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的作者及主要内容
《简·爱》(1847)是一部自传成分很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女主人公以及其他许多人物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是取自作者及其周围人的真实经验。
作者夏洛蒂·勃朗特1816年生于英国北部的一个牧师家庭。
母亲早逝,八岁的夏洛蒂被送进一所寄宿学校。
在那里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她的两个姐姐因染上肺病而先后死去。
于是夏洛蒂和妹妹艾米利回到家乡,在荒凉的约克郡山区度过了童年。
15岁时她进了伍勒小姐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又在这个学校当教师。
后来她曾作家庭教师,但因不能忍受贵妇人、阔小姐对家庭教师的歧视和刻薄,放弃了家庭教师的谋生之路。
她曾打算自办学校,为此她在姨母的资助下与艾米利一起去意大利进修法语和德语。
然而由于没有人来就读,学校没能办成。
但是她在意大利学习的经历激发了她表现自我的强烈愿望,促使她投身于文学创作的道路。
《简·爱》写于1846年,是夏洛蒂的第二部小说。
她借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女子奋斗的经历,抒发了自己胸中的积愫,深深打动了当时的读者。
小说于1847年秋以柯勒·贝尔的笔名发表,随即在次年又相继两次再版。
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由此进入英国著名小说家的行列。
《简·爱》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小说的真实性和强烈的感染力,还在于小说塑造了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形象。
小说中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生动地展现了的那火一样的热情和赤诚的心灵,强烈地透露出她的爱情观。
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
她大胆地爱自己所爱,然而当她发现自己所爱之人还有妻子的时候,又毅然离开她所留恋的人和地方。
小说表达出的思想,即妇女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地位而要求在工作上以至婚姻上独立平等的思想,在当时不同凡响,对英国文坛也是一大震动。
小说的虚构结尾,描写简爱获得一笔遗产,回到孤独无助的罗切斯特身边。
这一情节虽然值得推敲,但是它显露出作者的理想—女性在经济、社会地位以及家庭中的独立平等以及对爱情的忠贞不移。
在写作风格上,夏洛蒂也独树一帜。
她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之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贴近现实。
同时,小说又体现了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特点,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诗人的气质。
作者在叙述中自然地使用了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等手法,使小说的“自然”境界扑朔朦胧,情节扣人心弦。
在当今文坛中,有人批评小说缺乏对社会现实更理智而深刻的分析。
在对疯女人的描写中,过多地追求“哥特式小说”的神秘气氛而减弱了表现现实的真实性。
在对牧师圣约翰的描写上,美化他献身基督教的传道事业,而掩盖了殖民主义者文化侵略的性质。
小说中所表现的这些局限性的成因很复杂,有的是受作者本人的阅历所限(她只活了39岁),有的是因作品本身形式的特点而定,而有的则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所至。
总之,一百多年来,《简·爱》的影响不衰,作家、评论家对它的热情不成。
它至今仍然是广大读者喜爱的书。
