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1里面,教父的大儿子桑尼在谈判时候多了一句嘴,被教父骂了一顿。
为什么
因为教父不和对方做生可桑尼其实支持是支持对方他把自己的想法表达了出来,那插了一嘴,让对方察觉到了,对方就以为他们内部其实支持这桩生意,只是由于教父在阻碍所以才不能达成共识,故后来对方去刺杀教父。
教父教育家族人永远不要把家族自己真正的想法暴露给别人,而桑尼插嘴,故骂他
教父里面 不要让别人知道你的想法 这句话深层次含义是…
谢谢
不知道你看懂教父没有,这句话别人,指的是外人,是不值得你掏心窝子的人。
教父开头黑暗中的几乎话是什么意思
听说,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看《教父》看到第十遍的时候承认,这可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电影。
这样的天才看了十遍就下了这样的定论,而我这样的庸才只看了一遍就完全被震撼了。
不过我又看了将近五十遍,包括后边的两个续集,细算一下等于我花了五百个小时去看同一部电影,我没觉得疯狂和奢侈。
即便看了很多遍,每次我都一样的投入,总是告诉自己:只看半小时,只看这一段,但不知不觉又看到了结尾。
经常看到有评论说,《教父》第三集和前两集不相配,水平欠缺。
我不喜欢看那些影评人的评论,他们只是把电影当做职业,我难以相信一个为了赶稿而看片的人能真正的读懂一部电影。
所以对于我来说,《教父》就是我的最爱,我给三集都打十分。
现在,我把我最喜欢的教父说来和你分享。
1. 开场的书房一段戏被称为影史最伟大的十个开场之一,但我倒觉得这一组镜头在近十个小时的电影里,只是一般稍好的水平。
不过从这里我开始喜欢上汤姆TomHagen ,他可是我在这部史诗里最欣赏的一个角色,因为我认为他身上具有一个普通男人最有 价值的两种素质:冷静和忠诚。
这和天赋无关,和地位无关,任何一个男人都应有这样的素质,他比任何人做的都好。
说到书房的这场戏,我最印象深刻的是马龙·白兰度(MarlonBrando)起身的时候,他放下那只举世闻名的猫,以一个很cool的姿势站了起来,打算告诉殡仪馆的老板什么是友谊,也就是说屋子里的四个人有三个都站了起来,此时我往往会注意汤姆,他非常优雅的放下酒杯,standing,walking slowly,步伐迷人。
好象类似的场合我可没有这么识趣,会傻乎乎的坐在那里。
2.接下来是婚礼。
我有一个疑问,三集《教父》的开头都有意大利人狂欢的场景,第一次是康妮的婚礼,第二次是迈克向教育基金捐款,第三次是迈克接受教会的奖励。
难道科波拉想为自己的经典作品贴上一个标签
第四集开头是什么
文森特的婚礼
3. 和索龙多的谈判中桑尼插了半句话,当然是因为教父打断了他,可遗憾的是索龙多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一直认为是他这句话,他这半句话为教父招来了杀身之祸。
如果科里昂家族里没有人支持贩毒,恐怕杀了教父也没用,何况他还说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但就凭桑尼的这半句话,索龙多听到了桑尼的合作倾向,于是他决定干掉教父,那样将由长子桑尼接管家族生意,他们就有可能合作了。
后来教父教训了儿子:Never tell anybody outside the family what you are thinking again。
相似的是在第三集里迈克用类似的话教训了文森特:Never let anyone know what you are thinking。
4. 阿尔·帕西诺(Al Pacino)接受金球奖终身成就奖的时候,有一个让我很激动的场面,颁奖嘉宾凯文·斯派西(Kevin Spacey)带领全体观众一起高喊阿尔的名字,然后在众人“AlPacino!”的欢呼声中,凯文又和大家重温了阿尔的很多精彩表演,但得到最高评价的是两个经典场景,第一个是《闻香识女人》里那段探戈,第二个就是迈克在刺杀索龙多和警察局长前那三十秒的表演,据说试镜的时候他就是靠这一段征服了派拉蒙的老板。
而那三十秒也让我很着迷,看了很多遍也学不来的。
5.桑尼死后,教父把他的尸体带到了殡仪馆,让老板来为之整理遗容。
似乎教父的地位不容许他在别人的面前显露出一丝的软弱,在这场戏之前还不太容易看到教父对于失去儿子的真正反应。
他在殡仪馆哭了,马龙·白兰度在这里的表演体现了他演技之神的价值,我能感受到一个父亲对于儿子最真挚最深沉的爱,那爱打动了我。
