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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赛格死前名言

时间:2016-02-10 04:35

《雾都孤儿》中有哪些优美的句子

中英文都要有。

He ate the food and wine in the stomach would turn into bile, blood clotting into the ice , the heart as hard as iron .他吃下去的佳肴美酒在肚子里会化作胆汁,血凝成了冰,心像铁一样硬。

In indent his narrow bunks, still willing that's his coffin, he can be at peace in the church are buried in the fields, the tall weeds on his head lightly swaying, dark antique clock plays, soothe yourself forever.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Human nature is so wonderful , the same good quality never favoritism , either in the finest gentleman who develop , they can be the most foul charity school student body grow.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既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再最卑污的慈善学校学生的身上滋长。

Some strong-willed person subjected to the test of time parting showed admirable obedience and fortitude .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With people that are determined to be tested and death showed an enviable comply with bra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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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对小说的文学解读及评论赏析

在所有外国小说我最熟悉的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

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

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

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

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

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

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

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

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

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

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

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

同情和热爱。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

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

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

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

事实真是这样吗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

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

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

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

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

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

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

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

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

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

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

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

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

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

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

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

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

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

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

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

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

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

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

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

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

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

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

(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

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

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

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

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

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

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

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

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

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

“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

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一拳超人》同是光头,黑光的锻炼强度是琦玉的万倍,为何没能突破限制器

精神上的韧性锻炼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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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读后感 为理想而奋斗终身 《钢铁是怎练成的》这本书的主人翁是保尔·科察金,是前苏联乌克兰人。

他,平凡而又伟大。

年幼家贫失学,做过小工,参加红军打过仗,负过伤,还担任过共青团委书记。

在一次攻克敌人暗堡的战斗中,年轻的保尔负了重伤,后来双目失明,全身瘫痪。

在身陷绝境的情况下,他不安于现状,勤奋进取,以惊人的毅力,靠口述,请亲友笔记,创作了《暴风雨的儿女》这部长篇小说,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

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那种钢铁般的坚强意志;不正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吗

我被保尔那钢铁般的坚强意志和崇高精神所感动。

而我,却在生活和学习上向困难屈服。

作业中,遇到一个小小的问题就不加思索的喊:“爸,妈,快来教我做这道题。

”在学校,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跑步,我一听是 1000米,我一定跑不下来,于是便装肚子疼,求得老师的同情。

在家里,一到晚上睡觉时便让爸妈帮我关灯。

每次妈妈,让我自己洗衣服时,我便找借口说自己手烂了,肚子疼等,来瞒过父母交给我的事情。

这一切,都是向困难屈服的表现。

现在看了这部电影,我决心做一个像保尔那样不向任何困难屈服的人。

这本书的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这样说过:“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

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全人类而斗争’”。

这段话,是对保尔一生最好的写照,这段话,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也激励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不虚度年华,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终生

雾都孤儿第一章的心得体会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特威特斯的孤儿。

他出生在一家济贫院,童年是在济贫院度过的。

后来被送到一家棺材店里,老板,及店里的伙计都不喜欢他。

一次,因伙计骂他的妈妈和他打起来了,把他关了起来。

第二天,溜走了,他去了伦敦。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

奥利弗遇上一个外号叫插翅神偷的人。

神偷把它带到了他的团伙里,却没有告诉他这是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

终于,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把他变坏。

而贼窝的头儿费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一位朋友赛克斯。

赛克斯听了之后生气的把她打死了。

后来奥利弗告诉了警察,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

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

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朋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个故事非常惊险,让人们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惊呀,也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

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像善良人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

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福尔摩丝简介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侦探人物,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

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

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

柯南·道尔是从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的身上获得灵感,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Sir Arthur Conan Doyle)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B代表法语中的bis,表示公寓中有两人居住)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他和好友华生的第一次相遇即是在福尔摩斯做化学实验的时候)。

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华生医生(Dr. John H.Watson)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友。

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

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

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

获得1938年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女作家是谁

赛珍珠(Pearl S. BuckPearl Buck,1892年6月26日-1973年3月6日),美国作家1932年籍其小说(The Good Earth),第一位获得普利策小说奖性;193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她也是唯一同时获得普利策奖和诺贝尔奖的女作家,作品流传语种最多的美国作家。

  赛珍珠是以中文为母语之一的著名美国作家。

本名珀尔·布克。

赛珍珠是她模仿清末名妓“赛金花”为自己起的中文名字。

出生于弗吉尼亚州西部,父母是美国南方长老会的传教士,他们一同于1895年来到中国镇江,她在那里长大成人,首先学会了汉语和习惯了中国风俗,然后她母亲才教她英语。

值得一提的是,从幼年起,她就在鼓励声中开始写作。

  17岁回美国进弗吉尼亚州伦道夫·梅康女子学院(Randolph-Macon Woman's College)攻读心理学,毕业后又来中国。

1917年与传教士约翰·洛辛·布克结婚,从事传教工作。

婚后随丈夫迁居安徽北部的宿县(今安徽省宿州市),在此期间的生活经历成为日后闻名世界的的素材。

1921年秋她的母亲去世后,全家迁至南京。

1927年北伐军进入南京,她离开中国。

自1921年至1935年,她与布克(J. L. Buck) 长期居住在所执教的金陵大学分配给他们的两层楼房里。

在这里她写出了于1938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大地 (Gread Earth) 三部曲》等小说,并最早将翻译成英文在西方出版。

