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美好句子
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课本四年级下册第四课《七月的天山》去找。
我们一边受伤 一边行走 一边扇自己耳光 一边就地自省 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哲学家 有时候觉 这是什么书里的
《世界那么大,还是遇见你》第三章的句子
赞美诗经中爱情的句子
一闪而过的念头 我想当时的我必定也是千方百计告诉自己要记得,结果还是忘了,还是让它们沉下去了。
也许多年后的哪一天它们又会浮上来,又会在散步的时候乱了步伐,在秋雨里散得宛若黄花。
有些念头宛若夏末的卷云,无法久待,绝美或凄凉,心头一阵起伏,秋雨一来,散了就散了。
树影子细碎纷乱的投影。
河边参差青碧的水线。
飞鸟长空的悠呜。
窗玻璃上的倒影。
萤火的明灭。
来路不明的旋律。
错过了的阵雨。
诸如此类,一闪而过的念头。
夏日的尾声一切都宛若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曾经的空缺已经如同蝉声那样辽阔不可测,不会再有谁在花丛里踱步,也不会再有黄金猎犬在草地上长长的奔跑,不会再有人吹口哨,他们转往林子里去了,在那里有更多的果实和落叶,更适于缓缓的张望,更适于在风中梳理蜷曲的毛发,并且放下伪装。
已经放手的风筝将继续悬挂在树梢,已经漂走的缎带将继续伪装成水草,黄昏的雨不会再扰乱谁的思路,不会了。
然而念头总是留不住,今天想起来,明天就躲在风景,仿佛看见它,又仿佛只是幻影。
什么也记不住,可是又明明知道有什么被忘记了。
读者家园 不知道忘了什么。
这是一种不彻底的遗忘。
像是哪里来的灰印子,拂不掉。
于是我开始记忆的练习:记住那条桥和白鹭鸶的关系。
记住这双鞋和红砖道的关系。
记住那一棵柚子树。
记得这个风的感觉。
记得丝瓜藤的须和篱笆。
记那猫的神色。
那狗的姿态。
这盏灯。
那壶茶。
然后它们就如同生命中的时时刻刻,如水一般轻柔婉转地往四面八方流逝了。
更久远的细节有时候会像黎明前的梦那样静静浮现,有时候不会。
一闪而过的念头有时候是从时间之流浮上来的,它们像沉在深海的船骸,总要过了很多年,才会重新被你忆起。
我不太记得,第一次因为高兴所以一瓶红酒自己慢慢儿喝是哪一年了,也不记得那酒是醇是涩。
不记得第一次因为感动于瓷器的美而的茶杯是哪一只,不记得第一条桌巾和第一套椅垫,不记得第一次唱到昂贵的红茶是几岁,不记得第一次尝到精纯的巧克力是在何处,不记得第一次在雪里滑倒是在哪个街角,我也忘了从何时开始,我渐渐知道这些小事的意义而且试着记得它们。
我还记得的是,第一次觉得红酒好喝大概是一九九六年份的加州纳帕山谷苏维酿。
念念不忘非常想但始终没的白瓷杯是柳宗理的设计。
我非常喜欢的桌巾是一幅手工白色的爱尔兰风蕾丝钩针。
昂贵的红茶也许是在纽约喝的。
精纯的巧克力,大概是在日本朋友家里吃过的最令人难忘。
在雪里滑倒其实很痛。
我想当时的我必定也是千方百计告诉自己要记得,结果还是忘了,还是让它们沉下去了。
也许多年后的哪一天它们又会浮上来,又会在散步的时候乱了步伐,在秋雨里散得宛若黄花。
青虫之爱 毕淑敏 我有一位闺中好友,从小怕虫子,不论什么品种的虫子都怕。
披着蓑衣般茸毛的洋辣子,不害羞地裸着体的吊死鬼,一视同仁地怕,甚至连雨后的蚯蚓也怕。
放学的时候,如果恰好刚停了小雨,她就会闭了眼睛,让我牵着她的手,慢慢地在黑镜似的柏油路上走。
我说,迈大步
她就乖乖地跨出很远,几乎成了体操动作上的“劈叉”,以成功地躲避正蜿蜒于马路的软体动物。
在这种瞬间,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手指如青蛙腿般弹着,不但冰凉,还有密集的颤抖。
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心病,那么大的人了,看到一个小小毛虫哭天抢地的,多丢人啊
早春一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夹在她的书页里。
待她走进教室,我们都屏气等着那心惊肉跳的一喊,不料什么声响也未曾听到。
她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倒在桌子底下了。
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
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
我择青椒的时候,突然从旁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好一条险恶的虫子。
因为事出意外,怕那虫蜇人,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
待柿子椒停止了滚动,我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怕虫的女友,心想刚才她一直目不转睛地和我聊着天,这虫子一定是入了她的眼,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个小虫,何必如此慌张
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
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
只是我已经能练得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
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盯着一条蚯蚓看,因为我知道它是益虫,感情上接受起来比较顺畅。
再说,蚯蚓是绝对不会咬人的,安全性能较好……这样慢慢举一反三。
现在我无论看到有毛没毛的虫子,都可以把惊恐压制在喉咙里。
我说,为了一个小虫子,下这么大的功夫,真有你的。
值得吗
女友说,有人要给我治,说是用“逐步脱敏”的办法。
比如先让我看虫子的画片,然后再隔着玻璃观察虫子,最后直接注视虫子…… 嗨
我根本就没用这个法子。
我可受不了,别说是看虫子的画片了,有一次到饭店吃饭,上了一罐精致的补品。
我一揭开盖,看到那漂浮的虫草,当时就把盛汤的小罐摔到地上了……女友抚着胸口,心有余悸地讲着。
我狐疑地看了看自家的垃圾桶,虫尸横陈,难道刚才女友是别人的胆子附体,才如此泰然自若
我说,别关子了,快告诉我你是怎样重塑了金身
女友说,别着急啊,听我慢慢说。
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
我们在林阴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有……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头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我第一个反应是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
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
我不但不曾昏过去,神智也是从来没有的清醒。
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大叫一声。
因为你胆子大,对于在恐惧时惊叫的益处可能体会不深。
其实能叫出来极好,可以释放高度的紧张。
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
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
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惊叫咽了下去,我猜那时我的脖子一定像吃了鸡蛋的蛇一样,鼓起一个大包。
现在,一条虫子近在咫尺。
我的女儿用手指抚摸着它,好像那是一块冷冷的斑斓宝石。
我的脑海迅速地搅动着。
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的脑中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子可怕的印象。