我想那一刻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即便是一位高高在上的big shot,也实在是太痛苦,太难承受了。
6.为了让迈克能平安的回来,教父组织了五大家族的一次会议,主题是和谈。
曾有人这样评价白兰度的表演:如果你想知道‘老奸巨滑’的最高境界,那来看这一段。
此时他已经有收拾五大家族首领的计划了,但还需要一个导演,就是迈克,此外他还需要暂时的稳定,所以有了这次会议,结果他也做到了。
他的有让迈克有了足够的时间来安排这一切。
7. 在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三部:《教父》、《吸血僵尸惊情四百年》、《现代启示录》。
而他最招牌的剪切也都出现在这几部电影中,我还是更偏爱迈克处理五大家族首领的这一部分,暗杀和洗礼的穿插进行。
“Michael,do you believe in God?”,“I do.”你觉得他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上帝
我看是,至少那天他的手下们会这样认为。
辛德勒告诉德国军官:当你能够杀人时候却放他一条生路,这才能证明你的权力。
但在这里迈克证明自己绝对权力的手段是:杀掉别人认为你无法杀掉的人。
8. 卡洛出卖了自己的朋友,也是自己妻子的哥哥,所以迈克是不会放过他的。
在卡洛的家里他用自己那逼人的威慑很轻松的让卡洛招了供。
记得他怎么说的吗
“卡洛,别告诉我你是无辜的,因为那会是对我智力的一种侮辱,我会很生气。
”我想如果牛津词典找不到对cool的合适解释,可以考虑把这一段加上。
9. 其实凯伊看了报纸之后已经怀疑迈克的所作所为了,但她还是希望从丈夫的 嘴里得到确认,因为她相信他不会骗她。
而迈克本不想说,可伊逼得太紧,所以他决定撒一个慌。
坦白的说,我第一次看到这里的时候也在心里暗自祈祷,希望迈克骗一次自己心爱的女人,这并不会影响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随后凯伊相信了他,打算去为他倒杯茶,这时迈克开始接受手下的致敬,艾尔很有意味的关上了门。
请留意黛安·基顿的表情,你说她在想什么? 10. 在看《教父续集》的时候,我一直很惊叹罗伯特·德·尼罗(Robert De Niro )对马龙·白兰度的模仿,很多姿势都是相当惟妙惟肖的。
而这一集里阿尔·帕西诺就更令人兴奋了。
他那冷冷的眼神使你很难把注意力从他身上挪开。
我很为他不平的是,演了三集《教父》却没能得一座奥斯卡奖,哪怕是第一集的配角。
估计看的太多,评委们把阿尔当成了本色演出。
11. 迈克在经历了袭击之后,决定把家族的管理全都交给汤姆,独自去调查谁是内线。
他告诉汤姆:我们的兄弟其实都是生意人,他们的忠诚都是建立在钱的基础上的。
换句话说就是不能轻易相信任何人,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这么重视家族这个概念的原因,因为这是他们最能感到安全感的一个人群。
可迈克做梦也没有想到是自己的亲哥哥把敌人带进了他的宅院。
12. 记得佛雷多是怎么说漏嘴的吧
他一到交际场合就会忘乎所以,很快让迈克知道了他和海门罗斯的关系。
当时,迈克就站在他的身后,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只等他的话证实自己的怀疑。
此后他在舞会上找到了自己的哥哥,狠狠的吻在他的嘴上(你还见过这样的cool的吻吗
),他还能怎么表达自己无奈又失望的感情呢,“我知道是你了,我知道是你了,你伤透了我的心
” 13. 在讨论如何处理海门罗斯的时候,汤姆反对冒险,而迈克却决定立刻解决敌人,不给他以喘息的机会。
“If anything in this life is certain, if history has taug ht us anything,it’s that you can kill anyone.”这句话的确是一个黑帮老大才有权力说的话,够蛮横,够气魄。
而他的决断成功的除掉了一个劲敌,但也牺牲了三大心腹中的一个,洛可。
14. Frankie本是迈克的人,由于海门罗斯的挑拨才公开反对迈克的,所以当他明白真相后放弃了对迈克的指证。
可惜行有行规的,事情不会这样结束,汤姆和弗兰基进行了一段谈话来解决问题,那真是一次默契的对话: Tom: 如果反对罗马国王的长老失败了,他还有一次活命机会,… Frankie: 那是有钱人,小人物可不行,小人物会被清除干净,除非他自行了断 ,才可 保全家族的财富,使家人得到妥善的安排。
