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写斑马的句子有哪些
描述斑马的句子解答可以写句子如下: 斑马是一种常见于非洲的马科动物,因身上有起保护作用的斑纹而得名,每只斑马身上的条纹都不一样。
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店名是七彩斑马 ,我想弄点特别针对少儿的广告语
交给文艺的大家来点能量给点句子
七彩斑马给,青少年七彩的人生未来。
广告设计应该突出趣味性儿童性。
特别是能够吸引家长的注意力,可以通过相对多前期优惠的价格来吸引学生进行培训。
同时艺术培训需要长期投入。
怎么对家长来说费用其实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不仅吸引小朋友,还要吸引家长的目光才是最关键的。
斑马,斑马的背后是个怎样的故事
这个故事说起来很长,不过很真实。
老宋满眼深情地讲出这个故事的时候,酒桌那头的一个据说来自成都的胖子眼睛里亮了一下,老宋那被酒精刺激的大脑皮层颤抖了一下觉得不对劲,但是浑身酥麻的感觉像飞完叶子一样让人提不起精力去思考,他摇了摇头,那个胖子只是个装逼玩摄影的屌丝而已,他对自己说,然后提起老山城的瓶子对着满桌的新朋友咧着被点八中南海熏哑的嗓子喊,干了,今天演出多亏大家了
老宋是个民谣歌手,高中那会儿他看上一个蒲公英一样温暖柔软每天带着耳机的姑娘,在姑娘那黑色的长发飘飘里他第一次摸到吉他——他想让姑娘的耳机里放着自己的歌,终于在那年的秋分被姑娘正式拒绝。
因为他是个胖子,他默默地想,也许胖子是没有拥有爱情的权力的。
他上了大学,开始了自己的民谣创作,很正式,甚至在豆瓣申请了自己的独立音乐人小站,那一年李志很火,每一个文艺青年或者小清新都会哼上一两句谁的父亲死了请你告诉我如何悲伤或者我看见你靠在窗口沉默路过了青春我们还拥有什么。
老宋渐渐觉得自己选择这条路或许也是正确的,起码比窝在学校背什么毛概好吧,于是他想离开学校,像每一个北漂一样混迹在北影厂周围或者浪荡在鼓楼边儿上,弹琴唱歌安享青春。
可是,妈的可是,每一个好的故事都有一个你想不到的转折,它会像一根鱼骨头卡在你的喉咙口让你的喉结上下滚动却又无可奈何。
他遇到一个姑娘。
马儿来到北京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刚刚两个月,她不知道她该怎么生活下去,应该说是怎么生存下去。
北京很大,大得看不到边,满眼的都是插进云里的大楼和像家乡那条小河一样湍急的人群,每个人都在忙碌,忙不完一样,她却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每天早晨醒来都会盯着北京东方火红的颜色,除了这个时间之外北京的天都是灰色的,像爸爸嘴里吐出的烟,那么轻,那么安静。
马儿哭了,因为她又想起了爸爸。
她才初二,像每一个含烟的少女一样,她会看明星杂志,梦想着会有一个帅到死的王子穿着白色的礼服在水晶教堂里给她戴上精致的钻戒在她的耳边轻轻说着我爱你,可是这一切都被那个男人打碎了,像一面剔透的镜子碎在家乡那块儿不大的土地上,溅起来的玻璃碴子狠狠地扎进她那颗稚嫩的心,连带马儿心里的所有美好和幻想,都已经千疮百孔。
她现在在一个大学边儿上卖水果,每天早晨的时候她把每一个水果用棉布擦干净然后摆在学生必经的街旁,马儿会安静地看着大地东方的红色,大楼太高了,她不知道自己多久没看到正在升起的太阳了,晚上的时候她把没卖出去的水果小心翼翼地放进铺着报纸的竹篓里然后在她租住的摊位里面搭盖的木棚里轻轻地躺下,沾着水果香味的手覆在肚子上的时候泪就像沸腾的水涌出眼眶。
老宋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甚至连哪个院系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每个周末的下午他在操场边儿上的树下弹琴的时候她总会在炉渣铺的跑道上蹦蹦跳跳地像只小马一样跑过,晶莹莹的汗滴在她俏皮的鼻尖闪着耀眼的光芒,有时候她会停下来听老宋唱歌,那时候老宋还在抽大前门,银灰色的烟从老宋的嘴里随着沙哑的歌声吐出来,姑娘总会可爱地揉着鼻子转身接着在跑道上一圈一圈蹦蹦跳跳。
