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写民国时期,女生衣着和北洋军阀的句子
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
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
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
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
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
妖服冶容诲淫,女教沦亡,至斯已极。
”张爱玲对服装的描述:“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青灰长裙,淡黄玳瑁眼镜;如意镶边的宝蓝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的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漂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推荐《更衣记》: 《更衣记》是传奇作家张爱玲女士的一篇美文。
作者用她从容淡然的笔墨在短短的千字文中将辛亥革命前后的百年服饰演变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巧妙地讲述着她对服饰的独特见解。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
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
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
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
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
领圈很低,有等于无。
穿在外面的“大袄”,在并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
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
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
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
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度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
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
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
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
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
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
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
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
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份的注意。
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
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
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
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
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样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
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
惟有世界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
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
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
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
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
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
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
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
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
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
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
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
“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
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
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
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
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
男人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
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
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
年青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
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
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
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
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
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
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
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
“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
短袄腰部极为紧小。
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份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
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
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
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
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
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
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地千变万化。
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
恰巧相反。
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
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
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
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
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是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
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
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
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
”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
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
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
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
时装开始紧缩。
喇叭管袖子收小了。
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
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
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
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
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
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
(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揿钮。
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
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
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
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
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
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由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
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
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
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
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是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
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
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
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
)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
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
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
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
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
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
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
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
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青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
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去吮,面上颇有得色。
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
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
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描写中国历史的句子有哪些
1、夏妹喜;商亡于妲己;西周亡于褒姒;吴亡施;秦易嬴,赵姬之功;晋牛继马后,光姬之力衰于杨玉环;明亡于陈圆圆;清败于太后慈禧。
2、前者如春秋战国之百家争鸣,魏晋南北朝之三教合融;后者如秦之焚书坑儒,汉之独尊儒术,明之八股,清之文字狱。
3、东汉末年,黄巾军歌名口号。
“苍天”指汉王朝,汉代官员军队的衣服以苍青色为主,“黄天”是指黄巾起义军。
4、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5、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尤称帝,况我中土英雄,何为不得称帝也
” 6、老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7、有人上奏说什么地方闹饥荒,老百姓没东西吃了,这位仁兄惊奇地问道:“何不食肉糜
” 8、说自己而不说国家大事,却只让人见其英气勃勃。
但由于说得比较委婉一些,所以不如岳飞的“精忠报国”为大众熟知。
9、刘邦说:“大丈夫当如此耳”,体现了一个小官僚对豪华奢侈的向往。
陈胜说:“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体现了一个生活在低层的农民的悲愤。
10、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11、中华民族已经有了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了,我们祖先所缔造的国家,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
