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丛林之书读后感1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4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丛林之书读后感5
一本好书,总能发人深思,一篇好文章,能让人悟出许多道理。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一共有十篇文章,有六篇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一系列故事,有四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莫格里本是人的孩子,因为老虎谢尔汗的追捕,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回到人群,被一对丢失孩子的夫妇收养。有一天,他和两只狼朋友一起杀死了谢尔汗。却被认成巫师,莫格里就再一次回归了丛林,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满正义,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本书显现出的道理显而易见:团结友爱,惩恶扬善,这种道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遵循的,如果在合唱比赛,小组合作PPT等方面不团结,什么都做不了。但只要我们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包容,就能一起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警察,法官等人员的正义、公正,社会不就乱了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命运的天平一定会倒向正义的一边。这两个道理,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不能忘记。
在阅读中放松身心,在放松时获得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吧!
丛林之书读后感6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7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丛林之书读后感8
寒假里,我们语文老师带我们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丛林之书》,我读完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婴儿一不小心闯入丛林之后,认狼群为家;认黑熊为老师;认黑豹为兄长;认蟒蛇为朋友,还认为自己是狼。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莫格里”。
他长大后,和他的朋友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杀死了老虎谢尔汗;打败了猴群;找到了象叉等。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只动物是大蟒蛇卡阿和黑豹巴希拉。大蟒蛇卡阿虽然个子很大,但一样灵活敏捷的活动。黑豹巴希拉机智勇敢。他善于随机应变、见机行事。而不是鲁莽的冲过去和敌人拼命。他就像黑夜里的一双眼睛,凝视着你。
还有那只叫“里基--蒂基--塔维”的獴,他勇敢的与蛇战斗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
从黑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去营救被猴群们抓走的莫格里的时候,我看出了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他们是马不停蹄的去救莫格里。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做人不能像猎人布尔迪阿那样自私自利、爱慕虚荣,要做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人,同时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丛林之书读后感9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1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丛林之书》读后感4
寒假里,我们语文老师带我们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丛林之书》,我读完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婴儿一不小心闯入丛林之后,认狼群为家;认黑熊为老师;认黑豹为兄长;认蟒蛇为朋友,还认为自己是狼。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莫格里”。
他长大后,和他的朋友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杀死了老虎谢尔汗;打败了猴群;找到了象叉等。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只动物是大蟒蛇卡阿和黑豹巴希拉。大蟒蛇卡阿虽然个子很大,但一样灵活敏捷的活动。黑豹巴希拉机智勇敢。他善于随机应变、见机行事。而不是鲁莽的冲过去和敌人拼命。他就像黑夜里的一双眼睛,凝视着你。
还有那只叫“里基--蒂基--塔维”的獴,他勇敢的与蛇战斗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
从黑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去营救被猴群们抓走的莫格里的时候,我看出了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他们是马不停蹄的去救莫格里。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做人不能像猎人布尔迪阿那样自私自利、爱慕虚荣,要做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人,同时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丛林之书》读后感5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写自己作文 篇1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黄黄的皮肤,圆圆的脸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
我爱看书,一有时间就拿起书来看,看着看着,就入了迷了,好像变成了童话里的一个人物一样,我在里面和他们说话。不管妈妈怎么叫我,我都听不见,所以人家都叫我“小书虫”。
我除了喜欢看书,也喜欢画画,我画的画可好了,画画比赛,我还得了冠军呢!
这就是我丰富多彩的生活。
写自己作文 篇2
我的本领有很多,滑汗冰,骑自行车,下象棋,游泳等等。每一样听起来都很简单,事实上要想学回可不上那么简单,如果要想学得好的话就得下工夫了。就拿游泳来说吧,我可是没少喝人家的洗澡水。
今年夏天我妈妈一有空就把我带到游泳馆,让我练习游泳。我每次都是先练习憋气和漂浮,没几次我就练得很好了,要想学游泳这是第一关,这个动作是这样的,先是需要深吸一口气到肚子里,然后把头埋进水里,脚往水上一蹬,身体就会浮在水面上了。接下来我就按照以前游泳老师教的方法练习划水,虽然已经会游了,但是偶尔我还是会喝上几口洗澡水,那滋味可真不好受。在练习游泳的动作里,最难的就是小腿向上翻加弧形夹蹬。如果这个动作做不好的话,游起来就不太好看了,并且还游得很慢。我下了些功夫反复练习,还是很快就掌握得不错了。
目前为止,我不但敢在浅水区游,而且在一些较深的地方也敢去游了。我还能在水里玩好几种花样呢,比如西瓜漂,自由泳,蛙泳。不仅如此,我现在还能在100米长的泳池的这头游到那头呢,中间可是不休息的哦!
