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课程网站集中展示“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和“中国大学资源共享课”,并对课程资源进行运行、更新、维护和管理。网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 面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大众,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个性化教学资源服务,具有资源浏览、搜索、重组、评价、课程包的导入导出、发布、互动参与和“教”“学”兼备等功能。
爱课程民法
爱课程网站是民法老师推荐的,其中最让我喜欢的老师便是张力教授。原因有二:首先,语速较快,让我的大脑能够较快的运作。其次,语言幽默,却又富含道理。而正是由于这两点,让我对他讲的内容有较深的印象。张力教授一共上了两讲课,有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关系。
其中,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民事法律关系和人身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1.民事法律关系平等。2.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民事法律关系又有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内容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题,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迷失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额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除了应具备主体要素和客体要素,即除了
要求参加市民社会生活的人应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和一定的能满足人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利益之外,还应敏却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而这种是想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目标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无论是何种方式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都将产生相应的民事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都必须建立在一定原因上,而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就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两大类,即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事件本是自然现象,只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才被列为法律事实,如人的.死亡、地震等。前者可能导致继承关系的发生;而后者若将房屋震塌导致所有权的消灭,事前若投保时,又使保险赔偿关系发生。行为。行为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法律事实。行为是法律要件中最常使用的法律事实。行为虽与人的意志有关,但根据意志是否需明确对外作意思表示,行为又被划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
(1)表意行为。表意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表意行为,因行为人有预期的效果意思,所以,该行为能产生当事人意欲达到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效果。
(2)非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意思表示,客观上引起法律效果发生的行为。如侵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效果意思,但客观上却导致赔偿的发生。
民法
在大学校园里,早已习惯了接受些深奥难懂的专业知识;习惯了沉闷的课堂气氛;习惯了不同的老师根据自己的想法发表完全对立的言论;习惯了疯狂地抄笔记……所以,当我最初看到“民法学”这一学科名称时,我以为,它会给予我的肯定是一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一些绕口的法律专用术语,一些学了根本不会用的知识。我甚至认为老师会和别的非常传统的老师一样,用灌输式的讲课方式来跟我们完成课程教学活动。但是,一切都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我看到的、听到的和我原来所想的完全不同。老师幽默风趣,根本没有将任何的法律条文直接搬出来让我们记住,而是将法律知识贯穿在现实生活的例子中,让我们在事实中去掌握知识,而不是就知识而知识。上这门课,轻松、愉快,同时也能得到许多在现实生活中有用的法律知识,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人身安全,也教会我如何用好法律武器。
总的来说,上完一学期的民法课,我感受颇多、收获颇多,总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 完全生活化的民法课
上完这学期的民法课,我没有记多少笔记,也没有买什么教材,没看过什么参考书,但获得的却比以往任何一门课所给予我的都多。因为它给了我生活的技巧,教会我在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了解了法律为保护每一个人的利益所作的规定。当然,这些都是老师在深动的讲课过程中给与我们的。老师举的每一个例子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都是我们在现在和未来的生活中可能会碰到的情况,教我们应对的方法和技巧,让我们在尽量避免错误的出现。总的来说,法律就是为了使人们更好的生活,生活得更有秩序,生活得更愉快轻松。我觉得,在将法律融入生活这一点上,老师做的非常好。
二、 充满知识的课堂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重视生活教育、技能教育,往往会有淡化知识传授的嫌疑。但是,上完这学期的民法课,我总体感觉我获得了许多处理生活冲突的技能。但同时,我也获得了许多的法律知识。这些知识,若是让我去看法律条款,我最多只认识那几个字,根本就理解不了,更别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
安全了。我觉得将知识融入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当中,就能让我们记忆深刻。例如,在讲到监护人职责时,其中最难以理解的一条就是“监护人不能使被监护人的财产不正当损失”。如果老师只是单纯的将这条规定告诉我们,那我们根本就不会理解什么叫不正当损失,因为这里所规定的不正当损失是跟我们传统的想法完全不同的。所幸,老师在讲课时是用一个例子来引出问题,让我们思考,当我们以为完全正确的答案恰恰错了时,我们就会有特别深刻的印象。正如老师所说的:“笑过了,也就记住了。”总之,民法学的课堂上充满了知识。
三、 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
在大学了,追求个性的自由发展,追
或许,因为我们是非法律专业,民法只是选修课,所以就老师才会上得轻松,我们学得也轻松。但总的来说,我觉得这学期民法课的课堂气氛活跃,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大家都愿意配合老师,积极地思考问题,回答问题。我觉得这正是因为老师非常重视我们,做了最充分的准备的表现。所以老师可以带动大家去学习,去探究。总之,我觉得活跃的课堂气氛,是使杞老师的民法课深受同学们喜爱的重要原因。
四、 有效的知识巩固方式
在上完一个总的知识内容后,老师总是给我们一定的案例让我们去分析,这些案例中包含了已学过的知识,也包含了将要学得知识,它起到了复习旧课和导入新课的作用。在课下,我们会主动地去讨论这些案例,相互沟通,最终找出答案,这是一格非常好的复习和巩固知识的方式,而且能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虽然有了理论知识,仍然不会应用,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能让我们明确注意事项,不至于光学理论不懂应用。同时,案例的分析,能帮助我们形成一种谨慎的做事风格,学会注重细节。