老宋那颗忐忑的心在姑娘转身离开后慢慢放下来,被姑娘盯住的时候老宋感觉这几年的琴都白练了,手指僵硬地连弦都按不实了。
他不知道多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像看到高中拒绝他的那个蒲公英姑娘一样,这个像匹小马一样的姑娘盈盈地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心也柔软地像要化了一样,蜜糖蜜糖,或者是棉花糖。
大学的老宋还是个胖子,甚至还留起胡子,每一个胖子心里的最深处都是自卑的,特别是面对自己心爱的姑娘,他不知道那个多年后在重庆酒桌上见到的那个眼神傲慢的屌丝胖子的内心深处是不是这样,但老宋还是怂了。
他给姑娘弹《恋曲80》和《模范情书》,那些在宿舍里弹的流氓歌曲早就被他抛在遥远的被一个老人画圈诅咒的南海边,姑娘听歌的时候他再也不会抽烟了,那棵梧桐树的叶子也忽啦啦地动着,哪怕上面爬满了绿油油的芝麻虫。
老宋想对姑娘说我喜欢你的长头发和笑的时候眯起来的眼睛,但是老宋下意识摸了摸烟盒又不好意思收回手来,对姑娘说了第一句话,我给你唱首《来自我心》吧。
最后老宋唱了一首《恋恋风尘》。
马儿在周末的下午会去这所大学的操场走走,她羡慕这些哥哥姐姐,可以欢笑着走在自己喜欢的路上,坐在玻璃罩着的教室里看书写字,那么明亮。
操场边上的梧桐树下总会有个胖子坐在那里拿着一把贴满画纸的破吉他低声唱着好听的歌,他的嗓子有点哑,像十年没有喝过水一样,胡子拉碴地也像十年没有刮过一样,这时候马儿又想起了爸爸,他的胡子也会扎人。
胖子的歌真的很好听,后来她离开北京去丽江之前是舍不得的,可能就是因为害怕再也不会听到这么好听的歌了吧。
胖子也会抽烟,那些抽进去的烟在他唱了好久的歌以后才会慢慢吐出来,过了好久马马儿依旧会惊讶地看着这个神奇的现象出神,最后她用胖子的肚子大里面肯定能存好多东西来给自己解释。
但大多数的时候她会在胖子沙哑的歌声里看着袅袅的烟想起爸爸,然后泪水就不自禁地流出来掉在炉渣铺成的跑道上,然后转身跑走,像要逃离那一个黑暗的夜晚,那夜的风那么凉。
马儿跑回水果摊的木棚里极力忍住哭出的声音,北京太大了,真的太大了,却连一个自己放肆大哭的地方都没有,她终于有了离开这里的想法,依旧找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但是要有宽阔的天和地,足够容下自己心里积蓄很久很久的哭声。
老宋在心里叫那个姑娘马儿,因为她跑步的样子实在像一匹小马,想到这儿老宋笑了笑,因为他还没有见过小马跑步的样子,但是这又如何,在他心里马儿跑步的样子就是小马跑步的样子,俏皮又可爱,阳光满溢。
老宋毕业的时候比往常还要悲伤,他对自己说这次再见就真的只是他妈的再见了,他必须跟马儿说我喜欢你很久了,直截了当不再拖泥带水装文艺,他穿着邪教道袍一样的博士服拎着那把破吉他坐在那棵梧桐树下弹了一下午《爱的箴言》,可是马儿再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老宋低着头看着眼泪滴在琴箱上把那些画质氤氲成灰色,像北京的天一样。
老宋在他眼前出现幻觉的深夜离开那个他坐了四年的地方,因为他已经饿得不行了。
再见大学,再见梧桐树,再见操场,再见青春,再见马儿。
再见,那落了一地的芝麻虫。
马儿在那个男人来到北京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个巨大的荒原,她选定丽江,因为她喜欢《一米阳光》里的川夏,她觉得在玉龙雪山和自己或许早就死去的青春一起尘封起来或许会让她更加坦然地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生活。
她看到那个男人给自己发的信息,“马儿,都是爸爸不对,爸爸再也不喝酒了,求你跟爸爸回去好吗
”马儿再也止不住地哭出声来,老天爷在这个时候或许该下一场雷阵雨,来遮挡住这个可怜姑娘最委屈的生命。
马儿的力气耗尽的时候哭声终于停下来,她挣扎着从床上滚到地上,慢慢收拾好能带走的东西,在北京的太阳升起之前坐上了那趟开往南方的火车。
