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400字1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黑天鹅紫水晶》 。
文中讲述了一只黑天鹅紫水晶和四只小黑天鹅以及一位动物学家的故事。黑天鹅们常常遇到危险,但是紫水晶的配偶,一只雄天鹅却被一种被世人认为已经绝种的袋狼给吃了,动物学家亲眼目睹了这一时刻,他想证明袋狼的存在,但刚刚拍的照片是模糊的,所以,动物学家留在了这里,等待着袋狼再次出现,同时,保护着紫水晶和小黑天鹅们。
这位动物学家完全可以不去保护黑天鹅,因为他没有责任,不是紫水晶的丈夫,但他还是不管黑天鹅遇到什么危险,像秃鹰攻击,鹗的偷袭等等,动物学家都会帮助它们,我明白了这位动物学家这么做的原因:有爱心。
如果每个人都有着爱心,那么世界该会多么美好。我也为别人献过爱心。那一次,我妈妈的朋友有事,小狗没人养,但我妈妈也有事,我自告奋勇,提出我来养,我细心地照顾小狗,一眨眼,几天过去了,我便把小狗还了回去。
虽然这是小事,但我还是为别人献出了爱心。
每个人都一点点爱心,可以使生活充满快乐和幸福。
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400字2
在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我坐在窗前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
《黑天鹅紫水晶》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还看过《狼王梦全集》《野马传奇》《猎狐》……每一本都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了紫水晶带领四只幼儿返回窝巢的途中,遭到两只黑天鹅袭击,它不顾生命危险地救那四只幼儿的故事。
故事中的紫水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有段故事让我记忆犹新。约翰一不小心压死了一只紫水晶的幼崽,紫水晶当时没有说这件事,更没有责备约翰,半夜却又去了幼崽埋葬的地方,想呼唤着它们,但幼崽却永远地离开了,这说明了紫水晶不想让约翰内心愧疚,反而给予信任,让约翰照顾生存下来的四只幼崽。紫水晶真是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
反观我们人类,自私自利,残害动物,与紫水晶相比,我们难道不该感到惭愧吗?我们不应该珍惜动物爱护动物吗?
紫水晶身上的勇敢、善良等许多美好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合上书,紫水晶的身影在我心里久久萦绕……
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400字3
《黑天鹅紫水晶》是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讲述了年轻的动物学家约翰.维廉斯在观察黑天鹅时,因为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救了黑天鹅,而获得了黑天鹅“紫水晶”信任,成为了小黑天鹅们的代理爸爸。
在这本书中,使我联想到了两个人间真理:“母爱是伟大的”和“人与动物永远都是好朋友”。
在书中,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被袋狼杀死后,一般的黑天鹅都会不管这些蛋,但是紫水晶去作出了一个非常伟大的觉得:要孵出小天鹅并抚养他们长大!在这中间,紫水晶经历了无数困难,甚至连自己的羽毛都被扒光了,但是,这位称职,不怕艰难的母亲,最终,因救孩子与鹰搏斗致死。后来,小黑天鹅们被约翰.维廉斯抚养长大。
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为了救自己的孩子,甘愿自己死去。其实,在人世间,也有许许多多这样感人的例子。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像被猛烈地撞击了一般,在心灵的世界里久久不能自拔;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真为小天鹅们有这样一个母亲而感到自豪……
一卷尘封已久的羊皮日记,
一场人与天鹅的恩怨故事。
一段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
一份生死相依的珍贵感情。
即使是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也能被大自然的小生灵真挚情感所融化……
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400字4
在之前的学习时间中,爸爸陆陆续续地给我买了沈石溪的整套动物小说。《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一卷尘封已久的羊皮日记,一场人与天鹅的恩怨故事。一段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一份生死相依的珍贵感情。”这本书完全可以用这四句来概括。书里的'好词好句,书里的写作手法,是我在看过的书中觉得可以名列前茅的。“招风耳狼酋冷毒的眼神望着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耸动鼻翼做嗅闻状,似乎要以气味来判断面对两个猎物该先扑咬哪个猎物最合适。”这句把狼酋的动作,神态,表情都在我们的眼前展现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
作者在文中适当的加入了日记文字,写作手法可以参考。作者在最后的“为黑天鹅辩护(代跋)”中,条理清晰,用意明确地告诉了我们:人类因贪婪而变得残暴,因无知而变得偏执,曾经和正在对动物犯下累累罪行;不能因为无法否认黑天鹅的存在,就把它妖魔化。
虽然黑天鹅的美丽和对爱情的坚贞都不亚于白天鹅,但许多人在感情上仍疏远和排斥黑天鹅。都说窦娥冤,其实黑天鹅比窦娥冤一百倍。我觉得我们要同意沈石溪的说法,不能把黑天鹅与黑色地狱画上等号,要与动物,与自然和谐相处,让这颗蔚蓝色的地球更加绿意葱茏。
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400字5
中国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真是令人回味无穷。尤其这一本《黑天鹅紫水晶》,写得十分耐人寻味。故事运用了拟人、比喻等修饰手法,还运用了成语。介绍了我们不太了解的动物知识。写出了人们与天鹅等动物之间的珍贵感情。用了仅仅两天时间,我就把这本书全部读完了,但那一幕幕感动人心的情景,却一直浮现在我的眼前。
