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两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 2、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3、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 5、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 6、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 8、担保权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9、仲裁案件 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
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例限制。
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
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显然,这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因此,律师提示,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
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什么是工资统筹
统筹就是统一筹划的意思。
工资统筹就是利用平均的方法进行工资平均分析,得出数据,进行一些措施的制定,来分配养老金等
徐特立奖学金申请表中的申 请 人 主 要 事 迹怎么写
按照《徐特立奖学金实施细则》的下列要求逐条写:第四条 获奖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优良率80%以上,研究生优良率60%以上,在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全面发展; 3.科技创新能力强,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或学科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重要工作; 4.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或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 5.在广大学生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师生好评。
第五条 徐特立奖学金特等奖参选条件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特别突出的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极高的创造性和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
2.在学术上有独到的创见,本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一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在全国或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文章被SCI、CSCI等收录1篇(含1篇)以上。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如《Science》、《Nature》等)或攻破某一世界级学术难题。
3.本科生在国家级课外创新竞赛或国家、国际级学科知识竞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在重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研究基金、863、973等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个人研究成果经学校有关专家评价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第六条 徐特立奖学金一等奖参选条件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较高的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 2.在学术上有创见,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在全国性或国家部(委)级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研究生在在国内外出版的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本科生在全国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前三名(二等奖以上),或在省、市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第一名(一等奖)。
