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
-----《诗经·国风·郑风·溱洧》
这首诗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抄下余冠英先生所译的文字:
溱水长,洧水长, 溱水洧水哗哗淌。小伙子,大姑娘,人人手里兰花香。 妹说:“去瞧热闹怎么样?” 哥说:“已经去一趟。” “再去一趟也不妨。洧水边上,地方宽敞人儿喜洋洋”。 女伴男来男伴女,你说我笑心花放,送你一把芍药最芬芳。
原来这首诗描写的是三月上已之辰,郑国溱洧两河之畔,男女杂集,春游欢会的情景,有人说古人用芍药中的“药”(此字我们这里方言还念yue)字代表相约,所以芍药也成为男女间定情的象征,诗中的男子将一朵鲜媚的芍药送到女子手中,爱情之花也在彼此心中绽放。
这情景,这诗句,打动着千古以来的痴男怨女。《红楼梦》中的林妹妹,第四十回行牙牌令时表现很有点“失态”,一会说《牡丹亭》里的“良辰美景奈何天”,一会说《西厢记》中的“纱窗也没有红娘报”,最后又来了句“仙杖香挑芍药花”,这芍药花,正象征的蓬蓬勃勃的爱情。
所以宋人张镃在诗中赞道:“自古风流芍药花”。
姜夔有一首词,说的是扬州的芍药:
二、侧犯·咏芍药
恨春易去。甚春却向扬州住。微雨。正茧栗梢头弄诗句。
红桥二十四,总是行云处。无语。渐半脱宫衣笑相顾。
金壶细叶,千朵围歌舞。谁念我、鬓成丝,来此共尊俎。
后日西园,绿阴无数。寂寞刘郎,自修花谱。
北宋时扬州芍药就极为繁盛,苏轼有诗:“扬州近日红千叶,自是风流时世妆”。当时每年扬州举办芍药万花会,官吏搜聚绝品十余万株观赏欢宴,一时热闹非凡,扬州芍药就此名闻天下。后来苏轼见太过扰民,曾一度废止了这种行为,但只禁得一时,扬州芍药还是“佳种年深亦多变”,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
然而到了南宋,金兵南下洗劫扬州(1161年)后,城破人亡,芍药也无复往日之景。姜夔重过扬州时就写下了我们熟知的`“二十四桥仍在”、“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的著名词句。
然而,写芍药时,还是不得不提起扬州二字,正像写牡丹离不开洛阳一样,南宋大奸臣贾似道有诗:
又是扬州芍药时,花应笑我赋归迟。
满堂留得春如画,对酒何妨鬓似丝。
玉立黄尘那可到,锦围红蜡最相宜。
买山若就当移种,此际谁能杖履随。
贾似道人坏诗不坏,这首写芍药的诗倒也不错。要说古时做皇帝也不容易,奸臣也不是个个都是大白脸上写着“奸臣”二字,单看这诗,怎么能想到他是奸臣庸臣?
三、元末诗人杨允孚《咏芍药》里这样写道:
时雨初肥芍药苗,脆肥香压酒肠消。
扬州帘卷东风里,曾惜名花第一娇。
清代塞尔赫有七绝《白芍药》一诗:
珠帘入夜卷琼钩,谢女怀香倚玉楼。
风暖月明娇欲堕,依稀残梦在扬州。
到了明清,扬州芍药规模虽不如宋代,但却培育出极为罕见的黑芍药,此品种花朵色深紫近黑。明末清初的扬州,园林极盛,各园中也都广泛种植芍药。
芍药有养血敛阴,柔肝缓中,止痛收汗等功用,对于一些女性特有的疾病更是有显着功效,故有“女科之花”的称谓。
四、好为花王作花相
芍药,和牡丹的形貌非常相近,但牡丹是木本,花大枝粗,有雍容华贵的气象,而芍药是草木,显得娇小柔弱,所以古人评花时以牡丹为第一,芍药第二,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如宋朝陆佃就在《崥雅》一书中写道:“今群芳中牡丹品评第一,芍药第二,故世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
