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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电影观后感带成语汇总76句

时间:2018-12-04 21:09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我最近被《福尔摩斯》迷住了。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读它。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读完《福尔摩斯》,我意识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例如,在《《夺命的结晶》》一书中,福尔摩斯一次解决了三起案件。“他”用一根长长的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人物来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起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结果却是一起致命的中毒事件。在它的背后隐藏着一种未知的悲伤,但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打破了三个不寻常的案例。

此外,《福尔摩斯》也让我学会了许多成语。例如,有许多有趣的成语,如:强有力的,愤怒的,偷偷摸摸的生活,和承担责任。这套书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这使我的大脑更加灵活。例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和做“去壳鸡蛋”都是非常有趣的实验。我还根据书中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去壳鸡蛋”。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中的方法剪下了一把120厘米长的“变魔术尺”。太有趣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在这漫长的十天假期里,我不仅认真完成老师、学校布置的作业,多余的时间里,我还跟爸爸妈妈一起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福尔摩斯》。知识渊博的人应该都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侦探。

这本书通过诸多疑案、要案的侦破,充分展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智慧和高超的侦察艺术,他为人们伸张正义,惩罚了犯罪,拯救了人类的文明,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世人留下了不朽的探案故事经典。

在这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故事有4个。第一个是《空屋》,写了一个想暗杀福尔摩斯的人,却成了被他追捕的对象。福尔摩斯以蜡像做诱饵,引蛇出洞,是他侦察技巧的生动写照。第二个是《跳舞小人》通过识破神秘符号和追捕凶犯的过程,说明福尔摩斯机敏过人。第三个是《黑彼得》一文中,福尔摩斯以“用鱼叉杀人,得有力气,投掷准确”的判断,锁定了凶手,并加以严惩。最后一个是《金边夹鼻眼镜》中,他从眼镜的大小来推测女凶犯的服饰、脸型、体型特征。

其他故事里,也同样具有结构奇妙多变,人物个性鲜活,推理细腻的特点,对你们具有强大的吸引力、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

看这本书,主要是想让大家开动自己的小脑筋,变得越来越聪明!希望你们能仔细认真地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放寒假啦!妈妈又给我准备了很多精神食粮---书。有《淘气包埃米尔》、《儿童文学金奖选集》……这么多书里面,有一套我很喜欢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侦探,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在这套书里,有几十个经典的侦探故事,其中《四签名》中,讲述了英国贵妇人梅丽·摩斯坦在父失踪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密谋。福尔摩斯决意要找出这个密谋的真相。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凭着一张签名残片,就破了整个案子,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真令人佩服啊!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没有放弃,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抓到了狡猾的犯人。

看完这套书后,一位叼着烟斗,带着礼帽,穿着长风衣的神探形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是那么勇敢,又是那么仔细,他富有想象力推理更是让我崇拜不已!

我对照了一下自己的平时的学习态度,数学上,我总把单位写错,数字写错,算错。在语文上,我做阅读题时会思考不仔细,有时还会写错别字。我觉得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在学习上更加细心,仔细些,对不会做的题目,应该开阔思路,换种思考方式,或许就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五一节前几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中的一篇——雷神桥之谜。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桥上被杀,没有留下任何凶器,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注意到了石头上的缺口,做了个实验,猜出凶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要学会从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尔摩斯不这样,发现了缺口也没用。

又一次,我和马拉等人发现了一只千足虫,准备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条腿弄折了。它拖着一条摇摇欲坠的腿挣扎,可是没有逃脱。直到我们去找用来装它的盒子时,它跑了。

我们很失望,尽管知道它不会跑远,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肯放弃,于是在墙边毫无头绪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条留在墙上的断腿。它又细又长,没有带毛,明显的是节肢动物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虫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条腿,脑海中浮现出了长着千万条腿的千足虫,想到千足虫腿部复杂的结构。后腿在后退时会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虫是不会倒走的。腿断处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大家,他们恍然大悟,用手指一边往腿尖的地方划着,一边仔细找,不放过每个角落。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们果然找到了千足虫。

我觉得思考很重要,我们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儿童时代的同桌,那是我们最早的友谊。我最近读的一本书,就是讲述关于同桌、同学们之间在相处时发生的事情。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很有趣的人物。有一下就能想到点子,但都是歪点子的&qut;爽歪歪“——李晓果;有身材高大,每天都无忧无虑的“高乐高”——候洋;有善于思考,机智勇敢的“福尔摩斯”——巴奇;有美丽漂亮,学习优秀的“上好佳”——纪阳;还有爱说爱笑,大大咧咧的“小公主”——金多;还有大脑袋,细脖子,整天没心没肺的“娃哈哈”——周大齐。他们聚在一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他们玩这种侦探游戏中,让一个快要破裂的家庭获得重生;通过卖花,给贫困的小伙伴送去温暖;他们在集体的力量中让可恶的小混混尝上做恶的后果,也让他们从恶作剧中醒悟。

合上书,我仿佛觉得他们就是我身边的人,我也有这样的同桌,我的同学。你看“爽歪歪”不就是我们班的余汪涛吗?“上好佳”不就是我们班的学霸杨龙吟吗?薛理想就是“高乐高”,“小公主”就是我的好朋友付昕昱,“娃哈哈”不就是杨修宇吗?那”福尔摩斯“肯定是我了,哈哈......是不是有点自夸自卖的感觉呢?

