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九江11月初天气怎么样
人们现在都穿什么衣服
我不去庐山,就在九江市区
1日 白天 晴 高温 24℃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晴 低温 16℃ 无持续风向 微风 2日星期三 白天 多云 高温 25℃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多云 低温 17℃ 无持续风向 微风 3日星期四 白天 多云 高温 25℃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多云 低温 18℃ 无持续风向 微风 4日星期五 白天 阵雨 高温 23℃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阵雨 低温 18℃ 无持续风向 微风 5日星期六 白天 阵雨 高温 22℃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阵雨 低温 18℃ 无持续风向 微风 6日星期日 白天 阵雨 高温 24℃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多云 低温 18℃ 无持续风向 微风 7日 白天 多云 高温 24℃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加个外套就可以
11月初想去庐山,两日游多少钱
建议你先去九江,九江的住宿和餐饮都不贵.从南昌到九江的火车也就几十元, 如果你去庐山住可就贵了去了,而且貌似你要去庐山不可能跑回南昌来(第一天晚上). 如果你要安排你说的所有景点的话,建议你玩3,4天,这样才不会太累 也不会走马观花. 想去绣峰和白鹿书院,最好也顺带去个星子,那里的温泉很有名的!我同学他们说4星级的泡温泉的地方超好,全程有人伺候,还能冲浪,玩一天...(本人没去,遗憾中...)...98元,还可以吧,貌似可以泡一天. 强力!严重!非常!不建议你跟团走,我女友的同学跟团,被骗,说是上庐山,2日游,晚上山上住结果,半夜爬庐山(为了逃票)...手电筒+摸黑哦!而且山上住的超差! 你要想去庐山,从九江有好多车上山的,问下就知道,九江的人都挺热情的(个人感觉比南昌好不知道多少!!) 要是路线的话建议你早上坐车去,大概中午到九江,找个住的地方,在九江小转一下,多找人问问旅游的车次什么的,第2天上山,有小巴车,能带你到庐山门口,自己买票吧,学生貌似是100(记得带学生证!!!)山上有车带你到各个景点去的小车,都是当地人的(现在庐山上,外面的车不让进). 上课去...一会回来继续哈~~~ 我回来了... 第二天可以去三叠泉,不过要门票的,好像也不贵(最好第一天就上五老峰,不过时间可能有点紧,因为你晚上要下来,第二天上庐山还是会要你的门票).不过你住山上的话,下来路过三叠泉,也会要你的门票(三叠泉和庐山不是一个地区管辖的...),第三天可以去秀峰,和白鹿书院离的不远.秀峰前两天发生滑坡了,至多只能爬山爬到瀑布那,就是那个“疑似银河落九天”的地方
在山下的公路那也能看到远景~
很漂亮的~
下午和晚上就可以泡泡温泉啦~~在星子的温泉镇住也不算太贵,那的住的地方房间里都有泡温泉的池子,不过不知道谁用过,有没有消毒,最好还是别泡,当然,要是找个房间没有泡温泉的池子也行反正不用在那泡,旁边有4星级的专泡温泉的地方呢~(就是98一个人的地方
) 第三天可以去星子县转转,毕竟也是紧邻鄱阳湖啊~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大概就是——南昌——九江——上山(仙人洞,锦绣谷一线,含鄱口(五老峰能去就去,不去也罢,主要看时间,反正自己玩没有人限制你,交通又很方便))——下山——九江(住宿){直接去星子住也行}——秀峰(观瀑布)——白鹿书院——观音桥——泡温泉——休息(星子县城或温泉镇){不用担心车,想想,农民怎么去县城、怎么回家,不也是做车么~就是进城的小巴,有的是
}——星子一日游~~~——回家~结束旅途~ 终于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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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帮人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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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的感觉挺舒服的`~~嘎嘎~楼下的也许是真的,但我没遇到过(包括我同学),真的,反而在周末被人狠宰倒是遇见过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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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刘,儿子是12年11月22日农历10月初9出生的,请懂五行八字的帮帮忙起个名字谢谢
云南腾冲,旅游好去处。
不冷,也不像海南那样热。
一种温馨的感觉。
人文、自然、历史、汉文化浓蕴,古镇、火山、巨温泉,去了流连忘返~~祝君旅程愉快
八千里路云和月前面一句诗是什么
