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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哲学九章读后感汇集60条

时间:2019-06-14 03:03

语言论篇一

《语言论》是爱德华·萨丕尔的一部代表作。全书共分11章,主要论述语言的性质、形式、结构、演变以及它跟思维、种族、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萨丕尔作为语言学家和人类学家,显然对“什么是语言”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全书的第一章就阐述了其对于语言本质的看法。

对于语言,我们太过熟悉,正因为如此,对它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容易。首先,萨丕尔将走路与说话进行比较,以此来说明“语言是一种非本能性的、获得的、‘文化的’功能”(《语言论》第4页)。在这里,突出强调了“文化的”功能,即将语言的本质属性放到人类社会的大环境中考虑,加强了言语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这也是萨丕尔作为人类学家与众不同的着眼点。作者认为更改一个人的生活的社会环境完全能够改变这个人的言语,他的言语的形成有赖于周围人们的言语,“正象不同民族之间,宗教、信仰、习俗、艺术都有差别一样”,在语言习得的过程中参杂了大量的人的因素,以及社会长期积淀下来的“习惯”。

为了论证语言的“非本能性”,作者又将语言中的象声词和感叹词抽出来进一步说明语言是“人脑的创作,想象力的发展”(第7页)。这个观点当然无可厚非,在论证过程中,作者将象声词定位在对于自然声音的“摹拟”上,象声词,顾名思义,我们很容易认识到它是对自然界固有声音的模仿;但是作者认为感叹词同样也是“自然声音的习俗的定型”(第5页),这就让我产生了一些困惑:如果说我们惯用的感叹词,例如:“啊”,“噢”,“哇”等是对自然的模仿,那么那么它们又是对自然界中哪些声音的模仿呐?不能否认感叹词的来源与其他语言成分一样来自于自然所启发的、人脑的创作,但既然肯定了其与自然声音的联系,我认为为了确保论证的严密,就应该加上相关的例证,使得结论更加的可信。

在说明了语言不是什么之后,作者为语言下了一个可用的定义:“语言是纯粹人为的,非本能的,凭借自觉地制造出来的符号系统来传达观念、情绪和欲望的方法”。这个定义概括了前人“语言是一种交际工具”和“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这两种观点,并把它们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从文中可以发现,萨丕尔并不否认心理—物理基础对于语言的必需性,但是,他认为,语言的研究决不是对于作为语言基础的生

理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而应当是讨论语言——“这个任意性符号系统的功能和形式”。

萨丕尔认为语言的本质在于“把习惯的、自觉发出的声音(或是声音的等价物)分派到各种

在这样的框架内,萨丕尔开始着手讨论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作者认为语言不但是交际的工具,而且也是思维的工具,没有语言,思维是不可能的。思维活动,尤其是抽象思维活动,必须借助于语言,不能离开语言而单独进行。乍一看这一观点十分接近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观念是不能离开语言而存在的”,但细究一下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一般而言,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使用并不总与概念有关,一个个单个概念的联合可能并不具有概念的意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语言就是这样一种为个别印象所占据的东西,在更高的水平面上,譬如焦点中只有抽象的概念和它们的关系的心理状态,它仍然和意识的内在内容平行。因此,从语言的观点发出,按照萨丕尔德说法,

思维的定义可以是:“言语的最高级的潜在的(或可能的)内容,要达到这内容,联串的言语中的各个成分必须具有最完满的概念价值”(第13页)。

作者将语言界定在符号的表现的最高、最概括的水平上的思维的外表,认为思维将语言的内容精炼的解释了之后,便能从语言中看出思维。因此语言决不是“贴在了完成了的思维上的标签”,作为一种结构来看,它的的内面是思维的模式。在这一层面上,萨丕尔区分了语言与思维。

对于语言与思维,作者还认为他们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语言的成长要充分依赖思维的发展,当原有的语言不足以表达人类的思维时,人们便借助想象等方法创造出更多的新的语言成分。另一方面,思维的运作是通过语言来完成的,或者说,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只有在思维过程中运用才有存在的意义,当人脑在进行想象或推理的时候,就已经默默念出了一连串的语言成分。萨丕尔用一个形象的比喻,道明了语言与思维的这种相互作用:“工具使产品成为可能,产品又改良了工具”(第15页)。

作者对于语言与思维的论述看似十分辨证,与马克思等唯物主义哲学家的观点没有多大差别,但是我们还是能在字里行间发现作

者对“语言决定思维”的片面强调,以及对“语言先于思维”的强烈暗示。萨丕尔说:“正象数学推理非借助一套适当的数学符号不能进行一样,没有语言,思维的产生和日常运用未必更能想象……作者本人颇以为许多人觉得能不用语言来思想,甚至推理,只是一种错觉”(第14页)。在第一章文末,作者甚至明确地表示相信语言甚至比物质文化的最低级发展还早,这无疑脱离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带上了作者鲜明的个人印记。

爱德华·萨丕尔关于“语言是什么”的论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类学家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也为我们在课程讲义之外,明晰语言的本质打开了一扇窗户。

布龙菲尔德语言论读书报告篇二

摘要: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对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形成、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其语法理论对中国语言研究,特别是对汉语语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布龙菲尔德 语言论 向心结构 离心结构

列昂纳德·布龙菲尔德是二十世纪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奠基人。他在美国语言学界的地位,有如索绪尔在欧洲语言学界的地位。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1887-1949),1887年4月1日出生于美国芝加哥。北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先导人物之一。19岁毕业于哈佛大学。嗣后转入威斯康星大学师从E·普罗科什攻读语言学,1909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博士学位。布龙菲尔德从研究日耳曼语系和印欧语系入手,继而研究了普通语言学和阿尔表琴语等语言。他曾在很多大学任教,最后执教于耶鲁大学,并任该校高级语言学教授。

他在语言学理论上发展了索绪尔的结构主义思想,又进一步具体化,并有所创新,于1933 年出版了他的 代表作《语言论》 。这部著作可说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奠基之作,对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形 成、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使得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成为世界结构主义语言学中发展最完备、影响最大的一个流派。为了与索绪尔的结构 主义相区别,有的又称美国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派为描写主义语言学派。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对中国语言学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他的很多分析语言的方法直到今天仍为我国的语言学家所采用,用来分析汉语及其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对我国语言学的研究及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语言论》全书共二十八章:可以分为上下两部分。 1-16 章属于共时语言学,后半部分 17—28 章属于历时语言学。第一章到第四章论述语言学的一般问题;第五章到第八章论述音位学;第九章至第十六章论述语法和词汇;第十七章至第二十八章论述比较法、方言地理学、语言演变、语义变化、借用等。我们的评价重点放在前十六章。

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和其他重要论著的主要意义在于提出了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研究语言的基本原则和描写语言结构的总框架。