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放开,马儿在火车开过的旷野里终于看到了久违的朝阳,一点也不刺眼,马儿的泪水却再也不想睁开地闭上,泪水顺着她长长的睫毛滚下来,阳光打在脸上的时候她睁开眼,过去的过往,没来到的未来,仿佛都已经被这清澈的阳光蒸腾干净。
老宋终于出门了,他的歌终于在一一年这个民谣复苏的时代得到众人的认可,他也可以像李志那样无比得瑟地对歌迷说六扇门里太龌龊不如六根弦取磊落,没人知道他苦逼的过往,也没人再去关注他苦逼的过往,他跟老马或者老二聊聊谁拍的果儿很鲜嫩而不是哪儿的羊肉串又便宜又好下酒。
但是只有老宋自己知道他还一直想着马儿,他把自己伪装在一个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脱俗样子好骗一个又一个的高级果儿,可是每场演出里他都会在台下的人群里寻找那双笑起来会眯着的眼睛和风里飘扬的长发,每个深夜都会在中南海混合烟气的笼罩里轻轻地叫着马儿。
马儿,马儿。
老宋去丽江演出之前去了一趟太原,他和老二说起这场柏拉图式的爱情,老二在酒后跟他说你这不算柏拉图,柏拉图式的爱情是精神上的恋爱,你这算毛。
老宋喷着烟哈哈大笑着说别扯了,柏拉图式的爱情是还没有开始就结束的爱情。
最后俩人醉倒在并州路上,一个少年低着头走过他俩身边,不知去向哪里。
马儿来到丽江的时候她的孩子出生了,车站的工作人员把她送到医院的时候她看着窗外无比蓝的天和无比白的云,心一下轻松下来,她忽然想起来那个唱歌的胖子,她听了他唱了八个月的歌,终于在这个夏天来临后离开她这辈子或许再也回不去的回忆,她想其实找个胖子做孩子的父亲或许会很好。
马儿给孩子起的名字叫马路,因为一个初中还没毕业的孩子只是觉得自己的孩子应该一生走平路而不像自己一样坎坷。
她在丽江的束河租了一个小房子,她不知道该把这个房子规划成一个什么样的店铺好让自己和自己的孩子生存下去,但是她还是把“一棵树”写在一块木板上然后挂在房子外面,因为马儿在《一米阳光》里看到川夏对金正武说丽江是爱情的象征,也许爱情会像一棵树一样可以依靠可以长大可以永恒。
老宋来到丽江演出的时候是在一个叫做“一棵树”的小酒吧,也可能不能称之为酒吧,因为太小了,那天来了三十多个人,可是有一半是在“一棵树”外面听的。
老宋在一张铺在地上的竹席上坐下,然后弹琴,点烟,唱歌。
他看到“一棵树”的老板娘,有点眼熟,明亮的眼睛像马儿一样,也有着像马儿一样的黑色长发,却年轻得让人吃惊。
演出结束后老宋才知道老板娘也叫马儿,也来自北方。
马儿看着这个自己听了八个月唱歌的胖子,他不认识自己,也是,那时候他一直给常常盯着站在他对面的姐姐,马儿牵着马路挤到“一棵树”的外面,仰头看着南方最安详的月亮,耳朵里是胖子那熟悉的歌声。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斑马斑马 你会记得我吗我是强说着愁的孩子啊斑马斑马 你睡吧睡吧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我喜欢的女生让我唱斑马斑马是什么意思
斑马斑马这首歌很有意思,大体是喜欢上被伤害过的人虽然爱,但是也不敢去轻易触碰的,甚至知道自己也确实没什么能力或者资格去治愈、去留住喜欢的人,所以歌词里有:“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斑马斑马 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但是但是,一般情况下姑娘让你唱歌是给你个表现的机会,因为一首忧伤文艺的民谣总是很抓人姑娘不论是因为什么喜欢都太正常了。
姑娘喜欢这首歌你还会唱,万一还唱的很好听,多讨人喜欢啊不是吗
废话不多说,加油吧骚年~望采纳~
关于斑马的四字词语
神骏不凡神骏 [shén jùn] 生词本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1.良马。
2.形容良马、猛禽等姿态雄健。
3.形容文艺作品意境神奇新颖。
C D H T Z 这几个字母能组成什么句子 - - 最好文艺点儿的!!!
