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大于人法高于权体现的是什么观念
法大于人、法高于权、就是一个法治国家观念;在现在的中国来讲还是体现的是一种理想化、乌托邦观念。
辩论赛:法大于情,情大于法。
谁有正方法大于情的论词,急求啊,三条或三条以上
谢了
反方:情大于法。
法律本来就是用来保障人民的,若对人民有益非为个人,在公开公正下应当予以理解。
拿电影《我不是药神》举例,程勇虽一开始多为盈利,但也是抱着一颗救人之心,而后来更一心只为病人,甚至不惜自己倾家荡产,大家可以说是他是自己的心灵救赎,但又试问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的人不仅活在银幕里,更活在我们的心中。
可是无奈,程勇最终还是被判入狱。
但我想问,程勇有罪吗
法律真的高于一切吗
究竟是人性在颁布法律还是法律拷问人心呢
法大于人,法高于权,体现的是?
,1,想知道中国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地位就知道。
什么时候最高法能够凌驾于所有和党派之上,才会成为真正的法制社会。
现在宣传法制,只是在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最终摆脱几千年来封建社会形成的陈旧思想的影响,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2,我们国家有着几千年的人治历史,要实现人治向法制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有许多工作要做。
中国人一度为从“人治”的沼泽走向“法治”的光明大道,大大批评了好多“人治”现象,尽情地颂扬了国人所向往的法制。
而且法学界也提出了“法律至上论”这一崇高的命题吧,立法界实实在在地制定颁布了相当多的法律、法规、条例等。
但是,实践中“执法难”的问题,却始终与一批批颁布实施的法律紧紧相随。
3,还有一点,人治社会 不一定 比法制社会 从对老百姓的利益看,不一定差。
遥想中国的封建历史,也不缺乏盛世,关键看当政者的德行,和能力。
4,我认为我国目前是法治社会和人治并存。
填空法大于人法高于权体现是什么观念
是权大于法,天津第二中级法院让我养着前妻出轨生的王法官家的孩子。
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
表面看是法大于情,实际上是情大于法,或者说法出于情,情产生法,因为法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为了社会能够有情有义而制定的秩序,这个秩序应当促进人类发展,稳定人们的心理和情绪从而减少动荡,比方西方的“初夜权”,这种法只会带来人们的仇恨而产生起义。
法因该是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让人信服,秦朝法律严明,但苛刻不公的法照样被推翻,如果今天的法像以前类似地主(钱权阶级)可以任意欺压小民,那一样会被人的情(不公而产生的情感)所颠覆。
人们常说的法大于情,这种情是小情
法大于人法高于权体现的是什么观念
首先,楼上所谓的法的定义是不准确的。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
从定义上看,法规范的是行为,以国家暴力机关为后盾,它的主要价值是通过其工具性——即可操作性来实现的。
道德规范的既有行为也有思想内容,但是道德不具备国家暴力机关这一保障,由于其内涵和外延非常广泛,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中道德的差异也很大,因此一般来说道德的规范作用没有一个具体的机关来控制,不具有可操作性。
就两者的相互关系而言,法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或者说法是道德的底线。
其次,法大于德或者德大于法,这种比较关系必须放入一定的语境中才能有意义,机械、片面的讨论二者谁更重要并没有实际意义。
因此,你方论证的法大于德必须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角度来阐述才能体现其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是道德的底线,法保障最基本的为社会所公认的道德价值。
由于人类的素质和修养,远远达不到不需要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境界,因此在处理违背社会基本价值的情况下,道德的违背成本远不能达到遏制甚至消除这种行为的目的,只有法才能保证最根本的社会价值,此其一。
其二,法是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有法之权利必有法之义务,反之亦然;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
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从人性的角度出发,道德作为柔性的社会规范未必能要求个人修养不高的人去行驶毫无权利的义务,而法最为刚性的社会规范将权力与义务统一,迫使人必须遵守义务的同时又享有了相应的权利,更容易令人接受。
其三,法是道德的最终形态,道德是法的终极目标。
一种道德要成为普适性的行为规范,为大众所接受,最终要靠法来确认。
如前所述,由于道德的多样性,各地各人群的道德观念是存在差异的,因此道德所调整的社会范围相对法来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当道德上升为法,才能跃出这种局限成为普适价值。
其四,法之于道德的优势在于其确定性、强制性和工具性。
法的确定性在于:法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凡是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之内,要么是守法,要么是违法,不存在既守法又违法的现象;道德由于其本身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释,并且遵守某种道德的同时又有可能会违反另一种道德(我们常说忠孝难全)。
强制性和工具性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就不再多说了,你自己发挥。
最后,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角度出发,法的作用是直接的、具体的、可以控制的;道德的作用是间接地、抽象的、难以控制的。
注重法的作用不代表轻视道德的作用,而是在权衡利弊之后得出:道德很重要,法更重要,所以法大于道德。
这也是辩论防守的底线。
另外,说点题外的东西:本题的立场对你方是比较有利的,因此在辩论准备中要尤其注意分析对方的破题思路。
辩论无对错之分,关键是谁的逻辑紧密,观点清晰,论证严密,表达清楚,语言精彩,所以站在立场不利的一方往往能出奇制胜,这是无论在哪个辩题之下都应当注意的。
这种思辨性质的辩题是比较容易出彩的,古今中外的东西都可以拿来用,所以眼光要放远一些,内容要丰富一些,修辞要华丽一些。
一些简单的辩论技巧可以参照争鸣口才网的专题帖子。
祝你好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