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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党员廉洁座右铭

时间:2015-05-30 00:24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内容

2005年,我公司按照市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任务,以深化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等企业日常管理的深度和执行的力度;以三项工作格局为内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力求监督机制和工作创新;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争取有所突破;以贯彻公司党委决策,服务中心任务为己任,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作用于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全面落实盛市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突出“四个重点”和“一个结合”,加强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保驾护航,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和谐团结的局面正逐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对公司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安排,督促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党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及时进行调整,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相继制定下发了《xxxx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关于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的通知》、《xxxx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保证金考核管理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规划、全面部署,并将其纳入党委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

  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确定各基层单位、机关各支部和多经企业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在此基础上,公司党委书记xxx、总经理xxx分别与  25个乡镇供电所、鑫鑫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定了《xxxx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公司纪委将责任目标分解、量化,提出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四大方面的工作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内容,列出18项工作要点,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监督制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狠抓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

  (2)健全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3)全面实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今年以来,我公司党委、纪委按照市公司党委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有关要求,结合谈话对象的工作岗位,采取直接谈、集体谈的方式,截止到今年9月底,共对新提拔的12名正股级干部和14名副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与新任干部如何尽快适应新岗位、搞好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对在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轻微违纪或可能造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了加强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上的闭环管理,做到了对干部监督关口前移,事前防范,使公司层面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班子成员能自律而不愿,有制度而不敢,透明化而不能违规违纪。

  3、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规定  今年以来,我公司党委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党委议事程序进行规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

5月份,公司召开党委会研究推荐科级后备干部事宜以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工具车分配方案;6月份,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防暑降温费发放、伍明所建办公楼以及召开党委会研究中层干部调整和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关于口孜东矿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7月份,召开党政联席回研究作出了对部分中层干部人事任免的决定;8月份,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决定;9月份,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退伍军人的工作安排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先教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

  4、加强调研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室负责人一起,继续认真落实《xxxx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基层问题的调研,全面、真实地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年度“三项责任书”的顺利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通报制度,按季对所属29个基层党支部的党务工作、企务公开、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结合检查情况召开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分析会进行通报;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结合市公司“551工程”,在今年的4、5、9月份重点对25个乡镇所开展了“五查五找一整改”自查自纠情况及宣贯国网公司“三个十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贯彻落实巡视检查制度,6月下旬对各单位上半年党风及行风建设和企务公开以及支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四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今年下半年党员先进性教育,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从基层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二)以三项工作格局为内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创新机制  1、开展两个《实施纲要》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根据市公司纪委的部署要求,我公司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两个《实施纲要》,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警钟声声》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公司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确立了教育活动的内容、对象、时间安排,明确教育目的。

今年以来,公司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报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纪条规;  2、开展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

  3、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我公司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行政工作结合点,注重抓亮点,求创新,充分展现出公司系统学先进,比贡献的强劲势头,展现出xxx农电人的亮丽风采。

一是深入开展党员身边“三无一增”活动。

即以“安全生产无事故,行业作风无投诉,经营管理无欠费,我为企业增效益”为主题的“三无一增”活动。

要求各主题单位在具体活动中要树立和打造诚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避免和减少行风投诉事件的发生,“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是努力学习先进性,推出星级电管员。

我公司在抓好“自选动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学教成果转化工作,下发阜农电发[2005]19号文,在公司营销系统开展“营销每月一星”评选活动。

三是主动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帮扶基层活动。

通过先进性教育学习,我公司机关党员干部达成一致共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基层活动,他们利用周休时间下到卅里铺、辛桥、行流、西湖等供电所,从安全经营、基础管理、工程档案、职教培训、党风行风建设、先进性学教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现场交流指导,提高了供电所整体管理水平。

四是真诚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五是开展征集廉政格言警句活动。

提炼出有代表性的廉政格言警句并印发到每个党员干部手中。

目前,  通过我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良好的廉政精神面貌辐射,通过在开展学习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中自觉深入客户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客户群众的良好口碑,树立了xxx农电人的良好形象。

