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部队)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部队。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
读了《荒野求生》这本书,让我知道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的道理。
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好朋友彼得,无意中发现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误入了炎热的撒哈拉沙漠,在这处死亡之地,贝克和彼得想要走出去,必须借助星空辨别的方向,寻找岩石度过寒冷的黑夜,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到了中午,他们用烈火般炎热的石头来煎蛋,最后千辛万苦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村庄,终于得救了。
贝克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彼得坚强的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知道在无境的荒野,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了,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3
每一个人的爱好都不同,有人爱玩、有人爱刺激、而我则是喜读关于探险的书籍,这一次我要讲的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贝克的孤儿,他从小和他的伯伯生活,他长大后知道了,是邪恶的“莫路斯”(一个庞大企业的名称)杀死了他的父母。他决心要继承他父母的工作“绿色力量”环保事业,但是他多次受到强大的莫路斯的沉重打击,每一次,他都能凭着他丰富的求生经验和坚定的信念,化险为夷,险境逢生。最后,他终于击败了强大的莫路斯。
读完这套书后,我从贝克身上学到了: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成功的基石。除此之外,获得成功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从书中,我还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我认为,在大自然中生存,要心存敬畏,敬畏大自然中的所有生命,敬畏大自然的规则,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读完这本书,我又从另一方面思考:为什么强大的莫路斯会失败呢?因为它的眼中就只有金钱,为了金钱,它对大自然无情的掠夺、破坏。它从来没有想过,钱挣到了,但人生存的环境没有了,人类都灭绝了,请问钱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一些破纸罢了。所以,它最终的结局,只会是失败,尝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所以我们都要学会:热爱环保,珍惜生命。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叫《荒野求生》,作者是英国的著名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
这本书讲了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彼得,无意中发现了钻石非法运输的事情,并误入了非法运输者的飞机,被迫跳伞到了炎热的撒哈拉大沙漠,这是个死亡之地,在这里,贝克和彼得要面对中暑、冻死、脱水等危险,最后贝克和彼得终于克服了各种困哪,走到一个村子最后成功获救。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彼得中暑,贝克努力想办法球员,贝克细心照料彼得,自后他们终于知道到了一下片没人居住的小绿洲,在那里丰富的水源和食物救活了彼得。
我很敬佩贝克,他有那么丰富的野外求生只是,他面对困哪时沉着泠静,冰动手动脑解决问题,我也很敬佩彼得的勇敢。在沙漠里没有食物,他们要吃蝎子、虫子、蜥蜴等动物。
这真是一本有意义的好书啊,让我懂得了:“一个人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而且要一直微笑。”还让我懂得许多野外求生知识,真让我受益匪浅!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5
《荒野求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各种生存技能,充分让我们在大饱眼福之余,吸收到更多实用的知识技能。
荒野历险爆笑漫画,少年野外求生手册,该书以队长金炳万名字命名,第一册纳米比亚与巴布亚大冒险,即非洲纳米比亚和印度尼西来巴布亚两大部分组成。本书系列8册包括9个探险地区,选址遍布六大洲,涵盖所有温度带,展现不同地形地貌、植被、物种,面对不同语言、风俗文化各异的民族,学习野外求生技能,了解风土人文、生态地貌,与原始部落和睦相处……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拥有强大的心脏和团队的凝聚力!由有猛兽出没的原始丛林、有荒无人烟的沙漠冰原……每一次探险都是一次真正的荒野求生大挑战!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野外探险,险象环生、囧态百出,让我们在惊叹和开怀大笑中学习生存技能,领略世界风土人文,领悟勇于担当和团队合作的冒险精神,在险境求生中学会如何与大自然相处,学会成长。
这套漫画书采取漫画和生存知识介绍穿插进行的方式,每一章漫画故事后都有专门的版块介绍这一章的生存知识和技能,例如第一纳米比亚冒险日志1,后面的知识技能探险前的准备工作,制订计划、办理护照和签证、注射疫苗、整理行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拓展的知识面,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探险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实用和贴近生活。最后还有小贴士啊。比如纳米比亚冒险日志6,做木筏逃出鳄鱼岛,教全了我们怎样制作木筏,怎样扎出结实的木筏,如何打结实的结,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比较实用的应用技巧。例如有怎样找水,怎样寻找食物,怎样辨认方向,怎样造房子,怎样应急疗伤等等内容系统且全面,涵盖了在森林、沙漠、草原等各种地貌情况下的各种求生技能,为我们提供了安全技能的学习知识。而且通过漫画故事生动有趣,知识讲解明了通俗易懂,是野外旅游的好帮手哦!
同时,它不光介绍了各种生存法则,也教给了我们各种成长法则。队员们展开的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段人生感悟,在这里,我们会渐渐变得坚强,学会直面困难与逆境;我们会渐渐培养智慧、毅力和勇气;我们会感受到队员们间温馨搞笑的瞬间,学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合作;我们会认识各种动植物,加深的对大自然的了解;我们还会见到各种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们,学会去理解和认可不同的文化。在惊险刺激、风趣幽默的野外探险中,能从中吸取经验知识,更好的培养好的品格的养成。这是一本集科普性、趣味性和励志性为一体的科普故事书,还是满值得看的。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6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我拿来一看《荒野求生》我读了起来:
“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作品。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传递了野外求生的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引领小读者在危险环境中,镇静从容,险境求生。
其中,我最喜欢看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内容: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队的帮助,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这本书告诉了我朋友要团结合作、分工协作才能成功。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7
荒野求生是一部野外生存小说,贝尔和他的朋友缇堪尼由于飞机坠落而在白狼荒原上求生的故事。
平时我们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没有去过可怕的荒野,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贝尔把瓶子在二分之一处截开,把上部倒插入瓶底,这样一来就变成外大里小,只要放上虫子,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鱼儿会经不住美食的诱惑,愚蠢的钻进布置的“大口袋",现在鱼儿插翅难逃,从中我感到贝尔的聪明,在险境面前会利用手中的一切生存。
贝尔不仅非常机智、聪明,面对困难时显出镇静和过人的勇敢,贝尔和朋友们曾在普齐尔托克瀑布附近碰到强壮的黑熊,冒着寒光的母熊朝他们赶过来,要把他们一口吞掉似的,贝尔非常镇定,就地缩成一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无论棕熊怎么对他低吼、推搡,他都无动于衷。
贝尔面对困难总是保持微笑,贝尔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努力,任何事物都可能被你改变。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一道题就像凶猛的老虎拦住了我,经过一阵绞尽脑汁的思考,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脑中有两个小人互相争吵,一个说:“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个说:“这么难,还是别做了。”最终我选择了挑战困难,我要向他学习。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8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抗议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9
《荒野求生》这本书是英国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写给三个儿子的书。他用探险故事的形式教会孩子们生存技能。
刚刚阅读这本书,我就被它有趣的情节吸引住了。它讲述了贝克与阿尔伯伯来到哥伦比亚寻找失落的"黄金之城"。但阿尔伯伯和市长被莫明奇妙地绑架了。贝克和市长的孩子——马可、克里斯蒂娜开始了解救阿尔伯伯与市长的旅途。他们偷偷地制作木筏,木筏却因巨浪沉入海底。于是他们被迫在可怕危险的热带雨林中"荒野求生",寻找阿尔伯伯、市长与传说中的"黄金之城"。当贝克千辛万苦找到印第安人的圣城时,坏人却已在那等着,等着拿到印第安人首领给贝克的吊坠去开启"黄金之库"……
这本书传达给我们的并不只有有趣的情节,在贝克探险额过程中,仍然在授予我们生存的知识。例如:怎样在不同的情况下系不同的结;怎样制作简易木筏;怎样选择生火木材……
这本书就像是一本生存实用手册,让你在危险之际机智地寻求出路,勇敢地活下去。就像书中所说: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是呀,只要你活着就有明天,有了明天,人生就有希望。这样,无论处在顶峰还是谷底,生活就会得以延续下去!