这部作品写了一个奇妙、有趣、感人的故事:约翰·维廉斯是一名年轻的动物学家。他来到一片森林里,是为了完成祖先——沛朗 ·维廉斯留下来的遗愿。偶然的情况下,他看见了珍稀物种袋狼与两只天鹅对战的珍贵画面,但却不小心吓跑了袋狼,又救了一只被他起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雄天鹅死了,紫水晶为了保护自己和小天鹅的安全,紫水晶让约翰当自己的丈夫,这之中发生了很多故事。
有段故事我一直记忆犹新:紫水晶带着四只半成年幼鹅去雪荷塘觅食,途中遇到了袋獾,紫水晶腾空而起,在袋獾即将接近幼鹅的一瞬间,一个黑色的“流星”砰的一声撞在了袋獾身上,约翰这才看清楚,这颗流星正是飞驰而下的紫水晶,但是紫水晶的一只蹼掌却被袋獾咬断了。
母爱是十分伟大的,约翰被紫水晶所感动了,所以将羊皮纸日记和祖先的遗愿永久的毁灭了。
《苏东坡传》中讲述苏东坡是一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下面给大家整理了苏东坡传的
苏东坡传的读书笔记1
苏东坡,一个世人皆知的名字,而在我看了林语堂写的《苏东坡传》我才觉得我所了解的不过是苏东坡的一些基本情况和简单的生平罢了,而林语堂所了解的是苏东坡的一生乃至他的思想灵魂,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
从第一次读苏东坡的诗词开始,我便被这个谜一样的大文豪给吸引了。他将至情融化为笔端流畅的华彩;他用豁达凝练成笔上洒脱的旋律;他将痛楚压抑成意识奔涌的篇章。总之,他的作品里总是饱含着情思,总是充溢着豁达,总是蕴藏着深沉。自此我便对这位乐天派大诗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查阅了一些他的资料,找来了一些他的作品阅读,尽管有些我不明白,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喜爱。
读了林语堂写的《苏东坡传》后,我又了解到了一个不同的苏东坡,对有着一身传奇经历的苏东坡更是添了几分喜爱与敬仰。
我敬仰苏东坡是因为他有着无可比拟的才华。一说起苏东坡,就不能不提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才了。他的诗,有激昂豪迈的、有深情款款的、有清新雅致的、有饱含人生哲理的……苏东坡的作品能使历代人人爱读,而不为短暂的文学风尚掩没,甚至历久弥新,是因为他的作品中流露出他的本性,他写作除了自得其乐外,别无理由。然而,如今人们爱读他的诗文,也别无理由,只是因为他写得美,写得遒健朴茂,字字自心肺间流出。从苏东坡的笔端我们能听到人类情感之弦的振动,有喜悦,有愉快,有梦幻的觉醒,有顺从的忍受。透过苏东坡,我仿佛能够触碰到中国文人飘起的衣襟,我好像能够聆听到中国文化舒缓的脉动。
我喜爱苏东坡,是因为他有着豁达乐观的胸襟和积极处世的态度。苏东坡异常坎坷的一生,也是豁达乐观的一生,纵然经历“乌台诗案”,宦海沉浮,然直面挫折,化解痛苦。在苏东坡的一生中,似乎没有什么是可以真正使他止步不前,有所畏惧的,他不忮不求,随时随地吟诗作赋,批评臧否,纯然表达心之所感,至于会招致何后果,与自己有何利害,则一概置之度外。如此积极乐观之人,难怪林语堂会如此评价他:“他的一生载歌载舞,深得其乐,忧患来临,一笑置之。”正是因为苏东坡人格中那种豁达乐观的一面,他的诗词才会如此奔放灵动,豪迈不羁。他那种身处逆境却始终保持“成固欣然,败亦可喜”的超然态度,像他的诗词文章一样千载有余情!经万古流不尽!
我赞美苏东坡,是因为他有着至情至性的品格。苏东坡一生交友无数,知己遍天下。兄弟对他情深厚重,妻子对他关爱有加。他对亲人、朋友更是有着深厚的情义。我赞美苏东坡,是因为他有着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仅在美食方面,就有轶事、传说数桩。苏东坡爱好游山玩水,吟诗
诚如林语堂所言: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心灵的喜悦,是他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苏东坡的一切精神和思想,都将如同他的诗词一样永垂千古!
在《苏东坡传》中,作者林语堂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不一样的苏东坡,一个与世人眼中不同的苏东坡,一个政绩卓著、爱民如子、文韬武略兼备的苏东坡,一个虽累遭打击而乐观情怀不变的苏东坡。岁月失于道路,命运困于党争,生活寄于风雨,襟怀奉于苍生,正是他大江东去,波澜壮阔的一生!
苏东坡传的读书笔记2
这样的题目的确有点类似中学生的课后作业,颇显幼稚,名著
一直觉得传记是个奇妙的东西,更奇妙的是那些有关年代远久的人物的传记。一个人写自传,如果写出来的内容大大超出读者的预期或他们先前对自传作者的理解,是要造成轰动的。至于是会博得巨大的同情还是汹涌的指摘那就因人因事而异了。“书写使人精确”,书写的过程让人反思,老练的作家知道如何将自己的想法传达给读者,他们所写的也就是他们希望被大众所了解的。那么传记内容的'真实性也只有作者自己心知肚明。为他人作传则不免加入了很多传记作者的“私货”。哪一件事,哪一个人是“主人公”命运的转折,对其今后影响的权重有多大,都掌握在传记作者手中了。可是一个人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了解另一个人呢?太多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的。总的来说我是个人的“不可知论者”。每个人都可以有一个私人版本的“苏东坡”,一千个人就可以有一千个。
林氏虽然不是史学家,但为了此书的创作一定也下了不少工夫做史据的考证。苏轼的人生可谓波澜壮阔,写他的话不可避免地要带出整个时代,要折射出同时代的许多人物。如果林氏考据正确的话,倒也不失为我们了解中国历史,尤其是北宋的朝廷政治。其政策及后果对我现在的专业也算是有一点帮助的。最近开始看一本不厚的书《当知识分子遇上政治》,写的都是二十世纪中叶前后的西方知识分子们。有老师提到的本雅明,有我自己喜欢的阿伦特和福柯。才刚开始看,没有来得及与中国二十世纪的知识分子的政治命运作比照,倒是回想中国历史上少有不遇上政治的“知识分子”。“学而优则仕”,读书便是要辅佐君王的。当然,“知识分子”本来就是个舶来品。我们使用的概念是“文人”。
