
可可西里,美丽的青山,美丽的少女,一个神圣的地方,藏羚羊满山奔跑,在青草地上撒下欢快的脚印。这只是曾经吗?
观电影《可可西里》有感(一)
青色的山梁可可西里,被誉为世界第三极的生命禁区,蓝天白云雪山的世界屋脊,美丽少女般的最后一片净土。多少人向往的仙境啊!当你看到轻盈、俊美、奔跑如飞的藏羚羊时,你是否知道,这儿埋葬了多少她们同类冰冷的尸骨,这儿诞生了多少坚强的精灵,这儿容忍了多少贪婪的心灵!
回想起影片里的一幕又一幕:空旷的黄土地上密密麻麻地躺着的是败在冲锋枪之下的藏羚羊;圣洁的雪山脚下藏匿着的是价值连城的藏羚羊皮;自私的盗猎者腰包里的是因贩卖羊皮而赚来的赃款……
在可可西里亘古的环境中,拥有那圣洁、永恒的美感,这儿生活着至真至善的淳朴人民;在青藏高原稀薄的空气中,飘荡着无情、血腥的气息,这儿迎来了贪婪自私的盗猎者--当正义与邪恶相遇,当善良碰到了金钱的诱惑时----人们表现出了人性的光辉,为了这美丽的家园,为了这圣洁的土地,为了这美丽的藏羚羊,八个志愿者在茫茫的大戈壁上浴血奋战:四条生命在这儿随血色残阳消逝……
87分钟的电影结束了,而在我的心里,爱的火焰刚刚点燃:我们同样生活在地球村,我们同是地球母亲所宠爱的孩子,我们应用爱去温暖他们受伤的心灵,我们亏欠他们太多太多……
1985年前,仙境般的可可西里中生活这百万只藏羚羊,随着欧美市场需求的增加,才有了爱钱如命的盗猎者血腥屠杀的残忍场面。几年间,藏羚羊锐减到不足两万只,这两个数字的差距可想而之,但是有多少盗猎者呢,他们赚了多少钱呢,这也许无法统计,但我们可以放下过去,因为那些事情过去了,就无法再回到原来去关爱他们。想想现在吧,现在的天是蓝的,现在的空气中弥漫着天堂般美好的气息,用最真的心,最真的情去爱她们吧!他们和我们是平等的。你看,无数人的努力之下,可可西里恢复了昔日天堂般的美丽。美丽的高原精灵再也不用害怕狩猎者的袭击了,因为这儿有人们的关爱,这儿是他们的天堂!
观电影《可可西里》有感(二)
可可西里,地处我国青藏高原腹地、平均海拔4600米以上,原始生态环境保存完美。对藏羚羊这种高原珍稀动物而言,可可西里是它们的天堂。然而,随着藏羚羊绒在欧美市场需求的增加而价格高涨,“怀璧其罪”的藏羚羊便成为盗猎者眼中的目标。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各地盗猎分子纷纷涌入可可西里,短短几年间,原有的上百万只藏羚羊锐减到不足两万只。在盗猎行为日趋猖獗的时刻,一支名为野牦牛队的志愿组织在1993年成立并与盗猎分子展开了无数次浴血奋战,两任队长索南达杰和扎巴多杰先后牺牲,志愿者们用自己的满腔热血书写着这段高原传奇并最终促成了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的成立。
青年导演陆川的第二部作品《可可西里》,用简洁而朴素的电影语言再现了发生在可可西里的这场斗争。影片中一幕幕不加渲染却震撼人心的场景深深地感动了我,同时,这部纪实色彩浓厚的影片所展现的部分细节也让我有了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思考。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场面,一群可疑分子被巡山队员拦获,但没有发现武器和赃物。通过简单的盘问,巡山队员怀疑其中一名男子是枪手。两名队员立刻将该男子架到一旁,让他交代问题,可该男子表示自己只是司机,对盗猎一事毫不知情,两名队员二话不说便对他一顿拳打脚踢,其中一名队员朝天放了几枪后,把枪口对准了疑犯并断然呵斥:“不说就打死你!”在这一过程中,随队采访的北京记者几次想冲上前干涉,都被队长日泰坚决地制止了。最后,那名男子吐露了实情,队员们据此找到了被猎取的藏羚羊皮和部分武器。
面对这个片段,相信任何一个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难联想到“刑讯逼供”,可为什么许多观众在目睹此景后并未对巡山队员的行为产生强烈的反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形成了某种心理认同?难道对盗猎行为的义愤真的强大到遮蔽一切法律理念的程度?