吃的坏桃子常打黑兔子错打皇太子菜得哄她做吃豆还吐渣
斑马斑马 歌词是什么意思啊
创作背景
总感觉这首歌很有深意
宋冬野 ,1987年11月10日出生于北京市海淀区安河桥。
高中时创作歌曲《蒲公英》、《秋分》等歌曲。
大学时正式开始民谣创作,自歌曲创作开始,坚持原创新民谣,以一把吉他,一个胖子的形象于2009年出现在豆瓣独立音乐人,并以其作品《抓住那个胖子》、《年年》、《佛祖在一号线》、《嘿,裤衩儿》等歌曲被广大文艺青年、胖子青年等等喜爱。
2011年是民谣兴起年,他创作了许多作品,如《莉莉安》、《安和桥》、《就在不远的2013》等等。
同年夏初开始在北京江湖酒吧、疆进酒酒吧及麻雀瓦舍加入以尧十三、马頔等独立民谣音乐人创办的厂牌一起开始专场演出。
冬末分别在摇滚天津、南京古堡酒吧进行厂牌演出。
一匹斑马和长颈鹿的故事
果然我烧和喝了点小酒的时候是最有灵感的直种冲动,盘算着怎么才能把大学些好事破事记录下来,以后老了翻着看看,也不至于忘了。
起初写了几张纸发现我不是写长篇的料,干脆写写几个小篇儿,凑合着讲讲故事得了,正好听着宋爷的《斑马,斑马》,我们就姑且叫她斑马小姐吧。
初识斑马小姐是在一堂晚课上,文科生上理科类的课真真的是无聊至极,那位外聘的姓张的老师大哥操着不知道那旮旯的普通话“呲呲呲”的讲着课的同时,我的可爱的同学们都在捉对儿睡觉、聊天、玩手机。
那天小爷我估计是拖着微醺的肉体迟到了,正好坐在了刚转来的斑马小姐的旁边。
记得那天斑马小姐穿了一件淡黄色的裙子,有着看起来已经染了一段时间,洗的已经有点掉色的棕黄色长发,圆圆脸带着一点青涩的肉肉,长睫毛大眼睛让人心生好感。
男人对于美女的激动永远是发自内心的,尤其是青涩的美女,外向的小爷我自然免不了俗,几言几语便已熟络开来,相逢恨晚当即以兄妹相称。
与斑马小姐的相遇十分美好,现在我也这样觉得。
后来与斑马小姐的交集并不是十分频繁,大学里面的时光大部分都用来浪费了,最让我感动的是斑马小姐曾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了一个旋转木马音乐盒,大概是我收到的会响的礼物里面最复古最文艺最娘的了。
当然,重头戏必然不是这些婆婆妈妈的琐事,关于斑马小姐的感情经历,我要开始瞎编了。
斑马小姐,在我看来,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有着女人的敏感和男人的果断,对于感情,她的人生态度独立潇洒而敢想敢干,每当聊起感情的事,她点起烟娓娓道来的场景淡然的与她的年少严重不符,永远让我如同秋日午后酌了半斤高粱酒,茫茫在缭绕的烟里雾里。
她接受过爱也追寻过爱,在青涩的年月交过学长,在微熟的年纪交过学弟,在不上不下的日子里经历了与同龄人最长的恋爱,在即将赴异国之前毅然爱上大自己许多的英文老师,最后殊途同归,坚定地与自己骄傲的尊严为伍,独立、坚强;她看透了学长的世俗,烦透学弟的厮粘,经历了扯淡的一波三折的爱情,坚定地为自己的决定埋了单,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佩服的够呛。
我在这里只能讲讲,斑马小姐给我讲的最详细也是我最熟悉的一段感情,因为这段感情的男主人公是我非常熟悉的兄弟,就叫他长颈鹿先生吧。
斑马小姐和长颈鹿先生的相识,是在一次学院组织的狮城游学,美丽的景色和舒适的旅行特别容易 萌生美好的爱情,从陌生人到暧昧也许只需要一个清晨蓝色海边的清澈对视、两瓶傍晚暮色阳台的异国啤酒或者一根枯燥无聊讨论课后的黑冰爆珠万宝路。