满江红作者:【岳飞】 年代:【宋】 体裁:【词】 类别:【未知】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注释】:词是否系岳飞所作
张秀平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这首词的作者是宋代著名爱国将领岳飞。
他在写作词时,正是遭受女真奴隶主贵族的铁骑践踏和蹂躏的岁月。
岳飞矢志抗金,执着地追求收复失地、报仇雪耻的壮志宏图;他一生征战,反对投降,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愿望;他光明磊落、治学严肃,是上杰出的军事家和战略家;他自奉菲薄、廉洁奉公,把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发扬到一个高度,故《满江红》一词,一直作为爱国主义的绝唱和岳飞本人的高风亮节一起在中国神州大地传颂,很少有人怀疑《满江红》是伪作或托名之作。
第一个对此提出怀疑的余嘉锡,他在中提出了两点疑问;岳飞孙子岳珂所编中没有收录这首词,而岳珂在收集岳飞的文章时,曾是不遗余力的,此集从编定到重刊,历经31年,为何未收此词
此其一。
这首词最早见于明徐阶所编的,是根据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浙江提学副使赵宽所书岳坟词碑收入的,赵宽亦未说所据何本,来历不明。
而且赵宽碑记中提及的岳飞另一首诗经明人考证是伪作。
在此之前,此词亦不 见于宋元人的著述,为什么突然出现在明中叶以后
此其二。
作者进一步考证:在明代,北方鞑靼族倒常取道贺兰山入侵甘、凉一带,明代弘治十一年(1498年),明将王越曾在贺兰山抗击鞑靼,打了一个胜仗,因此,“踏破贺兰山阙”,“在明代中叶实在是一句抗战口号,在南宋是决不会有此的。
”继余嘉锡之后,60年代后期,夏承焘也写了一篇的文章,他除了赞同余氏的怀疑外,又从词的内容上找出了一个证据,即“贺兰山阙”的地名所指问题。
他认为岳飞伐金要直捣的黄龙府,在今吉林省境内,而贺兰山却在今内蒙古河套之西,南宋时属西夏,并非金国土地,此词若真出岳飞之手,不应方向乖背如此
这是一。
如果贺兰山不同于前人泛称边塞的“玉门”、“天山”之类,其入于史书,始于北宋。
唐宋人以贺兰山入诗,都是实指,明中叶以后也是如此,若以泛指释岳飞的“乖背”,似也不通。
此为二。
1980年,海内外又掀起了讨论这个问题的热潮。
如台湾发表了孙述宇的文章,再次对《满江红》的词作者提出了疑问。
他首先指出《满江红》词中用了自己的事迹和典故,如“三十功名”、“八千里路云和月”等等,是尽人皆知的材料,一个拟作者是很容易写出这样一首词的。
其次,他认为《满江红》词的格调,与已证实的岳飞另一词《小重山》风格迥异,前者慷慨激昂,英雄气色横溢,后者则是他多年征战并受掣肘时惆怅心理的反映,相形之下,“《满江红》是一首有事迹、有心志,但没有阅历的词”。
对此持不同意见的邓广铭、王起、李安等则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辩驳。
邓广铭于1981年5月初著文指出,岳飞的《满江红》不是伪作。
他认为:第一,岳霖、岳珂两代人没有搜集到此词,只能说明岳飞的后代在这方面有遗漏。
据现有的史料看,岳霖父子也确有遗漏的实证。
如《宾退录》记载的岳飞的“雄气堂堂贯斗牛,誓将直节报君仇。
斩除顽恶还车驾,不问登坛万户侯”一诗,就不见于岳珂编的《家集》中,如果排除他们父子当时没有收集到的可能性就断定是假的,那么,这首诗如果又因为《宾退录》的失传后而出现在明人的著作中,就能对此怀疑吗
此外,从《满江红》反映的思想内容来看,与岳飞其它诗文的内容是一致的。
如“誓将直节报君仇,斩除顽恶还车驾”,正是“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写照,“不问登坛万户侯”,不就是“三十功名尘与土”的注脚吗
又如《家集》中的一些题记,都是岳飞行军作战时随时随地记下来的,应是他当时真实内心的记录。
岳飞既然有《满江红》中体现的思想,又有作诗填词的本事,为什么不能填词抒怀呢
第二,关于《满江红》词中“踏破贺兰山阙”的地理位置所指问题,他认为“贺兰山阙”是泛指而不是实指,与词中的“胡虏肉”、“匈奴血”是指女真,而不是实指匈奴一样,即指广义的敌人。
第三,如果《满江红》一词的作者是王越,那为什么要嫁名于岳飞,而不夸耀自己的战功呢
他写的“踏破贺兰山阙”是实写,那么词中的“靖康耻,犹未雪”句是可以泛写的吗
如果是“反映明人的地理形势和时代意识”,那么,这样的亡国事件是影射明朝的什么事体呢
如果撇开《满江红》一词反映的整体思想,而纠缠在“贺兰山阙”的地理位置上,似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李安则针对孙述宇的文章提出了不同意见。
他认为从史实和词的内容对照看,“三十功名尘与土”,可知是在岳飞30岁或30岁前后有感而作。
岳飞30岁时,正掌朝廷方面大权(公元1133年),“因责任重大,身被殊荣,感动深切,乃作成此 壮怀述志的《满江红》词”;而岳飞20多岁从军、30多岁时从九江奉旨入朝,“计其行程,足逾八千里”。
与词中“八千里路云和月”之句同。
岳飞30岁置司江州时“适逢秋季,当地多雨,故在词中有‘潇潇雨歇’之句”。
因此,《满江红》是岳飞“表达其本人真实感受于公元1133年秋季9月下旬作于九江”。
他还就《满江红》与《小重山》两词的格调问题作了探讨,认为两词作于不同的时间,格调自然不同,不能以此非议作者。
综上所说,《满江红》词到底是不是岳飞作的
论争双方都持之有据,很难统一。
这场争论还可能继续深入下去。