再谈谈自己对林语堂的看法。林语堂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大概是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林语堂是被“雪藏”了很多年的。记得在中学语文课本中一篇鲁迅先生的文章里提到了他,课文中的注释便使用了一些贬义的词语来描述。后来专门去找他的作品来看,仅仅找到了他的一本散文集,看了不甚喜欢,觉得他的文章真的是做到了他自己所提倡的“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若以宋词的“婉约”与“豪放”的标准来评判其小品文,大概是介于两者之间吧。我想或许是受意识形态荼毒太深,无法消受这类文章(但我却是喜欢张爱玲的)。也不喜欢那类以《生活的艺术》为题的书,让人感到庸俗浅薄。《苏东坡传》的写作就与小品文的写作相去甚远。如果依旧以那种格局狭小的文字来描写苏轼这样人物就会显得不合时宜。不过这大概很与此书是英文翻译过来有关。一种语言一个世界,说不定林语堂在使用英文时真的如苏轼附身那般行文激荡,也有可能是翻译者张振玉先生“妙手回春”,使这本传记更为可读、悦目——当然这都是根据我自己的喜好来评价的。没有读过林氏的《吾国与吾民》,读过的是辜鸿铭的《中国人的精神》,不知是否有相似之处。用外文来写国人的事,总有点在外人面前“作秀”的感觉。
不过中国人看起这本写给鬼子的书应该还是件蛮有意思的事。可以看看一件在我们看来稀松平常的事,或者如果是针对中国读者则无须解释的事是如何被详细说明的。为了让国外读者有亲切感和趣味性也加入了不少与英、法、美、德等国的比较。所使用的惯用语、比喻自然也是洋味十足。这些都让中文读者感觉更加轻松有趣。有点像看国人耍三角猫或者野狐禅的功夫表演给外国人看,绝对是众乐乐的效果,当然大家所乐并不相同。不过这样评价林先生的著作实在是刻薄过度了。《苏东坡传》还是给了我很多阅读乐趣的。
以前也曾与人讨论过为何名人之后大都没落了,譬如都少有听说李白、苏轼、杜甫的子孙如何如何,作文素材《名著读后感三篇》。有人戏称这些诗人都太爱酒,所生子嗣大概天生愚钝。读了《苏东坡传》至少可以对本段开头所述的“现象”给予解释。能否成名得看天资。也有父母不愿意子女出名的可能,譬如像鲁迅先生家。苏轼这位思想行为上“儒释道”合一的父亲对子女的未来看得还是很淡的,大有“儿孙自有儿孙福”的意思,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当然,苏轼与朝廷的恩怨也直接影响而后代的仕途。
书中引起我兴趣的还有苏轼的宗教信仰与迷信。他可真是个“拿来主义”的体行者,参禅,打坐,练瑜伽,炼丹。他也拜龙王,也企雨……中国文人向来是“进则孔孟,退则老庄”,其实只是具体到个人的具体时期而言“儒”“道”的比例分配不同而已。苏轼倒好,退路可多了。
读传记总是件有意思的事,生活是单调的,我们总想看看传奇。人们往往喜欢与和自己类似的人交朋友,但却可能欣赏与自己全然不同的人。这些欣赏与崇拜的对象就是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自己希望成为的人。苏轼可谓将自己人生的体验极大化了,其宽阔的人生格局大概是为林语堂所羡慕不已的,世人相与同。
苏东坡传的读书笔记3
“在苏东坡的青年时期,朝廷之上有一批淳儒贤臣。到北宋将亡之际,此等贤臣已悉数凋零,或是丢官去位。在朝廷第一次迫害儒臣,排除御史台的守正不阿之士,而由新法
宰相王安石位置的若于小人取而代之,此时至少尚有二十余位纯良儒臣,宁愿遭受奸究之毒手,不肯背弃忠贞正义。等到第二次党争祸起,在愚痴的童子帝王统治之下,忠良之臣大多已经死亡,其余则在流谪中弃世。宋朝国力之消弱,始自实行新法以防“私人资本之剥削”,藉此以谋“人民”之利益,而由一个狂妄自信的大臣任其事。对国运为害之烈,再没有如庸妄之辈大权在握,独断独行时之甚的了。身为诗人哲人之苏东坡,拼命将自己个人之平实常识,向经济学家王安石的逻辑对抗。王安石鼓吹的那套道理与中国当时所付出的代价,至今我们还没有弄个清楚。”这便是《苏东坡传》的作者林语堂先生对苏东坡一生的总体概括评价。
《苏东坡传》是林语堂先生众多作品中其中一篇,我自认为是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作品,而他的所有的作品都是需要我们细细品味的,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其中的精华。就如同一壶好茶,需要我们坐下来好好的去品尝,才能读出其人生的哲理,如同一瓶好酒,甘甜纯美,让人留连忘返。苏东坡是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所写的诗一样的豪迈、大气凛然,每每读到他的作品总是让我印象深刻。
中国古代几千年,很难找到一个人比苏东坡活得更精彩、抗压力更强。苏东坡远不止是文豪和艺术巨匠,他是生活大师,是热血智者,是官员楷模,是生命丰富性的最佳阐释者。这个历史长河中的庞然大物,一生波澜壮阔,正剧、喜剧与悲剧犬牙二交错,命运的曲线优美而悲怆。
苏东坡所处的时代与现在已有千年之隔,而他的美名依然历代为人们所称颂,可谓家喻户晓。他之所以如此,我想也与他的人格魅力不无关系。苏东坡的人格虽然复杂多面,然而我认为也可以用“浩然之气”四个字来概括。所谓浩然正气,就是正大刚直之气,也就是人世间的正气。苏东坡即具有此种“浩然之气”,它致大致刚,激烈冲动,不可抑制,这种力量若辅以正义和真理,便在天地之间无所畏惧。
所谓浩然之气,按照孟子的解释是: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但我认为,浩然之气在不同遭遇下自有多种表现形态。苏轼苏辙昆仲当年出川进京,叹赏太史公等浩然之气,充满何等高昂的“入世”豪情;宦海遇挫后不免向往“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这“出世”之心又显得多么无奈;而东坡的这两句议论,借宋玉《风赋》“快哉”立意,抒发的则是“超世”的情怀,真可称推倒一世豪杰,开拓万古心胸!此词与同样作于元丰六年的《记承天寺夜游》中“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苏东坡今生的浩然之气用尽。人的生活也就是心灵的生活,这种力量形成人的事业人品,与生命俱来,由生活中之遭遇而显示其形态。正如苏东坡在潮州韩文公庙碑中所说:“浩然之气、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亡矣,故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狱,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此理之常,无足怪者。”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在苏轼的《水调歌头·快哉亭作》中,这种豪迈的浩然更是让人感叹!