怎么样,我历害吧?不信?可以跟我比试比试哦!不光是比游泳比其他的本领也尽管来。
写自己作文 篇3
我是一名初二的学生,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也不是很差,我是一名女生戴着眼镜,妈妈却说我之所以会戴眼镜是因为遗传,但这只是一个原因,第2个原因就是我小时候我爸爸喜欢用小太阳来取暖,我很喜欢在小太阳面前去玩,所以我戴上了眼镜,我是一个姐姐,我有着一个十分顽皮的小妹妹。
我爱做饭,记得小时候的时候,我的两位好朋友来我家里做土豆泥,我们在外面买了好几个土豆和番茄回来,小红就按书上说的把土豆洗干净,就在微波炉里加热了5分钟,把土豆拿出来之后,我们要把土豆做成土豆泥,我把土豆放在那大碗里用手去压,前面都进行的很顺利,只是有点恶心,我们把土豆做成了土豆泥之后,就把番茄放在了锅里炒成了番茄酱,小曹冲了过去,想要看一看,一不小心就把碗给打碎了,原本十分快乐和高兴的场面一下子就安静了起来,小曹把地面上的碎碗打扫干净了,也向我妈妈道了歉,我们继续做土豆泥,书上说要在土豆上面放一些酱油,我连忙把上面写着酱油的瓶子拿出来,放了许多小红和小曹在一起大叫别到了太多了,我马上停了下来,把瓶子放回了原处。小红用筷子搅拌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麻油的味道,我低头闻了一下土豆泥的味道,闻到了一股非常刺鼻的味道,我说糟了,我忘了那个瓶子里是我妈做的麻油,没事没事我们就将就一下吧,能吃就行我们的土豆泥全是麻油味在吃的时候那味道,又麻又甜,小曹连眼睛水都吃出来了。
我的梦想是做一名飞机设计员,我从小就喜欢飞机,我爸爸说我适合去做飞行员,但是我并不喜欢,我还是喜欢做设计飞机的人员,我妈妈说我和妹妹里一个做医生一个做老师,但是我和妹妹都不喜欢,妹妹也不喜欢当画家,我在同学们的心里是表现出一个心态很好,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会往好的方面去想,而且还能笑出来的人,他们说我胆子大什么虫子都不怕,谁让我小时候天天和我表哥一起去抓螳螂毛毛虫呢,同学们又对我说,我总是很好,虽然有时候经常拿蜘蛛吓他们,我每一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也会帮助我。
我是一个爱抓虫子玩,爱做饭,爱数学,爱飞机爱运动的女生,我才有许多好朋友,好同学,他们都经常帮助我,我是一名初二的学生,我也在尝着人生的滋味,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一个人都是有自己的故事。
写自己作文 篇4
自信使潜能释放,使困难后退,使目标逼近。自信的人生不一般,不一般的人生有自信。——题记
世界乒乓球冠军邓亚萍曾因“个子太矮”而被省队拒之门外,13岁时入选国家队时,权威人士忧虑:这么矮的'个子,能对付人高马大的欧洲强手吗?邓亚萍没有气馁:我个子矮,但是我力量强,只要我努力,个子矮的人也可以成为乒乓球王国里的巨人。邓亚萍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成就了自己的梦想,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这个例子说明,自信对一个人的成功有着多么大的影响,有了自信,你就拥有了乐观、好奇、关注等助你成功的心理品质。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临终前有个不小的遗憾——他多年的得力助手,居然在半年的时间里,没能给他找到一个优秀的关门弟子,他的助手非常惭愧。苏格拉底说:“失望的是我,对不起的是你自己。其实,每个人都是最优秀的,差别就在于如何认识自己,如何发掘和利用自己。”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当你自卑时,你是永远不可能成功的。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就只能眼看着机会从指缝中溜走。
试试看不是像企鹅那样静静的站在海边,翘首企盼机会的来临,而是像苍鹰一般的翻飞盘旋,执着的寻求;不是面对峰回路转、杂草丛生的前途枉自哀叹,而是披荆斩棘,举步探索;不是拘泥于命运的禁锢,听凭命运的摆布,而是奋力敲击其神秘的门扉,使之洞开一个新天地。
唐代伟大诗人李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的实力 … …
写自己作文 篇5
我姓卫,名上上,说到我,大家一定想认识一下我吧!那么,等你看完下面做文章的内容,就会恍然大悟。
我长得很可爱,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眼睛泛出了棕色晶莹的光彩,要不仔细看,它们好像是透明的呢!我的鼻子特别灵敏,比狗鼻子还要管用,这就是我的庐山真面目。
我,一个活泼开朗,笑对人生的男孩,我,一个爱好广泛,争强好胜的男孩。
这就是我!欢迎大家都和我做朋友。
写自己作文 篇6
在三(四)班里有一个女孩子,她梳着一个马尾辫,一双又大又水灵的眼睛,虽然眼睛大但是有的近视。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自从她的伙伴给她起了“韩愈”的绰号,就能从她身上发现许多有趣的事。
比如上美术课时候,就不知从
那个地方找出一张大白纸,画了一个红太阳,画了一栋栋房子,一个个竹亭,但她不时要闹笑话,没准把冒出的烟画成白云,没准把草中的花画成小人,没准把竹亭里的小人画成大熊猫......叫人看了真是要笑破肚子。但她却莫名其妙:笑什么笑?以后准得出名!她画厌了,就不知道从那里翻出了一块橡皮泥,她便喊道:“找到泥鳅喽!”然后就弄了一个小兔子,小狗,小鸭什么的,但却把兔子的耳朵按成了狗尾巴,把小鸭的扇子脚安成成了狗脚,下课之后,就给人家看,你看的都要笑趴下了,她还莫名其妙。
想知道是谁吗?猜猜看,猜不出来我就告诉你:这个小家伙就是我---韩钰麒。
写自己作文 篇7
一开始,不认识太多字,爸爸妈妈让我看书,我总是想逃避,后来,我会认识字了,看起书来就不用那么磕磕绊绊得了,反而觉得很有意思,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越来越喜欢读书。
自从我开始读书后,总是喜欢看带有很多图画的绘本,字比较少,又有拼音的标注,读起来比较容易。我读了很多:有丢三落四的笨笨熊、小彼得的月球之旅、丛林之书、爷爷一定有办法,大闹天宫,等等等等……都是我看过的书,大概有30多本书,我都看过。后来妈妈对我说:“孩子,你不能一直看绘本呀!这样知识面没办法扩大呀!”
