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
1、通晓立法背后的初衷,精通本专业的法律,同时视野要开阔;2、学会换位思考,从正反双方考虑,从国家,社会角度考虑,从法理,情理角度考虑;3、防患于未然,做好后续的普法,宣传工作;
关于《老子》的名言
1、“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第二章) 意思是:天下的人都知道怎么样算是美,这样就有了丑;都知道怎么样算是善,这样就有了不善。
2、“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第七章) 意思是:所以有道的人把自己放在后面,反而能赢得爱戴;把自己置于度外,反而能保全生命。
3、“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第八章) 意思是: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和万物相争,停留在大家所厌恶的地方,所以最接近于道。
4、“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第十一章) 意思是:车轮上的三十辐条汇集到一个毂中,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
揉合陶土做成器具,有了器皿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
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 壁中空的地方,才有房屋的作用。
5、“孰能浊以静之徐清
孰能安以动之徐生
”(第十五章) 意思是:谁能在浑浊中安静下来,使它渐渐澄清
谁能在安定中活动起来,使它出现生机
6、“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第十六章) 意思是:致虚和守静的工夫,做到极笃的境地。
万物蓬勃生长,我看出往复循环的道理。
7、“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
”(第二十二章) 意思是: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彰显;不自己夸耀,反能见功;不自我矜恃,反能长久。
8、“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第二十四章) 意思是:踮起脚跟,无法站得久;跨步前进,无法走得远。
9、“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第二十九章) 意思是:圣人要去除极端,去除奢侈,去除过度。
10、“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 (第三十一章)意思是:兵革是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
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要淡然处之。
11、“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是未微明。
”(第三十六章) 意思是:将要收敛它,必须 暂且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须暂且强化它;将要废弃它,必须暂且抬举它;将要夺取它,必须暂且给予它。
这叫做微妙的启明。
12、“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
”(第四十一章) 意思是:最方正的反而没有棱角,贵重的器物总是最后完成,最大的音乐反而听来无音响,最大的形象反而看不见形迹,道幽隐而没有名称。
13、“名与身孰亲
身与货孰多
得与亡孰病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第四十四章) 意思是:名声与身体,哪一个更亲近
身体与钱财,哪一个更贵重
获得与丧失,哪一个更有害
过分爱惜必定造成极大的耗费。
储存丰富必定招致惨重的损失。
你爱不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为它所累。
14、“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第四十七章) 意思是:走出户外愈远,领悟道理愈少。
15、“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是谓玄同。
”(第五十六章) 意思是:塞住出口,关上门径;收敛锐气,排除纷杂;调和光芒,混同尘垢。
这就是神奇的同化境界。
16、“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第五十七章) 意思是:以清静之道治国,以诡奇的方法用兵,以不搅扰人民来治理天下。
17、“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第六十四章) 意思是: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萌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
18、“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第七十四章) 意思是:人民不害怕死亡时,怎么能用死亡来恐吓他们
19、“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第七十九章) 意思是:重大的仇怨经过调解,一定还有余留的怨恨,这样怎能算是妥善的办法
20、“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第八十一章) 意思是:实在的话不动听,动听的话不实在。
听先进公务员报告的感受
奥林匹克标志 2004-06-18 14:47:00 中国奥委会网 -------------------------------------------------------------------------------- 奥林匹克标志(Olympic Logo)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乘为奥运五环标志。
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可以是单色,也可以是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
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
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 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
”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自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起,五环的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分别代表欧洲、亚洲、非洲、澳洲和美洲。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
根据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 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
国际奥委会还要求各国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以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的权威性, 避免奥林匹克标志被滥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颁布日期] 2002.04.01 [实施日期] 2002.04.01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四)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五)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六)《奥林匹克宪章》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之间的权利划分,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确定。
第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用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下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第七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第八条 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
其中,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授权或者批准的机构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应当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订立合同。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依照前款规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九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第十条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
第十三条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惯用语有哪些?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