(一)区分语言的共时系统和历史演变

在语言理论方面,布龙菲尔德受索绪尔影响,在基本观点上有许多一致的地方,这首先表现为区分语言的共时系统和历时演变,并把共时系统的语言看作一个符号系统。布龙菲尔德和索绪尔一样,为了确定语言学的真正研究对象,主张把言语和语言区分开来,认定语言学只管语言。他说:“对我来说,也像对索绪尔(参看他著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和萨丕尔(参看他著的《语言论》)一样,认为这一切,即索绪尔所谓的“言语”,处于我们语言科学的范围之外。……语言学只管语言,即索绪尔所谓的“语言”的那些对说某个社群的语言的所有的人都是共同的特征,如音位﹑语法﹑词汇,等等。它们都是抽象的,因为它们只是言语的话语中(复现)的部分特征。 ……语法和词汇的说明归根到底是抽象的。”

布龙菲尔德认为,要研究这样确定出来的语言,必须区分语

言的共时系统和历时演变。他在对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第二版的评论中说:“这个刚性系统,即“描写语言学”的对象,就是我们所说的“语言”。但是“言语活动”也包括了更多的东西,因为组成社群的人们并不是完全一致地按照这个系统说话的。”

实际的言语,不仅在系统所不确定的东西(例如每个音的确切的语音性质)上有变异,而且系统本身也可以有变异,因为不同的说话人往往会背离这个系统的几乎任何一个特征。这就出现了“历时语言学”;当“言语”的这些个人的和临时的特征在社群中变为普遍化和习惯时,它就构成语言系统中的一个变化–语音变化或类推变化,即我们在历史语法中所记载的那些变化。

布龙菲尔德主张首先把语言和言语区分开来,并把共时系统的语言看作语言学的真正研究对象。接着又把语言的共时系统和历时演变区分开来,并把共时系统的语言看作一个符号系统。这些基本理论后来贯彻到他的名著《语言论》中,成为布龙菲尔德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基础。

在《语言论》中,布龙菲尔德明确指出:“任何言语社群的语言在观察者看来总是一个繁复的信号系统,……一种语言在任何时刻呈现在我们面前的都是词汇和语法习惯的稳定结构”,但是,“每种语言时时刻刻都在经历着缓慢而不断地语言演变过程”。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布龙菲尔德在《语言论》中是明确区分语言的共时系统和历时演变的。

布龙菲尔德区分语言的共时系统和历时演变的这条基本原则,一直被美国描写语言学家所遵循。把语言共时系统的描写放在语言研究的首要地位,这些被认为是美国结构语言学的突出特点。

(二)排除对心理学的依赖

布龙菲尔德在1933年1月为《语言论》写的《美国出版序言》中指出:“??公设的方法节省了讨论,因为他把我们的叙述限定在了确定的术语中。特别是它使我们免除了心理学上的争议”。 上面引录的两段话表明,在语言研究中,布龙菲尔德力图排除对心理学的依赖。

但是,他在《语言论》第二章“语言的用途”中提出的一个有名的公式却使一些学者对他提出的“排除心理学”的基本原则深表怀疑。

布龙菲尔德提出的有名公式是:S→r?s→R ps:(刺激反映论)

其中,S:表示实际的刺激

R:表示实际的反应

r: 表示语言的替代性反应

s: 表示语言的替代性刺激

布龙菲尔德说:S和R都是“实际事项”,从某意义上说,是存在于语言之外的,r和s都是“言语事项”,是语言学家所关心的。为了说明这个公式,布龙菲尔德讲了一个小故事:杰克和琪儿(假定他们是兄妹关系或者夫妻关系)沿一条小路走着。琪儿饿了(“她的某些肌肉在收缩,有些液体,特别是胃液,分泌

出来”),而且看到一个苹果(“光波从红色的苹果那儿反射到她的眼睛里”),即s;于是,她“在喉咙和嘴巴里做一些动作,发出一点声音”,即r;杰克听到了,即s;接着,杰克爬上树去,为琪儿摘来苹果,即R。

疑问:很清楚,运用这种“刺激——反应”的理论来解释言语行为,是行为主义的。它跟华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相吻合,是从心理学来的,怎么还标榜“排除”对心理学的依赖呢? 关于这个问题,布龙菲尔德在为《语言论》写的《美国初版序言》中做了比较确切的说明。他承认,他1914年出版的《语言研究导论》是建立在冯特心理学体系上的,但申明,在1933年出版的《语言论》里,“我力求避免这样的依赖性,我只用阐明事实的方法,在少数几个论点上,讲述了目前两种主要心理学倾向在解说方面的差异。心灵主义学派是想用一种心灵方面的说法来作为语言事实的补充,……机械论者的主张是,在阐述这些事实时不要做这种辅助因素的假定,我之所以力求适应这种主张,不仅仅因为我相信机械论的观点是科学探讨的必要形式,而且还因为我认为以自己的立足点为基础的论述,比起另一种仰仗另一个人的或变化无常的各种论点来,是要更为扎扎实实,更为易于掌握的。”

他排除对心理学的依赖,其实际含义是反对传统心理学的“心灵主义”,强调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机械主义”,并认为,只有排除对“心灵”的依赖,才能建立起独立自主的语言科学,才可以保证研究取得的成果。

(三)提出语言的科学描写的标准

布龙菲尔德语言学读书报告篇三

姓名:XX 学号:XXXXXXXX 班级:20XX级 XXXX班

摘要:布龙菲尔德是美国著名的语言学家,他的著作《语言论》也是一部优秀作品,在语言学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集大成之作。《语言论》一书制定了语言结构的总框架,其中谈到了许多研究语言学的原则和方法,对我们研究语言学的产生、内在规律以及发展都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布龙菲尔德 结构主义语言学 语言与文字 语言用途

列昂纳德·布龙菲尔德是二十世纪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奠基人。他由日耳曼语系和印欧语系入手,继承并发展了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布龙菲尔德并没有止步于接受索绪尔的理论,他将语言学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创新,由此于1933年发表了他的著作《语言学》。(《语言学》一书是布龙菲尔德1914年《语言学研究入门》的修订本)

一、全书简析

布龙菲尔德的《语言学》共分二十八章,可以在内容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章至第十六章为共时语言学,第十七章至第二十八章为历时语言学。其中共时语言学中,第一章到第四章论述语言学的一般问题;第

五章到第八章论述音位学;第九章至第十六章论述语法和词汇。而历时语言学中则主要论述比较法、方言地理学、语言演变、语义变化、借用等。可以说,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一书内容几乎涉及了语言学的所有方面,构成了一个全面而具体的语言学体系,既使得读者更加明晰语言学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又具有开创性,对全世界语言学的发展都有巨大的帮助。比如:布龙菲尔德的语言学理论对中国的语言学发展就有很大影响,他的语言学分析方法现在仍有很多为中国语言学家所采用,用以分析方言以及少数民族语言。

语言是一门历史悠久的艺术,它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语言产生之初,只是简单语素的组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维方式、认识能力的提高,语言也日益丰富完善。语言的生命存在于人类社会对它的使用过程中。语言因人类认识事物和互相交流的需要而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完善。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漫长的历史画卷中留下了它发生、发展、变化或消亡的轨迹。

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的语言学系统研究内容主要从语音层、语义层和语法层三个层面分析,与我们所学的基本一样。但《语言论》中有许多布龙菲尔德的创新之处,比如:提出语言的科学描写的标准,排除对心理学的依赖,主张从“形式”入手,谨慎对待“意义”等。