就我所了解的,长颈鹿先生为了斑马小姐把自己玩了多年的DOTA变成了LOL并招呼亲朋好友作为斑马小姐的长期陪练,送兵、送补刀、送人头。
斑马小姐为了长颈鹿先生放下了自己的骄傲,变成了一个粘人、腻歪、对于时间有着严重强迫症的小女人。
长颈鹿先生特意把自己所有的专业课调来我们的班,以便与斑马小姐在任何时候都能形影不离,双宿双飞。
当两个人互相紧紧搂着大步流星的走在学校的甬道上时,我相信两个人的眼里都完全只有对方,所以才能完全忽视我们这群故意作呕给他俩看的小伙伴们。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在我眼里,两个人在一段时间里真的做到了两个人合二为一,互相深爱着,以至于在后来发生的事情里,怨恨才会来的那么多,那么快。
爱是一个不能随便说的词么,确实是。
爱是一个很难理解的词么,我不觉得。
男女因为荷尔蒙分泌而相互吸引,又由于我们从父母社会学来的防备心理而必须经过暧昧、牵手、接吻、恋爱,性,结婚等等步骤。
什么时候说爱才合适,才不会让对方觉得你并不重视这个字,于我来说,当我一个礼拜都不能忘记一个人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爱她,就这么简单。
对于斑马小姐来说,可能她和他也都互相说过严肃的“我爱你”吧。
回归斑马小姐的故事,爱情来的快去得也快,往往措手不及。
这天晚上一切如常,珠海依旧热的狗带,宿舍楼底下的小店铺依旧人来人往吵得人心神不宁,唯一奇怪的就是长颈鹿先生不见了,一直到半夜宿舍断电锁门断网,长颈鹿先生才颤巍巍的从门口走进来,一言不发默默洗澡刷牙上床。
等到我天刚蒙蒙亮被尿憋醒睡眼惺忪下床找厕所才发现,长颈鹿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他的椅子上,看着古惑仔拿着一瓶杰克丹尼一大口一大口的灌着。
两个小时以后,等我们上完早课回到宿舍,突然“咕咚”一声巨响,发现长颈鹿先生倒在阳台上,脑袋面朝下扎在厕所里,我们仨人轮番上阵或抱或推才把他弄到床上睡了。
不知道长颈鹿先生那天是不是做了一个屎味的梦,反正我是捂着鼻子过的。
一般来说,长颈鹿先生酒量不错,但喝酒比较冲,曾有一次社团聚会跟人打赌一口闷了半杯茅台,然后就站在社团租来的别墅门口直愣愣的骂了一个小时街,直骂的小区里真富翁假土豪个个夜不能寐不知道耽误了国家多少GDP。
等到下午,长颈鹿先生把我们叫到楼下一个风水不好冷冷清清的小酒吧,就说了一句话:兄弟们,给我想想办法吧。
从这句话开始,斑马小姐的爱情就开始一波三折了。
原来在长颈鹿先生消失的那个晚上,他的初恋给他发了消息,两人聊了很多,聊到了复合。
初恋可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难忘的,尤其是当一个非处女给一个处男开了苞的时候。
长颈鹿先生不知道怎么办了,一边是初恋,一边是现任,估计任何一个男人面对这个选择的时候都会迷糊。
不管长颈鹿先生怎么做的思想斗争吧,反正他最后选择了回归初恋,和斑马小姐分道扬镳。
斑马小姐受了打击,意志消沉且颓废,开始重新抽烟喝酒,消极度日。
后来她跟我说,当时真是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
爱情或许就这样,能爱一个人盲目义无反顾,也能恨一个人杀他一万次不解恨。
如果故事就是这样未免就太无聊了,斑马小姐也不会一直耿耿于怀,大不了就是遇到了一个人渣,处了一段现了原型,最后一拍两散。
生活就是有很多意料之中的意料之外。
