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好词好句 > 白牙读后感好词好句汇编66句

白牙读后感好词好句汇编66句

时间:2018-01-02 16:04

一、什么是好词好句

好词,优美富有深层含义的词句。能引起读者共鸣的就是好词。

好句,就是指具有深刻内涵与教育意义,时任能都领悟到大道理的句子。当然,也有一些运用各种手法、很优美的句子也叫好句。

二、城南旧事好词好句

城南旧事好词

1、毫无目的、自言自语、喷云吐雾、笨嘴拙舌、叽叽喳喳、抽抽搭搭、回心转意、糊里糊涂、绵绵软软、棱棱角角、来来往往、吱吱扭扭、稀里糊涂、连跑带跳、裹包裹包。

2、擦来擦去、拾掇拾掇、整整齐齐、自言自语、搬这搬那、连晃带洒、又亮又湿、一扭一扭、哼哼唧唧、没大没小、结结巴巴、匆匆忙忙、神色不安、又湿又长、咕囊咕囊、没亲没故。

3、真真假假、愁眉不展、昏昏沉沉、和和气气、糊里糊涂、抽抽噎噎、来来往往、颠三倒四、哈哈大笑、噼噼啪啪、骨碌骨碌、恍恍惚惚、轻手轻脚、毫不客气、乱七八糟、散散落落。

4、漫不经心、痛痛快快、事非得已、老老实实、慌慌张张、满不在乎、神出鬼没、正正经经、有说有笑、吱吱喳喳、一来二去、笨嘴拙舌、云烟缭绕、喷云吐雾、轻轻软软、瞎三话四。

5、毫无目的、东张西望、无所不好、自言自语、毫不迟疑、瘦瘦高高、晃晃荡荡、出乎意料、偷偷摸摸、醉言醉语。

6、抽抽噎噎:形容低声哭泣。

7、糊里糊涂:认识模糊,不明事理。也形容思想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

8、真真假假:有真有假,虚实相混。

9、颠三倒四:形容神志不清或说话做事没有次序,错误百出。

10、自言自语:言语:说话。自己跟自己低声嘀咕。

11、飞舞、篦子、干秃、张望、迷糊、愣愣、薄薄、棱棱角角、来来往往、吱吱扭扭、稀里糊涂、连跑带跳、裹包裹包、擦来擦去、拾掇拾掇、整整齐齐、自言自语、搬这搬那、连晃带洒、又亮又湿、一扭一扭、哼哼唧唧、没大没小、结结巴巴、匆匆忙忙、神色不安、又湿又长、咕囊咕囊、没亲没故、真真假假、愁眉不展、昏昏沉沉、和和气气、糊里糊涂、抽抽噎噎、来来往往、颠三倒四、哈哈大笑、噼噼啪啪、骨碌骨碌、恍恍惚惚、轻手轻脚、毫不客气、乱七八糟、散散落落、漫不经心、痛痛快快、事非得已、老老实实、慌慌张张、满不在乎、神出鬼没、正正经经、有说有笑、吱吱喳喳、一来二去、笨嘴拙舌、云烟缭绕、喷云吐雾、轻轻软软、瞎三话四、毫无目的、东张西望、无所不好、自言自语、毫不迟疑、瘦瘦高高、晃晃荡荡、出乎意料、偷偷摸摸、醉言醉语

城南旧事好句

1、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拿到太阳光里飞舞着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的更加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背来蒙住脸,是怕灰尘把我呛得咳嗽。

2、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明白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3、爸坐在那儿,两腿交叠着,不住地摇,我真想上前告诉他,在三贝子花园门口合照的相,德先叔还在上头题了字:“相逢何必曾相识”,兰姨娘给我讲了好几遍呢!可是我怕说出来爸会骂我,打我。我默默地爬上床,躺下去。

4、妞儿仅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明白说什么好。

5、屋里可不像我家里那么亮,玻璃窗小得很,临窗一个大炕,炕中间摆了一张矮桌,上头堆着活计和针线盒子。

6、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日,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

7、小驴大概是饿了,它在地上卧着,忽然仰起脖子一声高叫,多么难听!黄板牙儿过去打开了一袋子干草,他看见吃的,一翻滚,站起来,小蹄子把爸爸重在花池子边的玉花给踩到了两三棵。驴子吃上甘草子,鼻子一抽一抽的,大黄牙齿露着。

8、小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会走路,就喜欢我领她。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这样跳到门口。宋妈刚吃过饭,用她那银耳挖子在剔牙,每剔一下,就啧啧地吸着气,要剔好大的功夫;仿佛她的牙很重要!小妹妹抱住她的腿,她才把耳挖子在身上抹了抹,插到她的髻儿上去。

9、秀贞没有说什么,吸溜着鼻涕站起来。天气暖和了,她也不穿缚腿棉裤了,现在穿的是一条肥肥的散腿裤。她的腿很瘦吗?怎么风一吹那裤子,显得那么晃荡。她混身都瘦的,刚才蹲下来伏在我的胸前时,我看那块后脊背,平板儿似的。

10、站在骆驼的前面,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11、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12、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车的人狠心地抽打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她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

