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名言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50、91条,《劳动合同法》第30、8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9条,劳部发〔1995〕226号《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三~四,《劳动法意见》63~64、91规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报案,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权益
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权益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然要求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想要市农民工能够运用到《劳动合同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得实行农民工劳动合同专门化规定。
农民工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有别于城镇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在期限方面,根据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灵活掌握,但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一年。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行不是个人或者个别机关的事,想要利用《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权益,当然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统筹和协调,明确其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职权和责任;加强团体交涉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是在国家公权力干预下劳资双方博弈的结果,正是有了国家公权力的干预,它才能成为一部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法律。
在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强烈的强弱对比,使得农民工根本不具备平等谈判的资格,因而要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样也离不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
三、加强农民工的团体交涉权,即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权利。
团体交涉权可以凭借劳动者集体的力量来改善整体劳动境况,实现通过团体一致的行动实现自我救济。
团体交涉权是否能有效实现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自由的存在;二是国家立法为团体交涉留有必要的空间;三是工会组织在法律地位上的真正独立。
四、利用《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权益,不仅其本身法条要具有先进性,也要注重加大宣传、争取政府支持。
加大宣传,使《劳动合同法》深入人心。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大部分农民工对《劳动合同法》还是一知半解,在遇到权益侵害时,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不会用法维权。
究其原因,一是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认为《劳动合同法》是为有正式工作人员立的法,不是农民工的“专利”;二是有些农民工认为虽然国家制定了法律,对该法的执行和效力持怀疑态度;三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因自身法律意识缺失,造成维权工作无法顺利进行,部分农民工已习惯了对侵权的默默忍受,加上就业压力大,即使有运用法律维权的想法也缺少抗争的勇气;四是《劳动合同法》本身也存在个别条款规定不明确,理解不统一的缺陷,加剧了农民工对法律效力的怀疑。
扩大地方政府对《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自主权。
农民工权益保障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法院如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不管您遇到什么难题,尽量通过理性的方法;2、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您遇到了什么问题,是否可以具体告知,可为你详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