《荒野求生》这本书值得大家阅读,读者在享受情节的同时又能了解美丽又残酷的大自然。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0
在我的书库里,有厚重渊博的字典,有精巧感人的小说,有深刻独特的散文集。他们让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最近一段时间对我来说最喜爱的书就是《荒野求生》。
当我在图书馆看见它时,就注定了它将是我人生的伴侣,我义无反顾地将它买了下来。
作者贝尔—格里尔斯是世界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
贝尔自幼胆大,勇于尝试,敢于探险。他经常探险,告诉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并且逃出困境。贝尔曾说过:“为梦想而奋斗,在前进的路上,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亲人。”贝尔还说过:”只有狂妄自大的人,才会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带。”大家
让他们拥有一颗蓬勃着乐观、协作、积极、勇敢、智慧和坚毅的心灵。
———贝尔。格里尔斯
贝尔在危险时绝不放弃的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1
早就听说过《荒野求生》这本书了,同学们也在互相传阅,于是我也要求妈妈帮我买一套。
终于我左等右盼的书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贝克,他的父母因为一次交通意外而失踪,于是贝克被阿尔伯伯收养了。贝克在父母失踪前跟随父母去了许多地方,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本领。有许多次,贝克和阿尔伯伯一起去国外,阿尔伯伯去办事,贝克自己或和朋友在附近游荡,结果有一次不小心上了钻石者的飞机,在大沙漠降落,贝克和他的朋友得靠吃昆虫,喝浑浊水生存,条件异常艰辛,贝克用他的荒野求生技能,与朋友走出了炎热的大沙漠。
这是一系列书,总共六本,它十分扣人心弦,当我看到火山爆发而贝克坐的车已废弃时,我心中阵阵发紧,贝克和彼得不会接触到岩浆然后“嚓”的一声化为灰烬,飞上天吧?岩浆离他们不到十米。我手心都出汗了,当后来我又看到贝克用他的聪明和机智化解了危机后,我心中的大石头才得以落地。
当贝克多次被路莫斯石油公司算计,可石油公司不但没有成功害死贝克,有几次贝克逃走了,石油公司的人倒死了几个。我看到这里,为路莫斯的邪恶感到无比生气,他们想把拥有千年文化的村子当成煤矿开发地,唯利是图。
读这套书,我学到了荒野怎么求生的方法:如刮开书上的皮,可以找到虫子,可以生吃。虫子体内是像鼻涕一样的东西,在烈日下走路,在无布无水的情况下,必须尿在裤子上,把内裤套在头上,湿润的内裤在头上,会蒸发水分,从而降低体温。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学到在恶劣的情况下怎样求生,还认识了者一心只想钱的邪恶,贝克的聪明善良,机智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次总是能化险为夷,在紧急情况下能临危不乱,保持冷静,大家都得学习这样。
这系列书让人受益匪浅,书中告诉了许多求生的方法,假如遇到危险,可以利用书本里说的方法化险为夷。希望大家有空也看看这本“求生实用书”。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2
在《荒野求生》主持人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置身于一名被困旅客的处境中,用亲身经历教我们怎样在世上最恶劣,却又是最多人毅然前往的环境中求生。
贝尔·格里尔斯,1974年生,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在非洲一次跳伞中发生意外,背部三处受伤,不得不停止服役,可就是这样,两年后他还去爬了珠穆朗玛峰,并且成为英国最年轻的成功登顶并活着下来的人,那年他22岁。
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中,贝尔会将自己困于一处受欢迎的野外目的地。那儿经常是游客迷路和遇险的地方。他会空降到热带雨林,沿绳滑下至沙漠和湖泊,以及登上美洲最高和最荒凉的山顶。置身于真实的环境中,贝尔会利用其专业的求生技术,设法逃离险境,努力求存,以及寻找重回人类社区的出路。
在干旱的撒哈拉沙漠,他在一只死去的骆驼的瘤胃中,找到了赖以生存的水,又在主胃的恶臭的食物残渣中挤出了一些水,并毫不犹豫将他们一饮而尽,那味道可想而知。他运用强大的身体素质和丰富的经验,爬上了一株9米高的枣椰树,摘到了极好的沙漠食物——枣椰子。在阿拉斯加,主人公也运用他对野生植物的了解,找到了很多可以食用的植物。
我敬佩贝尔,敬佩他无畏无私的精神,我也敬佩录制这一节目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摄像机后,用他们的勇敢和敬业为我们呈现了我们可能永生都无法亲身体会的精彩。
看完这一集后,我不禁感叹,在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用自己的智慧,头脑,双手战胜了一个个生存下来的难关。虽然我们天生不具有善于飞翔的翅膀,善于奔跑的四肢,善于潜水的鳍和腮,但我们用我们发达的大脑和善于总结,善于开拓的精神不知不觉的占据了自然界食物链的最顶端。我想,人不论遇见什么困难,要勇敢的面对,不能逃避,要运用知识、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去迎接他,挑战他,最后战胜他!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写的,因为是现代编写,所以内容上很有意思。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贝尔﹒格兰杰、阿尔伯伯和缇堪尼在飞机行驶时,遭遇了飞机坠落,在飞机坠落到地面时,阿尔伯伯意外受伤了,而贝尔﹒格兰杰和缇堪尼要去安娜卡特去求救,而在去求救的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的事情,但是,最后还是成功离了,而且就会阿尔伯伯。
在瀑布面前,贝克先让缇堪尼跳到地面上,双手抓着树枝,而他也想出来了一个方法,来挽救快要掉下瀑布的自己,从这里看出贝克十分勇敢,聪明。贝克这个人知道的荒野求生的知识有很多,例如:怎样在雪地中造一个温暖的家,怎样造船,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而且这本书里面,有句话是我记忆犹新—“这里有狼?”这句话让我时刻注意身边有没有坏人。我觉得我们要学习贝尔的勇敢和机智。
有一次,我妈妈忘了她的钱包丢在哪里了,于是我想起上次妈妈买完才回来不是把钱包放在门口的柜子里了吗?于是我去把门口的柜子里面的东西翻了翻,果品,门口的柜子里有钱包,于是我拿起钱包,就跑到妈妈那里,把钱包递给了妈妈,妈妈直夸我聪明,而且给我买了一个汉堡包,作为奖励,我的'心里像吃了谜一样甜。
读完《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以后,让我懂得了,在野外是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这样才能想出办法,并且我们还要机智、勇敢走出困难。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4
“永远不要失去希望,永远要保持微笑。”这句话在世界最著名的野外生存探索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这套书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年仅十三岁的贝克和监护人阿尔伯伯为了寻找失落中的“黄金之城”来到了哥伦比亚。结果阿尔伯伯和市长莫名其妙地遭遇了绑架。为了解救他们,贝克和市长的一双儿女一路上遭受巨蟒的侵袭,美洲豹的攻击,吼猴的刁难,忍受饥饿,寒冷的折磨等重重困难,最终,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生存经验以及求生的希望,战胜了困难,找到了阿尔伯伯和市长。
一个年仅十三岁的男孩,在深陷绝境时,竟然有如此丰富的生存之道,有如此毫不畏惧的胆量,竟然有如此的镇静,如此有耐心,我真心佩服。永远不要失去希望,在生活中如此,在学习上也一样。
记得有一回,妈妈让我做数奥题。开始,一道一道的题目都做好了,结果做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我愣住了。两个不相等的三角形,俩底粘在一起,只告诉我们一个三角形的底和另一个三角形的高,竟让我们求这两个三角形的面积之和。一个缺高,一个缺底,这咋画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在草稿纸上左画画,右画画,一张草稿纸都画满了,还是没想出来。算了!不做了,叫妈妈教一下得了,我自言自语道。嗯,不行,等下妈妈又说我怕困难,是个懦夫。我得继续,肯定会有办法的。于是,我又坐下来继续思考,不一会儿,我茅塞顿开,不是可以把高往左移,把底往上移,这样拼成一个长方形,然后这两个三角形是这个长方形面积的一半,只要把底×高÷2,就可以了,哎!原来这么简单,接着我很快地就做完了这道题。
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抱有信心,永远不要失去希望,灿烂的笑容总会在我们脸上绽放!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5
前段时间,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本,叫《荒野求生之猛虎火山的生死逃亡》,写这本书的人是英国的野外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写求生的经历。主角贝克和朋友彼得一起去印度尼西亚雨林中的保护区游玩,无意间认识了管理员纳库拉,而纳库拉带他们去看红毛猩猩爱伊沙,之后纳库拉送他们回家,在路途中,火山岩浆涌了出,纳库拉飞速的越过空地却撞到了一棵大树,贝克和彼得活了下了而纳库拉却死了,就在这个时候生存的故事就终于开始了。
这个时候他们在车上用车玻璃做了一把刀,然后他们又用奇特的方法辨别方向,他们用自然资源做了一个吊床,他们又用他们又用打火石生火,把脏水烧开,又生吃蛆……
最让我难忘的则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6
我读过著名探险家贝尔写的一本书,名字叫《荒野求生之猎豹幽谷的双重潜伏》。书中奇妙惊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14岁的贝克偶然得知了一个消息,他那位一出生就被宣告死亡的妹妹其实并没有死,而是被医生卖给了一位富有的歌星。歌星是一个伪善的人,对他的妹妹并不好。妹妹在歌星那里度过了十几个漫长的春秋。她曾经多次尝试逃跑,但都失败了。贝克知道后,冒着被抓到的危险,潜入了歌星公司里,并最终带着妹妹逃了出来。但他们出来后,发现周围是一望无际,危险无比的丛林,救他们的直升机却在很远的地方。无奈之下,贝克决定带着妹妹穿过危险万分的危地马拉丛林。在经过高台跳水,豹口逃生,极限攀爬等一系列危险后,他们终于找到直升机,逃出了丛林。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必须要要勇敢。只要勇敢,有智慧,不管做什么事,最后都会收获到成功。一次,我和几位同学一起到缙云山上玩。到了晚上要下山时,一位同学发现他的电话手表不见了。我们推测一番后,认为是在林子里弄丢的。但这时,天已经黑了,林子里黑乎乎的,像一个张着大嘴的哥斯拉。我们谁都不敢进去,磨磨蹭蹭地你推我,我推你。后来,我想起了读过的贝尔的书,想起了贝克兄妹在危地马拉丛林里穿越的情景,鼓起勇气,拿着手电筒和一根树枝,走入了林中。越到林子深处,我越紧张,越害怕,心跳得快要蹦了出来。我捏紧拳头,四处张望,不断给自己打气:“别怕,你是最勇敢的!”最后,在我的努力下,终于找到了同学的手表。
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上贝尔的这本书,更喜欢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能从中获取勇气,变成勇敢的人。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7
尤安·艾背曾经写道:“没有一个人会用同一种方式来读同一本书。”我非常赞同这句话,我也有我的读书方式,读书不仅要认真去读,而且要学以致用。我最近读的书是——《荒野求生之毒蝎沙漠里的钻石罐头》,这是一本介绍贝克在沙漠中求生的故事。
