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的纪律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纪律
党的基本纪律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的,包括: (1)坚定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别活动。
(4)不得在党的会议以外发表与中央决议相抵触的言论。
(5)党员特别是党委成员,必须坚持执行党的决议。
(6)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共产党员应当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对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以权谋私。
(7)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8)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令。
(9)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怂恿、支持和参加闹事。
(10)在军队工作的共产党员,要带头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遵守各种条例和规章制度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强化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意识。
(1)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
(2)必须坚持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
(3)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必须遵守、维护的,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少数例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
(7)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党的纪律的特点: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高度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纪律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根据这一规定,党员的以下行为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党章是党内大法,其他党内法规是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党的政策是党对国家和社会实行领导的主要手段,是全党进行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
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政策,都是违反·党纪的行为。
我们党是执政党,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出来的,是党的意志的体现。
因此,党员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也就违反了党的纪律。
此外,党员理应成为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典范。
因此,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也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
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这是违反·党纪的本质特征。
违反·党纪,必然会在不同程度上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一个党员的行为之所以被认定为违反了党的纪律,是因为他的行为给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因此,一切危害党的利益的行为,必然也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反之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也都危害了党的利益。
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三者是统一的。
依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党员的错误行为有多种,并不是所有的错误行为都能构成违反·党组性质的错误,也不是所有违反·党纪性质的错误都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认定党员有违反·党纪的错误,认定党员是否应受到党纪处分以及应受到何种纪律处分,其基本标准只能是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纪处分条例中规定的行为,都是应当受到纪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行为,它既是党的各级组织处理违纪行为的依据,也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
在党纪处分条例中,还进一步将应当受到党纪追究和党纪处分的党内错误依其性质的不同,划分为政治、组织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十个类别。
并对这些违纪错误的构成要素即违犯错误的主体、客体、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作了明确的规定,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纪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具体认定错误和量纪标准。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
每个党员都必须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和修养,认真学习党规党法,逐条对照自己,并严格遵照执行,提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党员违反了哪一项党的纪律都是错误的行为。
对其中错误达到一定程度的,党组织都将依据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准确地认定其错误的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恰当地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