我想起我和同学们之间的'相处,也和书里一样,有笑有泪,有喜有悲。但是我们之间这种最纯真的友谊,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也不会变的。因为这是我们最早的友谊,也是最难忘的友谊。感谢这本书,让我又重新懂得了”友谊“这个词的含义。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可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所崇拜的侦探形象,他虽然是一个虚拟人物却有着非比寻常的头脑:推断、观察力。他就是我的梦想。

第一篇文章《血字的研究》就让我刮目相看。这就让我见识了福尔摩斯的高超手段。这是在华生看来一个空室杀人案。里面处处充满着疑团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在福尔摩斯眼里这件案子十分的简单。他马上就找到了凶手的名字并靠他那非凡的头脑推断出了他的作案手法,终于在他的家里抓住了凶手。当我读到《最后一案》时我又痛心不已,华生在山上收到了一封信,让他下山福尔摩斯明知这是一个圈套还让华生下山了。当华生明白了之后福尔摩斯只留下一封信而自己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了这让华生接受不了,同样让我也接受不了啊。

这时故事并没有结束,这只是第一本。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了!原来福尔摩斯没死他为防范莫里亚蒂教授的手下而躲起来了。这一次他买了一个他的塑料像,摆在了房子里了一个小时转一次终于一条“鱼”上钩了他向假福尔摩斯开了枪,真正的福尔摩斯猛得扑向他,将他抓住了。有一个案件是福尔摩斯毕生难忘的那就是《马斯格雷先礼典》这居然牵扯到了查理一世的皇冠这宝藏是管家发现的不过他被自己的同犯关在了地下室,同犯将财宝扔进了河中便永久失踪了。

这位被授予爵士爵位的虚拟侦探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他就是我的梦想,我的目标。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这书中的福尔摩斯是让人敬佩的,他总能抓住线索,破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看来古怪离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护法使者,不图名利,无人能与他比。

我走进书中,每读一篇文章便对这位侦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银色马》,可能是出于我对马的喜爱,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我读下去,故事是围绕一匹银色的白额马莫名其妙的丢失,驯马人的死亡展开的,线索错综复杂,福尔摩斯却从容不迫,他根据马儿的习性,寻着马蹄印非常准确地找回了失踪的马儿,让它如期参加了赛马,并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后果,随着谜底一步步的揭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驯马人竟然是被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这个福尔摩斯真是比神还厉害,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样,简直是西方的“诸葛亮”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罪犯多么的狡猾,总会被福尔摩斯找到蛛丝马迹,并最终落入法网。

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一丝不苟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很值得我学习,不仅如此,他为大家服务,不为利益与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义凛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向世间的罪恶低头的精神,也让人钦佩,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与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渊,连尸骨都没能留下,实在让人遗憾,但是他破的无数个奇案,让每一位读者都牢牢记住了他,一个最出色的护法使者——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0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1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2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3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4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被尊称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主要讲述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他探案的惊险故事。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每一个故事丰富多彩,令人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

我也从书中的故事人物里懂得了许多精神品质,我还明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只要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制裁的。例如在设伏擒贼里逃了那么多年的罪犯最终还是败在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之下,落入了法网。这也告诉了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学习道路上只要也像福尔摩斯那样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一定要学习福尔摩斯,争取在学习道路上有长足的进步。 同时我也从福尔摩斯的身上知道了一丝不苟的精神,因为如果他不一丝不苟的推理判断,怎么可能破那么多案件呢?我还从华生的身上懂得了遇事冷静,不要惊慌,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其中我也看出了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默契,如果他们之间没默契,他们就一定办不了案。从中,我就知道了团结力量大 。在整本书中我还很羡慕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我也励志要多看书,做一个小“福尔摩斯”。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怎么样?你们想不想从这本书中知道更多的道理,更多的精彩故事呢?那就赶快看一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6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7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他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常常使我“拿得起,放不下”。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敏锐的观察力、无懈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细节的深入研究与不倦的推敲。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就拿《跳舞的小人》为例,该故事讲述了丘比特的妻子因为经常看到一些小人画而心神不宁,继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丘比特中枪身亡,他的妻子脑子中枪,所幸抢救成功,活了下来。福尔摩斯从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比如从观察血迹中得出凶手的指甲有无修剪,从掉落的烟灰推理出凶手抽的是什么烟等等,所以他很快便把真凶阿贝。斯伦贝尔给揪了出来。可见,在福尔摩斯的成功之路上,绝对离不开他对细节的专注与执着。

专注细节,从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那么距离做大事,做好大事也就不远了呢!细节决定成败,并非危言耸听,相信每一位成功人士在他的成功之路上细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就比如现在正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和李兰娟院士,他们之所以获得那么多医学成就,也是与他们平时学习工作中对细节的重视分不开的。

所以,我们也要从小养成注重细节的好习惯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8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9

在四年级时,我读了一本扣人心弦的书,那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

《福尔摩斯侦探集》主要写了一个小镇住着一位善于探究的侦探家福尔摩斯,他和他的助手华生破了一个又一个绞尽脑汁也难以侦破的奇案。他们使小镇上的人们悬着的心一次又一次放了下去,让小镇上永远安宁。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并不是最敬佩有着聪明才智的福尔摩斯,我最敬佩的是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先生。华生是一位医术高超的医生,他本应在小镇上做一位全职医生,而他却放弃高薪的工作,去帮助福尔摩斯。

对呀,福尔摩斯在破解一桩又一桩奇案时的确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我们再仔细想一想,当福尔摩斯遇到了困难,是谁提醒了他;当福尔摩斯需要人手时,又是谁帮助了他。这一切,不都是华生的功劳吗。没有华生,福尔摩斯又怎么会一次次克服困难呢。

华生也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才智,也有福尔摩斯破案的超常能力,其实他也可以当侦探,而他更有一颗默默奉献的心。

这时,我不禁想到,在生活中,我却没能学习华生,为什么事都要和别人争出输赢。总是认为赢才表明自己有能力,却不想有人比自己更有能力,只是别人不争强好胜罢了。

其实,我们不能用是否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英雄,因为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无数默默无闻的人在支持你,帮助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0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xx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1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2

自从上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我学到了很多。书中的两位伟大的研究者,华生博士和福尔摩斯先生,最值得我研究。他们的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

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轻女士收到了一封里面有珍珠的奇怪的信。这位年轻女士的父亲几年前失踪了,想向侦探寻求帮助。信上说:“晚上7点在大剧院外面等着。”晚上7点,这位年轻女士准时到达了大剧院。一位绅士走出来说:主人在等你。福尔摩斯告诉这位年轻女士,她的父亲心脏病发作,如果他没有生病的话,他可能还活着。这位年轻的女士非常伤心,希望福尔摩斯能找到她的父亲。神奇的福尔摩斯终于找到了她的父亲,这个案子成功地解决了。

读完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聪明的福尔摩斯,简单的华生医生,他们成功地以从聪明到聪明,从简单到简单的方式解决了200多个案例。他们仔细观察、仔细考虑并成功了。这种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3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

