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词句
该扎不扎,房屋拉塌。
该留不留,牵马牵牛。
少生孩子多种树。
生男生女都一样。
只生一个好。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依据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四条 违反规定收养他人的超生子女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子女的; (二)违反规定多生育子女、重婚生育子女或者有配偶与他人生育子女的; (三)违反规定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实行计划生育之前我国总人口是多少?
国务院早在1962年就做出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当时的医疗条件还不具备。
在1968年,毛主席指示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开始,我国提倡计划生育,未强制。
当时我国人口约为七亿。
1976年底,我国全面推广计划生育,提倡一男一女一支花的二孩政策,未写入法律,仅提倡。
当时,我国约有人口八亿。
1980年,我国将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写入法律,随后首先在城市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开始强制执行计划生育。
当年,我国人口为9.78亿。
1981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49条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当年,我国人口为9.83亿。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一年,我国大陆人口为12.8亿。
计划生育、人口普查
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 第七章处罚 第三十五条无生育证怀孕、生育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无生育证怀孕,不听规劝,拒绝接受补救措施的,职工从怀孕之月起,怀孕期间,一胎扣发夫妻双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二胎扣发百分之二十;农民、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比照上述规定给予罚款。
在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的,罚扣款全部退还;超过限期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罚扣款不予退还。
(二)职工无生育证生育的,除按前项处罚外,生育第一个孩子,处以一次性罚款一千元;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由所在单位按夫妻双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十征收社会抚有费七年;生育第三个孩子的,按夫妻双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征收社会抚育费十四年。
社会抚育费一次计算,限期交纳。
无生育证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夫妻双方各降一级工资,三年内不评发奖金(超产奖、发明奖除外)、不评模、不提拔,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或辞退。
(三)农民、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无生育证生育的,除比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外,农民不再分给宅基地、自留地;城镇居民,处罚期间,不得招为国家职工;流动人口由公安、工商、劳动部门和用工单位分别注销其暂住证、吊销营业执照、解除劳务合同。
外出躲避计划生育的,加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到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生育。
非法同居生育的,除按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给予处罚外,加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女职工无生育证生育的,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奖金,其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疗费自理。
第三十六条为无生育证的孕妇提供超生躲避场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不符合收养条件自行收养孩子的,按无生育证生育给予处罚。
第三十八条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又超计划生育的,收回证书,追回其所领取的各项奖励费,并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按本条例规定批准生育二孩的,收回其领取的独生子女证和各项奖励费。
第三十九条未经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擅自为孕妇进行鉴定的,由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没收其非法收入,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为人所属的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员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残害或遗弃女婴,虐待生女婴的或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的;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假手术、假鉴定,出具假证明的; (三)擅自为他人摘取宫内节育器或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四)侵占、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费(含征收的社会抚育费和罚没款)的; (五)阻碍执行计划生育公务,侮辱、殴打、报复执行计划生育公务的人员的; (六)虚报、瞒报、篡改、伪造、拒报计划生育和人口统计资料,打击如实反映情况的人员的; (七)其他妨碍和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
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依法从严外理。
第四十一条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下达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或者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广东省计育条例》(修订前的,是2007年生育的第二孩,只能适用修订前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已生育一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对于再婚家庭的再生育规定,显然你们符本条第(二)项“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的规定。
但该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你们不提出申请,或提出尚未经过批准提前生育都是属于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但这种违反的前提是你们符合再生育,只是无证生育,《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法”第一条规定了本法的依据。
第一条为了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多少章多少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共七章四十七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没有奖金不等于没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