听了妈妈的话,我就开始读一些很多文字的书,期间图画比较少。开始我不是很喜欢读,后来我读着读着就发现很多图画好像浮现在了我的眼前。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读书的速度也提高了不少。我看了很多书,有:安徒生童话、小巴掌童话、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红鞋子、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没头脑和不高兴、木头王国的歌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小猪唏哩呼噜等等等等……厚的书我看了很多很多,大约有50多本书是我看过的,有一些字不认识,我就查字典。妈妈还给我买了《阅读摘记本》,碰到好词好句我就抄下来,以后写作文可以用到。妈妈鼓励我说:“孩子,你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呀!”
写自己作文 篇8
我今年八岁,长着一个圆圆的大脑袋,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长长的鼻子和一张可爱的大嘴巴。
我是一个特别爱学习的男孩。每个课间,同学们都在痛快地玩,却只有我在静静的看书。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出了一道在我们这个年龄几乎无人能解的题,而就是我将它解了出来。
我是一个不服输的男孩。有一次和同学比赛下象棋,我输了。此后,我苦练了三个月,然后就一有时间便去找那同学和他比赛,但总是输多赢少,甚至最后他都不想和我下了,一见我便逃,可我那能让他逃走,每一次都要追到他家门口才放过他。后来,我经常向棋艺好的长辈请教,我的水平提高地非常快,在学校举行的“小棋王”争霸赛中,我一举战胜了那位同学,取得了“小棋王”的称号。
我还是爸爸妈妈的“乖乖儿”。我在家里经常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拖地,整理自己的衣物,帮爸爸妈妈捶捶背,洗洗脚,让他们消除工作一天所带来的疲劳。当家里有客人来的时候,我会给客人递上一杯热茶。但你别被这些假象给迷惑了,其实我还是一个“野孩子”,有时候我会和其他的小朋友玩得连回家吃饭的时间已都给忘记了。为此,我挨过妈妈多次责备。有时候,别人打我一拳,我非要还他一脚。有一次,我将别人的鼻孔打出了血,回家后,我还被爸爸用板子好好地教育了一顿。可我就是改不了。哎,真没办法,真是一个倔强的我啊!
我就是我,一个改变不了的我。
写自己作文 篇9
在美好的童年时光里,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郑板桥说,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对我来说,却是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书。我的卧室里,在两个书架上、书桌上、窗台上、枕头边,到处都是书的地盘。书教给了我丰富的知识,书传授了我做人的美德,书陪伴我快乐的成长。
从咿呀学语开始,我就与书结缘。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就喜欢坐在书堆里“哗啦哗啦”地翻书,趣味盎然的图片常常让小小的我兴奋不已。就这样,图画书犹如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往知识王国的大门。
当我背起书包一本正经地迈进小学大门时,我和书的关系也越来越“铁”了。《少儿百科全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科学原理;《天才的摇篮》让我领略了谜题的奥妙;《名人背后的故事》令我知晓了名人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简爱》、《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秘密花园》等世界名著更是让我如醉如痴。上学的时候,偶尔我会忘了带作业,但从来忘不了带上一本课外书,害得书包总是“超重”。
为了能挤出更多的读书时间,我可有不少“光荣事迹”。有一次,我新买了一本《安妮日记》,一回家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该睡觉了,我还是意犹未尽,于是我想出了一个“妙计”。等爸妈睡了以后,我趴在被窝里,小心翼翼地打着手电继续看。正当我看得兴致正浓之时,妈妈气势汹汹地
掀开被子,把我抓了个现行。妈妈气得火冒三丈,却又对我这个书虫无计可施,只好把我的书和手电当场没收,把我“无罪释放”了。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和书的故事,一天都说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