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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建立法治优美句子

时间:2019-10-18 13:59

如何牢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法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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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确立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不可能通过几次专题教育就一蹴而就的,要通过多项并举,日积月累,潜移默化,长期熏陶,才能促进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消化和吸收。

如何建立校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可从三个方面上抓起:建立集中教育机制,夯实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建立解难释疑机制,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能力;建立评价考核机制,提升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建立法治校园:一是法治教育要贴近学生实际,融进学生生活。

二是法治教育要形成合力,得到社会的支持。

三是法治教育要遵循规律,坚持日常性、持久性。

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特别是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

其次要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安排和规划。

学校的法治教育要做到有规划、有考核。

开展法律进校园的宣传教育活动有什么意义

甲山希望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及和龙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我校依据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搞好我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方针,全面实施我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我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有效宣传教育机制。

三、活动对象和要求我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对象是:全体教职工、学生。

1、我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读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权益手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教材。

2、学校行政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教育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

3、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学校。

要重点掌握《教育法》、《教师法》、《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从教,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

4、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我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5、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

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6、结合我校学生特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社会实践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成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合格人才。

7、政教处、后勤、保卫等部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切实营造法治校园的良好氛围。

要下大力气抓好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措施1、成立学校普法和“法律进校园”的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治平(校长)副组长:张效伟(政教处主任)组员:各班主任2、营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

(1)、加大校园遵纪守法文化氛围的建设。

教室黑板报定期出法制专刊;通过校园广播、播放法制宣传片等途径,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教育;周一国旗下的讲话,结合学校的行规检查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2)、组织学生观看图片展览、电影教育片,参加实践活动等,以实例来教育学生。

(3)、各班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召开主题班会,展开广泛的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3、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法制小课题研究。

(1)、调查收集,走近法律。

为使学生了解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学生调查、收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感兴趣、想研究的内容。

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国旗、国徽法》《交通安全法规》《环境保护法》等。

(2)、自主研究、了解法律。

在学生了解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自由组合成研究小组,深入了解某项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等,再将学习到的许多法律知识汇编成项目作业、法制小报、调查报告等。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小学生作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

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

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

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文笔优美

法育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而对于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

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样,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着急呢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创建文明安全校园法治作文400字

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

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

只有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

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通过大学法律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必须看到法律教育内化为法律素养的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功利性极强的就业至上评价体系。

高校扩招后,随着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加,一些高校为给非法律专业学生挤出更多时间应付各种有利于就业的资格证考试,主动降低包括法律在内的其他软素质课程的教学与考查标准,这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由于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上,忽视对个人法律素养起综合性、潜质性作用的哲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等课程和知识的学习,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的学生虽然十分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和案例,但法律素养不高。

二是泡沫化明显的法律专业重复建设。

近年来,受高校扩招、合并和人才市场需求拉动等多方面影响,法学教育泡沫化倾向相当明显,不少院校匆忙建立的法律系,师资力量薄弱。

一些所谓的法学专家从未参加过法律实践,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

这些学校本来法学渊源不深,加上法学教师素质不全面,无法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知识内化为深厚的法学素养。

三是现实社会尚不健全的法制环境。

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健全,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严肃性较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和特权观念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

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成型成熟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反应周期短,严肃性较差的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还相当薄弱的法律素养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

基于此,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是: 首先,高校法律教育要回归重在素养的本位。

即教育和人事部门必须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制,要科学定位就业与学业、知识与素养的关系,重建就业与学业并重、学业优先,知识与素养并举、素养优先的评价体系。

高校不可随波逐流,应坚持独立的学术精神和办学理念,消除学术泡沫,始终将素质教育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

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注重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知识的融合,更加注重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文明和法的精神,将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则融化在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

其次,法律文明要对行为习惯起到培育作用。

知识内化为素养要经历一个不断积累、逐渐形成行为习惯,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过程。

因此,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促使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再次,法律环境要形成无所不在的外部约束。

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封闭的、单向的,而是开放的、交互式的。

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

为此,一要努力优化法律环境,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屈服于特权,努力消除司法腐败。

