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城管”的语句有哪些
我对城管有些了解,但是我不会反感他们,只是用一个客观的观点来看。
选择职业和人无关,不排除个别现象。
我身边也有干城管的朋友,看他们工作的时候和平身和一起玩的时候感觉到,为了只口饭都不容易。
为此我想说只有我们做好了城管也不管我的事情。
你提出的几个问题我想我简单点给你回答一下:1: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应该出示相应证件
答:城管在执法过程中要两人以上,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2:遇到拆除违章建筑时,是否应该提前下达书面通知
口头通知能算数不
拆除违法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依法拆除,依法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口头通知无效,首先确定是否属违法建设一般有规划局认定或由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取证为准。
其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最后由执法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建设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行政执法机关提起上申和申请行政复议或听证,在此过程中执法程不中断,继续执行。
你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3:在没收或暂扣相关人的物品时,是否应该出具相关手续
答:在没收或暂扣相关人的物品时,应该出具相关手续,你可以查阅当地省法制部门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制文件。
4:对于被没收物品的处理,是否应该公开
并出具书面材料
答:没收物品的处理,由当地执法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拍卖充抵处罚款或收入国库;对于易腐败、变质的物品应公告的行式告知当事在规定的时候内认领并接受处罚。
5:对面所谓“由于暴力抗法引起的暴力执法相关人的处理”后,是否可以仅仅一个小小的“行政警告”就算结束
答:行政警告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一般是比较轻的处罚方式。
但是暴力抗法照成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应该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城管再执法时,说一些不改说的话
面对不文明的老百姓还得文明对待,这得超高素质才能做到,基层执法队伍中这么高素质的人可不多,对他们中大多数人来说,每一个执法对象都代表了老百姓的形象。
找一篇关于如何做好一名城管执法人员的文章
转变执法理念 营造和法环境《中共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这就表明,完善社会管理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毋庸置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因此,城市管理部门在完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将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任务。
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也在不断地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地探索、调整和改进城市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结合多年开展的城市长效管理活动,我们体会到,只有实现一个明确、两个转变,城管执法工作才能不断续写辉煌。
一个明确——明确行政执法目的我们知道,任何法律的的制定和实施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行政处罚本身也同样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促进行政违法得以纠正、被侵害的社会关系得到恢复。
确立新的执法目的,就是要彻底消除“执法即处罚”、“执法即管人”等错误的执法观念,在行政执法工作台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观念。
要端正执法思想,正确认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绝对不可以把行政执法与社会发展和广大民众的利益对立起来。
以往特定的执法环境和狭隘的思想观念导致了工作方式的粗犷与单一,但随着城市建设的改造和管理态势的发展,过去的“冲冲杀杀”和“扫荡式”的大规模整治已不再适应构建和谐城管的形势要求。
因此,在行政执法队伍中更新执法目的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什么呢
它应该是努力提高全社会公民的综合素质, 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依法、高效开展有益于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活动,从而避免各类行政违法、违法、违章的情况出现,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市容,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和殷实富康的生活氛围,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确立新的行政执法目的,对转变执法观念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两个转变——转变行政执法观念、转变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转变行政执法观念。
传统体制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往往采取“以收代罚,以罚代管”等管理方式,既影响了了政府形象,也达不到管理效果。
新的行政执法目的,决定了执法观念必须更新。
作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城管行政执法,要明确我们行政执法队伍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目前,在国际上无论是国土防卫还是打击恐怖势力,无论是重大疾病救治还是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都是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放在预防上。
美国的导弹防御系统以及攻打伊拉克都基于此。
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所以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讲,我们行政执法的最高境界应该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效避免违章的发生。
这是我们追求的第一目标。
依法合理的处置各类已发生的违法、违章案件是我们的第二目标。
做到第一目标就减少了第二目标;全面达到第一目标,我们就没有第二目标。
这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因此,我们的工作理念必须要转变,要研究违章案件发生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不断调整工作方法,力争做到没有违章行为发生或把违章行为制止于萌芽阶段。
逐步确立“民本位”的价值取向,把理念认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使传统经济条件下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转变成为公共利益、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和服务者。
二是转变行政执法方式。
执法理念的转变最终体现在执法方式的转变。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职责、新的挑战,只有不断探索、深入研究,才能切实解决现实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1、强化队伍管理。
构建和谐城管,队伍建设首当其冲。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核心,以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实施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综合执法队伍。
2、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要始终把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抓牢不放。
在报刊上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加强与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形式、多角度进行跟踪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组织执法队员发放宣传材料、告知书,与经营户面对面交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征求意见。
加强沟通,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抓好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城市长效管理的宣传导向。
采取多种形势、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城管执法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市民的城管意识,形成理解支持城管执法队伍的辛勤劳动,自觉参与、配合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通过学校等各种教育载体,对在校学生进行城管意识教育。
城管进校园,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宣传,并直接参与市容纠违,进而使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城管意识,影响并带动他人。
3、完善预防措施。
注重案例分析,针对不同形式的违章行为,制定、实施不同的预防措施。
如根据街区内商家开始营业和结束营业的时间有早有晚这一实际情况,,可实行多班轮值的徒步巡查管理模式,确保管理不留空当。
对难点、热点地段,可多安排队员进行定点、定时、定人管理。
建筑工地是市容违章多发的源头,应建立《施工工地管理台帐》,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宣传有关法规,了解施工进度,同时根据不同的工程阶段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使辖区内的工地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力争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取得施工方、群众、管理方三方都满意的多赢局面。
4、树立正确的执法方法。
按照和谐执法的理念,我们的行政执法应从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以查处为主转化为以帮扶为主,对绝大部分的一般违法行为,应把查处作为手段,而把帮扶作为目的。
这是我们执法工作能够赢得政府支持、群众理解、企业欢迎的关键也是体现和谐执法的根本。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以帮扶为主,寓执法与服务之中,作为建立和谐执法工作模式的基准。
5、严格依法执法。
应当看到,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这简单执法、草率执法的问题,尤其是不讲程序、粗暴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
只有严格依法执法,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
比如,我们平阴县玫瑰广场周边,以前几乎户户占道经营,每到上下班高峰时,自行车都无法推行,周围群众反响十分强烈,各部门曾组织过数次大规模整治,效果却不明显。
县综合执法局改变过去的执法模式,严格依法执法,疏堵结合,建立箱体式货柜免费向业户提供,同时对所有占道经营户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当场开具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按时限发出陈述申辩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
浅谈如何做好城管执法宣传工作 详细??
城管也是听上面的干活的,是对整个城市的规划有问题对现实的认识有偏差才会有这种机构的出现。
没有相应的完备的制度,出点啥事就成立个办公室来解决,就这种思路。
这就是头疼治脚的管理现实。
城管执法权限是谁赋予内容是
其合法的执法手段是什么
一、赋予权力的是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二、合法执法手段就是处罚法规定的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财物; (四);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注意:(六)只能由行使。
但目前大多数执法队伍均配备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