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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法理格言警句

时间:2018-04-29 15:06

有关法律的古代名言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霍姆斯《普通法》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

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9、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法谚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1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21、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2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23、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24、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25、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26、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2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28、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29、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曹描写心胸开阔的名言警句有哪些

1 、 恃武者灭,恃文者亡。

2 、 黜陟幽明。

3 、 性不信天命之事。

4 、 月明星稀,乌雀南飞5 、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6 、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7 、 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8 、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9 、 “竖子不足与谋

”10 、 公急上马

洪愿步行11 、 吾若再生,汝之力也12 、 士死知己,怀此无忘13 、 山不厌高,水不厌深。

14 、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15 、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16 、 让礼一寸,得礼一尺。

17 、 恃武者灭,恃文者亡。

18 、 天下可无洪,不可无公19 、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20 、 士死知己,怀此无忘。

21 、 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22 、 天地何长久,人道居之短。

23 、 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

24 、 计行如转圜,事成如摧朽。

25 、 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

26 、 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27 、 为表不必三让,又勿得浮华。

28 、 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29 、 宁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30 、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31 、 天地间,人为贵。

—— 曹操名句32 、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 曹操语录33 、 士有偏短,庸可废乎

—— 曹操语录34 、 圣人之用兵,戢时而动,不得已而用之。

35 、 莫不有终期,圣贤不能免,何为怀此忧

36 、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 曹操名言37 、 吾死于此矣,贤弟可速去 —— 曹操名句39 、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40 、 辞爵逃禄,不以利累名,不以位亏德谓之让。

41 、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42 、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43 、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44 、 天子授予官爵,人臣上表辞让,不一定要三次。

45 、 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46 、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

47 、 心恬澹,无所愒(Kai) 欲。

—— 曹操名句48 、 今袁公势盛兵强,二子已长,天下髃英,孰逾于此

”49 、 没有才能的人,不能立功,无益于国家,不得受禄赏。

50 、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51 、 未闻无能之人,不斗之士,并受禄赏,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

52 、 燕雀安知鸿鹄志哉

汝既拿住我,便当解去请赏。

何必多问

”53 、 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 曹操名言54 、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 曹操名言55 、 “吾将归乡里,发矫诏,召天下诸侯兴兵共诛董卓:吾之愿也。

”56 、 选其乡之俊造者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

57 、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58 、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三国·曹操·龟虽寿)59 、 阉竖之官,古今宜有,但世主不当假之权宠, 使至于此。

—— 曹操名句60 、 “吾梦中好杀人;凡吾睡着,汝等切勿近前”“何人杀吾近侍”61 、 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

—— 曹操名言62 、 吾非笑别事,笑众位无一计杀董卓耳。

操虽不才,愿即断董卓头,悬之都门,以谢天下。

” —— 曹操语录63 、 :“吾祖宗世食汉禄,若不思报国,与禽兽何异

吾屈身事卓者,欲乘间图之,为国除害耳。

今事不成,乃天意也

”64 、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从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 曹操名句65 、 对酒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

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

咸礼让,民无所争讼。

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

斑白不负载。

雨泽如此,百谷用成。

却走马,以粪其土田。

爵公侯伯子男,咸爱其民,以黜陟幽明。

子养有若父与兄。

犯礼法,轻重随其刑。

路无拾遗之私。

囹圄空虚,冬节不断。

人耄耋,皆得以寿终。

恩德广及草木昆虫。

—— 曹操名句66 、 其二自惜身薄祜,夙贱罹孤苦。

既无三徙教,不闻过庭语。

其穷如抽裂,自以思所怙。

虽怀一介志,是时其能与

守穷者贫贱,惋叹泪如雨。

泣涕于悲夫,乞活安能睹

我愿于天穷,琅邪倾侧左。

虽欲竭忠诚,欣公归其楚。

快人由为叹,抱情不得叙。

显行天教人,谁知莫不绪。

我愿何时随

此叹亦难处。

今我将何照于光曜

释衔不如雨。

67 、 却东西门行鸿雁出塞北,乃在无人乡。

举翅万馀里,行止自成行。

冬节食南稻,春日复北翔。

田中有转蓬,随风远飘扬。

长与故根绝,万岁不相当。

奈何此征夫,安得驱四方

戎马不解鞍,铠甲不离傍。

冉冉老将至,何时返故乡

神龙藏深泉,猛兽步高冈。

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

68 、 蒿里行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於北方。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69 、 短歌行(二首)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

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沈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70 、 冬十月孟冬十月,北风徘徊,天气肃清,繁霜霏霏。