以此,让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权限内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约束。

学生管理应遵循怎样的法治原则

明确学生权利遵循学生管理的法治原则 本专题的主要内容一、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一)计划体制下学校与学生的特别权力关系及其变化(二)法治社会学校与学生多重法律关系的确立二、学生的权利(一)学生的人身权利(二)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三)学生的财产权利(四)学生的民主参与权利(五)学生的平等权三、遵循学生管理的法治原则 (一)学校管理权的内容(二)学校管理权行使的原则一、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按规定取得学籍的公民。

  (1)学生是社会的成员,是具有国籍的公民;  (2)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法律认可的学校学习的公民;  (3)学生是按规定的条件登记注册、获得学籍并有教育档案的公民。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与学生的特别权力关系及其变化 计划体制下学校的法律地位:  学校是政府的附属单位,本身没有自主权,代表政府对学生实施管理;学校与学生的现实关系:  学校处于主体地位对学生实施管理,计划式地设计学生的成长,遵循行政管理的模式;  学生是学校塑造的对象,选择空间相当有限;计划体制下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在理论上属于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的范畴。

特别权力关系的内涵 特别权力关系指在特定行政领域内,为达到行政目的,在人民与国家之间所建立的、加强人民对国家的从属性的关系。

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的特点:不受一般行政法规则的规制。

(1)不适用依法行政原理;(2)不适用基本人权;(3)其规范不具备法的性质,而仅属于内部的行政规则和命令;(4)因为内部规则不属于法律规范,因而排除司法的审查。

传统特别权力关系在我国的动摇特别权力关系强调权力至上、行政权优先,与现代民主国家的宪法体制极不相容,失去存在的土壤。

教育体制改革:学校法律地位:独立法人教师地位:由国家公务员转为被聘用的教育雇员学生地位:公民、学生现代社会的自由、民主和平等理念——依法行政,保障人权,尊重学生权利;教育观的变化:以学生为本学生观的变化: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 (二)法治社会学校与学生多重法律关系的确立学校具有其内在品性和社会功能:必须赋予其特定权力 ;处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行政的年代:学校权力应受到法律规制。

1、学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学校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过程中与学生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学生入学后就要接受学校的管理,成为管理的对象,在行政法上称为行政管理相对人;  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被视为特殊的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经法律授权的组织可成为行政主体,拥有一定的行政职权。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也是一种纵向的、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

2、学校与学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在校方提供教育、生活服务以及在学生人身权保护方面,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民法上的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意思自治,若有违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教育体制改革、学生缴费上学以后凸显出来的 新型的法律关系。

二、学生的权利学生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作为学生所具有的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分类:学生的基本权利:宪法赋予的各项社会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学生的特殊权利:学生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享有学校管理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一)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是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

特点:1)非财产性2)不可转让性 3)不可放弃性4)法定性5)绝对性1、身体权 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不法侵害;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损害的请求赔偿权: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2、生命权 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的权利。

自出生之日起获得;客体是生命及其安全利益;只有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或处于危险时才能够主张权利生命权一旦受到实际侵害,任何法律救济对于权利主体都毫无意义; 3、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得以保持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

心理健康生理健康4、自由权 自由权是主体享有的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不受他人或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

包括:人身自由权:非经检察院批准、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通信自由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5、隐私权 隐私权指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公开的权利。

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信秘密权;个人隐私使用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某寄宿学校的监控与学生隐私6、姓名权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刘颖——单刘颖同名老师让学生自述自己姓“猪”——人格权 7、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未经许可再现他人的肖像;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  歪曲丑化他人肖像。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吴某,天资聪颖连跳三级,9岁已上小学六年级。

保健品公司遂与学校达成协议,以其事迹和照片做广告。

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活动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为记载或者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为肖像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8、名誉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就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

民法通则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侮辱行为(暴力、口头、文字);诽谤行为(口头、文字); 9、荣誉权荣誉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自己所得的嘉奖、光荣称号等荣誉,并不受非法侵害、剥夺的权利。