  4、开展“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

市公司党委《关于在全市供电系统开展“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公司党委中心组立即组织了学习,召开专题会,对通知精神进行了及时转发,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总经理xxx和纪委书记xxx同志为副组长的“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六项具体要求,并结合各支部实际,制定下发了《xxxx“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实施计划》,明确了开展此项活动宣传发动、宣传落实、总结上报等三个阶段中的活动内容计划、时间、主管领导、协管领导、主办部门、执行单位、活动牵头人和参加人员的安排。

目前,我公司系统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宣传,活动气氛已初步形成,所属各基层支部按照公司要求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决定》原文,并结合实际,组织讨论。

同时,公司结合10月份“供电所所长竞聘”总体工作安排,已把对“新任职的中层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廉政谈话”列入“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重要内容之一。

  (三)以目标管理为手段,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力求有所突破  乡镇供电所党风廉政建设是工作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是工作的重点层面。

今年以来,我公司针对所辖25个乡镇供电所现状,公司党委领导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制度,从重点层面入手,抓重点突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实地听取和察看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并收到了明显成效。

  1、推行“阳光理财”,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  我公司今年以来继续落实执行“乡镇供电所收支公示、审计规定”,按照盛市公司“关于清理小金库、推行阳光理财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完善材料管理、成本开支、用户工程管理、营销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阳光理财与事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常态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发生。

一是强化理财措施。

对各乡镇供电所收支内容进行充实,下发了“收支公示审计规定的补充通知”,结合“阳光理财”工作实际,对原收支公示表的收支项目予以细化,规范出收入项目12条、费用开支项目16条的新的格式报表,由监察室按月对报表进行监审认定并加盖公章,为监督检查各乡镇所的整改落实情况奠定了基础,增强了透明度;二是加大监审力度。

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物资材料管理及核算人员会计行为进行了督查,并积极配合营销部对部分供电所的抄核收情况进行了复查;三是在今年深入开展的“551工程”活动中,加大了治理“小金库”的清理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与各供电所所长签定了不私设“小金库”阳光理财承诺书及廉洁从业承诺书,对于查找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得力的供电所让其重查找、重整改,不放过任何问题;四是创新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电费回收风险责任的管理,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xxxx乡镇供电所应收电费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切实规范各乡镇供电所应收电费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帐务处理,大力推进阳光理财,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确保了电费按时回收上缴,做到了月清月结不欠费。

  2、加强仓库物资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进入2005年,我公司把加强各乡镇供电所仓库物资规范管理作为阳光理财工作的一项重点,清理各单位仓库在库资源,堵塞漏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招投(议)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规范。

在认真学习市公司“关于县公司物资采购工程发包招投(议)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公司原招议标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对公司招议标工作的范围、程序、职责、以及纪律和处分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二是加大督查范围,对各乡镇供电所的物资管理进行重点督查;三是积极参与现场监督,对鑫鑫公司废旧物资材料的处理进行了跟踪监察;今年以来截止9月底,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共参与公司系统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议)标15次。

目前我公司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制度齐全,物品摆放基本整齐,库存物资基本做到分类建帐,仓库物资管理趋于规范。

3、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  效能监察作为避免或减少企业效益流失、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预防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企业反腐倡廉与加强企业管理有机结合的最佳切入点,因此,大力开展效能监察成为我公司的重点之一。

  一是结合实际对效能监察进行重点立项。

2005年公司制定下发了《xxxx2005年度效能监察立项计划的通知》,建立了内部监察网络,规范了内部监察网络工作细则,正确选题立项,把乡镇供电所收支审计规定的落实和多经公司财务规范管理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效能监察。

  二是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效能监察。

今年以来,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办公室对西湖、马寨、伍明、苏屯四个供电所的6名大集体职工兑现待遇问题进行了现场测评监督;参与用电营销部对供电所抄核收工作进行了复核监察;对鑫鑫总公司物供公司废旧物资材料的处理进行了现场监督,对物资招议标工作进行了加强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廉政协议书”;配合生产部做好了对苏集、邵营、老庄、程集、西湖、马寨等9个供电所共27个台区的农网续改工程的验收及行风工作的监察;配合办公室做好了对农电工办理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复核监督。

