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格尔辩证法名言
黑格尔 时常听见这样一句话:“存在就是合理。
”比如,当某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暴露时,有些社会人士就会这样说。
不可否认,此说法一定意义上相当深刻,因为它要求不要仅仅停留于就事论事式的表面分析,而要深入到现象背后的原因。
然而,其消极之处也十分明显:它往往沦落为对丑恶现象的辩护。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窃以为跟我们对“存在就是合理”理解的片面性有关。
第一、存在就是合理,当然有为现实辩护的一面,不过,它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它革命、批判的一面。
这点,恩格斯在《路德维希。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里早有揭示。
他说,黑格尔的名言“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这显然是将现存的一切神圣化,是在哲学上替专制制度、替警察国家、替王室司法、替书报检查制度祝福”。
但是,这样想的,只是“近视的政府”与“同样近视的自由派”。
“在黑格尔看来,凡是现存的决非无条件地也是现实的。
在他看来,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也是必然的东西”,“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的”。
举个例子,“罗马共和国是现实的,但是,把它排斥掉的罗马帝国也是现实的”。
换而言之,某种丑恶现象的存在是合理的,但是,将它消灭之后出现的美好现象更加合理。
第二、“存在就是合理”的成立是有条件的。
“存在就是合理”其实是黑格尔名言“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的通俗(一定意义上也是歪曲)表达。
它的成立,以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为依据。
黑格尔认为,宇宙的本原是绝对精神(理性),它自在的具备着一切,然后外化出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科学,最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身。
因此,凡是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的就是合理的(“合乎理性”的简略说法),也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是现实的。
反过来讲也同样成立。
我们当然要承认黑格尔哲学的深刻之处,然而,其理论的虚构性、先验性也是不能否认的。
在其整个哲学体系受到质疑的今天,其个别结论当然也还是可以成立的,不过,它们需要重新论证。
毫不思索的拿来就用,虽然与“拿来主义”共享着“拿来”二字,实际上恰恰是缺乏脑子的表现,是违背“拿来主义”精神的。
如何理会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精髓
如何理会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精髓
就是唯物辩证法,只是作为方法论来理解。
试用辨证否定的原理,谈谈如何保护一座城市的记忆
这个问题没有意义,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何理解文化与人的安身立命的关系
就是意识的反作用。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对当今社会有什么指导意义
所谓辩证:即是辨别的去验证、证实。
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利弊共存的。
例如:财富几乎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东西。
可是拥有的财富越多,并不能代表越快乐。
因为相比之下,还有许许多多的比财富更重要的东西。
相反,经济并不是很宽裕的家庭,只要家人关系和睦,相互理解、彼此宽容,懂得知足常乐,生活同样很快乐、幸福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总之,任何事物没有绝对的唯一,只有相对的两面性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 黑格尔是的主要代表。
他一方面从开始的中的唯心主义发展到了顶峰;另一方面,又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对辩证法“给了很重要的贡献”(第一卷,第278 页)。
黑格尔认为,思维并不是人类的思维,而是在世界存在以前即已存在的一种精神或理性,即所谓“绝对理念”。
它在世界以前早已存在,是世界的本体,是一切事物的泉源。
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
逻辑阶段是人类社会和自然产生以前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绝对观念作为纯粹抽象的概念、范畴在发展变化。
在这个阶段的最后,绝对观念就否定它自身而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即从思维“外化”为自然界,到达于自然阶段。
人类出现以后,绝对观念就转入了精神阶段。
于是摆脱了自然物质形式,回复到了与它相适合的精神形式。
在这里,绝对观念就通过“艺术”、“宗教”和“哲学”三种形式完全认识了自己。
而黑格尔的哲学是绝对观念的最后完成和最高体现,是哲学史发展的最高峰。
黑格尔的哲学虽然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在这个体系里却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合理内核”,这便是以唯心论观点表述的辩证法。
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中所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首先,黑格尔天才地猜测到了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的一致性。
黑格尔既然认为思维同存在是同一的,客观存在是绝对观念的产物,绝对观念的体现,那么,他就自然会把思维规律说成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即自然与人类社会的规律。
黑格尔虽颠倒了客观规律与思维规律的关系,但终于承认了思维规律和现实规律的同一性。
列宁在中指出:“黑格尔确实证明了: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更正确些说,不是证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测到了。
