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节描写的句子
好句:★ 她生气的时候,两片薄薄的红嘴 唇微微向上翘,活像个熟透的。
★ 两片薄嘴唇,特别富于表情,似 乎随时准备张开,说出抑扬顿挫的话 来。
★他灰白的嘴唇,全无血色,像两 片柳叶那样微微地颤动着,好像急得有 话说不出的样子。
★她的小嘴线条分明,牙白唇红, 巧舌如簧,说话像唱歌一样动听。
★那红润的两唇,像两片淡红的、 正在开放的花瓣,说起话来妙语联珠。
★孩子灵巧的小嘴紧紧地抿着,好 像要保守什么重要秘密似的。
★她只好张着嘴,不停地呵着气, 红润的嘴唇变得又紫又青,牙齿咯咯地 响。
★嘴唇极薄,透着机敏和灵气。
★嘴角边绽出两个,花一样 美。
★嘴巴一会儿鼓,一会儿瘪,有节 奏地吹着气。
★脸上一张匀称的嘴,嘴唇在牛乳 一样白的牙齿上优美地张开。
★她嘴唇紧闭,下颏稍显尖削。
★下巴笔直,嘴唇没有一点儿曲 线,牙齿雪白。
好段:★他站了起来,头微微向上仰,脸 涨得通红,厚厚的嘴唇在颤动,竟吐不 出半个字,真可谓有话难言啊
好不容 易从嘴中迸出几个字,却又忽然中断, 头一下子胀大了许多,随即带出一个发 颤的、走了调的声音,“轰”的一声,教 室里笑的声浪压倒了一切,笑声冲出了 教室,冲向云层。
他头往下一低,脸紫 得怕人,抿着厚厚的嘴唇,带着一丝痛 苦在微笑。
他的这一丝苦笑,像影片一 样,在我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重演。
★在他高高的鼻梁下边,长着一张 小巧的嘴巴。
平时总是笑嘻嘻的,要是 生起气来,两只嘴唇翘得老高老高,这 时大家都打趣地说:“真可以挂上两只油 瓶呢
” ★那张小嘴巴蕴藏着她丰富的表情:高 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 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
从这张嘴 巴说出的话,有时能气得别人火冒三 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 大笑不已。
★那圆圆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 ,嘴唇薄薄的,一笑小嘴一咧, 眼睛一眯,还生出对,着实可 爱。
要是谁惹他生气了,他就会瞪大眼 睛,小嘴一翘,能挂起一个大油瓶。
不 过,他很少生气。
★他嘴角微微上翘,沉思时也像在笑; 从嘴角爬上两腮的口纹,仿佛展示着他 天性的乐观豁达;两片薄嘴唇,特别富 于表,似乎随时准备张开,说些抑扬顿 挫的话来。
★我当姐姐已经十来年了,不怨妈妈先 生我,却怨上帝给我安排了这么一个妹 妹。
其实,妹妹长得很可爱,一双水灵 灵的,一张小而乖巧的嘴,说出 话来让人甜到心底里。
她一见到大人, 就“叔叔”、“阿姨”叫个不停,叫得人家乐 滋滋的,都说:“这孩子嘴真甜。
”可对 我,却总是用尖兮兮的声音说:“我才不 理你。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雾都孤儿》对小说的文学解读及评论赏析
在所有外国小说我最熟悉的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
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
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
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
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
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
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
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
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
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
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
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
同情和热爱。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
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
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
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
事实真是这样吗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
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
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
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
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
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
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
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
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
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
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
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
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
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
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
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
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
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
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
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
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
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