13、早晨的太阳,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那不太干净的脸上,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我不要看那赶车人的皮鞭子!我闭上眼,用手蒙住了脸,只听那得得的马蹄声。

14、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15、我没有吃饭,爸妈都没注意。大概刚才喝了凉开水,人好些了,我的头已经不晕了。爸妈去睡午觉,我走到院子里,在树下的小板凳上坐着,看那一群被放出来的小油鸡。小油鸡长得很大了,正满地啄米吃,树上蝉声“知了知了”的叫,四下很安静。

16、我把鼻子顶着金鱼缸向里看,金鱼一边游一边嘴巴一张一张地在喝水,我的嘴也不由得一张一张地在学鱼喝水。有时候金鱼游到我的面前来,隔着一层玻璃,我和鱼鼻子顶牛儿啦!我就这么看着,两腿跪在炕沿上,都麻了,秀贞还不来。

17、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

18、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19、着她又走进屋,我再跟进去,弄这弄那,又跟出来,搬这搬那,这样跟出跟进忙得好高兴。秀贞的脸这时粉嘟嘟的了,鼻头两边也抹了灰土,鼻子尖和嘴唇上边渗着小小的汗珠,这样的脸看起来真好看。

20、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

21、妈不理会我的话,她说完就又回外屋去吃饭了。我躺在床上,心里着急,想着和妞儿约会好吃完饭在横胡同口见面,不知她来了没有?

22、细听外面又有淅淅沥沥的雨声,虽然不像白天那样大,可是横胡同里并没有可躲雨的地方,因为整条胡同都是人家的后墙。我急得胸口发痛,揉搓着,咳嗽了,一咳嗽,胸口就像许多针扎着那么痛。

23、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很难看。

24、吃完饭我到横胡同去接了妞儿来,天气不冷了,我和妞儿到空闲着的西厢房里玩,那里堆着拆下来的炉子、烟筒,不用的桌椅和床铺。一只破藤箱子里,养了最近买的几只刚孵出来的小油鸡,那柔软的小黄绒毛太好玩了,我和妞儿蹲着玩弄箱里的几只小油鸡。看小鸡啄米吃,总是吃,总是吃,怎么不停啊!

25、出了胡同口往南走几步,就是井窝子,这里满地是水,有的地方结成薄薄的冰,独轮的水车来一辆去一辆,他们扭着屁股推车,车子吱吱口丑口丑的响,好刺耳,我要堵起耳朵啦!井窝子有2个人在向深井里打水,水打上来倒在1个好大的水槽里,推水的人就在大水槽里接了水再送到各家去。井窝子旁住着1个我的朋友和我一般高的妞儿。

26、她说得那样快,好像1个闪电过去那么快,跟着就像一声雷打进了我的心,使我的心跳了1大跳。她说完后,把附在我耳旁的手挪开,睁着大眼睛看我,好像在等着看我听了她的话,会怎么个样子。我呢,也只是和她对瞪着眼,一句话也说不出。

27、我不知怎么办好了,从侧面正看见她的耳朵,耳垂上扎了洞用一根红线穿过去,妞儿的耳朵没有洗干净,边沿上有一道黑泥。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条青色的伤痕,我伸手去撩起她的袖口看,她这才惊醒了,吓得一躲闪,随着就转过头来向我难过地笑笑。早晨的太阳,正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的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28、兰姨娘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牙,我最喜欢她左边那颗镶金的牙,笑时左嘴角向上一斜,金牙便很合适地露出来。左嘴角还有一处酒窝,随着笑声打漩儿。

29、请不要为了那页已消逝的时光而惆怅,如果这就是成长,那么就让我们安之若素。

30、走人生的路程就像爬山一样,看起来走了许多冤枉的路,崎岖的路,但最终会到达山顶。

31、在晨曦中我感觉快乐、温暖,但是第一次父亲放我自己去学校,我是多么害怕。我知道我必须努力地走下去,这是我人生第一个教育,事事要学着‘自个儿’。

32、黄昏的浓酒颜色更浓了,它的余晖从墙外,从树隙中穿过来,照在廊下的玻璃上,妈妈坐在那旁边,让黄昏笼罩在她的银发上,使我想到茉莉花池旁妈妈的年轻时代。

33、我不知怎么办好了,从侧面正看见她的耳朵,耳垂上扎了洞用一根红线穿过去,妞儿的耳朵没有洗干净,边沿有一道黑泥。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道青色的伤痕,我伸手去撩起她的袖口看,她这才惊醒了,吓得一躲闪,随着就转过头来向我难过地笑笑。读后感·早晨的太阳,正照到她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34、青草要黄了,绿叶快掉了,她是生在那不冷不热的秋天。那个时光,桂花倒是香的。