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我读过一些有关的书籍,知道当年我的妈妈正是用这个办法,让我从小对虫子这种幼小的物体骇之入骨。
即便当我长大之后,从理论上知道小小的虫子只要没有毒素,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我的身体不服从我的意志。
我的妈妈一方面保护了我,一方面用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把一种新的恐惧注入到我的心里。
如果我大叫大喊,那么这恐惧的链条还会遗传下去。
不行,我要用我的爱,将这铁环砸断。
我颤巍巍伸出手,长大之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
虫子的体温比我的手指要高得多,它的皮肤有鳞片,鳞片中有湿润的滑液一丝丝渗出,头顶的茸毛在向不同的方向摆动着,比针尖还小的眼珠机警怯懦…… 女友说着,我在一旁听得毛骨悚然。
只有一个对虫子高度敏感的人,才能有如此令人震惊的描述。
女友继续说,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
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注视着我,在她面前,我是一个神。
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放在了地上。
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
虫子没什么可怕的。
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
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
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 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
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水浸湿。
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里寂静无声。
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悦读地图】 女作家毕淑敏总是以平常人的目光观察生活中的林林总总,给读者展示出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点滴,在普通生活中挖掘出普通人的心理和生活哲理。
本文为一篇心理散文,除了充满文学意味的表述以外,还有着极强的现代意识和专业的心理,她将关于爱与人生的感悟,到现代故事和实际“病历”中,既有说服力,又有现实根据。
《青虫之爱》是一篇感人肺腑之作。
它通过文中“女友”对青虫态度的改变,体现了一位母亲对女儿的爱。
爱让她战胜了从小对虫子的恐惧。
她付出了爱,得到的是坚强、快乐、充实和满足。
【悦读练习】 1.你认为男生将杨花坠夹在女友书中的行为是恶作剧吗
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当“女儿”拿着那只虫子时,作者从哪几个方面刻画女友的恐惧心理
试举例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全文,说说作者一开始竭力描写女友怕虫子,其作用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感悟全文,给文章结尾处填上一句合适的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文中女友妈妈教育女儿的方法和女友教育女儿的方法截然不同,对这两种教育方法你如何评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 不是,因为作者在写这件事前说“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心病”,写完这件事又说“从此再不敢锻炼她”,可见男生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治她的心病,锻炼她的胆量。
2. 一是动作,“颤巍巍伸出手”,“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二是心理,“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不知过了多久”;三是外貌,“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水浸湿”;四是对虫子细致到令人震惊的描写,“显得狰狞万分”。
3. 为下文作铺垫,与在女儿面前的表现形成强烈的对比,从而突出了文章的主题。
4. 对女儿的爱。
5. 提示:都表现了对女儿的爱,但方式不同,结果也不同。
花与赞美诗 【作者:安徒生]】 祖母很老了,她的脸上都是皱纹,她的头发很白,但是她的眼睛像两颗星星,当它们看着你的时候,有一种温和慈祥的神情,这使你觉得很舒服。
她穿一身厚绸子做的裙子,上面有大朵的花,她走时裙子簌簌地响。
她还会讲最好听的故事。
祖母知道的东西真多,因为爸爸妈妈还没有生下来她就活着了——这是绝对不会错的。
她有一本带大银扣子的赞美诗集,她经常读它;书页中夹着一朵玫瑰花,干了,压得很平;它没有插在玻璃杯里的玫瑰花漂亮,但是她对它流露出最甜蜜的微笑,甚至留下眼泪。
“我不知道祖母为什么那样看着那本旧书里的干了的花,你知道吗
”是这样的,当祖母的眼泪落到玫瑰花上,而眼睛看着它的时候,玫瑰花就复活了,整个间充满了它的芳香;四面墙壁像消失在迷雾中,她四周是美丽的树林,这时候正当夏天,阳光从浓密的叶丛中透进来;而祖母,要知道,她又变年轻了,变成一个可爱的姑娘,和玫瑰花一样鲜嫩,有一张红红的圆脸,一头光亮秀丽的卷发,体态美丽优雅;但是那双眼睛,那双温柔圣洁的眼睛完全一样——它们保留下来了。
在她的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男子,高大强壮。
他送给她一朵玫瑰花,她微笑着。
祖母现在不能像那个样子微笑了。
是的,她如今只是在对那天的回忆,对过去事情的思念和回忆,对过去事情的思念和回忆中微笑。
但是那英俊的年轻男子已经不在,那朵玫瑰花在旧书中干枯。
祖母仍旧坐在那里,重新变回一位老太太,低头看着书中那朵干枯的玫瑰花。
祖母如今也已经去世了。
当时她坐在那把扶手椅上给我们讲一个美丽的长故事。
等到故事讲完,她说她很累,把头向后靠到椅背上要睡一会。
我们听到她睡着后均匀的呼吸声,呼吸声越来越轻,越来越安静,在她脸上洋溢着幸福和宁静的神情,就像是被一缕阳光照亮了。
她又微笑了一下,接着人们说她已经死了。
她被放进一个黑色棺材,在衬布的白色褶层中,她看上去是那么慈祥美丽,虽然两眼已经闭上,但是每一道皱纹都消失了,她 的头发银白,嘴角留着甜蜜的微笑。
我们根本不害怕看她的遗体,她曾经是那么亲爱的一位好祖母。
里面依然夹着那朵玫瑰花的赞美诗集放在她的头下,因为她曾经这样希望过。
在靠近教堂墓地墙边的坟上,他们种了一棵玫瑰树,很快它就开满了玫瑰花。
夜莺停在花丛中,在其间唱。
教堂里响起了风琴的奏明和美丽的赞美诗,这些赞美诗就在去世的祖母头下那本旧书里写着。
月亮自爱墓上,但斯人已逝。
每个孩子可以平安地走过那里,哪怕是在夜里,他还可以从教堂墓地墙边那玫瑰树上采一朵玫瑰花。
去世的人比我们活着的人知道得更多。
他们知道,万一发生古怪的事,就是死去的人在我们中间出现,那我们会感到多么恐怖啊。
棺材上堆满了泥土,棺材里躺着的也只是泥土。
赞美诗集的书页成了尘土,那朵充满了回忆的玫瑰花也成了尘土。
但是在墓上,鲜艳的玫瑰花盛开,夜莺唱,风琴奏明。
对老祖母的回忆依然活着,她那双充满爱的温柔的的眼睛总是那么年轻。
眼睛是永远不会死的。
我们的眼睛将再次见到亲爱的祖母,年轻美丽得就像她第一次亲吻那朵如今已在墓里化为尘土的鲜艳的红玫瑰花时一样。