1934年与布克离婚;1935年与约翰·戴公司总经理、杂志主编理查·沃尔什结婚,因而进入约翰·戴公司任编辑。

以后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农庄里从事写作。

  1934年由于中国条件较差以及为了亲近她的女儿以及Richard Walsh,赛珍珠告别了中国,回国定居。

回国后她笔耕不缀,还积极参与美国人权和女权活动。

1942年夫妇创办“东西方联合会”(East and West Association),致力于亚洲与西方的文化理解与交流。

1949年出于对当时收养政策歧视亚裔和混血裔儿童的义愤,她还创立了国际化的收养机构“Welcome House”,在后来的50年,这个机构帮助了超过5000名儿童。

1964年为了帮助不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她还成立了“赛珍珠基金会”(Pearl S. Buck Foundation)。

  1972年,尼克松访华以后,她主动支持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的专题“重新看中国”节目,并积极申请访华。

但是由于当时的政治氛围,她的访华申请遭到了拒绝。

1973年5月6日她郁郁中去世于佛蒙特州的丹比(Danby,Vermont),葬于宾西法尼亚州普凯西的绿山农场。

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她热爱的中国大地。

她病逝后,按其遗愿,墓碑上只镌刻“赛珍珠”三个汉字。

  美国新闻名人海尔德.艾赛克斯(HAROLD ISAACS)在他的杰作一书讲到,他曾深入采访过的五十年代的美国政府、新闻、商界等要人们,都深受赛珍珠笔下刻画的中国人物的影响。

尤其神奇的是,尽管经历过抗美援朝、越南战争和“文革”,美国百姓对中国人民的良好印象居然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这不得不归功于这位超前女性对中国的杰出贡献。

  赛珍珠于1922年开始写作,1931年发表长篇小说,立即印成为畅销书,1938年因此而获诺贝尔文学奖。

在她的一生中,赛珍珠创作了超过100部文学作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大地》。

她作品的题材包括小说,小故事,剧本和儿童故事。

她的作品和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

她试图向她的读者证明:只要愿意接受,人类是存在着广泛的共性的。

她的作品主题涵养了女性、情感(广义的)、亚洲、移民、领养和人生际遇。

  把推向世界的第一人  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迄今已有多种外文译本,有的直译成,有的意译为。

在所有译作中,翻译得最为准确、最为精彩也是最有影响的,还当数它的第一个英译本——。

这个英译本便出自赛珍珠的笔下。

  赛珍珠精通汉语,对中国小说有着极高的评价。

她在诺贝尔奖授奖仪式上的致谢词便是以为题的,她说:中国的古典小说与“世界任何国家的小说一样,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一个真正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该知道、这样的经典之作”。

她的这番话赢来了文学大师们的热烈掌声,因为她在数年之前翻译的《水浒传》在西方的流行,已经让人们对中国小说刮目相看了。

  赛珍珠曾把《水浒》译成英文,译名为《四海之内皆兄弟》(1933)。

赛珍珠翻译《水浒传》还是20年代中后期的事情,当时南京出售着《水浒传》的好几个版本,有的只有七十回,有的长达一百二十回。

赛珍珠选择的是七十回本的《水浒传》,她认为这个版本最好,因为较长的版本结尾大多是好汉们被朝廷招安,而七十回本则自始至终贯穿着与官府反抗到底的思想。

  赛珍珠之所以选定《水浒传》来翻译,既有艺术上的考虑,也有“政治上”的因素。

《水浒传》的口语化文字对中国小说史具有深远的影响,赛珍珠对这种文字风格很是赞赏。

而小说的政治内容对她的吸引力则更大。

她十分清楚,“中国历史上的起义人士不管属于哪一种人,也不论他们持有什么信仰,无一不喜欢《水浒传》,就是其中之一”。

她也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在首都南京有好事者散布谣言说,农民运动正在传播一首革命歌谣,诉说农民生活的艰辛:“烈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苗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

”后来一查才发现原来它不是“马克思主义歌谣”,而是《水浒传》上的一首诗。

所以,赛珍珠认为小说的主要矛盾是“老百姓和腐败的官府之间的斗争”。

在赛珍珠眼里,梁山一百单八将类似于英国中世纪追随罗宾汉的绿林英豪,他们并非存心造反,只是受环境逼迫,万般无奈之下才揭竿而起的;他们是足智多谋、骁勇善战的公民,所反抗的是邪恶的势力和无道的社会。

  在这段时间,赛珍珠除了教学之外,就是埋头翻译《水浒传》。

前后耗时五年,终于将《水浒传》翻译成了一千多页的英文。

而书的原名“水浒”通常被译成“Water Margin”,指的是书中许多事件的发生地。

赛珍珠认为书名这样去译,西方读者肯定不知所云,她先后试用过《侠盗》、《义侠》等名,但自己都不甚满意。

直到出版前不久,她才突来灵感,想到了《论语》中的一句名言:“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于是在纽约庄台公司1933年出版这本上、下两卷的译著时即以“All Men Are Brothers”为名。

这是《水浒传》的第一个英文全译本,在美国很是畅销,从中国杀将过去的这批“梁山好汉”,一下子就“窜”上了美国权威的“每月图书俱乐部”的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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