经过以上各项工作的监察,目前效能监察工作在我公司基本形成了广泛的参与氛围,将监督工作渗透到了各个岗位和各类人员之中,各种专业优势之间互补,对于企业管理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找到症结,并通过分析研究,认真落实整改,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内审监督,强化监察管理。

2005年,公司监审室根据市公司审计目标管理课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内审管理工作,在制定一系列审计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突出审计效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3月份对鑫鑫总公司、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离任审计;7月份,对程集供电所所长徐海洋同志进行了离任审计;9月份,对王店供电所所长王永琪同志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截止9月份,对所属各乡镇供电所计137个台区农网续改工程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另分别对6个供电所的日常基建、修缮项目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

通过内审工作的开展,规避了经营风险,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4、抓住重点,以纠促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  2005年,我公司进一步加大对行风纠建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突出日常考核,落实责任追究,抓党风促进行风,更好地树立供电行业良好形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开展供电服务规范化知识的学习培训活动。

今年以来,我公司组织全员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网公司颁布的“三个十条”、省市公司有关用电营销规范化服务标准、农电“五项禁令”、“四到户”服务管理办法、供电服务质量事故追究办法及实施细则等,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员工特别是窗口服务员工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供电规范服务的一系列具体标准,增强做好规范服务的意识和技能,从而为行风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矗  二是建立纠风工作常态机制,真正实现企业的内外部监督。

我公司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于年初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调整,坚持以纠促建,制定下发了“xxxx进一步加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对纠风工作的“四个重点对象”(即在基层、在供电窗口、在农村的供电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及“七个重点内容”(即执行电价政策、涉农收费、服务投诉、杜绝“三乱”、落实“四到户”、执行“五项禁令”、兑现服务承诺)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督查。

由此同时,我公司还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各级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布范围及渠道,于6月上旬自行印制了“三级供电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宣传单”1万份下发到各基层供电所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公布,并按盛市公司要求,充分利用电费发票进行公开公布热线电话,开通了总经理热线电话,切实做好了向社会公布各级供电服务及举报电话的工作。

实行了供电服务联络方式,加强与农村客户的联系,将市公司印制的“供电服务联络卡”下发到了所辖供电区域的3728个自然村的供电服务联络员手中,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努力实现供电服务方面的投诉率大幅度下降,确保不发生行风建设的重大事件。

  三是突出日常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我公司高度重视行风纠建工作,完善了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纠风工作职责,坚持纠风工作原则,在继续使用“便民服务工作监督卡”的基础上,结合开展重大节假日明查暗访活动,强化过程考核,加大了纠风工作力度。

在“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和4、6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了行风建设工作巡视检查,对抢修值班、基础资料、环境卫生、保电工作进行了明查和暗访,对抢修值班记录的闭环管理及宣贯“三个十条”兑现服务承诺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测考,进一步深化了服务内涵。

截止9月份,公司共对25个供电营业窗口进行了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进行认真查处。

公司所属25个乡镇所均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加强了行业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赢得了群众和政府的高度评价,目前公司系统各基层乡镇所已分别接受了区政府的检验和表彰。

  5、重视信访举报,认真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抓信访举报,加大办案力度,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及纠风工作的有效手段。

今年以来截止9月底,公司共收到群众举报和盛市公司转办的各类投诉案件51件,调查处理51件,办结率100%。

基本上都是供电服务和电费电价等方面的问题。

对这些案件,公司领导都极为重视,并相继做了批示。

对盛市公司批转的信件都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取证,及时结案回复,并做好了案件卷宗的规范整理归档工作。

通过信访案件调查,澄清了事实,为干部使用提供依据,并严格落实了责任追究考核制。

  二、对目前的状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  在充分肯定公司系统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看到不足。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离上级公司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  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  (一)公司系统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工作现状与水平的横向比较仍然不平衡,某些方面的差距还较大,主要是因为对具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同,追求实效的针对性措施不同,领导干部的责任心、精神状态不同等情况造成的。