爱惜 毕淑敏 拾起一穗遗落在秋天原野上的麦芒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水龙头正酝酿着滴落一颗椭圆形的水珠,一只手紧紧拧住闸门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凝望宝蓝的天空因为浓雾而浑浑噩噩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注视到一个正义的人无力捍卫自己的尊严,孤苦无助的时候,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人类将这种痛而波动的感觉命名为——爱惜。
我们读这两个字的时候,通常要放低了声音,徐徐地从肺腑最柔软的孔腔吐出,怕惊碎了这薄而透明的温情。
爱惜的大前提是,爱。
爱是人类一种最珍贵的体验,它发源于深刻的本能和绵绵的眷恋。
爱先于任何其他情感,轻轻沁入婴儿小而玲珑的心灵。
爱那给常常予生命的母亲,爱那清冷的空气和滑润的乳汁,爱温暖的太阳和柔和的抚爱,爱飞舞的光影和若隐若现的乐声…… 爱惜的土壤是喜欢。
当我们喜欢某种东西的时候,就希冀它的长久和广大,忧郁它的衰减和短暂。
当我们对喜爱之物,怀有难以把握的忧虑时,吝啬是一个常会首选的对策。
我们会俭省珍贵的资源,我们会珍爱不可重复的时光,我们会机会以期重享愉悦,我们会细水长流反复咀嚼快乐。
于是,爱惜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
当我们爱惜的时候,保护的勇气和奋斗的果敢也同时滋生,真爱,需用生命护卫,真爱,就会义无反顾。
没有保护的爱惜,是一朵无蕊的鲜花,可以艳丽,却断无果实。
没有爱惜保护,是粗粝和逼人的威迫,是强权而不是心心相印。
爱惜常常发生。
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打湿眼帘。
爱惜好比一只竹篮。
随着人生的进步,它越编越大了,盛着人自身,盛着绿色,盛着地球上所有的物种,盛着天空和海洋。
谁告诉我多一点的名言警句,不超过15个字谢谢,多一点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诸葛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刘备吃饭是为了活着,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西方谚语静坐常思已过,闲谈莫论人非
——谚语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庄子三人行,必有吾师焉。
——孔子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孔子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论语·子罕》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论语·述而》 生于安乐,死于忧患。
——孟子行成于思毁于随,业精于勤荒于嬉。
——朱熹不登高山,不知天之大也。
不临深谷,不知地之后也。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
德,乃天之圣物;厚,乃地之神器。
仁,乃水之灵物;义,乃火之圣器。
志当存高远。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自知者明,知人者智。
一、人生1、胜利和眼泪
这就是人生
——法 巴尔扎克2、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臧克家3、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印度 泰戈尔二、命运1、知识能改变命运。
——美国 爱默生2、自己的命运应由自己创造。
——俄国 契诃夫3、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绝不让命运所压倒。
——德国 贝多芬三、生命1、活着的士兵,要比死了的皇帝更有价值。
——法国 拿破仑2、当我活着的时候,我要做生命的主宰,而不做它的奴隶。
——美国 惠特曼3、生命赐给我们,我们必须奉献生命,才能获得生命。
——印度 泰戈尔四、生与死1、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李清照 2、在还没有死亡以前,就不能算作完全诞生。
——美国 富兰克林3、出生是最明确的一场旅行,死亡难道不是一场出发
——三毛五、青春1、自信和希望是青年的特权。
——法国 大仲巴2、谁虚度年华,青春就要褪色,生命就会抛弃他们。
——法国 雨果3、青春时种下什么,老年时就收获什么。
——挪威 易卜生六、价值1、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司马迁2、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活了多少天,而在于我们如何使用这些日子。
——法国 蒙田3、最值得高度珍惜的,莫过于每一天的价值。
——德国 歌德七、奉献1、我好像一头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
——鲁迅2、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会朽的腐草。
——鲁迅3、我没有别的东西奉献,惟有辛劳、泪水和汗水。
——英国 丘吉尔八、困难1、即使跌倒一百次,也要一百次地站起来。
——张海迪2、困苦永远是坚强之母。
——英国 莎士比亚3、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着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苏联 奥斯特洛夫斯基4、不幸是一所最好的大学。
——俄国 别林斯基5、逆境是到达真理的每一条道路。
——英国 拜伦九、理想1、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张闻天2、有理想的人,生活总是火热的。
——苏联 斯大林3、你们的理想与热情,是你航行的灵魂的舵和帆。
——黎巴嫩 纪伯伦十、追求1、世间的任何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
——英国 莎士比亚2、人类的使命在于自强不息地追求完美。
——俄国 列夫托尔斯泰3、人类最大的快乐不在于占有什么,而在于追求什么的过程中。
——加拿大 班适
阿甘正传观后感,要求3000字以上。
中文的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阿甘正传》这部片子了,虽然老,但是却仍旧十分意味深远。
昨天我拿到我们班放,很多同学都很喜欢看,也有一些是看过的。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为了纠正驼背要戴矫正架。
在上校车后,所有的孩子们都不愿意和他坐在一起,只有一个叫做珍妮的女孩子愿意。
这两个人的命运截然不同,但是阿甘从小就爱上了珍妮。
他们形影不离。
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珍妮的话而开始“跑”。
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
在珍妮这一次叫他跑的时候,他为了躲避孩子们的欺负而开始了人生的奔跑,而那双累赘的矫正架也被他似乎要飞起来的速度而淘汰。
那一个镜头是第一个感动我的镜头,也是同学们全部鼓掌的镜头。
阿甘就是这么一溜烟的甩掉了骑着单车的孩子们。
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
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 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
在上军车的时候,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不愿意和他坐,这个情景就和小时候在校车上被拒绝的情景一样。
这次他认识了一个黑人朋友巴布。
阿甘虽然是很傻,所以他没有任何种族歧视。
在那里,在越南他还认识了中尉——丹。
丹中尉的命运既光荣又富有压力。
他的祖祖辈辈都是在美国的战役中死亡的,于是他要在越战中阵亡的命运似乎无可推卸。
在森林里,阿甘那一排受到了越南军队的火力攻击。
似乎轮到丹中尉接受他的命运的时候了,他叫阿甘“run