不过,争论的双方都比较一致地肯定这首词的思想价值和历史作用。
引自------------------------------------------------[内容评析]国土沦亡之际,矢志报国的民族英雄心中一股悲怒之情难以抑制,凭栏远望,面对被金人占去的大片故国河山,怒不可遏,头发直竖,把帽子都冲起来了。
这冲冠之怒正是岳飞以民族国家危亡为生命的几乎全部意义的外在化表现。
「潇潇雨歇」更增壮怀,以复仇者的凛然大义,融合大英雄的发愤图强,作者禁不住情系四海而仰天长啸
一怒一壮,为全词定下一个气吞山河的总基调。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绍兴四年(1134),岳飞正值30岁,回首往昔,数十年抗战,艰危险绝,尘满征衣,功名所值几何;八千里转战,昼夜兼程,追云逐月,前路正未可期。
为了实现灭金复国的功业理想,作者谆谆告诫;千万别让宝贵的青春年华虚度,空留下枉然的悲切和愧悔
词的下片抒写了词人志欲报仇雪耻的爱国激情及必胜信念。
靖康年间的奇耻大辱还未洗雪,臣民复仇御侮的壮志何时熄灭
自「驾长车」以下,全用想像之词,直截了当;一旦驾战车长驱直入,踏破雄关险塞,报得大恨深仇,即要食其肉饮其血,抒发壮志,笑语豪情。
那时,旧疆恢复,天朝一统,国家山河焕然一新,群臣拜舞阙下,山呼万岁,该是多么宏伟庄严、令人意气风发的情景
这是一首表现复仇御侮、英雄壮志的千古绝唱。
全词充满爱国主义的激情壮采,语言朴实粗犷,音调高亢悲壮,「千载后读之,凛凛有生气焉。
」[难词注释]①等闲:轻易,随便。
②靖康耻:指宋钦宗靖康二年京师和中原沦陷,徽、钦二帝被金人俘虏一事。
③贺兰山:在宁夏西北:一说为今河北磁县之贺兰山。
④天阙:宫殿前的楼观,此指朝廷、皇帝。
岳飞此词,激励着中华民族的爱国心。
抗战期间这首词曲以其低沉但却雄壮的歌音,感染了中华儿女。
前四字,即司马迁写蔺相如“怒发上冲冠”的妙,表明这是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此仇此恨,因何愈思愈不可忍
正缘独上高楼,自倚阑干,纵目乾坤,俯仰六合,不禁热血满怀沸腾激昂。
——而此时秋霖乍止,风澄烟净,光景自佳,翻助郁闷之怀,于是仰天长啸 ,以抒此万斛英雄壮志。
着“潇潇雨歇”四字,笔锋微顿,方见气度渊静。
开头凌云壮志,气盖山河,写来气势磅礴。
再接下去,作者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十四个字,出乎意料,令人叫绝,此十四字,如见将军抚膺自理半生壮志 ,九曲刚肠 ,英雄正是多情人物。
功名是我所期,岂与尘土同埋 ;驰驱何足言苦,堪随云月共赏 。
(此功名即勋业义,因音律而用,宋词屡见。
)试看此是何等胸襟,何等识见
过片前后,一片壮怀,喷薄倾吐:靖康之耻,指徽钦两帝被掳,犹不得还;故下言臣子抱恨无穷,此是古代君臣观念 。
此恨何时得解
功名已委于尘土,三十已去,至此,将军自将上片歇拍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空悲切”之勉语 ,说与人体会。
雄壮之笔,字字掷地有声
以下出奇语,现壮怀,英雄忠愤气慨,凛凛犹若神明 。
金兵入据中原 ,亦可能败退“凶奴”实不足灭,踏破“贺兰”直捣黄龙并非夸大其辞。
“饥餐”、“渴饮”一联合掌;然只有如此才足以畅其情、尽其势。
未至有复沓之感者,以其中有真气在。
有论者设:贺兰山在西北,与东北之黄龙府,遥距千里,有何交涉
那克敌制胜的抗金名臣老赵鼎,他作《花心动》词,就说 :“西北欃枪未灭,千万乡关,梦遥吴越”;那忠义慷慨寄敬胡铨的张元干 ,他作《贺新郎》词,也说 :“要斩楼兰三尺剑,遗恨琵琶旧语”
这都是南宋初期的爱国词作 ,他们说到金兵时,均用“ 西北”、“ 楼兰”(汉之西域鄯善国,傅介子计斩楼兰王,典出《汉书·西域传》),可见岳飞用“贺兰山”和“凶奴”,是无可非议。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朝天阙
”满腔忠愤,丹心碧血,倾出肺腑 。
用文学家眼光视之结束全篇,神气十足,无复豪发遗憾,令人神旺,叫人起舞。
然而岳飞头未及白 ,金兵自陷困境,由于奸计,宋皇朝自弃战败 。
“ 莫须有”千古奇冤,闻者发指,岂可指望他率军协同中原父老齐来朝拜天阙哉
悲夫。
词不以文字论长短,若以文字论,亦当击赏其笔力之沉厚,脉络之条鬯 ,情趣之深婉,皆不同凡响,倚声而歌,乃振兴中华之必修音乐艺术课也。
是谁签订了21不平等条约
袁世凯 二十一条简介】 1915年1月,日本向中国政府提出的,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
1915年 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袁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
【二十一条历史背景】 1914年中,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中国提出德国直接将山东权益交还被拒,于是决定保持中立。
当时美国注意力已转移至欧洲,而英国则希望日本能成为在其远东盟友。
日本于是在8月对德宣战,出兵占领了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山东半岛。
1915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意欲独占中国的权益。
时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已经平定了二次革命,并把临时约法修改为大总统一人独大。