[昆鸟]鸡晨鸣,鸿雁南飞,鸷鸟潜藏,熊罴窟栖。

钱□(博改金旁)停置,农收积场。

逆旅整设,以通贾商。

幸甚至哉

歌以咏志。

71 、 秋胡行(二首)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

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

牛顿不起,车堕谷间。

坐磐石之上,弹五弦之琴。

作为清角韵,意中迷烦。

歌以言志,晨上散关山。

有何三老公,卒来在我旁

有何三老公,卒来在我旁

负□(“拚”的“厶”改为“合”,音“演”)被裘,似非恒人。

谓卿云何困苦以自怨,徨徨所欲,来到此间

歌以言志,有何三老公

我居昆仑山,所谓者真人。

我居昆仑山,所谓者真人。

道深有可得。

名山历观,遨游八极,枕石漱流饮泉。

沈吟不决,遂上升天。

歌以言志,我居昆仑山。

去去不可追,长恨相牵攀。

去去不可追,长恨相牵攀。

夜夜安得寐,惆怅以自怜。

正而不谲,辞赋依因。

经传所过,西来所传。

歌以言志,去去不可追。

—— 曹操名言72 、 周西伯昌,怀此圣德。

三分天下,而有其二。

修奉贡献,臣节不隆。

崇侯谗之,是以拘系。

73 、 明明日月光,何所不光昭

明明日月光,何所不光昭

二仪合圣化,贵者独人不

万国率土,莫非王臣。

仁义为名,礼乐为荣。

歌以言志,明明日月关。

74 、 陌上桑驾虹霓,乘赤云,登彼九疑历玉门。

济天汉,至昆仑,见西王母谒东君。

交赤松,及羡门,受要秘道爱精神。

食芝英,饮醴泉,柱杖桂枝佩秋兰。

绝人事,游浑元,若疾风游[炎欠]翩翩。

景未移,行数千,寿如南山不忘愆。

75 、 其二华阴山,自以为大。

高百丈,浮云为之盖。

仙人欲来,出随风,列之雨。

吹我洞箫,鼓瑟琴,何□□(“门”内有“言”,音“银”)