在我的书柜里,放着一套8册的《哈利·波特》。这是我最喜欢的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来津津有味的品读。我常常看书看到激动的时候,就会用家里修长的筷子,把它当作魔法棒,想象自己是位高深的魔法师,口中喃喃的念着咒语,不停的对着家里的家俱、鞋子、水果等等物品挥舞着,幻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心里喜欢的东西。每每在这个时候,爸爸就会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似笑非笑的送我一句话:“小许同学!你走火入魔啦!”是的,我走火入魔了!我疯狂的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带给我的魔幻世界。在这个魔幻的世界里,我见到了飞天扫帚、魁地奇球、隐形衣、黑魔法,见到了炸尾螺、独角兽、火龙等等怪兽。还见到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对决!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段故事中,我了解到哈利·波特在1岁时失去了父母,他从小就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独、寄人篱下的生活。直到他11岁那年,哈利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信中邀请他去一个童话般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从那一天起改变了哈利一生的命运。哈利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对决中牺牲了。哈利被他父母的精神感动了,立志要成为一位技术高超的巫师。后来又结识了好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认真的学习魔法,一起出生入死、相互信任、不离不弃,依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不怕危险,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现在,我已经10岁了,但仍然很胆小,爸爸妈妈要是出门买个东西,我都不敢一个人在家。当我做数学题的时候,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懒于思考,就会向爸爸妈妈求助。看过哈利的故事,我就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能像哈利一样勇敢呢?为什么遇到难题就退缩了呢?”我决定要像哈利学习,要当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勤于思考,就一定能够战胜它。

有句名言说的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

《哈利波特》中讲述了三个主人公哈利、罗恩、赫敏前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中的神奇故事,有着惊险,也有着温暖,更是从这些经历中看出三个小伙伴独自宝贵的品质。

哈利从小便在魔法世界中有着“大难不死的男孩”这个耀眼的光环,虽然从小在姨妈家长大,失去双亲,但他依然拥有着许许多多优秀的精神,并且最后也是哈利与伏地魔大战,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甚至是麻瓜世界。罗恩从一开始和哈利相遇时,便和哈利成为了好朋友,随后,赫敏也以一个傲娇的性格出场。最开始,赫敏和罗恩互相都看不惯对方,是一对欢喜冤家。可是,有着哈利,三个人最后便成为了出生入死的“铁三角”。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的几年中,哈利保护了魔法石、进入了密室、帮助了教父小天狼星、参加了火焰杯正式与伏地魔交手并成功脱险、加入了凤凰社,一心想成为傲罗。三个小伙伴互相帮助彼此,他们勇敢,机智,坚强,友爱,也正是这些可贵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直至最后与伏地魔最后的决战,为了不让无辜的大家受到牵连,哈利宁愿只身赴死,可谁知,幸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他,伏地魔的索命咒没有伤害哈利,反倒重伤了他自己。哈利不放弃的与伏地魔顽强斗争,自己的好同学们纳威、卢娜,以及麦格教授等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使得魔法世界恢复了安宁与美好。

在哈利、罗恩、赫敏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却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实力一次次死里逃生,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传说。到最后伏地魔开始追杀他们三个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被迫离开家园、亲人和同学,在外四处躲避,寻找魂器,那种孤独、无助,曾经险些使“铁三角”分裂,可是即使是这样,大家也依旧默默的承受着。我想,也正是因为哈利他们三个拥有着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没有的优秀品质——爱。他们没有爱,只有利益和权力,他们无法感受的到爱,他们才会失败。正如当初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是,莉莉波特,哈利的妈妈对哈利的爱,抵挡住了伏地魔的伤害。

我想,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的力量。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3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哈利·波特》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哈利·波特》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

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和第三本《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

当我读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在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当读完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感谢作者J·K·罗琳老师,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能想到这么多,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感谢罗琳老师教会了我这么多,期待《哈利·波特》的续集尽快出版。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4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5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6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7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8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9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0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1

我从五岁开始就喜欢上了看书。绘本、漫画、小说我都爱,这都归功于我有一个会读故事给我听的好妈妈。

现在,我都十一岁了,看的书自然也广泛了。从上个暑假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整天捧着这套书,一个人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吃饭,捧着它看;睡觉,也捧着它;醒来,继续捧着它看。一天吃中饭的时候,我依旧捧着《哈利.波特》看,被妈妈批评后不得不放下书,愁眉苦脸地把书搁在一旁,眼睛却时时刻刻在那儿偷偷瞄着看。这下,妈妈可火了,抱起所有的《哈利.波特》通通藏了起来。我心想,这下可坏事儿了,估计我得跟我的《哈利.波特》说再见了。

终于等到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东翻翻西找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套书。正值七月,天气闷热极了。我满头的大汗挂在了脸上,准备去妈妈房间搬电风扇。咦?床头柜怎么怪怪的?我趴下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下面藏着我日思夜想的《哈利.波特》呀!我赶紧抽出这几本书,端起来就飞快地跑向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较薄的放在席子底下,又挑了两本厚的放到鞋盒里藏都床底下,接着我又拿了本藏在床的旮旯里,又拿了两本放到床头柜两排书的后面。最后,我把最薄的一本书藏在了座垫下,随时准备偷看。

可是,好景不长。爸爸买了个监控放在我的房间做实验。我心想:糟糕!如果爸爸看见我偷看,他一准儿会向妈妈告密,那……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我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突然,计上心头!