由于我对语言学的理解及学习有限,目前水平尚浅,因此本报告中大体分析一下语音、语义和语法三个层面,之后主要分析《语言论》中第二章“语言的用途”,就这一章节谈一些个人观点以及语言学家的相关观点。

二、三个层面的分析

首先,在语音层上,布龙菲尔德先生首先给语音学和音系学下了定义。语音学是关于语音的发出、传递与接受的科学,也就是现代语音学的发音语音学、声学语音学和听觉语音学。音系学是具有限制、能区别意义的语音的科学,也就是关于音位的科学。事实上,语音学又可以分为生理音位学、物理音位学,此外还有实用语音学。音位是区别语言特征的最小单位,其主要的类型有噪音、乐音等。布龙菲尔德以英语为例,对各种类型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随后对音延、音长、重音、音高等概念作了分析,并且根据发音方式研究各种变异,把语音的结构分为主音位和次音位两类。布龙菲尔德还使用了“替换法”研究音位学,这也是创举性的做法。

其次,在语义层面,布龙菲尔德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对语言意义研究的看法。他认为,意义是“说话人发出语言形式时所处的情境和这个形式在听话人那儿的所引起的反应”,“语言学的描写工作在于对语言形式作出比较严格的分析,同时假定这些语言形式具有固定的和可以确定的意义。”与语言的形式相比,布龙菲尔德认为意义的研究有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难以界说的,所以语言研究应该立足于形式。布龙菲尔德对于主观性的“意义”提出质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并未在其理论中否定意义的重要性,“言语——话语,无论它本身多么微不足道,只要它有一个意义,它就是重要的,因为意义包含着言语——话语所联系的重要东西,即实际活动。”他也认为,完全否认语义研究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证明,布龙菲尔德在他的《语言论》中是中国没有抛开对于

意义的研究,相反还多次提到“语言研究必须包括意义的考虑和运用”。

最后,在语法方面,他从语法的角度提出了研究语言的方法,从句型上,布龙菲尔德通过语调变化特征和选择特征来区分不同的句子类型。他把语言分为两大句子类型,完整句和小型句,并作具体分析;从句法上,他依照传统的方式,把语法分为句法和词法两部分,先讲句法,他认为短语和句子都属句法部分,“一个语言的自由形式(词和短语)在较大的自由形式(短语)里出现,是按变调、变音、选择和语序这些语法单位来安排的。任何有意义的、重复出现的这些成套的语法单位就是句法结构。”可见布龙菲尔德基本上还是从语音的角度分析语法的。他在分析短语时,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并且运用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方法,把合成短语分成具体的类别,他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由形式结合成一个短语称为合成短语。关于语法形式的配对方式,布龙菲尔德也把它分成了四种,即词序、变调、变音、形式的选择。

三、浅析第二章“语言的用途”

在《语言论》第二章中,布龙菲尔德认为“在语言研究中,最困难的一步就是第一步”也就是确定语言研究对象,而语言的研究对象不是文字,“文字并不是语言,而只是利用看得见的符号来记录语言的一种方法。”“优美的或‘正确的’言语的区分,是一定社会条件的副产品”,“语言学家的任务,有一部分就是查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说话的人们赞许或非难某个形式,而且对于每一个具体形式都要查明为什么会有人赞许和

非难。”他认为语言就是声音和意义的结合“在人类的语言里,不同的声音具有不同的意义。研究一定的声音和一定意义如何配合,就是研究语言”认为语言学只管语言,语言是言语的话语中的部分特征。言语是具体的,语言是抽象的。

我们所学的北京大学出版的《语言学纲要》一书中,有关语言的用途,名之为“语言的功能”,大体意义相同,内容虽非一致,但主要都是从语言的信息传递功能、人际互动功能和思维功能三个方面来说的。不同的是,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阐述的更加具体,举例更加详尽,当然,所涉及的专业名词及抽象概念也更多更复杂。很显然,《语言论》更适合专业语言研究者研究,与针对以大学生为主的受众编制的《语言学纲要》有很大不同。

比如,《语言论》一书第二章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假设杰克和琪儿正沿着一条小路走去。琪儿饿了,她看到树上有个苹果。于是,她用她的喉咙、舌头和嘴唇发出一个声音。杰克接着跳过篱笆,爬上树,摘下苹果,把它带到琪儿那里,放在她的手里。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

布龙菲尔德将此例子分为三部分,即:A言语行为以前的实际行为,B言语,C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行为。然后开始了详尽的分析,从说话人的刺激和听话人的反应,分析到二人关系,并以S和R代表刺激和反应,说明“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到刺激(S)时让另一个人去做出反应(R),并在接下来分析出“劳动分工以及人类社会按分工原则进行活动,都依靠语言”等许多语言学内容。在这个例子中,布龙菲尔德还提到了声波

语言哲学篇四

前面四章谈语言哲学的背景、简要介绍语言哲学一些基本论题,中间九章介绍从索绪尔到乔姆斯基20世纪重要语言哲学家。14章简要介绍以往哲学家对专名问题的看法,探讨指陈/意义问题,15章简要介绍语言哲学发展后期几位哲学家对隐喻的看法,探讨字面/隐含问题。16章整体上探讨语言和现实的关系,概述我(陈嘉映)对语言哲学的见解。

本书偏重19世纪末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哲学家。原因是这一时期语言哲学最有影响,且以后的语言理论均以此形成。本书所作的是了解语言哲学的知识的辅导性材料。(书中作者采取的是复述形式,学多原文出处作者声明不作详细说明,引用需区分作者个人观点还是原著者思想,最好是查阅到原文献进行阅读。)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语言哲学题解

语言是所有人都有,且只有人类才有。太初有言(逻各斯)。

语言和心灵、精神密切相关。洪堡“语言是世界观”“语言是一个民族人民的精神,一个民族人民的精神就是其语言”。培根“人们以心智指挥语言,但经常有这样的情况:语言控制着人们的心智。”先秦诸子,“白马非马”之辩,墨学逻辑对语言本性思考。孔子的名和言,言辞达意。后世儒学语言通道的途径。老庄对名实在、有言无言的思考。

语言是一种心灵活动,是一种社会现象。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系统(施指系统)是纯形式,无实质用途,这个施指系统的力量乃至存在都依赖其本身的系统。语言的系统性来自其分节的清晰性。语词的“功能”在句子关系中。

“语言哲学”广泛上用法指20世纪以语言为主要课题的哲学研究,狭窄指分析哲学传统中语言哲学。 20世纪西方哲学传统分类:1、分析哲学,主要代表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奥斯汀等人。2、现象学-解释学,代表人物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梅格-庞蒂、德里达。3、实用主义,皮尔士、威廉·詹姆士、约翰·杜威。一般认为实用主义与分析哲学接近。皮尔士被视为分析哲学-现代语言哲学开创人之一。本书只说分析哲学和现象学-解释学两个传统,外延上“语言哲学”特指分析哲学传统的语言哲学。

