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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格言悬挂而不是真实

时间:2013-06-15 22:17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这句话代表哪个法系的观点

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一个其实并不复杂的案件,让我重新对于这句法律名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事人(我用A来代替吧)前来问我,说她十年前借给一个朋友(用B代替)10万元钱炒股,但借条上并没有写明利息,也没有写具体还款日期。

因为她现在已经年老,想要那个朋友还钱给她,顺便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标准给她点利息,不然,她说太亏了。

因为物价上涨太多了。

A就向许多学了法律的人,甚至包括一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咨询。

但别人给她的答复都是说,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所以就不能要利息。

而且一般来说,民事案件法院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当然,这种逻辑并没有错误。

可是如果真要这样,那A的权益肯定要大大受损。

我就对A说,其实,法律也不会让好人吃亏的。

你完全可以要求B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要求B向您支付这十年来的利息。

因为我自2004年来就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可以说有了一定经验。

A听了之后大喜,我就把相关的法院判决案例告诉她,并且同时告诉她相应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当然,我也理所当然地按收费标准(一小时)收了200元的咨询费。

A很乐意地付款,并说我的这个法律咨询,比5000元还值。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经验是来自于实践。

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最关键的是要查明事实,只有事实清楚了,我们才可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来判决。

而事实能否查明,经验要远远比逻辑管用。

(我在一个大学兼职教《法律逻辑学》,同时也教《诉讼法实务》,因此,对于逻辑与经验,感受颇多。

)所以,在此,就多说几句理论吧。

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解决纠纷的,而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不是对法律条文(大前提)的生搬硬套,而是对具体案件事实的认定。

在法律上应用逻辑推理的基础是前提真实(即小前提),而前提的真实性是不能通过逻辑本身来提供的,而是需要由经验来决定。

逻辑就是结合大前提与小前提,来得出一个正确结论(即法院的裁决) 法律的生命就在于法律能被人们所相信、所应用、所遵守,而不在于法律条文有多精密、多符合逻辑。

任何法律都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并为人们所共同遵守的那些规则、惯例和习俗的固定化和条文化。

无论是英美的判例法还是大陆法系,法律从来都不是“被创造出来的”。

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在今天仍然有生命力的那些规则和已经成为历史或死去的东西其差别就在于实践而不在于逻辑。

在此,仍向我们的霍姆斯大法官致敬一下,就为他的这句名言。

下列可以代替“无救济,即无权利”这一法律谚语的名言是( )

『三月教育解析』A。

题干中“无救济,即无权利”强调只有当权利被侵害时能够获得足够、及时、公正的法律救济和赔偿,权利才真正成为权利。

A项“无保障的权利不是权利”也强调权利侵害时要有救济机制,通过救济来对已经受到侵害的权利进行补偿、赔偿,与题干意思相符,当选。

B项强调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C项体现的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D项表明权利处分的范围是有限的。

下列可以代替“无救济,即无权利”这一法律谚语的名言是( )

A。

无救济,即无权利——意思就是如果权利被侵犯,权利人没有得到救济,那么实际上就没有权利。

关于民法的格言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霍姆斯《普通法》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

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9、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法谚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1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为什么超过这个时限法律就不予保护

近代以来,经济迅速发展,民法利性越来越凸显,越来越注重维持保护新的关系。

西方有句法谚: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诉讼时效的就是对此做出的法律保障。

一般诉讼时效有2年,起算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而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起算时间比较特殊: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

即便权利人不知道被侵害也不再给予法律上的保护。

相对人于诉讼中主张时效抗辩的,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人民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制度。

综上,超过20年的可以正常起诉,属于正常受诉范围的法院应当受理,诉讼期间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律师警句、格言

1.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

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

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

这个职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 2.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为了完成这一职业的责任,这一职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忘我地投身于他的职责。

律师是有才能者的伟大职业,无论环境的荣衰,还是命运的变迁,都不能阻止这些有才能者前进的步伐。

从事这一职业需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很高的精神能力和广泛的文化。

--基舒·普拉萨德 3.我要对年轻的律师提几句忠告:你可以热血沸腾、激情满腔,但这种激情都要由理性来支配;你应当保持你的独立性的不妥协性,但要有节制,不失礼仪上的谦恭;不要束缚你奔放的情感,但要防止显得虚伪--戈帕尔吉·梅罗特拉 4.一个真正伟大、优秀和成功的律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他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并且是人类行为方面的专家,他必须是口才流利的演说家,机制的策略家、优秀的指挥官,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具有广泛知识;他必须对人和人的行为方式有一种内在的知识。

