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产成本观的格言或警句
1.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2.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3.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5.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
6.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7.企业效益最重要,防火安全第一条。
8.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9.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0.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11.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12.安全警句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
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
13.多看一眼,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4.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15.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16.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17.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18.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19.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
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
20.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
事故隐患你查我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开车多一分小心,家人多十分安心。
17、驾车系好安全带,遵守交法无意外。
18、高速路、柏油路、路路四通八达顺顺畅畅出行; 公交车、载重车、车车南来北往平平安安驾驶。
19、行文明平安路,做守法幸福人。
20、路再宽也要顺着走,车再好也应悠着开。
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格言警句成语,越多
1.形容知识丰富 学问深广:学富五车、满腹经纶、才高八斗、学贯中西、博学多才、博古通今 2.形容春天的成语:鸟语花香、百花齐放、繁花似锦、桃红柳绿、春色满园、春意盎然 3.形容秋天的景色:秋高气爽、丹桂飘香、天高云淡、红叶似火、金风送爽、硕果累累、瓜果遍地 4.形容人的外貌:身材魁梧、眉清目秀、闭月羞花、国色天香、如花似玉、鹤发童颜、仪表堂堂 5.形容焦急:坐立不安、心急如焚、焦急万分、心急火燎、迫不及待、十万火急、 6.形容情况紧急:迫在眉睫、危在旦夕、千钧一发、燃眉之急、火上眉梢、刻不容缓 7.形容冬天景色:数九寒冬、寒气逼人、冰天雪地、天寒地冻、滴水成冰、鹅毛大雪 8.形容考试:冥思苦想、东张西望、抓耳挠腮、聚精会神、专心致志、左顾右盼 9.形容江海:一泻千里、惊涛骇浪、浩浩荡荡、波涛汹涌、波澜壮阔、风急浪高 波浪滔天
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关于“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
你好,您所转述的法律格言涵义可以用下面文字阐述~~~~西谚曰:“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帮助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帮助怠于主张权利的人。
权利上的睡眠者无视权利的存在,对其权利漠不关心,此种行为乃是对权利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漠视,这类人是得不到法律的垂怜的。
社会矛盾千千万,法律作为社会救济手段,自然承担保护权利人的职责,但是并非所有矛盾都需要用法律来解决,法律也不可能保护到每个权利人。
只有及时站到法律面前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人,法律才会眷顾她。
国家对于大多数案件秉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公权力只主动过问那些挑战人类生存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
况且,国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过问,还需要受害人的报案与配合。
比如被强奸的女子因害怕遭报复和清誉受损,往往不敢站出来揭露犯罪,导致行凶者变本加厉,让事态恶化得不可收拾,实为可惜。
为防时过境迁,证据灭失,也为了集中有限资源解决现实矛盾,所以伸张正义是有时效限制的,超过时效再去主张权利,法律一般不予保护。
对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取得,更是采取保护在先申请人的原则,谁抢先一步申请,谁就取得专有权利。
申请迟了一步,只能将权利拱手让人。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并不是说法律对权利上的睡眠者冷漠无情。
而是说法律始终保持被动性和中立性,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没有向其提出起诉的案件不得审理,对权利人没有请求过问的事项不得审查,更不得在法律文书中评头论足或予以处理。
这是法律的本性所决定的。
如果法律随便插手私人生活,社会秩序必将大乱。
可见,案件的“受理”先要有权利人的“控告”。
法律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客人,你不主动邀请,他一般不会主动上门的。
可见,一个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人,法律又怎奈何得了侵犯其权利的人呢
如今很多人法制观念淡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存在,或者知道了权利存在也不晓得如何去主张。
所以,我们应该给身边“权利上的睡眠者”多敲警钟,多给他们一些温馨提示,让他们及早醒悟过来。
只有民众的觉悟提高了,才不会有人拿他们当猴耍,也无人敢把他们当阿斗玩。
【有劳支持 ,也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