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好词好句 > 易中天讲历史国家好词好句汇编76句

易中天讲历史国家好词好句汇编76句

时间:2018-05-28 03:03

《明朝那些事儿》

个人感悟

第九本太仓促了,其中的人物、事件就跟历史书上一样,走马观花一般出来一下就over了,没有色彩。前四五本色彩丰富,这也是区别于教科书的原因。

古代皇帝没有一个是想当昏君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不知道。他天天炼丹,大臣们冒死相谏他会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所知道的是:大臣们都不懂得这样的好处的,这样对我好。我好就是国家好。

这好像一个人的性格。自己最不清楚自己的弱点。书的末尾不是写了吗,能改的叫缺点,不能改的叫弱点。一个小气的人一毛不拔,自己也省吃俭用,朋友有难他不帮,大家都说他小气,可他不会这么认为。换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你就那个人,你是故事的主角,你觉得自己坏吗。普通人都不会觉得。

明月的文笔赞一个。只有幽默才能驱使人一口气看完那么厚的书。历史就在眼前发生,好像看电视剧一样,只是这比电视剧更精彩。

说几个人物,让我记忆尤深。

【王守仁】,这位已经属于神话级别了,无所不能,能文能武,能伸能屈。大学里所学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算是当今哲学的主流观点了。唯物辩证法所批判的正是单一的唯心。只是每一种哲学的产生都有他们那个时代所需要的。我一直在想,如果他活了几百岁,能否改变后面的结局。真是个迷。

【杨继盛】不评论了,还是把那段话贴上来吧。记得看到那里的时候,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敬佩之心不能表矣。

”在那个深夜,杨继盛被腿上的剧痛唤醒,借着微光,他看见了自己的残腿和碎肉,却并没有大声呻吟叫喊,只是叫来了一个看守:“这里太暗,请帮我点一盏灯借光。”

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要求,看守答应了,他点亮一盏灯,靠近了杨继盛的牢房。

就在光亮洒入黑暗角落的那一刻,这位看守看见了一幕让他魂飞魄散、永生难忘的可怕景象:

杨继盛十分安静地坐在那里,他低着头,手中拿着一片破碎碗片,聚精会神地刮着腿上的肉,那里已经感染腐烂了。

他没有麻药,也不用铁环,更没有塞嘴的白毛巾,只是带着一副平静的表情,不停地刮着腐肉,碗片并不锋利,腐肉也不易割断,这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然而杨继盛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在这个深夜,单调的摩擦声回映在监房里,在寂静中诉说着这无与伦比的勇敢与刚强。

在昏暗的灯光下,杨继盛独立完成着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以肯定)的手术,当年关老爷刮骨疗毒(真假还不一定),也还有个医生(特级医师华佗),用的是专用手术刀,旁边一大群人围着,陪他下棋解闷。

相比而言,杨继盛先生的手术是自助式的,没有手术灯,没有宽敞的营房,陪伴他的只有苍蝇蚊子,他没有消毒的手术刀,只有往日吃饭用的碎碗片。

杨继盛继续着他的工作,腐肉已经刮得差不多了,骨头露了出来,他开始截去附在骨头上面的筋膜。

掌灯的看守快要崩溃了,看着这恐怖的一幕,他想逃走,双腿却被牢牢地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他曾见过无数个被拷打得惨不忍睹的犯人,听到过无数次凄惨而恐怖的哀嚎,但在这个平静的夜里,他提着油灯,面对这个镇定的人,才真正感受到了深入骨髓的恐惧和震撼。

于是他开始颤抖,光影随着他的手不断地摇动着。

一个沉闷的声音终于打破了这片死一般的寂静:

“不要动,我看不清了。”

二十年前,曾有一部极为轰动的电影《第一滴血》,后来还拍了续集,里面的兰博兄极为彪悍,曾把火药洒在伤口上,给自己消毒,国人为之侧目,皆视其为硬汉偶像。

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在四百多年前,有一个叫杨继盛的人曾经比兰博还要兰博,而他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兰博是假的,杨继盛是真的。

杨继盛就这样活了下来,就这样名震天下,就这样永垂青史,因为他的坚忍、顽强、以及正直。

【朱元璋】创造历史的人物,既然走上了这条路,就没有回头路。

【朱棣】同上,按理说朱允炆是个好人,可是在看书的时候,还是期待朱棣能赢,皇帝不需要好人来做,只需要有能力的人来做。

气节,为这两个字丧命的人太多了。前赴后继。按照书中说发来说。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三大都挂了,就剩下中国一个,八国联军,军阀统治,内忧外患,抗日战争,内战。这才是真正的历经沧桑。而在这沧桑中,正是气节,保全了唯一的文明古国。