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热爱自由、热爱和平的民族。
12、唐重文韬武略,方绵延三四百载,号称盛世,图为唐朝音乐发展的繁荣图景。
13、如秦、元所向披靡,却迅速灰飞湮灭,两宋文化鼎盛,却屡被异族欺凌。
惟汉、唐重文韬武略,方绵延三四百载,号称盛世,今已不再矣。
14、胜即是刘邦,败即是项羽;胜即是李世民,败即是窦建德;胜即是朱元璋,败即是张士诚;胜是一国之君,败是流贼草寇。
15、我们的祖先,经过原始社会后,首先在人烟稠密、物产丰富的黄河一带的中原大地,建立了以华夏族为中心的多民族国家。
16、秦桧要办岳飞,说有啥谋反书信,虽然找不到了,但这事“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17、于谦: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18、秦桧到底是个宰相,聪明人,只一句话就概括了官场的特征。
作为这三个字的正确实践者,秦桧的人品官品也可想而知,就凭这一句话,任何为秦桧翻案的徒劳就显得多余。
19、朕为始皇帝。
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 20、苏秦贫困时饱受嫂嫂的清白眼,\\\/后做了六国之相,衣锦还乡,嫂嫂态度大变,苏秦问原因(大概是明知故问),嫂嫂说得实在:你现在“位尊而多金”了。
21、冉闵战败被俘,慕容后斥责他:“汝奴仆下才,何得妄称帝
”闵曰:“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尤称帝,况我中土英雄,何为不得称帝也
” 22、当日霍去病大胜归来,汉武帝为他建造房舍,霍去病坚辞不就,曰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汉武帝大为感动。
候选:“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23、秦尚法,汉即尚儒;唐重武轻文,宋即重文轻武;唐宋尚诗词,明清即尚八股。
24、姜尚: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也。
25、在那个以天为绝对权威,神圣崇拜的年代,能吼出“苍天已死”这种口号。
是多么的一种蔑视权威的霸气。
26、二爷果然是霸气,且自负。
深得我太祖战略上藐视敌人之巴意。
事实上,他也轻松斩掉颜良。
不过凭借前者没注意,和赤兔马快。
佛经中的八大地狱有哪些
一、佛经八大地狱有两法:一种指八热地狱,即等活、黑绳、众号叫、大叫唤、炎热、大焦热、阿鼻等八热地狱。
另一种指八寒地狱,即额部陀、尼剌部陀、阿吒吒、阿波波、虎虎婆、媪钵罗、钵特摩、摩诃钵特摩等八寒地狱。
此外,八大地狱各有十六眷属地狱(即副地狱,又称十六小地狱、十六游增地狱),合其大小,总有一百三十六地狱。
各类地狱皆由众生所造各种不同之业因,而招感不同之果报。
二、另外还有十八层地狱的说法,出自东汉安世高所译的《十八泥犁经》,经中将地狱分为十八层,合称为十八层地狱。
十八层地狱的“层”不是指空间的上下,而是在于时间和内容上,尤其在时间之上。
十八层地狱是以生前所犯罪行的轻重来决定受罪时间的长短。
每一层地狱比之前一层地狱增苦二十倍和增寿一倍,全是刀兵杀伤、大火大热、大寒大冻、大坑大谷等的刑罚。
当到了第十八层地狱时,苦已经无法形容,也无法计算出狱的日期了。
读书笔记,只要好词好句,不要感想,一定要带出处
史诗再现——指环王的故事彼得·杰克逊的史诗般的电影《指环王》是关于一枚戒指的故事,从它的产生、发现、到毁灭,其间转手多人,但是由于这枚戒指是邪恶的,拥有的人很难不被它腐蚀。
打造戒指的恶魔被称为黑暗魔君索伦,他在末日火山的熔岩中秘密地锻造了这枚戒指,希望用它来统驭矮人族打造的十九枚统治天地的指环。
第一次的黑暗时代降临,中土世界的种族们联合起来对抗黑魔王的战斗打响了。
索伦带着至尊魔戒的手指被人皇之子埃西铎砍掉,黑魔王消失,但是却没有被消灭。
因为黄金指环的诅咒控制了埃西铎,一旦他在欲望的驱使下放弃摧毁戒指,那么黑魔王就永远不可能被消灭。
人类的欲望是无止尽的,这是《指环王》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并且,人类的心灵是脆弱的,我们很容易受到引诱而堕落。
在冷兵器时代,当大炮和飞机还没有被发明,人类就渴望那些能够动辄毁灭一切的力量,当那毁灭一切的力量出现之时,人类又不得不生活在终日的恐惧之中。
至尊魔戒就是这样令人渴望又令人生畏的力量。
在电影故事的进展过程中,巫师甘道夫发现自己独自与能够结束世界的魔戒呆在了同一个房间里。
魔戒在地板上发光,甘道夫敬畏地注视着它。
这时候观众确实能够感觉到一股寒意,而杰克逊令人眼花的镜头,或者冈多夫那耸起的眉毛、以及霍华德·肖那充满瓦格纳式风格的配乐,充分表达了“力量指环”催眠般的魔力。
关于指环的神话传说并不是托尔金本人独创的,早在1876年,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就已经首演。
虽然,托尔金否认他小说中的指环和瓦格纳的指环有什么关联,但是全能的指环这个想法的确是直接来自瓦格纳,因为在其他古老的传奇故事找不到它的影子。
冰岛的《沃尔松格传奇》是以一个藏匿着的被诅咒的指环为主线的,但是传奇中的指环没有执行命令的能力。
而在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史诗中,有一根神奇的棍子能够用来统治一切。
瓦格纳将这两者组合起来,创造出了尼伯龙首领阿尔伯里奇和来自莱茵河的、黄金铸造的可怕的护身符指环。