”(第38卷,第192页) 其次,黑格尔表述了运动变化、发展和联系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任何概念和范畴都是不断地在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
它们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由一个必然地转化、过渡到另一个。
列宁指出:黑格尔在一切概念的更换、相互依赖中,在它们的对立面的同一中,在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转化中,在概念永恒的更换、运动中,天才地猜测到了正是事物、自然的这样的关系。
“(同上书,第210 页)黑格尔将自然、历史及精神的世界都想象成为一种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
在里,黑格尔提出了认识的主观能动性,批判了对认识过程的形而上学的理解,还指出了历史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的一致性;在里,他把历史的发展过程看作是各个历史阶段前后相随的统一的过程。
恩格斯说:”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第三卷,第420页) 再次,黑格尔提出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即从量转化为质和从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依照恩格斯的说明,这三个规律是被黑格尔以唯心论的方式当作思维规律来表述的。
第一个规律表述在的存在论中;第二个规律表述在的本质论中;第三个规律是整个体系构成的根本规律。
此外,黑格尔还揭示了认识的过程是不断地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揭示了本质和现象、偶然性和必然性、自由和必然等范畴之间的辩证联系,等等。
所以,虽然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论的,是概念的辩证法,但是他“在概念的辩证法中天才地猜测到了事物(现象、世界、自然界)的辩证法”(第38卷,第210页)这些辩证法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所以它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先导。
参考
黑格尔辩证法名言
黑格尔 时常听见这样一句话:“存在就是合理。
”比如,当某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暴露时,有些社会人士就会这样说。
不可否认,此说法一定意义上相当深刻,因为它要求不要仅仅停留于就事论事式的表面分析,而要深入到现象背后的原因。
然而,其消极之处也十分明显:它往往沦落为对丑恶现象的辩护。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窃以为跟我们对“存在就是合理”理解的片面性有关。
第一、存在就是合理,当然有为现实辩护的一面,不过,它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它革命、批判的一面。
这点,恩格斯在《路德维希。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里早有揭示。
他说,黑格尔的名言“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这显然是将现存的一切神圣化,是在哲学上替专制制度、替警察国家、替王室司法、替书报检查制度祝福”。
但是,这样想的,只是“近视的政府”与“同样近视的自由派”。
“在黑格尔看来,凡是现存的决非无条件地也是现实的。
在他看来,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也是必然的东西”,“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的”。
举个例子,“罗马共和国是现实的,但是,把它排斥掉的罗马帝国也是现实的”。
换而言之,某种丑恶现象的存在是合理的,但是,将它消灭之后出现的美好现象更加合理。
第二、“存在就是合理”的成立是有条件的。
“存在就是合理”其实是黑格尔名言“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的通俗(一定意义上也是歪曲)表达。
它的成立,以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为依据。
黑格尔认为,宇宙的本原是绝对精神(理性),它自在的具备着一切,然后外化出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科学,最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身。
因此,凡是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的就是合理的(“合乎理性”的简略说法),也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是现实的。
反过来讲也同样成立。
我们当然要承认黑格尔哲学的深刻之处,然而,其理论的虚构性、先验性也是不能否认的。
在其整个哲学体系受到质疑的今天,其个别结论当然也还是可以成立的,不过,它们需要重新论证。
毫不思索的拿来就用,虽然与“拿来主义”共享着“拿来”二字,实际上恰恰是缺乏脑子的表现,是违背“拿来主义”精神的。
马克思和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比较
马克思是唯物的,黑格尔是唯心的.马克思的辨证理论是受黑格尔启发的.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对当今社会有什么指导
所谓辩证:即是辨别的去验证、证实。
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利弊共存的。
例如:财富几乎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东西。
可是拥有的财富越多,并不能代表越快乐。
因为相比之下,还有许许多多的比财富更重要的东西。
相反,经济并不是很宽裕的家庭,只要家人关系和睦,相互理解、彼此宽容,懂得知足常乐,生活同样很快乐、幸福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总之,任何事物没有绝对的唯一,只有相对的两面性
对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什么个人理解
楼上你搞笑了,麻烦你不要不懂装懂,ok
没有黑格尔的辩证法,就不会有马克思这样的千年伟人,马克思自己都说黑格尔是他的老师。
黑格尔和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最有影响力的2个人,正是他们2人的出现,才把哲学提高到一定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