Tom: 那真是一个好机会,好交易。
Frankie: 然后他回到家里,坐在热水里,切开手腕,流血至死。
Tom: 你会没事的,Frankie,一切都会没事的。
Frankie: 谢谢,Tom,谢谢。
随后,弗兰基像他自己说的,用最悲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忠诚,保住自己的家族 。
15. 第二集的结尾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家族场面,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等着父亲回来切蛋糕,共庆生日。
那温暖的家庭氛围让我羡慕不已:桑尼在迈克头上的一吻,佛雷多对弟弟简单的祝贺,还有桑尼和汤姆的嬉闹,只是没有看到父亲的出场。
据说,科波拉打算让白兰度来客串一个镜头的,可该死的制片方由于和白兰度有矛盾拒绝了这个请求。
他们不知道他们可能错过了一个最伟大的结尾,由于白兰度的缺席,这个结尾好像还是少了点什么。
16. 科波拉起用自己的女儿索非亚(Sophia Coppola)出演迈克的女儿一角被认为是他最大的败笔。
可我看来倒也不至于太差,毕竟和她演对手戏的人都是影帝影后级别的大腕,能有这样的表演已经很不错了。
她和安迪·加西亚(Andi Garcia)之间还是能擦出火花的,尽管加西亚的演出超出了他不少。
17. 迈克接受教会的嘉奖,在照完全家福之后还切了蛋糕,很漂亮很气派的大蛋糕。
记得是谁送的吗
恩佐。
就是那个在第一集里要被美国政府遣送回意大利,却和老板的女儿相爱的那个意大利小伙子。
为了把他留在美国和女儿完婚,他的岳父只得去求教父帮忙,第一集后来没有交代,到了这里我们才又有了他的消息。
18. Fonda家族也算是好莱坞的演艺世家了,布里吉特.方达(Bridget Fonda)在第三集里也惊艳了一小把,被文森特骗上了床。
由于家庭背景,她的气质确实与众不同,加上傲人的身材,成为第三集里的一个小小的亮点。
我认为,即便在这种史诗中演一个小角色也比在《龙之吻》这种烂片中演个主角强百倍。
19. 乔伊·萨沙对委员们的大屠杀是我很钟爱的一场戏,我个人把这次的直升机袭击和迈克·曼《盗火线》里的银行大战、吴宇森《喋血双雄》中的教堂决战并列为三场最伟大的枪战(或许我看的太少了,不过这三种风格的确普及得很广)。
20. 迈克因为下令处决自己的哥哥佛雷多而产生的自责和内疚在他的老年变的更加剧烈,那本就是一个很难下定的决心,他最后一次拥抱哥哥时对手下使的那个眼色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看到他中风时大喊“Fredo”,我几乎哭了出来,那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还带着绝望般的忏悔。
电影的后一半他真的有机会在上帝面前告解,他在神父的善导下反思自己,当他哭着说他杀了自己母亲的儿子时,连神父都停顿了一下。
的确,这实在是太深重了,这样的罪责已经压了迈克几近一生。
21. 艾尔(Al Neri)是迈克的贴身保镖,他在三集《教父》中都露了面,这可是一个难得的荣耀。
由于我对忠诚的迷恋,使我对艾尔的好感由来已久。
第一集里他露面很晚,但他完成了迈克的大清洗计划中最重要的一击,是他结果了巴奇尼。
年轻的他身手敏捷,枪法如神。
到了第二集里,他已经是迈克不可缺少的得力助手,可惜才两年他就胖了不少,肚子明显大了一圈,想来不是导演的安排。
最后一集里他派人帮助文森特除掉了乔伊· 萨沙,结尾又在罗马教堂亲自出手。
让我高兴的是,他减肥很成功,简直比第一集里还要苗条。
《教父》里的故事太多了,我还有很多想说却说不完的话。
其实每个人都会有一部最钟爱的电影,一部最贴近你的心的电影,只不过因为大家的经历和背景,才会有或大或小的差距。
如果你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那你就有可能被《追忆似水年华》里那张小小的借书卡感动;如果你正处于绝望的谷底,那你一定很想和杜弗瑞一起在肖申克的墙外为希望和自由大喊;如果你在和你的爱人斤斤计较,那你可能会容易理解卡洛和多明妮克的平等之争,会被多明妮克那深情的手势感动。
因为这些我们会庆幸电影的存在,我们热爱电影。
因为太爱《教父》,我放弃了看原著小说的机会,我不在乎她怎么来的,我只爱她现在的样子
教父1麦克形象分析
1.维托·科里昂(马龙.白兰度 饰老年, 罗伯特.德尼罗 饰青年),王者之风的老虎。
