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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分享供品的句子

时间:2014-03-29 13:41

如何正确处置供品

赵朴老居士在世的时候曾经说过,佛教修行,一言蔽之曰,就是“知恩报恩,上供下施”。

上供养佛法僧三宝以及父母师长,下布施十方法界六道一切众生乃至鬼神等众。

上供下施中,供养或布施给人乃至畜生的物品,因为接受的对象乃至接受的方式,都是具体可见的,就不存在如何处理供养布施过的物品的问题了;而供养布施给诸佛菩萨乃至鬼神的供品,由于接受方是普通世人所不可见的,接受的方式也与人畜不同,这就带来了一个供完之后的供品如何处理的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诸佛菩萨乃至鬼神等众,虽然一般情况下,普通世人是难以见到的,但并不表示他们不存在。

他们的力量、影响和作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佛教存在了两千多年,人类有鬼神观念的历史更长;全世界五十多亿人中,三十多亿是有宗教信仰的(上世纪九十年代统计数字);人类世界各种主要文化,无不建立在一定的宗教文化之上,如果说宗教是虚幻的、鬼神是不存在的,那人类百分之八十的文化都要推翻重建,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

既然诸佛菩萨乃至各种鬼神是真实存在的,作为学佛人,以感恩心和慈悲心供养诸佛、布施鬼神也是应当的,虽然他们接受供养布施的方式也是不可见的,但是我们要坚信,他们确实是接受了的,正如他们确实存在一样

孔夫子讲:“祭神的时候,要如同面对真神。

”(原文:祭神如神在。

)“自己如果不能亲自参加祭祀,就等于没有祭祀。

”(原文:吾不与祭,如不祭。

)这最起码也是我们学佛人应有的态度

在靖江,过去,若人接触到所谓的“邪气”之类的东西,得了某种莫名其妙、久治不愈的“怪病”,家人常常要为他“送鬼”。

送鬼时除了不可避免地要烧些纸钱外,还要准备几碗饭菜鱼肉。

但这些饭菜连鬼一起“送”出去后,是不能带回来的;供完鬼后,就成了“支付”给送鬼人的“报酬”,让送鬼人吃了。

这在当时一个月都吃不上一顿大米饭的时代,算是很丰厚的“酬劳”了。

可是即便如此,一般人还是不会接受这个“美差”的;送鬼人一般都是些家境低落、身心不怎么十分康健的人。

可见老百姓也知道,吃鬼的东西是不好的。

事实上,《大智度论》中也说:“(供过鬼神)让鬼神吃过的食物,人吃了之后,会得各种疾病。

”(原文:为鬼神所啖食之物,人食,患种种疾病。

”)所以供过鬼神的食物,还是不吃为好,可将它们倾倒在偏僻干净的草地或者低矮的石块上,如能再念几遍“变食真言”和“七如来”洪名,那就更好了。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一般将土地、灶神、龙王、财神等也称之为“菩萨”。

但这在佛门看,它们也是鬼神,是一些“有福”的鬼,因此它们面前的供品,最好也不要吃。

另外,超度亡灵时,供过亡者的食物,一般也是倒掉,不要去吃。

因为“供鬼”毕竟不像供佛那样,不是经常的事,而且一般情况下,供鬼的物品也不会很多,也没有供佛那样精致,因而这类供品的处理不是太难(民间有大鱼大肉供鬼的习俗,其实,布施鬼神最好的食物还是类似八宝粥的粥糜、牛奶和干净的水等。

);比较棘手的,当是供佛物品的处置。

这里的所说的佛,包括菩萨。

因为一般人在行供养的时候,是很少将佛与菩萨分开的。

说到供佛,就包括菩萨;说到供菩萨,也必定包括供佛。

但这里所说的“菩萨”,不是一般的菩萨,更不是受了菩萨戒即可称之为“菩萨”的凡夫菩萨、名字(假名)菩萨,而是那些位居圣位的等觉菩萨,比如观音、地藏、文殊、普贤等。

因为一般寺院乃至百姓家中供奉的菩萨,大多是这些菩萨,因而在一般老百姓心中,说到菩萨,也多指这些圣者。

这些圣位菩萨,境界深远无比,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凡夫俗子是无法真正认识和理解的。