同时,袁世凯修改大总统选举法,显示出他企图把总统职位世袭。
日本政府见机不可失,于是大隈重信内阁议定二十一条,并得到元老的谅解。
1915年1月18日,日本公使日置益向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直接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并要求中国绝对保密。
1至4月,袁一面命外交部同日本谈判,一方面暗中逐步泄露内容,希望获得英美支持抗衡日本。
中国的谈判代表多次拒绝要求中的部份内容,迫使日本作出让步。
中国国内亦出现反日情绪。
日本则以武力威胁中国。
至5月7日,日本政府向中国发出最后通牒,限令于9日前答复。
最终袁世凯政府在5月9日晚上11时接受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要求,并于5月25日完成签字。
5月9日被全国教育联合会定为国耻日,称“五九国耻”。
【大事记】 1914年8月1日,德俄宣战;3日,德法宣战;4日,英德宜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德国向北京政府表示,愿将1898年租借中国的胶州湾租借地交还中国。
日本警告中国不得接受德国建议,并要求划山东黄河以南为日本对德作战区域,撤退胶济铁路沿线中国军队;但日本并未得到北京政府同意,即于8月底至9月初,在龙口登陆占领胶州湾地区并。
9月3日 北京政府照会各国驻京公使,声明山东半岛潍县以东地区为日德交战区,以西为中立区。
同时并照会各交战国保护中国人民财产,但日军未予理睬,照旧掠夺虐待中国居民,毁坏庄稼,并在山东省发行纸币。
9月21日 北京政府照会各国交战国驻京公使,胶济铁路除潍县以东为交战区外,自潍县至济南段由中国暂行管理;但日本政府声称因军事需要,日军将占领胶济铁路全线,并由日本经营管理之。
与此同时,英国军队也在崂山湾登陆,与日军协同作战。
10月1日 北京政府驻日公使陆宗舆就日军侵占胶济铁路会见日本外交大臣,要求日军撤退;但日本声称胶济铁路为德财产,应予占领,随即令日军继续由潍县西犯,并于10月6日占领济南车站。
至此,胶济铁路全线完全被日军占领。
袁世凯命令驻胶济线中国军队撤离。
10月7日 北京政府外交部为日军占领济南车站向日本驻北京公使提出抗议,要求日军迅速撤离。
10月16日 各省将军因日军占领胶济铁路全线致电袁世凯,指出日本有非分企图,我国应采取防备措施。
袁世凯复电称,“日本素敦睦谊,谅亦不致有意外之举”,应“静观以待,不必稍形惊扰,致碍外交前途。
” 10月23日 日军占领济南车站后,北京政府虽提出抗议,日军不予撤退,本日又在济南设立领事馆。
11月7日 日本及英国军队在胶州湾及胶济铁路沿钱向德军发动总攻击,本日,德军向日英军队投降。
11月20日 北京政府外交部山东交涉员暂由济南道尹陈懋鼎兼任,不久由罗昌接任。
12月6日 山东绅民组织“东亚和平维持会”,推选代表去北京请愿,要求北京政府取消山东军事区域,撤走胶济铁路沿线日军,并要求日本赔偿损失。
1915年1月7日 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英日两国驻中国公使,要求正式取消山东交战区,两国在该区域内的军队一律撤退。
日本不予理睬。
1月18日 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北京政府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特权。
2月26日 日本军队在淄川修筑的金岭镇至铁山的铁路竣工,并开始挖掘铁矿,当地人民群起反对,并至省城济南呈诉。
3月10日 日本内阁决定向中国东北、京津及山东派兵。
本月共向山东等地派兵3万余人。
5月9日 袁世凯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接受了日本提出的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
全国各地掀起抵制日货的高潮。
全国教育联合会将5月9日定为国耻纪念日。
12月12日 袁世凯宣布恢复帝制,改次年为“洪宪”元年。
全国人民群起反对。
本月蔡锷等在云南发动讨袁护国战争。
日本对青岛和胶济铁路实行军事占领达7年之久,直到1922年2月4日才被迫同意从山东撤兵,但仍保有在山东的许多权益。
【二十一条主要内容】 二十一条共分五大项: ①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②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
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④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⑤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
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
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
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
二十一条要求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袁世凯不敢立即表示接受。