专属性: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不能脱离主体存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中学生贾某,优秀学生干部,高考可降低10分投档;全国作文竞赛一等奖哪去了

10、身份权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以特定身份为客体而享有的维护一定社会关系的权利 。

主要包括:1,亲权;2,亲属权;3,配偶权;4,职业身份(学生与学校) 。

北京某中学就学生身份问题与学生的纠纷

(二)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接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的内容:①受教育的选择权 ②受教育的主张权      相同的就学机会、教育条件      受到适合其发展的教育      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③受教育的福利权 学生受教育权的法律依据《教育法》第36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教育法》第42条:(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 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财产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财产,指的是公民劳动收入与其它收入的总称。

学生的财产的范围一般包括:(1)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无偿方式取得的财产无偿取得的财产包括接受遗赠、因时效取得、无主物先占、埋藏物发现、因拾得物而取得的报酬。

(2)因劳动、营业或其他有偿方式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奖金、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3)专供学生个人使用的衣物、饰物及工具等包括衣服、饰物及学习、工作用具等。

(四)学生的民主参与权参与权是指依据宪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学生参与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学校事务的民主决策二是参与学校事务的具体管理    参与是未成年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参与中,学生将体验并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使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五)平等权平等权即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的权利。

该权利是一种总括性权利或原则。

具体表现在受教育权、受益权、知情权等诸多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方面。

05年06月,黑龙江鸡西大学将欠费学生成绩归零不许答辩 三、遵循学生管理的法治原则教育部2003年《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一)学校管理权的内容《教育法》第28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规则制定权 指学校为了校园管理的需要,依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包括学校对其学生进行管理所适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第二,具体管理权 可视为学校的行政执法权,即狭义上的行政权。

这种执行性的权力是行政权力的固有之义,也是学校对其学生管理权的主体部分。

依据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第三,争议裁决权 学校的“司法权”,指学校及其有效授权的特定工作部门依法对以学生为一方当事人的、与校园管理有关的纠纷进行审查、处理或裁决的准司法性质的行为。

学生申诉制度:  学校内部申诉;  像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诉;(二)学校管理权行使的法治原则学校对学生开展和实施公共行政活动要受行政法的规制,首先要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意义: 切实作到依法治校;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法治状况作出适当的理解和评判。

1、行政合法性原则 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合乎法律,而不是与法律相抵触。

包括: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 “不抵触”原则 :消极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各种法规内容应具有实质正当性,不可以抵触上位阶规范的价值决定。

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基本的底线——学校的公共行政活动不能违法法律保留原则“根据”原则:积极依法行政原则   是指在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有经法律明确授权,行政主体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2、行政合理性原则 又称必要而适度原则,指行政行为的作出应当基于现实需要,符合行政目的,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合法性:学校管理在外形上合乎实定法;合理性:在实质上合乎自然法,更为严格。

学校管理活动是否基于客观必要和正当考虑,其决定是否和其管理目的相适应,是否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3、行政应急性原则 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根据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主体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与一般法律相抵触的行为。

赋予学校采取紧急权力的行政应急性原则非常必要:政界要人来访,学校要实施必要的戒严; 公共设施爆炸,学校要实施必要的封锁; 危险传染病源的发现,学校要采取必要的隔离;特定刑事犯罪的发生,学校要采取必要的制止和调查措施; 4、行政公开原则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不宜公开以外,行政行为应当通过一定的程序,让包括行政相对人在内的社会公众了解。

包括:采取相关措施的各种依据决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过程决定采取的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

学校管理中公开性的缺失在规则制定中,明显缺乏公开性;在校园管理、采取相关措施的依据、采取相关措施的决定过程和执行结果缺乏公开; 在校园裁决环节,裁决的事项、过程、依据和执行情况缺乏公开。

5、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应当确保管理活动的明确性、稳定性和连贯性,从而树立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及其管理活动真诚信赖的原则。