关于清军入关。不知道广大汉人是怎么看的。当然了,如今是56个民族是一家,不过那个时候可不是。

我猜想,如今外蒙古国的史书上会不会这么写,想我大蒙古国的辉煌历史,几百年前打败了明朝,一统中国,建立了属于我们帝国的清朝。在他们笔下,“我们“可能就是外人了。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

《明朝那些事儿》记述了明朝两百多年的历史,将暗淡的历史焕发精彩。当年明月用他那幽默的笔风,从客观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心理,带着读者去品明朝。

一个王朝的兴起,在于前一个王朝的腐败,一个王朝的灭亡,在于这个王朝的无能。每一个王朝都是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打打杀杀,从叔侄大战到闯王李自成,从蒙古部落到后金部,大人物被打倒,小人物赶上去。一个王朝灭亡,另一个王朝诞生,这像是在轮回,但其实是在进步。

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弱的迟早会被强的征服。只有这样推陈出新,社会才能发展,人类才能进步。一个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富有就不会造反,军事国防强大就不会有别国侵略。

一个国家是不能没有钱的。明朝亡于无银。国富则民强,国贫则民受欺。中国原来是世界上罕见的帝国,西汉时有丝绸之路,明朝时有七下西洋,各国的友好使臣,商人留学生不断的涌来,那时何等的强大。后来贫穷下去了,经济不能再使人温饱,军队不能够足以保卫领土,八国联军就来趁火打劫。

为人处事要讲气节,但有时候气节等于死心眼,我们要有气节,但不能死心眼。暂时的忍让是为了以后的长治久安。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否则就是欠扁,很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就是欠扁的。

在很多时候心态和信念是可以决定成败的。一支抱着必死决心的军队是一支无敌的军队。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相信自己能行,仗就打赢了一半,相信自己不行,那么仗就别打了,早点认输投降或者干脆自杀算了。所以说士气很重要,坚定信念调整心态,有决心才有动力。自信很重要,但过于自信就成了骄傲,一个骄傲的将军会让手下的千万士卒丧命。一个好将军就是一个高素质的兵。一次次血腥的战役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战友的尸体中获得总结。面对强劲的敌人,不断的战败,败久了就会产生恐惧,但不管有多么恐惧,下次依然要与他再战,因为国家需要。终有一朝打垮敌人所向披靡!那么一块好钢就这么炼成了。

什么物件都有气数,气数就相当于保质期。一个王朝在世界上存在多久,这段时间就是他的保质期。气数的保质期就相当于国力,国力有增无减时气数殆尽。国力如果永远强盛气数就永远不尽。所以我认为气数是可以左右的。

断断续续用了一年的时间终于看完了整套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3

趁今年寒假有空余的时间,我又捧起了讲述明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是啊,我想铁铉正是靠着对国家热爱的心和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的信念而活的吧。

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虽然如今我们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着想,但是我们必须要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就像外国文学家说的那样“为面包而活”,意思就是: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有的吃而努力。因为一旦我们没吃的了,就会饿死。不说保卫国家,就连自己的命都没了,还谈何国家?

或许等我们拥有这个信念之后,我们的人生路会越来越顺畅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4

认真读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很想写段读书笔记。许是书写的太精彩了,忍不住想写几句。一段几百年的明史,却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第一部里记忆犹新的是那段八股科举

看完第一部后觉得老天格外厚爱朱棣,穿了朱允炆的防弹衣不说,连沙尘暴都格外青睐朱棣一方,那几仗胜利的更外惊险和侥幸。(其实也许是书里故意这么写的,但是那四年的风风雨雨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朱棣的强大,敢弑君夺位,比起宁王那些人,让我佩服不已。至少他不那么做,肯定会被朱允炆贬为庶民。那段洪武年间,那个风雪之夜,便已经让人记忆深刻,这是一个怎样有隐忍之心的男人。也可以感受到朱棣装疯卖傻背后的豪情壮志、说他是社会青年,我觉得并不完全符合。早年跟随父亲征战,可能是父亲疏忽了他,倒也罢。正因为有这样一段不寻常的乱世之战,才成就了后来这样一位不平凡的永乐皇帝。我觉得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 朱棣和朱元璋都有个共同的地方,狠起来,会绝到底。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但是他们的两位长子又与其相反。朱标若是没有英年早逝的话,应该是位仁君。宋濂天天教他的都是做皇帝要宅心仁厚,善待百姓。而那位当了十个月皇帝的朱高炽似乎也是比他老子厚道许多。同样的老子生出来的儿子们可真是性格迥异。 最喜欢书里写的金戈铁马的场面,不算宏大,称不上写的精致,却颇有戏剧化。无论是对战陈友谅火烧那些铁索战舰,还是对战那些前朝元人在那个漫无边界的沙漠里寻找敌人,或是盛庸在追杀北军时突然帅旗刮倒,都觉得充满了戏剧化。正是因为如此,战争才能写得如此精彩。