这就好比井底之蛙,天上的飞龙再巨大,在青蛙眼里,永远也就井口那么大,它是没法看清龙的真实面貌的,同时龙也无法让它看清自己巨大的身材。

倘若巨龙砸开狭窄的井口,想让青蛙看清这个真实的世界,青蛙肯定会吓坏的,会把重获新生看成是“世界末日”。

(有些人动辄鼓噪“世界末日”,以此恫吓众生,其实就跟这个青蛙差不多

)又好比在一个小学生的思维里,大学教授顶多也就是一个成绩比他好一些的“大”学生,至于教授渊博的知识和学问,他是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的。

一个大学教授,是无法跟一个小学生讲清自己渊博的知识和学问的。

即使是大学教授,在小学生面前也只能讲1+1=2。

菩萨之于凡夫也是这样,因而菩萨来世间度化众生,只能显现与我们同类的形象和境界,轻易是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让我们认识出来的(见《楞严经》),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能见到、并且知道他真实身份的菩萨,都与佛一样,也就是泥塑木雕的圣像了。

因为我们面对的,是这些代表了佛菩萨的圣像,这就有了一个如何处理供养这些圣像的供品的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供佛是每个学佛人都必须的

有人讲:好好修行就是真供养,何必供佛

这话是极其片面、错误的

学佛人是要好好修行,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供养三宝本身也是一种修行,而且是任何一个佛弟子都必须的修行。

《优婆塞戒经》讲:“若有居士,受持优婆塞菩萨戒后,如果得获新收、新买的米谷等粮食,以及瓜果、蔬菜等食物后,不先奉献供养三宝,而自己先享用的话,这样的居士菩萨就得失意罪,修行不会进步,就会堕落,就不清净,不能了脱生死。

”(原文:“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瓜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可见,供养三宝对一个学佛人而言何其重要

那么,供奉三宝的供品,供完之后该如何处理呢

《优婆塞戒经》讲:“若是有人,自己新做了衣裤及碗盆等盛饭用的钵器,应当先供奉诸佛,并且先让自己的父母师长以及传授自己戒法的和尚一一使用,然后自己再用。

若是供奉诸佛,(供完以后,)可以用鲜花和香抵换取回。

吃任何东西之前,要先布施出家人乃至外道修行者,然后自己再吃。

”(原文:若自造作衣服钵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师长和尚先一受用,然后自服。

若上佛者,以华香赎。

凡所食啖,要先施于沙门梵志,然后自食也。

)透过这段经文,我们可以知道: 一、一件物品,如果最初是为自己添置的,并未作完全弃舍的想法,只是为了表达对三宝的敬重而供奉三宝,并且供奉三宝后,三宝只是部分消耗了这件物品的使用价值(或可见、或不可见),这种情况下,供品是可以取回的。

二、若想取回供佛物品,须用鲜花以及香等物品抵换。

有不少善信,买来一些贵重物品后,总喜欢拿到佛前供一下,然后自己再用。

依据这段经文,这种做法是可以的。

但有一点不能忘记,就是从佛前取回时,必须献花进香。

至于食物供佛,如果已作完全舍弃的想法,最好不要取回自己再吃。

待这些食物过了“新鲜期”后,取下把它作为废弃物处理即可。

当然,取下之后,若能及时换上新鲜的那是最好。

为什么已作舍弃之念的供品,就不可再取回了呢

因为你既作舍弃之想,这件物品就不是你的了;如果你供养的是三宝,这件物品就属于三宝所有了,假如你这时再擅自取回,就是盗了。

偷盗三宝之物,罪过是很大的

但是有些食物,如果你觉得比较贵重,供完佛后实在不忍把它当作废弃物处理,那你在购买、置办前就不要作“为佛而买”、“为佛而置办”的想法——不要自己想吃,却打着佛的旗号;供佛之前也不要有完全舍弃之念,供佛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恩、感激之情。

这种情况下,供完取回是可以的,但是同样必须用花和香抵换。

但是上述做法,从究竟角度而言,一般情况下是不提倡的。

为什么

供佛的目的和作用不外有三:第一、感恩三宝,第二、多种福田,第三、去除自己的贪欲和吝啬。

供佛却取回供佛物品,虽能达到第一乃至第二个目的,却会失去布施最为重要的第三个目的和作用,等于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是一种善巧方便的做法,一般情况下,精进修行的正信居士是不会采用的。

这种供佛方法主要适用于: 一、供品最初就是为自己置办的,如果完全供养三宝,可能会使自己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