研究生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国家鉴定并在获奖的科研项目中起重要作用。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参与的科研课题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第七条 徐特立奖学金二等奖参选条件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较高的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
2.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在全国性或国家部(委)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研究生在在国内外出版的二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论文被SCI、CSCI等收录,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本科生在全国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或在省、市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研究生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国家鉴定并在获奖的科研项目中起重要作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自立自强,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或者科研能力突出的励志典型。
5.热心公益,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或在校内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活动成效。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6.关注学校发展,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 徐特立奖学金创新奖参选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团队内部成员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学科领域顶级刊物发表科学论文; 2.学生团队成员身份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含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3.学生团队有特别突出的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极高的创造性和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 4.学生团队在国家自然科学研究基金、863、973等项目中承担取得巨大研究成果,经学校有关专家评价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第九条 徐特立奖学金普通奖(外校生)参选条件 (一)大学生奖励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 2.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较高的水平; 3.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在全国性或国家部(委)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4.在全国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前三名(三等奖),或在省、市级高水平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得第二名(二等奖); 5.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参与的科研课题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 (二)中学生奖励条件 1.徐特立同志创办或任教过的中等学校、中学及我校认定的重点生源学校的优秀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异,在本校名列前茅者; 2.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具有榜样作用。
文言文《文彦博》翻译
出自《宋史卷三百一十三列传第七十二》【原文】 文彦博,字宽夫,汾州介休人。
其先本敬氏,以避晋高祖及宋翼祖讳改焉。
少与张昪、高若讷从颍昌史炤学,炤母异之,曰:“贵人也。
”待之甚厚。
及进士第,知翼城县,通判绛州,为监察御史,转殿中侍御史。
西方用兵,偏校有监陈先退、望敌不进者,大将守著令皆申覆。
彦博言:“此可施之平居无事时尔。
今拥兵数十万,而将权不专,兵法不峻,将何以济
”仁宗嘉纳之。
黄德和之诬刘平降虏也,以金带赂平奴,使附己说以证。
平家二百口皆械系。
诏彦博置狱于河中,鞫治得实。
德和党援盛,谋翻其狱,至遣他御史来。
彦博拒不纳,曰:“朝廷虑狱不就,故遣君。
今案具矣,宜亟还,事或弗成,彦博执其咎。
”德和并奴卒就诛。
以直史馆为河东转运副使。
麟州饷道回远,银城河外有唐时故道,废弗治,彦博父洎为转运使日,将复之,未及而卒。
彦博嗣成父志,益储粟。
元昊来寇,围城十日,知有备,解去。
迁天章阁待制、都转运使,连进龙图阁、枢密直学士、知秦州,改益州。
尝击球钤辖廨,闻外喧甚,乃卒长杖一卒,不伏。
呼入问状,令引出与杖,又不受,复呼入斩之,竟球乃归。
召拜枢密副使、。
贝州王则反,明镐讨之,久不克。
彦博请行,命为宣抚使,旬日贼溃,槛则送京师。
拜、集贤殿。
荐张环、韩维、等恬退守道,乞褒劝以厉风俗。
与枢密使庞籍议省兵,凡汰为民及给半廪者合八万,论者纷然,谓必聚为盗,帝亦疑焉。
彦博曰:“今公私困竭,正坐兵冗。
脱有难,臣请死之。
”其策讫行,归兵亦无事。
进昭文馆。
御史唐介劾其在蜀日以奇锦结宫掖,因之登用。
介既贬,彦博亦罢为观文殿、知许州,改忠武军节度使、知永兴军。
至和二年,复以、昭文馆大学士,与富弼同拜,士大夫皆以得人为庆,语见。
三年正月,帝方受朝,疾暴作,扶入禁中。
彦博呼内侍史志聪问状,对曰:“禁密不敢漏言。
”彦博叱之曰:“尔曹出入禁闼,不令宰相如天子起居,欲何为邪
自今疾势增损必以告,不尔,当行军法。
”又与同列刘沆、富弼谋启醮大庆殿,因留宿殿庐。
志聪曰:“无故事。
”彦博曰:“此岂论故事时邪
”知王素夜叩宫门上变,不使入;明旦言,有禁卒告都虞候欲为乱。
沆欲捕治,彦博召都指挥使许怀德,问都虞候何如人,怀德称其愿可保。
彦博曰:“然则卒有怨,诬之耳。
当亟诛之以靖众。
”乃请沆判状尾,斩于军门。
先是,弼用朝士李仲昌策,自澶州商胡河穿六漯渠,入横垅故道。
北京留守贾昌朝素恶弼,阴约内侍武继隆,令司天官二人俟执政聚时,于殿庭抗言国家不当穿河于北方,致上体不安。
彦博知其意有所在,然未有以制之,后数日,二人又上言,请皇后同听政,亦继隆所教也。
史志聪以其状白执政。
彦博视而怀之,不以示同列,而有喜色,徐召二人诘之曰:“汝今日有所言乎
”曰:“然。
” 彦博曰:“天文变异,汝职所当言也。
何得辄预国家大事
汝罪当族
”二人惧,色变。
彦博曰:“观汝直狂愚耳,未忍治汝罪,自今无得复然。
”二人退,乃出状示同列。
同列皆愤怒曰:“奴敢尔僣言,何不斩之
”彦博曰:“斩之,则事 彰灼,于中宫不安。
”众皆曰:“善。
”既而议遣司天官定六漯方位,复使二人往。
继隆白请留之,彦博曰:“彼本不敢妄言,有教之者耳。
”继隆默不敢对。
二人至六漯,恐治前罪,更言六漯在东北,非正北也。
帝疾愈,彦博等始归第。
当是时,京师业业,赖彦博、弼持重,众心以安。
沆密白帝曰:“陛下违豫时,彦博擅斩告反者。
”彦博闻之,以沆判呈,帝意乃解。
御史吴中复乞召还唐介。
彦博因言,介顷为御史,言臣事多中臣病,其间虽有风闻之误,然当时责之太深,请如中复奏。
时以彦博为厚德。
久之,以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封潞国公,改镇保平、判大名府。
又改镇成德,迁、判太原府。
俄复镇保平、判河南。
丁母忧,英宗即位,起复成德军节度使,三上表乞终丧,许之。
初,仁宗之不豫也,彦博与富弼等乞立储嗣。
仁宗许焉,而后宫将有就馆者,故其事缓。
已而彦博去位,其后弼亦以忧去。
彦博既服阕,复以故官判河南,有诏入觐。
英宗曰:“朕之立,卿之力也。
”彦博竦然对曰:“陛下入继大统,乃先帝圣意,皇太后协赞之力,臣何闻力之有
兼陛下登储纂极之时,臣方在外,皆韩琦等承圣志受顾命,臣无与焉。
”帝曰:“备闻始议,卿于朕有恩。
”彦博逊避不敢当。
帝曰:“暂烦西行,即召还矣。
”寻除侍中,徙镇淮南、判永兴军,入为枢密使、剑南西川节度使。
熙宁二年,相陈升之,诏:“彦博朝廷宗臣,其令升之位彦博下,以称遇贤之意。
”彦博曰:“国朝枢密使,无位宰相上者,独曹利用尝在王曾、张知白上。
