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一】
在跟读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朋友交流时,书中他们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为你,千千万万遍”,当然我对这句话的印象也特别深,毕竟这简短的一句话诠释着哈桑所有的衷心!但是书中还有一句话,让我不得不想很多,就是拉辛汗说的: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从阿米尔来说,他与哈桑的感情始于主仆关系,深于放追风筝,毁于背叛,后又因寻找索拉博而重续!当阿米尔与索拉博并肩作战对抗塔利班的阿塞夫时,他看见了当初他与哈桑共同面对阿塞夫的挑衅哈桑勇敢的保护自己的那一幕!而如今,是哈桑的孩子再次用弹弓解救他们于危难之中!因背叛而染上心病的阿米尔,此刻如释重负,心病悄然无踪!不管最后阿米尔和他的妻子索拉雅是否与哈桑相处的愉快,或许更重要的是阿米尔的心病如何得以痊愈:勇敢地面对犯下的错,勇敢地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上,阿米尔曾为懦弱洗脱:为了一个“哈扎拉”孩子他竟深入虎穴,他本可以拒绝拉辛汗,拒绝来到这个令人绝望不安,充满恐惧与死亡的地方,毕竟懦弱也没什么!在喀布尔面对塔利班的阿塞夫时,他的内心经历着与当初为了得到完全的父爱而陷害哈桑迫使阿里与哈桑不得不离开喀布尔的那个下雨天他站在二楼窗边望着哈桑离开时近乎相同的痛处!他想着他完全可以像印度电影里的情节一样跑下楼拉住哈桑并挽留到最后,他没有,而在喀布尔面对的是索拉博时,他的选择却截然不同!当他回答法拉德说他与那个塔利班(阿塞夫)都是罪有应得时,当美国被塔利班偷袭时,当阿富汗被美国轰炸时,似乎印证着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当阿富汗国王重新登基时,当索拉雅父亲被召回重担重任时,似乎也印证着一句话: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当拉辛汗写信给阿米尔并告诉他真相时,又印证着一句话:忠言逆耳!当索拉雅被她父亲从一个吸食毒品的阿富汗男人手中生拉硬拽回家时,父爱有的时候可以很野蛮…
最好的是,阿米尔从有心病到心病得以痊愈,印证着:解铃还须系铃人!不怕犯错,怕用一个接一个的谎言掩盖!当能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二】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而追逐风筝的过程,便是对人性的救赎。 拿起这本书,你最难办到的就是将它放下。他是一个整体,一环扣着一环。你只有在全部读完后才能领悟书中的意境。那简单的字里行间中隐隐存在着巨大的悲伤,让你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仿佛被黑暗被迷雾埋没。这个故事里有爱,有亲情,有友谊,有背叛也有赎罪......着实令人震撼。其实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全书以风筝为线索,讲述了主人公阿尔米在不断的追逐心中的风筝中慢慢成长的故事。开篇在冉冉升起的风筝中以倒叙的形式回忆起了阿尔米的童年。富家子弟阿尔米和他的小仆人哈桑从小在一起长大,玩耍,放风筝。但是在1975年的某个阴云密布的冬日这种固有的平衡被打破,生命的轨迹从此发生了偏转,也是这天改变了阿尔米的一生。那天是喀布尔的斗风筝节日,哈桑最终帮助阿尔米夺得了斗风筝的冠军。也是在这天,哈桑对阿尔米说出了那一句最感动我的誓约:为你,千千万万遍。对于哈桑来说阿尔米比起他的主人更是他的伙伴会为他念故事书,在树上刻下自己和阿米尔的名字......然而后来在哈桑为保护阿穆尔的风筝而被大孩子凌辱的时候,在墙后目睹一切的阿米尔却转身跑掉了。他无法以同样的诺言来回应哈桑。之后的日子虽然哈桑一如既往当做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但是阿尔米却无法接受现实,他感受到了自己的愧疚,无法正视哈桑的宽恕,无法面对哈桑的忠诚。最终迫害哈桑使他离开了这个家。在后来苏联侵略阿富汗,阿尔米被迫和父亲逃到了美国开始了新的生活,也结识了妻子索拉雅,但是这么多年他始终无法宽恕自己。直到拉辛汗对他说:这里,又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垂垂老矣的拉辛汗对阿尔米讲述了这几年喀布尔发生的事情和他一直从未透露过的秘密。原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阿米尔的弟弟。他现在有了妻子,孩子,甚至找回了母亲。但不幸的是他和他妻子也死在了苏联士兵的枪下,只剩下儿子索拉博。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最终阿米尔克服了自己的懦弱与愧疚救回了索拉博。只是索拉博的却因精神上的伤痛与虐待而失去了感情,唯有在说起父亲与阿米尔最喜爱的风筝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最终阿米尔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救赎,这场以生命为代价的救赎。就像阿米尔所说的:原来在那间屋子里的人,除了我,要么已经死去,要么即将逝去.......