比如经中说到的,居士添置新衣新物,必须先要供佛,如果供后都不取回,自己就没有穿、没有用了。

二、供品处置有一定难度。

比如现在有些进口水果、高档食品,几十块、上百块钱一斤,供完佛就扔掉,在常人看来,确实有点“浪费”、“可惜”。

另外还有一点,上述方法主要适用居士家中供佛,一般不适用寺院供佛。

为什么

寺院之中,除了有佛、有法、有圣僧(菩萨、罗汉)外,还有大量的凡夫僧,他们可以代表三宝接受供养。

像法乃至末法时期,圣僧难见,那些所谓的“凡夫僧”,作为普通世人唯一可见的、难得的三宝福田,众生岂可错过大好良机、废此福田而不种

舍此福田,世间凡夫还有何等良好福田可种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第三)中说:“所有的福田当中,众僧这个福田是最为殊胜的,十方三世诸佛悉皆称扬赞叹,布施这样的福田,能得最高无上的福报。

少许供养这些佛弟子,即能得获硕大果报,因此聪明有智慧的人,应当供养僧众。

”(原文:于诸福田中,僧田最为胜,诸佛所称叹,施获最上福。

于佛弟子众,少施获大果,故诸聪慧人,当供养僧众。

) 另外,《盂兰盆经》中也讲到,佛陀十大弟子、神通第一的目连尊者,见自己母亲堕落恶道,痛苦万分,虽说自己身为圣僧,神通广大,也无力救拔。

于是哭天喊地,然而天地鬼神悉皆无可奈何。

最后只好求佛,可是佛告诉他:只有供养众僧,凭借众僧的力量,方可得救。

可见众僧力量之大

众僧功德之不可思议

所以世人大凡有难,首选第一,当为供养众僧。

我祖母去世、我自己前年动手术、我母亲今年身体不好,我第一想到的,无不是委托朋友,去扬州、苏州、河北等地各大寺院供僧。

可惜现今居士,只知道做经忏、打水陆,懂得这个消灾免难之“秘诀”的不多

事实上,居士修行供养,本当十方三宝普同供养,不可局限于哪一佛、哪一法、哪一僧。

为什么呢

三宝三位一体,佛是说法者,法是佛说的,所以佛就是法、法就是佛;三世诸佛成佛之前,都必须出家修行,以比丘身成佛,所以佛就是僧——佛法僧三位一体,不可分割,譬如手心手背,本来就是一只手,岂可取此废彼

好比擦护肤油,哪有只擦手心、不擦手背的道理

佛在世时就常说:“我在僧中。

”《杂宝藏经》中说到,“佛住世时,有一天,佛的姨母大爱道比丘尼做了一件极其贵重的衣服,前来供养佛。

佛告诉她:把衣服布施众僧吧。

大爱道比丘尼非常不解,问世尊:为什么呢

我是准备供养世尊您的啊

佛陀告诉她:我让你这样做,是为了让您获得更大的功德啊

为什么呢

众僧这个福田,广大无边;另外,我也在众僧之列呀,所以才让你供僧啊。

”(学诚法师《“念僧功德”系列之四:供僧》)这样的事,佛在世时经常发生。

所以,居士供养三宝,应当普同供养,不可重此轻彼

有人或许要问:供养对象增多了,是不是供品的数量也要随之增加,否则的话,功德的力量会不会分散而减少

这是绝对不会的

佛法修行供养,所得功德的多少大小,不主要取决于供品的多少好坏,而在于发心的大小;也就是说,内心想要供养的对象越多、供养的范围越广,功德和力量越大

这就好比一台收音机,一个人听、十个人听,收音机的声音并不会受到影响,相反,听的人越多,收音机的作用发挥越大;既然如此,为何不让更多的人来听、更多的人来分享呢

所以,佛弟子修供养,发心供养的对象越多越好,若能无边无际,你的功德也即无边无际。

至于寺院接受信徒供养,接受的供品如何处理,这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施主特别指明,那么,供佛的就要用在佛身上、供法的就要用在法身上、供僧的就要用在僧身上。

如果施主未曾指明,就要根据情况判定。

比如信徒布施建造佛殿、佛像乃至添置佛前庄严等资财,很明显就是供养诸佛菩萨的;印刷经书的钱款,明显是供养法的,这些,就不能用在其它方面;佛殿一般情况下也不可改变用途,变作它用。

又比如十方丛林寺院除佛殿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比如土地、寮房、斋堂等,一般就属于“十方僧物”,又叫“四方僧物”、“招提僧物”,为十方众僧所共有,犹如世间所说的“全民所有”、“国有资产”,某一寺院现前之僧是不能擅自处置乃至变卖、馈赠的。