臣忝知礼义,不敢效利用所为,以紊朝著。
”固辞乃止。
夏人犯大顺,庆帅李复圭以陈图方略授钤辖李信等,趣使出战。
及败,乃妄奏信罪。
彦博暴其非,宰相曲诛信等,秦人冤之。
庆州兵乱,彦博言于帝曰:“朝廷行事,务合人心,宜兼采众论,以静重为先。
陛下厉精求治,而人心未安,盖更张之过也。
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举之敝尔。
”安石知为己发,奋然排之曰:“求去民害,何为不可
若万事隳脞,乃西晋之风,何益于治
”御史张商英欲附安石,摭枢密使他事以摇彦博,坐不实贬。
彦博在枢府九年,又以极论市易司监卖果实,损国体敛民怨,为安石所恶,力引去。
拜司空、河东节度使、判河阳,徙大名府。
身虽在外,而帝眷有加。
时监司多新进少年,转运判官汪辅之辄奏彦博不事事,帝批其奏以付彦博曰:“以侍中旧德,故烦卧护北门,细务不必劳心。
辅之小臣,敢尔无礼,将别有处置。
”未几,罢去。
初,选人有李公义者,请以铁龙爪治河,宦者黄怀信沿其制 为浚川杷,天下指笑以为儿戏,安石独信之,遣都水丞范子渊行其法。
子渊奏用杷之功,水悉归故道,退出民田数万顷。
诏大名核实,彦博言:“河非杷可浚,虽甚愚之人,皆知无益,臣不敢雷同罔上。
”疏至,帝不悦,复遣知制诰熊本等行视,如彦博言。
子渊乃请觐,言本等见安石罢,意彦博复相,故傅会其说。
御史蔡确亦论本奉使无状。
本等皆得罪,独彦博勿问。
寻加司徒。
元丰三年,拜太尉,复判河南。
于是王同老言至和中议储嗣事,彦博适入朝,神宗问之,彦博以前对英宗者复于帝曰:“先帝天命所在,神器有归,实仁祖知子之明,慈圣拥佑之力,臣等何功
”帝曰:“虽云天命,亦系人谋。
卿深厚不伐善,阴德如丙吉,真定策社稷臣也。
”彦博曰:“如周勃、霍光,是为定策。
自至和以来,中外之臣献言甚众,臣等虽尝有请,弗果行。
其后韩琦等讫就大事,盖琦功也。
”帝曰:“发端为难,是时仁祖意已定,嘉祐之末,止申前诏尔。
正如丙吉、霍光,不相掩也。
”遂加彦博两镇节度使,辞不拜。
将行,赐宴琼林苑,两遣中谒者遗诗祖道,当世荣之。
王中正经制边事,所过称受密旨募禁兵,将之而西。
彦博以无诏拒之,中正亦不敢募而去。
久之,请老,以太师致仕,居洛阳。
元祐初,荐彦博宿德元老,宜起以自辅。
宣仁后将用为三省长官,而言事者以为不可,及命平章军国重事,六日一朝,一月两赴经筵,恩礼甚渥。
然彦博无岁不求退,居五年,复致仕。
绍圣初,章惇秉政,言者论彦博朋附,诋毁先烈,降太子少保。
卒,年九十二。
崇宁中,预元祐党籍。
后特命出籍,追复太师,谥曰忠烈。
彦博逮事四朝,任将相五十年,名闻四夷。
元祐间,契丹使耶律永昌、刘霄来聘,苏轼馆客,与使入觐,望见彦博于殿门外,却立改容曰:“此潞公也邪
”问其年,曰:“何壮也
轼曰:“使者见其容,未闻其语。
其综理庶务,虽精练少年有不如;其贯穿古今,虽专门名家有不逮。
”使者拱手曰:“天下异人也。
”既归洛,西羌首领温溪心有名马,请于边吏,愿以馈彦博,诏许之。
其为外国所敬如此。
彦博虽穷贵极富,而平居接物谦下,尊德乐善,如恐不及。
其在洛也,洛人邵雍、程颢兄弟皆以道自重,宾接之如布衣交。
与富弼、等十三人,用九老会故事,置酒赋诗相乐,序齿不序官,为堂,绘像其中,谓之“洛阳耆英会”,好事者莫不慕之。
神宗导洛通汴,而主者遏绝洛水,不使入城中,洛人颇患苦之。
彦博因中使刘惟简至洛,语其故,惟简以闻。
诏令通行如初,遂为洛城无穷之利。
彦博八子,皆历要官。
第六子及甫,初以大理评事直史馆,与邢恕相善。
元祐初,为吏部员外郎,以直龙图阁知同州。
彦博平章军国,及甫由右司员外郎引嫌改卫尉、光禄少卿。
彦博再致仕,及甫知河阳,召为太仆卿,权工部侍郎,罢为集贤殿修撰、提举明道宫。
蔡渭、邢恕持及甫私书造梁焘、刘挚之谤,逮诣诏狱,及甫有憾于元祐,从而实之,亦坐夺职。
未几,复之,卒。
【译文】 文彦博字宽夫,汾州介休人,他的祖先本姓敬,因避晋高祖石敬塘和宋翼祖的名讳而改姓文。
少年时他和张、高若讷跟颍昌史火召学习,史火召的母亲觉得文彦博不同寻常,跟人说,文彦博有贵人气质。
对他十分宽厚。
文彦博考中进士后,为翼城县知县,通判绛州,后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并升为殿中侍御史。
当时西部边疆连年交战,军队中若有副将临阵先退、望敌不进的,按照常规,大将应向朝廷请示后才作处理。
文彦博说“:这种办法在平居无事之时还可行。
但现在连年作战,将领带兵数十万,如果没有权力自主处置这些事情,将权不集中,军法不严峻,怎么能成功呢
”宋仁宗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吸取他的意见。
当时黄德和与刘平有矛盾,诬告刘平投降于辽朝,并用金带贿赂刘平的奴仆,使他附和己说证实刘平投敌。
刘平一家二百多人因此而被捆起来投入监狱。
宋仁宗命文彦博在河中设法庭进行审理。
通过仔细审查,文彦博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但黄德和的同党很多,图谋推翻文彦博的审理结论,以至于动员朝廷另派御史来河中办案。
文彦博拒不接纳,说:“朝廷忧虑此案办不成功,所以才派你来。
现在案情已审出结果,你应该马上回朝廷。