“贝克写的这本书就是他的亲身经历,哪他有哪些求生的技巧呢?他的求生知识是哪来的呢?他为什么要去沙漠求生?”这是我刚看到书的标题时心中产生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吸引着我赶紧去翻开书如饥似渴地继续读下去。
书中介绍了沙漠中很多求生技巧:比如,在找不到水源时,可以在太阳升起前喝石头下的露水;比如,在没有食物时,沙漠中的海枣树叶和树根、去掉内脏的砂鱼蜥以及去掉毒刺的蝎子这些都可以拿来吃掉……最令我惊讶的事是贝克迷路时利用手表来判断出南北方向,我还没见过这咱辨别方向的方法呢!以后当我在荒野遇到类似的困境时,也可以用到这些知识。
当我读完贝克的求生和得救的小故事后,不禁非常佩服贝克的这些非常奇妙的求生技巧。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还用一张阅读记录卡写上了内容提要、阅读心得、好词好句等等。以后,每一本书我都要这么认真地读,吸取书中的精髓,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8
《荒野求生之深海狂鲨的复仇行动》这本书讲述了贝克在被采访后,被阿尔伯伯的朋友史蒂文邀请乘坐海轮号的演讲,途中遇到了詹姆斯和艾比。船出了故障。船长法瑞尔让手下去修理,可手下后来却不见了。船下沉了,贝克在逃生时,看到了重伤的史蒂文,到了甲板上,发现只剩下一艘救生艇,艇上坐着詹姆斯和艾比。贝克和他们一起漂流到了一座小岛,贝克想方设法在这个岛上活了下来。虽然史蒂文受伤太重死了。但这却被路莫斯抓了起来,但是最后贝克和法瑞尔还是跑出了路莫斯。
我觉得路莫斯非常可恶,他们总是,隐瞒世人破坏环境,还要把这种东西用来研发他们想要的科技。虽然我们世界上没有路莫斯这种疯狂的公司,但我们的环境正在被我们一点一点地侵蚀掉,我晚上出来散步,我往越黑的地方走,感觉空气就越来越热,我走进了一条小巷里,发现这里随处可见垃圾,扔在水里的把清澈见底的小溪变成了“黑臭溪”,扔在地上的,就开始污染空气,原本新鲜的空气,变得热而臭。还有工业垃圾,拆掉房子的垃圾一个个堆得像小山那么高,还有广告牌落到地上,也没人处理。最近,我家对面要建一个小公园,噪音大得我都做不了作业了。每天回到家迎接我的不是爸爸妈妈的话语,而是噼里啪啦的电钻声。我觉得我最近的听力都下降了。环境问题还影响气候,全球变暖了。如果全球变得过热,那这就会使小行星撞上地球,北南极支离破碎,这会使北极熊灭绝,那人类最终也会和北极熊一样,接受大自然的惩罚。就像书中描写的一样,遭到疯狂的报复。
这都是对大自然极大的破坏造成的,所以垃圾要分类,这都是举手之劳。而我们只要从小事做起,那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一定要保护好。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19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是英国著名野外生存探险专家贝尔。格里尔斯所写的《荒野求生之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这是他《荒野求生》系列中的一本。
贝尔是美国《荒野求生》节目的主持人,英国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他是专门为超越危险和死亡而生的野外生存大师,曾穿越北大西洋,登上珠穆朗玛峰,也曾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生存……我看的这本讲的是他在加勒比海上如何生存的故事。
贝尔为了逃避媒体的围追堵截,登上了一艘游轮前往加勒比海度假。突然,所有的船员都消失了,紧接着游轮神秘爆炸,贝尔和游客迫不得已坐着救生艇逃生。他用尽一切方法使他们能在鲨鱼成群出没的加勒比海域生存下去。没想到在获救之际,却又陷入了一个更大的复仇陷阱。尽管情节跌宕起伏,贝尔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他们之所以能够活下来,贝尔所掌握的野外求生技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船只失事时,贝尔知道如何正确使用救生艇,使他们能够及时逃离沉船;在救生艇上,贝尔合理安排人力划船,使他们有更大的逃离机会;在他们缺少淡水时,贝尔用T恤衫从海水中获得淡水,保证了大家不会脱水而死;在遇到鲨鱼时,贝尔准确判断鲨鱼是否想攻击他们,并针对鲨鱼的弱点展开攻击,使得他们在鲨鱼嘴下死里逃生。
贝尔的经历让我明白了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的必要性。虽然我们现在的生活状况未必会用上这些生存技能,但是一旦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或者是事故时,这些技能会使你比别人多一条命!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多参加各种野外求生夏令营,多读有关自然科学的书籍,使自己能够掌握更加丰富的野外生存知识,争取做一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0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荒野求生——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我非常佩服里面的主人公—贝克格兰杰,他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对如何在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
在贝克还小的时候,他就跟着自己的父母前往南极,非洲等世界上最偏远的地方。沿途的生活居民教会了贝克很多野外生存技能。后来又一次,他的父母去野外考察时发生了事故,再也没有回来,从此贝克成了一名孤儿。但有一位好心的阿尔伯伯开始照顾贝克。
贝克十四岁生日时候收到了一封信,上面说自己是萨穆拉,是阿尔伯伯的朋友,让他和他的朋友们立即去南非。同时,南非真正的萨穆拉同样也收到了一封信,告诉他说贝克要来南非。贝克来到南非后,才发现是一个骗局,原来是有人想把贝克骗到这里杀死他。萨穆拉为了保护贝克,只有把贝克带到了基地。
接着,贝克和萨穆拉一起去野外看黑犀牛,发现了偷猎者,而他们同样也被偷猎者发现了,被偷猎者绑架。后来,贝克带领萨穆拉逃了出来。茫茫荒野,甚至分不出东西南北!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贝克和萨穆拉开始了野外生存之旅,他们吃斑马肉,喝大象尿,在蛇洞里烤肉,依靠星星辨别方向。最终,贝克凭自己的生存技巧找到了家。
在我的心中,贝克是一个英雄!他勇敢,聪明,善良,机警。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1
主人公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贝克,他和阿尔伯伯来到哥伦比亚寻找传说中失落多年的“黄金之城”。在一天狂欢节上阿尔伯伯和市长莫名其妙的遭遇了绑架,贝克和双胞胎兄妹定下决心解救他们,靠智慧拿到了地图,自制简单木筏航海。贝克年龄虽小但他知道比别人多很多的生存技能,所以他们顺利地通过了鲨鱼出没的大海,建造帐篷躲避雨林中的美洲豹,利用鱼油保护皮肤……
然而,当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抵达印第安人的圣域时,劫匪已经提前一步等待他们,而贝克他们的善良获得了科吉人的帮助,救出了阿尔伯伯与市长……
这本书十分好,我推荐大家去看看:“读一本书,多一条命”这是书上告诉我们的,在我们深陷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救援,面临着重重危机时,我们可以运用这本书上的一些求生手段,帮助我们逃生,所以我们应该多读这类书。
“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是作者告诉我们的求生法则,不管我们的处境有多么恶劣,我们都乐观地去面对,坚持到最后就有希望,要镇静从容,努力求生,不能绝望。
这本书上告诉了我们许多作者亲身验证的绝境求生技巧以及让人受益终身的道理,我认为这本书才真正是人的良师益友,从这本书看出作者是一位乐于分享的人,他愿意通过书这种渠道来告诉人们求生知识,让人在陷境绝境中获得希望。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2
不知道你们听说过“贝尔”这个名字没有?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和妈妈看一档真人秀节目《跟着贝尔去冒险》,后来又在网上看到美国总统布什也和贝尔一起去冒险,让我对这位探险家充满了好奇和敬佩。之后在书店偶遇贝尔的著作《荒野求生之怪鳄河谷的远古壁画》,令我深深地着迷。
这本书里写了两位好朋友为了找到需要的证据,去保护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排除了途中的各种艰难险阻,最终实现了目标。其实,我们有时也会遇到同样的事,就像我学游泳,为了能在水里像鱼儿一样游来游去,我不得不克服自己的恐惧心理,勇敢地跳进了水中,学习憋气、换气,不断的反复练习基本动作。在经历了害怕入水、呛水、沉水等一些困难之后,我终于从浅水区游进了深水区,可以在水里像鱼儿一样自由嬉戏了。
这本书给我记忆最深的是,在缺水的情况下,为了能够补充水份,他们做了一个令人吃惊的选择——喝尿,因为人类的尿液基本是无菌的。就像贝尔说的“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当我看到这时,我就在想,尿的味道得有多难喝,但是为了生存,为了能够微笑着活下去,他们必须得喝。在他们继续行走了一小时后,在一个干涸的河床挖到了水,这让他们开心坏了。我在想,他们终于不用喝尿了,也离他们的目标更近了。就像我们在学习中,解决了一道道的难题之后的兴奋是一样。
贝尔是在荒野中求生,而我们是在学习中求知识。同样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只要我们能一一克服,最终都会微笑着迎接新希望。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3
今天,我读完了《荒野求生》系列之《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感受颇多。
受到邀约到南非草原拍摄保护犀牛的公益宣传片的贝克在和阿西娜的对话中惊讶地发现这一切竟然是一直在追杀自己的路莫斯安排的。为了保护犀牛,贝克说服阿尔伯伯,毅然投入到绿色组织的这一公益活动中,在克格鲁国家公园,贝克经历了偷猎者的绑架、路莫斯的“追杀”、野狗的围攻以及森林大火的焚烧,他凭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的经验、乐观的精神和坚韧的毅力在大森林中活了下来,并联合詹姆斯为一场秘密的绝地反击拉开了帷幕。
我为贝克的精神和毅力喝彩。这时,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往事。
我上幼儿园时的夏日里的一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我和几个小朋友在幼儿园草地边上的灌木丛旁边玩耍。突然,一个小朋友惊呼道:“一只大肚子蜘蛛!”大家围了上去。一只蜘蛛拖着一个大大的灰白色的肚子,在一张破碎的蜘蛛网上缓缓地移动着。它好丑陋!看着它,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估计其他小朋友也不会太喜欢它。这时,一个胆大的小朋友从地上捡起一截小木棍,把蜘蛛拨到地上,然后用木棍戳了一下,它的大肚子破了,许多小蜘蛛你催我赶四散开来,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那个小男孩赶紧蹲了下来,他把小蜘蛛连同它们的妈妈用木棍快速地赶到了小水洼里,蜘蛛妈妈站在水中,不顾自己生命的安危,使劲的往上推挤着它的孩子们,当所有的小蜘蛛脱离危险后,蜘蛛妈妈的腿收拢在一起,一动不动的站在了水洼边。