第一次发现即使没有爱情的小说故事里,也能让人看得如此投入。无论是从哪位强大的将军身上,都隐藏着这样一句话。即使日后身处绝境,亦需坚守,万勿轻言放弃。 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有人说这些事儿,不够真实,其实在我看来,假假真真也好,这段历史能够在轻松的氛围里写的如此深刻,已觉得不易,何必要做到绝对真实呢,本来历史就没有绝对的真实,即便是正式记载,也不能说明绝对可靠。历史可以写的如此好看,像书里所说,生涩的道理用最普通的语言来描述,岂不更易理解。为什么非要钻牛角尖呢。 我想把这部书完全读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作为枕边书,它还是不错的选择,应该有很多人都看过,类似于易中天的品三国。畅销千万册。不过相比之下,无论是品三国还是论语心得,比起这部书,都逊色不少。 那么长的一本书,我居然都记得书里的人名,有点过目不忘。哈哈。就此罢笔。希望你会喜欢。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5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套笔锋惊奇的历史书籍,它不仅让我获得了颇多知识也让我获得了不少的感触……

此书其名为《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笔名)所著。这是一套向我们讲述明史的系列丛书。这位作者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从朱元璋开国到1644明朝的没落其间之事。当我在某书评网站看到这番简介时并没有感觉到这套书有什么太大的亮点。但当我读了之后,我的所有想法全部改变了。我以往读史书都是极其的费劲甚至感到枯燥乏味,但这次不同,这套书让我很容易读懂,而且读后自己也会有很多的想法,也会试着去揣测作者笔下人物当时的想法、感受,这本书令我愈发的渴求,恨不得茶饭不思也要读完。

读这套书之前,我仿佛一直都站在历史的大门外,苦苦寻着开门的钥匙,读完了这套,我才发现打开历史之门的并非是一把钥匙,其实只用轻叩几下扣门环就能看见明朝正拨开云雾向我倾城而来。

当年明月(作者)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说书人,他的文字并不是拘泥于历史的高深莫测和难以理解的文言文,而是掺杂着他自己对历史的理解、感悟与评论,让我们得以更直接得面对历史的沧桑与神秘。就像他本人所说的:“我很喜欢历史,喜欢那些过去的人和事。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我们去回味。我写文章有个习惯,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的很好看。我想写的,是一部让人可以在轻松中了解历史的书,一部好看的历史,仅此而已!”显然,他真的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出色。

作者的写作不仅笔锋活泼幽默,而且加进了自己的感悟,这就拉进了作者与读者的距离,也拉进了古人与今人的距离。这是套好书,除了把史实摆出来,还要评论挖掘,用现代的语言去说。我很赞成作者对历史的解读,毕竟历史本就是一堆堆的故事和生动的人物组成,用人们喜欢接受的方式让他们去了解,是好事。我们需要更多的去了解历史,了解我们祖先的智慧所在。

要说明的是,这部书别看它的叙述语言并没有用那种标准的学术体,但他描写的都是正史,资料来源包括《明实录》《明通鉴》《明史》《明史记事本末》等二十余种明代史料和笔记杂谈,虽然用了很多流行文学的描写手法和表现方式,但文中绝大部分的历史事件和人物,甚至人物的对话都是有史料来源的,可以看出作者为了写它也是下足了功夫。

明朝,历经了三百年的风雨洗礼,从十六位皇帝的手中成长衰败,就这样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后与世长辞,我们纵有神力也无法再还原那宏伟而沉重的历史,只能从先人留下的文字中窥探到那神秘背后的艰辛。历史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但却真是地存在过。

书中很多的描写刷新了我对一些人事物的看法,比如戚继光,我以前只是单纯的觉得他是一个传统的民族英雄,印象中是一位呆板横冲直撞的略显呆萌的武将。后来我才明白,在战争中横冲直撞只会丢掉自己的性命,真正的武将是有勇有谋的,这才能够在你死我活不择手段的战争中生存并且连战连捷。戚继光的情商很出众,他并不是一个廉洁的官,否则以明朝的工资肯定不能养起传说中的“戚家军”,他善于搞关系,八面玲珑,所以在那些书中介绍的重要任务中他的结局是最好的。这也正是残酷的生存之道。

明朝还有很多让人惊艳的事物,比如王守仁的“心学”。王守仁在我眼中是个天才,军事、思想、文化样样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尤其是“格物致知”这四个字,留给后人的是无限的思考。明朝辉煌的历史长河中还有海瑞、黄宗羲解缙等等等等,相对这些人才来说,明朝的皇帝却是庸庸碌碌了些。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我懂了很多,思考了很多,也让我更明白历史其实并不是单纯的只有历史,在历史中我们甚至能窥见自己,窥见自己的未来。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6

有一本书,讲述了一位出生在贫农的伟大皇帝,用心把这美丽的江山托起。他就是朱元璋,建设了一个伟大的朝代——明。

《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写道,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

我们先来看看朱元璋的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呵,朱元璋的野心真大,什么都是他的才行!