爸爸开启监控,上班去了。我赶紧实施我的计划:去书房拿了几本寻宝记,爬上床,偷偷掀起帘子,火速拿出《哈利.波特》夹在寻宝记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毫无觉察到周围发生的一点动静。这时,监控的音响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杭榆,你在看什么书?”这声音虽然有点卡,但非常有震慑力。我急忙举起旁边的一本书,故作镇定地说:“加拿大寻宝记。”“哦。”爸爸满意地说道。我吁了口气,轻轻嘟囔了一声:“好险哪!”便继续看我的书了。

这就是我,一个纯纯粹粹的小《哈利.波特》迷!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2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3

前几天,我让妈妈买了一本书——《哈利波特》。我平时不咋看书,所以也是囫囵吞枣,随便了解了一下内容。不过越读越有意思,仔细读时却上瘾了,天天都得读一些。文中讲了哈利和他的同伴勇斗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出于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写得生动、形象,把每个人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得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5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6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7

《哈利·波特》讲的是巫师的故事,每一位巫师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受到伤害时,可以用魔杖保护自己。我喜欢这本书。

伏地魔法力高强,也很骄傲,别的巫师都害怕他,甚至不敢提他的名字。

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也想杀死哈利,所以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对战了七次。前六次因为伏地魔法力高强,哈利害怕,所以逃脱了,最后一次,哈利勇敢的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对于我来说,背古文就像伏地魔那样令人害怕。古文很长,很多字的意思也不懂,背下来很不容易,不懂的字要么问父母,要么查资料,弄懂了古文的意思,背的就快一些了,一遍背不出就多读几遍,总会有背熟的时候。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容易做,只有勇敢面对,才可能成功!还不能像伏地魔一样自高自大,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魂器是伏地魔的灵魂组成的,如果把所有的魂器都摧毁,那么伏地魔就会死,只有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才能摧毁它。哈利和朋友一起去寻找魂器,去了放魂器的石盆,喝下了绿莹莹的液体,差点被阴尸拖下湖底,没有水喝,最终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摧毁了魂器。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学会了跳绳,得了金牌,而我却一个也不会跳。所以,我请了叔叔来教我跳绳,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得过去了,终于有一次,我连续跳了2个。我开心得不得了。再练,终于我能连续跳10个了,在那时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了,现在,我一分钟能跳200多个了,想想可真有成就感呀!

假如觉得困难就放弃,那永远也不会成功,只要顽强坚持,不懈努力,才有不断进步,最终取得胜利。

当哈利的朋友金妮受到伏地魔的伤害时,哈利闯入密室,救出了金妮,哈利战胜伏地魔也离不开朋友的帮助。当哈利受到危险时,需要转移,他的朋友帮助哈利连夜用飞天扫帚、夜骐和轻型摩托车转移到了安全地带。

在学校里大家也是一样。美术课上,姚周杉没带水彩笔时,我和她并用。沈易常常帮大家提水、拿饭。

如果你帮助他人,先人后己,那么其他人也会来帮助你,只要大家团结合作,再大的困难也会克服。

《哈利·波特》的魔法故事很吸引人,哈利·波特的勇敢、顽强、友善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8

怀里放着那一本刚刚被取完精华的《哈利波特》,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情

节浮现在眼前,一缕缕有所倾诉的思绪飘荡在脑海里。蓦然低头注视着封面上的主人公哈利,在悄然静默之中,哈利那镜片后面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在熠熠闪光……

有过痛苦,哈利在一岁多时便被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杀害了父母;有过苦恼,哈利寄养在姨妈姨夫家中,日日遭到排斥;有过欢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结交了朋友,拾到了友谊与爱;有过坚强,哈利在与伏地魔正面交锋时,挺直胸膛,稳拿魔杖,不顾正在汩汩流血的脸和腿……一个美好、光荣的形象凝聚在一位年仅十四岁的男孩身上,链与链之间,都缠绕着共同的一点——勇气。

勇气,是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即使是最厉害的解剖学家也没发现这么一样东西,但它确实存在。有时,它就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一位英雄的本质是什么?是巧妙的言语?还是熟练的功夫?如果没有勇气的鼓舞使你前进,那这些纯属华丽的辞藻。就如故事中的海格所说:“该来的总会来的。一旦来了,就要去面对它。”

记得有一次,我学古筝要去考级,一想到要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弹一首曲子,心里就“扑通、扑通”地直打鼓,可时间偏偏走得更快,转眼间便坐在了考级的古筝凳子上,面对着老师。我做了一下深呼吸,一抹脸上紧张的神色,鼓起勇气,伸出手来弹奏着,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气,我竭力克制自己的恐惧。几分钟后,一首曲子便完了,我果然得到了优秀的成绩。

读完《哈利波特》这本书之后非常向往故事中的魔法世界,觉得魔法世界才是我们真正美好的境界。也许你会问,这平凡的世界给予我们手中的这些频繁琐事怎能与像哈利这样令人为之震撼的勇气与奇迹相提并论呢?

以我的观点来看,不论我们生活在哪里,心灵都是一样的。勇气就在这事情的环环相扣之中,经历过磨难,磨炼出坚强的意志,最后完美的展现出来,也因此,它是值得钦佩和赞扬的。

书的作者J.K.罗琳似乎是想告诉我们,即使我们不是巫师,不是会魔法的人,但我们只要有心中的美好的愿望,就可以创造奇迹。要记住,因为有你我,因为有心底的勇气,所以世界才有不同。真正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9

我最近迷上了《哈利·波特》,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一有空我就看,只要不做作业,也不出门,就会一整天都看。

我为什么爱看?因为《哈利·波特》会带给我快乐,有时候看着书我会笑出声来:罗恩·韦思莱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罗鸟·卫其利;克拉布和高尔喝复方汤剂变成了女的 ……

这本书不但带给我快乐,而且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哈利·波特》让我明白自信会做成功许多事。魔法学校有一次举行魁地奇球赛,罗恩很没信心。但哈利假装给他的南瓜汁里放了“福灵剂”,也就是幸运水。罗恩又恢复了自信,竟然赢了比赛。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亲人、朋友的关爱很重要。杀死哈利父母的黑魔头——伏地魔,自称是最伟大的巫师。他说得没错,但也许,许多人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爱。没有爱的伏地魔注定是会失败的。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讲故事比赛。在班级里预赛的时候,我认为讲得并不好,但还是得到了全班大多数同学的认可,这让我增加了一些信心。接下去,常老师选出两位她认为全班讲得最好的——我和王知。我惊喜极了,但知道不能放松,如果放松了,就会输给王知。每天晚上我都要练习,觉得压力很大,巴不得跟常老师说一声:“我不比了!”但是经过几天的准备,我终于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超过了王知,代表班级去比赛。常老师还偷偷告诉妈妈,她也认为我讲得更好,我激动得心都飞了起来。

比赛前几天,妈妈很认真地教我每一句该用什么样的语气,我有几次觉得自己做不到,都急哭了。但妈妈一直鼓励我,爸爸还动脑筋帮我处理配乐。去比赛的那天,同学们都围过来鼓励我。王佾欣还写了张纸条递给我:“加油!比赛一定会赢!”望着她坚定的眼神,我心中充满了感激,我越来越相信自己。

比赛那天,我轮到第一个,心里格外紧张。一步一步走上舞台的台阶时,我的双腿不住地在颤抖。来到话筒前,我看到台下是黑压压的一片。当音乐响起,我开始讲的时候,发现自己越讲越投入,越讲越响亮,因为我知道,在台下的某个地方,有老师和同学在为我加油。 最终我获得了比赛的金奖!