“‘永不放弃’,不论现在的情况看起来多么糟糕,我们都绝不能放弃。”“只要活着就有机会。”贝克的话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乐观、坚强、勇敢,这是贝克和蜘蛛妈妈走出险境的法宝。这些精神和品质也成为了我心灵的一煲鸡汤。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4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除了偶尔传来的一两声狗叫以外,外面安静地几乎没有任何声音。“叮咚叮咚”一串门铃声打破了这和谐的场面,我走过去问道:“谁啊”对方回答:快递到了。”我刚要问妈妈你买东西了吗?妈妈说:“你下去看看吧,是你想要的。”我听了飞快地下楼去取快递,拿到包裹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果然是我梦寐以求的《荒野求生之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篇求生秘籍中的主人公是贝克。格兰杰和路莫斯公司。贝克只是一个十四岁的英国男孩,但他却是一个野外生存的专家,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在贝克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失踪了,但他的冒险故事并没有结束。而路莫斯公司是一个贪婪、邪恶、自私的能源公司,他们为了钱财可以不惜去伤害他人。这家公司与贝克打了很多次交道,每一次贝克都会把路莫斯污染地球的行动给破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海上的求生秘籍:用星星确保航行的方向,如果你在北半球,那你就可以利用北极星——找到小熊座,小熊座“平底锅把”上的最后一颗星星,那儿就是正北方。如果你在南半球,那你就可以利用南十字座——将南十字座的长度延长5倍左右,想象从这个点有一条直线可以从天而降,这条线落下的地方就是正南方向。可是如果遇到鲨鱼,就一定要将珠宝首饰收起来,因为珠宝首饰会反光,鲨鱼会误以为那是鱼鳞,可能会导致鲨鱼攻击的行为……
总而言之,就像本书的作者、世界著名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所说的一样:“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就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生活亦是如此!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5
贝尔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火、烧水求生,夜晚在梦中时不时被野兽惊醒,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多种危险环境中,生动地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又实用的求生技能。我对他在困难面前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自做工具进行自救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是我在朋友家发现的一本书——《荒野求生》中的情节。一看见封面上那张脏兮兮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就知道这是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有关贝尔求生的故事。我万分惊喜地把它借回了家。
暑假里,我带着《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参加了“中国强,少年强”夏令营活动。特种兵夏令营的活动艰苦而又紧凑,我只能用饭后的一点点时间来看书。
在第一天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枯燥的队列训练。大家一动不动地站着。十分钟过去了,腿开始发酸了,真想偷偷地休息一下。但是,我想起了书中主人公贝尔鼓励同伴的话:“战胜你自己的疼痛,你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迈出一步,然后还能再迈出一步。很快,你的身体就会适应这种节奏。”我坚持着站完了队列。回到了休息大厅,发现墙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写着“逃兵名单”四个大字,下面是十几个“逃兵”的名字。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没有当逃兵,否则也一样上墙了。
在拓展训练中,一看到操场上八米高的圆柱子时,我的心就凉了一大截,那么高怎么爬呀!教官给我们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带,开始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爬。手心开始冒汗了,腿在微微发抖,大家在下面的呐喊声激励着我只有向上攀登。到了顶端,我用力一蹬,伸手去抓三脚架。架子没抓着,我“摔”下来了,荡在半空中。
虽然没有成功,但我努力去做了,克服了害怕的心理。就像学习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荒野求生》的读后感 篇26
游轮被破坏,让贝尔陷入险境;生存于孤岛,却目睹朋友的离去;海上待救援,竟遭受深重的背叛……危险如密密麻麻的雨滴袭来,生命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可贝尔依然保持微笑,镇定的应对一切。
虽然随时可能永远的消失,但贝尔心中的希望之火并没有黯淡,而是在亡命之钟敲响之前,逃离了子弹的胁迫,揭破了邪恶的阴谋。这告诉了我们,无论是处在事业的低谷还是地狱的门边,只要将希望无限放大,就能摆脱不利于自己的境地,朝一个人生的新高峰进发。
有人会问:“希望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希望就是在茫茫沙漠中的一块乌云,虽不下雨,却比甘泉更重要;希望是在无边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虽不来救援,却引领着人们向光芒前进;希望是在静寂黑暗中的一轮月色,虽只能观赏,却能让空虚的心灵得到安慰。希望,不是什么大道理,而是郁闷时脸上的微笑,而是挫折时心灵的坚强。有希望的人不会被打倒,即使在一个坎前跌破了头,依然能笑着,跳着向美好而去。有希望的人从不言放弃,尽管受尽嘲弄与白眼,然而能从默默无闻走向万众瞩目。
在群星争艳的舞台上,许多人是那么耀眼,那么伟大。可是,在这些可敬之人走上成功道路之前,是多么贫穷,多么渺小,他们一个月的工资跟平常人一样,甚至只能望着空空的饭盒,可为什么他们能从平凡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妇孺皆知的大明星呢?就是因为他们心中有着上进之心,不被平静所迷惑,将希望作为自己的台阶,一步一步走向高峰。
世上没有绝望,只要你能让心灵坚强,让全身被希望所带动,就能像贝尔一样,在鲨鱼中毫发无损,在邪恶中力挽狂澜,在一个又一个的未知与危险接踵而至时,镇静自如,微笑着面对,在迷茫的道路上找到方向的光。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
清脆的铃铛声唤来了金桂飘香的秋天,我端坐在书桌前,回想着尼尔斯骑着莫顿环游的故事,再次被尼尔斯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深深打动了。
对于“爱护”二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爱护小动物也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题。可是,真正爱护小动物的又有几人?盘运羊、巨壶龟、枯叶蝶、金刚鹦鹉,东北虎……如果一堆尘土被风吹得不见踪影,偷猎者好似来无踪、去无影的鬼魂,将枯叶蝶、雪尾兔、象牙送到拍卖会场,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几万到几十万的人民币。看着这惨不忍睹的现状,难道偷猎者是铁石心肠吗?等到动物灭绝了,你们再反悔还有什么用?尼尔斯是一个小孩子,都能勇敢地去帮助灰雁,去爱护小灰雁,为了让它能跑能跳,不懈地努力着。人类停止猎杀有那么难吗?
人类真的应该重视爱护动物了,但这样的事情仍在我们眼前上映。
奶奶不知从哪里买来的鱼,一回到家便拿起刀对准鱼肚“咔”的一声,鱼竭尽全力摇动身躯,但仍阻止不了生命的流逝,不久,便死于非命。
我问奶奶:“奶奶,小鱼死了挺可怜的,您说过要爱护小动物的呀!”
奶奶听了小声说:“我想让你变得更加聪明呀!”我听了心里矛盾极了,小动物也有生命呀!
我又想起读过的一本书上的故事:一个小姑娘,她翻山越岭与偷猎者斗智斗勇,在一片山林中她险些被子弹射中脚跟,差点被坏人推进冰冷的河水,遇到困难,小女孩总是想:偷猎者杀害了无数无辜的小动物,一定要将这个消息上报政府,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她就这样坚持不懈地一直这样做着……
看呀!尼尔斯关爱动物,当他遇到危险时,动物们也来救助他;小女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动物;你会怎样做呢?请不要只把爱护小动物挂在嘴边,让我们谨记阿卡的“人类不该将整个地球据为己有”的话!行动起来,一起爱护动物吧!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
《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虽然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但是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道理。
有个叫做尼尔斯的小男孩,他非常调皮、不爱学习,还经常欺负家里的小动物,所以家里所有的小动物都很厌恶他。有一次,他在做恶作剧时,被小精灵把他变成手指头那么大的小人儿,从此他开始了小人儿的生活。
这小人儿尼尔斯真可怜,每天被动物们欺负,它们把小男孩当成蚂蚁似的复仇。尼尔斯面对眼前的一切,对于他现在来说所有东西都是庞然大物,让他每走一步都触目惊心。这时,他回想起自己以前所做的一切,完全感受到动物们当时被自己欺负的心情。幸好,尼尔斯最终找到了朋友——雄鹅。
雄鹅带着尼尔斯走了一趟与众不同的神奇旅行,让尼尔斯恍然大悟。慢慢地,尼尔斯成了一个懂事的孩子,他热心地帮助了大雀、蚂蚁......成为一个动物们公认的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而且在这过程当中,尼尔斯遇到重重困难与危险,他学会了不要轻易向困难低头,要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镇定地去想办法,这样才能让自己变得真正的强大。后来,尼尔斯变回原形后,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俗语”一本好书是一位好老师“,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从小要培养好的品德,爱护小动物、乐于助人,遇到任何问题学会灵活应变不要轻易向困难低头,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长!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3
《骑鹅旅行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它讲述了一个瑞典小男孩尼尔斯·豪尔耶松因为招惹了传说中的狐仙,变小了。骑在自家的鹅背上,跟随一群大雁远溯拉普兰,在旅途中,他听到了很多故事,也经历了无数个惊醒动魄的早晨和夜晚。最后,他真正地成长了,也因此变回了原形。、
我刚接触《骑鹅旅行记》的时候,我还在上一年级。现在不时还在看。他有两段,让我每一次放下这本书,都悄悄的计划着,什么时候再看一遍。
第一个故事,放鹅姑娘奥萨和他的弟弟惊醒离一次令人敬佩的旅行。那个地区正是瘟*爆发。奥萨家接待了一个女游民。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善良的抉择,但事情的发展可是对奥萨家大不妙,病毒的肆虐,导致奥萨家半数以上的人都死了。更糟的是,奥萨的父亲荣·阿萨尔松怀疑这个家庭被诅咒了,弃家而去。奥萨和他的弟弟被上寻找他们的父亲。我觉得他们真是勇敢极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小朋友,横跨好几个省,去寻找他们的父亲。这是需要何等勇气的呀!
还有就是小男孩回家。狐仙告诉他,只要他让大白鹅被放在屠宰凳上,他就能变回原形。最后大白鹅真的被放在屠宰登上了,换做平时,男孩一定会幸灾乐祸。但在半年的旅途之中,他们已经培养起了深厚的感情。最后大白鹅从屠宰等上下来了。
但最后一段,却又引得我深思。与他朝夕相处了半年的大雁们,看到它变成了人,反而不敢靠近他一步。其他动物对人的这种畏惧真的是好的吗?我看不见得,人类将会变得十分孤独!