无疑,阿米尔是全书的主人公。这场救赎更是对他的刻画,但是阿米尔身边的人又何尝不是呢,每个人都在追逐风筝,人性在每个人身上闪闪发光。 哈桑,善良与忠诚。几乎世间一切美好的词都可以用来形容这个孩子,他继承了人类几乎所有的美德。为善良而生,为忠诚而死,在死的时候也不忘了对自己的嘱托。忠诚,既是他的耀眼之处又是他致命的弱点,又或者说这是一种自卑。他无法忘记自己和阿米尔的主仆差距,无法去戳破那层无形的隔膜,终究无法与阿米尔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他一生都在追逐一个风筝—阿米尔,他渴望得到阿米尔的友情与肯定,最终付出了生命。宛如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和哈桑的父亲,也是全书中最深刻最令我感动的人物。他正直,坚强又勇敢。最触动我的就是在苏联攻占阿富汗时他带着阿米尔去美国的途中时同车的一位女人被俄军看中欲扣下时不顾阿米尔的阻拦挺身而出毫不畏惧的与俄军抗争即便吃一千颗炮子也不倒下,最终救回了女人。这种人性的伟大触动了我,而他在患癌症后也坚决不让俄医来为自己看病,在临死之前就算最后一次也要亲吻了自己国家的泥土。这种爱国的精神更是令人震颤飙泪。不过尽管他付出了很多,他一生还是活在了愧疚之中。他的儿子哈桑便是他的救赎,他一生中都在追逐的风筝。他没有意识到弥补这个过错而必须付出的东西—他那旁人不可触犯的宝贵尊严。正因为他不会抛弃而终生遗憾,在阿米尔的毕业典礼上反复的念叨:如果哈桑也和我们在一起就好了。
出于人性的救赎使他们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自己生命中的的风筝,酸涩又痛楚。像一场荡气回肠的轮回交响曲,壮阔而悠长。人生就是这样,犯错,挽回。用一生去赎罪,去追逐。 人都会犯错,但只要能够真心悔改,我觉得没什么错误是不可原谅的。人生是一个过程,有痛苦有快乐,我们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在命运的安排下我们追逐着,义无反顾,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三】
追风筝的人主要讲述了两代人自我救赎的故事。主人公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的喜爱,加之自己内心的懦弱,将哈桑弃置在幽深的小巷里。而他厌恶偷盗的父亲,却剥夺了自己儿子知道兄弟的权力。他们都背叛了愿意为自己付出生命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样的承诺,如今,只有父母才会这般义无反顾。不过,他们都找到了成为好人的路。父亲通过建造孤儿院,为不认识的妇女挺身而出。拉陷入困境的人一把,救赎自己的灵魂。阿米尔则直面自己的懦弱,救出自己的侄儿,和他一起放风筝,也将心灵放飞。他们都完成了自我救赎,阿米尔更勇敢些,终究成为父亲期待的为自己负责的人。
故事的场景设置在阿富汗,离生活很遥远,但也可以窥见战争、种族等多元因素的交织,虽然他们完成了救赎之旅,但读后内心还是沉甸甸的。
有几个片段印象深刻,在喀布尔,他们折断树枝,拿它当信用卡。用木头到面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头上划痕,给他们馕饼,月底再根据树枝上的刻痕付钱。人与人之间彼此的信任,读起来很舒心。
阿米尔母亲曾说过:“我很害怕,因为我深深地感到快乐,快乐成这样,真叫人害怕。他们只有准备要剥夺你某种东西的时候,才会让你这么快乐。”人度过一天最好的状态,没有大喜大悲,应平静温婉,虽然很难,慢慢磨砺,也许能波澜不惊。
阿米尔在旅店里弄丢了索博拉,旅店老板提示他男孩子爱去的地方,并且载他去,不收他钱,因为他是个父亲。亲情的责任感让人慢慢学会博爱。
索博拉讲过一个酸苹果的故事。“有一次,他很小的时候,爬上树吃那些青青的酸苹果。他的小腹痛得厉害。他妈妈说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了。所以真正想要什么,能等就可以。”不能一蹴而就,慢慢等,方能水到渠成。
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讲了只要践行,就有成为好人的路。
孔子哭颜回,不但颜回拥有“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安贫乐道的风骨,而且他“不迁怒,不贰过。”人难免会犯错,但颜回重不犯相同的错误。
《圣经》路加福音 15:1-32讲述了三个故事,迷失的羊,失落的钱以及浪子回头。找寻回1只羊的喜悦多过于拥有的99只,找回散落的钱的喜悦能与朋友举杯相庆,而浪子回头,迎接的他是锦衣玉服和壮硕的肥牛。
追风筝的场景首尾呼应。只要能攥牢手里的线,总能放飞起风筝,风浪又如何。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1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让我们一起追寻那人格的风筝。
12岁的阿米尔是一位阿富汗的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手足同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让阿米尔无比痛苦,无比自责的事。因为那件事,他逼走了哈桑,不久后自己也随父亲去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因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他一点点探索着,看着战争中阿富汗的惨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故去的哈桑的儿子,拉回了那只他丢弃了的人格的风筝。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样带“悲”的作品,但在长长的叹息之后,我却感受到了无比的震撼,那只飘荡着的风筝线也悠悠晃晃地系在我的心上。在书中,阿米尔追寻着的似乎是他与哈桑的友谊,是他不再内疚的,变得勇敢起来的心。