再来瞧瞧朱元璋与他的侄子朱文正。朱文正因官位而背叛朱元璋,但朱元璋见到朱文正后一点儿也不玩虚的,直接用鞭子去抽朱文正,一边抽还一边说:小子,你想干什么?

当朱元璋进攻张士诚时,作者是这样写的:可是朱地主用行动告诉他,天下只能有一个最大的地主,而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你张士诚。

最精彩的是朱元璋对付王保保的篇章,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当天晚上,王保保没有睡觉(算他运气好),这个爱读书的人,此刻正坐于军营之中秉烛夜读兵书。突然听见外面喊声大作,他心知不妙,当机立断,毅然决定逃跑,逃跑时颇为狼狈,光着一只脚跑出大营,匆忙骑上一匹马,就飞奔出营。

你问那十万大军怎么办?连我的鞋都不要了,还要军队干什么?可见名将就是名将,懂得权衡利弊,毕竟自己的命最重要,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嘛。

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是这样评价《明朝那些事儿》的:我觉得喜欢看的`人都是有思想、愿意想事情的人,这是好书,除了把史实摆出来,还要评论、挖掘,用现代的语言去说,他有他的角度。

确实,这是好书。它用动人的笔调描绘明朝的历史,使我们讨厌看的史书化为有趣的书。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你一定会很了解明朝的历史了。不用担心史书不好看,真的,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的很好看!

你不妨捧起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细细品读,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哟!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7

有一本书,讲述了一位出生在贫农的伟大皇帝,用心把这美丽的江山托起,《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700字。他就是朱元璋,建设了一个伟大的朝代——明。

《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写道,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

我们先来看看朱元璋的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呵,朱元璋的野心真大,什么都是他的才行!

再来瞧瞧朱元璋与他的侄子朱文正。朱文正因官位而背叛朱元璋,但朱元璋见到朱文正后一点儿也不玩虚的,直接用鞭子去抽朱文正,一边抽还一边说:小子,你想干什么?

当朱元璋进攻张士诚时,作者是这样写的:可是朱地主用行动告诉他,天下只能有一个最大的地主,而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你张士诚。

最精彩的是朱元璋对付王保保的篇章,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当天晚上,王保保没有睡觉(算他运气好),这个爱读书的人,此刻正坐于军营之中秉烛夜读兵书,读书笔记大全《《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700字》。突然听见外面喊声大作,他心知不妙,当机立断,毅然决定逃跑,逃跑时颇为狼狈,光着一只脚跑出大营,匆忙骑上一匹马,就飞奔出营。

你问那十万大军怎么办?连我的鞋都不要了,还要军队干什么?可见名将就是名将,懂得权衡利弊,毕竟自己的命最重要,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嘛。

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是这样评价《明朝那些事儿》的:我觉得喜欢看的人都是有思想、愿意想事情的人,这是好书,除了把史实摆出来,还要评论、挖掘,用现代的语言去说,他有他的角度。

确实,这是好书。它用动人的笔调描绘明朝的历史,使我们讨厌看的史书化为有趣的书。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你一定会很了解明朝的历史了。不用担心史书不好看,真的,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的很好看!

你不妨捧起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细细品读,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哟!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8

一口气读完《明朝那些事儿六》(简称明六),有感而发,不吐不快。

明六主要是写了张居正死后,万历十年(1582)至天启六年(1626)朝廷中发生的政治、权利争斗,边界的入侵,百姓的生活。主要描写了东林党的崛起和覆灭,魏忠贤的阴谋及势力的扩张,努尔哈赤的强大和对明朝的入侵,最后以袁崇焕领导的艰苦卓绝的宁远大捷和努尔哈赤的死亡作为结局。

明六已经是才子当年明月的第六部作品了,风格不改,幽默、耍宝、充满智慧,虽然已经没有初次拜读明一的惊艳,没有其后五部的叹为观止,但是出于对明朝系列发自肺腑的喜爱,还是对明六充满赞赏,对作者充满钦佩。