”,阿甘也想起了在离开美国前和珍妮最后的一面,珍妮叫他“不要逞英雄,有麻烦就跑。
”于是阿甘又开始跑,一下在跑出了森林到了安全的湖边。
这才想起了最好最好的朋友巴布。
于是他又撒腿跑回去,但是每次都救回了其他队友,包括那个丹中尉,所以丹中尉没有得到他的命运。
最后阿甘找到了巴布,而巴布肚子上的伤已经触目惊心,巴布用一块大叶子挡在腹前,对着阿甘说“我没事”。
虽然阿甘愚钝,但是他也似乎意识到好朋友命在旦夕了。
果然,不久后巴布也离开了他。
这时,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
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
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
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天空。
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
他告发了水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
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
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
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
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
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 陷于绝望之中。
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
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
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
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
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
在途中, 他收到了珍妮的信。
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
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
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遭遇。
这个故事蕴含了太多太多的哲理,说不完道不尽。
说说这里的几个角色吧。
首先是珍妮,她有自己的梦想,她渴望做一位乡村歌手,在自己的舞台上谈着吉他唱歌。
为了这个梦想,也是她三番几次的离开阿甘的原因。
她在追求这个舞台,但是命运却没有让她得到这些。
第一次,她被赶出女校后,到了一间不正当的舞厅唱歌。
全身赤裸的她抱着一把吉他挡在身前,深情的唱着歌,她原本以为自己似乎已经向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但是看客们却没有被她的歌声感动,他们要的是性感的身体的舞动,阿甘看见了看客们对珍妮的调戏,义无反顾的救出珍妮。
珍妮就这样离开了自己的第一个舞台,也离开了阿甘。
后来她逐渐堕落,滥交,吸毒,成为了一无所有的烂女人。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想要那个梦想,舞台。
那时候阿甘已经是美国的名人了,她完全可以靠阿甘,但是她没有那样做。
虽然指靠自己的付出是很艰难的,而且会受到很多坏人的欺骗。
珍妮想到了自杀,她爬上了阳台的栏杆,跨出了越向死亡的一步,可是她想到了阿甘。
那个傻家伙还在阿拉巴马,怀着纯真的爱等待她。
是的,就算珍妮的心已经被污染的如何溷浊,但是她心中还是有一块未经开垦的处女地。
那个地方,有阿甘在。
珍妮似乎找到了她的命运的方向。
后来她和阿甘生了一个孩子,一个金发的漂亮的男孩,聪明的像妈妈。
可是珍妮要为自己的堕落付出代价,感染了不知名的疾病,最终离开了这个世间。
对感情一向迟钝的阿甘,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样的感受。
那天,他拿着小阿甘的一封信来到珍妮的目前。
他说:“珍妮。
我来看你了。
我还给你带来了一盒巧克力,你想吃吗
我帮你打开。
这是小阿甘的信,他叫我不许拆开来看,我没有打开。
我放在这里,你看吧。
我们都很好。
小阿甘上学了,他很聪明,一点都不像他爸爸……” 对比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人,阿甘,虽然傻,但是却活的很幸福。
他的心里,没有一个被社会的丑恶所感染的污点,只有一片如孩童般美妙纯真的心田。
那个地方,有一个永远的天使——珍妮。
他不在乎珍妮到底是好是坏,在他脑海里,自从珍妮给他让座的那一刻起,珍妮就是他心里永恒的天使。
面对珍妮多次的离开,阿甘曾经挽留,他告诉珍妮他爱她。
但是珍妮却仍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她多次的抛下阿甘独自离去。
也许最后,她真正理解了自己生命的真谛,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这样的女孩子,在现在的社会上应该不少见。
她是一个智力正常的人,但是却被梦想冲昏了头脑。
阿甘是她灵魂精神上的所爱,但是阿甘毕竟只能给她灵魂上的安慰,却满足不了珍妮物质上的欲望。
并不是说阿甘穷。
珍妮希望的是自己可以亲手塑造自己的未来,而不是靠任何人,但是她的付出反而微不足道,反而自己堕落了。
到底是什么救了她,在跳楼的那一刻,她伸出脚和收回脚的那一刻,或许她知道了。
再说丹中尉。
这片子里面脏话十有八九都是他骂出来的。
他是一个军人,原本应该像祖辈们一样光荣的殉职,但是他的命运却被阿甘改变了。
他没有死,但是却失去了双腿,过着颓废的生活。
也许刚开始他多么恨阿甘改变了他的命运,但是后来他也被阿甘感动了。
他骂上帝,骂老天,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神,想要逆着命运但是却无可奈何。
在阿甘的虾艇上,他跳入了海里,丹中尉对阿甘说;你救了我,我从来没有感谢你,然后跳到水里,向远方游去.阿甘说;他和神和好了。
丹中尉被阿甘所感动,终于不再骂天骂地,也靠自己闯出了自己的命运,过着幸福的生活。
很多人看了这部戏后,都为阿甘感到可怜,但是阿甘自己或许不这么觉得吧。
因为迟钝的神经,他甚至不知道什么可怜。
但也许就是这么个愚人,才没有世俗中那些智者的悲哀。
那些聪明的人就好像珍妮,为了梦想或者别的而抛弃了尊严以至于生命。
虽然我并不是不鼓励去追求梦想,但是在追求的时候不能盲目。
在这个浑浊的尘世中,人的心灵里还有多少成是干净淳正剔透的呢
又有多少人从没有被世俗所污染呢
或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那么一块田地,那里是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那里是无忧无虑的纯真,那里是真正的天堂。
我们的天堂或许还在隐藏着,或许连自己都还没有开垦到,但是主宰阿甘神经系统的正是这一念天堂。
它让阿甘过着愚人不愚的生活。
当然这里有不少幸运的成分,但是如果阿甘是正常人,那么他一定是痛苦的。
如果阿甘是正常人,他就不会在战地里把丹中尉,巴布,其他战友救回来;如果他是正常人,他就不会在军旅生活中仍孜孜不倦地给珍妮写信;如果他是正常人,他就不会依照巴布的遗愿,捕虾,发财致富;如果他是正常人,他也会受不了珍妮的离去,可能会自暴自弃;如果他是正常人,他也感动不了丹中尉。
但是他是一个白痴,也正因为他是白痴,别人展现在他面前的都是真挚的感情,没有我虞尔诈。
最后片子里还有一句经典的台词: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 you never know what you gonna get……(生命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将拿到哪一味。