酒与歌戏,今日相乐诚为乐。

玉女起,起舞移数时。

鼓吹一何嘈嘈。

从西北来时,仙道多驾烟,乘云驾龙,郁何[艹务][艹务]。

遨游八极,乃到昆仑之山,西王母侧,神仙金止玉亭。

来者为谁

赤松王乔,乃德旋之门。

乐共饮食到黄昏。

多驾合坐,万岁长,宜子孙。

76 、 步出夏门行 (五章)艳云行雨步,超越九江之皋。

临观异同,心意怀豫,不知当复何从

经过至我碣石,心惆怅我东海。

—— 曹操名句77 、 其三朝日乐相乐,酣饮不知醉。

悲弦激新声,长笛吹清气。

弦歌感人肠,四坐皆欢悦。

寥寥高堂上,凉风入我室。

持满如不盈,有德者能卒。

君子多苦心,所愁不但一。

慊慊下白屋,吐握不可失。

众宾饱满归,主人苦不悉。

比翼翔云汉,罗者安所羁

冲静得自然,荣华何足为

78 、 度关山天地间,人为贵。

立君牧民,为之轨则。

车辙马迹,经纬四极。

黜陟幽明,黎庶繁息。

於铄贤圣,总统邦域。

封建五爵,井田刑狱。

有燔丹书,无普赦赎。

皋陶甫侯,何有失职

嗟哉后世,改制易律。

劳民为君,役赋其力。

舜漆食器,畔者十国,不及唐尧,采椽不斫。

世叹伯夷,欲以厉俗。

侈恶之大,俭为共德。

许由推让,岂有讼曲

兼爱尚同,疏者为戚。

79 、 土不同乡土不同,河朔隆冬。

流澌浮漂,舟船行难。

锥不入地,[艹丰][艹赖]深奥。

水竭不流,冰坚可蹈。

士隐者贫,勇侠轻非。

心常叹怨,戚戚多悲。

幸甚至哉

歌以咏志。

· 驾六龙,乘风而行。

行四海,路下之八邦。

历登高山临溪谷,乘云而行。

行四海外,东到泰山。

仙人玉女,下来翱游。

骖驾六龙饮玉浆。

河水尽,不东流。

解愁腹,饮玉浆。

奉持行,东到蓬莱山,上至天之门。

玉阙下,引见得入,赤松相对,四面顾望,视正[火昆]煌。

开玉心正兴,其气百道至。

传告无穷闭其口,但当爱气寿万年。

东到海,与天连。

神仙之道,出窈入冥,常当专之。

心恬澹,无所[忄曷]。

欲闭门坐自守,天与期气。

愿得神之人,乘驾云车,骖驾白鹿,上到天之门,来赐神之药。

跪受之,敬神齐。

当如此,道自来。

—— 曹操名句80 、 天地何长久

人道居之短。

天地何长久

人道居之短。

世言伯阳,殊不知老;赤松王乔,亦云得道。

得之未闻,庶以寿考。

歌以言志,天地何长久

81 、 塘上行★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

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

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

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

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

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

莫以豪贤故,弃捐素所爱

莫以鱼肉贱,弃捐葱与薤

莫以麻□(上台下木,音“喜”)贱,弃捐菅与蒯

出亦复何苦,入亦复何愁。

边地多悲风,树木何修修

从君致独乐,延年寿千秋。

82 、 四时更逝去,昼夜以成岁。

四时更逝去,昼夜以成岁。

大人先天而天弗违。

不戚年往,忧世不治。

存亡有命,虑之为蚩。

歌以言志,四时更逝去。

83 、 太伯仲雍,王德之仁。

行施百世,断发文身。

伯夷叔齐,古之遗贤。

让国不用,饿殂首山。

智哉山甫,相彼宣王。

何用杜伯,累我圣贤。

齐桓之霸,赖得仲父。

后任竖刁,虫流出户。

晏子平仲,积德兼仁。

与世沈德,未必思命。

仲尼之世,主国为君。

随制饮酒,扬波使官。

84 、 其二周西伯昌,怀此圣德。

三分天下,而有其二。

修奉贡献,臣节不隆。

崇侯谗之,是以拘系。

后见赦原,赐之斧钺,得使征伐。

为仲尼所称,达及德行,犹奉事殷,论叙其美。

齐桓之功,为霸之首。

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一匡天下,不以兵车。

正而不谲,其德传称。

孔子所叹,并称夷吾,民受其恩。

赐与庙胙,命无下拜。

小白不敢尔,天威在颜咫尺。

晋文亦霸,躬奉天王。

受赐圭瓒,[禾巨]鬯彤弓,卢弓矢千,虎贲三百人。

威服诸侯,师之所尊。

八方闻之,名亚齐桓。

河阳之会,诈称周王,是其名纷葩。

85 、 苦寒行北上太行山,艰哉何巍巍

羊肠坂诘屈,车轮为之摧。

树木何萧瑟,北风声正悲

熊罴对我蹲,虎豹夹路啼。

溪谷少人民,雪落何霏霏

延颈长叹息,远行多所怀。

我心何怫郁

思欲一东归。

水深桥梁绝,中路正徘徊。

迷惑失故路,薄暮无宿栖。

行行日已远,人马同时饥。

担囊行取薪,斧冰持作糜。

悲彼《东山》诗,悠悠令我哀。

86 、 其三游君山,甚为真。

崔嵬砟硌,尔自为神。

乃到王母台,金阶玉为堂,芝草生殿旁。

东西厢,客满堂。

主人当行觞,坐者长寿遽何央。

长乐甫始宜孙子。

常愿主人增年,与天相守。

87 、 其二愿登泰华山,神人共远游。

愿登泰华山,神人共远游。

经历昆仑山,到蓬莱。

飘遥八极,与神人俱。

思得神药,万岁为期。

歌以言志,愿登泰华山。

88 、 龟虽寿神龟虽寿,猷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幸甚至哉

歌以咏志。

89 、 戚戚欲何念

欢笑意所之。

戚戚欲何念

欢笑意所之。

壮盛智愚,殊不再来。

爱时进趣,将以惠谁

泛泛放逸,亦同何为

歌以言志,戚戚欲何念

—— 曹操语录90 、 董逃歌词德行不亏缺,变故自难常。

郑康成行酒,伏地气绝;郭景图命尽于园桑。

91 、 谣俗词瓮中无斗储,发箧无尺缯。

友来从我贷,不知所以应 —— 曹操名句92 、 薤露行惟汉廿二世,所任诚不良。

沐猴而冠带,知小而谋疆。

犹豫不敢断,因狩执君王。

白虹为贯日,己亦先受殃。

贼臣持国柄,杀主灭宇京。

荡覆帝基业,宗庙以燔丧。

播越西迁移,号泣而且行。

瞻彼洛城郭,微子为哀伤

关于孝的古代名言

孝子之养乐其心,不违其志。

——《礼记》 孝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礼记》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论语》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之忧。

”——《论语·为政》 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

——孔子 长幼有序。

——孟子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天下可运于掌。

——孟子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孟子 惟孝顺父母,可以解忧。

——孟子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孟子 事,孰为大

事亲为大;守,孰为大

守身为大。

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闻也。

孰不为事

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

守身,守之本也。

——孟子 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

——孟子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孟子 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

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

——孟子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 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孟子 贤不肖不可以不相分,若命之不可易,若美恶之不可移。

——《吕氏春秋》 孝子不谀其亲,忠臣不谄其君,臣子之盛也。

——庄子 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

——庄子 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也。

——荀子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

——《孝经·圣至章》 父母者,人之本也。

——司马迁 事亲以敬,美过三牲。

——挚虞 父子不信,则家道不睦。

——武则天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孟郊 内睦者,家道昌。

——林逋 慈孝之心,人皆有之。

——苏辙 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

尊长前,声要低,低不闻,却非宜。

进必趋,退必迟,问起对,视勿移。

——李毓秀 凡为父母的,莫不爱其子。

——陈宏谋 侍于亲长,声容易肃,勿因琐事,大声呼叱。

——周秉清 长者问,对勿欺;长者令,行勿迟;长者赐,不敢辞。

——周秉清 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

——朱柏庐 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

——老舍 母亲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的。

——巴金 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机会。

——费孝通 老年人犹如历史和戏剧,可供我们生活的参考。

——(古罗马)西塞罗 开始吧,孩子,开始用微笑去认识你的母亲吧

——(古罗马)维吉尔 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

——(法)雨果 一个人如果使自己的母亲伤心,无论他的地位多么显赫,无论他多么有名,他都是一个卑劣的人。

——(意大利)亚米契斯 年老受尊敬是出现在人类社会里的第一种特权。

——(法)拉法格 我们体贴老人,要像对待孩子一样。

——(德)歌德 在子女面前,父母要善于隐藏他们的一切快乐、烦恼和恐惧。

——(英)培根 母亲,是唯一能使死神屈服的力量。

——(前苏联)高尔基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

——高尔基 一个老年人的死亡,等于倾倒了一座博物馆。

——高尔基 老人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

——(法)司汤达 老年,好比夜莺,应有他的夜曲。

——(德)康德 所有杰出的非凡人物都有出色的母亲,到了晚年都十分尊敬自己的母亲,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

——(英)狄更斯 在孩子的嘴上和心中,母亲就是上帝。

——(英)萨克雷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需要报答最美好的人,这就是母亲。

——(前苏联)奥斯特洛夫斯基 就是在我们母亲的膝上,我们获得了我们的最高尚、最真诚和最远大的理想,但是里面很少有任何金钱。

——(美)马克·吐温 共产主义不仅表现在田地里和汗水横流的工厂,它也表现在家庭里、饭桌旁,在亲戚之间,在相互的关系上。

——(前苏联)马雅可夫斯基 丑恶的海怪也比不上忘恩的儿女那样可怕。

——(英国)莎士比亚 仁爱和打人都先自家中开始。

——鲍蒙特和弗莱彻 慈善行及至亲,但不应仅此为止。

——富勒 作为一个人,对父母要尊敬,对子女要慈爱,对穷亲戚要慷慨,对一切人要有礼貌。

——(美国)罗素 对孩子来说,父母的慈善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

——罗素 家庭的基础无疑是父母对其新生儿女具有特殊的情感。

——罗素 还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的呢

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光焰照耀、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意向