除了上述所谓的“大宗固定资产”外,寺院那些日常生活用品乃至其它一些低值易耗物品,以及与此相关的资金等,比如居士来寺院供斋或者做佛事所发的嚫钱等供养,乃至衣服、毛巾、药品等实物,一般情况下,多为“现前僧物”,犹如世间所说的“集体所有”、“集体资产”,寺内现前众僧可以处置。

总之一句话,佛法僧物不能混乱杂用;即使是现前僧物,其使用和分配也要由现前僧团所有大众依据规定,共同决断,公平分配,否则的话,私自擅用,即为偷盗僧物。

偷盗僧物,即是对十方众僧一一造罪,罪过是很大的,依照《佛说像法决疑经》等经典的说法,比五逆十恶罪都大

《大乘宝梁经》佛告迦叶尊者:现前僧物不能擅自改作十方僧物,十方僧物也不能擅自改作现前僧物;现前僧物不能与十方僧物混淆不分,十方僧物也不能与现前僧物混淆不分;现前僧物、十方僧物不能与诸佛之物混淆不分,诸佛之物也不能与现前僧物、十方僧物混淆不分。

如果现前僧物富余,而十方众僧确有需要,办事的比丘应当集合现前众僧,经僧团大众讨论同意,将现前僧物分与十方众僧。

如果佛塔需要,比如佛塔损坏需要维修,这时,如果现前僧物或者十方僧物充裕,办事的比丘同样应当召集众僧,说明情况,征得大众同意,用现前僧物或者十方僧物维修佛塔。

如果众僧意见不统一,办事的比丘应当寻求在家人劝募财物,以维修佛塔。

如果诸佛之物充裕,则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得分与现前众僧乃至十方众僧。

(原文:佛告迦叶言:若所用物,所谓常住僧物及与佛物、若招提僧物,彼营事比丘应当分别:常住僧物不应与招提僧;招提僧物不应与常住僧;常住僧物不应与招提僧物共杂;招提僧物不与常住僧物共杂;常住僧物、招提僧物,不与佛物共杂;佛物不与常住僧物、招提僧物共杂。

若常住僧物多,而招提僧有所须者,营事比丘应集僧行筹索欲。

若僧和合,应以常住僧物分与招提僧。

迦叶,若如来塔或有所须,若欲败坏者,若常住僧物、若招提僧物多,营事比丘应集僧行筹索欲,作如是言:是佛塔坏,今有所须,此常住僧物、招提僧物多,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若僧不惜所得施物,若常住僧物、若招提僧物,我今持用修治佛塔。

若僧和合,营事比丘应以僧物修治佛塔;若僧不和合,营事比丘应余劝化在家人辈,求索财物,修治佛塔。

迦叶,若佛物多者,营事比丘不得以佛物分与常住僧及招提僧。

) 另外,《大般涅槃经》也说:“佛灭度后,所有善信布施供养诸佛的物品,应当用来建造佛像、添置佛衣以及七宝幡盖,购买种种香油、名贵的鲜花,以供养诸佛。

除了供养诸佛外,不得用在别的地方,否则即犯盗佛物罪。

”(原文: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

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 但是这里有一点是例外的,那就是供佛乃至供法的食物,依据戒律规定,出家人是可以食用的。

《四分律》讲:“佛在世时,外道们常常用饮食供养塔庙。

于是众优婆塞就想:如果世尊也允许我们用美味佳肴供养塔庙,我们也去供养。

比丘们将居士的想法禀告世尊,佛言:同意他们这么做。

但是大众不知什么人可以食用这些供品,佛说:建塔的人可以食用。

”“比丘乃至沙弥、优婆塞、建塔的人,可以食用”(原文:“时,诸外道塔庙常作饮食供养。

诸优婆塞作如是念:若世尊听我送上好食供养者,我当作。

诸比丘白佛,佛言:听作如上。

不知谁当应食此食,佛言:塔作者应食。

”“比丘、若沙弥、若优婆塞、若经营作者,应食。

”) 又《善见律》以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还讲:佛前供饭,侍奉佛的比丘可以食用;如果没有比丘,侍奉佛的在家人也可以食用。

(原文:《善见》:“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白衣侍佛亦得食之。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

若无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

”) 另外,《论》中也讲到:“如果有人供养布施经典,供品可以分作两份,一份奉献经法,一份分与诵经以及说法的人。

”(原文:若施法者,分作二分,一分与经法,一分与诵经说法人。

)所以,居士来寺院,延请出家人诵经、讲经,是可以拿出一半的供养分与诵经、讲经的出家人的。

出家人“弘法是家务”,侍奉诸佛、讽诵佛经、讲经说法是天经地义的,“供佛及僧”,与三宝同受供养也是应当的,但是如果不能真心侍奉诸佛、专心弘法,就有“信施难消”之过了