要说苏东坡除了浩然正气外还有什么突出的特点,那我认为就是坚执。有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一天饭后,苏东坡捧着肚子踱步,问道:“我肚子里藏些什么?”侍儿们分别
说,满腹都是文章,都是识见。唯独他那个聪明美丽的侍妾朝云说:“学士一肚子不合时宜。”苏东坡捧腹大笑,连胜称是。“不合时宜”正是苏东坡那坚执性格的体现。
苏东坡坚执的性格集中表现在了他的宦海生涯之中,那是他性格中最坚硬的一部分,正如暴风雨中的海燕,暴风雨越是猛烈,他就越是要激越地怒吼,高傲地飞翔。
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中写道:“苏东坡和王安石的冲突决定了他的一生,也决定了宋朝帝国的命运。”
苏东坡传的读书笔记4
提起多面才子苏东坡,大家会冒出很多标签“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工程师”……而我最欣赏的就是他处事的态度,他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对于一切无所无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快乐的一生。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这首诗便是他为人处世的真实写照。
少年的苏东坡,文章是如同野马脱缰般的豪迈,像长江三峡那势如奔马的狂波,水花飞溅,年纪轻轻,便闻名天下。他本来有顺畅的官途,可以名利双收,可是,他因为与当权者不和,受他人迫害,遭遇四次流放。
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一蹶不振,贬到那玩到哪里。他洋洋洒洒的写诗,热衷于酿酒、品酒,“酒勿嫌浊,人当取醇”,“湛若秋露,穆如春风”。对朝政的失望渐渐融入酒香之中,他并无遗憾,而是十分乐观的写诗,恍若还是当年那个文思泉涌的少年。
古今中外,有多少人像苏东坡那样,面对人生的艰难困苦,依然乐观。著名的物理学家霍金先生,年纪轻轻便很有才华,对于数学和物理更是极具天赋,考上了牛津大学,研究宇宙学。可惜,意外总是潜伏于生活中。在研学途中,不幸染上了一种运动神经细胞病,名叫卢伽雷氏症,这种使霍金行动十分笨拙,并渐渐恶化,最终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在经过一场手术后,他彻底的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只能依靠语言合成器演讲。
但是,他没有因为疾病踌躇不前,而是乐观的面对自己的疾病。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却有一个聪明的大脑。他创立了宇宙之始是“无限密度的一点”的著名学说。霍金并没有止步于人生的不幸,而是克服了困难,创造了人类史上不朽的奇迹。
人在遇到困难时,不能一味的逃避现实,要学会乐观的面对问题的根本,才能克服它,战胜它,将困难作为人生中的垫脚石,才可以一步步的登上人生的巅峰!一蓑烟雨任平生,微笑面对人生的沉浮。
《撒哈拉的故事》
中国自古有一句俗语:“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面对困难我们不能退缩,要勇往直前。
有一个叫三毛的女孩,在撒哈拉沙漠克服重重困难,最后写下了《撒哈拉的故事》这本充满神奇的书。在读这本书前,我一直认为,不会有人傻到愿意住在撒哈拉沙漠那种鬼地方。但在三毛的笔下,在我心中原本荒芜的撒哈拉沙漠,竟是如此美丽!在她的文字世界中,我不知不觉地被撒哈拉沙漠的魅力所折服,并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来到撒哈拉沙漠。
三毛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旅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痛苦都夹杂其中。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她的丈夫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
在撒哈拉,他们租了一间小房子。小房子里没有水箱,没有柜子,没有毯子,没有床,只有一张小小破破的席;没有电视,没有冰箱,天花板上还有一个大洞,可以说这个家里生活必须的用品都没有。可是幸运的是,他们有一头羊,在天台上,和房东的羊混在一起养。这样的一间小房子让人住,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么小的一间房子,却被三毛布置得井井有条:从坟场要来了几个空弃的棺材做成了家具;从一家杂货店里买来了只小冰箱,一条毯子,一个煤气炉和一只冻鸡;荷西也不知从哪给三毛弄来了几株植物,荷西的同事又送了几株叫“天堂鸟”的花给三毛;三毛又从邮局里订了几份书报,后来又买来了电视机、收音机,天花板上的大洞也被荷西补好了。本来一个小小破破的家,好似被化了一个妆,拥有了它自己的色彩。灰色的家成了彩色的家,足以体现三毛的生存能力强。家的改动,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就连电视台都千里迢迢赶到大漠来,要亲眼看一看三毛布置的家,从而导致房东要涨房租。在撒哈拉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一次次的转危为安,让生活变得非常美好。
生活中,困难多多少少,我们是否也像三毛那样使自己能够转危为安,战胜生活中的困难呢?