读完明六,相比前五部,感觉能让人记住的可圈可点、才华横溢、名垂千古的名臣、名将明显少了,不是作者的写作枯竭,而是——真的没有了,明末那些像杨一清、李东阳、徐阶、张居正等那些很牛很牛的人死光了,接班人要么是天资平庸要么历练尚浅,况且朝廷面临前所未有的黑暗:作为老板的能力太差,奸佞魏忠贤等的素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空前绝后的低。没有很牛很牛的能力,想在这样一个乱七八糟、妖风肆虐、黑暗无比的时代明哲保身、肩负重任,几乎,是不可能的。

天启年间,太乱。书中的几句对现实的细节描写真的让我毛骨悚然:某财主故意杀人,七品县官判其死罪,财主找关系,此人是魏忠贤之流,索要一万两,财主予之,附加条件因知县判刑,杀知县,允。没有天理了……庆幸自己没活在那个时候。

虽然没有可圈可点的人物,还是被一个天资平凡的人感动了——杨涟,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名垂千古、载入史册的人,当我看到黑暗中死囚杨涟的绝密遗书和绝笔还有素不相识、文化水平不高、道德水平未必好的监狱看守不顾生死、不顾地狱的折磨留存,寻找机会昭示天下的时候,我真的流泪了,我知道不管多残酷,高尚的操守终能唤醒良知!

阅罢明六,感悟良多,如果是我,出于黑暗的天启年间,若身居高位,我是选择尚有操守和良知的东林,还是明哲保身的沉默?面对天启年间权监魏忠贤不顾家国天下,任人投靠即给官给权的拉拢与诱惑,我想,能直面魏忠贤的东林党人,即便有很多缺点,也可称作不朽,因为,他们尚存良知,尚悲天下!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9

最近,班里《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特别火,听同学说好看的不得了,我经不住诱惑,也买了一套看。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时不时蹦出来点《三国杀》之类的小插曲也让人觉得十分亲切,这才促使我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看完了整整7本。

《明朝那些事儿》讲述了明朝从太祖皇帝朱元璋38年登基到年清军入关,大明王朝近三百年的兴衰,在这条长河中有于谦、杨涟这些忠臣,有死太监王振、魏忠贤这些奸臣,有浙党和宦党、东林党和庵党的明争暗斗,有严嵩和徐阶、高拱和张居正的首辅之争。

在忠臣里,我最喜欢于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会背“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可当他站在城楼上决定与也先决一死战的时候他还是没带兵打仗过得一个小小的兵部侍郎。我想敌众我寡,于谦绝对不会赢的。可是当他报出自己的作战计划时所有人都团结一心,最终大获全胜,也先不知道,这叫决心和信念。

在皇帝里我最喜欢朱元璋,从一个几乎一无所有的贫农到建立了27年的王朝的明太祖。把元朝的领地一点点的收入囊中,最后建立了明朝,表现出了他过人的能力。

在奸臣里,我最讨厌魏忠贤,没有他,明朝可能就不会灭亡。这都是因为不管事的木工皇帝朱由校,如果我是朱由校,早就把他拉出去凌迟灭九族了。

当然了,历史是不能改变的,历史就是是用来借古喻今,告诫后人的。总之,《明朝那些事儿》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大家可以去多看看哦!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10

说起读书,那真是我的最爱。但要问最爱读的一本书,一定是《明朝那些事儿》。

打开第一页,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这书具有一种别的书没有的魔力。那诙谐而又严肃的语言,令我哭笑不得,我为朱元璋打败陈友谅建立明朝而欢呼雀跃,又被王振,那个惹人恨的奸相气得火冒三丈。

明朝末年的出名坏人魏忠贤与许雪纯的罪行甚至让我流下眼泪,杨涟等人组成的东林党为道统而战,却无可奈何的死在一帮为权力和钱财甘愿失去人性的人的屠刀下。还死的那么不明不白,令人心酸。历史是很精彩的呀,我通过学历史,似乎明白了什么。

我学读书作文 篇1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双奇妙的翅膀,带我们飞向知识的天堂;书,是一艘智慧的小船,载着我们从狭溢的小河驶向辽阔的大海。

以前,我是一个懵懂害羞的女孩,说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所以我不敢与他人交流。父母就一直鼓励我多看书,多学习别人怎么说话。

我一翻开书,一行行密密麻麻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一点趣味都没有,我就不想看了。

直到有一天父母逼着我去图书馆博览群书。我在图书馆好不容易选到了一本我稍稍有点兴趣的书——《淘气包马小跳之巨人的城堡》。我一翻开书,便喜欢上了它,因为那生硬的文字旁边还插满了插图,吸引着我不停地往下看,我越看越觉得有趣,我时而哈哈在笑,时面生气地直跺脚。

我被马小跳的聪明及搞怪吸引了,我也想有一个马小跳一样的朋友,那多开心啊!慢慢的,我尝试着与小区里的小伙伴交流,我也会想马小跳一样热心肠,像马小跳一样宽容大度,与小伙伴们玩游戏时,我总是不怕输。大家都觉得我好相处,我想,这大概是被本书中的人物“传染”了吧!我的朋友了越来越多,小区里,班里,谁都能聊得来,玩得开。我的生活处处充满了欢声笑语。

写到这里,我要自豪地说:是书,让我知道人与人相处是多么美好,让我知道了与人交流要宽容大度。我十分感谢这本书,它真的给予了我很多很多,它是我面临人生黑洞时出现的唯一一盏明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类似的明灯,我继续在书海中徜徉,读遍世间上所有的好书,让我人生中这把进步的阶梯永远蔓延下去!