我又把书合上了,此时,我又在想,什么时候再看一遍。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非常有趣,而且好词佳句很多,所以我向大家推荐此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因为欺负动物而受到小精灵的惩罚,变成了蚂蚁般大小,后来他才知道只有和大雁一起旅行才能变回人的大小。在途中,尼尔斯无意中烧毁了奥萨和她弟弟小马茨的房子,接着又遇到了小灰雁的两个阴险的姐姐,然领头雁阿卡收养了一只名叫高尔果的小鹰,高尔果非常尊敬阿卡,还帮助尼尔斯顺利脱险,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变回了人的大小。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既调皮又爱搞恶作剧的孩子,但经过和大雁旅行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再欺负动物,成了爱护动物的小卫士。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想到自己小时候干过一件和尼尔斯差不多的事情: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看到一只猫,那只猫浑身雪白雪白的,非常惹人喜爱。但是我当时恶劣又顽心大发地欺负那只猫。正巧我看到地上有一滩污水,旁边还有一根木棍,就用木棍溅起污水,企图溅跑那只猫。可怜的猫儿被溅了一身脏水,一溜烟儿似的跑了。过了几天,小明对我说,“西头有一只猫,一动不动的,像是死了,咱俩过去看看吧。”到那儿一看,我的心霎时就凉了,那不正是我前几天用污水泼溅的猫吗?它怎么会死呢?我想它肯定是因为爱干净,所以舔了被污水溅脏的皮毛而生病死亡的。唉,多好的一只猫呀,就这样被我害死了……我受到了来自良心的严厉谴责。
我和曾经的尼尔斯多么相似啊,都是因为伤害动物而受到惩罚,我决定以后要与动物和平相处,以后绝不再伤害它们。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
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
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绚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当我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最后一句话时,不禁为尼尔斯这个小精灵感到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而兴奋不已。这位小主人公从一个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一位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的少年不能不让作为教师的我们深感欣慰。尼尔斯这些优良品德的养成富有传奇色彩,是友谊让他长大了。我想友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当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力帮助他,为他排忧解难;当我们快乐时,要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就会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看着这本书,眼前便会浮现出一个个熟悉的面孔:爱捉弄同学的贺锦涛,爱告状的贺子珅,淘气的张福辉,一看到书就发愁的唐家云……在他们身上有无数个相同的细胞,让人有时欢喜有时忧,但无疑他们都是善良的孩子,在无拘无束地挥洒自己张扬的个性。
我想如果开学后把这本书推荐给他们看,他们一定会喜欢的,或许会收到意外的收获也未可知哦!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6
暑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讲述的就是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偶然被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以后,跟随迁徙的大雁群,骑鹅周游瑞典各地,最后又变回原形的故事。在这次历验中,尼尔斯不仅饱览了壮丽的自然风光,获得了丰富的关于瑞典的历史地理文化知识,更在历尽艰险的旅程中,逐渐改正缺点,由一个成天欺负小动物、爱胡闹的捣蛋鬼成长为一个热爱生灵、勇敢机智的阳光少年。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之前是个不爱护小动物、欺负小动物,很贪玩的小男孩,然后因为他欺负小精灵而被施法变成拇指大小的人,又是因为他的害怕,所以才骑到鹅的身上去旅行的。在骑鹅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经历了很多事,比如救松鼠、救天鹅、观看鹤之舞表演大会、听老农妇讲一个老婆婆因伤心过度而死的故事等等,使他懂得了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不能总欺负它们。同时,在与动物们的接触中,他不会因为自己的矮小而害怕困难,勇敢的斗争,变得非常有智慧。当尼尔斯再次变成正常人回到家后,他开始热爱小动物,保护小动物。
从尼尔斯的故事里我懂得了欺负小动物是很不道德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爱护动物。无论当我们遇到困难与危险的时候,都不轻意向困难低头,要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敢的去面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得更强大。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7
小男孩尼尔斯因为淘气被住在同处的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看着他们家的雄鹅要飞走,尼尔斯不顾自己的身体跨上了鹅背,就在那一瞬间鹅学会了飞,带着尼尔斯周游各地。
在这个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认识了很多朋友,也增长了很多见识,当然也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其中就有凶狠狡诈的狐狸斯密尔。在这期间,尼尔斯从狐狸斯密尔的口中救出了一只大雁,领头雁阿卡被他感动了,决定带他飞往他们要想去的地方。
在大雁阿卡的帮助下,尼尔斯来到了库拉山,这里是每年都要举行游艺大会的,他见识了乌鸦的飞行舞,山兔的表演,大松鸡的啼鸣,马鹿的角斗,大雁的表演等等,其中企图破坏的狐狸斯密尔也受到了严惩,但是狐狸斯密尔为了报仇,威胁大雁交出尼尔斯,但大雁说我们中间从小的到老的愿意为他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尼尔斯听后大大感动。
在狡诈狐狸斯密尔的挑唆下,乌鸦群挟持了尼尔斯,让尼尔斯帮助他们打开有小银币的罐子,尼尔斯使用了各种方法,暗中报告大雁自己的行踪,并成功地把乌鸦杀死了,摆脱了狐狸的追杀,阿卡和雄鹅混合。
经历了种种磨难的尼尔斯,因为改正了自己的缺点,突然变回了人。但不再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他终究和大雁们分别了。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8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世界上第一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我读完这部世界经典文学名著后,脑海中留下了许多感人和有趣的画面......
一个叫尼尔斯的14小男孩,他非常顽皮、淘气、不爱学习,并且非常喜欢捉弄小动物。有一天,他想捉弄一个小精灵,不幸被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的小人。接着,就被家里
的一只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和一群大雁的冒险之旅。
在这段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学习到了很多的地理知识,也经历了许多的危险和苦难,但最大的收获是帮助了很多的人和动物。尼尔斯帮助大雁的领头阿卡脱险;帮助黑老鼠
大军引开灰老鼠;帮助小燕等分支好翅膀;还为山羊除害......尼尔斯的行为让他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受人欢迎的人。通过和这些小动物的交往,他明白了,自己以前的行为
是多么不对呀!以后一定不这样了,因为帮助别人才会快乐!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最让我感动的是尼尔斯和大雁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旅途中他不怕苦不怕累,白天帮大雁寻找食物,夜晚又为大雁站岗放哨......他的这种勇于担当、有责任感的精神令我佩服;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人与动物之间,也不能随便的伤害与捉弄。否则,当自己遇到困难需要别人帮助时,一定不会有人来帮助你。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9
爱捉弄小动物,不讨人喜爱的讨厌鬼尼尔斯是这篇经典名著的主角。你一定没想到吧!可就是他,带领我们走进了这本书《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无意间打开了母亲珍贵的大檞木箱,并发现了箱子里的小狐仙。他立刻用网罩罩住了小狐仙,即使在小狐仙的恳求及诱惑下,也没有将他放走,而是不断索取更多好处。无奈之下,小狐仙将尼尔斯变成拇指大小,和他差不多高的一个小人儿。尼尔斯希望能变回来,在寻找小狐仙的过程中,被不少曾被他欺负过的小动物嘲笑。在这期间,他无意发现家中饲养的雄鹅茅帧想和大雁一起飞翔、旅行,穿过整个瑞典,于是抱住不让它走。可是雄鹅却一跃而起,带着尼尔斯飞向了天空。他们和雁群一起走过许多地方,听过许多故事,交过许多朋友,曾经令人讨厌的尼尔斯也渐渐在动物们的记忆中消失,他变得善良,勇敢,有担当,充满正义感。
尼尔斯穿过整个瑞典,白鹳认为他这么小不能帮助黑家鼠战胜褐家鼠,可也就是他用小哨控制了褐家鼠;松鼠西莱尔记着他以前做过的坏事不肯帮他忙,可也就是他在西莱尔需要帮助时救了它;尼尔斯信守承诺,他被一位老人捉住,老人告诉他什么时候用蓝碗给他装饭,他才可以走,当老人有事外出,尼尔斯也没有离开,十分诚信。
尼尔斯和大雁旅行后交到了不少朋友,渡鸦巴塔基,老雕高尔果,白鹳埃里满奇,小灰雁美羽等等,他变得乐于助人,甚至帮助曾经的敌人狐狸斯密尔逃脱牢笼,回归自然。
当然,尼尔斯也用他的改变打动了小狐仙,又重新变成人。
如果,你也想和尼尔斯一起骑鹅穿越瑞典,那就走进诺贝尔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颗明珠《骑鹅旅行记》吧!你将会在书中快乐,在书中收获,在书中成长!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0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拉盖洛夫写的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那本书很好看,讲的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和他家的鹅——莫顿,还有一群大雁一起去拉普兰。
我现在先介绍一下里面的人物:第一位,那是必不可少的尼尔斯,他一开始是一个粗野顽劣、对生命不懂得爱惜的小男孩。第二位,莫顿,他是尼尔斯家的一只鹅,就是他带着尼尔斯走的。第三位,阿卡,是一只大雁,不过不是普通的大雁,她是大雁群的首领。第四位,斯密尔,他是一只阴险狡诈的狐狸,每天想吃大雁肉,可是有尼尔斯在,几次都没有成功!第五位,高尔果,他是一只老鹰,爸爸妈妈走了,是阿卡把他养大的。第六位,黑旋风,是一群乌鸦的首领。
阿卡它们在到拉普兰的路上的时候,大雁群慢慢接受了这个拇指大的人类,和尼尔斯成为了好朋友。一路上,它们交到了许多新的好朋友,也遇到了不少麻烦,无时无刻那只狡猾的狐狸都在盯着阿卡他们,所以他们也无时无刻在危险中。
最后,尼尔斯解除了小精灵对他施的魔法,也从一个顽皮、对生命不懂得爱惜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让父母放心,好好珍惜生命的小男孩。
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生命,虽然我们不能起这儿跑到世界各地让你改变自己,但也要懂得这些道理,不能让父母担心自己,自己也要照顾好自己!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童话书,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因为创作了这本书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故事得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农场的十四岁男孩儿,名叫尼尔斯,是一个小捣蛋,总是捉弄他们家的小动物,所以,小动物们都很讨厌他。在一次捉弄一个小精灵的过程中,尼尔斯被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一个巴掌大的小不点儿,尼尔斯骑上他们家的鹅莫顿,开始了骑鹅旅行。在这个过程中,尼尔斯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全力保护小动物们,历经千辛万苦,尼尔斯在大雁的帮助下终于回到故乡,重新和爸爸妈妈团聚,又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尼尔斯和大雁互相帮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有危险时,尼尔斯会挺身而出帮助大雁渡过难关;最终,尼尔斯也在大雁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我想: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友爱,要是只想得到,又不愿意付出,是不会交到好朋友的。不但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界的动物们也要和睦相处。