我特别怕黑。记得有一次,睡前水喝太多,结果晚上要上厕所了,我睁开眼睛一看是黑洞洞的,好不容易摸着了开关,“砰”地一声,吓我一大跳,我下床打开门一看,外面比里面还黑,好像还传出一阵阵“唏唏嘘嘘”的声音,我吓得转身逃向房间,“砰”地一声关上门,靠在门背后,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怕自己的声音把鬼找来了。好一阵子后,我才又打开门,探头探脑地往门外看了看,确定鬼没有之后,我才走向洗手间。虽说我的房间和洗手间真的才一步之遥,可我去时还是吓得半死。上好厕所才发现:其实没有鬼,只是我自己吓唬自己而已。可是在我回房之前,我还是不忘回头望望,但是我明白:我已经克服心里的恐惧了。
只要心里有坚强的信念,就能克服生活中的所有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2
用三毛自己的话,不知哪年无意间翻到一本国家地理杂志介绍撒哈拉沙漠,感到属于前世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交给了那片陌生的大地。与恋人荷西在沙漠结婚,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平淡却不平凡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人们眼前。
提到三毛,有的人会想到三毛流浪记,有的人会说到她是大学时代的精神寄托,是信仰。还有人说她是个骗子有幻想症,书中的故事都是杜撰的。就是这样一个褒贬不一的人却给人们带来了一篇篇优秀的文章,让读者跟随着她的笔迹,或是欢笑或是悲伤。
第一次接触三毛是在毕业季的时候。人们都说毕业季是个伤感的季节,那时的我也非常矫情地陷入这节奏中无法自拔,生活中充满了张小娴、张爱玲、三毛等一大堆心灵鸡汤。然而工作后食之无趣弃之。
这次接触是因为工会组织的读书活动,完全是机缘巧合下购得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下午,一开始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态,渐渐地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其实这本书并没有很刻意、很特别地突出哪个道理,但是却能够通过三毛的生活,她身边的人,当地的风俗,感受到其中包含的感情和韵意。
如《娃娃新娘》中只有十岁充满童真的孩子姑卡还没有成年却不得不嫁给陌生人而为家里换得一大笔收入,记得故事最后写到:“房内的光线很暗,空气非常混浊,姑卡坐在墙角内一堆毯子上。她看见我非常高兴,爬上来亲我的脸颊,同时说:“三毛,你不要走。”“三毛,你想我这样很快会有小孩吗?”她轻轻的问我。我不知怎么回答她,看见她过去胖胖的脸在五天之内瘦得眼眶都陷下去了,我心里一抽,呆呆的望着她。“给我药好吗?那种吃了没有小孩的药?”她急急的低声请求我。我一直移不开自己的视线,定定的看着她十岁的脸。”这样一个快乐的小姑娘却因为这种可笑的风俗对生活充满了无助和迷茫;
如《爱的寻求》中那为爱追寻,就算明知道对方在欺骗自己,哪怕遍体鳞伤也在所不辞的沙仑,或许这可怜的人正如书中所写“他要的是爱,是亲情,是温暖。这么一个拘谨孤单年轻的心,碰到一点即使是假的爱情,也当然要不顾一切地去抓住了”;
如《沙巴军曹》中那个被仇恨充斥了十六年的人,却在最危急的时刻,用自己的生命扑向死亡,来换取那些他一向仇视的撒哈拉威孩子性命的沙巴军曹;
如《哑奴》中那一生为奴却无怨无悔、勤勤恳恳,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是心是自由的哑奴……
这本书中并没有那些波澜壮观的景色,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没有那么华丽的文笔,有的却是用一种平淡的写法叙述书中人们不平凡的生活,或许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有人说书中的故事是杜撰的,甚至荷西本人都是三毛自己遐想出的,但这真的重要吗?逝者已逝,何必再为这些事情徒增烦恼。对于我来说,这本书读的不是那些惊心动魄,而是作者对理想对生活敢于追求的心,再苦再累也勇于面对,笑着面对!!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3
三毛曾说,每当我想你一次,天上就掉落一粒沙,于是这世界上就有了撒哈拉。
有人说,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有着一种沙漠的味道。炽烈,悲壮,平淡中带着不平凡。三毛的一生是不幸的,所爱之人总是不能在她身边多做停留。但她拥有许多人终其一生也得不到的运气,她遇到了愿意给她自由并一心一意爱她的荷西。
在《撒哈拉的故事》“荒山之夜”一文中,荷西带三毛到沙漠中寻找化石,自己却不小心掉进泥淖里,三毛抢救一夜才让荷西从死亡边缘逃脱,彼时已经天亮。三毛问荷西,还要不要找化石了?虚脱了的荷西说,要!看到这里我无奈却也会心地笑了。不羁的三毛有一个愿意陪她流浪,疯狂的丈夫。虽然三毛说,我从未真正爱过他,爱情也是结婚后才开始的。但这两人的爱情真的羡慕死很多人。多少情侣有着浪迹天涯的梦想却停留在出发点上?三毛一句“我要去撒哈拉”,荷西立即默默收拾行李在西属撒哈拉安顿下来,就这样陪三毛去了。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荷西给三毛最大限度的自由,还说就是要三毛自由,自由的三毛才是自己喜欢的三毛。三毛是匹野马,而荷西给了她一整片草原。
《撒哈拉的故事》除了写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记录了三毛感受到的撒哈拉。封闭的撒哈拉,电不常有,电视常年无法打开,许多住民甚至从未见过镜子,照相机这些现代文明的产物;平淡到令人抓狂的撒哈拉,没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观景象,只有枯燥的生活;落后的撒哈拉,奴隶制度依然存在,法律名存实亡,教父竟是第一次给人主持婚礼;动乱的撒哈拉,有战争,有死亡。《撒哈拉的故事》向世人揭示了撒哈拉不为人知的一面。
《撒哈拉的故事》里,有一个风一样自由不羁,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有一个知己般的男人,有一片遥远的地区,以及许许多多个或温暖或有趣或悲伤的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4
我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直寻求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对于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钟爱的,如果一定要选择,那还是会选择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艳红在沙漠里绽放,沙漠的热度和躁砺让她显得那么饱满、奔突,她满头的黑发和遮挡于后的眼神,有着生命最亮眼的光芒。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安定流浪听凭风停风起。而沙漠收容他们——还有三毛,一并揽入它的怀抱。
我想曾经甚至是现在,有很多人因为《撒哈拉的故事》,而爱上沙漠,开始对流浪产生憧憬。从她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们可以想象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会是什么样的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一定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就去了撒哈拉,所以从中我们还可以读到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可以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在三毛的笔下,她还原了一个女人的本性-----天真,热情,心中充满了爱与感恩。一个女人,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甚至是落后的地方,却从未对生活失望,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持着这么一个瘦小的身躯。我想正因为不知道和许多的无法解释,所以我们会心生羡慕。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5
旅行和读书是三毛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这让她的婚姻也非同寻常。荷西追寻着三毛去到撒哈拉沙漠定居,这种队爱情的追随和执着,让人深感敬佩与感受到爱情的伟大。三毛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心驰神往。
不得不感叹沙漠的荒凉,宏伟壮观的一片黄沙下,似乎生命并不适合在此生存。可是,生命的足迹却不缺少在这里留下痕迹。在这神秘的国度中,一直沿袭着令人瞠舌的习俗,对现代文明的未知,可是他们却不乏对生命的敬重,对家庭的责任。但看到哑奴受尽主人的压榨与欺凌,x生般受尽指使,对他满心怜悯外,更多的是心生敬畏。如此艰难的生活环境下,不失的是本心,对家庭的责任,对友人的感激。乃是我们现代之人仍需思考的。
三毛为我们打开了撒哈拉的世界,揭开撒哈拉的面纱。不再是死亡的沼泽地,更多的是人类的精神文明支撑起这片神秘的土地。
摆脱世间的尘俗,三毛毅然决然扎进了撒哈拉这片荒漠之中,与荷西共同度过了浪漫的非比寻常的婚姻生活。着让三毛回忆良久,也让读者深深地向往。在繁忙慌乱的现代生活中,学习生活重压之下,我们也期望着这样的新生活新历程,可是我们缺少的正是这样说走就走的勇气……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6
最初,打开这本书的原因是,想看荷西和三毛的故事。或者是说,想从里面,满足自己青春期的心。但后来这本书,带我走向了沙漠,让我看到了沙漠里的人情常态。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美丽的大漠风光曾深深吸引着三毛,撒哈拉一直是她的梦想,但当她真正在大漠生活时,她才意识到现实和理想的差距真的太大了。沙漠缺水,缺电,缺医少药,物质生活极度缺乏,三毛所需的书也是拜托父母和朋友寄过来,稿件,稿费亦是如此麻烦地传送。那里的人更是愚昧落后的,女人生病不会去医院,权那里的医生都是男的;有些女孩10岁就被迫结婚;有人40年不洗澡……这一切,都曾让三毛难以接受。
但是,三毛很快克服了心理障碍,适应了沙漠生活,她先是把她的出租屋打造成沙漠里的世外桃源,她先从五金店的老板那里讨要棺材板,到处收拾“垃圾”——她认为有用的东西,然后用她和荷西的巧手,搭起了小巧的阳台,粉刷了墙面;打造了椅子、柜子、桌子等。三毛还别出心裁地自己做了窗帘、台布、地毯、床单。他们还利用起一切废物做起了装饰,用废弃车轮作坐垫等等,在干枯的沙漠里,这是一个多么温馨舒适的家啊!