于是有了这样的故事:当指环被窃之后时,阿尔伯里奇在它的上面施加了一个诅咒,当他念出“指环王也是指环的奴隶”时,咒语就生效。
这样的细节无法不让人想起瓦格纳对托尔金的影响。
深受北欧神话影响的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将统治天地的戒指数量增加到了二十枚,三枚给了精灵,七枚给了矮人,九枚给了人类的国王,还有最后一枚统驭众戒的黄金指环属于黑暗魔王索伦。
在电影里,对于精灵和矮人的戒指并未作过多地描述,而是把重点放在了那一枚最不起眼的黄金指环上。
瓦格纳的歌剧中,最终毁灭了指环的诅咒的是人类的爱,它代表了神权时代的黄昏。
托尔金似乎尝试创造一个略带优雅的指环;一个没有恶意的神话,一个我们都能够猜到结局的罗曼史。
在故事中,瓦格纳所说的“补偿世界的行为”由《指环王》中的霍比人完成。
这些霍比人在地球上没有领土的要求,他们仅仅希望重新回到自己的家乡。
为了保护这枚戒指被安全地摧毁,一个联盟诞生了。
由人类、霍比人、矮人、精灵组成的队伍保护着戒指,前往末日火山,希望能够最终毁灭邪恶。
人皇之子埃西铎的后裔阿拉贡手持圣剑纳希尔,带着亚瑟王传说的光环;巫师甘道夫手持魔杖,从精神和智慧上领导着我们,开始了一段波澜壮阔的中土世界之旅。
[《指环王》的中土世界] 电影《指环王》给他所有的参与者带来了无限的荣光,就连已经去世的作者托尔金也在一次成为奇幻小说书迷们谈论的对象。
作者笔下的中土世界被导演彼得·杰克逊用精致瑰丽的摄影机摇移和电脑特技再现于银幕,这个由城堡、树洞、矿井、雪山和火焰组成的世界就是新西兰:《指环王》中最谦卑也最耀眼的明星。
《指环王》中的世界与现实完全不同,严肃、阴沉、在黑暗中挣扎却仍然没有放弃信念。
如果要寻找它的类比,恐怕也只有那我们谁也没有经历过的欧洲中世纪。
新西兰的风景在电脑的重新处理之下,既有欧洲城镇的古旧和宁静,又有美洲山脉连绵的苍凉,高耸入云的雪岭和震荡不安的火山,只有在这样的世界里,一切才有可能发生。
绿意盎然、温暖舒适的夏尔郡霍比屯,是一切开始,也是一切终结的地方。
从设定上来看,夏尔的样子很像是古老的英国乡村,只不过多了一些高于现实的房屋设计,这些原著所涉及的细节,在电影中被加以温馨的想象而再现了出来。
出色的摄影技巧、FX以及儿童替身的灵活运用,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霍比人大概只有我们身体的一半高度,不穿鞋子,因为他们的小脚会长出天然的肉垫来,也会冒出和他们头发一样浓密的卷毛。
霍比人拥有灵巧的褐色手指、开朗的面孔,笑起来更是十分爽朗,并且对食物有着狂热的喜爱。
故事最重要的主角之一弗罗多·金斯由伊利亚·伍德扮演,无知无惧的弗罗多从叔叔比尔博那里继承了那枚邪恶的戒指,由此改变了命运。
终其一生,我们冒险故事的主角都想要再次回到夏尔,回到霍比屯,回到自己的居所袋底洞。
在最痛苦和绝望的时候,夏尔作为弗罗多的家乡给了他支撑下去的力量。
这片土地是心灵逃避的家园,然而故事却不停地暗示着我们,如果最终的邪恶不能被驱除,那么世界上永远都不会有安全的地方。
与夏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黑魔王索伦的都市魔多。
这是片充满爆发的火山和炙热的熔岩的土地,除了黑魔王那些外貌扭曲、心灵黑暗的随从们,没有人能够生存。
魔多的暗黑魔塔之上,黑魔王的眼睛虎视眈眈。
索伦在末日火山中造出了那枚万恶的戒指,也只有在末日火山的熔岩之中,戒指才能被消灭。
然而,故事却选择了习惯庸碌无为的夏尔的居民来完成这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魔多形成了极致的对比。
就如同小说中所说的:我们必须走这条路,当然它困难重重。
在这条路上,无论力量与智慧都帮不上我们多少忙。
或许弱者也能完成这个任务,只要他像强者一样坚定信心,而这,常常可以推动历史的车轮。
小人物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就在同时,大人物却把目光落在了远处。
中土大地还有精灵的世界。
根据书中的描述,精灵族是一个美貌绝伦、智慧超人、寿命极长的种族。
他们选择依山傍水的地方建造自己的家园,在《指环王》中,最美的莫过于精灵之都瑞文戴尔和罗斯洛立安。
精灵的领土大都远离尘嚣,因为精灵本和代表的就是大自然。
罗斯洛立安仿佛伫立在水中岛屿上、巨大的树的家园,精灵居住的最美丽地方,没有其他地方的树木能够生长得如同这里一样。
瑞文戴尔则结合了英国拉斐尔前派的绘画风格和欧洲所有的经典建筑风格,穹顶、雕花、飘飞的帷幔和大理石地面为我们找到了一处间仙境。
瑞文戴尔的主人,最出类拔萃的顶尖人物爱尔隆,是黑魔王索伦唯一惧怕的精灵之一。
爱尔隆曾经参加过多年前,中土世界的联军对抗魔王索伦的战争。
根据书中的描述,他的面孔非老亦非少,外表看起来,他似乎是经历无数岁月洗礼的睿智国王,但他所散发出来的气魄又如同 ;身经百战的壮年战士一般。
而爱尔隆的女儿亚纹,有着倾国倾城的美貌,她被同胞们称呼为安多米尔,代表精灵眼中的暮星。
亚纹和故事中另一位最重要的主角之一阿拉贡是一对情侣。
阿拉贡是人类的西方皇族、通用语中的登丹人、努曼诺尔的后裔,又被称为神行客或者游侠;《指环王》电影中所涉及的爱情非常少,而阿拉贡与亚纹的感情戏就成为了在惨烈的厮杀和战斗中一道令人平静的光芒。
在中土世界,每个种族都有自己擅长的技艺,对财富有着狂热爱好的矮人族,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宝藏,往往向地下发展,为自己造出利斧削就的地底都市,其中机关重重,纵横开阖,谷底和山脉中渠道密布,通往众多雕梁画栋的幽深城市,和高耸入云的螺旋宝塔。