故事中大雁阿卡说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她说:人类把整个大地占为己有了,这是霸道的行为。你们有了一大片土地,那里肥沃而富饶。而我们这些飞禽走兽只是想要荒山和一些偏僻的森林,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我们这一生时时刻刻都遭受着人类的追捕,连睡个觉都担惊受怕。真希望有一天,人类能有良知,给我们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读了这段话,我感到很羞愧。我认为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能因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大量的捕杀动物,相反,我们应该和动物成为朋友,为动物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让地球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园。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文笔非常优美,不仅能把每一个角色描写得栩栩如生,而且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看了一遍还不过瘾,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2
天是那么的蓝,地是那么的绿。可尼尔斯心中却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因为那些在自己变小时,陪伴自己成长的动物朋友们走了。
回到家里,莫顿亲昵的蹭了蹭尼尔斯,尼尔斯笑了,脑海里浮现出阿卡队长走之前说的话:明年春天来看他们。
从此以后,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上课时,他总是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放学后,他就力所能及地帮父母做事。偶尔,尼尔斯也会跟莫顿、邓芬一起,怀念和阿卡队长一起的日子。莫顿呢,就尽职当好一个爸爸、丈夫的角色。他们就这样无忧无虑的看着春、夏、秋、冬在他们眼前流逝过。
转眼间,柳树冒出了新芽,杏树也有淡淡的白色画出一道风景;小草努力地把身子往外冒,为的是给春天增加色彩。就这样,春姑娘悄悄来到我们身边。尼尔斯和莫顿看着这一切,知道阿卡队长他们要来看自己啦,不由得心花怒放。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阵清脆的叫声荡漾在尼尔斯耳旁,尼尔斯立即一个“鲤鱼打挺”起了床。他“三下五除二”就穿好衣服,像离了弦的箭一样,“嗖”的冲出去。因为尼尔斯知道,是阿卡队长他们来了。
跑出去一看果然是阿卡队长他们,莫顿他们已经跟阿卡队长聊起来了。看到尼尔斯,阿卡队长立刻跑来,把一个果子给尼尔斯吃下去,尼尔斯发现,他又能像以前一样会说、并能听懂鸟语啦!阿卡队长向尼尔斯问这问那,嘘寒问暖,并向尼尔斯娓娓道来他们这一年里旅中发生的趣事。尼尔斯也讲述了自己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他们都很开心、快乐。
可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阿卡队长他们又要走。望着那渐渐飞远的雁群,尼尔斯坚信,阿卡队长他们,明年春天会回来的。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3
暑假,是阅读的最佳时机,阅读能让我们增长知识,我利用暑假时间读了很多书,有:爱的教育、荒野求生、老人与海、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因为看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让我从中懂得了很多道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是讲主人公尼尔斯原本是一个顽劣调皮的小男孩,他专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一天,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正在这时,家中一只雄鹅因为想证明自己的实力,要跟随大雁一起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也被雄鹅带上了高空。就这样,尼尔斯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在这次旅行中,他结识了许多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和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从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还渐渐改掉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
这个故事还讲了尼尔斯在荒岛上和鹅一起求生,一起经历了种种困难,每一次都是在最危险的紧急关头和危险一起搏斗,每次他都用他顽强的生命力打败了危险,获得了重生的机会。
看完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例如:懂得做每件事情都要坚持,不能放弃;懂得了和同伴合作时,一定要有团结心,不能太过于自私,不能忽略了同伴的要求;明白了不团结什么事都做不好的道理。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和同学、朋友友好相处,认真学习同学的优点,取长补短,让自己成为更优秀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一个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英写得一本长篇小说,是世界上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挫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
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是一个小人,我也会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国各地旅行,学习更多知识,知道古代文化!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5
瑞典最南部村庄里住着小男孩尼尔斯,他性格孤僻,不爱读书,爱捉弄小动物。他在捉弄小狐仙时,被生气的小狐仙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后来,他本想阻止家中雄鹅飞走,可是没有成功,自己还骑在了雄鹅的背上。于是,他骑着雄鹅,与一群大雁一起飞翔,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之旅。
动物们本来都很讨厌尼尔斯,可是变小后的尼尔斯经常帮助小动物,动物们慢慢又喜欢他了。尼尔斯和雄鹅加入了灰雁头领艾卡带领的灰雁队伍,它们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救灰雁,得罪了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斯密尔蓄意报复,好几次都差点把尼尔斯害死。聪明的尼尔斯请一条家犬帮忙,抓住了斯密尔。随后斯密尔被家犬的主人卖到了动物园,过着没有自由的生活。善良的尼尔斯不忍心,又帮斯密尔恢复了自由。
因为意外,尼尔斯与大雁队伍走散了。他发现曾经救过自己的老雕高尔果被锁在动物园的笼子里,失去了自由。他帮高尔果逃离笼子,得知艾卡曾养育过高尔果,但是它们后来产生了矛盾,谁也不理谁了。当高尔果帮尼尔斯重回雁群后,尼尔斯调解了高尔果和艾卡的矛盾,两个动物重归于好。后来,尼尔斯从艾卡口中得知自己父母过得并不好,急切想回家看看。
回到家中的尼尔斯变回了正常模样,爸爸妈妈见到他非常开心。经过一番历险,尼尔斯已经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富有责任感的男孩。他依依不舍地跟艾卡带领的雁群告别,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曾经骑鹅旅行的事情。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6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叫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拉盖洛夫,书中的主人公叫作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因为作弄了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有许多被他欺负的动物都嘲笑他只有一只名叫莫顿的白鹅带着它一起和大雁旅行。刚开始大雁不许有人类在队伍中,直到一次行动让大雁改变了主意,一天夜晚,大雁、莫顿和尼尔斯在一块浮冰上睡觉,夜里风很大把浮冰吹到岸边,被正在觅食的狐狸看见了,他非常开心,他跑到冰上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大雁和莫顿惊醒过来,看见了狐狸,他们立刻飞到天上,但莫顿忘记了身上的尼尔斯,尼尔斯重重的摔在地上,有一只大雁没来及飞走,被狐狸咬到了翅膀,就在这紧急的关头,尼尔斯用力拉扯狐狸的尾巴,狐狸摔了一跤,被咬到的大雁趁机飞走了,莫顿把尼尔斯救了上来,大雁被尼尔斯的行动感动了,于是同意留他一起旅行。这个故事让我看见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大雁,他的勇敢和善良让大雁接受了他。
读到尼尔斯离开家园,被小动物嘲笑时,我为他感到难过,读到被乌鸦绑架时,我真为尼尔斯捏把冷汗,读到尼尔斯恢复原形重返家园时我为尼尔斯开心,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我要把这本收藏起来。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7
今天下午2点,我们一年级同学集合在多功能厅看《尼尔斯》童话剧。
《尼尔斯童话剧》很快就开始了。首先出场的是:尼尔斯的爸爸和尼尔斯,尼尔斯的爸爸和尼尔斯在说话的时候笑得像花儿一样甜,而且台词背得很熟练。接下来出场的是小精灵,小精灵打扮的像一位魔术师一样帅气,好看极了。
有一天,小精灵把刚睡醒的尼尔斯变成了超级小人。尼尔斯难受极了,他请小动物帮忙,波斯猫说你平常老揪我的尾巴,牛说你经常抢我的食物……直到最后,也没有小动物愿意帮他。尼尔斯只好走了,他后悔以前做了坏事。
后来,尼尔斯跟着大雁阿卡雁群和雄鹅莫顿走了。尼尔斯骑在雄鹅莫顿的背上,起飞了。开始,尼尔斯还不太适应,他感到很害怕。过了一段时间,尼尔斯适应了在空中飞翔的滋味,他还救了许多动物,比方说松鼠一家,……有一天,大雁阿卡给尼尔斯一个变成人的机会,但是尼尔斯没有答应,他想继续和大雁阿卡雁群、雄鹅莫顿一起旅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阿卡突然有了一个新主意,她告诉尼尔斯,她们可以带他回家,但是必须杀了雄鹅莫顿。尼尔斯说,不能因为我回家这件小事而失去一个动物的性命。最后,尼尔斯在阿卡的劝告下才接受了请求。阿卡带着尼尔斯回家了。一回到家,家里的动物们就热烈的招待尼尔斯,尼尔斯一家终于团聚了。尼尔斯又和以前一样大了,他告别了大雁阿卡雁群、雄鹅莫顿,和爸爸妈妈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我觉得尼尔斯知错就改,不但改了错误,还帮助了别的动物,最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非常好的人。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8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作家拉格洛夫写的。这本书描写了一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尼尔斯的,他大概十四岁,非常讨厌学习,最大的爱好就是吃饭或睡觉,还很爱搞恶作剧。然而有一天,因为尼尔斯捉弄一只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到了第二天,尼尔斯出门看到了一群大雁,这些大雁让一只名叫莫顿的年轻雄鹅产生了旅行的念头,这一幕正好被尼尔斯看见了,他急忙跑到莫顿的身边,坐在它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妙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许多知识,结识了不少朋友,他们也碰到了不少凶恶阴险的敌人,但尼尔斯用各种机智的方法,依依的全都克服了。在种种困难中,尼尔斯逐渐变得懂事、乖巧了许多,最后回到了家中,尼尔斯恢复到了正常大小,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这种事情发生,比如说你一次考试没考好没关系,只要你知道错在哪里,弄懂了,下一次才会考高分。再比如说,我们坐公交车的时候应该要给做位让给小孩和老人,在平时也一定要尊老爱幼。
这本书告诉我听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充满爱心,不要认为比自己弱小的人就不敢欺负或者打不过自己,而去欺负他们,有可能他们深不可测,到最后受伤害的人是你自己。然而,如果你犯了一个错,那你就要知错就改,不要一拖再拖,最后受伤害的还是你自己。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19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部童话故事,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拉格洛夫的作者。通过这个故事,作者告诉我们,我们必须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这个童话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男孩的故事。他不喜欢学习和学习,他整天都和朋友们一起疯狂。有一天,当他在家里和一个精灵玩耍时,精灵用拇指把他变成了一个大个子。就在这时,一群鹅飞出了空中,房子里的一只雄鹅想要飞向天堂。尼尔斯紧紧抓住他的脖子,防止鹅飞走。出乎意料的是,因为他的身体太小,所以鹅会升高。此后,他开始了他的冒险,沿着鹅向南,回到家乡八个月。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风景,了解了祖国的地理特征,听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和传说,冒了很多风险,遭受了很多苦难。在旅行过程中,他学会了爱和勇气,成了一个善良善良的人。
尼尔斯曾经是一个邪恶的坏孩子,喜欢和小动物开玩笑,并与他们做一些敌对行动。但在经历了冒险之后,尼尔斯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当父母想要杀死莫顿家族的鹅时,尼尔斯绝望地冲了过来,阻止了父亲和母亲。这有多么美好的爱!正是这段非凡的旅程让尼尔斯学到了许多美好的事物。
最终,Niels和Goose Morton克服了许多困难,克服了几个风险并回到了他们预期的家乡。一路上,他们经历了困难和危险,利用打败狐狸的计划,勇敢地对抗凶猛的鸟类,帮助喜鹊找到他们的母亲。他强大而灵活的精神使我深受感动。