马龙·白兰度出神入化的演技,令教父不朽,这种气度,他似乎天生具备。
教父是绅士的,不轻易发怒,却自有慑人的威严,令人不敢正视。
有些人再大喊大叫, 没人去搭理。
教父说话柔声细语,却能引起所有人的重视。
这就是他人格的魅力,学是学不来的。
即使迈克尔以凌厉强势的作风延续了家族的中兴,但康妮婚礼时的盛状和人人脸上洋溢的笑容却不复存在。
教父的取胜和发家之道是筑起友谊,帮助弱势群体,如阳光雨露。
《教父II》中,年少的维托孤身从西西里逃到纽约,全靠双手打拼,养活自己和后来的妻子孩子。
如果没有压迫所有平民百姓的黑手党头目范努奇出现,如果维托不杀了他,那么生活还会安静地继续下去。
可契机偏就出现了,维托以他非凡的胆识和勇气成就了自己:为民除害的同时,维托赢得了整个意大利居住区人们的爱护和尊敬,他成了及时雨和保护神.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也。
维托重视朋友,懂得广交友谊,所以有克莱门扎、杰安可、汤马西诺这样的生死之交,和后来遍及全纽约的政客关系网。
科里昂家族越做越大,终成为全美头号家族。
维托是天生的领袖. 影片开始时,一只虎斑小猫乖乖地卧在他身上,教父轻轻抚摸着小猫。
说到重要事时,教父伸手作了个手势,手于是从猫身上拿开了。
可小猫不愿意,瞄瞄叫着,伸开两只前爪去捉教父伸开的左手。
教父也颇有些惊讶,低头看了它一眼,把手伸给它……他的温婉细腻,给亲人,给美好的事物。
教父和夫人感情很好,默契,相爱。
夫人的脸上洋溢着健康阳光的笑容。
男人和女人是一对整体,一个男人能让珍爱的妻子幸福,让家庭和美,才是终极梦想。
维托年轻时说过:我心中最美丽的只有我的妻子和小孩。
所以直到老去,去世,科里昂家族都很和睦融洽。
这个男人实在不简单。
老教父一生最爱的就是他的小儿子迈克尔,他不希望麦克走他的老路, 他也极力不让麦克参与到家族事务中来. 可惜造化弄人,命运安排了麦克去刺杀索拉索, 老教父得知后,无比心痛. 教父一辈子只道过一次歉. 对于爱子迈克尔,他心中愧疚. 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2.山提诺·科里昂(詹姆斯.凯恩 饰),一匹热情洋溢的烈马。
桑尼性格激烈,脾气火爆,对女人温婉多情,对两个弟弟和妹妹呵护有加,对家庭眷顾。
弟弟去医院看望父亲,桑尼悄悄派人暗中保护弟弟的安全.妹妹康妮被妹夫卡洛打得鼻青脸肿,桑尼看到了,心痛地狠狠咬住自己握紧的拳头,马上就要冲出去教训不成器的妹夫。
虽然答应康妮不打他,但还是不顾一切地,把妹夫揍了个半死。
桑尼从不对女人动粗,决不允许别人欺负自己的亲人。
正是因为这些,他虽然有情人,妻子也为此伤心不已,但并没有离他而去,也没有发脾气。
很多男人都找情人,却处理不好红旗和彩旗的关系,实在是自身的不足。
桑尼致命的缺点,是性情急躁,没有城府,极其容易暴露自己的想法。
只是因为他的那一句话,暴露了家族的意见分歧,以至父亲被行刺。
父亲说,男人是不能粗心的,女人和孩子可以,但男人不能。
桑尼的早逝,完全是性格所致,令人惋惜。
或许,连作者都不能原谅他这个致命缺点带给整个家族的厄运。
桑尼绝对是一个好兄长,但作为一个家族的继承者,桑尼是不够格的,他必须要死,让更为强大的继任者崛起。
教父维托曾教导桑尼的那句话:不要对敌人轻易暴露你的想法。
迈克尔做到了,但桑尼没有。
---------------------------------------------------------------------------------------------------------------------------------------------------------------------------------3.迈克尔·科里昂(阿尔.帕西诺 饰),目光犀利的头狼。
在一秒钟内看到本质的人和花半辈子也看不清一件事本质的人,自然是不一样的命运.--这是原著作者马里奥.普佐对麦克的评价.同样是看到教父遇刺的报纸, 凯惊慌失措,而迈克尔却从中读出父亲遇刺但或许并未死的消息; 在医院门口, 面临来势汹汹的敌人, 手无寸铁的麦克以空城计巧妙应对. 少年英雄气, 自此已初露端倪。
麦克有过两个女人,意大利女孩是一见钟情的,另一个是相爱已久的。
他一次只和一个女人生活,不和其他女人胡来。
为何女人喜欢钟情的男人
因为这样的男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更专注。
这一点,他和教父还是很像的。