在笔者看来,盗猎与反盗猎,从表现形式上看似乎是警察追小偷的都市故事在高山峻岭中的情景再现,然而,这种环境的置换带来的变化决不仅仅体现为追捕难度上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某些在都市生活中为人们一体遵循的行为规则乃至法律规则会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下“合理的”失效。
以影片反映的情况为例,可可西里,这块巡山队员与盗猎者间展开生死博弈的舞台是世界上自然条件最为恶劣的地区之一,严重缺氧、瞬息而至的风暴、表面平整的土地下隐伏的可怕流沙……无论对巡山人员还是盗猎分子,这些足以致命的环境因素的存在使生存的价值显得更加可贵,不同的仅仅在于两者的信仰,后者是为了攫取财富,而前者是为了守护他们心目中的神圣秩序。在这块以生命为砝码的竞斗场上,只有生存法则才是至高无上的信条,普通的法律规则只能选择悄然隐退。我们无法想象巡山队员们会无视自己有限的物资储备而循循善诱式地向疑犯“合法的”套取口供,我们更加无法想象巡山队员们会无视随时变化的恶劣环境而宁愿在与嫌疑人员的对峙中消磨时间。我们之所以认为这些法律规则的失效是“合理的”,是因为在这样的特殊场景下普通法律规则的失效却恰恰体现出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这些为了驱逐邪恶而忘我战斗的勇士们以可能的牺牲为代价来遵循某些既定的规则呢?况且,制定这些规则的社会背景与这种特殊环境相去甚远。
在我看来,影片所反映的可可西里不仅仅是“生命的禁区”,更是一片法律的荒漠,一般的法律规则不再运转自如甚至可能成为一种不必要的束缚。当然,我们并不是要倡导一种“以暴制暴”的简单模式,更不是将该类地区视为法律禁区而让法治活动就此划上终止符,相反,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功能的认识,摆脱“法律万能”的错误观念,运用多种社会调节工具来解决特殊地区的既有问题以保障其正常秩序。
影片中还有这样一个情节,一名巡山队员在追捕疑犯的过程中旧病复发急需救治,队员们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也不够支付药费,队长日泰只好命令一名队员将缴获的部分藏羚羊皮变卖,才缴清了医疗费用。日泰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言,为了补充装备以保证反盗猎活动的顺利开展,自己也曾让队员变卖缴获的藏羚羊皮。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日泰及其队员的行为属于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业已构成犯罪。然而,面对这样一群舍生忘死、无私无畏的汉子,面对这样一个坚持信念、捍卫正义的集体,如果我们为他们送上的不是属于英雄的花环而是属于罪犯的镣铐,可能所有知悉真相的人们都会迷茫地追问:什么才是法律追求的最终价值?所幸这部沉重的电影给了一个让我们稍感欣慰的结局:四名参与贩卖藏羚羊皮的队员被逮捕,随后被免于起诉;一年后可可西里设立了自然保护区并成立了森林公安机关,志愿巡山队自此解散。
通过影片反映的情况及一系列真实报道可以看到,随着国家权力的有力介入,可可西里地区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昔日的法律荒原如今处处绿洲,例如,可可西里管理局成立以来没有将一张藏羚羊皮再次流入市场,而是通过公开销毁的方式表明政府保护和拯救濒危物种、杜绝珍贵动物产品非法贸易的决心,民间志愿组织也在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着各项活动。
我国著名刑法学者陈忠林教授断言:“现代法治,归根到底应该是人性之治、良心之治,而绝不应归结为机械的规则之治。”只有散发着人性光芒的法律才能真正为人们自觉遵循和维护,而这样的法律能够得以产生又必须以社会整体调控系统的和谐运转、彼此配合为前提。行走在法律的荒漠,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法律的局限性,更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行走在法律的荒漠,是为了最终走出荒漠、消灭荒漠!