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追寻中他还是找回了失去了的心。可是,在生活中,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吗?不是的,有的风筝将再也寻不回来。不得不说阿米尔是幸运的,而我也曾有过类似的幸运的遭遇:那件事发生在2009年的暑假,我刚刚学会站立的小表弟来我家玩。一次没人时,我的脚不小心扫到了他,还站得不是很稳的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哇哇大哭。面对妈妈的责问,我违心地说:“是他自己摔的……”还好,我最后还是说出了真相,拉回了那只差点飘离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因为他与哈桑是再也回不去了的,他的“风筝”已是残缺。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能算一个真正的“人”。
像原本少年时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在日后的几十年中他都是在后悔与自责中度过,这也是惩罚。直到他重踏故土后,他那不顾一切的救赎才让正义回归,但“风筝”还是残了,这也意味着他在今后的日子里还得一刻不停地追寻,追寻那只对他来说无比重要的“风筝”。
阿米尔的“风筝”丢了,又被追回。而你的呢?你可曾丢失了你那只带有你人格的“风筝”?在那飘荡的风筝上也有着一份对人命运的掌控。不论因什么,也不论为什么,让我们一起去追寻吧!一起找回我们的那只“风筝”,并将它好好保存,永远不再丢失。你愿意么?
让我们一起追寻那只人格的风筝。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3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我看见他们之间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1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亵渎,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最高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2
今天中午没睡着,脑子里模模糊糊地全是昨天晚上看的《百年孤独》结尾的场景。奥雷里亚诺坐在案台前,有昏黄的灯光,他急迫地想破译羊皮卷,最后所有的一切被飓风刮走,这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了,好像一个王朝的消失,看着一场盛宴最后的狼藉。
好难以想象最后时刻,奥雷里亚诺跟应该是他姨妈辈分的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在那个阴湿的百年房屋中拥抱着,互相安慰彼此对于孤独的恐惧。
起床的时候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好像也是被飓风刮过,思维混沌,而感到有那么一种难以描述地孤独。
回过头来看书评,很多人说这本书很难啃,说读不懂,我却是越看越喜欢,我觉得至少今年内我再也不会找到比这本更让我觉得喜欢的小说了(也许好几年都如此),甚至想看原文著作。
布恩迪亚家族史简直就是一部微缩人类发展史。从最早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代带领同龄的青年们来到加勒比海临近的土地,建立起马孔多小村。那个时候的人们是自由平和而热情的。那个时候的马孔多没有政府控制,可以说是原始社会。我反过头来思考政府的控制手段是如何形成的,人们的哲学思维,随着小村的发展有了什么变化(跟破解羊皮卷的奥义如出一辙),对无政府主义感到些许困惑,但很快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豁然开朗。其实那个时候布恩迪亚一代家长就像村长(原始社会的族长那般),是一个人治社会。只不过村长是个很有思想远见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跟自己的思维作斗争,跟吉普赛人先知谈话,甚至老年时被当成疯子。我非常崇拜他,尤其是他那么早就开始想证明无神论,面对神甫想说服他成为基督徒时,他只是一个劲反问,你想让我相信上帝存在,你能拿出一张上帝的照片吗?(他当时疯狂迷恋照相术)我觉得这人可爱透了。那个时候的人还没有被权力冲昏头脑,因为他们的故乡是他们亲手打造的,怀有深厚的感情而不至于用个人权力去毁灭它。
还值得去了解的一方面是里面的女性形象。除了被奥雷里亚诺上校说是娶进门后让家族衰败的费尔南达,其他的每一位女性都有其自由、独立的一面,尤其是贯穿整一个家族史的一代祖母乌尔苏拉,还有那个与家族密切相关却未入门的庇拉尔。特尔内拉。虽然里面费尔南达是最让人感到突兀的角色,在我看来,确实是她,最初的导火索毁了这个自由狂放而注定不凡的家族,但是她也是最可怜的女人,一辈子也没做出一个自然人该有的生活姿态,更遑论作为一个女人的姿态。当然,这不能怪她,恐怕这是他们那个时代共有的特征,被宗教文化深深套牢,深深束缚,更可怕的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是束缚,还爱上了束缚(这是从《娱乐至死》里谈到“人们最终会爱上压迫”得来的启发,想一想,其实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嘛,要不然还要什么政府控制手段)。
越到后面也越让我感到震惊和无奈。比如说,那一场在火车站疯狂的大屠杀,以及之后我们看到书里写的,政府不承认,政府将这一天从马孔多的历史中抹去,而后来的人谈论起来还真的会说“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守着相信,还有看着那本书的你。那个时候你就能将这个家族的孤独深深植入你自己的身体里,就好像那些秘密只有读着书的你和书中还没破解羊皮卷的主人翁知道了。大屠杀之后下了三年零四个月的雨,更是让人深深感觉到,这是对一段历史即将死亡的征兆,这也是对人类藐视生命的一种控诉。