) 我相信阿甘的那盒巧克力中,蕴涵的味道不必正常人的少,也并不完全甜蜜,但是这些酸甜苦辣的巧克力,却能在化为蜜糖般的甜蜜融化在阿甘的舌尖……
08高考 作文满分
2008年浙江省高考满分作文:触摸都市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
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
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
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
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
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
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
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
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
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
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
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
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
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
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
2008年高考浙江卷满分作文:感受乡村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
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
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
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
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
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
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
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
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
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
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
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
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
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
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
2008年高考浙江卷满分作文:感受乡村 味道是每个人独有的记号。
迷恋于果汁的香甜,那是对青春味道的追寻; 沉溺于咖啡的苦涩,那是对逆境的憬悟;执著于泉水的恬淡,那是对江南的难以释怀。
而我,正是陷入在江南的霏霏烟雨中难以自拔的人。
呷上一口淡淡的矿泉水,江南的味道便在舌尖荡漾。
蒙蒙烟雨将过客的思念在此刻唤醒,氤氲的水气弥漫着江南宛君女子一般的雅气,温柔曼妙。
皎洁的月光倾泄而下,阿炳的《二泉映月》划破了静谧的水面,二胡的三个把位上回环着江南深夜幽静的气息。
灵性恰似掌间的纹路在湖面凑起此起彼伏的乐章,此刻都市的喧嚣,商人的叫卖都无法和这儿扯上边。
水乡的恬静在月光的渲染下得以升华。
这就是江南的味道,淡淡的,沁人心脾的安定的力量。
唇齿依恋着这毫不张扬的奇妙感受,大口而爽快地再喝上口矿泉水,那种淋漓畅快的感觉亦不破坏江南甜美的味道。
言及江南,三生石畔泥土的芳香固然清新,但江南人们的热情更为难忘。
那是同泉水般质朴的甘甜,涤尽世俗的尘埃,纯净得不受丝缕沾染。
泛舟水乡,撑起竹蒿的妇女娴熟地摆渡过斜风夕阳,此起彼伏的歌声中,耳根也领略了江南的魅力。
热情的水乡人捧上杯杯纯净的泉水,张罗着桌桌可口的饭莱。
久违了这种毫无防备的对话,放松身子,江南的质朴真挚将城市的面具击垮,露出张张真诚的笑脸。
这就是江南的味道,甘淳的,舒展了紧张的神经。
凭着对泉水的依恋,将杯中的水一饮而尽,那般洒脱与大气更是江南豪情的历史味道。
金鼓齐鸣,战号吹响,“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也曾气宇轩昂,也曾金戈铁马,江南的历史长卷上,那无畏的气息依然隐隐缝绻。
斜阳草树,寻常苍陌,挥之不去亦有江南毫不言败的铮铮铁骨。
这就是江南的味道,如泉水般直截,爽快。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清清泉水淡淡水乡,品江南的同时,人情的光辉也在心灵的蓝图上勾勒出一片蔚蓝。
凭借着对水多气息的执着,那城市的污浊尘埃似乎无法侵入被江南烟雨涤尽的内心。
在灵魂的庙宇中,我虔诚地祈祷,只为做一个在乱世的污泥之中保有江南味道的人。
2008年高考上海卷满分作文:他们(四) 在城市的尽头,没有繁华的街市,闪亮的霓虹;在城市的尽头,只有破旧的棚户区,有饱经生活风霜的生命;在城市的尽头,有他们这样一群人。
让我怎样称呼他们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农民子弟
亦或是农民工二代
不,我不想用这些冰冷的名字称呼他们,我多想叫着他们带着泥土气的乳名,拉着他们的小手,走近他们的生活…… 他们从小生长在故乡的青山绿水中,纯洁的灵魂在田野里抽穗拔节。
在山野的风中,他们奔跑着,憧憬着。
风从田野中吹过,吹进了城市,为了生计,为了未来,他们跟从父母来到了城市,在城市的尽头扎下了根于是习惯了青山绿水的双眸第一次触碰到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
他们不知道怎样穿过六车道的马路,小小的手指怎么也数不清写字楼的层数。
繁华的现代文明不曾给他们带来任何快乐,这一次,却在心上烙下了深深的痕迹。
他们背起书包,小心翼翼地融入城市的生活。
可是却在“城市人”异样的眼光中,第一次明白了户口与暂住证的区别。
他们都是父母心头的宝啊
却过早地承担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负担。
放学回家,他们做好简单的晚饭,父母还在工地或菜场上劳作;午夜醒来,泪眼中城里的星空没有家乡的明亮;悄悄许愿,希望明天他们的打工子弟小学不会因交不出电费而被查封…… 然而,在他们日益长高的身体上,我看到了他们的成长。
记得一位记者问一个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学成后是否会回到家乡时,小姑娘毫不犹豫地说:当然,一定回去
那一刻,我差点落下泪来,为他们的成长。
记得那年春晚他们稚气的宣言:“我们的学校很小,但我们的成绩不差”、“我们不和城里的孩子比爸爸。
北京的2008,也是我们的2008
”他们逐渐成熟,告别昨天的羞怯,开始迎接新的一天。
虽然,他们还在为不多的学费而苦恼;虽然,学校还是交不上水电费;虽然,还有好多体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有好多个“虽然”,但是,只有一个“但是”就足够了,已经有好多视线转向他们,他们正在茁壮地成长。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照亮了城市的尽头,照亮了他们的生活。