宋邵雍有诗:“要与牡丹为近侍,铅华不待学梅妆”,方回也说:“可止中郎虎贲似,正堪花相相花王”。所谓“中郎虎贲”,是这样一个典故,说东汉时的蔡邕(蔡文姬的父亲),曾做左中郎将,有一个勇士与蔡中郎长相特别相似。所以后来形容两人面貌相似,就用“中郎虎贲”。这里是说芍药和牡丹的“容貌”相似。
五、杨万里有诗:
红红白白定谁先?袅袅婷婷各自妍。
最是依栏娇分外,却缘经雨意醒然。
晚春早夏浑无伴,暖艳暗香正可怜。
好为花王作花相,不应只遣侍甘泉。
关于芍药为“花相”一说,还有以下的来历:北宋著名科学家沈括,在他的《梦溪笔谈·补笔谈》中记载了“四相簪花”的故事:
韩琦于庆历五年(1054年)上任扬州太守时,其府署后园中芍药一干分四歧,歧各一花。每朵花瓣上下红色,中间围一圈金黄色花蕊,是一种叫“金带围”的新品种,韩琦十分高兴,又邀了三人,同来观赏。这三人为大理寺评事通判王珪、大理寺评事佥判王安石、大理寺丞陈升之,酒至中筵,剪四花,四人各簪一朵。过了三十年,四人都先后当了宰相。因芍药中“金带围”品种与宰相的金色腰带相似,从此,芍药便成了“花相”的代表。
每个朝代的审美标准不大一样,在盛唐,人们喜欢体态丰腴的美人,所以富贵雍容的花王牡丹更为得宠,刘禹锡在《赏牡丹》一诗中就这样写道:“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蓉静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这里就贬芍药而重牡丹。
但是渐渐地到了唐代后期,人们对于芍药也越来越喜欢了,晚唐诗人王贞白有诗道:“芍药承春宠,何曾羡牡丹”,而唐宋八大家中韩愈、柳宗元这两位唐代人物都不约而同地喜欢芍药,柳宗元有诗《戏题阶前芍药》:
凡卉与时谢,妍华丽兹晨。
作诗作词是一件高雅的事情,读到好诗好词自是赏心悦目。借名家之诗词,以自己之口,昼诵夜吟,或者表达自己的思想抱负,或者抒发自己的春思秋愁,或者感叹自己的人生多艰,或者欣赏自然美景,或者体会人生乐趣。诗词就是这样以韵律和文字的形式美,充实完善我们的精神生活。然而唐诗宋词并不都高雅,金元明清时时会闹笑话;别具手眼的诗词作家偶尔作出来的诗词,也会让人忍俊不禁,更不用说那些附庸风雅的驽马弊车鹊噪鸦呜了。如今,自己将在正史与野史中翻看到的“雅噱”,“表而出之”,以供诸位饭后消食,正所谓“姑且言之,姑且听之,瓜棚豆架雨如丝”。
作诗作词贵在炼字炼词,炼得好,自是传为美谈,假如炼得不恰当,则会成为千古笑柄,千古公案。欧阳修《六一诗话》记载一名士子作的一句诗:“袖中谏草朝天去,头上宫花侍宴归”,欧阳修说句子好是好了,可是“谏草”两字用得不恰当:怎么可以用自己奏则的草稿拿给皇帝看呢?幸亏还只是说说而已,否则,皇帝非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
这是一般读书人会犯的错:不切实际地用词!可是进士出身的士大夫也会犯这种错儿。王祈是北宋的大官儿,据说他写了一首《竹诗》,自己很是得意,就拿去给苏轼看,一面自己摇头晃脑吟诵:“叶垂千口剑,干耸万条枪。”谁想苏轼却噗嗤一笑,说:“好则极好,只是十条竹竿,一个叶儿也。”
有的人为了对属亲切,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亲人。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记载一名“措大”,拿着自己很是得意的两句诗“舍弟江南没,家兄塞北流”,去给一个达官看,以期得到赏识举荐。看了诗句后,达官一脸悲伤,说:“不意君家凶祸,重并如此!”“措大”赶忙解释:“不是这样的!舍弟和家兄都还好,我是为了对属亲切才这样写的!”不知这个“措大”的舍弟和家兄看了他的诗,作何感想!
江西诗派的祖师爷黄庭坚也犯过逻辑错误。王若虚就曾经愤愤地批评黄庭坚的《蓦山溪》里“婷婷袅袅,恰近十三余”一句,说:“夫‘近’则未及,‘余’则已过,无乃相窒息呼?”
