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雾都孤儿中描写奥利弗语言的句子
孤独。
可怜。
孤独又可怜。
《雾都孤儿》对小说的文学解读及评论赏析
在所有外国小说我最熟悉的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
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
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
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
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
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
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
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
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
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
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
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
同情和热爱。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
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
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
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
事实真是这样吗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
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
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
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
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
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
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
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
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
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
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
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
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
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
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
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
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
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
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
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
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
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
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
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
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
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
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
(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
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
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
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
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
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
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
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
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
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
“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
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童年》中动作描写
(1)给人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有被人家监督着在磨道里看半天书的资格。
(2)扎在草垛里被蚊虫咬出了一片疙瘩,耽误了喂羊;(3)去猪窝里找,被几十只马蜂蛰肿了脸,还挨了哥哥打;
《三国演义》中的精彩动作描写
却说钟缙、钟绅二人拦百住赵云厮杀。
赵云挺枪便刺,钟缙当先挥大斧来迎。
两马相交,战不三合。
被云一枪刺落马下,夺路便走。
背后钟绅持戟赶来,马尾相衔,那枝戟度只在赵云后心内弄影。
云急拨转马头,恰好两胸知相拍。
云左手持枪隔过画戟,右手拔出青釭宝剑砍去,带盔连脑,砍去一半,绅落马而死,余众奔散。
赵云得脱,望长道坂桥而回走,只闻后面喊声大震,原来文聘引军赶来。
赵云到得桥边,人困马乏。
见张飞挺矛立马于桥上,云大呼曰:“翼德援我
”飞曰:“子龙速行答,追兵我自当之。
”
分析雾都孤儿里蒙克斯这个人物 50到100字 谢谢
不久前看了《雾儿》的电影,接着又看说来惭愧,这本是儿时该一读的作品,不过现在读来,或许体味的东西要深远一点。
电影对小说的改动还是相当大的,好几个我认为很重要的人物都没有出现,而且基本的人物关系也都作了变动。
毕竟要把一本著作完完全全照搬进银幕不大现实,对于导演来说,更坏的是对他创造力的漠视。
就小说来言,读后我最大的惊讶是我远没有自己想象的悲伤,原因却不仅仅在于故事的喜剧结尾以及作者幽默的语言风格。
而在于作者所揭露的所谓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目(至于作者是否有这个想法则很难说)远没我想象的可恨。
而我们真善而又语重心长的教育者之所以称之为伪善,至少说明了有一点是确实无疑的,那就是表面上的善。
《雾都孤儿》1838年出版,背景是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
小说里出现的济贫院、习艺所便是《济贫法》(《poor law》)的直接产物。
马克思将这种《济贫法》下设置的“习艺所”称为“无产者的巴士底狱”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
这和我们一向认为资产阶级伪善真是一脉相传啊,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活学活用。
小说里生动的描写了济贫院的苛刻和对贫民的压榨,但却没有激起我太多的共鸣。
一者像小说里的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样贪婪冷酷的小官吏中国遍地都是;二者如果没有这些济贫机构,只怕奥利弗根本就来不到这个世上。
小说里面那些令人讨厌的人物无疑是作者想要讽刺的,但是即便如此,我常能从这些人物的言行中感觉的已成习惯的人道主义,或者干脆叫善。
如果我们非要指责这是资产阶级的伪善,不如说因为当时资产阶级的文明让他们变善了,至少需要伪善,而赤裸裸的恶即便在那些下作人物身上都是难以存在或者让他们自觉羞愧。
如果非要说这本小说能引起我的一点共鸣,那不是感慨奥利弗的不幸而是我们国人的不幸。
在我接触到的国内反映人性丑恶的作品中,“恶”多数都是以赤裸裸的形式出现,令人不寒而栗。
因此奥利弗的遭遇在我看来,相对于当时《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出生在一八一二年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而《雾都孤儿》是继《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二部长篇小说。
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可怜的他在济贫院里面长大。
却又被坏人拐骗,不信误入贼窟,成为了小偷。
有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一位绅士布朗洛救了他。
后来,奥利弗被接到一座大宅院实行偷窃,后来被小偷抛弃。
但是,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而奥利弗则度过了一段短暂的幸福时光。
不久以后,他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来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弟弟奥利弗变成一个犯罪,从而霸占父亲的遗产。
女贼南希看不下去了,于是她找到了罗斯,揭发了这一切,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罗斯小姐。
费金知道后,派人杀死了南希。
案发后,费金被处以绞刑,绅士布朗洛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从此大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觉就是,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坏人,他们隐藏在一切黑暗的地方,随时随地都回向你出手,但是,这世界上还有爱,还有善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
本文主人公之所以最后可以摆脱悲惨的命运,那是因为有好心的布朗洛、善良的罗斯和虽然是女贼但是骨子里仍然正义的南希帮助他,他才有之后的幸福生活的。
所以,整个故事告诉人们: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
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
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
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
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
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
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
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
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
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
而恶人的代表 ——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求《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
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
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
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
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
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
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
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
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
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
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