——马克思 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使母亲蒙羞。

——所罗门 尊重他人的、有责任感的孩子,产生于爱和管教适当结合的家庭中。

——詹姆斯·多伯森 母羊要是听不见她自己小羊的啼声,她决不会回答一头小牛的叫喊。

——莎士比亚 黄昏,你把清晨驱散的一切收集回来;羊群归棚,孩子回到母亲身边。

——萨福 我看见过挨饿的孩子。

我看见过母亲和妻子们的悲痛。

我痛恨战争。

——罗斯福 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

——(法)罗曼·罗兰 亲人不睦家必败。

——(美)林肯 家是父亲的王国,母亲的世界,儿童的乐园。

——爱默生 慈母的心灵早在怀孕的时候就同婴儿交织在一起了。

——狄更斯 所有杰出的非凡人物,都有出色的母亲。

——狄更斯 没有无私的、自我牺牲的母爱的帮助,孩子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

——狄更斯 父亲,应该是一个气度宽大的朋友。

——狄更斯 天下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看不起自己的家。

——狄更斯 要用希望孩子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父母。

——苏格拉底 在家庭中,孩子最微小的欢笑,就是使父母认识统一能得到巩固的伟大精神动力。

——苏霍姆林斯基 建立和巩固家庭的力量——是爱情,是父亲和母亲、父亲和孩子、母亲和孩子相互之间的忠诚的、纯真的爱情。

——苏霍姆林斯基 父母的爱应该是这样的:它能激发起孩子对周围的世界,对人所创造的一切关心,激发起他为人民服务的热情。

——苏霍姆林斯基 母亲的安宁和幸福取决于她的孩子们。

母亲的幸福要靠孩子、少年儿童去创造。

——苏霍姆林斯基 成为母亲之后,女性美像一朵盛开的鲜花焕发出全部的力量和美。

——苏霍姆林斯基 作为一个父亲,最大的乐趣就在于:在其有生之年,能够根据自己走过的路来启发、教育子女。

——蒙田 真不公平,原谅青年人寻欢作乐,却禁止老年人追求享受。

——蒙田 父母和子女,是彼此赠与的最佳礼物。

——维斯冠 有的儿女使我们感到此生不虚,有的儿女为我们留下了终身遗憾。

——纪伯伦 再没有什么能比人的母亲更为伟大。

——惠特曼 一家人能够相互密切合作,才是世界上唯一的真正幸福。

——居里夫人 和睦的家庭空气是世界上的一种花朵,没有东西比它更温柔,没有东西比它更适宜于把一家人的天性培养得坚强、正直。

——德莱塞 没有和平的家庭,就没有和平的社会。

——池田大作 互相赠送礼物的家庭习惯有助于增进父母与孩子之间诚挚的友谊。

其主要意义并不在于礼物的本身,而在于对亲人的关心,在于希望感谢亲人的关心。

——伊林娜 那些博得了自己子女的热爱和尊敬的父亲和母亲是非常幸福的。

——伊林娜 良好的家庭传统有助于家庭成员相互尊重,有助于家庭建成一个友爱的、生气勃勃的集体。

——伊林娜 母子之情是世界上最神圣的情感。

——大仲马 母亲的爱是永远不会枯竭的。

——冈察尔 只有健康的、建立在无条件爱的基础上的家长同孩子的相互关系,才能消除一切生活上的危机。

——罗斯·坎贝尔 我们有谁看到从别人处所受的恩惠有比子女从父母处所受的恩惠更多呢

——色诺芬 人生最美的东西之一就是母爱,这是无私的爱,道德与之相形见绌。

——小路实笃 母亲在家事事顺。

——阿尔科特 全世界的母亲多么相像

她们的心始终一样。

——瓦普察洛夫 一个高尚的人,如果有一个像他自己一样的儿子,其乐一定不亚于他自己生命的延续。

——斯梯尔 父母的美德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贺拉斯 母爱乃世界上最伟大的势力。

——阿瑟·米 母亲,我祝福您,因为您知道怎样把您的儿子培养成一个真正的人。

他将在人生的战斗中获得胜利。

——阿斯杜里亚斯 谁拒绝父母对自己的训导,谁就首先失去了做人的机会。

——哈吉·阿布巴卡·伊芒

中国历史上比较出名的法律

好多啊 给楼主说点例子吧 :1、《法经》战国李悝制定,共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亦作《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以先秦法家“法治”、“重刑”思想为指导,参考、总结、吸收前代各个政权的立法经验,取得了空前的最高立法成就。

在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法经》作为一个开创法制建设新时代的重要标志,对后世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成为秦国商鞅变法制定秦律的直接蓝本,而且也为后世的魏晋南北朝等各代立法所宗。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经》是中国古代成文法典之源,开创了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的立法先河。

2、曹魏《新律》①改《具律》第六为《刑名》第一,突出了法典“总则”的性质与地位,并使之名副其实,堪称我国古代法典篇章体例结构的重大创新;②精简“旁章科令”,增加法典篇目,突出了基本法典的主导地位,也使其篇目分类更为系统、条理、规范,推动了立法技术的进步;③明令废止旧刑罚体系,确立新五刑制度,不再包括汉代的宫刑和斩右趾刑,标志肉刑已不再作为法定刑罚列入国家法典;缩小了族刑连坐范围。