逐渐地,人们都喜欢来她家做客,她们教她们手工识字,送给她一些食物和各种日用品,三毛逐渐在枯燥的生活中找到了乐趣。她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给别人看病,给牲畜看病。她和荷西在难得的假日一起出门自驾旅行、探险,海边捉鱼……在有限的人生里做着尽可能多的事。
喜欢三毛的那种,勇于追寻梦想,想做就做的洒脱自由;喜欢她那种既然无法改变环境那就去适应环境的乐观态度;喜欢她那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和在平淡生活中发现乐趣的乐观积极生活的态度。喜欢她那种真实自在的人生。她是真正的“沙漠之花”——三毛。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7
我曾想,我的童年是小村庄,可是,我走不出它的边际,无论远行到何方。就像我追逐着三毛的背影,追逐着那个身在撒哈拉却总是一副“中国脾气”的女子,追逐着那个热爱着饺子,黄瓜炒蛋,骆驼头骨和远方的身影,却永远追赶不上。
一个傍晚,我倚在窗边,数着来往人群的脚步,听着那些我闻所未闻的故事和漫无边际的话题——通常只有匆匆几句。直到夜来了,窗外的人群渐渐稀少,偶尔听见一两声树叶摩擦的声音和一阵风吹过的呼啸般的一瞬响声。这里,这个城市里,原来有这么多我追赶不上的东西。
换一个地方。换一个夜晚。
这个夜晚,我不像以往一样赶着回家,我将不眠,我要和星星的队伍夜谈,肆无忌惮地在夜晚中行走,我要看夜晚如何靠在月光的背上入眠。我要擎一炳烛光,看它的微光流淌成什么模样,然后走街串巷,叩响我曾无意经过的每一扇门窗。再静静地等待天明,等待一个更为明朗的早晨。我要拿起撒哈拉的相片,再放下——拿起,放下,这样反反复复。我一向算不得果断,烟烟雨雨的江南滋生了我优柔寡断的情绪,于是我只好反反复复,开始思考:那些干燥到汗渍渍的日子里,那些偏僻而荒凉的沉默里,那些贫穷又落后的时光里,到底有没有流浪的理由,有没有放弃安稳生活的另一种承诺。答案显然是:有。
三毛说: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地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生存。撒哈拉——我们倚靠着这最真实的大地,我们行走在着最真实的世界。这片会呼吸的撒哈拉,沉闷的胸膛一起一伏,像一颗心,永远唱着生命的歌。三毛用文字吟颂了撒哈拉的诗,撒哈拉用永不停歇的生命完美了三毛的流浪。于是那些干燥的日子里,衣裳拧出了汗水,毛孔在日晒下更肆无忌惮地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些偏僻而荒凉的沉默里,分明有千年之鼓沉闷的响声,那种呼吸了历史的响声;那些贫穷又落后的时光里,依然有沙漠的阳光从窗子里照进来,人儿也只要咧嘴一笑,自由地深吸一口气。三毛也许会在某一天,抬头看看沙漠的天,沙漠的云,看看不远处的邻居敞开的大门,听听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听听那些蒙着头纱女孩颤颤的笑声,生命的声音,就是她心的呼吸,她懂得。然后那灵巧的手挥动着笔墨,流淌出一条生命之河,沙漠里的生命之河,本身就在不停地喘息。偶尔也泛几层粼粼的波光,那是太阳腼腆的呼吸,反射的点点灵动之意。
撒哈拉,时间像一群飞鸟,从你身边缓缓飞过,谁知道呢?!城市一座座拔地而起,再一座座支离崩析,只有亘古不变的你,知道迎娶生命的蓝天。但三毛的身影终是走远了,向着她来的方向。那么,可惜——我再也无法将你拼凑完整了,补缀,粘附,加上适度的接合。驼鸣和狰狞的爆裂声,自你的巨唇发出。地平线,凌乱散置于古老的无政府状态里。在撒哈拉,某个缺失了文字的夜晚,我蹲踞在你左耳的丰饶之角,远离风声。数着朱红和深紫的星星。我听你的呼吸一阵一阵地颤抖,我凝神倾听你沉闷的呼吸——像这样细细地听,如河口凝神倾听自己的源头。像这样深深地嗅,嗅一种原始的气息。像这样,在蔚蓝的空气里溶进了无底的渴望。这里,是会呼吸的大地,呼吸里旋转着生命的秘密,诠释着,生命,生活,还有爱。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我们会有一栋房子,不大,也许只有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中央,有一个磁砖砌成的炉子,每一块磁砖上画着一幅画:一颗心,一副潜水面具,一朵玫瑰。另一个房间,则由你支配,由你写一堆中国话。而自我们唯一的窗户张望,任何时候,都有一束阳光。荷西会这样对三毛说,他的呼吸会急促起来——Echo,我们一起。
高高的帷布挂上了我的窗户,日光灯上趴着一只不请自来的蚊子,被呼吸扰乱的灯影和我凝笔细思的深情。城市铁铸的地平线,升起了另一个时光的光明。正巧,我合上了《撒哈拉的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8
一直以来,我都对这个在撒哈拉大沙漠走出来的奇女子情有独钟。阅读她的文章,总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了解她的经历,让我对人生的意义豁然开朗。这个奇女子,就是《撒哈拉的故事》的作者,三毛。
三毛是个热爱自由、热衷于幻想,并且不愿与任何繁复妥协的人。当三毛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撒哈拉大沙漠时,她蓦然感受到了那份属于前世的乡愁。从此,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去那片荒凉的土地,不惧黄沙漫天、风声四起,不为做个女探险家,只为了圆一个心愿:“那里有属于我前世回忆的乡愁”。
于是,三毛来到了撒哈拉,来到了这个叫做阿雍的小镇,住进了一个小而破的房子里,《撒哈拉的故事》由此展开。尽管这里没有水没有电,有的只是漫漫黄沙和骄阳的炙烤,但三毛和荷西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他们开始自己动手装修房子,为了省钱,甚至用装棺材的木板箱子来做家具。很快,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装饰成了撒哈拉最美的房子,一个美丽圣洁的殿堂。于是,他们结婚了,最能知晓三毛心意的荷西,送她了一副骆驼头骨!这对富有生活情趣的夫妇,带着一双慧眼,探寻着撒哈拉的故事,正如同三毛所说:“这一次直渡撒哈拉,我们双双坠入它的情网,再也离不开这片没有花朵的荒原了”。
三毛的文章,永远都像是在用一种很温暖的口气,向我们娓娓道来她在撒哈拉的经历以及感受,没有华美的辞藻,却有富有征服力的语言,字字珠玑,打动人心。“人,真是奇怪,没有外人来征服你,就往往看不出自己的价值。”多么富有哲理的语言啊,但细细品味,又是多么符合我们的心理啊:那么多人总是会感到自卑,究其原因是觉得自己不被认可;可假如被许多人虚伪地称赞后,即使你做的并不完美,却也会在别人的言语下滋生傲慢情绪;“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走这么一遭!”这话使书外的我感同身受,生命的过程本就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又何必惶惶终日,或是平平淡淡度过这一生,我们都应明白一个道理:既来之,则安之。