形容男主气场强大震慑力强大的成语,注意,不是外貌,是气场与气质
1、气势汹汹【拼音】: qì shì xiōng xiōng【解释】: 汹汹:气势盛大的样子。
形容气势凶猛。
【出处】: 《荀子·天论》:“君子不为小人之汹汹也辍行。
”白话译文:君子不因为小人的议论而改变自己的行为。
【举例造句】: 就在这时候,从门外闯进了一位气势汹汹中年农妇。
2、气势熏灼【拼音】: qì shì xūn zhuó【解释】: 熏灼:用烟熏,用火灼。
拿气势压制人家。
形容气势极盛,威逼他人。
【出处】: 《清史稿·索额图等传论》:“康熙中,满洲大臣以权位相尚者,惟索额图、明珠,一时气势熏灼。
”3、咄咄逼人【拼音】: duō duō bī rén【解释】: 咄咄:使人惊奇的声音。
形容气势汹汹,盛气凌人,使人难堪。
也指形势发展迅速,给人压力。
【出处】: 晋·卫铄《与释某书》:“卫有一弟子王逸少,甚能学卫真书,咄咄逼人。
”白话译文:东晋文学家顾恺之到殷仲堪家中做客,恒温的儿子恒玄也在,三人高兴抽签玩文字游戏殷仲堪部下参军咄咄逼人。
【举例造句】: 书中攻击杨朱、墨翟两派,辞锋咄咄逼人。
4、盛气凌人【拼音】: shèng qì líng rén【解释】: 盛气:骄横的气焰;凌:欺凌。
以骄横的气势压人。
形容傲慢自大,气势逼人。
【出处】: 宋·朱熹《朱子全书·学五·教人》:“不得盛气凌人,自取耻辱。
”白话译文:不能以骄横的气势压人,自己使自己遭受耻辱。
【举例造句】: 共产党员决不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以为自己是什么都好,别人是什么都不好。
5、 气宇不凡【拼音】: qì yǔ bù fán【解释】: 气:气质;气宇:仪表。
气质和风度不同一般。
【出处】: 明·周楫《西湖二集·寄梅花鬼闹西阁》:“妾见郞君气宇不凡,……愿托终身,不知可否
”【举例造句】: 李自成是一位魁梧大汉,由一柄黄伞前导,骑在一匹黄辔头、黄鞍鞯的深灰色马上,毡笠,缥衣,气宇不凡。
来篇八年级水平的作文 作文题目:他(她 它)不普通
她不普通兢兢育英才,一生恩泽深。
有朝桃李满天下,恩师开笑颜
——题不屈不挠是她的教学态度,力求完美是她的生活作风,活到老,学到老是她的目标。
她很普通,简简单单的外貌,朴素大方的衣着,她,只是万千教师中的一员,称之为沧海一粟毫不为过。
但是,她是独一无二的:记得在一次征文比赛中,我本不在意——这种比赛年年都有,根本不足为奇。
然而,她却极为认真,对我的作文进行修改,完善。
最终,一篇不起眼的作文经过她的回春妙手,删去了一些沉积的优美词句,使其简单,而又不失文采地呈现在我眼前。
获奖后,她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一笑,取而代之的是又一阵忙碌,只留下我一人停留在原地,不觉感叹:“她,不普通
”又是考试。
常言道:分,分,分,学生的命根。
这话一点儿没错。
试卷发了下来。
那鲜红的“86”仿佛在讽刺我,嘲笑我。
那时,我恨透了自己。
她,走过来了。
随着她仓促的脚步,我的心跳也加快了。
“你,跟我去一下办公室。
”我的心不由地小鹿乱撞,又仿佛有一刻,紧张到停止心跳。
“该来的还是会来的
”我一副“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模样去了办公室。
然而,等待我的并不是暴风雨。
她,从容地为我分析了失误的原因,继而又为我讲解了题目的思路和做法。
讲到重点时,她的情绪变得颇为激动,从未有人这般费时费力费心地与我交谈。
走出办公室,对此,我只想说:“她,不普通!”说她普通,的确,她只是万千教师的一个缩影。
然而,她却用自己诠释了真、善、美。
所以说,她——不普通。
拉开暖色调的窗帘,明媚的阳光漫射进来,下午天气真好,趴在窗台上,忽然想到你,这样好的天气,你一定舍不得浪费。
如果在乡下,你一定走到我面前,拉着我陪你去田地里走走。
很少会思考我和您的关系,仿佛命中注定我就该做你的女儿,在上小学时,您也是严厉的您有你家长是的威严。
曾经因背不出汉语拼音字母表而被您打手掌,那时那么哭哭啼啼的背着,用打得红红的手擦哭得发红的眼睛,竟也这样记住了整个字母表。
小时候因为贪玩,因为调皮,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知挨了您多少的训。
当时因为年纪小,并不能完全明白你的苦心,挨打时痛了,哭了,但是不久就忘了。
小时候您是严厉的,甚至让我有些惧怕,然而何时却在不禁意间看到鱼尾纹爬上您的眼角。