意义一方面,学生涉世不深,长期受到正面的学院式教育,其对所在学校的信赖甚至依赖程度较其他行政相对人对其他行政主体要深;另一方面,学生经济和精神承受能力较其他成年人较弱,学校对其合法信赖利益的影响,不仅严重影响其本人对该校本身的认识,而且可能还影响到他对其他行政主体的认识。

求一篇由听了弘扬法制精神共建和谐校园的感想六百字

少年强,则中国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在当今的社会中,仍存在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的书刊,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网站,宣扬色情、暴力、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

“法律进学校”将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促进平安、文明、和谐的琼中建设。

依据我县“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方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本项工作。

一、 整合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保证学校法制建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大力挖掘社会法律教育资源,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安干警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活动,用身边鲜活的法治案例帮助学生认清真、善、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开展“我与爸妈同学法”举办“家长学校”等系列活动,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使家长成为孩子的表率,经常关注子女的法制教育,主动与学校互通信息,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 拓展普法平台,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

建立起法制宣传橱窗,定期以案例的形式向师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每月刊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每季度在宣传橱窗展出一期法制宣传画,并在校区显耀地段悬挂法制宣传横幅,营造校园普法、依法治校的氛围。

同时广泛开展读一本法律书、开一次法律主题班会、讲一个法律故事、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办一份法制手抄报的“五个一”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律进校园”活动。

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法制宣传的效率。

组织教职工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

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

组织学生以学习《宪法》《国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内容为重点。

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更具针对性。

在新形势下,“法律进学校”活动必须面向学校,贴近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

我们将精心设计、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提高我校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

加强法制舆论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电化教育功能,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远程教育、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定专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逐步增强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举办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警察有约”“我是法律小博士”“小手牵大手”等校园普法活动。

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的健康开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法律进学校”伴着三月的春风走进了学校。

这项工作要得于顺利开展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有待于学校内部不断改革创新,拓宽工作思路,逐步建立适合校情的长效机制。

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我校将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把本项活动同我省的教育质量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探索教育方法、继续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和谐琼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培育法治观念

1 要重视法治课程的开设 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专门课程始终在思想教育类课程中占次要地位,这是因为,我们始终有这样一种认识:只要加强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人们的法治观念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

因而,在学校教育中,特别重视对学生的哲学教育、道德教育,而对法治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纵观世界当代各国,法治已经成为治国的主要手段,各国普遍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法治教育课程已成为各国对学生进行社会教育的主要课程。

我国党和政府顺应时代潮流,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

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应首先从学生开始。

实际上,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律就是、思想、理论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普遍遵守的、明确的、强制性的行为规则。

因此,在学校教育中,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法治课程的开设,通过法治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的主要的法律法规,以增强他们守法的自觉性。

学生不学法律,何来法治观念

国家的年轻一代没有法治观念,何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所以说:重视法治课程的开设,是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应做好的一项工作,在未来对青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课程中,法治课程应当成为最主要的课程。

2 法治教育要注重实效 对青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是课堂教学,要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必须充分发挥课堂这一主渠道的作用。

目前的法律教材编写存在着很大的一个不足就是:过分偏重于理论,较差,应用性不强。

翻开教材,充斥其间的是概念、特点、区别、联系、作用、意义等内容,这些枯燥的内容让学生望而生畏。

法律教学中,广泛被人们称道的“”应当成为课堂教学中经常采用的教学方法。

据我所知,“”在美国是最受教师和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在各门课程的教学中被广泛采用。

这种教学方法的优势在于它更容易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通过对各种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比较容易地掌握法律的具体规定。

通过案例教学,某一典型案例与其所反映的法律规定在学生的头脑中建立起了密切的联系,这十分有助于把外在的法律规定转化为学生的内心信念,进而变成支配其行动的内在动力。

因此,在法治教育中要十分重视“”的运用。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教师花大力气去积累一些典型案例,并做到随时更新,以保持其时效性,以便用生动有趣并具有时代特点的事例来说明抽象的道理。

例如:大家比较爱看的一些电视节目,象的、、、,的、《评案说法》、《道德与法制》等栏目,它们并没有采用非常先进的讲解方法,但人们非常喜欢看,人们之所以愿意去看,主要就在于这些栏目学会了“用事实说话”,这种法治教育的方法非常值得教师们学习。