这些规定显然是刑罚制度方面的一种历史进步。

3、西晋《泰始律》4、北朝《齐律》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

北齐律共计十二篇九百四十九条,具有“法令明审,科条简要”的立法特点。

这一法典篇章体例结构及其律文内容的调整和确定,是立法技术日趋成熟完善的结果,反映了当时立法的最高水平。

5、《唐律》《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永徽律书》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作为中国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几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秩失,所以《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得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

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

还有唐朝的《唐六典》,中国最早的行政法6、《宋刑统》7、明朝就是《大明律》和《明大诰》8、后来到了近现代,有名的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这个可是算是反面教材吧,以批判为主等等吧 基本上就这些了 因为最近在复习考研的中国法制史 所以比较清楚 望楼主采纳

谢谢啦

曹操的名言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颜真卿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刘向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口到、眼到。

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不能久也。

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朱熹 引自《训学斋规》 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是疑。

过了这一番,疑渐渐释,以至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

——朱熹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韩愈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此第一境界也。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此第二境界也。

“众里寻他千白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此第三境界也。

——王国维(清代学者)转引自《人间词话新注》

谈谈对一位法学家宪政思想的认识,题目,字数不限!!!古今中外皆可,谢啦!!

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一生学缘极广,对众多社会科学学科都有研究和涉猎,且见解独到,特别是其法治理论中的公法思想,不仅对宪法学理论的诸多问题都有涉及,在某些方面所达及的深度与覆盖的广度甚至超过了今天的宪法学。

但是,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直将研究视野投放在作为马克思主义传播者和中国共产党创始人的李大钊一面,而作为法学家的李大钊却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关注。

其法治思想中的某些成分甚至未得到法学界的注意。

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认真研究共产党人李大钊的宪政思想,不仅有助于全面了解其思想理论体系构成,对加强执政党的法治意识与增强法律理论素养也不无裨益,其宪政思想中的某些成分对今天的法治建设和宪法学理论研究也不乏可资借鉴之处。

  综观李大钊的宪法思想,其宪政思想体系基本从属于资产阶级市民宪法。

他将宪法视为自由的保障书,而不仅仅是革命胜利后的宣言。

他对宪法精神的理解与把握与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很大不同。

后者的宪法原理主要建立在批判资产阶级宪法的基础之上,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体系。

本文拟在回顾李大钊宪法学学术经历以及与社会主义宪法原理与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的宪政思想比较的基础上,历史地认识李大钊的宪法思想,以求得对其思想的客观与公正的理解与把握。

  一  李大钊早年毕业于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堂,曾系统地学习法律,较为全面地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现代法治理论,后于1913年至1916年赴日留学,主攻法律,回国后至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较多地致力于宣传西方法治理论,特别是宪法学理论。

其宪法学术经历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发表宪法学理论与政论文章;二是组织进行西方宪法学学术著作的译介;三是创办宪法学学会;四是创办宪法学学术刊物。

  李大钊对宪法学的研究主要表现为阐发宪法学原理与针对时局的政论上。

其研究阶段主要分为三个时期:第一阶段为1913-1916年。

这期间,发表了《“弹劾”用语之解纷》、《论民权之旁落》、《一院制与二院制》、《论宪法干部权当属宪法会议》、《法律颁行程序与元首》、《欧洲各国选举制度考》、《各国议员俸给考》、《国情》等文。

第二时期为1916-1917年。

该时期,李大钊在《言治》、《宪法公言》与《甲寅》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宪法学理论和政论文章,主要有《国庆纪念》、《制定宪法之注意》,《省制与宪法》、《宪法与思想自由》、《孔子与宪法》、《学会与政党》、《议会与言论》、《政论家与政治家》、《立宪国民之修养》、《受贿案与立宪政治》等文。

第三时期为1918-牺牲。

这期间,李大钊发表译著《精琦氏宪法论》,文章《普通选举》、《鲍丹的历史观》与《孟德斯鸠的历史观》等。

  李大钊翻译了许多公法理论方面的译著,有的是直接关于宪法学学术专论,有的则是其中涉及宪法学理论方面的。

其中直接关于宪法学研究的有美国学Jenks.Jeremiah.Whipple的《精琦氏宪法论》,间接关于宪法学内容的则有日人今井嘉幸的《中国国际法论》和中岛端的《支那之分割命运》。

李大钊作为北洋法政学会的编辑部长负责统筹《支那之分》全书的翻译、写作、出版、发行事宜,同时也是主要翻译与撰稿人员。

①  李大钊直接创办和参与宪法学学术刊物的编辑与出版工作,以推动宪法学的学术研究与宣传。

主要有《言论》、《宪法公言》、《甲寅》与《晨钟》等,其中《言论》是北洋法政学会编辑部部长,负责学会有关编辑出版方面的工作。

《宪法公言》系北洋法政学会主办,于1916年10月1日出版,1917年1月10日终刊。

其宗旨是制定理想的中华民国宪法而进行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反对投靠段祺瑞的以维护中央集权为主旨的进步党人的主张,政治态度与国民党基本一致。

李大钊时任该刊的编辑之一。

②这些刊物发表了大量的宪法学理论与政论文章,推动了宪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

他还创建了法学研究学会,以组织学界同仁共同进行法学与宪法学研究工作。

  通过上述活动,李大钊对一些宪法学基本原理进行了较为深刻的阐发与论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宪法学基本理论的研究与宣传,客观上为公民政府的立宪实践提供了学术基础。

  二  李大钊宪政思想起点基于西方资产阶级市民宪法,由于其系统地接受了西方现代法治理论,故对宪法原理与精神的把握带有很强的自由主义特征。

这与其同一时期的思想特征在总体上趋于一致。

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代领导人相比,由于后者较多地接受了社会主义宪法学原理,因此,李大钊对宪法精神与实质的把握与之相比有较大出入。