麦克一步步被逼上绝境,父亲遇刺,自己被打,兄长被扫射,如花似玉的妻子被亲信炸成碎末……一个接一个的厄运袭来,科里昂家族在风雨中飘摇。
男人的使命是什么
如今的麦克,肩负着家族中兴的重担。
家族所有的压力,瞬间全部压在了这个原本完全不顾问家事的大学生身上。
填饱自己肚子的同时,填饱家人的肚子,让亲人们过得衣食无忧,幸福和美。
当这个危机出现时,能够奋起为保护家族而战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在整个生物界,都是如此,只有最优秀的雄性才能够担任这个使命。
麦克以他天生的敏锐一次次干净利落地击败了敌人,但也在一次次暴力凶杀中扭曲了自己的心灵。
餐厅杀人的那一刻,注定了本是纯净质朴的大学生麦克悲剧人生的开始。
麦克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家族长,在竞争惨烈,朝不保夕的时候,头狼注定要目光锐利,城府极深,心思慎密,深思熟虑,动作迅速。
然而父亲所创造的世界已是很好,要想超越他的时代很难。
第一代创业者总是比较随性和轻松,第二代就负了压力。
在家族的一片质疑声中, 他必须以铁腕政策保证自己的权威。
和老教父维托不同,麦克心狠手辣,为人干脆, 连说话都斩钉截铁,不留回旋余地。
同样是劝退军师汤姆,老教父含情脉脉,话语温婉,拉家常一般,而麦克则直接说NO。
他心里是排斥这个“事业”的,不得不为。
这个曾经家族的局外人,却命中注定般地肩负了家族的事业。
迈克尔继承了老教父的精明强干, 但两人却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老教父是随着自己的心意干了一辈子,而麦克却正好相反,不得已而为之。
权力使他登上了辉煌的巅峰,但也使他沉入了罪恶的深渊.老维托带着爱和微笑离开了人世,而麦克却在孤独和哀伤中结束. 所以说,迈克尔的人生是一场悲剧。
《教父1》中片头,教父为什么重复对那个求自己为女儿报仇的人说:是什么让你不尊重我
养不教父之过,得怪自己,你应该尽责做个好父亲让别人夸才对,这是书上说的,正解,换我来个不同的,儿子是我的关他吊事,用得着他来教抽丫的
周传雄为什么歌红人不红,他是怎么被称为情歌教父的
和大多数功成名就笑谈往事的音乐人一样,周传雄谈起自己走上音乐道路的开始也是这样的:童年时期就有了音乐的梦想和天赋,从小唱歌对他来说就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然而,家境不好使他有着比别人更为艰辛的成长史,听周传雄不加丝毫渲染地淡淡道来,平静中却体会着别样的辛酸。
他说,由于从小家庭环境不好,家里人并不赞成他的理想,因为觉得艺术家都是死后才成名,生前很苦,所以父母希望他好好念书,认为念理工会比较有前途。
就在他中学三年级的时候,母亲突然与父亲分开,从此不知所踪。
有些大男子主义的父亲觉得这是件相当没面子的事,一夜之间头发变白,也弃家远走了。
从此他的家庭便破碎了,在不同地方各自念书的兄弟姐妹便开始为了养活自己的打工生活。
后来,我曾看见媒体报道,在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的周传雄说,他从来不过中秋节,因为母亲的生日就是中秋,那对他们全家来说,中秋不是团圆,是离散的回忆。
家庭的变故使得周传雄16岁就成了工读生,他要为自己赚学费。
他说从妈妈走的那年开始自己便有了危机感:以后怎么办
那使得他比一般人要早熟,但那时的他大概并没有想到,从此这样的危机感总一直贯穿在他今后的人生道路中。
年少的周传雄做过很多工作,除了一边上课一边在台湾青年会上班之外,寒暑假更是他打工的好时机,尝试了不同的行业。
他曾借哥哥的牌照开过计程车,哥哥开傍晚之后的一段,他开白天。
他摆过地摊卖耳环,到工厂批发原材料回来自己做各式各样的耳环,这样一副耳环10元的成本可以卖到100块,居然卖得很好,他笑着说:“净卖给成熟的女性客人。
”未成年的周传雄还在餐厅打过工、做过装潢工人、电工的帮工、当过货车的搬货跟车小弟,还当过游泳教练,身材瘦弱的他常常干一些吃重危险的体力活。
然而笑谈往事的他说那时让自己经历了很多历练,而且不觉得辛苦,反而开心,因为没人管,赚了钱都是自己花。
在这样的生活中,周传雄同时开始学习了很多乐器,并开始和同学组团做乐队。
1987年开始参加校际音乐创作大赛,大赛中他并没有取得很突出的成绩,但是,他说:“那时候大赛要出一张新秀的合集,很奇怪我从小写歌就很商业,我第一首歌就很商业,所以我的歌就做了第一主打歌。
”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尘烟》。