我学读书作文 篇2

以前,我很不喜欢看书,认为看书就是受刑,痛苦极了。虽然老师总是苦口婆心地跟我们说,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作文才能写好,可是,我还是不以为然。特别是到写作文的时候,我那材尽粮绝的狼狈样子就突显无疑,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凑,能凑多少就凑多少,咬着笔硬着头皮勉强达到老师的最低字数要求的限制。爸爸也跟我说:多读书,不仅写作的素材会增多,而且能使人静下心来,积累丰富的好词好句,你不信的话可以试试看!

看就看!我的倔脾气又发作了。我拿起手边的《三国演义》看了起来。说来也奇怪,看着看着,我就感觉自己披文入境,好象真的见到了书中描述的身披战袍的刘备、关羽、张飞等人物,我仿佛看见了稳坐帷幄的诸葛亮摇着他的羽毛扇,正在深思千里之外的战术的布局。特别是当我看完《空城计》时,感觉自己好象有很多话说,然后我迫不及待的把看后的感受和对书中人物的看法跟爸爸滔滔不绝的讲了一遍。爸爸听完后,不停的点头说:“你看,我都说了看书能够静心,你终于可以静静的品读到书里的精华,刚才你一直在认真阅读,仔细设想,所以才有了这么多想说的话语。”我认为爸爸说得有道理,也点了点头。

偿到了读书的甜头。后来,我更愿意多花时间读书,所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从简单的.图画阅读到多字的成人书刊,从中外名著到知识百科。我觉得书中有读不完的知识,有看不完的故事,从前爱追赶玩闹的我,越来越喜欢一有空就坐下来静静的读自己喜欢的书籍。

书,使我静心!本来做事毛毛躁躁、粗心大意的我,在认真读书后心自然就逐渐静下来,做事也不急了。我能把浮躁不安的心渐渐的平息下来,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慢慢的知道做任何事情也要像读书一样慢慢的去品位其中的精华才能领略到更多的体会。

书是我的好老师,读书让我静心!

我学读书作文 篇3

读书也要学吗?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读好书,即为“学”,但怎样才能将这些知识百分百吸引入脑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读书,一定要选利于自己成长和学习的书。我家书橱中有一栏放满了中外经典名著,这些书我都看过许多遍,但还是爱不释手。我认为,当一本书经历了无数个春秋轮回之后,仍久兴不衰,那它就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最常读的书是米切尔的《飘》和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飘》让我看见了另一个国家的一段历史,一场乱世中的一位佳人。当看到书的结尾——“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这句话时,我仿佛看到无垠的原野中,有一个坚强的女人,攥紧了双拳,遥望着远方的亚特兰大;而《简·爱》展现出的故事,却像是一杯清凉甘甜的薄荷茶,小小的情节跳动,使人回味悠长。《简·爱》中的细节描写尤为生动形象,让我走进了一位普通家庭女教师的生活,走进了一位自信自强自立自爱的女性的内心。名著,并不是读读就可以的,她应该伴随我们的一生。

读书,有“跳读法”,有“速读法”,有“选读法”,不过不管是怎么读,都不能囫囵吞枣。摘抄美文是一个积累知识的好办法,这也是我们每个星期的作业。我常常试着运用所学过、所看过的一些句式来描写一个片段,这样的句式可能会让自己的文章更具体,更充实,更能吸引人,更有感染力。

读书,往往也要看自己的兴趣。按照自己的兴趣去读有益于自己的书,所学的东西也可能会更多。初中,是一个人的心智由懵懂开始走向成熟的阶段。按兴趣读好书,让我读个没完。母亲总是将她看过的好书推荐给我,我也很愿意读。平日与母亲谈起读书,我们也是“英雄所见略同”。在这些书中,我最清楚记得的是钱仲书的《围城》。最近,母亲还将龙应台的书赠给我看。

在不断地读书中,我渐渐找准了方向,也学会了用自己的方式去读书。易中天说过:“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

多读一些书,让自己多有一点自信,多了解一种人生。

我学读书作文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陪伴我们成长的朋友;书,带我畅游知识的海洋;书,还让我学会了安静。