这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个经典的童话故事,让我了解友谊是什么,什么是强大,以及如何克服困难。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0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一个漂亮的新旅伴》。
这篇文章里面主要讲的是:阿卡为了摆脱斯密尔的追赶,决定改变路线去厄兰岛最南边的奥登比庄园。第二天,尼尔斯听大雁们告诉他莫顿不见了,然后尼尔斯就沿着海岸线去找莫顿,可是没想到莫顿自己回来了,接下来几天,莫顿总是独自行动,原来莫顿救了一只翅膀受伤的小灰雁,并一直照顾它,还说要留下来陪它,尼尔斯听了很生气,想去指责它几句,可是小灰雁太漂亮了,尼尔斯只想帮它治好翅膀,再也不想指责它了, 最后尼尔斯帮小灰雁的骨头复位了,一起去了拉普兰。
因为尼尔斯和莫顿乐于助人,帮小灰雁治好了翅膀,所以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1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回家》的故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2
从前,就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的生活除了吃饭和睡午觉,就是戏弄那些鸟虫和家畜。可是有一天,他听懂了动物们的话,事情是这样的:
星期天的早晨,尼尔斯的爸爸妈妈到教堂去了。尼尔在家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忽然,一个声音惊醒了尼尔斯,他看到有一个小精灵,他就那苍蝇套把它套进里面,小精灵用魔法巴尼尔斯变成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现在,别的动物都欺负她,没有谁会怕他。这时,一个叫莫丁的.白鹅看见了他,就带着他去上别的地方去旅游。旅游有很多困难,因为它是鹅,还有一群大雁,就是有一个个的狐狸在追踪他们,尼尔斯虽然害怕,但他还是打败了狐狸回到了家中,最后,尼尔斯解掉了魔法,变回了正常人。
从尼尔斯的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总有一些困难,但是我们要勇敢的面对,不但提高自己的能力,还提高自己的智慧,向着目标,一直往前进,不管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胜利。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3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又很精彩的书,它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他老爱欺负小动物,有一天因为对小妖精做了恶作剧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小人。小小人尼尔斯阴差阳错地骑上了家鹅马丁,跟着大雁群一起飞往遥远的北方。在这漫长而又危险的旅行里,他不仅要保护大雁和马丁不受狐狸斯密尔和乌鸦强盗们的魔爪,他还帮助了鸟类们打败了灰田鼠兵团……
最后作为回报小仙女把尼尔斯由小小人变成了原来的模样。
读完之后让我懂得了只有锻炼磨难才会变得勇敢懂事、乐于助人。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4
童话里面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子,才十四岁,但他却不爱学习,调皮捣蛋。
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却不幸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了!有趣的是,变小以后被一只鹅给带走了,开始周游世界了。不仅学习了很多很多地理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危险和苦难。最终他克服很多磨难才回到了家。
从此以后,他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不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还调皮捣蛋。我要向他学习他的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5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6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篇童话是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是一篇令人感动的童话!令人深思的童话!
童话中有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儿,仗着自我力气大,对家禽很凶恶,经常耍弄、欺负家禽。于是,小精灵就惩罚他,把他变成了一个柔弱无力的很小很小的人,他再也无力欺负家禽。之后,他骑着雄鹅去旅行,途中和雁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共同对付凶恶的狐狸一一斯密尔,找到了许多朋友:小狗卡尔、大雕高尔果、渡鸦巴塔基等。从那以后,他便喜欢上了动物。最终,经过努力,他们结束了旅行。因为他对动物的态度完全变了,小精灵又把他变回了正常的模样。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7
今天,天太热了,作业也写完了,于是,就看起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主要讲的是:尼尔斯和群鹅来到了一个小岛上。卡骆驼(尼尔斯的宠物)太饿了,就看见两个人在钓鱼旁边放着一块面包,卡骆驼就蹑手蹑脚的走到那里。不料,兄弟俩发现它了就把它抓住了。尼尔斯骑的天鹅看见了,就飞过来救它。天鹅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救了出来,自己被他们抓住了,兄弟俩回到家,准备吃了。这时尼尔斯出现了,用他的智慧和力量就吃救了天鹅。
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向尼尔斯一样,用智慧打败困难。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8
在一个偏僻的乡村里,有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名叫尼尔斯。他的父母勤劳善良,可是尼尔斯却不爱学习,专做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在一个初春里,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因为在家里欺负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院子里的雄鹅莫顿想要飞上天空与大雁们一齐飞行。尼尔斯担心雄鹅飞走,父母会悲痛。就紧紧地抱住雄鹅的脖子。却没想到,尼尔斯竟被带上了高空,随着一群大雁走南闯北。
在空中的旅途中,尼尔斯见到了许多趣味的事情、美丽的风景,也帮忙过许许多多人和小动物。尼尔斯逐渐改正了缺点,懂得了学习和提高,养成了优秀的品德。
最终,尼尔斯告别了大雁,回到家中,解除了魔法,变回了人类。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29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其中,我最感兴趣的,非《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莫属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尼尔斯因为淘气,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他骑在自家雄鹅的背上,跟随大雁阿卡的雁群来到拉普兰。一路上尼尔斯看到了美丽的风景,听到了有趣的故事,还与坏人斗智斗勇。最终他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他用小刀扎破了我的脚掌,流了好多血啊,妈呀,疼死我了!”这是可恶的狐狸让水獭去抓大雁时被尼尔斯扎破后的语言,读后感《《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通过这句话变现出来尼尔斯很机智,勇敢。对狐狸斯米尔,大眼们也是恨之入骨。但是,能够采取行动的只有尼尔斯一个。
再回头想想我们,平时算得上聪明,但遇见真正困难时却没几个人能够站出来。尼尔斯这样一个小小的人,身高不足五寸长的人,能用他那很小很小的小刀,扎破水獭的脚。为了保护大雁们,三番五次地和狐狸斯米尔斗智斗勇。我们的机智算不了什么,但我们的勇气也需要锻炼。例如说当一局游戏输了几次后,我们便再也不愿意接着玩下去。在学习中也是如此,面对几道难题,几经思考后,就放弃了还没有弄懂的问题。我们不会多方面地思考问题,当然也没有面对的勇气。
尼尔斯变得小小的,还有那么大的勇气,还那么机智勇敢。我们有什么权利说不呢?我们应该从简单的几道题开始,一步步锻炼我们面对困难的勇气和机智。让我们在克服滚男的过程中,体会成功的乐趣和知识的力量!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30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他讲了顽劣的孩子尼尔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他跟随自己家的雄鹅,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祖国秀丽风光,了解了祖国的历史地理,并从他的动物朋友身上学到了很多珍贵品质。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它不仅恢复身形,而且成为了一个有责任感、有爱心的好孩子。
尼尔斯勇于舍己、诚实守信、坚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除了尼尔斯,还有雄鹅莫顿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因为它很有勇气,它把平凡的自己变得不平凡,大雁阿卡、尼尔斯、老鹅都说它不行。但它没有放弃,没有退缩,而是咬着牙,努力坚持着,经过千辛万苦,最后,它终于成功了,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要向雄鹅莫顿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去勇敢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们虽然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人,但只要勇于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就能像雄鹅莫顿一样,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来。
骑鹅旅行记作文 篇31
我是个小书虫,我有许多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在跳蚤书市上买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它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
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爱搞恶作剧的孩子,他因为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
因为大白鹅要跟着大雁去遥远的拉普兰,可尼尔斯却怕父母外出回来,发现大白鹅不见了会伤心,于他骑在大白鹅背上和一群大雁一起开始了一次冒险之旅。
然而正是这次神奇的冒险之旅,使尼尔斯增长了见识,结识了许多新朋友,也碰到过很多凶恶歹毒的敌人。在历经了种种困难和危险之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比如遇到一些事情要勇于面对,不要退缩,不然只会让我们停留在原地。还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因为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
书痴的作文1
天哪!这是什么鬼地方呀?哎呀,估计又坐过站头了。哎,怎么办呢?我该怎么回去呢?想到这,我的额头不往外冒冷汗。我一看书就会放不下来,经常会看上瘾。这不,坐过站头了。这是怎么回事呢?且听我慢慢到来。
今天,我学完了书法,坐公交车回家。路上,我觉得无聊,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中的小情节里面的一员,为主人公打抱不平。
“瓯江路!瓯江路!到了,请下车,开门请当心!”公交车响起了到站提示,我这才回过神来。天啊!这都到哪里了。我眼泪都要急出来了。如果时光能倒流,我就不看那该死的书了。
没办法,我只好到对面的站牌下,再坐车回去。
我站在站牌下边,看着路边稀稀有几个路人走过。我看了看表,已经五点四十分了。天也暗下来了。唉!今晚有我爱吃的大盘鸡和红烧肉,估计爸爸妈妈还有妹妹正在吃饭。等我回去了,就只能吃剩菜剩饭了。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会不会被坏人抓走啊?我又看了看表,已经六点钟了,坏人肯定会出来抓小孩了。
就在这时,有一辆公交车驶过,我急忙上了车。直到晚上六点半我才到家。
我看书痴迷的毛病到现在都还没有改掉。前不久我在公交车上看书坐过头了呢!我也知道看书是好事,但不能这样随心所欲过于痴迷了。
书痴的作文2
我的爸爸是老师,或许是由于职业的原因,我的爸爸简直就是一个“书痴”。他既痴迷于买书,又痴迷于看书。
据爸爸说,从工作后自己有了收入开始,他就一直喜欢买书。多年积累下来,他的那个大书柜里早就不是“摆”满了书,而是“塞”满了书。他的每张办公桌上、大大小小的书架上、客厅沙发的靠背上,满满地都是爸爸买来的书。
他的书甚至还“侵占”了我房间的书架。就说前几天的“618”电商购物节吧,他就花了两千多块钱买书,这还是满100减50后的价钱呢。爸爸买的书不仅数量多,而且主题也很广泛,他虽然是理工科出身,但是他的阅读范围广泛,涉猎文学、哲学、历史、政治等等。我记得有个成语“汗牛充栋”是用来形容藏书很多的,我觉得爸爸买的书不仅能“汗牛”,恐怕还要把“牛”给累死。
爸爸看书也经常“痴迷”。记得一次爸爸在书房看书,我在客厅里大声喊道:“爸爸,吃饭了!”。过了几分钟不见他出来,我又喊了一声,然而爸爸还是不见踪影。妈妈急了,让我进去叫他。我走进书房,只见爸爸端坐在书桌前,手里捧着一本大部头,正沉浸在他的书里,连我走进来都浑然不觉。爸爸被我拽出来吃饭时,手里还抓着他的那本书。饭桌上,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跟我讲书里的内容呢。
爸爸常跟我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他的带动下,我也越来越喜欢看书了。
爸爸这个“书痴”,我喜欢!
