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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升堂的句子

时间:2017-12-19 17:01

古时候升堂的时候要怎么说

下跪者何人草民某某所诉何事******************竟有此事

你且放心,本官定要为民做主还你一个公道,来人将某某即刻拿来,本官好亲自审理。

古代升堂的时候,坐在边上记录案件的人叫什么

一、升堂,旧谓官吏登堂理事为“升堂”。

清 翟灏 《通俗编·居处》:“《定命録》: 张文瓘 少时,曾有人相之云:‘当为相,然不得堂食。

’及在此位,每升堂欲食,即腹胀痛。

按,凡州县临厅事,今皆谓之升堂。

”二、审按流程:1、起诉。

普通民、刑事当事人称原告(亦称原造、控告人、首告人等)、被告(亦称被造、被控人),争讼的双方合称“两造”。

“造者,至也。

”也就是说断案具备的条件应是原被告双方都至公堂,方能审明案情。

告状的书面文书称诉状、呈状等。

古时民有冤屈,先赴该管州县衙门击鼓告状,值班衙役先问明事由、案情轻重、有无词状。

若无呈状,带你去找代书(官府指定并备案的书写状纸之人)帮写,然后将状纸呈县官过目,决定准讼日期、交刑名师爷办理有关审案事宜,出差票传唤原被告及干连佐证到案。

如遇命盗等紧急案件,值班衙役要立即禀报县官出签派人究查。

如遇案情重大,将情况回明县官,县官将立即坐堂单方问供,各房吏役伺侯,刑房迅速出票派差役查拿究办。

若属细微小事,当事人动辄击鼓喊冤,县官即行升堂,动用刑罚责惩击鼓人,以严肃法堂,抑止小民随意兴讼起诉的刁风恶习再次发生。

诉讼须逐级进行,即先向所辖州县一级司法机关提出,断决不服,才许向上一级司法机关上诉。

严禁越诉,凡越诉者及接受越诉的官吏都要受处罚。

若犯罪人在案发前主动向官署自告犯罪事实,谓“自首”,自首情实的原则上可以免、减刑。

关于民事诉讼受理,有“务限”规定,如清代自“四月初一日起,至七月三十日止”停止审案,其用意是不影响农忙季节,但重大案件不在此限。

2、审判。

在行政和司法合一的封建政体中,地方各级行政长官又是司法长官。

清代更强调,“非正印官不得受民词”。

对轻微刑案,随即命令当事人到衙受审讯问,谓“传唤”,若传唤不到则予以拘提。

严重刑案击鼓受理后,立即拘提。

传唤的对象,除两造外,还有证人和四邻。

有关赃罪,还须搜捡赃物。

在被告未服罪或案情尚未审理清楚之前,被告不许放回称为“羁押”。

凡告词讼,对问得实,被告已招认并服罪,原告人别无待对事理。

官府应立即放免,不得故意稽留。

对轻犯及被告人经拷讯三次后仍有不认罪者,可“取保放之”。

对答、杖罪以下重病囚犯,也可“保外就医”,待病愈后再依律断决。

对妇人犯奸及死罪应收监外,其他杂犯由本夫收管、无夫者由有服亲属、邻里保管,称为“责付”。

地方发生盗贼及伤害犯罪者,即告随近官府,县级有逮捕权,如罪犯逃亡,比州、比县可协缉或通缉。

如果罪犯持杖拘捕,法律允许捕者“格杀之”。

清代官府派人逮捕罪犯持票拘捕(即相当今逮捕证),对重大案件的罪犯,须在一月内捕获归案,否则谓之失职,并视情况给一定处罚。

证据是诉讼活动中的核心内容,只有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才能确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古代断案多以纠问式,一般重视被告口供(招认)而定罪,但并不排除人证、物证、书证、勘验等证据。

审判,古称“断狱”。

断狱的程序和方式是:一是案件审理的管辖。

汉代县级有权判处死刑,唐以后,县级只能判决答杖罪;地区管辖,凡有犯罪,皆由案发所在州县审判。

若牵连两个以上州县的案件,则按轻从重、少从多,后从先等原则,归其中的一个州县审理。

二是回避。

审判官和诉讼当事人之间,有五服内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者,有受业师者、有恩仇嫌者、本部主管官者,皆须回避。

三是审判官的责任,法律规定要据律断案,不能故意或误失人人罪,否则按情节处罚。

四是审判期限,秦已规定有结案期限,唐宋也规定实行“三限”,大事40日,中事20日,小事10 日,其它易决案件不过3 El。

五是依状断狱,不得在本状之外别求他罪。

3、执行。

执行是依法定程序实现判决的内容和要求,答杖罪由原判机关执行;徒、流罪由府、州、县决配,交付专门机关执行。

如流刑有2至3千里之别,也有专门地点。

死刑,如属“情实”的,在行刑前五日再复奏一次。

由刑部将“勾单”连同榜示钉封送兵部发驿,交到该官府行刑。

如孕妇犯死罪,产后百日执行,执行期限,徒流刑应送配所,不能稽留,延迟一日要笞30,3日加一等。

死刑在复奏批下后,过期执行的,一日杖100,二日加一等;未满而执行的,处徒刑一年。

此外,自汉以后渐发展成秋冬行刑制,唐代以后,还规定有禁刑日,不行执行死刑。

古代升堂时为什么说“威武”,还有他们用的棍子是什么棍子

1、不是说“威武”,而是由衙差喊出来的

在升堂时大喊“威武”,属于“堂威”之一。

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规定,审案时要喝(即大声喊喝)堂威、拍惊堂木、树“回避”和“肃静”牌仪式来传达法律的权威性和神圣性。

有节奏的喝堂威,跟人一种紧迫感,是通过,对接受审讯者施压。

据说,威武有二种含义:一、就是由于威武声音有一种震慑感,因此会首先对那些做了亏心事的人有一种压抑感,同样也是。

二、它是来自“威武不能屈”,也就是让好人不能被权势武力所屈服,而做出违背道德、法律的事。

2、那个棍子叫做廷杖,主要作用是驱赶,又叫水火棍、杀威棒。

在我国古代,原则上非正规军队都不能持有刀枪等,禁止私人携带管制刀具,在野外尤其是衙役一般都装备这个。

水火棍长约齐眉,底端有一胫之长为红色,其他为黑色,(据说府州衙门里面的水火棍底端包有扁铁,但未及证实),取不容私情之意,可以起到警戒杀威作用。

描写谷子的诗句

升堂入室,汉语成语,出自先秦·孔子《论语·先进》,原来比喻学习所达到的境地有程度深浅的差别,后来多用以赞扬人在学问或技能方面有高深的造诣。

中文名称升堂入室​注 音shēng táng rù shì出处《论语·先进》解 释比喻学识或技能由浅入深

描写“酒宴”的句子有哪些

上匾为:公正廉明。

左匾为:举头三尺案治事用典阴阳能断。

右匾为:堂前五刑法惩奸除恶铁面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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