当我心烦意乱的时候,我便会拿起书,静静地坐在一旁,认真地读起来。读着读着,我那颗浮躁的心逐渐地平静下来,慢慢地走进书的世界。每一个周末的清晨,我会坐在椅子上,一边听小鸟叽叽喳喳的唱歌,一边读着《红楼梦》。下午的时候,我会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读《水浒传》。在寂静的夜晚,我会安静的读着《鲁滨逊漂流记》,只有我的呼吸声,还有我翻书的声音。

在旅游的时候,我还是离不开书,我会带着心爱的课外书一同去旅行。在坐火车读,在坐飞机时读,在宾馆里读。只要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从背包里拿出书来读。

每当爸爸妈妈带我去书店时,我都会高兴得不得了。妈妈也爱看书,每次去书店,也会买一本给自己。买书时,先要看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感觉好看或是对自己有益有好处的书,我就会购买。我喜欢看国内或国外的著名小说,因为这些小说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我知道了怎么样去处理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

古人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是啊!只要一天没有书读,我就会觉得这一整天都很无趣。书是使我能够安静,治愚的一剂灵药,书还让我的有所提高。我喜欢读书。

我学读书作文 篇2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书改变了我们,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我也喜欢看书,书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其中礼仪,就是我从书中学到的一项。

有人说过:“从吃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本性。”是的,中华上下五千年,餐桌礼仪真的很重要。我在阅读《小智慧大道理》这本书时,其中有个故事告诉我们,餐桌礼仪很重要:有一个助理,跟着老板去谈生意,他待人彬彬有礼,让对方觉与人他相处很舒服,于是对这家公司赞不绝口。可这到了吃饭的时候,助理的本性就露出来了,刚才谈话时的彬彬有礼的形象一扫而光,每上一道菜,第一个夹菜的准是他。只要是自己喜欢吃的菜,不管别人吃了没有,将菜转到自己面前,一个劲往自己碗里夹。吃相,经理与客户都忍了,可他的手指,拿筷子时总是指着客户,客户看了,还以为对他有意见,结果,一单快要成功的生意就在一顿中黄了。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餐桌上的礼仪,看起来微不足道,可是往往就是小事决定了细节,也让人改变对你的看法。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公司老板用人不谨可惜时,也深深地明白礼仪在社会交往中太重要了。记得我家楼下的四年级小弟弟,平时见了人也不会叫一声,不管熟不熟,都从不会与人打招呼问好。上下电梯看见左邻右舍的拎着大包小包的时候,也不会主动帮人按按电梯什么的,一副若无其事,旁若无人的样子。所以每次都能听到邻居们小声议论:谁家的孩子怎么一点教养都没。两个活生生的例子教会我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注意自己的礼仪,做个人见人爱的孩子。从哪以后,我吃饭不用妈妈再操心我的吃相礼仪,在小区里,班里总是待人彬彬有礼,我的同学缘,邻里缘都收到了好评,妈妈也乐地表扬我说:“杰羲长大了!”

礼仪可以见证一个人的素质,这都是书教会我的,书里真的有黄金屋,我要抓紧大好的学习时间多多吸取书中的黄金知识!

我学读书作文 篇3

读书也要学吗?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读好书,即为“学”,但怎样才能将这些知识百分百吸引入脑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读书,一定要选利于自己成长和学习的书。我家书橱中有一栏放满了中外经典名著,这些书我都看过许多遍,但还是爱不释手。我认为,当一本书经历了无数个春秋轮回之后,仍久兴不衰,那它就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最常读的书是米切尔的《飘》和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飘》让我看见了另一个国家的一段历史,一场乱世中的一位佳人。当看到书的结尾——“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这句话时,我仿佛看到无垠的原野中,有一个坚强的女人,攥紧了双拳,遥望着远方的亚特兰大;而《简·爱》展现出的故事,却像是一杯清凉甘甜的`薄荷茶,小小的情节跳动,使人回味悠长。《简·爱》中的细节描写尤为生动形象,让我走进了一位普通家庭女教师的生活,走进了一位自信自强自立自爱的女性的内心。名著,并不是读读就可以的,她应该伴随我们的一生。

读书,有“跳读法”,有“速读法”,有“选读法”,不过不管是怎么读,都不能囫囵吞枣。摘抄美文是一个积累知识的好办法,这也是我们每个星期的作业。我常常试着运用所学过、所看过的一些句式来描写一个片段,这样的句式可能会让自己的文章更具体,更充实,更能吸引人,更有感染力。

读书,往往也要看自己的兴趣。按照自己的兴趣去读有益于自己的书,所学的东西也可能会更多。初中,是一个人的心智由懵懂开始走向成熟的阶段。按兴趣读好书,让我读个没完。母亲总是将她看过的好书推荐给我,我也很愿意读。平日与母亲谈起读书,我们也是“英雄所见略同”。在这些书中,我最清楚记得的是钱仲书的《围城》。最近,母亲还将龙应台的书赠给我看。

在不断地读书中,我渐渐找准了方向,也学会了用自己的方式去读书。易中天说过:“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

多读一些书,让自己多有一点自信,多了解一种人生。

我学读书作文 篇4

看了题目,你也许会说读书谁不会,看着书就行呗,我学会了读书。不!你错了!