内涵上“语言哲学”。塞尔区分philosophy of language 和linguistic philosophy,前者研究语言的普遍性质,如指陈、意义、真假,关心普遍哲学问题,后者研究特定语言中特定语词的用法。万德勒区分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linguistic philosophy和philosophy of language。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语言学哲学学科对意义、同义词、句法等语言学共相进行哲学思考,对语言学理论的逻辑地位和验证方式研究。这一学科与物理学哲学、心理学哲学并列。linguistic philosophy包括基于自然语言或人工语言的结构和功能的任一种概念研究。如亚氏关于存在的思考、罗素的特称描述语理论。philosophy of language是对语言哲学原初领域剩余部分的研究,包括语言的本质,语言与现实关系和少有哲学性质论著。如沃尔夫《语言、思想和现实》、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陈认为对哲学理解为对重要概念的考察。概念分属不同领域,有语言哲学、历史哲学等,其中语言与概念关系最为密切,经常不能区分概念和语词,于是一切概念考察就是语词考察,语言哲学等于是哲学本身。这个意义上,维特根斯坦是第一个“语言哲学家”。“一切哲学都是‘对语言的批判’”。陈的结论是,语词是概念的最高形态,但概念考察不限于考察其最高形态,因此,不宜把哲学等同语言哲学,而应把语言哲学视作与科学哲学并列的一个格外重要的哲学分支。

第二节 古希腊哲学对语言问题的思考(p5-9)

赫拉克利特。从各个角度阐述logos,logos大致有言谈、思考、所思、所谈、所写,公理,理性,论证、尺度诸义。一般音译为“逻各斯”。赫拉克利特提出,“逻各斯是公共的”,是“必须遵从的共有的东西。”他把逻各斯比作清醒人的理智、法律。

高尔吉亚主张存在无法被认知,更无法被言说。语言与物体不同,我们用感知语言的途径不同于感知物体的途径。语言和感觉异质,语言和存在更相异,用语言传达存在自然不能成功,而且即便可用感觉传达,但各个人感觉均不同。可视作私有语言讨论先声,高尔吉亚还提出语言由外界事物的刺激而产生。

柏拉图《克拉底鲁篇》。对话中,赫摩根尼主张语词约定俗成,同样东西不用民族有不同名称。克拉底鲁则认为语词用法根据自然,有对错之分。苏格拉底借赫摩根尼为托,他持自然说反对约定说。原因1、我们不能把“人”叫作“马”,也不能把“马”叫作“人”。2、命题由语词构成,命题有对错语词亦有对错。苏格拉底进一步用工具来说明语词,语词的选择如工具制造者选择何种材料创制工具,“质料可以不同,形式却是一样。”苏格拉底隐示,他说的是理想的词语,正确的词语显示出被命名事物的不变本质。苏格拉底引入模仿说,认为语词用字母组合来模仿事物的本质,每个字母本身就有某种特征,如o模仿圆。对话的后半部分,苏格拉底用语词比作肖像,表示一幅肖像可能不够真实,但不完全走样。克拉底鲁反驳,肖像可能不大像原型,但是仍然可辨认的肖像,但一个语词减去一个字母,可能就另一个词或不是词了。(这里苏格拉底的词语图像说与后世维特根斯坦的图像论接近)不真实的话语是错误还是没有意义?成为语言哲学的争论点之一,苏格拉底没有给出答案。对话的进展,苏氏转而列举有利于约定说的事例,逐步调整语词模仿本质主张,结论是:如果语词能够完全模仿事物的本性,我们就得到完善的语言,然而实际语言却总是由约定来加以补充。

错误还是无意义,在希腊时期表述是:真的就是存在的,那么,错误的就是不存在吗?《泰阿泰德篇》从认识论角度探讨这问题。柏拉图对事物的认识是逻各斯为首要,对事物的直接认识凭知觉,通过逻各斯成为思想,就此而言,思维和语言是同一。但悖论是思维怎么会与逻各斯出错了?苏格拉底告诉泰阿泰德,构成人和万物最基本元素无理可解,不能述说这些元素,因为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方式述说都会增加了一些什么,破坏元素的简单性,所以我们只能以无规定性直接为它们命名,而别无其他。而元素组成的东西是复杂的,可以述说,由名称的组合来表达。

亚里士多德是系统探讨语言的第一人。《解释篇》亚氏定义了名词、动词,然后解释否定、肯定、命题等含义。接着表明对语言的看法:口语是内心经验的符号,文字是口语的符号。语词由约定产生,名词与时间无关的意义,动词具有意义且与时间有关。(西方语言,动词带有时态,译为时间词)名词与动词结合形成句子。各民族的口语与文字不同,但人类的内心经验相同,所以这种内心经验表现的对象也是相同。词汇本身无对错,词汇组成的句子有对错。句子或心中的思想,在祈祷时无所谓对错,但对存在作出肯定或否定判断时,就有对错之分,这就是命题。亚氏在《解释篇》中研究的是命题,属于修辞学和诗学的研究。命题有:肯定/否定,简单/复合,单称/全称,可能性命题/必然性命题。《范畴篇》对语词分类,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处所、时间、姿态、动作、承受等。《形而上学》对基本哲学概念分析,《诗学》、《修辞学》对“非命题形式的”语言的讲解,其中一则,赫拉克利特的信徒克拉底鲁坚持万物不断流动,因此无法给事物命名,乃至他不肯开口说话,只用手指来指出。

第三节 罗马、中世纪哲学对语言问题的思考(p10-)

中世纪重视语言与当时热衷《圣经》诠释有关,《旧约》里有一个关于语言著名故事巴别塔。

中世纪初奥古斯丁。他把《约翰福音》开篇一句理解为“太初有言”,提出言语创生万有的认识。奥古斯丁区别声音与意义,声音因人而异随时而异,意义却是同一。“幸福”有不同语言表达,但幸福本身是各种语言共同追求的。奥氏认为意义同一性可用记忆来解释。奥氏有时把意义称为内在的语词,内在语词无须声音存在,外在的语词依赖内在语词预先存在而存在。在内在语词到外在语词的表达,发生了变化,思维最终在表达中成为清楚的东西。在上帝那里,内外语词无先后之分。后来,托马斯·阿奎那继承这一点,将内在语词规定为上帝的语词,外在语词是一种受创物。人们最初是通过人们的表情、眼神、肢体动作和声调口气来展示心灵种种感受,从而学会这些语词。

中世纪学者对语法学研究。唯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名词分为两类:专名(苏格拉底)和通名(人)。唯实论者认为专名与通名均指称实在对象,唯名论者阿伯拉尔认为个别高于一般,专名“苏格拉底”所指是唯一,通名“人”却没有明确对象。“人”的意义在于代表一个类的记号,而不在于有所指。另一个唯名论者奥康姆也类似观点,他区分实体语词(桌子)和形式语词(“有些”、“如果?那么?”等逻辑常项)。20世纪语言哲学大部分持唯名论。

中世纪的语言哲学问题。句子在先还是词在先?多数认为词在先,因句子由词构成。

第四节 近代哲学对语言问题的思考

近代哲学中,对分析哲学传统的语言哲学家影响较大的是洛克、莱布尼茨、贝克莱、休谟、康德、密尔等人。 洛克。认为词指示的是观念,不是事物。通名指示类的观念,类的观念由类的属性合成。马的四足、有毛、食草等多种属性合起来就是“马”的意义,也是识别马的标准。