对呀,这就哈利·波特告诉我的:只要有信心,再加上家人、老师、朋友的鼓励,什么事做不成呢?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0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1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块令自己无比向往的圣地,那圣地虽如桃花源一般缥缈虚幻,但无时无刻不给我们带来幸福与美的感受。而我心中的那块圣地是霍格沃茨。

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知道,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哈利就读的学校,那是一个被施了魔法的神秘的地方,麻瓜(不懂魔法的人)们永远也不知道它在哪儿。当我第一次读描写霍格沃茨的文字时,就如着了魔般被深深吸引住,脑海中迅速地勾勒出一幅幅图来:夜晚,深蓝的天空下立着一座雄伟的城堡式建筑,里面灯火通明,璀璨的灯光装点着这神秘而美丽的城堡。大堂里一派节日气氛,蜡炬和彩灯在半空中飞舞,施了魔法的屋顶像天空一样,还挂着星星和月亮。穿着长袍的小巫师(学生)们坐在餐桌前,尽情地享用小精灵们精心准备的丰盛大餐。前台上,留着一把花白胡子慈祥的老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笑眯眯地望着小巫师们,不时挥动魔杖为大家送上香喷喷的烤鸡、牛排。从窗口向远处眺望,可以看见一块奇大无比的草地,仿佛可见巫师们在进行魁地奇比赛的激动人心的场面。草地的尽头有一个大湖和一座森林,那里住着你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神奇生物……多棒啊!

自从看了《哈利波特》,我无时无刻不感到我的心与霍格沃茨同在。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假想自己是霍格沃茨的一名学生,正和好友哈利他们一起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或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与一切黑魔法作斗争,或是在“对角巷”购买千奇百怪的物品,或是到“禁林”探险……我会情不自禁地一边呵呵地傻笑一边自编自演起来,很快地把烦恼忘却。每当我学习疲倦时,我就假想自己不是在背枯燥的课文,而是在背一堆有趣的咒语;假想自己不是在做繁琐的题目,而是在做神奇的实验;假想自己不是在写无味的作文,而是用羽毛笔在牛皮纸上写信,准备拴在猫头鹰脚上送给远方的朋友;假想自己不是在机械地动着,而是骑着神奇的'飞天扫帚参加扣人心弦的魁地奇比赛……当我想起这些时,我的精神会随之一振,然后兴致勃勃地继续学习。

霍格沃茨虽然是罗琳女士虚构出来的神奇世界,却真实地存在于我的心间。它让我明白事理,让我充满想象力,就像桃花源一样,你相信它,它就真的存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2

在这个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3

《哈利·波特与密室》真是太精彩了!让我们一齐回味回味这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吧!

在漫长的暑假生活快要结束时,一个叫多比的小精灵偷偷来到哈利·波特的卧室里,告诉哈利·波特不要去霍格沃茨,因为霍格沃茨在这一学年十分危险,但哈利·波特执意要去,多比就设计阻止他去霍格沃茨……

先是哈利·波特进不了9又34站台,去不了霍格沃茨;然后又是哈利在参加霍格沃茨的魁地奇比赛被鬼飞球碰断了手臂,这究竟是谁在作祟呢!就在这时,多比出来了,他告诉哈利是他的“杰作”,哈利吃惊不已……

来到霍格沃茨有许多奇怪的事情发生,新来的吉德罗·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厕所的幽灵“桃金娘”哭泣不已;低年级的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的目光;小男生科林对他“追星式”的方法……

这仅仅是这灾难的开始吗?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被石化,难道许多年前的密室再一次被打开了吗?到底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是谁呢?密室里的巨怪又是什么呢?这一连串的疑问引起了我的深思,而这一个一个的谜团都被我们大名鼎鼎的HarryPotter先生解开了!

密室的确被打开了,汤姆·里德尔就是斯莱特林的最终一名继承人,他就是少年时代的伏地魔,密室里的巨怪就是一条蛇,只要任何一个巫师看见它的眼睛就会立刻死去,而之所以那些人会被石化,是因为他们的确看见了巨蛇,但不是正面看见的,第一个人是从照相机里看到的,第二个人是透过一个幽灵看到的,第三个人很聪明,她带了一面镜子,所以她是从镜子里看到的,第四个人是在水里看到的……就这样,以此类推。当年打开密室死去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桃金娘”,巨蛇就是从管子里出来,“桃金娘”看见了它的眼睛,所以不明白自我是怎样死的!

那么哈利就明白了密室就——在厕所的管子里,也就是说:女厕所的管子就是密室的通道,哈利·波特走进了密室,杀死了记忆中的伏地魔和密室的巨蛇,救出了被里德尔掳走的一个姑娘,哈利的朋友罗恩的妹妹——金妮·韦斯莱,又从金妮的口中明白了真相。利用一只臭袜子让卢修斯·马尔福释放了家养小精灵多比,多比感激万分。被石化的人也恢复了。

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呀!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4