长颈鹿先生和初恋复合了,两个人一个在北京一个在珠海,每天隔着3000公里暗送秋波,头一个礼拜十分火热,电话能打的冒了青烟,第二个礼拜俩人就开始吵,然后某一天晚上这个初恋女友就在三里屯的某个酒吧里给长颈鹿先生戴了一个XXXXL码的绿帽子。
我一方面为长颈鹿先生难过和不值,一方面又为斑马小姐暗暗叫好,真是老天开眼上帝显灵找了个天使大姐给斑马小姐出了这口气啊。
过了一段不长不短的日子,两个人都慢慢安定下来,日子还是那样过着,上课下课,通宵熬夜,抽烟喝酒,唱歌开趴。
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突然一天,斑马小姐和长颈鹿先生复合了。
可能是长颈鹿先生态度诚恳,也可能是斑马小姐心软念旧,反正两个人是在一起了,又一次。
长颈鹿先生又陪着斑马小姐打起了LOL,斑马小姐又变成了粘着长颈鹿先生的小女生,感情经历了波折似乎更加甜蜜了。
两个人过了一段安稳的爱情,有十分细微的美好。
然而,缘分可能是被两个人用尽了,争吵又开始了。
长颈鹿先生嫌斑马小姐太粘人,控制欲太强;斑马小姐嫌长颈鹿先生花心,不重视自己。
这造成了两个人的恶性循环,长颈鹿先生越来越想摆脱控制,对斑马小姐越来越冷淡,斑马小姐觉得长颈鹿先生越来越冷淡,就越想粘着挽回长颈鹿先生。
这天,循环终于支撑不住了,两个人大吵一架,分手了,又一次。
长颈鹿先生说,再也不找女朋友了,直接找炮友多好,方便省事。
斑马小姐说,看透了长颈鹿先生这个人,两个人不可能了。
两个人终于在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看清了彼此,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斑马小姐后来又交了一个学弟,没过多久就受不了了学弟的粘人,分了。
我跟她说,现在你知道长颈鹿先生的感受了吧。
她笑笑,沉默不语。
她还是会在有很伤心很难过的事情的时候给长颈鹿先生打电话,长颈鹿先生还是会柔声细语的安慰她,我跟她说,你心真大。
她还是笑笑,沉默不语。
斑马小姐后来在快毕业的时候喜欢上了她的雅思老师,碰巧长颈鹿先生也认识,提起这事的时候,长颈鹿先生也还是会酸溜溜的说上几句酸话。
在毕业谢师宴上,长颈鹿先生跑到了斑马小姐旁边的座位,大概是两个人自分手后第一次正式面对面说话。
初几句,小尴尬,后来就慢慢热络了。
我不知道他们俩说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此生还会不会见面,可我在最后看照片的时候,看到了他俩的合照,俩人都笑的很自然很开心,和当年他搂着她旁若无人的飞奔在学校甬道的那笑,一模一样。
这就是斑马小姐和长颈鹿先生的故事。
后记斑马小姐和长颈鹿先生的故事是我写的第一个有关于大学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挑了这么一段作为回忆的开始,可能是觉得这段感情让我感动并记忆犹新吧。
现在,长颈鹿先生去了澳洲,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斑马小姐也在准备去英国读她心仪的金融硕士,两个曾经相恋的人隔了南北半球几个大洋几万公里,不知道此生还能不能再见面,更不用说我和我的大学中认识的每个人、每段记忆都统统来不及回忆整理就随时光远去了。
谨以此文,怀念最美好的大学时光。
这个不是请按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