当然,也有本来诗句是好的,可是评论家却吹毛求疵妄加点评的例子。杜甫有《古柏诗》,诗中有两句:“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沈括在《梦溪笔谈》里点评说:“无乃太细长呼?”乍一看,柏树周长四十围,而高却两千尺,确实不符合实际,可是沈括忘了(大概也不知道)诗歌里有一种修辞手法叫做“浪漫主义地夸张”!
这还算是存在有争议的'。可是像宋代许彦周评论杜牧的《赤壁》诗:“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就让人哭笑不得了。许彦周说:“意谓赤壁不能纵火,为曹公夺二乔,置之铜雀台上也。孙氏霸业,系此一战,社稷存亡、生灵涂炭都不问,只恐捉了二乔,可见措大不识好恶。”是啊,杜牧这个登徒子,吴国的社稷存亡、生灵涂炭都不问,就只关心两个美女的下场,真是让诸如许彦周这类“缙绅处士”,“咬牙切齿,奋袖攘袂”!不过,许彦周还是遭到了很多后人的抨击。明代有人说:“为此说者痴人也,到捉了二乔时,江东社稷尚可问哉!”甚至有的人就懒得与许彦周辩论,直接说:“此老专一说梦,不禁齿冷。”
除了《赤壁》,杜牧遭到非难的还有他的《江南春》。这是一段很有名的公案。起因是明代“七子”之一的杨慎在评论《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时说:“如杜牧之《江南春》:‘十里莺啼绿映红’,今本误作‘千里’。若依俗本,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若作‘十里’,则莺啼绿映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反驳杨慎的人自然大有人在。清代的何文焕就用揶揄的口气一针见血地抨击说:“即作十里,亦未必听得着看得见。”
欧阳修也曾这样错误地点评过张继的《枫桥夜泊》,说“半夜”不是敲钟时候。可是后人已经证实欧阳修是错误的,寒山寺确实半夜敲钟。这给我们一个教训,即多多丰富实际经验,千万不要主观臆断,否则就要闹笑话。
让人发笑的吹毛求疵列子还很多。比如有一首《赠渔父》诗:“眼前不见市朝事,耳畔唯有风水声。”点评者说作者是得了“肝肾风”,肾虚了所以才“耳畔风声”。又有《咏诗者》一首:“尽日觅不得,有时还自来。”点评者说:“此是人家失却猫儿诗。”程师厚有诗句:“每日更忙须一到,夜深常是点灯来”,有人说它是上厕所的诗,“无乃登溷之诗呼?”杜甫有一句诗:“浊醪谁造汝,一醉散千愁。”袁枚《随园诗话》记载一个腐儒自鸣得意地点评说:“酒是杜康所造,而杜甫不知,安得谓之诗人哉!”真不晓得他是如何读诗的,知不知道有一种修辞手法叫“故设疑问”!
以上是针对诗歌本身点评的“笑话”,还有特别针对作者个人的,有的甚至已经达到了人身攻击的地步。和尚惠崇有“河分岗势断,春入烧痕青”两句诗,其实是“犯古”的,意思就是抄袭司空图和刘长卿的诗。于是就有人作诗嘲笑他说:“河分岗势司空图,春入烧痕刘长卿;不是师兄多犯古,古人诗句犯师兄。”这就好像如今说:“不是你像你爸,是你爸像你!”
模仿、抄袭前人诗句在古代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其实是模仿庾信的“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王维的“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其实是抄袭李嘉佑的“水田飞白鹭,夏木啭黄鹂”。
也许是模仿抄袭之风让古代之人特别具有怀疑精神,怀疑精神固然是好,可要是错误地怀疑,张冠李戴,那就有无边受累人了。欧阳修的《生查子》“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一词,有人就认为是朱淑真“偷汉子”的词儿,是她丧失妇德“幽会汉子”写的。可怜一代冰清玉洁的女词人,就这样遭到后人的玷污,蒙受了千年不白之冤。
就是钱钟书先生也曾“人身攻击”过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钱先生以张耒自己的诗句“六月火云蒸肉山”,“深堂无人午睡余,欲动身先汗如雨”为证据,揶揄张耒是个大胖子,殊觉可笑。不过张耒长得胖或许真有其事。朱熹就曾说张耒写诗“一笔写去,重字重意皆不问”,这样性格大喇喇的人,吃得下,睡得着,所谓心宽体胖,长得胖也正常。只是苏轼没有像调笑顾子敦“磨刀霍霍向顾屠”那样,调笑张耒。
后代的好事者有时不仅玷辱名家,还玷辱前世的无名老百姓。《随园诗话》载一经生,平生专心经学,尤其擅长注解《春秋》《诗经》,他注解《诗经》《佻兮达兮》那首诗时,说是“两男子相悦之诗”。原来那是一首“基友”写的诗啊,看了真让人喷饭!