莱布尼茨。反对洛克,认为语词不是观念,因每个人观念不尽相同。倾向把语词作为语言共同体共享的符号。强调自然语言依赖知觉,但知觉有模糊、歧义缺陷,自然语言不是最佳描述客观物的工具,人们发明的语词渗入人们自己的偏好,为此需建立符号体系。

贝克莱。另一角度反对洛克,认为名称不直接指称任何对应于实体的观念,而是指称对应于现象的特殊观念。最终否定了“物质实体”的概念。

密尔。名称对应于对象。通名既有意义又有指陈,也可说既有内涵又有外延。内涵代表对象根本属性,外延是名称所使用对象的结合。内涵决定外延,eg“人”的内涵是两足无羽的理性动物,凡符合这一定义的所有对象是人。内涵视作通名所指的类对象,识别类的标准,且说出对象的属性。专名没有意义的标记,只有外延无内涵。密尔把“如果”、“和”之类的词称作“语法词”甚至“句子的句法成分”。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综合命题和分析命题的区分。

第五节 语言转向

阿佩尔说法。西方哲学发展:古代本体论确定“什么东西存在”,近代认识论确定哪些东西能够被认识,进步是不再独断什么东西存在,而是通过人类怎样认识世界来确定什么东西存在。20世纪语言论阶段,则是何种“意义”上能够认识存在,“意义”的首要载体就是语言。哲学归根到底是对语言的思考。

20世纪语言转向的具体缘由,说法不一。常提到的有几条:

1、新逻辑的发现。

2、对古典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厌倦。罗素等人认为对命题意义的研究将代替对认识能力的研究,哲学不纠缠不清楚问题,凡是可以表达的就可以表达清楚,不能回答的问题不是哲学问题。1、2两点是新逻辑拥护者,用新的逻辑手段进行语言分析。

3、反对哲学中的心理主义。弗雷格、胡塞尔反对心理主义,心理活动解释难免会主观,语言-命题的意义可

进行客观研究。

4、语言科学的建立和进步。

阿尔斯顿《语言哲学》提到:“传统上人们觉得,概念分析的工作无论怎么重要,毕竟是一项初步的工作,哲学家的终极任务是获取对世界的基本结构的充分理解、获取关于人类活动和社会组织的一套充分的标准。”但在现时代,人们觉得概念分析师和哲学家做,概念总是牵涉到语言。陈认为这是解释“语言转向”的最重要角度。亚氏把哲学定义为求真科学,哲学=科学事业,如今科技迅猛发展,求真由科学完成,思辨的哲学被科学驱逐。现在剩下两方面适合思辨,一是伦理生活、艺术生活等实证方式没有那么强的领域。二是沟通科学理解和自然理解,使技术概念获得非技术性的理解。求真活动和概念思辨分离,概念思辨本就在语言分析层面上进行,因此,当概念思辨明确成为哲学主要工作,语言转向也自然发生。

第六节 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

一般认为,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是:一、语言和世界的关系;二、语言或语词的意义问题。Eg一句话是真还是假,我们需察看实际情况(语言和世界的关系),还需懂得这句话的意思(语句的意义问题)。

意义问题在先。首先懂得这句话,才知道要去察看什么,从而辨别话的真假。

是否为真的问题在先。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知道它在何种情况下为真,这样是否为真的问题在先。 句子真假问题。1看场合.美国现任总统是尼克松。(1972为T,1992为F)2无关世界。Eg2×2=4. 3要看世界世纪发生的事情。老子是孔子的老师。 这些问题是逻辑句子与经验句子。逻辑句子,只要前提为真,推理有效,就可达到真结论。经验句子为真在于符合事实。

深大读书笔记要求篇五

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教学实践环节((读书笔记和假期见闻)作业说明

发表日期:2012年9月2日 15:1 共浏览5432 次

一、 教学实践环节学分分配说明

根据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教学实践环节为本科学生必修课程,总计7学分,相关学分分解到学生在校学习的前七个学期内,即从本科一年级开始,每位学生每学期必须修读实践环节相关学分,此学分实现形式为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实作形式。此外,学生在完成实作环节之余,必须在每学年上交三篇“读书笔记”及一篇“假期见闻”作业(每篇字数为1500至3000字)。

未完成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或未上交相关作业的,不能取得相关学分,且不能按期毕业。

二、阅读书目范围及写作要求 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在任课教师指导下,从以下范围选择自己喜爱的书籍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

1、国家教育部高教司推荐的“大学生100部阅读书目”; 2、管理学院推荐的“管理类专业好书文库”; 3、任课教师推荐的相关专业参考书籍。

上述第1、2项为必读书目,第3项为选读书目,如任课教师未推荐相关书籍,学生可自行选择其它书籍阅读及撰写读书笔记。由该三项书目读书笔记构成完整读书笔记作业。

假期见闻为学生根据个人暑假、寒假期间相关经历(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旅游经历等)撰写而成的心得、感想,文章形式不限(

三、作业规范及上交程序 1、“读书笔记”、“假期见闻”文章基本格式参照深圳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标准格式; 2、原则上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国庆假期前后)上交作业,学生个人登录学院实践环节作业系统提交电子文档;

3、电子文档命名规范范例:

例如:2009040001张三读书笔记1;2009040001张三读书笔记2;2009040001张三读书笔记3;2009040001张三假期见闻 注:1为“大学生100部阅读书目”;2为“管理类专业好书文库”;3为自行选读书目;4为假期见闻。

四、组织领导机构

1、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各系负责教学实践环节的系主任组成“本科学生教学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2、学院教务办公室对相关作业进行业务指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作业收发及组织批改、评分等工作;

3、作业管理系统由学院学工办统筹管理,学院教学实验室开发维护。

备注:

1、实践环节作业相关问题由辅导员及教务秘书负责解释;

2、作业系统提交相关问题由教学实验室负责解决。

3、学生如遇相关问题可统一发送电子邮件到cms@szu.edu.cn反映。

附件:

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

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古人早就说过,书籍之多,浩如烟海。我们沉静在书的海洋中,收获着丰富的知识。每读一本好书,就是对人生的一次感悟。在此,我推荐一本书:《平凡的世界》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每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界的更变,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事情,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穷苦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界更变的戏剧。是悲剧?是喜剧?也许都有一点,书中没有华丽的藻饰,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时候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他有坚韧的毅力,强大的精神力量,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在痛苦和磨砺中,他形成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对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他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几本书的人,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他写给他妹妹的信中充分体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他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身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要从我们的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被判农民的狭义性,追求更高的意义…….