  (二)公司少数单位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不请示、不报告。

少数干部政治敏感性和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情况依然存在。

有的乡镇所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规定不够规范;有的乡镇所对信访件查处力度不够,信访投诉仍然较多,违规违纪案件仍有发生。

(三)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亟待加强,乡镇供电所的财务和物资管理等规范性不够,有的比较混乱,隐患较多。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个别单位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企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得到普遍重视,效能监察还未能进入常态管理。

  (五)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素质教育,特别是窗口营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有待于进一步强化,要加大相关政策及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农电优质服务水平。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认真加以改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盛市公司制定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细化的前提下注重落实到位,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查找、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二是继续深化企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网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四是对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测评纳入常态管理;六是坚持和完善各级干部离任审计监督。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结合本单位实际,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人性化”,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重点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结合公司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素养、职业道德规范和表率作用教育;二是结合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开展警示教育,在继续深入学习两个《实施纲要》的基础上,从正反两个方面,运用内部网络、农电信息等多种形式,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三是结合公司系统继续开展的党员身边“三无一增”活动、党员干部帮扶基层活动及营销“每月一星”等系列活动,开展“规范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四是结合盛市公司推行开展的系列活动,坚持党政“一把手”讲廉课制度,深入开展“四个一”教育学习活动,切实做好“廉洁清风进家园”系列活动,按照“整两风、树正气、抓管理、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建设一支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三)扎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夯实人财物管理的基础,在严、细、实上下功夫,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认真做好清理“小金库”、“阳光理财”和物资管理工作。

一是从公司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实际出发,推行“阳光理财”,努力防范“小金库”,实现合法合理资金纳入规范管理、保持透明、阳光操作;二是加强对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工作之间的关系,明确对招投标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的重点内容、环节及监督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对已经招标的项目进行“回头看”,促进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管理;三是积极推行“聪明理财”工作,贯彻落实并执行“聪明理财”管理规定,实行“阳光理财”长效机制,在廉政方面做到可控在控。

目前,公司系统结合实际正着手制定下发有关“聪明理财”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争取不再发生“小金库”问题。

  (四)抓好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工作。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紧紧围绕“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握发展机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不断促进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向长远发展。

不断拓宽供电所所长选拔任用途径,通过竞聘方式将具备“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勇于开拓、作风优良”条件的干部选拔到所长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以全面加强乡镇供电所管理,提高供电所工作质量,实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公司关于  2005年供电所所长实行交流竞聘的指示精神,我公司已制定下发了《xxxx供电所所长竞聘方案》,现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五)加强效能监察工作。

  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及具体项目监察,要紧紧贴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重点围绕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选题立项,注重过程,对效能监察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注意收集资料,并随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规范操作。

并适时开展遵守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干部选拔等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常态工作,规范企业工程物资招投标。

通过效能监察活动的开展,举一反三,促进公司系统达到效率、效益、廉洁、质量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树立供电企业诚信服务形象,努力做好增供扩销工作,帮助乡镇供电所合法创收、规范运作,逐步提高农电员工的福利待遇,稳步推进公司系统及所属各乡镇供电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供电服务窗口特别是乡镇供电所的明查暗访力度,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将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其限期整改,促进全公司供电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加大供电服务投诉的处理力度,供电服务投诉进行电话随访,并全过程跟踪,发现苗头,及时处理,防止因为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向上级投诉。

对于发生投诉举报并已经查实的单位或个人,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xxxx供电服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大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视、督导力度,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落实《xxxx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各乡镇供电所进行检查一次,督促各单位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如何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

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二)违反规定决定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借贷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七)偷逃国家税费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家税费,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九)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

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  (二)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者其他报酬;  (四)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捐赠、赞助事项;  (九)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以国家和企业利益为重,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对本人及亲属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当主动回避,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与本企业有关联、依托关系的私营和外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发生非正常经济业务往来;  (五)按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单位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七)其他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不得有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私利;  (二)按照规定应当公开、公示的事项而未公开、公示;  (三)在职工利益分配中,不依据企业章程和有关规定,暗箱操作、有失公平;  (四)为谋求业绩,违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忽视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危害职工生命、健康;  (五)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  (四)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五)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并以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开。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定期报告兼任职务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以及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的管理,并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的从业承诺抵押制度。

  第十四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本规定的贯彻落实,应当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五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并将其廉洁从业情况作为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及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据职责权限,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依照及企业纪律追究责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的,除依照前款处理外,依照给予相应的党纪处理。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还可以由有任免权的机构给予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措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纪律处分合并使用。

  第十九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在依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追究责任的同时,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退还;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拒不履行从业承诺抵押、拒不退还或者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国有企业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违反本规定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尚未实行政资分开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授权经营的母公司。

  第二十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有参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已经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据本规定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提出的4条规范是什么?