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
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
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
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
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
(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
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
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
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
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
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
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
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
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
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
“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
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还有50天就中考了,我的分数总是平平的在500-600直接。
如何冲刺中考时候发挥到最高点
一开始,我英语也满烂的,只有六到七成水平分,现在是八成,主要是自己喜欢英语,想说,我并不是因为考试而读书,是因为我想要学会更多滴事物,会更多滴语言。
我觉得英语首先要学会念单词,背单词,写单词。
这个是最基础也是最主要滴,不会单词其他无从谈起。
其次,就是句型语法,坚持每天读英语,慢慢就会有语感,就算忘记了语法,也可以在考试滴时候通过语感来填题。
但我觉得还是把语法记好比较好。
有些语法主要,有些次要。
你现在是赶考,先复习主要滴吧。
不要全部笼统滴接收,短时间内是不可能那么全面滴,主要是提高考点内容。
那些阅读,完型填空必须自己先学会翻译,在做滴过程中,要把生词画出来,然后再用工具书查找单词不要因为它是课外滴就放弃,增加多点知识也好,但是请不要过分深究,毕竟你是赶考。
听力这些,你要坚持听录音,你可以做一些听力测试,或者是听课本滴录音。
听过之后试着思考它在哈啦些什么鸟语,或者记录下来,一方面提高自己滴听力能力,另一方面口以提高自己的反应能力和效率。
这也口以帮助你考听力,试卷做完之后滴听力检查。
有些欠扁滴题目是根据字母提示写单词,对于这些题目,我简直口以抱无语。
我最高历史记录是一大题。
五分,我得零分。
淡还是要和你分享坐这种题滴方法,主要是平时把单词记牢,单词量丰富。
然后翻译句子,翻译时,口以用中文滴思维,比如说,中文是时间先翻译,而英文是时间做最后,所以要翻译英文,要用中文滴预习翻译。
不然翻译其来怪怪滴(也不能说以后句子久这样翻译,毕竟初中英语还是比较简单滴),翻译完句子后,根据句意在大脑中想出答案。
还要注意语法,看这个单词要怎么变化,比如说,名词滴话,他是单数还是复数。
语文口以参考答题技巧,有一定滴答题格式,老师和经验告诉我们,课外阅读一般在原文找答案,所以阅读时一定要仔细。
平时上课要认真听讲(虽然老师讲课就像在唱催眠曲,可没办法,为了中考是吧),笔记记吧。
文言文翻译要记住,咱觉得与其去背翻译,不如靠自己理解文言文,这样不仅口以轻松点记翻译,还口以提高课外文言文翻译滴能力,总而言之,死记硬背,你注定做呆子。
作文嘛,看清题意,然后下笔。
开头写漂亮点。
喜欢听什么有建设性滴歌?喜欢那个名人滴哈啦,口以搬下去,但别那么多废话,不然开头究不完美了。
内容滴话,主要是事例嘛,选几个经典滴题材,讲究创新。
(详情请多看课外书,同龄娃子滴作文书,多练笔,不过赶考了,应该没什么空闲时间。
)所以教你几招,套用细节描写,能废话究废话,实在吐不出墨水,就搬生病借笔。
。
这些老掉丫滴台词,勉强口以应付作文及格。
(议论文咱没写过,但类似辩论滴话,主要就是想象跟别人吵架,然后拿出强而有力的证据把别人往火坑死拽)。
抒情文滴话,咱建议你背些优美滴语句,能多美写多美。
结尾也别那么多废话,老师说了,超过三行滴废话结尾,这作文也没什么戏,阅卷老师容易么?一天要改那么多人滴试卷,谁还有空看那么饶舌根滴作文呢,十所以娃子要学会精。
详细内容建议看作文书,和同学交流,练笔,问老师。
基础嘛,课滴字词注释,有劳了,那是需要至极。
(我滴回答并不完美,甚至是乱七八糟。
但还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毕竟这个是咱平时学习滴方式)
鲁滨逊漂流记在西方文学史上的地位和意义
《鲁滨逊漂流记》是适应西方历史文化发展新趋势而出现的经典文本,从人类的创造性劳动中,进一步看到了人的能力的巨大作用,从而弘扬人的聪慧与劳动创造能力,否定了上帝万能及其上帝创造一切的荒谬理论。
作品通过鲁滨逊荒岛28年艰苦卓绝的经历,象征性地展示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轨迹,从而提出了劳动创造历史的时代主题。
在启蒙运动这一历史大浪潮中诞生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流浪汉小说结构的著作。
启蒙运动,在世界历史上是那么浓墨重彩的一笔,它既是文艺复兴时期反封建、反教会斗争的继续和深化,也是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理论准备阶段。
而《鲁滨逊漂流记》,作为开启18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之作,也成为研读世界文学绕不开的一个里程碑。
《鲁滨逊漂流记》被认为是英国现实主义的开端之作,同时也被看作是一部反映欧洲殖民主义向海外扩张和从事殖民实践的早期小说。
因此,从出版至今,因其独特的文学魅力及巨大的研究价值,《鲁滨逊漂流记》引起了文学评论界广泛的兴趣及研究。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英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是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之作。
小说发表后,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度的学者,从不同的维度和立场对这部小说进行解读和重构,其中有贬有褒。
《鲁滨逊漂流记》不仅为殖民形象和理想的交流传播提供了渠道,而且构筑了帝国文化与帝国权威之间的关系,以文学特有的形式肯定帝国的扩张、侵略和殖民。
《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殖民叙事的重要文化档案。
小说不仅建构了西方父权帝国的基本模式,而且对美洲的“食人生番”进行了野蛮化书写。
因此,它一方面通过欧洲权威作家们的误读成为了经典,另一方面又在不断地受到知识精英们的后殖民重构。
服饰描写和细节描写的段落或句子.