平凡的世界中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个平凡的世界,读完了这本书,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不在为平凡的出身感到羞耻,而会为了人生的不平凡而奋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4

从3月到5月,短暂又漫长的3个月内,我把《平凡的世界》读完了。老公老是让我读,说读了之后就能理解他。唉,我真是硬着头皮读这本巨著。由我自己读,也有Kindle给我读。

读着读着,我觉得真的有个叫孙少平,真的有个孙少安,故事完了,我还在想着他们怎么样了。少安是不是和惠英嫂还在那个大牙弯煤矿,少安的砖厂怎么样了。

读了《平凡的世界》才更能体会中国式的苦难,什么是真正的生活。人应该怎么面对苦难。也知道如何地去体会苦难中的人。更加了解农民,工人尤其是煤矿工人的心境。这样的苦难塑造我们,是我们更加热爱生活,而不是无聊的度过。

我生长在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爸爸是曾经是煤矿工人,听说他下井有20年的时间。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很少跟我提煤矿的事情,井下的情形。我也很少去想这样的事情。爸爸是很苦的。爷爷在他10几岁就去世了,奶奶拉扯着5个孩子,家庭的窘境常常让爸爸抬不起头来。他插队回来后,就被分配到了龙凤矿去采煤,那时候爸爸常常倒班,真的就像书里面的`少安的生活一样。他人又瘦又高没什么力气,灰心绝望中的他,只是简单的希望自己的下一代不要承受这些苦难。所以爸爸从来不开口跟我讲他的痛苦,黑暗的处境。

他也对我非常的宠爱,想要什么,他都给我。因为他知道缺衣少食的滋味。也许这样,才使我越来越不懂事。身上完全看不出是煤矿工人的后代。常常骄纵自己,予取予求。真的惭愧。

我喜欢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生活,认识自己。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5

在为期两个月的暑假里,我读完了《平凡的世界》。当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已经被它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具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应该感到生活是美好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6

在路遥的笔下,在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敢于奋进,勇于进取的年轻人,他们是平凡的世界里的一点不平凡,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声音。

孙少平是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高中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学习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乡下人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相比较,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想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很多。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也能拿捏得当。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在友情上,少平有一个最好的朋友——金波,他们都深深地了解对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在爱情上,孙少平和田晓霞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感动了无数人。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而不是外在的虚华或贫穷,无论怎样都不能丢掉人最宝贵的品格,要坚持原来的那份美好,即使出淤泥,也要不染。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7

这考试后的这几天,我把《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也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有许多人令我铭记在心,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有许多事情值得我们借鉴。

孙少安那种为了家人可以放弃一切的。他为了不连累自己心爱的润叶,在润叶给他表达自己的爱意后选择逃避。为了让家里少些负担,就娶了不要彩礼钱的与二妈一族的秀莲。两人从此相爱了﹔孙少平可以因为自己善良的本性去原谅那个伤害过自己的郝红梅。在侯玉英的爸爸在门市部抓住了偷了手绢的郝红梅后,非常理智的放了郝红梅,还让知道此事的所有人都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尽管郝红梅曾经欺骗过自己的感情﹔兰香是这个家里最小的孩子,但她却非常懂事。在家里其他人正在为姐夫的事焦急时,她独自一人默默地去喂猪,拾柴禾。

对比在黄土高原艰难地生活着的人民群众,我们还有理由叫苦吗?他们有的甚至连饭都吃不饱,有时遇到旱灾会没有粮食等等一些困难,都使我们为此感到愧疚、难过、悲痛。

读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自立自强、乐于助人、积极向上、敢于面对、善于原谅他人等一些精神品质。我会在生活中努力做到这些的,让我们一起加油!

读书不仅带给我们知识,还带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培根说过:“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让我们一起读好书,行好事,做好人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8

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生活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而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读完《平凡的世界》内心百感交集,可当要落笔写读后感时却感觉无从下笔。担心自己拙劣的文字解读不了这么优秀的书。我认为劳动者是幸福的不管是脑力还是体力他们都是依靠着自己过日子。人,无论站在什么位置,无论贫困,只要有一颗时刻保持热血的心只要热爱生活,生活永远是待他平等的。

路遥先生用他深厚的基础,穿插的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主观也不失客观的书写了在那个时代和生活在那个时代中的小人物所闪烁的一种光芒。这本书中最使我震撼的无疑是孙家的两兄弟和他们所爱着的恋人,在农村与城市激烈碰撞的美德。

少安与少平从小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下,命运却截然不同。少安从13岁就开始了看起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却在大哥的帮助下上完了高中而就是因为高中,少平的人生与世界观彻底的改变了。他追求的似乎是一种理想而不是怎样度日为吃喝烦恼。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自己所相信的美好的梦想。

少安是一种比较早熟的性格,可能是因为他是大哥的关系吧自己是老大就总觉得身上担着保护弟弟妹妹的责任感。虽然在爱情上退缩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反而我觉得这倒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虽然有些人感情不分高低贵贱但是我们想象一下润叶她能想秀莲一样帮助少安做那种脏活累活嘛?磨的双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她能做到嘛?这样的婚姻最终也应该会撑不住吧。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自然而然的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会被夺走的期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和今生的骄傲。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9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它让我感受到了不同阶级的人会有不同的命运。也让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上事实的残酷,这个世界很平凡,他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并不是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年代都会有着像我们这样的生活。也让我有了珍惜自己的生活的想法。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生活在与他们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地方,我会和他们有一样的心态,或者会做出和他们一样的事情吗?若是再遭遇和他们一样的事情之后,我是否还是能冷静的面对。这些事情都发生在文革之后。孙少平虽然没有地位,也很贫穷,但是他书中的性格是自尊自爱的。后来他虽然高考落榜,但是他并没有气馁,没有从此一阕不振,与很多同学在一次考试失利之后就对自己学习失去信心不同。看到了他的所作所为之后,我一直在想,再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下,我为什么不能比他做得更好。更何况我遇到的困难也没有他遇到了困难大。

其他的一生坎坎坷坷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没有与我们一样好的父母,他也没有与我们一样好的学习环境。他只有一份自尊自爱的心,和那不言放弃的精神。可就是这小小的精神和这自尊自爱,使他有了不一样的成就,和活下去的动力。虽然他们有一个好的结局,但是他仍然乐观的坚持下去了。

一本书告诉了我很多很多道理,其中最为经典的就是一定要有一颗坚持的心。遇到任何事情我们不能轻言放弃。而是需要勇敢的去面对克服困难。要有自己的想法与自己的那一份冲劲。我们没有和他一样坎坷的生活,也没有他遇到那么多困难。但是她有着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那就是坚持坚韧不拔的精神。

遇到事情不要放弃,坦然的去面对,古人云: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不也正告诉着我们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0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

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非常敬佩和崇拜作家路遥,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他留下的著作永远在人世间流芳千古,《平凡的世界》永远是矛盾文学奖作品上一颗璀璨的瑰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1

作家路遥的作品总是打动人心,因为他的文笔纯朴无华,总是可以到达人性最柔软的地方。

最近读了他写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另一面,不一样的中国。

孙少平、孙少安,两位质朴的农民家庭出生的孩子,通过自己的不断奋斗,到达了成功的彼岸。

我终于明白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与价值。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上,如果一个人怨天尤人,遇到困难就叫苦不迭,那么,这个人的未来是显而易见的。只有我们努力的学习,努力地工作,向前方展望而不是回忆过去的辉煌,我们的世界即使再平凡,也是十分充实的,也是十分快乐的。有些人可能会埋怨父母:为什么你们不是高官,为什么你们不是亿万富翁,为什么我穿的衣服不是Prada,为什么连小朋友都比我有钱,为什么你们没有文化让我的基因这么不好……当你抱怨这些的时候,请你看看自己的世界:当别人都在努力学习时,你在干什么?可能有人看到了前几天网上很火的一组漫画,其主旨是:知识没法改变你的命运,只能改变你的思想!但你也不想想,你的家庭条件够你吃年?现在不好好学习,不改变命运,哪来的工作,哪来的财富?所以说到底,我们就是平凡人,或者说我们的父母就是平凡人,所以我们就活在平凡的世界里。但如何改变平凡?学习!