党员规范  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规范  5.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6.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7.,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8.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

关于廉政家风的名言

1、水不流则腐,官不廉则败。

2、财欲是只虎,色欲是柄剑。

3、贪使人堕落,廉使人奋进。

4、得志时贵在清醒,失意时重在平衡。

5、在职一阵子,做人一辈子。

6、松竹梅,岁寒三友,廉正清,为官三要。

7、领导有正气,职工有士气,单位有朝气。

8、廉不言贫,勤不言苦。

9、,警钟长鸣。

10、贤内助兴夫兴国荫及后代;贪内助害夫害国殃及子孙。

11、奢欲贪 俭生廉。

12、一丝不苟勤于政务,一生为民乐在其中。

13、理想信念不动摇,拒腐防变根扎牢。

14、世上黄金贵,清廉价更高。

15、廉洁乃干部之魂,勤政是公仆之本。

16、不勤,无以成就事业;17、不廉,难以凝聚人心。

18、领导有正气,职工有士气,单位有朝气。

19、为官以廉为先,从政以勤为本。

20、党风正则人心向,政风正则令畅通,民风正则富思进,家风正则万事兴。

21、廉不言贫,勤不言苦。

22、贪婪的欲望使人堕落,廉政的品质使人奋进。

23、以诚为人,以勤为政,以廉为官。

24、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克己奉公。

25、水不流则腐,官不廉则败。

26、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

27、严是爱,松是害,廉洁从政做表率。

28、勤与廉相连,奢与腐相通。

29、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唯公则灵。

30、清廉则无畏,秉公则无私。

31、以公为矛,锐不可当;以廉为盾,坚不可催。

32、做人贵在品,为官重在廉。

33、廉而洁,一身正气;勤而俭,两袖清风。

34、清白做人,才能轻松做人;清白做官,才能轻松做官。

35、取人一文,我的人则一文不值。

36、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

37、廉洁,公务员的护身符。

38、历览古今多少官,成由清廉败由贪。

39、处事公平,平似水;为官清廉,洁如冰。

40、静心超然,守一分宁静;少私寡欲,保一生平安。

41、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

42、不摸锅底手不黑,不拿油瓶手不腻。

43、廉树威贪失信,廉兴国贪失家。

44、诚信做人清白为官,踏实做事勤政为民。

45、不怕法律无情,就怕自身不清。

46、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为先。

47、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

48、欲虽不可去,求应有所节。

49、绷紧弦,拒腐防变勿思贪。

50、清正廉洁官本份,党根基。

51、一心为公是政理,贪权谋私有祸根。

52、修身养性心如玉,纵欲贪色形成魔。

53、心中常念人民苦,身边牢筑防腐墙。

54、憎贪官、戒贪心,思贪害、拒腐不贪 分民忧、解民愁、保民安、。

55、慎始,勿被蝇头小利所惑;慎终,勿让正气名节不保。

56、手莫长,心莫贪,尽职尽责做好官。

57、清廉是进步的阶梯,腐败是灭亡的快车。

58、人生最大的财富不是腰缠万贯,也不是拥有国姿天香,而是拥有一个身心健康的体魄。

59、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只是一时的风光,但他的代价却是一生牢狱生涯。

60、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惩治、预防、查处齐抓。

61、放私欲、财欲 、损国害己 抓党纪、政纪 严惩腐败。

62、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廉洁从政; 教育和惩戒腐败 利国为民。

63、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方能走端行正; 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勤为干事创业。