书痴的作文3
在我眼里,书就像一场雨,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田,又像一缕春风,吹散我心头的烦恼。
从我第一眼看到《笑猫
当我看到笑猫说:“老老鼠和大师最大的区别是大师一进村子,闻到的是孩子味,而老老鼠闻到了是腊肠味。”的时候我不由的就大笑起来,当我看到白母鹅为救马小跳的爷爷而死时,我心中就不由得升起一种神圣感,它明明可以自己活下去,可是它却把那两个鹅蛋给爷爷吃,我要学习这种舍己为人的品质。
记得有一次,妈妈做了我最喜欢的红烧肉,可是我沉浸在故事的情节中,对外面的事情都不知道,妈妈拍了拍我说:“我要出去一下,别看书了,把饭吃了。”我满不在乎的说了声:“知道了。”可当妈妈走了,我又回到书中和三宝一起救人,和笑猫一起救黑旋风。当妈妈回来的时候看到桌子上的饭,生气的说:“你怎么还没吃饭?”我一下回到了现实,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低下头小声的说:“我忘了。”
我希望书可以伴我一生,成为我最好的伴侣。
书痴的作文4
说起我的书龄,那可真是跟我的年龄一般大,从小时候听父母讲故事到现在学知识,我几乎寸步不离书。
每天放学回家,我一做完作业就会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一次放学回来后,我一会儿就把作业做完了,迫不及待地从书桌上找出这几天一直在看的《红楼梦》,喜滋滋地坐了下来,饶有兴趣地开始阅读。看着看着,我好像身临其境:跟元春一起在宫中生活,或是跟林黛玉一起品尝天下的悲欢离合……“徐园洁……徐园洁……”隐隐约约我还听到了有人在呼唤我的大名。
是谁在叫我,难道我真的来到大观园了?我抬起头来,这才发现我是在家里。我四处张望,并没有发现人。我想:一定是我的幻觉,怎么会有人叫我呢?这时,一只大手从我耳边穿过,冷不丁地抓住了我的耳朵,一下把我从幻想中拉回了现实之中。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她生气地说:“我都叫你八遍了,快下去吃饭。”我这才恍然大悟,这么快就到吃饭的时间了。我朝妈妈吐了吐舌头,飞快地跑下楼去。妈妈在后面又好气又好笑地说:“你这个小书痴,都看傻啦!”吃完饭,我又飞一般地冲上来看书了,身后留下的是妈妈责怪的声音……
对,我就是一个小书痴,为了看书,我也没少挨大人责备,但只要有书看,我就把一切烦恼都忘了,你们愿意与这样的我交朋友吗?
书痴的作文5
我是实实在在的书痴。不论何时何地,书都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拿出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当然,因为不分场合拿来就看的缘故,我还挨了不少“口水弹”的袭击。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回来时借了几本书。我在晃动的车厢里捧着书,不时瞄上几眼。好像一个饥饿的`人看见了美味的蛋糕,再也无法把眼睛移开了。我极力克制自己不要去翻开它,以免又要遭到口水弹的袭击。
可是这本书的名字太奇特了,我努力想象着它的内容,终于实在是忍不住了,我躲到了驾驶室后面偷偷看了印在封底的书的简介。我把书整个的翻来翻去,把封面上的字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恨不得有一双透视眼能把整本书都看完。我趁妈妈没注意,轻轻把书打开又迅速合上,再小心翼翼地去看妈妈的反应。哦也!妈妈没有发现。我再次翻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是,妈妈发现了,转过头来用手拍拍我的头,把我从书中拍了回来。接着就是一顿教训,把我压得直不起腰来。
“哦,哦……”夜已经深了,一声声不耐烦的“哦”声从房间里传来。我很惨,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偷偷看书的时候又被妈妈抓住了。妈妈实在太替我的视力担心了,就没收了我的书和手电。我躺在床上,乖乖闭眼,面对妈妈的口水炸弹我无处可逃。哎,要是妈妈迟点来该有多好啊,就差一点点了就可以把书看完了……不一会儿,我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还在叹息,让我把书看完该有多好啊!
爱看书是我的好习惯,但是因为看书我还真遭了不少的批评。我的书痴趣事还有一箩筐呢。
书痴的作文6
我有许许多多的同学,更多喜欢看书的朋友。其中,最喜欢看书属我们班的付家豪也。
其实,我们班的同学个个都是小书虫,偷着时间必然要看书的。所以,马老师也经常开读书课。
那次,刚发下新书来,马老师统一全班读书。付家豪把书给扔到桌子,拿东西去了,开始我还纳闷,付家豪那么爱读书,怎么就不读了呢?只见付家豪拿出一只笔来,哦,我这才明白,付家豪要做圈画批注,精读文章呢!只见他左手一拿书,右手拿只笔,有模有样,头从左转到右,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还时不时的拿起笔,从好词好句上做批注呢!没想到,付家豪看上了瘾,一连看了一节课还没罢休,下课还在那看呢!
还有一次,付家豪从同学李春阳手中借到了一本《荒野求生》,付家豪太喜欢这本书了,结果,事闹大了。
付家豪借到书之后,一个课间都在看。上课铃打铃了,可是,他才不情愿的把书收起来,老师来上课了。听着听着,付家豪坐不住了,弯腰从书包里拿什么,令我没想到的是,付家豪拿的不是别的,就是那本《荒野求生》。他把书放在课桌洞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老师讲了一会,发现付家豪有点不对劲,就不讲了。付家豪丝毫没有觉察,看到好玩的地方,还笑了一声,老师真的生气了,三步并做两步向付家豪冲去,一把抢过他手中的书来向窗外扔去,继续上课,好像没发生什么事似的。付家豪还目光呆呆地盯着窗外,这是身在教室,心在窗外。过了半个多小时,还可怜巴巴的望着窗外,估计心里还想着那本书呢!
付家豪读书那么认真,怪不得成绩难么好呢!
书痴的作文7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如果一个人不读书,他就只生存在一个渺小的世界里。古往今来,历史上总不乏“书痴”,囊萤映雪、牛角挂书、废寝忘食……一个个体现好学品质的典故也纷来沓至。我们身边也从不缺“书痴”。
我的母亲是一名“书痴”。虽然平时她忙得脚不沾地,但只要一拿起书,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好像哪怕十万火急的事也无法勾回她流连于书海中的心神。
去年,我在暑假时向镇上的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几周后,母亲好不容易在忙碌中挤出一点时间陪我还书。再进图书馆前,母亲还千叮咛万嘱咐说进去一还书就回家,可谁知刚还了书,我转身便看见母亲手捧一本《摆渡人》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好像一匹饿狼看见了美味的猎物般如饥似渴。
母亲静静地端坐在桌前,只见她双手捧着书本,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本书,一目十行的翻阅。这期间,母亲偶尔因故事的跌宕起伏而发出几声轻叹,不久却又如释重负般发出几声轻笑。虽然没有读过那本书,但在母亲的“演绎”下,却依然了解那本书丰富的故事情节。母亲仿佛已身处书本中,仿佛就是那故事中的主人公。
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