很多人也会羡慕那些游戏主播,通过在各大游戏平台发布自己打的游戏视频一个月就可以赚一两万。呵呵,你有打游戏的时间吗?你有打游戏的经验吗?好的,假定你有这些条件,那你去吧,为什么不?

是因为我们的世界就是以学习为目标。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世界,所以,不论我们的父母多么贫穷,我们还是应该好好学习,让自己的世界特殊起来,才对得起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啊!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2

已经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看的这本书,只记得开始并不是因为真的想读而是一种虚荣心作祟。故事中人物繁多,直到最后,有些人我还没理清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是主角是非常鲜明的,这让我想起了“权力的游戏”,都是围绕一个家族的起起落落去表达平凡的生活。主角对于我来说既亲切又陌生,亲切的是他们早年的贫困和质朴善良的心性仿佛也在照射着我的生活,陌生的是因为他们是一群远在他乡的陌生人。读到最后,我感觉,作者或许是想表达知识改变命运的信息,可能我这只是看到了它一小方面的内涵…别人吹捧这部小说时总说它反映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真实生活状态,而我也认识到故事同时还反映了在艰难万分的现实中这一家人是如何保持坚韧不拔。

但对我来说,我的侧重点是主角孙少平通过知识,书籍得到了丰富的精神财富,具备了强大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使得他格外与众不同,也使他对世间万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能够做到耳清目明。而我一直认为这也是我一直所追求的境界。正因如此,这部书才有了让我读下去的欲望,让我越来越喜欢这位男主角。无疑孙少平的命运很悲惨,理想和现实形成鲜明的对比,尽管努力适应现实,命运却一再打击他。对啊,在极其严峻的现实里仍然保持理想的高度是多么天马行空。但值得庆幸的是他的精神力量已足够强大,纵然遭受种种不幸和困难,他都坚持住了。故事尾处,孙少安的事业取得了成功,得到了很多物质财富,相比弟弟孙少平,让人觉得他很成功。但是最后秀莲的绝症却反映了他不是真正的富有,真正富有的是早已失去心爱之人的孙少平。

唉!无论怎样,生活的磨难是那么残酷,理想和现实都极大丰富的状态可能是永远不会存在的……而无论怎样选择,无疑都会使人痛苦和空虚。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3

其实我看书并不是很感兴趣,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课外书肯定不会超过10本,可是《平凡的世界》一直听同学们说好看好看,我也就是无聊地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就问同桌借来了《平凡的世界》来看看。

真是不得了,一看《平凡的世界》就被书中的几位主人翁所发生的一切所吸引住,都是熬夜到凌晨一两点把它看完。在书中看到的人物都是平凡的,但是他们对命运的不低头的精神让人由衷地佩服,看完之后心中一直不能平静,恨当时的社会不能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

其中孙少安的人生让人心疼,他的精神让人佩服。孙少安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在村上属于穷得响叮当的,明明与田润叶相互爱慕,却因为当时两人的身份地位的悬殊,硬生生地被润叶的父亲门当户对的观念给拆散了,然而两人后面都分别结婚了。孙少安跟其他人不一样,不会只想着自己的那一亩三分田地,孙少安他不认命,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全家的命运。虽然他读的书不多,但是他知道读书可以改变命运,一直想做家里面的顶梁柱,负责弟弟和妹妹的学费。孙少安后来自己在创业,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带领生产队的发财致富,眼看日子一天天好过,可能是老天觉得对这些平凡人的打击还不够吧,孙少安的老婆秀莲却得了癌症,全家人都拉着秀莲从医院往家赶回去过年。

人在社会的大背景下真的是很渺小、平凡的,好似是大漠里的一粒沙尘,是那么的微不足到,但是沙漠却不能缺少这一粒粒、一颗颗的沙尘。就像是人不能缺少那种中流砥柱的精神一样。只要我们的人生,像孙少安那样努力奋斗,不懈努力,我们的人生也可以是不平凡的人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4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呕心沥血之作。作品完成后,作者有一段时间甚至不能从书中回到现实世界来,连过马路也要弟弟搀扶,不久之后就去世了。但他的作品却在国内产生了巨大的轰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请到了著名的播音艺术家李野默先生连播了《平凡的世界》,在许多城市,还出现了排队购买这部作品的现象,一时洛阳纸贵。路遥去世后,人们为路遥也举行了各种悼念活动,全国发来的唁函唁电像雪片一样,有一尺多厚,陕西电视台还拍了路遥的专题片。

路遥和《平凡的世界》之所以能产生巨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他的作品贯注了昂扬的奋斗精神和人生哲理。“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好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和的对待欢乐和幸福”;“活在人世间,最为珍视的应该是什么?金钱?权力?荣誉?是的,有这些东西也并不坏。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温暖的人情更为珍贵――你感受到的生活的真正美好,莫过于这一点了”。回味着这些至理名言,我们不禁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平凡的世界》告诉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人生真谛,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人,无论多么贫寒,无论在地位如何,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只要是热爱生活,上苍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做生活的主人。”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5

我不是个很爱读名著的人,在这个快速阅读的年代,没有精力去探讨乏味情节下折射的社会现象亦或是某种深刻的道理。我是一个喜欢找茬的人,人们的赞不绝口让我嗤之以鼻,我总是在想单调的文字能有多大的魅力,能使如此多的人拜倒。在不屑的想法下和态度下,我是拾起了这本书,而事实上,我也为自己这种在错误的想法做出的举动暗暗庆幸。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般,真的只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农民,平凡的生活,平凡的爱情。我已经忘了连续几天像这样在图书馆中一坐一下午,第一次,感受到了文人骚客废寝忘食读书的举动。不得不说它的确是一部令人疯狂的作品。

无疑,爱情,亲情,友情,是小说的三大主题元素,为轰轰烈烈的爱情所感动,为质朴的亲情所感动,为朴素深沉的友情所感动。谈起该书就不得不说说“三大家族”——田家,孙家,金家了。

作为艰苦奋斗,忍受磨难的代表之一,孙少平在高中的平凡生活拉开了帷幕。相同的家境让他与郝红梅接触,亦是相同的爱好将这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携着青春的萌动,少平第一次打开了感情世界的扉门。然而,现实的生活却不允许感情萌芽的成长,不是每个都可以坦然面对贫穷,原因并不是自卑,而是自尊,是的,没有人知道自尊的力量有多强大,它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即便少平再表示友好,即使好友暗地进行恐吓,报复,少平的第一份尚未展开的感情依旧毫不留情的离他而去了。这不能怪任何人,在现今物质横流的社会也不乏拜金女,何况那些已被穷苦折磨了世世代代的可怜的人们呢…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6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已交得好运,但是,命运无常,没有人可以控制自己的人生,因此我们可以做的只有把握当下。