还有的评论很带有偏见。有的是对作者的偏见。王士祯喜欢杜甫,在评论杜甫和李白熟优熟劣时,他说:“十首以前,少陵较难入;百首之后,青莲较易厌。”意思就是说,杜甫的诗是越读越有滋味,李白的诗读了百首以后,就让人厌烦了。北宋刘原父曾经说欧阳修:“好个欧九,可惜不读书。”大概欧阳修很在意这句话,后来宋仁宗问及刘原父的才能,欧阳修就报复说:“刘敞(刘原父)文亦未佳,其博雅足重也。”欧阳修称赞刘原父的广博知识,却贬低他的诗文。偏见假如发展到妒忌,那后果就不好了。传说薛道衡就因为做了一句“空梁落燕泥”,遭到隋炀帝的嫉恨,后来找了个理由将薛道衡杀了,杀了之后还恨恨地说:“更能做‘空梁落燕泥’否?”
有的偏见是针对人,有的则是针对一个朝代的诗风。明代的杨慎就记载过一个鄙视宋代诗文的例子。杨慎的好友何文默(何景明)尝说:“宋人书不必收,宋人诗不必观。”有一天,杨慎故意拿了张耒、杜衍、刘才邵、寇准四首咏莲的诗给何文默看,问说:“此何人之诗?”何文默一口回答说:“唐诗也。”杨慎于是笑了说:“此乃吾子之所不观宋人诗也。”以为何文默听了会很难堪,哪知他沉吟良久后却倔强地说:“细看亦不佳。”真可谓死要面子!
也有好的偏见。《北梦琐言》记载,唐代岳阳李远李员外因为喜欢诗人曹唐的《游仙诗》,而喜欢上曹唐这个人,以为他肯定是仙风鹤骨。没想等到见面时,曹唐却是一个“仪质充伟”,很胖大的人,于是李远就自我解嘲说:“昔者未睹标仪,将谓尔乘鸾鹤。此际拜见,安知壮水牛亦恐不胜其载!”清瘦得可以乘鸾鹤,和肥大得以至于壮水牛都搭载不了,那是怎样的落差呀!
李远因诗喜欢作者,可以说是合情合理,可是有的人因为名字而喜欢上一个人,真是让人无语。北宋的书法家、画家兼诗词作家米芾,有洁癖的毛病,号“水淫先生”,当他未来的女婿段拂来相亲时,米芾一见到段拂字去尘,就高兴地说:“既拂矣,又去尘,真吾婿也。”马上将女儿许配给段拂。
读过吴敬梓《儒林外史》的人,想必都对景江兰“每日在店里,手里拿着一个刷子刷头巾,口里还哼的是‘清明时节雨纷纷’”的酸腐气感到好笑,历史上这种酸腐的读书人确实也不少。贾岛可谓是酸腐的代表。《唐才子传》记载他在长安大道上一边骑驴一边吟哦诗句“落叶满长安”,思考下一句对属,忽然想到“秋风吹渭水”为对,一高兴唐突了大京兆刘栖楚,被抓到监牢里,蹲了一宿。还有一次,唐宣宗微行到贾岛的住所法乾寺,听到钟楼上有吟诗声,便登上钟楼,在案子上取下诗卷看,贾岛不知道是皇帝,一把将诗卷夺过去,“因作色攘臂,睨而夺取之”,说:“你们膏粱子弟,怎么懂得诗歌!”活脱脱一个张撇古!
《随园诗话》里有一个汪孝廉,有一天拿着自己的诗作给袁枚看,袁枚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他的诗歌的佳处,汪孝廉就有些生气地说:“某诗须传五百年后,方有人知。”袁枚听了很好笑,就说:“人人不解,五日难传,何由传到五百年耶?”