16年了,我始终生活在您给我的世界里,我是您世界的侵入者,肆意的改变着您的生活,命运看着您曾经年轻的皮肤逐渐变得衰老,我心中不禁充满了愧疚,在成长的路上,您伴着我,您随着我,我的喜怒哀乐,你同样感同身受。
无可否认,您很爱我。
那份爱纯的不加任何防腐剂,于是16年中,我渐渐把你,一个平凡的中年妇女,我的妈妈当成了我所有的依靠,习惯了回家吃到你做的菜,不论好坏的评价一番,知道你一言不发,双眼瞪着我时,我才闭上嘴。
习惯了早上被你从被窝里拖起,以至于现在一般的闹钟对我根本不起作用,习惯了生病时无精打采的叫你,被您拖去医院躺在病床上看您忙碌的身影而过意不去,习惯了有空了拉您去逛街,虽然两个人对一件衣服的评价可能截然相反,然后为那点小事反目成仇。
习惯了……习惯了你的一切。
如同每日呼吸的空气,无声无息却无处不在。
如今,你换下你严母的外装,和我站在同一平面上,请我和你做朋友,我可以向你倾吐我的苦闷,我可以感受到你那颗靠过来的心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生命的最高价值就是母性,母性意味着伟大的牺牲,那么妈妈,我该拿什么来回报你。
但是我知道无论身在何方,那份爱如影子般随行。
我的妈妈永远都不普通,因为她是我的依靠。
【不是原创,你不要全抄,选几段就行,你也要把你的想法写出来,毕竟只有真实、有感情的作文才最好,加油】
关于风筝的段落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有武则天艳史这本书中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皇帝,封建时代杰出的政治家。
李唐王朝二百九十年的历史,有近半个世纪是由武则天这位女性皇帝导演的。
她一生的功过,经受一代又一代人的评说,其中有褒扬也有贬抑。
可能对她贬斥最多的是,她曾拥有几个男宠,这便成为她千古难泯的丑闻,成为文人墨客颠来倒去的话题,以至于连同她创造的卓著政治业绩也随之淹没了。
武则天宠幸的人主要有薛怀义、沈南蓼及张易之、张昌宗等。
高宗死后,首先入侍武则天的是薛怀义。
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本是同官县(今陕西铜川)街头卖膏药的小贩,后来因为在街头帮人打架误伤人命,为躲避官府的缉拿,潜逃到洛阳,在白马寺出家当了和尚。
唐太宗死后,武媚娘(武则天)作为太宗的嫔妃,都被送到感业寺出家为尼。
白马寺和感业寺只有一墙之隔,而且两寺同饮一井水,有一天,武媚娘和冯小宝在井台相遇,武媚娘打不动水,正在为难。
这时,身材高大,健壮有力的冯小宝也来井台挑水,帮助武媚娘打好了水,还给挑着送到了尼姑庵的大门口,然后再自己去挑水,于是二人就认识了。
和尚和尼姑都是戒吃荤腥的,冯小宝半路出家当然戒不掉。
有一天,冯小宝又来井台挑水,有一只山鸡口渴,落在井沿儿找水喝,冯小宝看见了,悄手蹑脚靠上去,一扁担打死了。
好肥的一只山鸡,冯小宝决定把山鸡吃掉。
他的水也不挑了,捡来一堆柴火,到前边树林子里,笼火烤鸡去了。
偏巧这一天,武媚娘也来井沿儿挑水。
井台上只见冯小宝的水桶不见人,武媚娘四处看了半天,附近也没有冯小宝的踪影。
这时,顺风刮过来一股烤肉的香味儿。
武媚娘自从离开后宫以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肉。
这肉味儿好香啊
是从哪里飘过来的呢
不远处的小树林,不是还在冒着一缕清烟吗
一定是在那里。
这样想着,就身不由己的朝小树林走去。
武媚娘看清了,正是冯小宝在火上烤肉,不知烤的是什么肉,反正是香味儿直往鼻孔里钻,过了一会儿,肉烤熟了,冯小宝从火上取下烤得焦黄的鸡肉,扯下一条大腿儿咬了一口。
“什么肉,香吗
”武媚娘忍不住地问。
冯小宝忽然听见有人说话,当时吓了一跳,回过头一看,见是武媚娘,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说:“鸡,野鸡。
落在井台上喝水,抡起扁担,只一下,哈哈哈……”说着,撕下另一个鸡大腿,递给武媚娘,说:“你敢不敢吃
香极啦
”武媚娘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从那以后,冯小宝三天两头不是弄一只鸡,就是弄个狗大腿儿,偷偷送给武媚娘。
武媚娘抢着去井沿挑水,也就是去和冯小宝相会。
武则天当上皇帝后,立刻让冯小宝当上了洛阳名刹白马寺的主持。
高宗死后,武则天就让冯小宝随便出入后宫,又把他的名字改为“怀义”,赐给他薛姓。