五、 和谐的师生关系
上完这一学期的所有课程,我有非常明显的感觉,大部分老师都只是站在讲台上讲课,并不愿意和学生在站同一平面上,课前或课间时间也不和同学交流,让同学有一种这个老师不可一视的感觉。当然,由于资源的不对等和需求的不同以及年龄的差异,老师和学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但起码可以和睦相处。我觉得杞老师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好,您总是会站在我们身边讲课,给我们一种特别亲近的感觉,而且也会在课间的一点时间里和我们沟通交流,让我们觉得您就是我们的朋友。
我觉得在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过程中,你还做得非常好的一点就是您非常尊重我们。上什么内容您都让我们自己来选,您来满足我们的需要。这让我们觉得自己是主体,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知识,这也就能带动我们的积极性,让我们主动的学习,上课愿意认真听讲。
总的来说,我对这学期得民法课非常满意,我现在所得到的比我原来计划要得到的更多。我不仅得到了民法的知识,更做要的是知道如何去运用它,当然,我也学到了一些讲课的技巧和方法……在此,我要跟您说声谢谢。
给您的几点建议:首先,我觉得您可以把课件做得更深动一些,因为我们大家现在都习惯于上课时看到课件,如果您的课件做得更加深动一些,或许会提高我们对学习内容的关注度,提高我们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其次,我觉得您的课件内容可以更多些,把重要的知识展现在课件上,那样有利于我们做笔记,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记笔记,不记的话我们过段时间就会把知识点忘记,我觉得必要的笔记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温故知新。这些都是我个人的想法,如果说得不对的地方,还请您多包涵。
民法观后感篇二:我的民法学习感悟
我的民法学习感悟
社会和谐的维系不仅仅是靠道德来约束,更需要是法律的来维系。每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可能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谴责,从心理上给与压力。但法律不同,它是一种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以强制执行来保证其效力的一种工具,不容藐视。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也在与日增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成了在未来立足的一个重要砝码。加上自己一直以来对法律的热爱,我果断选择了民法这门选择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意义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
选修课的内容很丰富,我们主要学习了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沈老师深入浅出的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内容,民法学本身是一门枯燥的学科,但沈老师给我们讲完知识会给我们案例,和我们一起分析这个案例的违法之处,有时候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沈老师还精心为我们找了一些视频分享,体味社会百态的的同时加深了对民法的理解。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老人借小儿子钱买房子的,一审判决小儿子败诉,二审判决小儿子胜诉。这里不仅涉及遗嘱问题还涉及了合同法的内容,也给我们一个警示:要保管好遗嘱不能怕麻烦,各种证据要保存完整,更重要是兄友弟恭,莫争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则;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一种文明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属于实体法;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属于国内法;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学习,我对法律的兴趣更加浓厚,我懂得了在一些情况下,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懂得了自己应该行驶哪些义务。最后衷心的感谢沈老师给我们传授民法知识,特别是在身体抱恙的时候依然坚持带我们遨游民法知识的海洋。虽然民法的选修结束了,但我对法律的学习不会止步,它一如既往是我的业余爱好,我的挚友。
民法观后感篇三:民法读书心得
姓名:党权 班级: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号:内容提要:本
第四十二章 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一) 数人侵权行为概述
(二)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
通过第一节认识到“数人侵权行为”这一概念是与单独侵权行为对应的。其种类的区分以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标准。而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其中《民法通则》第130条、《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即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了按份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此处有一个疑问: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做区分,那么承担责任的方式又以什么确定呢?从法条上来看,如何承担责任还是以其行为为依据的,因此,其本质上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是以行为本身的不同为依据。书上所讲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来区分数人侵权行为的种类,是为了教学方便。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会陷入“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逻辑怪圈里面。
回过头来看怎样区分数人侵权行为关键在于“共同”二字,法条上明确规定:共同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者,承担按份责任。因此,我们区分数人侵权行为,要注意行为主体是否有“共同”的合意(共同的故意)或者客观情况(此类情况指共同的过失;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此处有一地方殊值注意: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谓之“共同”是有争议的。照常理讲‘共同的过失’其恶性小于‘一方故意、一方过失’,因此前者既然谓之“共同”,举轻以明重,后者当然应该谓之“共同”。但细心者会发现其中的不同:不论是“共同的故意”还是“共同的过失”,其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样的,没有孰大孰小之分,由此承担连带责任有其正当性;但是“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故意一方的主观恶性显然大于过失的一方,如此一来共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对过失方不公平,似乎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看到这里,感觉豁然开朗;从心里觉得民法不再是枯燥无味的,而是鲜活生动起来了,充满了逻辑趣味性和人文关怀。