观电影《可可西里》有感(三)
沉浸在海拔近5000米高原上的追逐中,沉浸在刘栋被流沙吞噬的瞬间,沉浸在日泰队长被子弹击中后的抽搐中,沉浸在500余头藏羚羊挣扎的身躯,抽搐的四肢、血红的骨架中……
这是一个17天左脚踩着生,右腿却迈向死的真实记录,这是一曲光明与黑暗、生命与死亡交错纠缠的英雄悲歌。没有弱智的煽情,没有宏大的场面,没有精彩的包袱,没有
震憾一:5000米高原上的追逐。马占林和三个儿子逃跑后,队员们在海拔4700米的高原,疯狂般地追逐,导制一名队员吐血,得了肺水肿,我在和队员们在一起飞奔,心头一直在喊,“开枪打,怎么不开枪啊”。苍茫的可可西里高原上,尘土飞扬,粗重的喘息,用人的鲜血调的药剂……
震憾二:在流沙中,刘栋开始还在挣扎着,挣扎着逃出那命运的旋涡,可是,那些轻柔的沙子却很快淹没他的脚踝,淹没他的腰身,流进他的耳朵,堵着他的眼睛。没有音乐,没有号哭,一个具备先天优势可以被处理成煽情高潮的片段以冷静到近乎残酷的方式将一个生命的消失真实地呈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的心紧紧的,手心捏得出了汗,迫切地盼望着有人经过拉他一把,或是另有奇迹出向,但我知道我是自欺欺人,荒无人烟的可可西里荒原,不会有人来的。真想钻上银幕帮他一把,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流沙吞噬……
震憾三:日泰和老板争斗中被乱枪打中时,随即倒地,队长在地板上挣扎抽搐,老板向放抢的人踹了一脚。当时,我紧张的心有一点疏缓,以为老板良心发现,或是觉得日泰是个英雄,想放了他。哪知一句“日你妈的差点把我打着”,然后又从另一个手里拿过抢,对着地上抽搐的队长又是几枪,让我期待的心一下变冷,导演没有走进俗套的主人公最终有如神助,成功脱困,最后抓获罪犯,让观众皆大欢喜的模式,以残酷的写实手法让我的心先扬后抑。起风沙了,只留下隐约可见的跪在地上的记者尕玉和体温一点点变凉的日泰……
震憾四:那一遍血红的藏羚羊尸骨、遍野的羊皮以及为了5元钱而剥羊皮的麻木牧民。尸骨在光的照耀下血红血红,那是生命的颜色,可是却慢慢黯淡……在那茫茫的可可西里,面对偷猎者的屠刀和猎枪,生命好象根本不算什么。一个生命的终止轻松得如同一声喘息。
震憾五:无比壮美的可可西里,蓝色静谧的星空,天空是那么近,仿佛伸手可以及,空旷无
思索一:政府在干什么?
保护藏羚羊这种大的活动理应属于政府行为,可是由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原有的上百万只藏羚羊锐减到不足两万只。由于政府的不作为,使日泰等一批志愿者自发参与到保护活动中。难道政府不知道偷猪行为吗?非也,电影中,日泰对记者尕玉说,他们收缴的羊皮,绝大多数上缴政府,少部分卖了维持巡山队的正常开支。所以,面对上缴来的羊皮,政府是知道的,为什么没有采取果断的行动,估计记者采访时,他们要嘛拒不接受采访,要嘛再三推卸责任,要嘛使用“无可奉告”的国际通用外交辞令。事件被报导一年后,才成立了自然保护区,才组建了“有编制”的保护区公安队伍,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或是“中国速度”?草原第一剥皮子快手马占林,从前放牧,可是草没了,没法放牧了,不剥皮子就没发活。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没有帮助解决这些失去牧场牧民的生存问题?让生活迫使这些昔日的放牧者成为了偷猎者的帮凶。
思索二:是什么让日泰们乐不知疲有干着这份工作?