当最后那场飓风吹来,这段历史就真的随风飘去了。再也没有人会知道真相。就像今天的我们,再也无法了解历史上有过什么样的辉煌,有过什么样的伟人没有被记载,被孤独侵蚀,死在时间的长河里。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3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4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开始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在开始接触这本书以前,觉得哲学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它是一种很飘渺,离我们很远的一种东西,并觉得哲学很枯躁,很无味。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哲学的方式思考。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很不理解里面的内容。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我想不会有人会思考这两个问题吧,至少我没有。但随即我被里面的哲学理所吸引了。看着看着,有时甚至会怀疑我是否真的存在,从而努力去证明自己的存在,在世界上留下我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哲学,对世界的看法。哲学本是枯燥的东西,但《苏菲的世界》却全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用生动的语言和奈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产生了一种阅读悬疑小说的心情。
与其说在看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收眼底。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斯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许多哲学学派始祖苏格拉底。书中说的人常把不能理解的一些现象归于神论,等到哲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开始相信无神论!接着,哲学继续发展,宗教出现了分裂,基督教开始深入人心!大部分西方人开始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可是在新旧交替的时候,战争避免不了!红十字军为了耶路撒冷那称为基督教发源地的地方,组织了教徒开始征战,开始他们也许为了教义,可后面他们虐寺路过所有的城市!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宗教是可以洗涤人类的心灵,只有人的自我觉悟才能改变一切,因为只要人愿意,本原本是博爱的教义会被人曲解!我想哲学是可以让人们了解自己,改变自己,让人顿悟的学问。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气,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造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就是虚幻的,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到小说中,体会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限度地去体会作者的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哪个版本是真?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心去探索,去发掘。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5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6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名为《羊脂球》的短篇小说,他的作者是世界的著名文学家莫泊桑。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描写人间事态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风俗画家的才能。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都有独到之处。文字简洁、质朴,却又犀利准确。
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何尝没有这种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反脸不认人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漏出难得的笑脸。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肮脏的思想。羊脂球的身份虽然卑微,但却有着坚定的爱国信念以及善良的心。读完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感悟良多。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8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钱钟书善用比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或者反行之,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又如五人赴三闾途中描写“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老成”用在雨上,可谓唯钱先生一人,用的好!雨丝密说水面上在“长毛”,更是形象新奇,但却又恰到好处!