35、小院里只有那么两间小屋门一推吱扭扭的一串尖响,那声音不好听,好像有一根刺扎在人心上。

36、我想我已经开始习惯不再有回忆的生活了。虽然在我内心深处知道在远方一定有一个故乡,在那里有失去而不可再得的乐园。

37、我将来要写一本书,我要把天和海分清楚,我要把好人和坏人分清楚,也要把疯子和贼子分清楚,但是我现在却是什么也分不清。

1、坚硬洞壁的阻挡,它妈妈鼻子的推搡和爪子的击打,几次饥荒中得不到平息的饥饿,所有这些都使他逐渐认识到,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自由的,就连生命本身也受到诸多的局限和限制。这些局限和限制就是法则。遵守这些法则就意味着避免痛苦,通往幸福。

2、在疯神的监护之下,白牙成了恶魔。一条铁链子把他拴在堡垒后面的一个牲口圈里,美人儿·史密斯就在这里施加一些小折磨,逗弄他、惹怒他,引起他的全部疯狂。这个人老早就知道嘲笑是白牙最最痛恨和最敏感的东西,所以就故意狠狠地捉弄他,然后嘲笑他。这种高声大笑满含轻蔑的意味,而且他在大笑的时候还用手指嘲弄地对白牙比比划划。每逢这种时候,白呀的理智就抛到了九霄云外,大发雷霆,疯狂程度甚至超过了美人儿·史密斯。

3、以前白牙只是他同类的敌人,虽说是个凶猛的敌人,可他现在成了万物之敌,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凶猛。他被摧残地丧失了最后一点理智,以至于盲目地仇恨所有的东西。

4、事物有时是和他们的表面完全相反的。狼崽对未知的恐惧本是继承来的一种对事物的不信任,而现在经过的体验得到加强。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相信表面现象了。

5、有一种属于荒野的韧性——像生命本身那样执拗,耐劳,不懈——这种韧性表现在守住网的蜘蛛,盘绕的蛇,附在暗处的豹子身上,就是他们可以纹丝不动地呆上无数个钟头。当生命猎取活物时才独具有这种韧性。

6、美人儿——史密斯喜欢上了打白牙这种活计,他从中感受到了快乐。他毫不怜悯地看着他欺负的对象。在他挥舞着鞭子和棒子,听着白牙痛苦的吠叫和无助的咆哮时,他的两眼昏暗而阴郁,美人儿——史密斯是胆小鬼,而胆小鬼都是残忍的。因为他在遭到别人痛打怒斥的时候只能卑躬屈膝地哭鼻子,所以他就把气出在比他更为弱小的生灵身上,力量是大家都所喜欢的,美人儿·史密斯也不例外。既然他不能和同类相比,他就退而其次,在不如他的生灵中间表现力量,以兹证明他所拥有的生命力。但美人儿·史密斯不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因此这也不能怪他(怪这个邪恶的社会)。他一出生就具有了畸形的身体和扭曲的心灵。这些东西构成了他的黏土,而这块黏土又没有被这个世界加以仁慈的塑造。

7、威登·斯各特主动承担了挽救白牙的任务——更准确地说,是补偿白牙所遭受的人类对他的虐待。这是一件关系到原则和良知的事。他感到白牙所受到的虐待是人类欠下的一笔债,必须清偿白牙的债务,因此他才用心良苦地对“斗狼”百般地仁慈,每天他都坚持爱抚白牙,而且坚持长时间地抚摩。

8、这时,队里的狗也从窝里冲了出来,却被侵略者逼退回去。巴克从来没有见过着样的狗,它们瘦骨嶙峋,仿佛是一个个骨架,骨架上披一张松垮的皮,两只眼睛射出凶狠的目光,尖尖的獠牙上淌着口水,这些因为饿慌了而变得疯狂的家伙令人望而生畏,它们也因为疯狂而所向无敌。第一回合后,队里的狗就退回了石壁前。巴可受到三条狗的.围攻,它的头和肩膀被撕裂声令人惊骇。比利像以前一样叫着,达夫和索尔莱克片体鳞伤,伤口在流血,但它们仍然勇敢地并肩作战;乔恶魔似的猛咬着,死死地咬住了饿狗的前脚,把它的骨头都咬断了。那只爱装病的狗——派克,跳到了那只断了前脚的狗的身上,猛地一咬,咬断了它的脖子。巴克咬住了一只口吐白沫的狗,牙齿深深地嵌进那只狗的喉咙,一股血喷了出来,舌头上温暖的血腥味让它更加凶狠,他猛地冲向另一只野狗。这时,它感到有牙齿咬住了它自己的喉咙,原来是思佩茨从旁边向它进攻了。

9、那只爱装病的狗——派克,跳到了那只断了前脚的狗的身上,猛地一咬,咬断了它的脖子。巴克咬住了一只口吐白沫的狗,牙齿深深地嵌进那只狗的喉咙,一股血喷了出来,舌头上温暖的血腥味让它更加凶狠,他猛地冲向另一只野狗。

10、巴克从来没有见过着样的狗,它们瘦骨嶙峋,仿佛是一个个骨架,骨架上披一张松垮的皮,两只眼睛射出凶狠的目光,尖尖的獠牙上淌着口水,这些因为饿慌了而变得疯狂的家伙令人望而生畏,它们也因为疯狂而所向无敌。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1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3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4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就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习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好书,希望大家有时间去阅读,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5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6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