在《平凡的世界中》我亲眼目睹了命运的跌宕起伏,有些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没有丝毫征兆,正如书中所说:“没有永恒的幸福,也没有永恒的悲痛。”的确,任何幸福与悲痛都只会持续一段时间,就像一朵花会绽放也会凋零,周而复始。但是没有人知道它会何时凋谢,也许它刚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可转眼间的一场夜风将它吹的支离破碎,早晨再来看时,只剩下几片花瓣孤独的摇曳。生活中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要想使明天不留遗憾,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握今天。

如今我们提倡做长远计划,反对急功近利,这固然是正确的,但是在做长远计划的同时一定不能忽视当前的现状,今天比明天更重要,只有能很好的把握今天的人,才能更好的利用明天。我们在为未来做准备的同时也要关注今天的发展。

在当今这个信息发达,资源共享的时代,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对象,而任何一个成功的人都有可能一落千丈。李嘉诚说过:“如果一切有机会从头再来,我的命运会如何不同?人生充满着很多‘如果’,转折点比比皆是,往往不由我们控制。因为命运还没有给我另类的选择,我成就今日的我。”我们不应该为失去的机会悲痛惋惜,也不应该盲目等待未来的机遇,而应将目光着眼于当下,努力发现,创造机遇,虽然“转折点比比皆是”,但是能把握住“转折点”的人却少之有少。

命运无常,把握当下。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成天担忧未来,今天你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明天的好坏,只有抓住今天的人,才会变得更加优秀。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7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时,我认为这只不过是关于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人们的琐事。但当我放下这本书时,我的心被前所未有的震撼了。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宏大而史诗般的人物小说,它讲述了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孙少安、孙少平等年轻人放弃平凡成为农民,走上自己的道路。书中还讲述了孙少安和田润业、孙少平和田小霞两个人的爱情悲剧。

稍暗和孙少平两个年轻人继续离开他们的家人为农民,农民几代人放弃的时候,在这个时代的巨大变化,他们抓住每一个机会,终于走出了他的路。稍暗砖厂在老家开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为自己为他人。孙少平最初打黄原小工,后来与田晓霞的帮助下,孙少平桐城大亚湾做煤矿工人,虽然写的很辛苦,但她不仅拥有巨大的工资,有一个国王掌握了关注。成功步步走出斗争的两个兄弟,他们不甘于平凡,追求理想,对生活的这种态度极大地鼓舞了我,让我学会了斗争。

孙少安与田润叶的爱情生活悲剧,是由于人祸造成的。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家境,加之家中的父母非常不同意,注定我们无法结合在一起,而孙少安的固执、麻木则加剧了他们发展之间的爱情就是悲剧,好在通过他们俩最终可以收获了自己的幸福。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悲剧,是由于各种天灾造成的。虽然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经济地位方面相差较大悬殊,但是对于他们仍坚持一个自己的爱情。不幸的是,一场洪水使两人阴阳两隔,但爱情相互依存。我被这两段爱情这个悲剧精神深深打动,尤其是孙少平与田晓霞的凄美又纯洁的爱情,这段美好爱情问题甚至已经超越了生死。

世界平凡,不平凡的人生。现在奋斗自己不平凡的人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8

人物,可以说是一部小说里最重要的要素,好比小说的灵魂。小说的主要思想就是通过人物表现出来的。小说中的人物可以是主角,也可以是“小人物”,每一个人物都为小说的主题增添色彩。我想谈谈对《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中田二这个“小人物”的看法。

田二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九章,有这样一段描写:“他长得看起来很富态,破毡帽下露出像伟人一样光亮而宽阔的额头;身上穿着几年前公家救济的松松垮垮的破烂棉衣,一根不知从什么地方捡来的破皮带,一年四季都束在腰里。”而他“据村里一些老者的估摸,已经七十大几了”,还是个“半脑壳”,就因为嘴里嘟囔着“世事要变了”这句话,被孙玉亭生拉硬拽上了阶级批判大会。唉!这至于吗?不就是一个傻子口出狂言吗?孙玉亭啊!你倒是想想别人怎么想啊!有人“披着一件黑棉布大氅站在人群后面,微微地摇着头”。

不过,田二这个半脑壳子,为什么要在路遥笔下出现呢?这样一个半脑壳,为什么路遥还要把他写成有“伟人一样光亮而宽阔的额头”呢?

我想,这是因为作者想借他的嘴表达“世事要变了”。因为他是一个半脑壳子,所以他说这话不会被人认为带有政治色彩,尽管孙玉亭不这么想。而别人说就会很危险了。而他有“伟人一样光亮而宽阔的额头”说明了这是预言一一这既表达了在“十年动乱”时人们还不敢明说的心声,又避免一些麻烦。再从时间上看,田二在第一部第52章时去世,而没过多久就到了1978年,即改革开放那一年,也进入了第53章!可见作者对笔下人物的安排的功力。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9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江水平静下来,月亮正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来,霎时间江面上洒遍了银光;450字作文我深深的感受到在我受伤的时候,是您用温暖的手抚平我的创伤。"我觉得自己就好象在坐牢似的,样样都要被人管,无聊极了。如果你们是孩子,你的父母这么说你,你是否感到没有信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读完路遥先生的这一著作后,我的心如同书名一样,平静又平凡地接受了平淡的结局。但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隐藏着一些不平凡的东西。当生命的搏斗,命运的抗争,精神的洗礼,社会的变迁,爱情的萌动等第诸多人性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种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0

读完《平凡的世界》后,心中涌起了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有时竟忍不住热泪盈眶,我深深的被他感动了。

看完全书,我认为用四个词可以概括,艰苦,奋斗,平凡和伟大。而全文又贯穿着爱情、友情和亲情的故事。作者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农民家庭的奋斗过程,从而学习到在努力奋斗的过程中要有一颗平凡的心。

书中有着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为人仗义的金波,吃苦耐劳的孙少平,热情、勇敢的田晓霞, 会说链子嘴的田五,为他人着想的孙少安,坚持革命的孙玉亭等等,他们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孙少平。他是一位对生活有深邃的理解,对理想有着深深追求,他有男子气概,有巨大的勇气,对生活敢拼敢搏。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后的“揽工汉”、“煤矿工”,他经历了许多苦难,也带给了他一身伤疤,可他依旧坚强。

全书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对土地,对家乡,对亲人,对朋友的爱意。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少平于田晓霞的爱恋,晓霞带给了少平丰富多彩的生活,可是一切都出乎意料,晓霞不幸救人而牺牲,少平十分痛苦。所以说,生活就是这样超乎人的想象。

书中的孙少安也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他十三岁挑起全家重担,又是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人。改革后,他努力种植庄稼,用全家人的储蓄大胆了建了一个全村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建砖厂,他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与无数辛劳的汗水为村里的人们建造了一座新的学校。他在建砖厂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坎坷,可他并没有放弃,并重新建造一个更大的砖厂,他也是我佩服的人。

少平与少安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但我们要努力的改造自己的命运,不为命运所屈服,打拼出一个平凡的生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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