从李大钊一系列宪法理论与政论文章看,他从抽象的宪法原理到具体宪政体上的制度设计都有思考,总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在宪法价值上,视宪法为自由保障书。

作为自由保障书的宪法认识属于典型的西方现代宪法的核心原理。

李大钊在多处论述宪法与自由的关系。

在《国庆纪念》一文中,李大钊指出:“间尝论之,宪法者自由之保证书,而须以公民之钤印,始生效力者也”。

③“盖自由为人类生存之价值。

……苟欲求善良之宪法,当先求宪法之保障充分之自由”。

④“孔子者,历代帝王专制之护符也。

宪法者,现代国民自由之证券也。

……今以专制护符之孔子,入于自由证券之宪法,则其宪法将为萌芽专制之宪法,非为孕育自由之宪法也”。

⑤这些都表明他将宪法视为自由价值的体现。

  2.强调宪法精神,注重形式宪法与宪法精神的协调及宪法生成的社会基础。

这与等人的认识也有很大不同。

李大钊很早就注意到形式宪法与宪法精神之间的区别。

由于第一代领导人主要将宪法视为纲领性的政治宣言,与其后的宪法实践相联系,其对宪法的理解基本停留在形式宪法上。

李大钊认为宪法是多种政治力量对抗的产物,如果某一社会缺乏相互对抗的政治势力,则宪法势必仅为某一政治势力的宣言,是将这一宣言强指为宪法的结果。

“宪法之形式虽备于今朝,而宪法之精神则酿于革命旗翻、诸先民断头绝脰之日也。

无识莽夫,以为宪法之根蒂,仅存于一纸空文之约法,何在不可以一人之任意摧残之。

”⑥“盖衡平之宪法,成于对抗之势力。

自两力相抵以维于横平之外,决不生宪法为物,有之则一势力之宣言,强指为宪法者耳。

”⑦因此,宪法之善,“在乎广被无偏,勿自限于一时一域,勿自专于一势一体”,⑧以此方能容纳各种社会势力。

他还对社会上存在的各种政治势力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各种势力应“自节其无极之势力,容纳于政治正轨中”;从前相互抵制的各种势力“今当以绝大之觉悟,应时势之要求,至少须不拒正当异派势力直发生,稍进更宜自振独立之精神……舍迷途而趋于正轨也”:“昔滥用其势力,致遭败覆”者,应“绝痛之忏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速内其力与正轨”,否则,则有可能“催国命而躬蹈自杀”。

⑨  3.在宪法功能上,认为宪法在于调和国内各种政治势力,不可使一国宪法对各种社会势力蓄意防制。

他认为,制定宪法时有“调和”与“抵抗”两规律不能违反,并且这两者“其用相反,其质相同”。

宪法的实质是以这两方面的力量相互作用,其用求得平衡。

这与其后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认为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斗争的产物与结果有相同之处。

不同的是,李大钊更加强调调和,特别是作为动态解决社会问题的宪法的调和作用。

由于李大钊的寓意在于调和,所以,他认为如果一味抵抗,则各种政治势力无法在宪法中找到生存空间,则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国中有一部分势力,不得其相当之分于宪法,势必别寻其径以求达,而越轨之行为,必且层见而迭出”,⑩而宪法自身是没有力量制裁的,甚至有可能发生违背宪法的全部精神而将其根本推翻的后果,宪法也就没有能力与方法保持自身。

如果有些力量在宪法中已有空间,而力量的增长终有一天不能见存于宪法,也不用担心。

各种法外势力相敌相克,正可以保全宪法。

“法外之势力能摧残宪法,法外之势力即能保障宪法”。

(11)11所以,单纯防制各种社会势力于保全宪法是无效的,关键在于依政治原理而指定“良宪”。

果真如此,他日如有违宪而裁判的,则民众也不会不畏“戈矛之惨”,以血为代价而保障宪法。

  4.在宪法形式上,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之间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应在成文宪法中吸收不成文宪法的精神。

一般宪法学理论认为,按是否有宪法典为标准,可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但实际上,在当今各国宪法制度形式上,成文宪法国家在许多方面采纳了不成文宪法制度,以增强成文宪法的弹性与解决和适应社会现实的能力。

如以宪法惯例作为宪法渊源之一,补充成文宪法在制度上的空白。

李大钊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认为即使是在成文主义时代,不成文的精神“亦为制宪者不可蔑弃之精神”, (12)12并及时提醒制宪者予以注意。

“制宪者须知今日制宪虽采取成文主义,而不可尽背不成文之精神也”。

(13)13由于不成文主义的特长“乃在性柔而量宏”,而英国宪法适当的“散漫无纪,合宜之参差不齐,使英人不避宪法编纂之劳,而以成文法典齐一之,则恐法典朝成而苏爱夕离矣

” (14)14而当时的中国正值政态万变,经营草创,制宪者如果害怕遗漏而详细列举,则条文烦琐,势必影响宪法的容量,“不能虚其量以多所容受”。

(15)15因此,他认为“与其于条项求备,毋宁于涵量求宏,较可以历久,而免纷更之累”。

(16)16  5.制宪权与宪法颁布程序。

制宪权是宪法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普通立法权。

其基本内容是制宪权源自国民,为一国诸项权利之首,它与普通立法权除了在理念上有区别之外,还在于通过制宪程序以体现差异,以此标举制宪权的至上性,李大钊深明此理,针对宪法颁布权的归属究竟由大总统还是由宪法会议行使的争论,他从宪法与法律、造法与立法及宪法团体与立法机关等方面进行法理上的界分,以阐明宪法不同于普通法律,制宪权不同于立法权,制宪团体不同于立法机关,明确宪法的颁布权应属宪法会议,而不属于总统。