我以前读书,既没感情又没认真读,遇到我不爱看的科普书籍更草草一看就了事。

今年暑假,我在读大学的表姐那借来几本好书,又没认真读。过了几天,表姐忍不住了,走过来对我说:“璐怡,你这样读没体会到句子、词语中的意思,白读一遍,倒不如不读呢!你应该慢慢品味句子、词语,理解意思。”哦!我明白了,读书认真成绩就好!其实这样的理解也是错的。在暑期中,我又发现了几个读书的好方法。下面让我向大家总结总结吧:

首先,把自己代入文中的人物中,这样读书就会有感情,有了感情,文中的每一处细节就能体会得到,我学会了读书。

其次,每次读书时应当拿起铅笔,把文中的好句子划下来,开设一本笔记本,抄下好词、好句,在写作文时,就不用愁没好词句,这样不但读了书,还能学以致用。

第三,读书时要读到哪里,心里有什么感受,应该马上在书本上做旁注,记录自己的体会,这才真正把书读懂了。

最后,你读了文章认为有哪些地方可以再修改的,在文中用修改符号进行修改。

我学读书作文 篇5

走进我家的书房,书架上摆满了一排排书,从矮到高,从注音读本到全文字书本,从童话故事到历史传记,从幼稚到成熟,这些书记录了我的成长。《看图说话》《安徒生童话》《绿野仙踪》《史记故事》《鲁滨孙漂流记》……真是琳琅满目!

有个童话故事叫《麻雀和乌龟的幸福生活》,一直让我记忆犹新:森林中的小麻雀非常羡慕池塘里的小乌龟的生活,因为小乌龟可以每天都懒洋洋地躺在石头上晒日光浴,可以悠闲地和小鱼、小青蛙在荷叶下面捉捉迷藏,玩玩游戏,日子过得真舒坦。不像自己,每天都要在森林里面飞来飞去地找食物吃,累了,倦了,无聊了也只能停在大树上歇息一会儿。乌龟却羡慕小麻雀的生活,它可以在这么广阔的大森林里面自由自在地飞翔,一飞就可以飞出好远好远,还可以站在最高最高的枝头看远处那些自己永远看不到的风景,不像自己,永远都待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池塘里……后来是太阳公公告诉他们,每一个小动物都是很幸福的,都有自己幸福的生活方式,不用去羡慕别人,做最好的自己就可以了!

动物是这样,其实我们也是这样的。我有两个好朋友,优优和瑶瑶,优优口才好,有创意,她讲的故事谁都爱听,每次参加比赛总能获个大奖回来,她的创意漫画《我的新发型》获得了全国漫画一等奖,我们羡慕了好几天呢!瑶瑶力气大,笛子吹得好,还是一个游泳高手,暑假我们一起去学游泳,她是游得最好的一个,一口气能憋好久,两条大长腿没蹬几下就到对岸了,教练总是夸她游得好!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优点,我的羽毛球打得特别棒!我跟我的队友一起训练了一年了,老师说我的姿势最标准,动作灵敏,扣杀有力,每次都叫我示范给其他队员看。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特别神气,特别自豪!读书,让我自信,让我学会欣赏自己……

我最佩服的是《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他在荒岛上给自己建造房屋,种植谷物,制作面包,用动物的皮来给自己缝制衣服,这是常人想不到也做不到的。他有超越一般人的勇敢、机智和乐观。遇到困难,他没有退缩,没有气馁,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克服困难。他刚开始到岛上的时候忧郁而寂寞,就按照商业簿的格式记上自己的幸与不幸,来安慰自己。无论生活多么困难,他总是微笑面对,对生活充满希望。

而我呢,遇到一点小困难就退缩,撒手不干了。学了一年多的小提琴,我便觉得枯燥无味,甚至厌烦。曾经我对妈妈说,只要不让我学小提琴,叫我干什么我都愿意。最终在妈妈的坚持下,我挺了过来。现在想想真是惭愧,鲁滨孙都能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二十余年,我却连这点小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真是自叹不如。读书,让我坚强,让我学会战胜自己……

读书,让我学会了许多许多……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