一年多没有发工资,给养不足,武器弹药不够,远离亲人,随时都有人命危险...是什么东西让这群小伙子们发自内心的干着这份工作?我思索良久,不得而知。影片的最后,日泰直面追了几年的盗猎者,他的信念很简单:“你打了我的羊子。”他狠狠地一拳揍向那张肮脏的脸,然后被子弹击中……一句“我的羊子”仿佛道出了什么。为了藏羚羊而奔波卖命,他们或饿死,或被盗猎者打死,或被流沙淹没,他们并不如一只藏羚羊活的轻松,可他们却背负着崇高的理想沉重的责任艰难的生活。他们是一群弱小和悲哀的理想主义者。联想到我的工作,民兵整组时,一个民兵25元/天,还包吃,发服装,仅仅站个队,可有的还嫌少,不干,真的无语了……如果一个人完全被金钱俘虏,成为利益的奴隶,没有了任何追求,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电影院的灯已亮起,观众们陆续退场,我回头看屏幕最后一眼,影片被定格在巡山队员的合影上,黑白的照片,一群手拿各式武器,身着各色服装,表情严肃的人……
最后,重复一下日泰对尕玉说的那问话:“见过磕头的人吧,他们的手和脸脏的很,可他们的心却特别干净”,权作结束语。
观电影《可可西里》有感(四)
“可可西里,中国境内最后的原始荒原。”我绝对不会去触碰那纯洁的雪山,绝不会去追逐那美丽的生灵,绝对不会去践踏流淌的河水,绝对不会去阻挡匆忙的风沙。
在影片中给我最大感触的莫过于人性的思考。人类的贪婪能战胜一切,残忍的忽视生命的价值。我们总是对生命充满了无上的崇敬之情,当你看到那漫山遍野的藏羚羊的尸体时,你会不会对佛说的“众生平等”产生怀疑呢?为什么看到那一个又一个生灵倒下时,有人笑有人会流眼泪。是的,地球在不停的转动,我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邪恶之所以让人深恶痛疾,是因为正义是它变的卑微。在影片中,我始终不明白的是是什么力量让可可西里的守护者,面对死亡,寂寞都不退缩的'到底是什么。影片中的阿旺在山上独自守护了3年,当看到他望着远去的车还在举着他的双手时,我想危险和寂寞对他来说,他更怕寂寞。如果说生命的崇高让他们义无返顾的话,可每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都是用生命做赌注的,他们怎么换奋不顾身呢?人类的自私与无私在此表达的淋漓浸透。想起席慕容的一句话“对于这个美丽的世界,知道的太多了以后,也必然会爱的太多,担忧的太多。”
人类已经是一种很孤独的动物了,如果没有那些鸟语花香的陪伴,那我们活着还留恋什么,不会是变成沙漠的地球吧!“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藏羚羊从1000万只到现在的3万多只,又有多少人为之付出?人们贪图的享受,总有一天会为之付出代价。保护生态环境的呼声在已响彻大地,可我们不知道的杀戮却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中。现在看着影片,因感动和气愤而流泪,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因人类的残忍所付出的代价而流泪。
可可西里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我想她的美丽不仅在于她的神秘,更重要的是她换醒了我们保护大自然的意识。
观电影《可可西里》有感(五)
可可西里,美丽的青山,美丽的少女,一个神圣的地方,藏羚羊满山奔跑,在青草地上撒下欢快的脚印。
昔日,而今。
大漠、狂沙、雪暴、追逐、枪声、鲜血。看过几篇捕杀藏羚羊的文章,羚羊眼中哀求的眼神让猎人放下猎枪,再不杀生。一直以为人人都有同情心,都有爱护生命的爱心。当看到千百张藏羚羊皮平铺在地上,看到每张皮上冲锋枪穿过的洞,我才知道自己错了,原来真有如此残忍的人,杀羊不眨眼的人。
“剥一张皮子五块钱。”撕扯着那柔软的皮毛心里坦荡荡?活生生的一只动物,前一秒活蹦乱跳,后一秒鲜血满地,可怜死无完尸。给你五块钱,你就撕下了自己的画皮,露出黑色的面孔。你,难道就值五块钱?