从《侵权责任法》第14条可以看出,该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对行为主体而言,对外是连带的,对内是按份的。也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单个或多个连带责任人主张其承担该共同行为的全部责任;多个连带责任人之间要共同分担赔偿,或者按比例(能确定各自责任大小),或者平均(难以确定各自责任大小)。这样的规定既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受害人求偿实现的可能性,又杜绝了某些侵权人免于赔偿的情况,能起到惩罚教育作用。即便是受害人也无权仅免除部分加害人的责任,而让另外的加害人承担全部责任。向未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进行追偿是已经承担责任的侵权人的权利,受害人无权干涉。从这样的规定里面,我
们处处可以看到公平原则的光芒在闪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连带责任的正当性源于两点:一、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更大,二、一般而
言损害程度更加严重。
连带责任的承担正当性源于“共同的故意”或“共同的过失”。
(三)教唆、帮助行为及其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利用一定方式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者通过怂恿、刺激,利诱等方法使对方接受意图。教唆可由过失构成。
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教唆与侵权行为的因果性。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帮助:通过提供工具、指示目标或者以语言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帮助行为与加害行为都已实施。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教唆者、帮助者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教唆帮助者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监护人根据监护情况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内成立连带责任、对外适用监护人责任。
(四)共同危险行为与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主要为了解决无法确定具实际侵权人的情况。给受害人以保障。构成要件:
(1)主体二人以上;
(2)每个人单独实施完成危险行为;
(3)每人有独立过错;
(4)不能确定损害后果具体由谁造成。
怎人承担方式为连带,内部可以进行追偿。
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不同;前者主张只有找到实际侵权人,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后者主张行为人只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可免责。
(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行为人之间无共同的过错,只是由于数个行为的结合导致的同一损害后果。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将之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前者承担连带责任,后者承担按份责任。 《侵权责任法》区分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要点在于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累积。即每个人的行为与损
害结果之间都有完全的因果关系,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不存在累积因果关系时,责任大小如果能确定,则个承担相应责任,不能确定责任大小时,平均承担。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一) 概念与体系
概念辨析:归责就是确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指在加害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体系构成:各归责原则构成的具有逻辑联系的系统结构。本书认为归责原则的体系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民法基本原则、侵权法功能的实现、立法政策倾向。我国的归责原则体系包括两种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是侵权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
两层含义:一、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责任。
二、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受害人、共同侵权人的过错都要考虑在内。
一个注意:该原则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后果。
过错推定: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获得免责的效果,因此又称为过错举证责任的倒置。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不问行为人主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随着社会发展,无过错责任因应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导致的事故而出现。
三个含义:一、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
二、其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三、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仍然存在免责事由。
第三十九章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 概述
构成要件,即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受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影响。
此处所讲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以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为背景。除损害赔偿责任外,构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不以损害后果为要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也不以过错为要件。
注意如果有免责事由的出现,即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全都具备,行为人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 行为
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合法利益成为侵权对象时,在过错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
不作为的侵权行为除了违反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还违反了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法律规定、服务关系、契约上义务、自己之前行为及公序良俗。有的直接构成侵权行为,有的则与过错的认定有关。
(三) 损害事实
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我国《侵权行为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包括现实的已经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损害事实是所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大特征:一、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