他凭着过人的聪明,加上当年的感情,很得武则天的爱惜。
薛怀义又因督建万象神宫有功被擢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封梁国公。
后来还多次担任大总管,统领军队,远征突厥。
不久御医沈南蓼成为武则天的新宠,薛怀义出于嫉妒,一把火烧掉了耗资巨万的万象神宫,武则天却不予追究。
而后薛怀义日益骄横,终于引起武则天的厌恶,指使人将其暗杀。
薛怀义死后,已过中年的沈南蓼温和有加,却身心虚弱,满足不了武则天的要求。
七十多岁的她又陷入了寂寥烦闷之中,喜怒无常,脾气暴躁。
恰在此时,有人又荐张易之兄弟待寝,这两个二十岁左右的美少年,不但聪明伶俐,通晓音律,而且精力旺盛,更有侍寝的本领。
把个武则天服侍得舒舒服服,身心愉悦。
武则天马上给二人加官四品。
从此二张俨若王侯,每天随武则天早朝,待其听政完毕,就在后宫陪侍。
二张恃宠而骄,不仅在后宫恣意专横,而且结党营私干预朝政,引起了众怒。
终于在神龙元年,张柬之等策动了“宫廷政变”,杀掉二张,武则天也在病榻上被“请”下御座,让位于中宗。
武则天依靠历史的条件、特定的婚姻、个人的才干书写了一段辉煌的女皇历史。
然而她未料到,那漫骂与诅咒会像排天的巨浪不断打来。
尤其她拥有男宠之事,就成了她被人攻击的一大罪状。
冷静分析武则天的男宠问题,可从两个角度来看:一个是从她是“人”,一个“女人”的生理需要的角度,一个从她是个政治家,一个女皇的角度。
作为一个女人,她需要男人满足她,这个需要她却永不满足。
武则天十四岁入宫的时候,被唐太宗赐名为“媚”,千娇百媚,含苞待放,情窦初开,渴望皇帝的宠爱,可在太宗身边十多年,她仅是个“才人”,与一个侍女的作用差不多。
太宗是个盖世英才,他要求女性的只是贤德、温顺、体谅、娇柔,而武则天的美貌与才干自然得不到皇帝的赏识。
所以在太宗死后,她被遣送到感业寺为尼。
作为一个女人,武则天想施展自己的报负,只能通过婚姻来实现。
她需要借助一个听命于自己的丈夫。
她需要一个弱者。
历史的机遇,使太宗的儿子李治成了她的选择。
高宗李治好色多情、体弱多病,优柔寡断,对她又一往深情。
因此,武则天在度过了五年清冷孤寂的寺庙生活后,二次进宫,成为高宗的“昭仪”。
这时,武则天年近三十,高宗才二十五岁,在成熟而又充满智慧的武则天面前,高宗却像幼稚恋母的孩童。
她时而情意缠绵、亦悲亦怨、时而柳眉怒竖、粉面含威,叫高宗难以招架。
仅一年多的时间,她就由尼姑晋升为昭仪、宸妃,直至皇后。
这时,高宗很难再接近别的女人了。
宫中众多嫔妃宫婢都失去了陪寝的义务,成了纯粹的女性官吏。
以后的三十年里,武则天并没有“淫乱”丑闻。
精力都用在了政治斗争上,直到高宗去世。
天授元年(公元690年),武则天正式登基,改国号为周,成为名副其实的女皇帝。
她那作为女人的需要也被激发了。
她宠幸的薛怀义是因其身材高大、健壮有力,后因不“驯服”,而被她暗杀。
她宠幸沈南蓼,因其中年体衰而遭到厌弃。
她宠幸的张易之兄弟则面若莲花,侍寝有方,使她精神上得到了满足,春情暂驻,她感谢二张的奉献,授以高官,委以国政,成为她晚年最信任的人。
作为一个女皇,一个精明的政治家,武则天畜养男宠应该说主要是为了显示女皇的威权。
二张入侍后,武则天已年满七十三岁,就算生活优裕,养生得法,服用春药,也难使一个老妪返老还童。
她这是在向众人炫耀:既然男子为帝可以有成群的嫔妃。
,女子登基也应该有侍奉的男宠。
翻开中国的历史画卷,女人为帝绝无仅有。
她一位女性政治家在男性皇帝专制时代,想立于不败之地,可以说是“树大招风”,面临孤军作战的艰难。
为使臣民信服,就要人为地、主动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和尊严。
她在所有的领域内都要行使同男性皇帝一样的权利,都要享受同男性帝王一样的利益。
因此,在“性”的问题上,她也要效法男性帝王了。
即使不是为了“性欲”,她想拥有几个可以安慰寂寞、稍解老来忧愁的年轻异性,在贵为天子的她也是可以理解的。
据说,南朝时期的刘宋朝孝武帝的女儿山阴公主曾对做皇帝的弟弟诉苦说:“陛下在后宫拥有众多美妃,而臣妾只有一个丈夫,这是否有点不公平
”她的皇上弟弟立刻赏给她男妾数十人。
萧齐朝的王太后曾光明正大地拥有男宠三十人。
奇怪的是,尽管历代君王都有后宫三千佳丽,供其淫乐,尤其是武则天的孙子唐玄宗李隆基,有四万嫔妃仍嫌不足,竟把自己的儿媳杨玉环立为贵妃,这种老来痴情却为后人津津乐道,成为千古不朽的爱情大悲剧。
就因为他们是男性君主,他们的荒淫仅以一句“英雄好色”得到宽容。
由此看来。