《池北偶谈》里也记载一个类似的笑话。说的是宣城一个叫丘华林的老儒,拿着他过去咏梅花的诗一百多首给当时的大诗人梅禹金看,梅禹金只是为他点句读而已。后来某一天,一个叫林初文的闽南人拿一首绝句给梅禹金看:“不待东风不待潮,渡江十里九亭桡;不知今夜秦淮水,送到扬州第几桥?”梅禹金觉得好,为之“击节,逐句加圈”。那个老儒丘华林看了就不高兴了,说:“林诗二十八字得了二十八圈,我的诗作一百多首,最少也应该得二十八圈吧?”
写诗填词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难就难在炼词造句上,正因为难,所以古人为了炼字造句,以至于“朝吟忘其饥,暮吟散不平,头发不假节,家事不及营,儿啼不知怜,客至不果迎”。宋代的陈无己为了炼出好字好句,每次诗兴来了,就“拥被卧床,呻吟累日,乃能成章”,所以黄庭坚讥笑他说“闭门觅句陈无己”。贾岛炼字更是艰辛,“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正是因为难,所以才难免惹出笑话。现在也还有人在写古诗词,在诗句里掉书袋装高古,惹出的笑话更是俯仰皆是,只是很少有人发现指出;一味地只是互相夸赞,说好听是好像《西游记》里的“木仙庵三藏谈诗”,说不好听叫“小儿相夸”。我总觉得,现代人还是说现代语,作现代文好,当然也不是反对作诗词,只是不要做张撇古,老古董,否则好像《池北偶谈》里北宋仁宗朝那个武官就不好了。宋仁宗问那个被派去查访河北水灾的武官,问他河北灾况如何?武官文绉绉地报告说:“坏山襄陵。”宋仁宗又问百姓如何?武官回答说:“如丧考妣。”只把宋仁宗听得一头雾水,后来下诏阁门:“今后武臣上殿奏事,并须直说,不得过为文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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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意义
这世上最有趣的事,第一是人,第二是书。因为,书能使人抓住这个世界秘密的核心。
你读什么样的书就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你什么也不读,那么你的头脑就会萎缩,你的理想将因失去活力而动摇。
书籍和阅读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心中理想世界的坚持,更是对我们思想和心灵的升华与净化,进而改变我们的生活轨迹。
馀秋雨先生曾经这样评论过书籍的功能,他说:“只有书籍,能把辽阔的时间浇灌给你,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你。区区五尺之躯,短短几十年光阴,居然能驰骋古今,经天纬地,这种奇迹的产生,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阅读。”
阅读使文字具有了永恒的价值,它比图像更空灵,比记忆更清晰,比冥想更深邃。它让你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让你凌驾于伟人的思考之上。阅读是人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它把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人生、社会,很多都源于阅读。
阅读虽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和厚度。通过阅读你可以视通四海,思接千古,与智者交谈,与伟人对话。对于一个生命有限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而阅读的意义在于,它在超越世俗生活的层面上,建立起精神生活的世界。一个人的阅读史,即是他的心灵发育史。阅读使人超越动物性,不致沦为活动木偶,行尸走肉。停止阅读就意味着切断了与世界的沟通,与心灵的沟通,人生也就是进入了死循环,可以说,是阅读拯救了我们。
我们无力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却可以通过阅读改变人生的终点。
读书的味道
沈括《梦溪笔谈》载:“古人藏书辟蠹用芸草。芸,香草也。”古人在书中放置香草,不仅可以防蠹虫咬蛀,而且还可以给书留下幽幽清香,“书香”一词便由此而来。后来人们据此加以引申,形容读书人有“书香气”,而读书人家或曰“知识分子家庭”,则被称之为“书香门第”。
由这“书香”又想到宋人程颐有语:“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有“书香气”的人,读书时若能品出书的'味道来,怕是进入读书的真境界了。
何谓读书之味?窃以为不可仅以一个“香”字而言之。我曾在报刊上发表过一篇《读书与吃饭》的书话,文中说:人生是需要滋养的,吃饭,是对身体进行补养;读书,则是对精神进行补养。读书如吃饭——饭有饭、菜、汤,饭有家常饭、待客饭、筵席饭;饭有西餐、中餐、地方风味小吃……但不管是什么样的饭菜,吃的时候总要品尝一下滋味,五味俱全方能构成美味佳肴。读书亦然。读书之味乃甜酸苦辣是也。
翻阅一本好书,犹如走进一幢新房,打开一扇未知的窗户,展现在面前的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让读书人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吸吮着新鲜的空气,张开思想的翅膀,自由自在地驰骋翱翔。臻于此境,读书人能没有甜滋滋的意味?