二、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
三、损害事实的确定性。
两大种类:一、财产损害,即因为侵害权利人的财产、人身而造成的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
二、非财产损害,即因侵害权利人的人身利益而造成的受害人无法用金钱计量的损害;但金钱赔偿却是救济非财产损害的重要途径。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两种: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前者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后者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意义: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事实因果关系:既指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又指有证据证明的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
法律因果关系:既指事实因果关系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因果关系;又指事实因果关系中构成侵权行为要件的因果关系。是一种主观判断。
相当因果关系,与直接因果关系相对。发源于生理学家Von Kries,其在法律上应用数学上的可能性理论与社会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认为客观上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作为说明因果关系的一项要素。
包括两个要素,条件关系和相当性。前者指行为与权益被损害之间具有条件关系;后者指具备条件关系的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达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得该行为人对权益的被侵害承担法律后果具有正当性。用通俗的话来表达是:无此行为,不必生此种损害,由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
(四) 过错
概念辨析: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其考察的是行为人在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行为本身不同。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主观状态需要通过行为本身来考察。
两大形式:一、故意。民法中的故意和刑法中的一样,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二、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民法通说又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和故意相提并论。
过失存在的前提是有注意义务,违反了注意义务即会造成过失。法律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对过失的认定采客观化标准,以一个理性人在当事人所处情境下所做的反应作为注意标准。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是根据违章来认定的。
汉德公式:P表示概率,L表示损害,B表示预防成本,若B
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考虑因素基本相同,一般情况都是行为人比受害人更有条件、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证明过错的不存在。
第二十四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 概述
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合同效力的表现,是一时的、延缓的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保护手段,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
(二) 同时履行抗辩权
概念:双务合同的当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其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这里面又分为发生上的牵连性、存续上的牵连性、功能上的牵连性。
构成要件:(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适用范围:主要是双务合同,及二人合伙的合伙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也适用于连带之债。
爱课程网视频
项目价值的提升是对项目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不懈追求,也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与产品拓展的方向及动力。这个课程从工程造价的新视角阐述了项目价值的表象、内涵及本质,理论性分析了项目价值之于项目利益相关者诉求及项目管理绩效的重要性,揭示了不同类型的理论、方法、工具提升项目价值的内在机理及实现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剖析了上述理论方法在典型性案例中的实践应用与效果。最后,基于行业发展战略高度,回顾了中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历程,展望了未来发展空间与趋势、战略性地指出了高端业务产品拓展新方向、发展理念及前沿性工具。为我们以后学习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方向和目标,我们从中受益良多啊。
基于利益相关者价值诉求的视角,老师分析了项目价值提升的内涵与外延,揭示了“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价值管理理论”、“可建筑性与可施工性”以及“设施管理”四大理论、方法在项目价值提升路径中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国家大剧院、国家体育场“鸟巢”典型性案例阐述其内在机理及实现过程。全生命周期造价(LCC)管理的出现是多样性需求及管理集成的必然性结果。作为项目价值提升的工具,老师分析了“将视野拓展到全生命周期”、“控制的关键在于前期”、“注意运营维护成本”以及“建筑与运营组织的协调”的LCC本质思想,深入浅出地揭示了其在项目价值提升中的应用。加深了我们对LCC的认识和理解,让我们对这门课程和专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价值管理(VM)是项目价值提升的有效手段。立足于价值(V),功能(F)与成本(C)三者的关联关系,老师突出分析了“成本缩减型”“功能提高型”“复合型”及“扩大成长型”等四类具有极强工程实践操作性的项目价值提升路径,并以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为典型标杆进行了案例剖析。项目的可建筑性与可施工性是项目价值提升的基础。老师介绍了项目价值提升视角下可建筑性与可施工性的最佳实施阶段及其理论依据,分析了基于BIM技术的保障措施,并通过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塔楼“锚固”施工方案等典型案例介绍了可建筑性与可施工性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这一系列的课程不仅让我们对曾经熟悉无比的学过的知识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还为我们以后学习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通过项目价值提升的这门课程,使我对工程造价这个专业有了一个不同的了解和更深一步的认识,为我以后学习和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焕发了我对这们专业知识进一步学习的热情和兴趣,让我对自己以后的工作和学习更加充满希望!!