对武则天还要全面地、历史地、公正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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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的爱 爱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在爱的怀抱里长大的我,最令我感动的是妈妈给我的爱。
有一天,上体育课时,我在跑步时一不小心把脚扭伤了,就在落地的一刹那间,我的脚撕心裂肺般的疼痛,我忍着痛,坚持跑完了全程。
回到家,妈妈发现我的脚肿了,走路一瘸一瘸的,忙带我去医院看病,经诊断,医生发现我的左脚后跟有小软骨,两周内脚不能用力。
我一听,急得直掉眼泪,因为我上课的教室在五楼,脚不能用力,可怎么上学
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安慰我说:“别着急,妈妈每天送你进教室。
”第二天上学时,妈妈扶着我走走歇歇,终于来到了学校。
可刚走到楼梯口我就犯愁了,怎么上去呢
妈妈一步跨到我面前,蹲下身子,说:“你的脚扭伤了,一定很痛,我来背你。
”“这怎么行呢
我这么重,你背不动我的。
”妈妈二话不说,背起我就往上走。
我从来没有数过到五楼有多少级楼梯,也从来没有感到走楼梯有多少困难,但是今天这五层的楼梯是多么漫长。
妈妈背着我扶着栏杆一步一步艰难地往上走。
每走一步妈妈都是那样吃力,才上了几阶台阶,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额头上渗出了豆大般的汗珠,我鼻子一酸,眼眶红了。
我再三恳求妈妈把我放下来,让我自己走。
妈妈说什么也不肯,坚持着把我背上了楼。
到了教室,妈妈已是满头大汗,衣服全湿透了。
望着妈妈疲惫不堪的身影,我的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hllip;&hllip;妈妈的爱是无私的,妈妈对我的爱,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上学路上上学的路上,每天都能看到一辆破旧的轮椅,上面歪歪斜斜地坐着,不,更确切地说是蜷缩着一个人。
也许是因为深秋的冷风吹得他直不起身,或是身体的残疾让他从没坐起过。
他就这样蜷缩着,只用右手一点点地转动着车轮,手套的5个指头都露出了黑乎乎的棉花。
身边有一个打气筒和盛钱的铁罐,旁边的牌子了写着“自行车打气,5分。
”显然,他是靠打气筒挣钱吃饭的。
只是,我从没看清过棉帽下的那张脸。
直到有一天…… 中午,路上依然是车水马龙。
跛子也照例在路旁让人打气,当然,还是那两季混用的破棉袄和那顶压得很低的帽子,我随着人流慢慢地骑着,“嘀……”身后一辆小轿车叫个不停,人们迫于无奈,不满地低声骂着,从本来就很拥挤的空间中闪出一条小道来。
就在这时,只听“咣”地一声,那跛子连人带车一齐被挤倒在刚要启动的轿车前。
铁罐里的钱币顿时滚落一地。
“瞎了你,找死哪
”车上的司机探出头,大声骂着,见地上的人一动不动,便霍地跳下车,狠狠一摔车门,对缩在地上的跛子叫道:“别装傻,我可没撞倒你。
”任凭他怎样叫骂,跛子仍旧一动不动,旁边有人说:“你倒是看看他怎么了
”司机的脸变得铁青,猛地伸手向跛子头上抓去,随着“啊”的一声,帽子被拽了下来,被揪断的帽带儿,在风中摆来摆去。
就在跛子抬头的同时,我看清了那张脸,这张丑陋的脸,桃核一般的面孔,柴草一样的头发,而那眼睛竟然没有一丝光彩,呆滞地望着突如其来的一切。
天
他竟是个白痴。
人们似乎都舒了口气。
“原来是个傻子,不好好在家呆着,出来干啥
”“就是这样的人撞死白撞。
”司机的脸上恢复了骄横的神气,轻蔑地笑着:“都啥样儿了,还财迷心窍地想赚钱。
”“赚钱,你知道他赚钱为啥
” 突然,从人群中挤过来一位老奶奶,“他用这钱养活一个病在床上的老娘
”老奶奶的声音颤抖着,眼里分明噙着泪水。
人群沉默了,她俯下身去,努力想把跛子扶起来。
几乎同时好几双有力的大手伸向跛子,把他抱到轮椅上。
孩子们争着捡起散落在地上的钱,搁在小铁罐里,放在跛子手里。
他刚才还是一副茫然的模样,这会儿见到满满的一罐钱,“嘿嘿”地笑起来,一劲儿说:“钱,买药,买药。
”不知什么时候,那个司机已把帽子戴在跛子头上,这回载得很正,可能清楚地看到那张脸,那张“嘿嘿”地笑着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