端着冲锋枪,眯着眼,子弹壳清脆的落地声,一个酷毙了的姿势被你糟蹋得一无是处。当子弹穿过羚羊心脏时,你有没有听到它的哀鸣?它不只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还为你,为我们人类,它绝望的眼神似乎在呼喊:人类,积点儿德吧!鲜血
从来都是打着“动物是人类朋友”的旗号的我们又几时曾为动物们做过点儿什么,又一种珍稀动物快灭绝了,虚伪的人们流下几滴虚伪的泪,摆一张虚伪的似乎很哀痛的臭脸,写几篇号召人类保护动物的文章,似乎真的很慷慨激昂,放下笔后就像失忆了一样,什么都忘记了。于是动物一种接一种地灭绝,人们一次接一次地装哀悼,如此而已。
观电影《可可西里》有感(六)
曾经也一度宣称自己是个有信仰的人,周围的人也都宣称有着自己的信仰。我不知道什么是信仰,什么才算做信仰,如果说信仰只是我想得到的东西、我为得到她愿意付诸努力的东西,那或许我也算是有信仰的人了。但如果这真就是信仰的话,那信仰便廉价,这样的信仰怕是不要也罢。我为了我心中光明的世界、我为了我自己理想的生活...如此如此...大抵我是不算有信仰的人了。
日泰在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放下枪,跟我走”,而当时的情况是日泰一个人面对十几个持枪的盗猎者,兄弟走散了、没食物没汽油的去追赶“老板”,终其原因是“你杀了我的羊子”。这里可以说“羊子”就是日泰极其巡山者们的信仰么?我不清楚...或许是那“美丽的青山、美丽的姑娘”的可可西里呢?亦或是对自然与生命的敬仰?
李栋不止一次的厚着脸皮的去找三陪女友借钱、日泰也不止一次的贩卖皮子...但李栋借钱是为了回去救困在路上的朋友,日泰卖皮子是为了拯救垂危的兄弟,日泰说“见过朝圣的人么?他们的手和脸脏得很,但是他们的心特别干净”,所以即使这钱来的脏得很,但是他的作用却是干净的...
最终我还是没闹明白究竟什么才算作是信仰,但怎么说也不管或许信仰得是崇高的、得是在遵从生命平等的基础上的吧...
片子与天葬开头,也与天葬结尾,而这之中便是生命的过程,原谅我把生命一次在此用作动词。对于日泰也好、李栋也好、更或者藏羚羊也好,生命都只有一次,而在这一次的生命之中怎么选择,怕就要回到上面提到的信仰了,巡山队员有伐木工人、有出租车司机,而最终都因为藏羚羊而聚集在一起,更确切的说因为藏羚羊的生命而聚集在一起...面对最终死亡的时候没有慌张没有呐喊,用极度的冷静面对死亡...
扯了这半天怕也没说明白什么事生命,但确实就这问题也说不明白,本身也不明白生命这东西究竟为何物。斗胆写一句“生命便是信仰”作为结束吧!!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电影《红高粱》
一望无际的红高粱,在血色残阳的笼罩下,随风讴歌出一种人性原始的情感。这是对生命的礼赞,对蓬勃的向往,粗狂的表达一种生活。
本片是采用追忆的思路,说的是我奶奶的那个时候的故事,导演张艺谋这样布局的安排显然是成功的,配上当地特有的唢呐,土屋,酿酒缸,方言等成功使观众走进电影的内容。使观众更愿意相信自己看的是一部自述式的纪录片,增加了电影的真实性,让观众心甘情愿融入电影,感受张艺谋准备的讴歌原始蓬勃生机的电影《红高粱》。
色彩美学是本片的最大亮点,红色充斥着所有的镜头,却有不一样的作用。开场时巩俐饰演的我奶奶表情凝重的坐在红色的婚轿中颠簸,是一种对被禁锢的反抗;红色的高粱酒的艺术的杰作,却和我奶奶的窗花,烧家具的一窜窜火焰有机的结合,是人性的释放;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剥人皮那场戏,罗汉的鲜血浇灌着红高粱,是铮铮铁骨的爱国情怀;我奶奶在给罗汉爷爷报仇的前夜,召集酿酒厂里的人集体以十八里红酒示信念,他们被造酒厂的腾腾的红火焰笼罩,这是革命的号召。