--D·N·辛哈 5.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林肯 6.一个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

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 --丹诺 7.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8.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刘桂明 9.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江平 10.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 11.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许兰亭 12.律师要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周永康 13.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 14.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于宁 15.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田文昌 16.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

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

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巩沙 17.律者,“法令”、“约束”也;师者,技长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栾少湖 18.法治社会的律师应该是公民私权利的忠实代表,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

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地位,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

--吕良彪19.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钱列阳20.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

--刘辉21.律师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也不要拿自己不当回事。

-陆咏歌 22.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翟建 23.律师是个良心活。

--段建国24.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

感恩、敬畏、诚信、睿智、善良、学习、责任、自律。

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岳成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

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

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

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

(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 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布鲁诺(意大利)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

——培根(英国)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 列夫 托尔斯泰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爱生之极,进而爱群。

—— 秋瑾  ●生活就是战斗。

—— 柯罗连科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屠格涅夫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 孔丘  ●不戚戚于贫*,不汲汲于富贵。

—— 陶渊明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nb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爵士)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参考地址:

法制名言警句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霍姆斯《普通法》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

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9、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法谚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1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21、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2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23、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24、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25、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26、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2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28、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29、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法律不强人所难即不能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人能够做到的”中的人,可能是“圣人”,也可能是“小人”,不能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所有人,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

另外,法律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道德调整的范围不一定都要有法律来规范。

  选项B说法错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明确规定“天灾”是不可抗力,是法律调整的事项

那段经典话的完整版是什么

就那个“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供词……”

在看香港的警匪片时,常常有这样的镜头:警察在逮捕嫌疑犯之前,对他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明示。

\ 1963年的一天,美国发生了一起劫持强奸案。

受害人是18岁的青春玉女,那天深夜,她被人劫持到车上并被强暴。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犯罪嫌疑人米兰达很快被擒获。

在讯问的过程中,警察要求他招供犯罪事实,并令其自己写下供述,米兰达照做了。

很快,案情变得清楚明了,法官判决米兰达犯有劫持罪和强奸罪,刑期为50年。

\ 岂料,判决下来后,米兰达硬是不服判决,开始不断上诉,经过百般曲折,最终居然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得以翻案。

\ 他在上诉时辩称,警察“强迫”他在自己不自愿的情况下写下供述,而这一点明显违反了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规定,即在刑事诉讼中不得强迫任何人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

最高法院采纳了他的上诉理由,并同时指出,大凡审讯,警察必须事先告诉被捕者,一是他有权保持沉默,二是他如果选择了回答,则所做的回答可用作呈堂证供。

否则,所得证词无效。

\ 这一判决成了“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在法庭上用作对你不利的证词。

”这条著名的米兰达明示的诞生标志。

而米兰达明示的核心内容实际上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拥有沉默权的肯定。

\ 所谓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有罪行或有犯罪嫌疑的人,在针对司法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讯问时,所享有的拒绝回答的权利。

沉默权起源于十六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沉默权的确立,曾被认为是“人类在通向文明的斗争中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沉默权并不仅仅意味着拒绝开口,它至少还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犯罪嫌疑人没有义务说不利于自己的话,追述方或法院不能采用不人道或有损尊严的方法强迫他说;第二,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讯问中始终闭口,但法官不能因此作出对他不利的裁判;第三,犯罪嫌疑人有权在知道说话后果的情况下,说一些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话,这些话必须出于自愿。

如果被逼开口,法庭不能以此作为定案根据。

\ 沉默权是人们作为人而理应享有的权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权利,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尊重,它所保障的是刑事程序的人道性和公正性价值。

确立沉默权后,破案不能仅依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而需要努力采取其他收集证据的方法,尤其是技术侦查手段。

\ 沉默权的确立既是对被控者的法律保护,更是对公权力的制约,它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刑讯逼供现象的出现,无疑也将大幅度增加口供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诉讼公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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