他们,终将会成为我们。
【阅卷老师点评】 满分作文有五大优点,首先,作文将民工子女的生存状态很真实地描绘出来,从农村到城市经历的不自然、不适应,再到他们心态的逐渐成熟,让人感受到一个真实存在的群体;其次,作文的文字很流畅,可以看出考生具有一定的阅读积累,但是并无炫耀,恰如其分地表现了自己的情感和视野,文字和主题很匹配;第三,总体上看作文表达了作者对同龄人的同情、关注和企盼,言为心声,也正是作文题目要求的体现;第四,这篇文章的描写非常细腻,“小小的手指怎么也数不清写字楼的层数”;最后,文章关键还写出农民工子女的变化,“他们,终将会成为我们”,考生没有一味抱怨,写出了变化和希望。
2008年高考上海卷满分作文:他们(一) 我知道他们一定在外面等着。
他们不像母亲们那样焦急地聚坐在一起,谈天谈地。
他们一定就那么静静坐在角落旁,抽着根烟,不时看着这学校的大门,微微磕一下眼,考虑着自己的孩子是否一切顺利。
他们不说话,只抽着那危害了他们一辈子的烟,粗糙的指间有着烟熏的痕迹,脸上刻着令人生疼的岁月印迹。
他们,是父亲。
我们都体会过,小时候最爱的还是他们。
他们什么都会,会骑着那“吱呀”的老坦克,戴着我们去天南海北;他们会抓蚱蜢和金龟子,然后让我们骑坐在肩头,到处炫耀我们的成果;他们会在六一节的时候,带着我们往人群堆里挤,在已经闷热的天气里,排着长长的队坐过山车。
我们从不担心会受伤,因为他们无比强大,好似棵树,生扎我们心里。
即使我们只知道儿童节与母亲节,即使我们有悄悄话只跟母亲说,即使我们从未对他们说过爱。
他们依然无欲无求,用极少的语言云表达他们那温暖的爱。
我们如今是否知道他们的生日
知道他们的鞋码
知道他们最大的心愿
……也许我们只知道自己,知道他们会烧我们最爱吃的菜,知道他们会在我们的生日时送来最贴心的礼物,知道他们要我们好好读书…… 他们的伟大与爱是默默的。
他们会在母亲焦急打电话找晚回家的我们时,默默地在小区门口等我们,我们一定看到了。
他们会在我们摔倒时,默默站在旁边说着:“自己起来。
”我们一定看到了。
他们让自己坚强而无私。
在四川地震时,北川中学的操场上,躺着一具具孩子的尸首,他们则压抑着无比的悲痛,扶着几近崩溃的妻子,寻找着自己的孩子。
而另一群父亲,他们肩负重担,在灾难之地救死扶伤,他们听着自己孩子致来的问候,微仰起头,努力让自己的思念不表现出来,说着:“别太想我,我很好。
” 他们,永远如此沉默,不让我们看到悲伤,不让我们看到眼泪。
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给予我们,却从不说爱我们。
他们是父亲,伟大而隐忍。
他们是父亲,这个世上最爱我们的男人。
也许,我们出考场时,该给他们个拥抱,我想他们一定会尴尬一下,然后直至老去,也铭刻于心。
[点评]“默默的父爱”——“等”、“寻”、“说”都是低调而平淡,都是默默给与而不说的“爱”
在“知”与“不知”的对比中,隐现女儿的愧疚,令我这样的“父亲”——“他们”动容。
语文特级教师彭世强。
2008年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好奇心(6) 开窑的那一瞬,金光四起,只听见丝丝裂响在我的周身回荡…… 景德名瓷 德高望重的老师傅正一板一眼地给他新收的徒弟们授课。
那布满岁月沧桑的手滑过我的腰际,画出一个完美的弧度。
老师傅凝神,对他的徒弟们道,这必将是景德镇最美的一件瓷器。
接着,那沧桑而有力的手颤颤巍巍地在我光滑的周身上刻下斑驳的纹案。
如游龙走笔一般,矫健而又苍劲。
一名年幼的孩子正趴在窗口好奇地盯着我。
我朝他微笑。
马上我将进入那窑窖接受炉火的重重考验,而我的美丽也将令人惊赞不已。
好奇开窑 我被放进了那黑色的巨大窑窖中等待着烈火的焚烧。
然而,我不畏惧,美丽的背后一定会有付出。
我的命运就是这重重烈火的煅炼,我流泪…… 这一切都被那名年幼的孩子尽收眼底。
他好奇地扭过头,望着我流着泪却坚毅的背影,眉头皱着,悲哀地目送我进入了炉窑。
他应该在好奇为何连陶器也会哭泣。
我笃定,他看见了我流下的泪水。
一滴又一滴地在这闷热难耐的炉窑中,一点又一点地蒸腾又蒸腾,在我的眼中结成一缕薄薄的茧。
孩童受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在一个四下无人的午后悄悄地打开了这扇重重炉火烧炙的铁门。
开窑的那一瞬,金光四起。
狂野的火舌吐着流泻出来,在午后的沁凉的清风中慢慢平息了怒火。
孩童惊奇地瞪大了眼睛,“陶瓷哭了
”他大声喊道,童稚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庄镇。
美丽积淀 那一瞬,我听见丝丝缕缕的裂响在我周身响起,听见老师傅生气地拂袖而去:“顽童,你的好奇误了它的美
”而后,是孩童的辩解,“陶瓷哭了。
”然后的然后,我慢慢地睁开了疲惫的眼睛,世界上第一件薄丝云缕裂纹陶器便诞生了。
人们惊奇于我的美丽。
那交错分布的裂纹,如丝如缕,纵横阡陌,如同肆意流过的泪痕那般清晰可见。
我微笑,在阳光下展现我晶莹剔透、水润明净般温润的身躯。
我感谢那孩童的好奇心,是他的理解,他的单纯,他的好奇,成就了我今世的惊叹
在一阵惊喜与称赞声中,我闭上眼睛。
历经了千年,在这森然寂寞的博物馆中延续着千年以前的梦。
梦中一名孩童悄悄地打开窑门,看见我微笑的嘴角后惊呼。
我望见他纯澈的眼眸,那里灵动着两个字——好奇。
【点评】此文起笔便是“诗”,便是“传奇”。
孩童的眼睛里先是“好奇”,接着是“悲哀”,他终于义无返顾地去抢救在熊熊炉火中“流泪”的陶瓷,纯净而苍茫的同情心使他从心灵深处迸发出一声呼喊:“陶瓷哭了
”殊不知,正是这种童稚的莽撞和义举成就了绝世之美
很有哲理。
全文让陶瓷的“泪珠”与孩童的“眼睛”相互映照,烈焰腾腾的“太阳”与冰清玉洁的“月亮”在生命的瞬间,在历史的时空中实现了灵犀互启的对话,令人心旌摇曳,欣赏到一幕创造美丽的梦幻般的诗剧。
这是2008年江苏高考作文的拔尖之作。
(何永康) 2008年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好奇心(5) 我是当年武则天立下的那块无字碑。
数千年来,多少人对我的存在感到质疑,其实,说实在的,我对自己的身份也感到好奇。
主人留给我的只是一具空空的躯体和一颗好奇心。
我好奇我的主人。
一朵深宫玫瑰却偏偏如此铿锵,一双娇弱肩膀却担起天下人的希望。
三从四德禁锢不住你的步伐,你默默地演绎着属于自己的繁华。
溺女,谁能体会你的不舍与无奈
弑子,谁能感受你的心痛与欲哭无泪
摄夫,谁能理解你心中恨铁不成钢的痛楚
宠张,谁能分担你独处深宫的寂寥
垂帘,昭示着你——她人无法企及的高度;称帝,昭示着你不可一世的霸气;改元,一个“曌 ”字,将你推上了生命的最高点。
我好奇我的主人,为什么你的背后,有这么多不为人知的无奈 ,痛楚,辛酸…… 我好奇我的身世。
主人深知自己正遭受着千万人的唾骂,好一句“狐媚偏能惑主”,好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
但是,好一个武则天,生前要一鸣惊人,身后也要再鸣惊人。
自古碑者,或歌功颂德,或说罪道过;或洋洋千言,或寥寥数语;或意境平浅,或深刻隽永。
唯有我,一个字也没有。
主人立下我,是怕承受更多人的唾骂,所以给自己留下一个书写罪状的平台,还是你觉得中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都承载不了你的辉煌
我好奇历史上著名的女者。
褒姒,有冷艳,有周幽王为博她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壮举;妲己,有妖娆,有商纣王为她建造的“酒池肉林”;玉环,有华贵,有唐玄宗为红颜而置大唐江山于不顾的真心;昭君,有美貌,有万古垂青的芳名……而我的主人,为什么我的主人只有万世的骂名
只有我
主人,感谢你在缔造我的同时,赐予了我一颗常人没有的好奇心,因为是它,让我了解了你的过去,你的背后,你的鲜为人知的一面。
你海棠般娇羞的容颜,你菊花般孤高的傲世风骨,你桃花般红消香断的泪痕,你柳絮般飘飞的沉思,只有婉儿姐姐和我能理解吧……我不在乎你站得有多高,亦不会在乎世人对你世俗的评价,如果有来生,我只愿带着这颗好奇心,做你喘息的平台。
【点评】探索女人武则天,以“无字碑”的视角来打量,来考察,既有对武则天一生大事件的勾勒、体会和透视,又有历史的大视野,以“碑”说话之后,又将目光投向时光的坐标。
文章以“好奇”为由,命意所在,端在“理解”,故能深入幽微,叩动心弦,捕捉到历史的心跳与喘息。
这也是今年高考作文的拔尖之作。