就是这首歌把他带进唱片业。
朋友介绍,周传雄进入了当初正欲打造著名的“小虎队”的唱片公司,他笑称成“小虎队”第零代成员。
18岁的他在公司开始舞蹈等训练,发现公司要做一个纯偶像的团体,一心想做“实力派”的他觉得“很丢脸,怕被人家笑”,此外他认为组团相互之间协调起来很麻烦,做事不大容易。
于是他告别尚未出炉的超级偶像“小虎队”团体,进入另一家唱片公司。
那时的周传雄是个“很麻烦”的新人,一般人觉得有公司签约就是很好的事情,但总觉得做制作比歌手要高的周传雄总是想法和要求要多一些,他在签约的时候要求唱片由自己创作,要求能够学习制作并最终自己制作自己的唱片,在他心目中希望可以有像当时的著名制作人李宗盛、小虫、杨明煌、钮大可等人那样的成就。
但到底有公司不嫌周传雄的“麻烦”,接受他的想法和他签约。
年轻的周传雄被定位为斯文、白净的学生歌手,并迅速成为他没料想到的学生偶像歌手,“小刚”的时代开始了。
充满危机感的小刚 “小刚”是周传雄的小名,他很喜欢这个名字,从上学第一天每个小朋友介绍自己的时候,他在黑板上写下的就是“小刚”。
在他要出第一张唱片的时候,老板觉得“周传雄”这个名字听起来像年龄很大的样子,而且笔画多不容易记,决定让他起艺名,名字起了很多,都不理想,最后还是决定就叫“小刚”。
这个名字多少显得另类,却很快让人记住了。
第二张专辑《终于学会》出来的时候,小刚在台湾火了。
公司的业务主管来跟他说:“你的唱片卖到断货。
”因为有小卖店的老板说,现在谁要能给他一千张小刚的唱片,他就把女儿嫁给那个人。
那时周传雄19岁,对此状况毫无概念,公司给他安排一个到台中某百货公司的宣传活动,他坐车过去的时候发现那里人山人海,交通堵塞,他还在想:“今天谁要来
”还不知这些人都为他而来。
他不知道自己走红的程度,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红,只是有了信心,觉得这个歌手可以做下去了。
那时周传雄还在读书,做歌手兼做学生的身份让他很忙碌,每天要考虑怎样协调读书和做歌手的时间,要怎样才不会被学校开除。
因为他要做宣传、上节目,每天中午之后他不是忙着请假,有时就是干脆逃课。
他的学校在山里,做宣传要赶到城里去,周传雄用自己刚赚的钱买了辆小车子,每天中午一下课就开车往城里赶。
在车上他要忙着把一切打理好,于是一面开车,他一面还要化妆、吃饭,以便一到地方马上进录影棚就能录节目。
成功同时让他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同学和老师或以他为荣,或冷眼相对,但他还是很享受成功的快乐。
但忙碌和快乐并没有使他产生放弃学业的念头,他觉得把书念完是基本的,而且万一唱片不成功怎么办
他一开始就和老板说好不能逼他休学,老板也支持他的想法,甚至在他旷课比较多的时候,还会帮他去和老师沟通。
他似乎总对未来要多一分打算,那是从妈妈离去那一年他被迫学会的。
他说,因为自己走音乐这条路本来也是看不到未来的,仅仅因为是喜欢才选择了这条路。
那时他也常常听人说,自己是偶像型的艺人等等,这让他想自己该怎么办
他于是乘自己当红的时候学习制作,这样在唱片不行的时候自己还可以继续做自己喜欢做的音乐,他也想过,万一不行自己还可以到酒吧做一个琴师,了不起就是这样吧
想清楚自己就可以这样走下去。
现实的道路仿佛是专门为他的危机意识准备好的,在周传雄红了三四年,出到第5张唱片《陪着我一直到世界的尽头》的时候,这位有想法的仁兄觉得当时国际流行的世界音乐风很有意思,干脆自己也制作了这样一张风格的唱片,用了很多中国传统音乐的元素。
而且,为了配合自己专辑的风格,他还将自己专辑的音乐录影带和写真拉到内地西北丝绸之路上拍摄。
遗憾的是这样开风气之先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市场的青睐,唱片销量的大滑给了周传雄进入唱片界以来的第一个打击。
世界音乐和中国风在华语乐坛的兴起,是在1997年以后的事情。
而周传雄的第一个音乐滑铁卢发生在1994年。
那时候他刚刚从学校毕业,正该踏出社会第一步的时候,这张唱片也是他自己主导制作的第一张唱片,他和一向合作不错的老板因为唱片的不成功闹得不欢,他埋怨老板宣传发行做得不好,老板怪他音乐做得不好,于是一个不愿做,一个不愿发,一年的时间就僵在那里。
那是周传雄第一次体会到唱片没得做的可怕,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方向是什么完全不清楚。
于是他选择出国,到英国学习语言和考察音乐。
一年的冷寂,让他开始成熟冷静。