爱课程网视频观后感第2篇:创业管理课程
第一讲:创业改变人生
“过去三十多年,中国几次涌动的创业大潮现在已经进入到了全民创业的时代。人生因创业而精彩,世界因创业而美好。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众多创业机会摆在每个人的面前,我们该如何面对?”这是《创业管理》第一讲“创业改变人生”的开讲词。当大学生面临就业难、毕业就等于失业的时候,我们是否思考过,我们的前途在哪里,我们将来的路该怎样走下去?学习《创业管理》课程,我想会从中得到一些答案。
《创业管理》第一讲“创业改变人生”分五个部分讲解:1、解读,创业内涵特征。2、中国,创业涌动热潮。3、人生,因创业而精彩。4、世界,因创业而美好。5、创业,要激情更要理性。看完本集的内容,对创业的一个源头性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己接下来的人生路怎样去走,有了一些比较有意义的思考。学完这集,主要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大学生应该积极地投身于创新创业的热潮中,积极主动的改变就业方式和就业途径,在自己的不懈奋斗中实现属于自己的“中国梦”,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创业,并不是一时的激情,而是要在充分的考虑下积极谋划,理性思考的产物。创业,一要有激情,只有有了激情,才能不顾一切的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二是要有理性,要认真的思考自己为什么创业,怎样创业,创业不成功怎么办。只有把这些都考虑清楚以后,才能更好地创好业。
第二讲:创意源自生活
“在现代社会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创业者要想获得成功必须善于抓住市场机会,而市场机会的捕捉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有创意。只要人人都能成为有心人,创意必将帮助我们走上创业成功的康庄大道。”第二讲的开讲词,一语中的,道出了创业的先导创意的来源。大家可能整天都在苦思冥想:想创业的商机在哪儿?想怎样才能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市场切入点,从而加快创业的步伐。其实,就像中国的那句老话:“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其实商机无所不在,我们缺乏的,就是一双对生活仔细观察的眼睛。所以,只要我们留心身边人群的需求,留心生活,
我们就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创业着眼点。
本讲主要从创意的概念,创意的来源,创意改变创业三个方面展开,让我们看了以后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生活中的创意对创业是何等的重要,这就警醒我们时时留心生活,用一双火热的眼睛去注视生活,从中发现对自己的成功有用的东西。
第三讲:审时度势
“没有一个创业机会是完美的,是否决定创业,还要由创业者根据自己的条件,分析机会带来的收益和风险是否能平衡,以及外部环境状况等因素,在综合考虑以后,作出理性选择。”开讲词如是说。意思是说,创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要经过深思熟虑,精密安排的。在这些决策的做出时,重要的一点便是审时度势。审时度势,就是要我们有敏锐的眼光,适时抓住商机,一举创业,一举成功。
本讲主要讲述了如下内容:1、创业者自身的素质。2、创业态度的认知。3、创业模式的审悉。4、创业机会的评估。
在第一部分的讲解中,梅教授主要讲解了创业者自身应该具备的一些素质,这部分主要是举例成功人士的素质,比如说霍英东所具备的的素质:吃苦精神。还有李嘉诚的商业品德,江南春的创新精神等。确实,要想创业,第一要考量的就是自己是否具有创业需要的素质。在学了本集后,更加的让自己重视起自己专业素质的培养。
通过这讲,我们更加清晰的知道创业者需要具备哪些东西,并不断地完善自我,达成成功所需的条件。
第四讲:结伴同行创业路
“创业,是自己“千里走单骑”,还是与人合伙集体上阵打天下?创业团队中有的成员“一山难容二虎”令事业半途而废;有的却精诚团结,干出了一番大事业。创业者们如何结伴同行创业路?”开篇说的话,对每一个创业的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在创业的道路上,到底是以团队的方式创业好呢还是一个人“单干”好呢?