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偶尔我重拾起《围城》就是为了“把玩”这些妙喻的。
第一章中“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离得远了害相思病,竟然能够这样运用,真是妙极,使人不不得不佩服称奇。
鸿渐学无所成,为了回乡有个交代,只好买张假x凭,“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一张文凭,联想到《圣经》里的亚当夏娃,可真谓思虑深远啊!
鸿渐对鲍小姐的好象不经意地说的一句“咱们今天都是一个人睡”产生了念头,直回到船舱,“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怀孕要打胎一样的难受”,男人要打消那种念头确实困难,要跟女人打胎一样,那可当真难受!
在县省立中学作失稿演讲时,鸿渐说只有x片和梅毒在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使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的最后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失去贞操”。耳朵失去贞操是因为耳朵里进了污秽之言,这种移形换位的运用钱先生是多么炉火纯青啊!
有意招鸿渐为婿的张先生,喜欢中国语里夹无谓的英文字,钱先生称其“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这一比,比的既准确又生动,一个虚荣的假洋鬼子的嘴脸经这一比,原形毕露!
方鸿渐把信还给了唐小姐,“他个人的天地忽然从世人公共生活的天地里分出来,宛如与活人幽明隔绝的孤鬼瞧着阳世的乐事,自己插不进,瞧着阳世的太阳,自己晒不到”。失恋的世界是幽暗孤寂的,是抽象的感觉,可在这里,它成了具体的事物,让人看得见摸得着。
来看这一出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和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9
现代社会,女性人数越来越多,学位也大多被女性获取。可在遥远的封建时代,却恰恰与之相反:女性被男性踩在脚下,不见天日!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正是怒斥这一现象的鸿篇巨制。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全书讲的是一块被女娲娘娘补天的一块奇石落入人间,世间便多出了一个衔玉出生的男孩,取名贾宝玉。宝玉出生在封建社会的贵族贾府,里面男人甚多,妻妾成群,却只有宝玉一人疼惜每一个女孩,把她们一视同仁。有了宝玉,女孩们的心里也有一丝安慰;有了宝玉,冰冷的贾府才添一时温暖。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最后因为众姐妹的死于非命,悲伤过度的宝玉出家为僧。
有人会说:“红楼梦是女性的颂歌。”颂的是女儿的美丽聪慧,颂的是女儿的才华横溢,颂的是女儿的情韵雅洁,更颂的是女儿的志行高卓……
也有人会说:“红楼梦是女性的悲歌。”悲的是女儿的“咎由自取”,悲的是女儿的“命中注定”,悲的是女儿的“偶然事件”,更悲的是女儿的“绝望悲观”!
贾宝玉小时后便说过一句话“女儿是水做的,男儿是泥做的。”我认为,大地的诞生是由水与泥构成的,是平等的。男性没有权利看不起女性,剥夺她们在这人世间应有的权利。是的,泥必不可少,没了泥,就种不出可口的食物;没了泥,人也就没有赖以生存的家园。可是水也必不可少,没了水,庄稼也就生长不了,没了水,人就生活不下去。所以,一切生命平等,男性更要学习贾宝玉的平等相待。
《红楼梦》,可歌可叹!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10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我不禁感慨道:“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令我受益匪浅。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11
最近,我迷上了名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让我对里面的人物有了深刻的认识:如神机妙算、才华横溢的诸葛亮,求贤若渴的刘备,武艺高强的关羽……
诸葛亮并非神仙,他在儿时就巧读兵书,非常爱学习,所以才会这么巧用兵力,履次获胜。但他也有失手的时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阵,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比赛失败而灰心气馁,更不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在这本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张飞,他是一名猛将,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他因为痛失兄长关羽而失去理智,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被手下刺杀而亡。
一曲逐鹿中原的男儿颂歌,一篇金戈铁马,豪气纵横的鸿篇巨作。英勇无比的人物,气势磅礴的场面,这是一本古典文学书,我建议大家也去看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