倘使此案现有反复,我文彦博宁愿承担责任。
”黄德和及刘平的奴仆最后因此而被正法。
不久,文彦博以直史馆的身份任河东转运副使。
麟州运粮饷的路曲折遥远,而银城河外有唐时运粮饷的故道,被废弃没有疏理。
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在任转运使职期间,曾考虑修复唐时故道,没来得及动工就死了。
文彦博继承他父亲的志愿,修复了唐时故道。
并由此而储备了大量粮饷。
辽兵入寇,把麟州围了十日,知道城中做了准备,撤围而退。
不久改任天章阁待制、都转运使,连升龙图阁、枢密直学士、秦州知州,不久又改为益州知州。
曾在钤辖官舍踢球,听到门外喧嚣,一打听,乃知是卒长鞭打一兵士,兵士不认罪。
文彦博让他们进来,询问了事情的原委,命人把兵士拉出去接受鞭打,但这个兵士还是不认罪,文彦博叫人把他斩了,踢完球后才回家。
仁宗把文彦博召到朝廷,任命他为枢密副使、参知政事。
贝州王则反叛,明镐对王则进行讨伐,很久也攻不下来。
文彦博请求去贝州讨伐,被任命为宣抚使,十多天内叛兵就崩溃了,文彦博把王则囚送京师。
升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他向朝廷推荐张瑰、韩维、王安石,说他们恬淡名利,有道德讲原则,请求对他们进行褒奖以激励风俗。
并同枢密使庞籍商议裁省兵员,总计裁撤为民以及支付原俸禄一半的士兵和将佐共八万人,对这件事,当时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这些人一定会聚为盗贼,仁宗对此也感到疑虑。
文彦博说:“现在公私困竭,就是因为兵员过多。
假使这些裁撤的兵士要作乱,我死也要把这事平定下去。
”他的谋划终于执行,而裁撤的兵士也没有闹事。
他被升为昭文馆大学士。
御史唐介弹劾他在蜀时曾以奇锦跟宫廷里进行结交,所以才有被任命为昭文馆大学士的机会。
唐介被罢职,而文彦博也降职,为观文殿大学士、许州知州,改为忠武军节度使,主管永兴军。
至和二年,再任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这次是与富弼一同被任命,士大夫都以朝廷得人为庆幸。
具体情况可参见《富弼传》。
至和三年正月,仁宗正在临朝受文武百官参拜时,突然发生疾病,被扶入宫廷。
文彦博叫来内侍史志聪了解情况。
史志聪说:“宫廷里的事我不能向外泄露。
”文彦博叱喝他说“:你们在宫廷里来来往往,却不让宰相知道天子的身体状况,目的何在
自今天开始,若皇上病情加剧,一定要告诉我,否则,以军法从事。
”他还与同列刘沆、富弼计谋开启大庆殿,设醮祈祷,并留宿大庆殿外的小屋。
史志聪说:“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先例。
”文彦博说:“这个时候,还能考虑有先例没先例吗
”开封府知府王素半夜扣打宫门,宣称要报告谋反的事情,文彦博不让他进来;第二天早上,王素说有京师禁卫告诉他都虞候要作乱。
刘沆主张逮捕都虞候,加以审理。
文彦博把都指挥使许怀德叫来,问都虞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许怀德说他可担保都虞候不会谋反,文彦博说:“那么这事是禁卫有怨仇,诬告都虞候而已,应该立即把这禁卫杀了以安定众心。
”于是请刘沆把案情做个结论,把禁卫在军门前斩了。
在这以前,富弼采纳朝士李仲昌的计策,从澶州商胡河贯穿六漯渠,使之流入横垅旧道。
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守贾昌朝一向讨厌富弼,暗中勾结内侍武继隆,指使司天官二人等执政在一起讨论朝廷大事时,于殿廷宣扬国家不应该在北方开河渠,开河渠(损害地脉)导致皇上身体欠安。
文彦博明白了他们用意所在,但没有采取办法加以制止。
过了几天,这二个司天官又上书,请仁宗皇后一同处理政事,这也是武继隆所指使的。
史志聪把司天官的上书拿给执政大臣看。
文彦博看了以后,把它藏起来,不给其他同列看,而表现出很高兴的样子,不慌不忙地把二位司天官叫来盘问,说:“你们今天有些话要讲吧
”二位司天官回答:“是的。
”文彦博说:“天文变异,你们的职责就是要如实反映。
但怎么随便参预国家大事
你们的罪行应该株连一族。
”二位司天官害怕,面色都变了。
文彦博说:“我看你们不过是狂狷愚蠢罢了,不忍心治你们的罪行,但以后不能再这样了。
”二位司天官退出去后,文彦博才把司天官的上书给同列看。
同列都非常气愤,说:“这些家伙竟敢如此僭越而上书,你怎么不把他们给斩了
”文彦博说“:把他们斩了,事情也弄大了,恐怕引起皇后不安。
”众人都说“:想得周到。
”不久朝廷议定派遣司天官核实六漯渠的方位,并派二人前往。
武继隆代表他们请求留下,文彦博说:“他们本来不敢乱说,有人指使他们这样干罢了。
”武继隆沉默不敢回答。
二位司天官至六漯,害怕究治前面所犯罪行,改而说六漯的方位在东北,不是在京师正北面。
仁宗病愈,文彦博等才从大庆殿回家。
在仁宗生病的这些日子里,京师吏民担心害怕,靠文彦博、富弼老成持重,吏民的心情才得安宁。
刘沆在仁宗病愈后偷偷告诉仁宗说“:陛下身体不好时,文彦博曾擅自诛斩报告谋反的人。
”文彦博听到了后,把刘沆的判词呈给仁宗,仁宗的疑虑才消除了。