中国有句古话:众人拾柴火焰高。讲的就是团队的力量。本讲主要从创业的.方式及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入手,来向大家剖析创业路上以怎样的走下去会更好。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讲解:1、单干,还是合伙。2、同行,与谁结伴。3、
星状,还是网状。4、好聚,亦要好散。
通过对本讲的学习,知道了创业的几种方式有单干,合伙,星状和网状。更加有清晰认识和明确的是创业后的分配问题。正如俞敏洪对想创业的大学生说的:创业之前一定要先明确创业成功后的分配方案。是的,只有在开始干之前就说好了以后怎样分配,才会在接下来的创业征程中走得更远。
第五讲:融资助力创业
“没有资金,创业就不能启动;资金不足,创业就不能持续。因缺乏创业资金,创业者放弃创业的例子非常普遍,融资问题对创业的起步乃至后续的发展都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创业最终要的资源之一就是资金,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本讲通过对创业项目启动资金需求预测、创业起步和成长阶段融资方式的精彩讲解,让我们了解创业如何进行融资。在先导案例中讲述了上海的一个人想开一个超市,他对资金的一个规划时觉得自己的资金是远远不足以开办一个超市的,但是天无绝人之路,小周通过上海浦发银行贷了初步的启动资金,成功的开办了自己的小超市。开篇就讲了创业中资金的重要性。
本讲主要讲了一下三项内容:一是创业项目启动资金需要多少,二是创业起步融资方式有哪些,三是创业成长融资方式有哪些。通过对这一讲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怎样去估算一个创业项目的启动资金,为自己以后创业打下了基础,还知道创业项目从出生到长大的过程中融资的方式,为我们合理的,多途径的融资奠定了基础,更能促进创业的成功。
第六讲:创业导航
“创业既需要激情,也需要理性,合理的创业计划是行动纲领,创业计划书指明了拟创企业想完成的目标及达到目标的路径,在创业过程中起指路导航作用。”开篇导语的意思就是创业过程中需要有一个提纲挈领的东西,对整个创业计划有个完整的安排,能使创业过程变得更加的稳操胜券,那就是创业的神器:创业计划书。
本讲对创业计划书的概念、作用、读者、格式、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我们对创业计划书的撰写有一个相对全面的了解,对以后创业有极大的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计划书是在对拟创企业发展的事前预测,很可能实际创
业时面临的情况与当初设想有严重出入,必须及时对创业计划进行修订。当我们写就创业计划书,并在创业过程中开始实施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更改,以确保创业计划的顺利实施,稳步前行。
第七讲:网络创业正当时
“网络已经融入了我们生活的每一天,离开了网络,也就离开了21世纪。大学生是最具活力的群体,是新技术和新潮流的引导者,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网络创业,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网络创业热潮。”网络创业,正式现在的时尚。
有人说过,二十一世纪是计算机的时代。当代人离开了网络,可能无法生活。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当有价值的信息:网络创业,已经成为最普遍的创业方式之一。
本讲主要从什么是网络创业,网络创业的特点,网络创业的而形式,网络创业的注意点四个方面来对网络创业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让我们清晰的知道在网络创业的过程中要根据网络创业的特点,形式以及网络创业的注意点来进行创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创业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1、做好充分准备,包括相应的技能。2、专注并坚持。在创业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坎坷,我们只有坚持,坚持再坚持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3、持续创新。在互联网上要不断的创新才能时时处于先进的水平。4、注重口碑。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商誉,要诚信经营。
第八讲:借风使船
“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非常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帮助。如果把创业过程比作驶船过程的话,扶持政策是风,创业者就是舵手,巧借风力,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最先想到的是诸葛亮草船借箭,他巧妙的运用天时与地利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这在创业中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创业要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外力的合理借用。
本讲通过讲解资金、税收、服务、培训、环境等5个方面的创业扶持,让我了解到在创业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外界的相关帮助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
在创业过程中借风使船,还要注意一下问题:1、要借东风,不借歪风。在寻求帮助的途径上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让自己的企业健康的成长。2、一切方式都要合法。不能冒着违法的危险借风。3、“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企业的初创阶段要善用一切可用的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助力创业成功。
爱课程网视频观后感第3篇:项目价值提升的艺术---工程造价
今天,通过爱课程网观看了《项目价值提升的艺术---工程造价》这次视频教学。
一个项目成功的标准是什么?项目成功的实质是建设工程项目成功,即以最优的资源配置有效地实现项目利益相关者的需求。项目成功,既包括项目管理的成功又包括项目本身的成功,项目管理的成功是指满足质量、工期、成本的计划要求,项目本身的成功是实现项目价值。项目的成功的评价指标是指衡量项目价值不能单单考虑时间、成本和质量等因素,还要从项目产品的整体价值来进行评价。应该怎么提升项目价值的思想与路径?在项目管理中,项目价值体现为项目的可交付成果满足项目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求的能力和完成项目所耗费的资源的多少。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所耗费资源越少,或者项目利益相关者需求满足得越好,项目的价值就越高。提升项目价值的路径有成本缩减型,技能提高型,复合型,扩大成长型。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可建筑性,可施工性理论,设施管理理论对项目价值提升意义重大。思想的转变、工具的前沿性发展将大力推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迈向世界一流水平。
从所有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以项目价值提升为导向,均衡满足价值诉求,实现多方向价值诉求的帕累托最优,达到价值体系稳定状态,提高项目价值。一个项目价值提升的基础是可建筑性、可施工性,项目可建筑性、可施工性分析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项目的目标,要求施工人员尽早地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采购等阶段工作,将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