这与我们今天宪法与宪法修正案的颁布是一样的。

李大钊认为,①“宪法之与法律所以异者,以其为根本法,居至高地位也。

而所以葆其至高之尊严,则必有其特殊形式以隆之。

其特殊形式,恒表征于其制定之机关及其程序。

机关有别,形式自殊;程序不同,效力乃异;高下强弱之分所由起也。

故宪法者制定于特殊隆重之程序,力能变易法律;而法律者,则制定于普通简易之程序”。

(17)17大总统之权所能公布的仅为法律,非宪法也。

②制宪权源自国民,与立法权有别。

制宪为造法,而普通立法机关的活动为立法。

“宪法与法律,形式上故有区异,而实质上其所以制定之权源,亦自不同。

宪法之指定或修正其权基于国家主权之活动,至高无限,毫不受其他机关之约束,是曰造法。

普通法律之议决其权基于宪法规则之赋予,有一定之权限,罔可逾越,苟有轶乎法外者,他机关可以防制尼止之,是曰立法”, (18)18立法权各国一般由议会行使,而造法权则因国而异。

③基于上述区别,宪法制定和行使的机关也须加以判别。

制宪和修宪的机关为宪法团体。

通常情况下,普通立法机关中的两院组成宪法会议进行制宪,是立法机关临时“离其本位”而为宪法团体,“乃本国家总意之活动,而为主权所寄之结合”。

(19)19普通立法机关“乃遵宪法所界赋之权限,而为受宪法范制之机关”。

(20)20前后两者虽为一体,同为立法机关的议员,“而地位一变,性能立殊。

于彼则为机关之议员,于此则为主权之分子。

” (21)21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是不能混淆的。

所以,宪法公布的权力不属于大总统而属于宪法会议,是因为宪法会议乃主权所寄。

大总统的权限受到宪法的限制,显然不能看做是主权的寄托,不能行使体现主权的宪法颁布之权。

否则,总统公布宪法,就是“临于宪法之上”,“有子产母只嫌疑”。

(22)22  6.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的地方自治与民主主义、个人自由与权利等观念紧密相连,其形式表现为离心主义。

国家结构形式是宪法理念的基本内容之一,涉及一国垂直方向的权力分配。

从中国的政治实践来看,省制也是当时立宪的焦点之一。

自辛亥革命以来,中央集权的权威不断受到挑战,军阀割据,酿成了无数战乱与祸患。

因此,在国会制定宪法之时,朝野对国家结构形式给予了很大关注。

李大钊也不例外,他在《省制与宪法》与《政治之离心力与向心力》等文中集中从理论和各国实践两方面论证了不同国家的中央地方关系,将中央地方关系中的地方自治一面视为伸张个性、恢复自由,与民主主义理念相连,在形式上表现为离心主义,将中央地方关系中的另一面集权视为专制,是少数人压制多数人的权利,在形式上表现为向心主义。

“中央集权之语即本此向心主义而言,而自治、民治云者,亦即基于离心主义以与之对立而反抗也”。

(23)23“解放者何,即将多数各个之权利由来为少数专制之向心力所吸收、侵蚀、陵压、束缚者,依离心力依求解脱而伸其个性复其自由之谓也”。

(24)24从李大钊对相关问题的认识看,他倡导自由与个人权利,而既然自制与离心主义是个人自由的表现,因此,他“愿东方之政治时局,稍顾世界离心主义之大势而自觉醒焉

” (25)25他还以美国为例,进一步论证了一国政治制度在设计上如何体现其离心主义与向心主义。

“其立法部非与地方无何关系纯为中央政府之机关,乃厉害关系常冲突之各地方代表机关也”,但这样势必不能“超乎地方之利害为美国全体谋福利”, (25)25这也不是“美国宪法指定者之所期”, (27)27“而其大总统则以全国为选举区而依国民之普通投票所选出者,为足代表其国民,为能超乎各地方之厉害关系,为美国全体某利益”。

(28)28  7.立宪政体。

立宪政体须有一定的制度设计,如议会、选举、议员、元首制度及彼此关系等。

李大钊不仅在宪法价值与功能上进行研究论证,还具体考察各国的立宪政体,撰写了一系列文章。

在一院制与二院制的讨论中,他从产于英国的议会制度及其后该制度的流变史中讨论两种制度的弊端,总结了二院制的各种学说,如反射国民说、议政慎重说与调和冲突说。

(29)29他指出,议会制度与选举法有关联之处,不可单凭其优劣而进行取舍,主张中国应该采取一院制。

“吾虽主张一院制,而与选举法殊有关联之处,以吾国民今日普通程度,决不足以图共和之治,故一院制之初行,必与选举制度之间接选举、限制选举相辅佐”。

(30)30法国虽实行两院制,“自有其特殊之原因”。

由于当时我国未实行直接普通选举,所以,不能不顾选举制度而实行两院制。

  立宪政治的精神离不开选举制度。

李大钊没有忽略这一点,他进一步考察各国选举制度,总结并指出选举制度的发展趋势为普通直接选举。

他指出“立宪政治之精神,权舆于选举制度,故从立宪政治之进运,而选举权界赋之范围亦日益扩张以达于均谱”。

(31)31其对选举制度的研究范围涉及英国、法国、德意志、普鲁士、奥地利、瑞士、西班牙、瑞典、挪威、丁抹和比利时。

此外,在更为具体的层面上,李大钊还从学术渊源上考察“弹劾”、议员的薪俸、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元首权力与法律颁行程序等问题,为我国当时制定宪法和相关制度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8 .反对孔子入宪。