御史吴中复请求把唐介召回朝廷。
文彦博说,唐介过去做御史,弹劾我的事大多都针对我的毛病,其中有些是道听途说,难免不实,但当时我也过分责备了他,请皇上按中复的奏折办理。
当时都认为文彦博品德高尚。
过了很久,文彦博以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被封为潞国公,改镇保平,判大名府。
不久改镇成德,升为尚书左仆射、判太原府。
不久再镇保平,判河南府。
因母亲去世而辞官守丧,英宗即位,任命为成德军节度使,文彦博多次上表,请求守完丧,朝廷允许了。
当初仁宗身体不好,文彦博与富弼等人请求立太子。
仁宗答应了。
但后宫将有生产的,这件事拖了下来。
不久,文彦博离职,后来,富弼亦以守丧离职。
文彦博守丧礼完毕。
官复原职,判河南府,英宗有诏命到朝廷拜见。
英宗对他说:“我被立为太子,是你的功劳。
”文彦博严肃地回答“:陛下立为太子,承继帝统,是仁宗皇帝的意愿,也是皇太后襄赞之功,臣子没有什么功劳。
而且陛下被立为太子以及继统之时,臣子不在朝廷,都是韩琦等人根据先帝意愿而受命行事,臣子没有参与。
”英宗说:“使先帝有所裁择,以及开始创议,你都对我有恩。
”文彦博谦逊地回避,不敢认为有功于英宗。
英宗说“:你暂且西去任职,不久就会把你召回朝廷。
”不久即升为侍中,改镇淮南府,判永兴军,入朝廷为枢密使、剑南西川节度使。
神宗熙宁二年(1069),以陈升之为宰相。
诏书说:“文彦博是朝廷历朝臣子,令陈升之位在文彦博之下,以符合朕礼贤之意。
”文彦博说:“宋朝枢密使职,没有在宰相上面的。
只有曹利用曾经在王曾、张知白上。
臣下对礼义难说全懂,但不敢仿效曹利用所为,以紊乱朝廷礼法。
”坚决推辞才没有使自己位在陈升之之上。
夏人进犯大顺,将帅李复圭把阵图和方略授给钤辖李信等人,命令他们出战。
等到失败,却诬奏李信有罪。
文彦博把其中的是非暴露出来,而宰相王安石曲意诛杀李信等,秦人认为他们都冤枉。
庆州兵乱,文彦博对神宗说:“朝廷施政,务必符合人心。
应该兼采各种意见,以静重为第一要务。
陛下励精图治,而人心不安,恐怕是法令改变太大的缘故。
祖宗之法未必都不能实行,不过是有偏而不全的弊端而已。
”王安石知道这些话是针对他来说的,起来反驳道:“谋求为百姓除害,怎么做都行。
若万事都拖拖沓沓,那是西晋亡国之风,对国家的治理有什么好处
”御史张商英欲依附王安石,指使枢密院以其他事动摇文彦博,由于事实不真而被贬斥。
文彦博在枢密府九年,终因激烈地争论,说市易司监卖果实,有伤国体,并引起百姓怨恨,引起王安石的嫉恨,最后请求辞职。
神宗任命他为司空、河东节度使、判河阳,徙大名府。
身虽不在朝廷,神宗对他的关注却有增无减。
当时监司多新提拔的少年,转运判官汪辅之就奏告文彦博不办事,神宗批示了这个奏折,并把它交给文彦博,说:“因为你的旧恩德,故请你守护京师北门,细小的事情不必劳心。
汪辅之官小位卑,竟敢如此无礼,将会另加处置。
”没过多久,就罢掉了汪辅之的官。
当初,有个叫李公义的选人,请求以铁龙爪治黄河,宦官黄怀信承袭铁龙爪的做法,制作浚川耙,天下都笑着谈论浚川耙,以为拿它治理黄河等于儿戏,而王安石独相信它。
派遣都水丞范子渊实行此法。
范子渊奏称田浚川耙的功用,使河水都回原道。
退出被淹没的民田有数万顷。
神宗诏命大名府核实。
文彦博说“:黄河不是浚川耙就可疏通的,即使愚蠢至极的人,都知道没有效果,我不敢跟着别人胡说以欺骗皇上。
”文彦博的奏疏呈上,神宗看完不高兴。
另派知制诰熊本等去考察,考察的结果如文彦博所说。
范子渊于是请求拜见皇上,说熊本等人看到王安石被罢相,臆测文彦博将为宰相,故意附会文彦博的说法。
御史蔡确也弹劾熊本等人受命考察时不守法纪。
熊本等都得到处罚,唯独不涉及文彦博。
不久加官司徒。
元丰三年(1080),文彦博被拜官太尉,复判河南。
当此时王同老说起仁宗至和年间议论立皇太子的事,文彦博恰好入朝。
神宗问他,文彦博还是以从前对英宗说的话对神宗说“:英宗皇帝天命所在,国家政权有归宿。
这实在是仁宗皇帝了解儿子的贤明,慈圣太皇太后拥佑之力,臣下有什么功劳可言
”神宗说:“虽然是天命,但也靠人谋,你品性深厚,不宣扬自己的善德,阴德如丙吉,真是定策的大臣,是国家的依靠。
”文彦博说:“像周勃、霍光等,才可算是定策的臣子。
自至和以来,朝廷内外建议立皇太子的人很多,臣下虽然也有建议,但并没有立即实行。
后来,韩琦等终于把大事办成,主要是韩琦的功绩。
”神宗说:“开端更难,当时仁宗高皇帝的意向已定。
嘉(1056~1063)之末,只不过是把以前的诏命再复述一遍而已。
正好像丙吉、霍光,不致相互掩盖功劳。
”于是加文彦博两镇节度使,文彦博推辞不受。
将到河南府任职,神宗赐宴琼林苑,并两次派宦官送给文彦博他写的诗。
当时都以这事十分荣耀。
王中正经管边事,凡所到之处都宣称受密旨招募禁兵,而把他们向西边带去。
文彦博以没有看到诏令拒绝在河南府招募。
王中正也不敢招募而离开。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求请回家退休,以太师职位退休,居在洛阳。
哲宗元初年,司马光推荐文彦博,说他是宿德元老,应该重新起用,来辅佐朝廷。
宣仁后将任命文彦博为三省长官,而言事的人认为不行,于是任命他为平章军国重事,六天朝觐一次,一月两次到皇宫讲经书,皇帝对他恩礼有加。