64、执法如山方显凛然正气,清正廉洁自会宠辱不惊。

65、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浩然正气,展示红盾风采。

66、廉洁自守能提升生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

67、执法公正心坦然,清廉不贪自从容。

68、慎言慎行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两袖清风。

69、头顶国徽,对国家负责尽职尽责;肩扛红盾,为人民服务自警自励。

70、依法行政要牢记职责,置身商海应清正廉洁自警自省。

71、工商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

72、职权对廉洁者是一把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剑。

73、固本清源,。

74、,需要您的参与。

75、,人人有责。

76、依法惩治腐败,构建和谐社会。

77、加强建设,开创新局面。

78、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廉其政。

79、严格自律出廉政,谋发展。

80、如果你失去了金钱,则失之甚少;如果你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

81、一失足成千古恨,贪小便宜吃大亏。

82、执政以廉为本,为官以勤为先,清正廉洁格言。

83、做人一身正气,为官一尘不染。

84、名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

85、清正在德,廉洁在志。

86、党的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

87、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

88、名节重于泰山,利欲轻如鸿毛。

89、一文虽微,能污清白人格,万金价昂,难收公道人心。

90、一念之贪,损自德,毁自身,殃及儿女;两袖清风,躬于行,利于民,感召世人。

91、处事要公,公生明;律己要廉,廉生威;待人要诚,诚生信;工作要勤,勤生效。

92、心正则廉洁,身正则刚直,行正则威严。

93、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

94、贤能兴家,廉可避祸。

95、权力和廉政相加等于服务,权力和贪欲结合等于自毙。

96、职权,对廉洁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

97、戒贪,求心安理得;慎行,为正人君子。

98、心底无私天地宽,一生一世不翻船。

99、牢记宗旨,永葆本色。

100、人才是压出来的,高效率是严出来的。

101、不给别人一点送礼的由头,不给自己半点腐败的念头。

102、蚁穴失察必崩大坝,小贿不拒定成巨贪103、家庭应该是廉政的港湾,而不应该成为腐-败的漩涡。

104、不贪不占,以品行得声誉,全心全意,当公仆赢人心。

105、克服“衙门作风”,力倡雷厉风行。

106、大事小事,小节大节廉字为节。

107、取不义财,当心要下台。

108、千金经手过,不沾一文钱。

109、勿为名累,勿为利锁,勿为权迷,勿为欲困。

110、金钱美女不下水,花言巧语不受骗。

111、污泥不染为尊,清正廉明为贵。

112、官勿躁,当权勿暴,当人勿傲。

113、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

114、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政自明。

115、身有正气,不言自威。

116、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117、勤奋做事尽公仆之责,118、清白做人守党员之本。

119、把住自己的嘴,清静如水。

120、拴住自己的腿,足不沾灰。

121、管住自己的手,甘愿吃亏。

122、收住自己的心,无私无畏。

123、贪欲是腐-败的温床,自律乃廉洁的沃土。

124、廉政勤政堂堂正正,秉公为民清清白白。

125、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

126、贪欲无度,牢狱自筑。

127、“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

128、警钟长鸣长鸣长警,醒言常省常省常醒。

129、与其后悔于已然,不如防患于未然。

130、廉洁源于自律,堕落始于贪婪。

131、廉能生威,廉能聚人,廉能聚心。

132、天天念,心中有条高压线。

133、勿为名累,勿为利锁,勿为权迷,勿为欲困。

134、污泥不染为尊,清正廉明为贵。

135、防微杜渐,勿使小节成大恶;反腐倡廉,常将警钟鸣心头。

136、贪是腐蚀心灵的毒酒,137、廉是滋补身心的良药。

138、心公官必正,行端官自清。

139、常怀为民之心,常听为民之言,常思为民之策,常兴为民之举,常记为民之托。

140、两袖清风,为党为民不为私。

141、为官以廉为先,为政以勤为基,为民以实为本。

142、廉洁奉公处处为群众着想,艰苦奋斗事事为人民操心。

143、高尚的人为廉政找方法,144、堕落的人为腐-败找借口。

145、交友信义为先,从政勤廉为本。

^_^o~ 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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