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纪主要职责与权限:1、协党组(党委)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纠作,对所属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并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受理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级党员干部的违反党纪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纪委)报告,并进行初步核实;对本部门所属单位重大违反党纪案件和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处分审批权限对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
4、受理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单位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对所属单位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纪检组(纪委)和本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室主要职责与权限:1、工作职责:(1)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协助本部门抓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本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状况;负责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6)完成所在地政府监察局和本部门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转”的内涵是什么,纪检监察机关为什么要推进“三转”
“三转”的内涵:主要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转”的内涵是丰富的,也是清晰的。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
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这“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
推进“三转”,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推进“三转”,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战略部署,“三转”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和保障作用。
中央要求全党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就是以实际行动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维护改革。
其次,推进“三转”,是遵守党章的根本要求。
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这是纪委全部工作的依据。
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向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职责回归。
各级纪委作为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监督专门机关,首要任务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集中精力完成好执纪监督主业。
第三,推进“三转”,是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两个依然”的现实要求。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大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有强烈期盼。
据此,王岐山同志要求,“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调整工作思路,把惩治腐败作为主要任务,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目标,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最后,推进“三转”,也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着定位不准、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
现在,要把张开的十指收拢、攥紧,形成拳头,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这样才能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更强的战斗力。
王岐山同志强调,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实现“三转”,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应具备什么能力
一、作风要廉廉洁,是对纪检干部的第一要求。
俗话说“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如果自身不廉洁,一身毛病,别人就不服气,就会从总体上影响纪检工作的效果。
有的领导干部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纪律都是给别人讲的,规矩都是给别人定的,对自己没有约束,这样不但起不到教育效果,反而会严重影响纪检干部队伍的形象,影响党的纪检工作的权威。
这就好比用一块不干净的抹布去擦桌子,只能是越擦越脏。
所以选拔纪检干部,思想作风廉洁是第一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对于那些对自身要求不严、行为不廉的干部,要坚决清除出纪检干部队伍。
二、品行要正纪检干部监督别人,但同时也被别人监督,也会被别人品头论足,也必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周围的人。
由于其岗位的特殊性,纪检干部对周围干部群众的影响力可能要远远超过其他党员干部。
因此,对于纪检干部来说,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就成了另一个重要要求。
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带头执行党的决议和方针政策;要恪守从政职业道德,要讲学习重修养,讲党性重原则,讲民主重团结,讲责任重实干,讲廉洁重品行;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真正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模范。
三、业务要精精通业务,这是任何岗位、任何干部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纪检工作也不例外。
纪检干部要想履行好党赋予的职责,不负人民重托,就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深入了解纪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熟练掌握党的纪律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正确把握和运用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辱使命,不负重望,切实履行好“保障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神圣职责。
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持理论创新,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从而不断提高实际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使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得扎实,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四、政治要硬政治要求,是对纪检干部的又一个特殊要求,要求他们政治觉悟要高,政治敏锐性要强。
一是要对党忠诚。
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要顾全大局,始终保持同党中央的高度一致,努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履行党赋予的监督职责,无愧于党;二是要对人民负责。
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不忘党的宗旨,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依靠群众,坚决同一切违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无愧于人民;三是要对党员干部负责。
干部是我党的宝贵财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践行者和落实者,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党的意图实现得好坏。
保持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既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也事关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
要树立大维护的观念,正确认识监督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源头抓、抓源头”,预防和杜绝比抓人治罪更为重要,这是纪检干部必须要认识和处理好的一个重要关系,无愧于广大的干部,无愧于崇高的纪检工作事业。
如何写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宣传报道
一要广泛收集宣传资料,筛选其中有报道价值和宣传意义的,二要进行提炼、归类等处理,然后确定一个报道内容进行立意,构思一个新颖的题目以及大致的框架,再在框架的基础上添枝加叶,丰富一下,通过标题点缀等手法突出一下报道的主干根据报道的实际需要确定篇幅
纪检监察案件线索来源有几种
三大任务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项经常性工作是: 1、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保障党员的权利。
如何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的认识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更加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建设,不断配强纪检、监察人员。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设立了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了纪检、监察人员,没有配备的也由纪检、监察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监督本单位工作,加强和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应该说,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包括了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那么,纪检、监察部门应如何发挥其监督作用呢
笔者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抓。
一、从思想上着手抓监督认识提高。
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两者相互联系,互相制约,又相互促进。
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作前提。
如果一个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从思想认识入手,首先让大家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那么要想抓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恐怕有点难度。
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还是要加强与政工部门的配合,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认识到位的基础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样的工作效果可能会更佳。
二、从制度上着手抓监督机制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监督活动,必备的制度不可缺少。
可以说,制度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大法宝,如果没有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就无法开展工作,监督更是无凭无据。
因此,要通过党委(党组)牵头,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涉及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这样,纪检、监察部门就可以用这些制度作为监督活动的主要依据,通过开展监督活动,促使大家自觉执行党的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纪。
三、从形式上着手抓监督工作创新。
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监督活动中,最关键的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监督,同时,还要抓一些具体工作,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模式,打造新的工作亮点。
我们大埔检察院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大胆创新监督模式,针对现职纪检组长在办案科室工作时间较长、办案工作经验丰富的实际,院党组安排其协管反贪工作。
一是发挥资深作用,在办案工作上传、帮、带;二是发挥指导作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三是发挥参与作用,在办案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四是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案件质量的提高。
这样,有利于指导、参与和监督办案工作,使反贪办案收到较好的效果。
这种做法,得到了市检察院的认可,通过《简报》转发到各县(市)、区院进行推广。
四、从措施上着手抓监督工作落实。
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上级决定、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抓好跟踪监督落实;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
要抓好这些工作的落实,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依靠党委(党组)的重视和支持,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抓制度促监督、抓监督促行动、抓行动促落实。
五、从做法上着手抓监督经验总结。
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独特的一面,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原则性比较强,对于一些制度的执行难度也比较大,而且比较容易得罪人。
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大胆探索利于管人、利于治人、利于监督人的队伍管理机制,对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