《哈利波特与密室》有感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会魔法的人,魔法学校,魔杖,甚至飞天扫帚。但是读完《哈利·波特与消失的密室》这本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新的一个学期开始了哈利·波特又回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继续学习魔法,但是刚到学校不久,怪事就发生了,学校中的几位学生被石化了,有一个学生被怪物掳走了,其中还有哈利和罗恩的好朋友赫敏。为了弄清这一切他们差一点丧了命,终于他们了解到了,原来在五百年前创办霍格沃兹的人是四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其中三位魔法师关系处得很好,只有一位有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应该招收纯血统的学生(父母都是魔法师的学生),其他三位不同意,他就决定离开学校,但是他走之前在城堡里留下了一间密室,传说那里面有一只蛇怪,谁看见它的身体就会被石化,看见它的眼睛就会死。这位魔法师叫萨拉拉·斯莱哲霖。这密室之门只有它的继承人才能打开,现在密室之门被打开了,也就是说萨拉拉·斯莱特里的继承人回来了,所以只有战胜蛇怪和他的继承人,学校才能恢复平静。哈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入口战胜了蛇怪,打败了继承人——伏地魔。学校又恢复到了平静,哈利又平安地度过了一个学年。

这个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科幻色彩,也告诫了孩子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如: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不过给我启示最大的还是勇敢能战胜一切。一想起这句话我就会回忆起小时候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有趣的小事:那时我还小,第一次游泳,爸爸就让我从跳台上跳下来,我胆子很小,不敢跳,但是爸爸承诺我一个神秘礼物。我这才慢慢走到跳台上,从上向下看,感觉晕晕的,真是不想跳,可后来想想礼物,才鼓起勇气闭着眼睛跳了下去。等我睁开眼睛,已经被爸爸抱到了岸边的椅子上。我伸出手向爸爸要礼物,爸爸却说:“我赠给你一句话?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要拿出勇气克服困难?。”我点点头,又想了想这句话,开心地笑了。

直到现在,这件事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次经历真的验证了那句话——勇气可以战胜一切。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5

哈利·波特是一位勇敢坚强伟大的魔法师,他的全名交哈利·詹姆·波特,出生于1980年7月31日。与这本书的作者同生日,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女作家J·K·罗琳,她是个英国人。

哈利·波特是詹姆·波特和莉莉·波特的独生子,教父为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一所魔法学院以霍格沃茨,他有俩位好挚友,罗恩·赫敏。他是波特家族的人,但童年时就成为孤儿并住在德思礼家,并得到他们刻薄对待,他的父母死于伏地魔并在十七岁时发现自己和伏地魔俩者无法并存于世,或许是因为头上的那一道细长的闪电伤疤于是就跟从邓布利多的指引,对抗伏地魔,在11岁进入了格兰芬多学院,他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有极高的天赋,他可以听懂蛇语,并可以与蛇对话,因为他脑中有伏地魔的灵魂碎片,这能力在伏地魔杀死之后就消失了,在还有时可以好像能探听伏地魔的一切思想,情绪等反应,他额头上的伤就是来自伏地魔所给的,哈利他的魁地奇也很棒,当第一次骑上扫帚时就能操纵自如还是百年来霍格沃最年轻的捕球手,第一次犹证到金色飞溅为格兰芬多学院赢了比赛,这也是系列中的一本中的一部分,一共有7本系列分别是从《哈利比特同样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这是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在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呢?凭他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缺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想哈利波特学习,走向成功。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的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也战胜不了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这一种正义的精神,这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让人都有着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讲案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的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6

正如唐朝诗人杜浦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一些好书你的生活就会增添一些乐趣。

有一天,妈妈说要我带去欣赏一部《哈利波特》的电影,这是根据名著改篇的,我知道了,兴奋极了,好期待这部电影啊,因为早就听说这是来源于一部很有名的旷世巨作。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去看了《哈利波特》的电影,那种感觉是非常生动而有趣的,尤其是电影里的魔法片段总是让人回味无穷。于是我跟妈妈商量要买一套《哈利波特》的书来品读一下。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回来一套《哈利波特》的书,一共7本。刚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厚厚一本书两天就看完了,妈妈却在旁边唠叨,让我不要看那么块,对眼睛不好,可是我心里舍不得,恨不得一口气看完7本才过瘾。因为书里面的人物特别有趣,尤其是哈利和几个好朋友之间的团结友谊。

读哈利波特,总有一种跟生活很接近的感觉。有一个桥段记忆很深刻,哈利的朋友赫敏因为课程很多,由两节课是同一时间上的,因此校长给她了一个时间机器,可以回看上课的内容,来处理缺课的问题。而在我的他课堂上也由这样的事情,平时我们有同学生病请假,第二天这个同学刚来老师就给她补落下来的课,知道这个学生听懂为止。让我感觉到魔法学校的生活其实有时候跟我们的学校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师生情。还有一次同学生日会,我正在考虑送什么礼物为好,突然一个画面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面呈现出来,要不就送一套《哈利波特》吧,她应该也会很喜欢的,结果还真是的,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她走过来笑眯眯的对我说,小刘你送我的书我非常喜欢,一天就看完了一本。听了这句话我也很开心,然后我们就一起讨论《哈利波特》故事书里发生的故事,我们总是经常有说有笑,因为《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和同学之间又增进了许多友谊。

其实多读一些书,就会多感受到一些道理,就像老师一样不断的给我们新的知识和生活的道理,教书育人。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老师一样,把更多的生活精华和知识传递给我们,让我们了解和得到更多的知识和文化以及生活的奥秘。我喜欢看书,我也一直在寻找我爱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7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刚开始读,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里面讲了神奇的魔法世界,伴随着J.K.罗琳的优美语句,我好像只要双脚一点,轻轻跃起,就能离开地面飞向空中,在魔法世界里遨游。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真实,好像就在眼前一样。

写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在写这本书之前,很贫穷,自己一个人还要养几个孩子,于是,她就开始写哈利·波特,最后,变得非常富有。财富甚至超过了英国女皇。

我读这本书读得非常入迷,以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里面的故事情节变幻莫测,有时是我被震撼,有时留出给读者想象的地方,又有时故事写的很悲伤,还有时要你去慢慢品味,悟出里面蕴含的深刻道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名叫哈利波特,他刚出生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于是他就只能转移到他的姨妈家——一个对它视而不见的家庭,过着对他约束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名叫海格的人,递给他一张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就这样,他那充满新奇而又处处藏着危险的旅程拉开了序幕。在他的旅程中,认识了他一生中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合作,突破重重难关,最终从伏地魔那拯救了魔法石。