三毛征服我的,不仅是她那孤独自闭的少年时代、多灾多难的情感历程,也不仅是《撒哈拉的故事》中所提到的那些极富传奇色彩的流浪故事,还有她那些自然天成的真性文字,以及她那份敢做敢爱的真性情。正如同她自己所言,她是灵魂骑在纸背上,红尘不悔追梦人。
正是她那份敢做敢爱的真性情,才造就了她妙笔生花传天涯的极致人生。
而这份绽放在沙漠中的美丽,还在每个读者心中延续……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9
《撒哈拉的故事》这一本书是我第一次深入去接触三毛这一个作家,三毛我听说的算是比较多,而真正仔细阅读她的作品的就只有这本。说真的我个人对阅读什么的真的没多大兴趣,我会选这本书,是因为书名而吸引。我喜欢去旅游,喜欢去看各个地方的特色,而撒哈拉沙漠更是引起我对它的好奇心。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三毛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的沙漠中,三毛和荷西依然能够在沙漠中生活得乐趣横生真的是难以想象。三毛刚来沙漠,荷西带领三毛去他们居住的地方,房子中间一块四方形的大洞,一间较大的面向着街,另外一间,小得放下一张大床之外,只有进门的地方,还有手臂那么宽大的一条横的空间。厨房是四张报纸平铺起来那么大,有一个污黄色裂了的水槽,还有一个水泥砌起的平台还有个简陋的浴室,地是水泥地,高低不平,墙是空心砖,没有涂石灰。而对于这一间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三毛并没有灰心,而是燃起对生活的信心。三毛和荷西用他们的力量去改造自己的房子。白天荷西在外工作,三毛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实在弄出不少,但他们在拥有乐趣的背后,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心酸是我们很难
在沙漠中少不了的当然是那里的当地人——撒哈拉威人。撒哈拉威人的外表上看上去都是极肮脏而邋遢的,不清洁的衣着和气味,使人产生一种错觉。在《沙漠观浴记》那章中更是看得令人目瞪口呆,那些洗澡的人用一片小石头刮自己的身上,那不知多久没洗澡的身子全身的黑浆都被刮出来了,整个浴堂都充满着令人恶心的东西,不禁让人觉得反胃。三毛和荷西对人和气,不小气这一点,让他们的邻居充分给利用,什么千奇百怪的东西都来借,给了他们不会还,基本上除了三毛的牙刷和三毛的丈夫,家里的东西都借过了。而你不借给他们他们就说伤害了他们的骄傲,真是让人可恨又好笑的撒哈拉威人。同时他们又是无知的人。在《收魂记》中三毛为大漠中的女子拍照,而这家的男子却说三毛收了她们的魂,以为她们快要死去。当三毛拿出镜子,照在老人的面前时,他们看了一眼镜子,大叫得几乎翻下车去。可见他们的无知,处于辽阔的大沙漠中,面对浩瀚的黄土,脑海里有的是那些愚昧的说法,真是令人可怜。
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这一篇就很好得体现出来。这一篇也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喜爱,最感动的一篇。哑奴这一家一生都要为财主做事。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看不惯这践踏人权的事,不顾当地人的劝告和哑奴成为了好朋友,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非常感激并请三毛和荷西到他家做客。哑奴他是最好的泥水匠,拥有这一身的好本领,本应该有很好的生活,但他是奴隶,注定是贫穷的,但他没有对生活感到绝望,因为他有一个家,尽管他的太太是一个白痴,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家。虽然他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身为奴隶所要做的但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一个身体受到约束的人,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他的内心是足够强大的。但是他最终的命运还是逃不过要被财主用来做买卖交易,三毛得知,在哑奴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他竭力地想对太太说话,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三毛哭着看着哑奴离开,她只能看着却不能帮哑奴脱离分离的绝境……
在这本书更为重要的是爱,那一份荷西对三毛真挚的爱。在别人认为三毛这一举动是个笑话时,荷西是唯一不笑话她,不阻止她,更不拖累她的人。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荷西对三毛的爱虽然没有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这平淡深远的结合,意味着不离不弃。在荒山的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想尽办法营救心爱的丈夫;在符咒让三毛痛不欲生的时刻,荷西一直陪在她身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这就是简单却深刻的爱。如三毛所说:“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和幸福的。”这样的爱,令人肃然起敬。
看完整本书让我有种想立马收拾行装,游走天下的感觉,可我没有三毛那么果断。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梦想,仅因为那一半的乡愁,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要知道,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与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不能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
我也想像三毛那样的随性,我行我素。之前看过一本书,书里面有句话我很喜欢,一个人旅行以为自己看得多的是这个世界,可在当中看得最清楚的是自己。一个人不愿意去尝试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在旅行中所遇到的正是未知的,等待自己去探讨的东西也是数不清的,趁着年轻,为什么不出去走走,看看不一样的世界。