但文彦博每年都要求告退,在朝廷任官五年后,又请退休。
哲宗绍圣年间,章控制政治,言官议论文彦博与司马光是朋党,对神宗诋毁,降太师为太子少保。
死时九十二岁。
崇宁年间(1102~1106),被列入元党籍。
后来哲宗特别命令从党籍中除名,追复太师之官。
文彦博历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任将相共五十年,声名闻于四夷。
哲宗元年间,契丹派使者耶律永昌、刘霄来访问,苏轼接待,同使者一起拜谒哲宗。
在殿门外使者望见文彦博,退立改容说道“:这是潞国公吧
”并问文彦博年寿。
苏轼回答后,使者说:“年寿如此高,但身体怎么这么健壮。
”苏轼说“:使者还只看到了他的容貌,没有听见他说话。
他综理各种事情,极其精练,即使少年也赶不上;他学问贯古通今,即使专门名家也有不如。
”使者崇敬地说“:文彦博真是天下异人。
”文彦博回洛阳后,西羌首领温溪心有匹名马,请求边境官吏,愿意把名马赠送给文彦博,哲宗特诏允许。
文彦博为外国人崇重达到了如此程度
文彦博虽然官职很高,也很富裕,但平常接待人谦逊下士,尊德乐善,生怕做得不好,他退居洛阳后,洛阳人邵雍、程颢兄弟都以儒家道统自重,对待文彦博如布衣之交。
他和富弼、司马光等十三人,根据白居易九老会故事,置酒赋诗相互取乐,只以年龄大小论长幼,而不以职位高低排名位,建造了一个大堂,在其中绘有十三人之像,称为“洛阳耆英会”,好事者都很羡慕。
神宗想把洛水通过汴京,但主管者却堵绝洛水,不使入洛阳,洛阳城里的人都为此事烦忧。
文彦博趁宦官刘惟简至洛阳的机会,把其中的情况反映了,刘惟简告诉了皇上。
皇上特诏洛水如以前照样通行,于是洛阳城得到了无穷的便利。
文彦博有八个儿子,都担任重要官职。
第六个儿子文及甫,开始靠大理评事直史馆的身份,与邢恕两人很友好。
元(1086~1094)初年,成为吏部员外郎,以直龙图阁知同州。
文彦博为平章军国,文及甫由右司员外郎为了避免嫌疑改任卫尉、光禄少卿。
文彦博再次退休,文及甫担任河阳知州,奉诏担任太仆卿,代理工部侍郎,降为集贤殿修撰、提举明道宫。
蔡渭、邢恕拿着文及甫的私人书信制造对梁焘、刘挚的诽谤,后来下诏书要狱官捉拿到监狱,文及甫对元年间政治不满意,也跟随他们参加了此事,也由于犯罪被剥夺官职。
不久,又恢复官职,后来就死了。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刑诉法第五十四条 保证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保证义务;(三)享有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上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戈铁马 气吞万里如虎是谁的词句
出自南宋诗人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给子女,子女怎么分配,要办哪些手续
需要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 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办理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1、已交费的发票;2、继承人身份证;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法律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的是登记。
新置换房产的所有权并未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因此他们还没有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你就不能将其作为遗产予以继承。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是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的。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本案拆迁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标的为单位将新建造的房产置换给权利人,该债权为财产性权利,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终止审查和中止审查有什么本质区别么
法律上“中止”与“终止”的区别: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
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
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