从整部电影的民俗表达来看,是十分到位的。苍茫的红高粱环绕着青沙村,青沙村是以喝酒吃牛肉著称的村子,十八里坡是专门造高粱酒的地方,所有的人都住在泥土砌成的屋子里,一方水养一方人,高粱孕育着这个村子。除了本片发生的地理环境,更多的是人文情怀,比如:接新娘时要有壮汉颠轿,吹上唢呐,打上锣鼓,地上的尘土没了壮汉们的腿,如同一只自由罗汉队;新娘子嫁过去之后得回一次娘家,坐骑是只驴子;还有每隔一年就有敬酒神,壮汉们站成一排,双手捧着大碗酒,唱着厚实朴素不羁的敬酒神的民歌;村上有一个恶霸别名神枪三炮,是这个地方的大哥大,却也不把得罪的人干净杀绝。
思想上观念的碰撞是一个小插曲,巩俐饰演的新娘子是一个开放,明主的掌柜的。她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让酿酒的伙计叫她“九儿”,面对伙计的大碗高粱酒也一饮而尽,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刻画了主人公的性格特点,为电影的人性主题增加说服力。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自咱的手,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娘,娘,上西南,骝骝的骏马,足足的盘缠。”想必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对这几句民歌的旋律和歌词都记忆犹新,这也正是电影的独特之处。后期的配音基本没有,都是同期声,使观众更加融入电影的氛围。
顾长卫是摄影师起家的,他在这部《红高粱》充分展示了他用镜头展示故事的才华。“我奶奶”在高粱地里的奔跑,镜头用了平视和跟拍,加上比人高的高粱混淆了视线,使情节紧张,却又不失紧凑。同样也是在高粱地,姜文饰演的“我爷爷”和巩俐饰演的“我奶奶”在一片踩倒的高粱上野合,镜头移向随风摇摆的高粱,加上鼓声敲打着节奏,落日的余晖洒在高粱的顶端,无不暗示着原始生命的张扬。剥牛皮师傅的徒弟精神失常后,镜头拉远,交代已经没有村民和日本人,他坐在倒塌的高粱地中间,镜头不断延向远方,蒙太奇的镜头告诉观众曾经的茫茫高粱地如今被糟蹋的体无完肤,这时“我”的旁白响起,一串串的数字记录着日本人得草菅人命。
对比也是这部戏的重要手法之一。电影中出现了若干次的日落,日出,残月。除了用于时间的转换,更多的是一种情绪的传达,最后出现的日全食是艺术作品中的巧合,一家三口,妈妈倒在路上,爸爸神情坚毅却在晚霞中显得空洞,孩子豆官的哭闹。日全食来了,红色的天空在隐隐的歌声中渐渐变暗,然后太阳新生,重新笼罩着大地,孩子豆官擦干眼泪,为妈妈唱最后的美好祝愿,营造出来一种灾难过后的不屈服的精神。
其实,每一部成功的电影并不是一千多字的评价就能概括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才是电影的语言。
电影《红高粱》观后感
大概在一个月前,看了电影《红高粱》,当时就想写点感想,这几天网间疯传莫言是诺奖大热门,今天中午又看了一遍。晚上,小说《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趁机赶风头说一说。
之前,我并没有在意电影《红高粱》是由小说《红高粱》改拍的。所以对其中的微词都是针对编剧和导演。这是对广大小说被改成电影的作者的不重视,深感抱歉。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我并没感到丝毫的自豪和骄傲,但有点庆幸的是,诺贝尔奖也许会因此不是敏感词了吧,诺贝尔文学奖是断然不会了,还会成为这段时间的喉舌媒体关键词大肆鼓噪。不知道诺贝尔和平奖会不会因此也不再敏感呢。如果继续敏感,这无疑是给诺贝尔奖操作机构一记响亮的耳光,拍马粘了一手屎。