不过由于矮 ;人族的欲望过于强烈,他们唤醒了远古沉睡的炎魔,这给希望通过矮人都市魔瑞亚的主角一行人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并且引发了可以说是本剧最大悬念之一,那就是电影第一集中巫师甘道夫的死亡之谜。
与宁静的夏尔、邪恶的魔多,虚幻的精灵都市、矮人的地底城堡都有所不同的是人类的世界。
这里有最美好和最丑陋的,最绝望和最坚定的,以及最胆怯和最勇敢的。
人类的世界一直处在分裂的边缘。
在电影的第二集《双塔奇谋》中,与魔多的黑塔对应的是米那斯提利斯的白塔,它象征着人类世界从前的联盟。
可惜,处于领袖地位的米那斯提利斯固步自封,它曾经的盟友、骠骑国洛汗,被逼退到圣盔谷背水一战。
但是,当连绵的山脊上烽火被点燃,分裂的世界在共同的危险之前再一次团结起来的时候,我们发现,原来潘多拉宝盒中为人类保存的最后一件东西,就是希望。
[《指环王》的角色图谱] 在小说《指环王》中,托尔金为我们所架构的,可能是最为复杂的一颗人物关系树。
在电影中,由于篇幅的限制,仍然有许多角色与我们失之交臂。
但是,因为电影本身史诗性的叙述方式、严肃的对话和心理描写、以及对演员的准确选择,使得电影中的角色令人印象深刻。
《指环王》是一部男人戏。
首先,故事以一个保护戒指的小队为出发点。
队员包括弗罗多在内的四个霍比人,人类巫师甘道夫,神行客阿拉贡,波罗莫,精灵莱格拉斯以及矮人金雳。
弗罗多和他的园丁山姆的互相扶持、皮聘和梅里的插科打诨、阿拉贡的勇敢与顽强、波罗莫的忏悔与牺牲、甘道夫的睿智与领袖气质、以及精灵莱格拉斯和矮人金雳的相互拌嘴、甚至是妖怪咕噜的双重性格,都令我们为之着迷。
对于没有看过《指环王》小说的人们而言,可能电影的第一集让人最为难忘。
因为正是在这一集里,我们除了目睹甘道夫英勇的死亡之外,还经历了护戒小队的失散和另一位重要人物的身亡。
他就是波罗莫。
波罗莫是米纳斯提利斯摄政王的长子、和阿拉贡有着血缘关系。
他对弗罗多手持的魔戒一直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狂热。
在托尔布兰达山脚下,波罗莫在戒指的诱惑下几乎失去自我,他袭击了弗罗多,想要抢走戒指,但是却在最关键的时刻觉醒,在雄浑的音乐中为了解救梅里和皮聘而战斗,直至牺牲。
如果说在电影的第一集中,其他人物的性格都是呈直线型发展的话,那么波罗莫的表现就是曲线的,也就因此更令人印象深刻。
在原著中,对于波罗莫的战死并没有做正面的描述,也就是说,作者在处理这个人物的死亡的时候,更多的是带着一种罪有应得的赎罪心态来描写的,然而到了影片中,波罗莫的死亡成为了影片的高潮。
除了因为这场打斗戏是第一集中最惊心动魄的场面之外,导演更是借着这个人物的命运为第二集故事的继续发展作了一个良好的铺垫。
波罗莫的死亡在这样的背景衬托之下,也从赎罪的本意上升成了英雄的赞歌。
当一个人战斗至死保住最后的荣誉之时,他所有的罪孽就已经得到救赎。
在影片《指环王》中,因为故事本身的复杂和场面的宏大,演员的发挥受到了很多限制。
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发现,有两位重量级的演员依然将自己的个人光芒发挥得淋漓尽致。
扮演甘道夫的伊恩·麦凯伦和扮演萨鲁曼的克里斯托弗·李,他们的对手戏可以说是电影的前两集里最能吸引观众目光的。
灰袍巫师甘道夫原本因为戒指一事求助于白袍巫师萨鲁曼,但不料萨鲁曼已经投身黑暗,还希望劝降甘道夫,为此甚至将他囚禁。
接下来的两集,由于黑魔王的缺席,故事中的正邪之战主要是发生在这两人所领导的队伍之间的。
虽然西方魔幻小说往往强调的是团队作用而不是个人英雄主义,但是在电影中,甘道夫的光芒确实盖过了其他人。
由他在场的地方,别人都是次要的。
这个仁慈、亲切、喜欢恶作剧但是却无比睿智的老人,对弗罗多和整个保护戒指的小队都起到了精神领袖的作用。
与他对应的萨鲁曼本来应该有根多发挥的余地,他精明强大的邪恶力量给我们看电影时增添了乐趣。
毕竟正邪之战中,如果邪恶的一方仅有一个会思考的人是很可悲的。
可惜,当灰袍巫师甘道夫通过与炎魔一战而升级成了白袍巫师之后,萨鲁曼的力量就被他盖过了。
到了电影第二集的末尾,萨鲁曼精心炮制的军队被愤怒的树须——一种会说话、会走路的巨型树木——毁于一旦,然后到了上映版本的电影第三集中,萨鲁曼的身影干脆就消失了。
由于缺乏了势均力敌的对手,电影基本上变成了正义使者的个人秀。
前面曾经说过,《指环王》是一场男人戏。
整个故事中女性角色的极端缺乏,再加以残酷的打斗和战争场面,让这部电影充满了热血的味道。
除了在第一集和第二集中对阿拉贡短暂的爱情描写让我们记住了他的情人亚纹,以及他们经过罗斯洛利安时晋见过的精灵女王凯兰崔尔,另外一位女性角色——或者可以说是最具有反抗意识的女性角色枣就是骠骑国国王的侄女伊欧文。
不甘于自己的命运的伊欧文瞒着舅舅偷偷跑上了最终的战场,并且,在远古谜语的巧合之下,杀死了索伦最邪恶的手下,安格马的巫王。
只不过和整部电影的重点相比,伊欧文的成绩毕竟是很小的一部分,影片给了她一份爱情作为终局,不知是一种习惯,还是一种报偿。
占有整部影片一半时间的是弗罗多和山姆这对主仆、以及他们和咕噜之间的互动。
咕噜原本也是霍比人,但是因为贪恋魔戒而杀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并且受到戒指的诅咒,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他的精神由于戒指的作用分裂成了两个,一个还保持着胆小怕事的霍比人史密戈,另一个就是贪婪残忍的咕噜。
在这两种性格的交替作用下,咕噜对故事的进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一开始,因为戒指被比尔博·巴金斯用一个谜语骗走,咕噜开始了漫长的寻找戒指的旅途。