在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实践中,我深切地感觉到,应当要求学生少背一些无用的概念,多树立一些有用的观念。

每一次课,教师都要仔细想一想,这次课要让学生树立哪几个观念,教师怎样才能达到这一目的。

随着青年学生法律知识的不断增加,他们的法治观念就会得到不断的增强。

3 在学校的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学校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要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行为规则,学生在学校生活中养成的规则意识直接影响着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

因此,学校应当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首先,学校应当全面检查一下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与学生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看一看有没有违背法律的地方。

其次,在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上,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要通过全体学生表决的办法来决定其是否应付诸实施。

再次,在学生干部的使用上,应贯彻民主选举的原则,让学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避免教师越俎代庖。

学生在一个民主气氛浓厚,法律得到尊重的环境里生活,就容易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

相反的话,学生的思想行为容易走向两个极端,或者是唯唯诺诺、缺乏主见,或者是我行我素、独断专行。

在学生管理中,很多教师在学生面前喜欢扮演领导者的角色,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兵来管理,这实际上是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这种做法不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

由于整个社会对法治教育普遍重视的不够,也使得一些教师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以至于经常出现个别教师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事情。

就象新闻媒体报道过的,有的教师因怀疑学生偷钱在学生脸上刺“贼”字,有的教师因学生“损害”了班级形象让学生自己用小刀刮破自己的脸皮。

这类极端的事情尽管很少见,但教师在教学或管理中不知不觉的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事情却常有发生。

如果教师本人就没有法治观念,那他就不可能培养出具有良好法治观念的学生来。

现在,人们一谈到教育,就讲教育为社会培养了多少多少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多么多么大的贡献,但是,我们反过来想一想,那么多的青年罪犯,有几个不是从学校里走出去的,难道学校对此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吗

可以这样讲,正是由于我们忽视了法治教育以及不正确的教育方法,把许多本来可以有所作为的青年推向了犯罪的深渊,这是所有教育者都应该深刻反思的一个问题。

4 通过教育学生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观念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他们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他们的行为和思想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青年学生社会阅历浅,是非辨别能力比较差,行为模仿能力强,如果不教育他们正确地认识社会现象,学校正面教育的作用会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所抵消。

教育学生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单靠空洞的说教是不够的,必须密切联系实际,采用平等对话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这样做,才能使人心服口服。

当今社会上的两类现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比较大,一是国家干部的腐败行为,二是流氓恶势力的犯罪行为。

这两类现象不断地被新闻媒体报道出来,对青年学生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由于青年学生看问题比较容易产生片面性,他们可能会因此得出一个结论:现代社会一团糟,哪有什么法治。

一谈到干部腐败,学生往往义愤填膺,并提出为了惩治腐败要大开杀戒,实际上,问题远远不是那么简单。

腐败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痼疾,确实难以解决。

当年朱元璋为了惩治贪官,就规定官员贪污六十两银子就应枭首示众,甚至对贪官可以采取“剥皮实草”的酷刑,但最后明朝还是灭亡在了贪官身上。

惩治腐败,最根本的手段还是靠法治,就象有的学者指出的一样,对法治的威胁和危害主要不是来自公民个人,而是来自公共权力和官员,依法治国首先是治权、治吏。

如果官员的产生、评价、罢免的权利真正掌握在群众手中,腐败现象就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

现在,新闻媒体常说某某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怎样怎样,实际上,一些官员很明白,他是在拿着“上级赋予的权力”怎样怎样。

针对学生面对社会现象产生的一些片面认识,教师应当正确的加以引导,首先要求学生从自我做起,自己不要危害社会,同时教育学生,要使我们这个社会变的更加美好,最有效的手段还是依靠法治,并要鼓励学生做一个法治的实践者、维护者、宣传者。

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法治观念如何直接决定着将来社会的法治水平,而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又决定着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了青年的健康成长,为了使我们的社会变的更加美好,希望每一个有识之士都关心青年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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