读书的人,有时也难免遭遇意想不到的尴尬。当书中的道理与现实生活中的事不能呼应,书中的事与生活中的理发生冲突时,读书人便难免有迷离若失、恍惚不定的感觉,甚至于陷于进退维谷的窘迫,此时就可能有一股酸溜溜的滋味涌上心头。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诗用来形容读书人的心境,也是恰当的。一般情形之下,读书人攻城掠地,在知识的海洋中苦苦求索,都要经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苦闷阶段,其时身临遏涩之境,前不见村后不着店,孤苦伶仃,步履维艰,那份愁苦,实难堪受。而且,读书人亦是凡人俗子,哪能没有来自书外的聒噪?若要跨进“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心里没有一番痛苦煎熬的争斗抉择,恐怕是难临其境的。
有读书人说,读书令人练达性灵,陶冶情趣,使媚俗不再,浮躁不再,使人宁静,高尚依然。但我以为,这般深厚绵长的意蕴,还要靠书中掺和的辣味,或说是火药味,没有一点辣味的文章,读之味同嚼蜡,不如不读。而真正有辣味的书,如同急风暴雨射向垢陋心灵一角,所向披靡,无坚不摧,终令读书人脸红心颤、羞愧难言,并猛然悟得“今是昨非”。尔后,冲破名缰利锁的困扰,灵魂因之而纯静而升华。
读书的味道虽说是酸甜苦辣,但最终给人的感觉却是愉悦快乐。人活在世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毕竟要比没滋没味不知要好多少倍。我常想,如果没有书籍相伴,漫漫一生,多少个无眠的黑夜和无聊的白日将会是怎样的难熬,而这样的人生是多么无趣和乏味。的的确确,有书相伴,且能从书中品出味道来,得到的点滴收获,都会在心中涌满喜悦,进而由衷欣慰,随即增强读书的志趣,进而坚定与书相守的信念。
林语堂曾经设想过在书房天花板上装一佛教的油灯笼,书房中要有油烟味和发霉的书味,以及无以名状的其他气味才好。看来,林语堂已经将读书味道的造化从书里牵引到了书外,从意境宕延到了环境。读书人若真能化入这般读书境界,读书的味道想必是更加醇酽了
读书的乐趣
阅读的好处,大家都知道,它不仅能帮助我们学到
书是我的好朋友,儿时,我常常偎依在妈妈的怀里,望着那皎洁的月光。听妈妈给我讲故事。书中的故事让小小年纪的我体会了悲惨与善良,正义与邪恶。我为《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的愚蠢而捧怀大笑;我为美人鱼凄美的结局而泪流满面......童话故事开启了我的情缘。
逐渐,听故事已经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了。强烈的求知欲促使我捧起了小儿书,那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慢慢地,小儿书也不能使我满足。于是,我开始向方块字垒起的“城堡”发起“进攻”。岁月如流水,渐渐地我已阅读了很多书。
书,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感情。我曾为被黑暗社会吞没的小音乐家杨科哭泣,曾被奸臣所害的杨家将仇恨不平;曾和小灵通一起漫游世界,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我常把书比作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它能增加我的见识,开阔我的胸襟,因此,高尔基把书比作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也留下来“贵着因书而贵,富着因书而富”的金玉良言。是的,书给我的益处太多了,也许只爱书的人才了解书的珍贵。
当我孤单的时候,书是陪我玩耍的好朋友;郁闷的时候,书是照在我心上灿烂的阳光;失意的时候,书是点燃我自信的熊熊火焰。走进书中,我与书中的人物进行交流,在书中寻找自己,也在书中完善自己。细细品书,我感受着隽永的文字之美,也找到自己需要的精神食粮。
我爱阅读,书给了我智慧,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里不知疲倦的飞来飞去,采集花粉。雷锋的故事让我懂的人生存着都要为别人着想;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读了大地的儿子——周恩来,我明白了读是为了什么,决心要向周爷爷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勤奋学习......
这里是万花筒,这里是大花园,这里的生活五彩缤纷,这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同学们,让我们迈入书的海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