(骆冬青) 2008年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好奇心(7) 好奇心,无疑是一颗希望知道自己所不知事物的心。
如果只将眼光聚于此,那在我看来,似乎古今中外男女老少大多都有这样一颗“心”。
有一种“好奇心”在鲁迅的文章中最为常见;那驱使国民争先恐后看“砍头节目”的是好奇心;那驱使乡邻听祥林嫂哭诉的是好奇心;那驱使阿Q“革命”的亦是好奇心。
但,也许这些都只能称为“好奇”罢了,“心”却是失去了的。
这样的“好奇”,建立在对他人痛苦的窥探上,建立在“铁屋子”一般黑暗的愚昧上,如果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好奇心”,那么没有,也罢。
那么放眼世界呢
这样的“好奇而无心”也是比比皆是的。
火刑柱上的贞德满足了中世纪人们的好奇心;怒吼的伽西莫多满足了芸芸众生的好奇心。
这样的“好奇心”似乎成了“赤子同心”的世界语言,在这样的语言之中写的尽是愚昧,平庸,衰亡与了无生机。
试问:真正的好奇心又为何物呢
真正的好奇心需要观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乾坤”,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用心观察,即使最寻常的事物也会化为“神奇”。
在远古时代,先人们仰望星空,探斗转星移的奥秘,品云淡云聚的风采;到现在,我们通过望远镜与另一个星球招手,通过显微镜感知微观宇宙。
可以说,没有观察与帮助我们更好观察的工具,好奇心也会闭上心房上的窗,落满灰尘。
真正的好奇心需要思考。
如果“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是供我们观察的无限舞台,那么,“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则是激发与约束我们将观察成果深化的不二法门。
如帕斯卡尔所言,“思维成就人的伟大,我们的一切尊严都在于思考——即使你只不过是强大自然下的苇草。
”如果没有这种“灵魂在场”之下的思考,那么无论多少个苹果掉下来,恐怕也砸不出“万有引力”的发现;无论人类是多么费尽心思地观察与学习,也难有一丝一毫的创造与进步。
真正的好奇心不是“猎奇”,它的存在不是为了以平庸或愚昧的心态去“发掘”别人的痛苦,去践踏真理。
它的存在,需要观察的双眼来定位,需要思者的头脑来彰显其价值。
有了这样的好奇心,困难得以排解,就会得以进步,人类得以更好的生存并维护自己的尊严…… 《哈姆雷特》中有言:“身处果壳之中,也自以为无限宇宙之王。
”也许,正因为有了真的“好奇心”在,我们才能以更有力的声音爆发出这样的呐喊。
更何况,因为有了好奇的心,我们的世界远比果壳广阔得多。
[简评]这是一篇规范的议论文。
今年也很难得。
作者立意深刻,有独立见解。
议论层层递进,逻辑性强。
用例鲜活、到位,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中心论点。
文章活泼洒脱,不干巴巴地说教。
今后的高三学生,应从中得到启发。
(薛明德)
“陪酒致死”悲剧何时休
“喝酒”即“工作” 酒精不燃烧不算“好同志”
陪酒致死的频频发生 醉生梦死何时休近日,某论坛网曝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乌龙镇一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因陪镇领导喝酒,饮酒过量,猝死家中。
霍邱县委宣传部19日下午对媒体回应称,根据调查情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乌龙镇党委书记李本乡,镇长任家明,人大主席吴晓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茂凯,乌龙镇塘岗村支部书记郑来运立案调查,追究纪律责任。
官场上陪酒致死的事件屡见报端,尽管涉事单位态度漠然:或推诿,或冷漠,或失语。
但兔子和骆驼的故事告诉我们,“一旦被钉了骆驼掌,就很难自证自己是兔子”。
想洗脱清白,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陪酒致死的频频发生,还在于在制度的执行上,对于相关制度的执行不严,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随着中央中央颁布的八项规定及反“四风”以来,明确提出不得大吃大喝,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可是偏偏有人无视规定,照旧享受着舌尖上的浪费,从而酿成了陪酒致死的悲剧。
陪酒吃饭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酒精不燃烧,不算搞社交。
喝酒可大俗可大雅,可论国是可谈风月,可攀交情可见性情,可怡情可乱性,可养生可伤身,可豪饮可小酌,只是不可无酒。
无酒不成席。
酒是催化剂,桌是能量源。
酒桌不是PK台,是PR场。
在中国,酒是文化、礼仪、历史、风俗;最后酒酒归一,酒是关系,酒桌即中国。
公款吃喝9000亿,是国防开支的5倍、医疗投入的4倍,这叫“酒桌经济”。
抛开利益局,纯扯淡、纯聊天,开怀畅饮、放浪形骸,这叫“酒肉朋友”。
“酒桌经济”难免,“酒肉朋友”难得。
更多的是我请你喝酒、你帮我办事,喝酒成为一种工具理性。
如此看来,在中国想躲过陪酒,似乎不太可能。
穿梭于饭局“把酒言欢” 这样的“工作状态”是怎么炼成的
从宴请潜规则看中国官场的酒桌文化不懂得中国酒桌文化的人是没有办法在中国办事的,尤其是在中国的官场,假如你不懂得吃喝宴请其中的奥妙是断然没有办法左右逢源的。
身在中国的官场,应该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饭局不是万能的,但假如没有了饭局则是万万不能的。
在中国官场的酒桌上自古以来就流传着一个用人的哲理,这种哲理就包含在“酒风可见工作作风”和“酒品说明人品”之中。
网上甚至还流传着19条官场酒桌礼仪,其中一条就写道:酒场是你个人表现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尤其是跟初次见面又能够主宰你命运前途的大领导喝酒,表现一定要积极,最好你的表现能给大领导留下深刻印象。
由此可见,酒桌上的表现或许直接影响一个人未来的晋升之路。
如果领导喊你喝酒,你是喝还是不喝
[ 公务员禁酒令简称“禁酒令”,是指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禁止吃酒的行政性法规。
据了解,2007年初,河南信阳市就出台“禁酒令”,规定“禁止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禁酒令”开始后,网友们对此提出质疑,中午不饮酒,晚上可以饮
晚上把中午没饮的补上
禁酒令该怎么搞
一时间网络上的议论声四起。
之后的各种新闻用事实证明,禁酒令真的就是形同虚设,如何杜绝公款吃喝才是王道。
公务员禁酒令在文化的“熏陶”下 显得势单力薄公务员禁酒令简称“禁酒令”,是指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禁止吃酒的行政性法规。
据了解,2007年初,河南信阳市就出台“禁酒令”,规定“禁止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禁酒令”开始后,网友们对此提出质疑,中午不饮酒,晚上可以饮
晚上把中午没饮的补上
禁酒令该怎么搞
一时间网络上的议论声四起。
之后的各种新闻用事实证明,禁酒令真的就是形同虚设,为何“喝酒致死”频频发生,如何杜绝公款吃喝才是王道。
总之,官员“陪酒致死”,黄子民不是第一位,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位,它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容懈怠。
只有反复抓、抓反复,并且高扬起问责之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看谁还胆敢穿梭于饭局之中“把酒言欢”
面对“潜规则” 不能“掩耳盗铃”应该“壮士断腕”
想让公务员不醉死 必须抑制遏制公款吃喝每次看到陪官员喝酒致死的新闻,都会替死者感到惋惜。
生命真的是很脆弱,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陨落了,陪酒致死未免有些冤枉。