但他没想到,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
“宿敌”张信哲的阴影下的日子 唱片的销量虽然不理想,但这张唱片的制作和他的内地丝路之旅给周传雄带来深远的影响。
尤其在内地的游历,让他看到世界的开阔,看到不同的生活方式,他说这让他自己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让他感觉到人快不快乐或是需要什么音乐并不取决于通常人们所附加的那些复杂的条件,而是更本质的感觉。
于是,他又开始了别的台湾歌手不会有的前卫举动,决定去内地的云南采风。
之前他和唱片公司谈好,自己要做一张世界音乐的唱片,然而采风回来之后,公司却拒绝发行这张专辑,至今,他采集的那些音乐还原封不动地存在手里。
他说,自己想法可能是太前卫了,也许直到现在,在台湾想做一张像那样的世界音乐唱片,都还不到时候。
那时候,他还一腔热血地认为做音乐就是要做自己想做的,根本不考虑市场,然而唱片公司做一个歌手首要的就是考虑市场。
当时,周传雄与原公司约满,正逢世界著名五大唱片公司之一的EMI唱片正大张旗鼓在台湾铺开战场,茫然不知前途如何的周传雄做了一个如今他看起来是有问题的决定,张信哲的经纪人来找他,给他和张信哲都谈了一个很好的条件,两人同时签约EMI公司。
当时有人就提醒他:“你和张信哲那么像,经纪人跟张信哲又那么好,你们一起签约这个公司会不会对你不好
”周传雄说:“这么大的公司,歌手那么多,应该不会吧。
” 但事实证明这的确是个错误的决定。
从唱片市场上来说,周传雄和张信哲是“宿敌”。
张信哲出道较早,以学生歌手的形象走红,不料在当红的时候服兵役去了,市场上留下了空缺。
周传雄与唱片公司签约的时候,老板就明白地说:“我就是要做你出来取代张信哲的位子。
”于是一个与张信哲如出一辙的白净、戴眼镜、唱着抒情校园民谣的“小刚”就这样出炉。
那两年,小刚的确站住了市场,等到张信哲服兵役回来,前两张专辑无论如何也争不回市场。
直到有一天,周传雄在电台里听到张信哲的新歌,李宗盛专为其打造的《爱如潮水》,“我一听,完了,糟了。
那时候就是我开始往下跑的时候了。
”周传雄如今说起来大笑不止。
同一型的歌手签在了同一家公司,对方明显强势,大家的精力都放在张信哲身上。
周传雄也出了专辑,也面临着年龄大了如何从学生型艺人转型的问题,公司将之定位于都会型歌手,又和转型后的张信哲撞车,好的机会自然会转到强势的一方。
周传雄的日子开始很不好过,觉得在张信哲影子后面的日子很辛苦。
他开始考虑唱片怎么做有市场的问题,开始想流行音乐是什么和唱片工业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他说发现唱片业做的是商业应用音乐,唱片是要给人家听的。
于是他开始试着向商业制作方面转型,并立志要做一个商业制作人。
《我的心太乱》就是在摸索中逐渐成熟而出炉的专辑。
那张唱片并没有得到太多青睐,没想到专辑在内地发行却有了不错的销量,内地方面要求让小刚去做宣传,但没有得到台湾公司的回应,因为,此时的周传雄在EMI公司已经是一个走到头的“黑名单”上的歌手。
那几年是周传雄做歌手至今最痛苦的一段经历,作为一个艺人他即将走到头,却又不知道方向在哪里。
他和EMI的合约也到期了。
此时正赶上香港艺人大举进入台湾市场并纷纷获得成功的大潮,市场上生存的空间变得更难。
那时媒体开始蓬勃发展,歌手宣传费开始变得更高,唱片投资比以往更大。
大多数唱片公司宁可花钱去做新人,也不愿去做已成型的中生代歌手,在这样的大潮当中,很多成名歌手的市场价值变得很低,为了生计,不少人纷纷转行,有人演戏,有人做主持等等等等。
唱片事业几乎陷入绝境的周传雄也面临生存的选择,他仔细想了很久,最终认为,转到演戏和主持方面,一自己不喜欢,二胜算也不大,他决定还是做自己最喜欢的事———做唱片制作。
说,自己决定转型,如果转不了型就转人,就是把自己艺人的生活全部转变,做幕后咯。
小刚成为过去,周传雄的音乐人生开始了。
周传雄是这样炼成的 周传雄成了“个体户”,他决定写歌。
他觉得自己写歌应该不错,人家应该不会不要吧。
“但是没想到一开始人家真的不要。
”周传雄又忍不住大笑。
后来他去问人家,为什么自己不好,人家告诉他他的小样带做得太简陋、太烂,根本不会被人家注意到。
在那些被退的歌当中,不少是后来红遍华语地区的流行金曲。
这个教训让他从此成为全台湾做小样做得最好的音乐人,歌词、编曲、和声做得样样精细才拿去给人听,至今他自豪地说:“直接发就可以了。
” 写歌的日子也让他“怀才不遇”地郁闷了很久,终于,有一天,福茂唱片打电话找他为歌手张克帆制作转型唱片,他很用心地制作了半年,专辑出来后,《寂寞轰炸》走红,很多业内人在打听:“新出了个制作人,周传雄是谁
