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赡养老人有什么意义
这位,不是岳母法定人。
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逆向赡养会持续下去吗?这从长远意义上来说,对年轻人有什么影响?
不会的。
影响就是让年轻一代心理成熟更慢。
而且这个现象只在中国有。
老人的儿子确实没钱给赡养费,告到法院有实际意义吗
觉得亲友比较烦,那就不要理他们好了,要让自己学的大度一些,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就好,为什么要让别人来影响自己的心情,只要问心无愧就好了,赡养父母是应该的。
老人赡养费 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讲,且经济状况不同,从法律意义上,条件好的就应多给吗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每个子女应尽多少份额的义务,这本来就是各尽孝道的事情,但如果义务人之间为赡养问题闹纠纷,通常总是按照平等原则平分赡养义务,同时考虑共同生活的子女对老人的生活照顾以及各个子女的经济状况,这都是无奈之举。
但赡养,并不单是给付金钱,要有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照顾,这也是传统孝道所要求的。
其实,所谓多少,这只是子女自私的想法,父母抚养子女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多少问题
难道要由子女给父母限定一个生活标准吗
施舍一个生活标准吗
相互之间攀比多少,也和赡养老人无关,这是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嫉妒攀比的结果,是个自己不想尽义务找没有依据的借口罢了,从法律角度、从道德角度都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