接着,是他在魔多的酷刑之下供出了巴金斯的名字,从而使得弗罗多不得不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当弗罗多对他饶而不杀时,咕噜又将弗罗多奉为主人,但是对于戒指的贪婪的被欺骗的误会,咕噜将弗罗多引到了蜘蛛女妖居住的巢穴,经过九死一生,我们的主角弗罗多和山姆才最终到达末日火山的山口。
但是,在弗罗多也逐渐被戒指吞噬了心智,而不愿意将戒指毁灭的时候,又是咕噜在欲望的驱使下和弗罗多打斗起来,最后和戒指一起跌落进火山的熔岩中。
因为咕噜而踏上逃忘之旅的弗罗多,在电影的第一集中曾经对甘道夫说过,他讨厌咕噜,认为它应该被杀死。
但是甘道夫却给了他一个不同的答案。
事实证明,甘道夫是睿智的。
弱者常常可以推动历史的车轮。
小人物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别无选择。
弗罗多虽然没能战胜戒指的引诱,但是他和山姆却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最终在钢铎的大军和魔多的邪恶交战的时候,是一个妖怪和两个身高不到人类的一半的霍比人最终燃起了胜利的火把。
[《指环王》的终局] 经过三年漫长的等待,电影《指环王》三部曲终于完结了。
尽管托尔金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架空的世界之中,但是“权力指环”概念早在19世纪末就已经浮出水面,当时人类生活中出现了工业革命以及对自然和手工艺技术的破坏。
现代主义的启蒙之前,人们不会有这类概念,权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一根可以从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的指挥棒,那些有权力的人是天生就是有权力的,而那些没有权力的,将什么也没有。
很明显,在那个时代,一个边缘的小人物很难仅仅通过手腕的轻微动作就释放出恐怖的力量。
而现在的大众传播媒体更担心的是一种理想、一种信仰体系,以及一种文化在全世界范围里的破坏。
在很大程度上,人们所制造的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东西,以及最终将会控制他们自己的东西,比如核武器,或者《指环王》中的那枚戒指。
托尔金开始《指环王》的写作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直接经历了战场的残酷,而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将这本书完成。
在两次战争中,他目睹了日耳曼神话和德国军事力量的结合。
他哀叹纳粹是如何腐蚀“高尚的北方精神”,托尔金之所以借助北欧神话来表达自己的意图,也是因为,北欧神话与其他的古代神话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异,北欧神话中神的身上有着人性的一面,他们不是全能的、所向无敌的,而是有一定的限制,其本身也要面临灭亡的命运。
关于电影《指环王》和原著相比,孰优孰劣,可能永远也不会有定论。
小说和电影的魅力体现在不同的方面,那些认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可以顺利转换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无论承认与否,《指环王》已经使传奇性的艺术得以复兴,它制造了崇高和庄严。
另外在世界范围内,这部电影会使一部分观众被吸引到传奇的世界里。
对于托尔金,神话是一个理想世界的窗口,比我们所拥有的更明亮或更灰暗,它是一个放大镜,照射出一个平凡而绝望的现代灵魂。
所以,关于《指环王》所代表的意义,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
最后黑魔王索伦力量的崩溃,正像在瓦格纳那里,神放弃了自己的统治一样,然而这是一次可预料的权力转移。
人皇之子阿拉贡登基,几个霍比人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平静地开始新生,精灵和矮人再一次退居自己的世界,人人都获得了幸福的未来。
然而,故事并没有随之结束,而是在驶向另一个彼岸的旅途中,再次开始。
——第十放映室
形容山中风景优美的句子
雨似停未停,一地落在世间,在周围的青山仿佛这细细的雨丝也是绿的,从中软软地洒下,林子的泥土夹杂着清新的气味,草叶慢慢地探头,在树根,在灌木丛,在你的脚下,安静地蔓延着不为人知的浅绿,像淡淡的水粉。
山上,树木被春风摇醒,睁开睡眼,张开了柔嫩的臂膀,扭着腰肢。
一阵微风吹过花儿们翩翩起舞,那舞姿可真是美极了。
往前走是一片松树林,绿得仿佛要滴油,树下松针铺成的地毯,比那天鹅绒地毯还要舒服。
几场潇潇的春雨后,山青了,水绿了,山下那淙淙流动的一条小溪,愈发湍急秀丽起来。
山虽无言,然非无声。
那飞流直下的瀑布,是它地裂般的怒吼;那潺潺而流的小溪是它优美的琴声倾诉;那汩汩而涌的泉水,是它靓丽的歌喉展示;那怒吼的松涛,是山对肆虐狂风之抗议;那清脆的滴嗒,是山对流逝岁月之记录。
苍松挺拔,青草葱翠,山间微风袭过,花香四溢,馨香扑鼻,沁人心扉,抬眼望蓝天白云高山飞鸟,好一个活力四射的盛夏
温暖的春雪没有一丝寒意,悠然的雪花反而黑这早春的夜晚带来一种诗意的宁静。
人在山顶,你会觉得山再巍峨,人也能把它征服,而此时的山正默默无闻地向你展示,不远处它的伙伴比它更壮观。
人在山谷,常会感叹山高不可攀,而此时的山却悄然无声向你披露,很多人正从它的峰头悠然而下。
朦胧的远山,笼罩着一层轻纱,影影绰绰,在飘渺的云烟中忽远忽近,若即若离,就像是几笔淡墨,抹在蓝色的天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