”于是,想要进入国语市场的香港歌手陈慧琳、许志安的案子就来了。
周传雄把陈慧琳所有的唱片找来听,研究出她的声音跟钢琴搭配比较好听,他搜集陈慧琳一切资料,研究她的个性,看她唱什么样的歌会有感觉,他说只有歌手自己唱着有感觉,才会让听的人有感觉。
根据陈慧琳的性格,他特意为她量身定做了《记事本》这首歌———一首曾经他四处投稿没人要的歌。
这首歌一下让陈慧琳在台湾市场上红了起来。
此举开始奠定了周传雄商业制作人的地位。
陈慧琳的唱片是去香港做的,香港及其商业的工作作风也给周传雄上了一课,让他学会成本的重要概念。
对方不讲接待,只给了一个地址,让周传雄自己拎着箱子自己找到录音室去。
其间经纪人打过电话来只说:“我跟艺人签合同是算钱的,你能不能快点录完。
”最后决定让他3天录4首歌,以前总想要慢慢磨作品的周传雄由此得到一个经验,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好东西来。
此后,作为制作人的周传雄局面渐渐打开,那英的《出卖》、任贤齐的《永夜》、周华健的《有没有一首歌让你想起我》等等歌的走红,让周传雄成为著名的线上制作人,他的歌抒情、上口、好听,传唱极快,也为他赢得了“情歌教父”的美誉。
之后他又连着做了两部在台湾很轰动的偶像剧《薰衣草》和《MVP情人》的音乐,一举捧红了许绍洋和5566两个新人,更是奠定了他商业制作人的权威地位。
此刻,唱片市场上没有人记得那个青涩的歌手小刚,业界只知道有个炙手可热的唱片制作人周传雄。
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出唱片,只是,一出唱片,他的坎坷命运又来了。
盗版盗出来遍地《黄昏》 给别人写的金曲多了,积累多了。
索尼唱片就找到周传雄,决定给他出一张创作集,2000年,这张创作集在台湾发行。
刚发行正赶上索尼唱片高层变动,进行改组,唱片一发就如石沉大海,于是周传雄跟老板说,解约算了。
然而到2002年5月时,他发现自己这张创作集在内地红了。
2001年,周传雄应当时索尼音乐总监陈耀川之邀,到内地制作满文军的《我需要你》专辑。
专辑做完之后,他发现,在北京的音像店里,竟然有他那张创作集的盗版,他觉得很奇怪:“这里居然会有我的盗版
”同时又觉得好玩,就买下作为纪念。
没想到别的唱片店也发现三四款不同的盗版,他很奇怪,就一直买下去,结果收了同一张唱片的十几款盗版。
同时他遇上不同的人都在跟他说:“你的《黄昏》这首歌很红啊
”他以为大家在恭维他。
结果安徽电视台找到台湾,要求录周传雄的歌友会,他又是相当地惊奇。
应邀到了安徽之后,一看摄影棚里那么多热情的歌迷又让他很吃惊。
一位朋友对他说:“我们多去上一些节目,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于是他在内地便走了一圈的歌友会,各个地方都走到了,他才骤然发觉,在内地他已经是一位很红的歌手,《黄昏》这首歌真的是很红。
而这一切竟是拜盗版所赐
他在内地一圈走下来,发现自己唱片的盗版竟然有100多个版本。
有位朋友在安徽当地帮他做了个调查,仅此一地,他的盗版唱片销量就达到500万张以上。
而这张在台湾遭遇冷遇在内地从未发行过正版的创作集竟以盗版的方式给周传雄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让他再次以歌手的身份重新走上舞台。
这样的人生际遇,怎能不让他感慨
对于自己在内地的暗红,周传雄说自己感到害怕,因为作为一个在唱片市场上很有商业经验的操盘手,在他作为歌手屡屡失意之际,竟然在现在以这样的方式获得成功,而且红到那样不可思议的程度,他说,自己也看不懂。
而他则开始研究自己的《我的心太乱》到《黄昏》为什么会红,以便新的专辑有新的奉献。
2004年7月,周传雄以歌手的身份在新加坡举办了自己的个人演唱会,其间他三度落泪。
舞台上,他有一段话感动得很多人潸然泪下,那段话是这样说的:“嘿,你有没有过梦想
或是说失去过梦想,我有过但也破灭过,从玩(乐)团的大专生,到小刚时期,到写歌制作,有一度……我以为我不会再出唱片了,直到有一天,在异乡的街头,我听到了一首自己的歌,这首歌在大街小巷不停地被播放着,因为这首歌,改变了我,因为这首歌,让我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哪怕在冰天雪地里也会开出美丽的花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