我也从其中悟出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朋友并不一定要每天都很平静,而是在生活中会经常闹出小矛盾,有时小矛盾是因为某些很小的事情,比如说好朋友跟你开了个玩笑,你很生气,你们吵架了,尽管吵架了,但是吵架后每个人都会理解另一个人的想法,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就比如我和刘家愉吧,有一次,他把我的自行车的刹车拆了,我很生气,于是就把他的钥匙抢走了。最后我们还用飞盘扔对方。吵架后,我们都各自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下午又和好了,别人看到了我们还以为我们上午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呢。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还讲了对勇气的理解,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生活的浩瀚海洋里,勇气有许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时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真是一书引深思啊!如果你也想好好的品味这本书的话,就去慢慢享受吧。

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你会有不少感想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

《孔子》观后感1

孔子这部电影的主题是学习孔子高尚,让人深有所思,是的,在当时那个战乱的时代,孔子的儒家道法被各个国家重用,但他没有被别的国家用重聘金所动,依然效首鲁国,但最终被叛人挑拨而被赶出鲁国四处传教乞讨,如果是现在这个社会,一定是一个被视为尊重的人,但是那个战乱的时代,竟然像一个乞丐一样流落街头,连口饭都吃不上!使人不禁叹息人生的不公,竟然让如此一位圣人堕落……

看到孔子在那种黑暗的年代依然正直的身影,我不禁有所感动,在我们这个没有战乱,和平的年代里,拥有孔子这种品行的人几乎已经见不到了,要想学会孔子的修行不容易,但也很简单,说简单是因为只是捍卫了做人的最基本的原则,其实孔子也只是做到了这一点,但难是因为这一点,如果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的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就要抛弃功名,财物,地位等等,虽然我们不一定能做到孔子这样伟大,但我们起码不能在人生路上做恶事,而在别人看来,我们远没有孔子伟大,但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这一生是正直的,是不邪的!

看了孔子后,我沉思了许久……

《孔子》观后感2

电影里的孔子温和又严肃,有威严的气质但并不凶狠,谦虚恭敬又安详。这让我想起《论语》里的一句话:“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孔子还很热爱学习,学习永远不感到满足。孔子也很会教导别人,教导别人永远不知倦怠。我想,“学而不大厌,诲人不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电影里有一个片段,令我终身难忘。孔子的马车正行驶在表面结了冰的大河上,突然,一大块冰破裂了,而孔子的马车正好在那块冰上,驾车的人让马车跑过了那块冰,一卷卷书却掉入了水中,孔子的一位学生潜入水中,把一卷卷书拿上了岸。这就反映了他的学生是多么爱书啊。

孔子还有一句

看完《孔子》后,我被孔子的精神震撼了。我觉得,孔子真是一个伟大的人啊!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

《孔子》观后感3

孔子原名孔丘,字仲尼,汉族人,春秋时期鲁国人。他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编撰了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孔子的一生极为坎坷,也曾风尘仆仆地奔走于卫、陈、曹、宋、郑、蔡诸国之间,宣传“仁”之思想,可乱世将孔子的时代改变了,没有一个国家听他的思想。在十四年后回到鲁国从事教育活动,七十三岁病逝。

《孔子》电影中有一个片段我至今记忆犹新。陪葬的一个小男孩漆思公为了保住性命拼命地跑,遇到了孔子的弟子子路,子路救下了漆思公,最后,在孔子的强力辩说下,漆思公重得自由,并拜孔子为师。这个事例说明了孔子宣传“仁”道的重要性,在这个战争的世界,宣传仁爱精神才能挽留住一些生命。

孔子宣传的不仅仅是“仁”,还有“义、礼、和”,这四点综合在一起,就是治国之本。在孔子离家出去宣传他的政治主张时,也曾大力倡导过这四点,可结果是处处碰壁,孔子的理想也未能实现。

导演胡玫最巧妙的一点在于她把南子这个妖娆的形象生动地描绘了出来,更从侧面烘托了孔子的思想道德之端正。面对南子,孔子没有心动,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迫使南子放弃了对他的诱惑。

孔子被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对后人的影响力很大。我们也永远记住了这位推广“礼、义、仁、和”、心静如水的先师——孔子。

《孔子》观后感4

浩浩中华,上下五千年,在历史的积淀中,“礼”已经无孔不入地渗入了生活的每一寸肌肤。礼尚往来、彬彬有礼、礼多人不怪……关于礼的成语名言成语如此之多,然而“礼”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很难有人给出明确的定义。当我看了《孔子》这部电影之后,突然感觉心有戚戚焉。

孔子的一生简单而复杂。简单,是因为他始终只有一个目标,他终其一生都只为这一个梦想而奋斗。他不慕功名、不求利禄,淡泊明志……复杂,是因为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经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付出了毕生心血,他冒死为逃奴请命,用百辆牛车吓退五百战车,五十五岁周游列国,时间长达十四载……

这些都是孔夫子应用和智慧的体现。夫子曾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孔子的高大坚毅是我难以望其项背的。然而,有三件事情如同时间为树刻上年轮那样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让我每日三省自身。

公山大人死的时候立下遗嘱,命令他生平心爱的人都要陪葬,陪葬的奴隶纷纷被乱刀砍死,只有一名小奴隶漆思弓在慌乱之中侥幸逃出,但后面的追兵仍旧紧追不舍。离弦之箭丝毫不差地插入漆思弓的身体,他惊恐之下,向一名配剑的勇士求救。勇士以其勇猛与智慧吓退了追兵,救下了漆思弓,这名勇士正是孔子的弟子子路。

子路担心因为自己的“一时鲁莽”连累大家,想将漆思弓送到他内兄家去,孔子知道此事后,不仅表扬了弟子,并告诫他“见义不为无勇也。”毅然决然地留下了漆思弓。当公孙狃来搜查时,孔子面无惧色,进行了有理、有据、有节的反驳,充分显示了他作为一代圣人的睿智。