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习惯于挑毛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毛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性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红高粱》观后感300字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红高粱》观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我拿到的《文化苦旅》是牛皮纸的封面,书内的纸张泛着青黄。我不知这样安排是否刻意,只是当我翻开它的时候,不禁莞尔:它,与余秋雨先生自命的“漂泊旅程”倒真是十分相衬。
读它的时候,我也正在旅途中,同样怀了一份“旅”的心情,只不过,我的这段旅程要舒适安逸得多。合上它的时候,我仍在旅途。坐在一辆稍有些颠簸的大巴车上,轻轻抚过牛皮封面上四个工整却厚重的黑色大字,心中久久无法平静。我想,我和先生一同,作了一次漂泊,只不过,我,漂泊在墨迹里。
先生写过的山很多,我却偏偏记住了一座沙山。那座依傍着月牙泉的,鸣沙山。闭眼,是大漠一望无际的黄沙。可当我睁开双眼,看到的却是那几座连绵的沙山。松软,缓缓滑动的细沙,时而随风高旋,时而沉默于脚下。血色残阳,金黄戈壁,美不胜收。
这一路,虽然我仅将手指覆于书页上的墨迹,却分明感到自己和先生一起爬了这沙山。我仿佛可以感受到脚下所踩的沙地的起伏和柔软,感觉到下陷的沙粒流动的触感。我心中的那份急躁,竟是由“不能迅速登顶”而生。所生一双健康善于爬山的腿,却奈何不了这眼前的鸣沙山,换了谁,都难免有些急躁。但先生教会了我怎样心平气和怎样忍耐与坚持。慢慢地,一点一点向沙山的山顶靠近。站在山顶俯瞰月牙泉的那刻,我只想抬头与先生相视一笑。
那明晃晃的月牙泉对我的诱惑不比先生小,于是“哧溜、哧溜”的几步,又一次来到山底。顺顺当当地,没有前仆,没有后仰。
突然被自己的会心一笑惊醒,回想脑海中的那座沙山,金灿灿,明晃晃,熠熠生辉。
人们说,这是一个普通的溶洞;先生说,此洞要么不进,进去便是半个诗人。
踏着先生的足印,我也同样跌跌撞撞地往里面走。这是一个漆黑的洞。伸手可触到凹凸不平的石壁,抬头就是无数尖锐的钟乳石。头顶蝙蝠横飞盘旋,脚底盲鱼游窜,或许,这就是阐述历史应有的气氛?
有水声,或许是千百年前的水?有叫声,或许是千百年前古老生物的后代?我不知道。只是我知道,当我的手抚过一行行墨迹的时候,我仿佛正抚过一扇石幔,那上边嵌着海螺贝壳,还有古老的珊瑚,在我心底重重一击。那一瞬,沧海变桑田。
我是追随先生的脚步进入这个洞的。这个洞,在我眼前是那么神秘,却又那么沧桑。人类的祖先曾出现在这里,他们举着明明灭灭的火把,如电影片段快速在我的眼前回放闪过。历史磕磕绊绊,终于走到了今天,这个洞似乎就是它的眼,漆黑深邃,却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亲切感,静静地看着如今的人们,给这沉寂了千年的洞穴,再一次带来人的生气与新鲜的.脚印。
它的名字,是白莲洞。
西湖,是一个太老太老的话题。世人皆宠的西湖,总一次又一次被提起。尽管已去过多次,岸边的石板石砖,细小的土粒,以至柳树干上有个特殊的纹路我都记得清晰。但再次看到先生写这个题目,一时竟有了初次邂逅时的心动感觉。西湖很厚重,的确,就像先生说的,它积淀了太多的朝代。跟着先生,从未触碰过西湖水的我,终于触到了。它细细地从我的指缝间穿过。我跟着先生,从宋代胜迹游到清代遗宅,恍惚着穿越了四个朝代,谁能在此刻告诉我历史的真谛?怕是,谁都道不清吧。
在这西湖畔,我看到一位位文豪、诗人、才女、隐士从这里经过,还有两段神话般唯美的爱情故事。猛然抬头,我看到先生定定在湖岸迎风而立,若有所思。
眼前那被薄纱蒙了许久的西湖终于除去了迷茫,断桥无言,荷群无言,碧水无言,可我,却什么都听见了。
一次又一次,小心翼翼地触碰着青黄纸张上的墨迹,我想,我是作了一次漂泊的。在墨迹中,跟着先生从荒凉大漠,行至温婉华中,再到精致的江南。一路颠簸,一场苦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