消息一经传开,反日舆论沸腾。
欧美列强对日本损害他们在华的侵略权益一致不满,纷纷给予抨击。
正式谈判于1915年2月2日开始。
日本以支持袁世凯称帝引诱于前,以武力威胁于后,企图使袁世凯政府全盘接受。
中国人民反日爱国斗争日趋高涨,日本见事态严重,便一面宣布第五项为希望条件,属于劝告性质;一面提出新案,内容与原要求一至四项基本相同,仅将若干条文改用换文方式。
5月7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限48小时内应允。
袁世凯指望欧美列强干涉落空,又怕得罪日本,皇帝做不成,便以中国无力抵御外侮为理由,于5月9日递交复文表示除第五项各条容日后协商外,全部接受日本的要求。
5月25日在北京签订了所谓“中日条约”和“换文”。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以吞并中国为目的而强加于中国的单方面“条约”,袁政府事后也不得不声明此项条约是由于日本最后通牒而被迫同意的。
此后历届中国政府均未承认其为有效条约。
二十一条节录: 一九一五年一月十八日 第一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两国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以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第二款 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别国。
第三款 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第四款 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第二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承认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第二款 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第三款 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第四款 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
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第五款中国政府应允,关于左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一、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二、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由他国借款之时。
第六款 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国政府商议。
第七款 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第三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顾于日本国资本家与汉冶萍公司现有密切关系,且愿增进两国共通利益,兹议定条款如左: 第一款 两缔约国互相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之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第二款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第四号 日本政府及中国政府为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兹定立专条如下: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一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 第一款 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第二款 所有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第三款 向来日中两国,屡起警察案件,以致酿成〔车谬〕〔车曷〕之事不少,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日中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一面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第四款 中国向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第五款 中国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
第六款 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第七款 中国允认日本国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