我真的非常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但前提必须要充实自己,有能力去应对未知的世界,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完成我自己的着一理想。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0
《撒哈拉的故事》,感触最深的是三毛在恶劣的环境下依然积极向上,享受生活的精神。在这本书里,有我向往的生活。即使在荒无人烟,物资匮乏,语言和文明都不相通的沙漠上,三毛这个聪明的女人,总是能把“罗马城”建在沙地上,能让天堂鸟在沙漠里燃烧。
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一个梦想,和一半乡愁,就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她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她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于是才有了《撒哈拉的故事》,一个被她装点得异常美丽的沙漠。
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于是她流浪,流浪远方。贫瘠广阔的沙漠在她的眼里充满了诱惑,她抛弃了繁华便利的都市生活,来到了物资匮乏的大沙漠。沙漠确实不负她所望,“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沙漠中水源奇缺,物质匮乏,白天阳光毒辣,夜里却冰寒刺骨,没有充足的衣物让她维持身体的温暖,她的家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
但这都难不倒三毛,她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她一步一步的建立起属于他们自己的“沙地城堡”,原本简陋的屋子逐渐变得窗明几净,充满了异国之情,浪漫而美丽。他用空心砖铺在房间的右排,上面用棺材外板放上,再买了两个厚海棉垫,一个竖放靠墙,一个贴着平放在板上,上面盖上跟窗廉一样的彩色条纹布,后面用线密密缝起来。它,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长沙发,重重的色彩配上雪白的墙,分外的明朗美丽。桌子,她用白布铺上,上面放了她的母亲寄来的细竹廉卷。甚至寄了她要的中国棉纸糊的灯罩来。等母亲的棉纸灯罩低低的挂着,林怀民那张黑底白字的“灵门舞集”四个龙飞凤舞的中国书法贴在墙上时,他们的家,开始有了说不出的气氛和情调。这样的家,才有了精益求精的心情。
三毛是个浪漫的女子,在这诗意的生活背后,有初来的困窘,有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和生活的热爱。她对美和艺术的追求更是从没停止。用旧的汽车外胎,拾回来洗清洁,平放在席子上,里面填上一个红布坐垫,像一个鸟巢,谁来了也抢着坐。深绿色的大水瓶抱回家来,上面插上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那感觉有一种强烈痛苦的诗意。不同的汽水瓶,买下小罐的油漆给它们厚厚的涂上印地安人似的图案和色彩。骆驼的头骨早已放在书架上。荷西用铁皮和玻璃做了一盏风灯。快腐烂的羊皮,拾回来学沙哈威人先用盐,再涂“色伯”(明矾)硝出来,又是一张坐垫。见到一位沙哈拉威男人所刻的雕像是更是难掩自己内心的感动,他的创作粗糙感人而自然,充满艺术的美感。
三毛的内心充满了侠义和一颗真挚的善良的心,用现代文明的角度去看待沙漠的旧俗和古代文明。三毛为姑卡只有十岁就出嫁,新郎用暴力夺取一个小女孩的贞操而感到愤怒,替姑卡的遭遇感到同情,没有人敢为她站出来说一句话,只有三毛,这个冲动但又善良的女人敢这么说这么做。纵使不喜欢他们落后的风俗习惯,却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愚昧的人们。面对他们无理的甚至啼笑皆非的要求,三毛都应允了,甚至帮他们治病,教妇女们知识,帮房东的母羊脱掉衣胞。文明与愚昧是不分等级的。文明人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只是侥幸出生在一个文明的国度,侥幸比那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多学了点知识,所以,这并不能成为文明人炫耀的资本。
在《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当地居民的尊重和爱护。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有小小的矛盾和不满,但三毛总是机巧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与他们相处,不卑不亢,于是,所有的摩擦都变得那么的有趣。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撒哈拉的故事》中,荷西和三毛之间的爱恋简单而深刻。当三毛决心远走沙漠时,荷西没有劝阻,而是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先三毛一步到了大漠上找到工作。在荒山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留下来营救丈夫。在《沙漠中的饭店》中,她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给大家烹饪来自中国的食物,然后深受大家的喜爱。第一道菜“粉丝煮鸡汤”,还把粉丝比作了春雨一般,第二道菜叫蚂蚁上树,更加受到大家的喜爱。还有“荷西含情脉脉地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地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在做中国菜之余,还会抒情,三毛与荷西的感情是多么令人羡慕与向往啊。书中“黄脸婆”等等都是夫妻生活的一种很有情调的调侃,这不是骂,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爱。
三毛经历过许多挫折,但我没有在她的言语中看到一个“苦”字,可见她是一位乐观豁达的女性。途跋涉,历程艰辛,但他们依然微笑面对,我们的人生也如此,就像海面不可能永远都风平浪静,我们只有拥有一颗乐观的平常心去静观其变,我们才能用生命去过好生活中的每一天。
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在读这本《撒哈拉的故事》后,我也读懂了三毛,读懂了她的美,她的灵魂如漂泊的女子,去寻找幸福的国度。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知并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