冬祭大会上,孔子又为漆思弓请命,但公山大人的儿子站起来反对,说让漆思弓陪葬是对父亲大人的孝顺和尊敬!孔子反驳:“公山大人的遗嘱是让他生平心爱的`人陪葬,您是他的儿子,公山大人怎能少得了您的陪伴呢?”公山大人的儿子哑口无言,只好同意了漆思弓不陪葬。最终,孔子不仅仅挽救了漆思弓,而且还适时提出废除奴隶殉葬的旧俗。

的确,以礼杀人非礼也。孔子“仁”的思想,再此体现得淋漓尽致。

孔子与其弟子周游列国时,在一个寒冷的冬日,一车竹简不幸掉入了冰洞里,弟子颜回纵身一跃跳入冰洞里……竹简回来了,子路却永远地走了……

看到孔子抱着颜回的尸体久久不愿放开时,我的眼眶湿润了,在当今社会,人人都说好书是一生的财富,书籍是人类的朋友……然而,有谁会认真地对待一本书?有谁愿意为一本书付出生命?礼,不仅仅是从与人交往而言,对待任何事物,不论有无生命,都要有一颗赤诚之心。

孔子弟子子路为保护年幼的国军,浴血奋战,倒在了血泊之中。然而,临死之前,他仍旧记得夫子的教导,将官帽端端正正地戴好。在他整理好官帽的一刹那,敌军又围了上来,他没能系好帽带,含恨倒下……

看到这里,我被深深震撼了,衣冠正人正,子路在这里端正的并不只是自己的衣冠,更是他的道德、是他的人格……

后两件事情,让我看到了孔子对于弟子的言传身教,正所谓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只有学高身正的老师,有才能、有气节的弟子啊!

礼,穿越千年,到了我的眼中,礼变得很简单——

在图书馆看书时,不大声喧哗!

在跑步比赛时,不横跨跑道!

在烦恼时,不对父母亲发脾气!

当脚要踏入草坪的时候,收回脚是对小草的礼貌!

当手伸向花儿的时候,收回手是对花儿的礼貌!

当枪对准动物的时候,收回枪是对动物的礼貌!

礼,是生活的一切,无论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只要想到这个字,就会有一种道德、一种力量在你的心中油然而生。

《孔子》观后感5

看完《孔子》电影后,心情非常激动,同时也被孔子的“仁”“礼”思想和他以及他的弟子们的治学精神感动着……其中,最让我震撼的就是孔子的弟子——颜回!

颜回在电影中出现的镜头很少,共有五次出现,而且每次的镜头不到五秒钟,只有在他临死前的镜头拍的最详细。

他的死是因孔子的书而死。当时,孔子和他的弟子们正在赶路,冰天雪地。地上、湖里全是冰,当他们要穿过湖时,突然湖上有块冰裂了,车子和书卷都掉进了湖里,这些书卷可都是老师一生的心血啊!颜回不顾一切的一头扎进湖里,奋力抢捞那些书,他一次又一次的把捞上来的书送到冰岸上,然后又一次次的返回湖底去捞那些书。颜回本可以游上岸来的,可以不用去捞那些书,可是他做不到,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书落到湖底……当他再一次扎进水里时,他太累了,最后筋疲力尽,再也没有上来…看到这里,我感动得哭了,我相信同学们也流泪了。

在颜回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畏的精神,由此也

第一,他十分尊敬他的老师,因为他可以不顾惜自己的生命而去保护老师的书,他认为老师的那些心血比他的生命都重要。第二,颜回是个有信仰的人。一个有信仰的人,当信仰和生命两者只可取一时,他就会把生命置之度外。而颜回的信仰就是要发扬孔子的思想,而这些信仰都在他的老师孔子的书中。

颜回保护的不是简单的几卷书,而是他的伟大的——信仰。

《孔子》观后感6

春秋割据,各国战乱,孔子的年代就穿插在这样的乱世中。他和他的弟子们颠沛流离,周游列国十几年。一直未曾放弃的是礼义仁和。我带着并不是很高的期望去看这部影片。

两个多小时,和场内的观众一起,很安静地看完。正如胡玫所说"《孔子》是一部一定能让你记住很多故事情节的影片"。但孔子带给我的,不仅是故事和情节那么简单。他留下的,是一个形象,一种精神,连同他身后的弟子一起,或许大多是文文弱弱的读书人。但你感觉到的必定是如海涛般的千军万马,统领着一个时代。周润发饰演的孔子是影片的主线和灵魂。不管在何境地,自始至终坚定淡定的眼神,礼义娓娓道来的神韵,仿佛孔子转世。颜回、子路、冉求,性格各异,但爱师如命,遵循礼仪仁和的精神如命。子路助卫国,冉求回鲁国效命。最牵动人心的是颜回,颜回是孔子最钟爱的弟子,外表文文弱弱却机智灵活、意志坚定。他死得那一幕,有很多人给出了负面的评价:矫情、假、搞笑。但我被感动了,我相信颜回不顾生命,甚至都没有想到生命,反复潜入水中挽救竹简的那一刻,很多观众也落泪了,我也相信当孔子一直抱着死去的颜回不肯放手的那个场面,震撼了万千人。

周迅演出了南子的神韵,她天生就是一个好演员,扮演的角色能逼真到骨子里。南子这个角色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重要的角色是它存在,你觉得可有可无,它一旦不存在,你会觉得缺了很大一块。孔子其实是惊艳和动心于南子的美貌的,但他终以一句"可有些人就是好德如好色"决然截断了即将升华为暧昧的一种情愫。南子让世人看到了孔子并非神,孔子同时也是一个普通人,南子虽然简单出场,寥寥的情节铺陈,但巧妙地反射出人物在本性和信仰之间的取舍,实为一个看点耐人寻味,又怎么会是可有可无呢。孔子说:后人理解我,后人误解我,都因为-《鲁。春秋》不难预料,《孔子》也一样,会在不同人心里留下不同的印象,在不同人的内心埋下不同的种子。但不可否认,胡玫是成功的,他抓住了孔子的神,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症结点,表现起来就不会像看历史书一样晦涩难懂和索然无味。

这部影片给人的总体感觉是好的,故事情节和表现手法都没有打水漂。媒体的担忧,在现在看来有惊无险,《孔子》并不会因为阿凡达遭到票房威胁。中国的历史深得人心,孔子的礼义仁和备受推崇,胡玫的实力也得到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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