李大钊参与了制定宪法的讨论,是孔子入宪的激烈反对者,认为孔子入宪将束缚自由,是帝制的先声。

袁世凯提倡尊孔,并将这一行为反映在立宪活动中。

在起草《天坛宪草》的过程中,进步党议员提出将孔教定为国教,并写进宪法,随后引发了对该问题的争论。

这一争论演变到最后,就是将“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 (32)32写进宪法草案。

袁世凯死后,1916年8月,在国会继议宪法草案过程中,对该问题又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在国会继议《天坛宪草时》,李大钊写下了《孔子与宪法》、《宪法与思想自由》等问,认为孔子是历代帝王专制的护符,宪法是现代国民自由的证券。

“专制不能容于自由,即孔子不当存于宪法。

”如果将孔子入宪,则这样的宪法“非为孕育自由之宪法;将为束缚民彝之宪法,非为解放人权之宪法也;将为野心家利用之宪法,非为平民百姓日常享用之宪法也。

” (33)33这一举动有可能成为“专制复活之先声也”。

“宪法与孔子发生关系,为最背于其性质之事实。

” (34)34他建议于国会二读时,删去此项,以全宪法之效力。

  三  上述研究表明,李大钊对宪法学理论的研究与思考既切中宪法原理和核心,又不一味地停留在空洞的理论宣传与介绍上,而是密切注意、结合当时中国的立宪活动与政治实践,有感而发,有感而议,所以,观其文理,其观点所及之处,不仅与法理相符,又别具一番清醒与透彻。

他不仅注重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与价值,还特别注意宪法生成的社会基础与具体的立宪制度。

如他对宪法价值、宪法精神、宪法形式、宪法功能、制宪中央与地方关系、立宪政体及孔子入宪等问题的看法,都直指问题的实质与要害。

这些对于我们今天在理论与现实的双重意义上进行思考和研究依然不乏参考价值,且其研究的视域之广与学养之深,有些也是今天的学人所难及的。

  当然,李大钊的宪政思想无法超越历史。

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李大钊受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较深,注重个人自由与权利,重调和而不是革命,故其宪政思想也基本与此相适应。

这也决定了其宪法原理的某些局限性。

其一,其宪政思想基本上隶属于资产阶级市民宪法体系,对于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则几乎没有涉及,没有以其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认识工具分析资产阶级宪法原理的局限性,勾勒出社会主义宪法原理的基本价值属性。

因为至其牺牲之时,苏联已于1918年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当然,这对于李大钊属于求全责备。

)其二,其对西方宪政思想的研究与宣传表现出该时期他的主要热情与希望寄托于实行真正的立宪政体与训练立宪国民的修养上,幻想以和平方式完成“新与旧”的替换,也显示出其与当时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一样对人民某种程度上的不信任。

如《言治》第一期所载周国蘅的文章《警告国会议员》一文中指出:“同人等组织《言治》杂志以正式国会成立之日为诞生发现之日,是《言治》杂志与正式国会与正式政府必有绝大之连接关系,无限高尚之希望存于其间,不可以不视,不可以不言”。

(35)35他受梁启超与章士钊等人调和思想的影响,曾一度反对以武力推翻袁世凯。

及至袁世凯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人的国会议员资格后,李大钊还希望进步党与国民党联合组成“政治对抗力”,在法律范围内同袁世凯的专制相抗衡。

(36)36其三,李大钊虽对宪法学及宪法现象有较深的认识,对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宪法学理论体系。

但难能可贵的是,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虽然其彻底放弃[①]了对国民党的幻想,致力于组建新政党,以新秩序代替旧秩序,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理想,但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的李大钊并没有完全放弃旧有法治与宪政理论的积累,而是将这一知识体系以新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进行了重新与更为深刻的阐释。

这一点,可以在其1924年撰写的《鲍丹的历史观》与《孟德斯鸠的历史观》等文章中窥见端倪。

其四,反对孔子入宪固有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即恐袁世凯以此行专制,又符合当时绝大多数国家宪法的常例,即国家与宗教、宪法与教育分离。

但由于此时的李大钊主要接受的是西方资产阶级宪法原理与思想,故其仅仅注意如何以宪法作为治国的良策政治的基础,而不仅注意这一外来文化如何与本国固有文化对接,即宪法的民族化与中国化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文化冲突问题,以及作为宪法模式的文化宪法的价值。

因此,与今天我国宪法中的精神文明规定、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的方针也有抵触之处。

  P> 对李大钊法治与宪政思想的研究,除了可以展现共产党人李大钊全面的理论修养,使我们得以确立其更加丰富立体的个人形象之外,对于今天执政党加强依法治国也有良多启示,即在革命胜利后的社会建设中,执政党自身的法治与宪政理论素养的完善也是十分重要的。

在时隔近一个世纪的今天,追思李大钊其人其言其行,除了缅怀他宣传马克思主义、创建中国共产党的业绩之外,其宪政思想的闪光之处读来也令人掩卷唏嘘,其意难平,不仅慨叹其丰富的法律知识与理论素养未能在革命成功之后效力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所幸的是,今天的中国共产党已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国家的建设目标,党中央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认真接受法制教育,表现了共产党人面对现实的非凡勇气与依法治国的诚意,而先贤与革命先驱的智慧也终将不被埋没,而为行动纲领所借镜。

如此,不仅李大钊一生践履的“铁肩担道义”后继有人,而“妙手著文章”也冲破历史的尘埃,光照后世。

此诚之为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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