描写风景的英文句子: The trees, like the longings of the earth, stand atiptoe to peep at the heaven. 群树如表示大地的愿望似的,踮起脚来向天空窥望。
The fish in the water is silent, the animal on the earth is noisy, the bird in the air is singing. But Man has in him the silence of the sea, the noise of the earth and the music of the air. 水里的游鱼是沉默的,陆地上的兽类是喧闹的,空中的飞鸟是歌唱着的。
但是,人类却兼有海里的沉默,地上的喧闹与空中的音乐。
The world rushes on over the strings of the lingering heart making the music of sadness。
世界在踌躇之心的琴弦上跑过去,奏出忧郁的乐声。
spring is a lot of rain,summer is hot,autumn is the best season in a year,it is cool and busy ,winter is cold and sonetimes snowy. 春天是多雨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它很凉爽而且忙碌,冬天是寒冷的,有时会下雪。
英文人物外貌描写(要句子,有翻译)
脸型(face): round 圆的; thin 瘦的; long 长的; square 方的。
A. She eats too much these days , so her face is getting round . 她最近吃得太多了,所以她的脸变圆了。
头发(hair): (1) 发型(hair style): straight 直的; curly 卷发的; pigtails 辫子; crew cut 平头; bald秃头的。
A. Her hair is brown and curly. 她有着一头棕色而卷曲的头发。
(2) 发色(hair color): jet-black 乌黑的; fair 金色的; blonde 淡黄色的; golden 金黄色的; dyed 染色的; brunette 浅黑色的; mousey 灰褐色的; chestnut 栗色的. 五官:(1) 眼睛(eye): deep-set 深陷的; sunken 凹陷的; bulging\\\/protruding 凸出的; eyelashes 睫毛; eyebrows 眉毛. A. His eyes are deep-set because he has worked till midnight for a long time. 他的眼睛深陷,因为他这段时间经常工作到深夜。
B. He had the most beautiful blue eyes I had ever seen. 她有一双我从未见过的漂亮蓝眼睛。
(2) 鼻子(nose): long 长的; straight 挺直的; big 大的; small 小的; flat 扁平的; hooked 钩状的. A. He was born a hooked nose. 他天生是鹰钩鼻。
B. His nose is very big, so he doesn';t like it. 他的鼻子很大,所以他不喜欢它。
(3) 嘴部(mouth): tooth 牙齿; even 整齐的; uneven 不整齐的; chin下巴。
A. When he laughs, we see his even teeth. 当他笑的时候,我们看见他有一口整齐的牙齿。
B. She has a double chin. 她有双下巴。
(求助)请帮忙找一些有关《雾都孤儿》的资料
《雾都孤儿》是查尔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最后还要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事实真是这样吗?试以《雾都孤儿》中的南希为例,作一番研究分析.我认为,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远比E.M.福斯特所称羡的一切浑圆人物更富于立体感和活跃的生命力.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Nancy)和赛克斯(Sikes)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狄更斯的小说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和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将永久保持读者的鉴赏兴趣和专家们的研究兴趣.参考资料:baidu帖吧我觉得要让自己编写的杂志能吸引读者的眼球,要从多方面着手。
包括文本的精美编排;插图的合理布局;杂志内容要有深度和内涵,让人读后能产生共鸣,有所启迪等等。
我建议在杂志中可以添加一些世界名画作为装饰和点缀,把作者查尔斯.狄更斯生平做一详细介绍,并把他别的文学作品也做一些简单的归纳和比较
关键是要去揣摩读者的心理,将心比心,假想自己是读者,喜欢看怎么样的英语杂志,从而去编写杂志。
句子结构不要过于复杂,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水平
封面可以设计的比较简约美观,富有时代气息
天路历程简介
1品简介 《天路历程》为英国人班扬所该书借用了寓言和梦形式上卷中,书中的叙述者在梦中看到一个叫做“基督徒”的人正在读一本书,知道了自己居住的城市将遭天火焚毁,惊恐不已。
这时一个叫“传道者”的人指点他必须逃离自己的故乡,前往天国。
基督徒背负着世界的重担,从此踏上了艰难而勇敢的历程,为自己、也为他人寻找救赎。
下卷最早于1684年出版,写的是基督徒的妻子“女基督徒”和孩子们在一个叫做“无畏”的人的指引下,前往天堂的朝圣过程。
2、作品影响 《天路历程》被誉为英国文学中史诗般的旅行。
《天路历程》在故事情节、细节描写和人物性格塑造等方面,对后来英国小说的发展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班扬被公认为英国通俗文学鼻祖,为文学大众化、通俗化和口语化以及英语语言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天路历程》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据了独特的位置。
其影响历久弥新。
就其文学价值及在西方文学史上的地位而言,足以和《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以及《坎特伯雷故事集》相媲美。
书中的近百个句子或段落被“微软公司”作为“世界文学精品引文”收入其百科全书光盘,为广大读者所青睐。
3、作品评价 作为一部具有重要文学价值的英语文学作品,三百多年来,《天路历程》突破了民族、种族、宗教和文化的界限,风靡全球,被奉为“人生追寻的指南”,“心路历程的向导”,“心灵的福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