陪酒人死亡悲剧屡次上演,公款吃喝屡禁不止。
一些官员在思想上有误区,认为公款吃喝没什么大不了。
就像祁门的这次事件一样,一顿晚饭八个人,喝了6瓶白酒、11瓶啤酒。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吃喝,但相关的规章制度存在漏洞,使得大多数禁令都是道德倡导,没有具体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性。
财政预算不透明,预算执行弹性空间大,这也纵容了公款吃喝,同时,增加了喝酒死人的可能性。
为了有效遏制公款吃喝现象,应该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招待费的事前申报审批、事后审核报帐、监督查处等职能。
同时有必要明确公务招待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报账手续,建立健全监督查处机制。
当公款吃喝变得不再容易,陪酒死人的事件也许就不会再发生。
陪领导喝酒致死事件已多次见诸媒体报端,“陪酒”和“官员”两个词屡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陪酒致人死亡”已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只有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并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洛丽塔 所代表的真正含义是
洛丽 在读者、书评家、小说界中,美家弗拉基米尔·纳夫的《洛丽塔》无疑是一部备受争议的小说。
2005年9月是《洛丽塔》出版五十周年,各国最有影响的文学出版机构,如美国的兰登书屋,英国的企鹅出版社,法国的伽理玛出版社,都相继推出了这本富有争议的名著的纪念收藏版。
上海译文出版社经过多年努力,终于赢得独家中文授权,第一次在中国推出没有任何删节的完整译本。
故事梗概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
洛。
丽。
塔。
”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
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
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
亨伯特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她,在太阳沐浴的一块草垫上,半裸着,跪着,以膝盖为轴转过身,蜂蜜样的肩膀和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让人目眩神迷。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
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
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
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
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
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
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
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
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
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
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
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
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们在第二天早上完成了不伦之恋,而且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
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
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
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
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
在各种类型的住宿地中,他很快就喜欢上了“实用汽车旅馆”———干净、整洁、安全隐蔽,是睡觉、吵架、和好、贪婪而违法私通的理想场所。
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
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
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
当洛丽塔要求出演学校的话剧《幽暗的丽人》时,他断然拒绝。
但在洛丽塔用美色相诱之后,他还是妥协了,虽然他心里很不痛快。
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性爱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
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
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
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
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
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眼镜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
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
”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
”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
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
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
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
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请给我们寄张支票来吧,爸爸。
有三四百,或再少些我们就能对付得过去。
”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
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
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
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
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
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