至于在家居士,护持三宝、供养三宝是其本分,虽然经律中也有造塔者、守佛者可以食用供品的说法,但是其他情况下还是要仔细衡量因果,深知“福食难消”,非特殊情况,还是不食、少食为好

如果依仗功德,像那些上海所谓的“居士头”那样,与寺院不法僧人勾结,染指瓜分寺院利益,甚至以分得利益的多寡决定护持寺院三宝的力度,那就等同共盗三宝之物,罪过无边了

而寺院僧人,如果出于慈悲,为了方便接引众生,在律法许可以及僧团同意的前提下,济贫救困乃至布施帮助其他一些普通世人,是可以的。

但无论施者还是受者,都要慎之又慎

依据经典,大众不认同,现前僧物尚且不能转作佛用,何况赠送居士白衣

如果出于利益交换,为了献媚、讨好世俗之人,甚至为了谋取个人好处,私自拿寺院财物送人,那就有偷盗之嫌了

另外有人常问,身为出家人,允不允许拥有属于自己个人的物品乃至财物

依据戒律,这是可以的,甚至佛在世时,还有居士供养比丘住处的,但前提是这些物品只能用于满足自己修行和基本生存之需求,而且,取得的方式和数量等,都要符合律法规定。

这些属于僧人个人的财物,在律法许可的范围内,僧人可以自行决断。

敬奠时候,供品要和亲人分享吗

要看当地的风俗吧,,我们这里,,的供品,也是归主家,,但是他会分给别的亲戚一部分。

自己留一部分,。

七月十五鬼节当天去墓地扫墓带供品吗

到墓地上坟供品都摆墓主人喜欢的东西。

墓主人生前喜欢什么,就摆什么做祭品较好。

到墓地上坟供品没有什么约定,一般是肉(刀头)、酒、果品。

这肉、酒、果品都可以摆墓主人生前喜欢的品种、品牌,喜欢吸烟的还可以摆上墓主人生前喜欢的烟。

随着社会的发展,墓主人生前喜欢的品种、品牌可能已经没有了,摆上比原来的品种、品牌更好更高级的品种、品牌,是不错的选择。

家里的供佛供品怎么处理

家里供佛的供品,饮食(纯素)、水果撤供后可以自己食用,如果分享给别人吃更好。

水果每天换新的,洗干净了再拿去供佛。

供佛的水撤供后也可以自己喝,水也是每天要换新的。

基本上是当天供养,当天撤供。

烧香拜佛的供品有什么讲究

仁者好像不太供佛的意义,带供佛,就是把东西供献或奉佛了,就好比送礼给,除非人家不接受,否则还能再自己拿回去吗,把东西给佛了或给寺庙了,就不属于自己的了,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没有权力处置,如果要带回去,就要经过寺庙的常住或出家师父同意才可以,自己随意再拿走,就是不与取者,等于犯偷盗罪,这一点供佛的人是需要注意的。

供佛或供品的利益,仁者也应明白,并不是一定要吃了或分享了供品才受益,只要供献了,就有功德,仁者代表没去的人,没去的人也一样有功德,或仁者把供佛的功德回向给没去的人,也是一样的,这是佛教常用的方法。

供佛当然离不开心诚,若不心诚,或动机不对,供的再多也枉然,心诚是很重要的。

请问如何去寺庙拜佛上香上供品。

可以供:素香。

花。

灯。

或合掌礼拜可以。

《佛为首迦长者说差别经》(节选)若生。

奉施饮食。

得十种功德。

一者得命。

二者得色。

三者得力。

四者获得安无碍辩。

五者得无所畏。

六者无诸懈怠。

为众敬仰。

七者众人爱乐。

八者具大福报。

九者命终生天。

十者速证涅槃。

是名奉施饮食得十种功德。

------若有众生。

奉施香华。

得十种功德。

一者处世如花。

二者身无臭秽。

三者福香戒香。

遍诸方所。

四者随所生处。

鼻根不坏。

五者超胜世间。

为众归仰。

六者身常香洁。

七者爱乐正法。

受持读诵。

八者具大福报。

九者命终生天。

十者速证涅槃。

是名奉施香花得十种功德------若有众生。

奉施灯明。

得十种功德。

一者照世如灯。

二者随所生处。

肉眼不坏。

三者得於天眼。

四者於善恶法。

得善智慧。

五者除灭大闇。

六者得智慧明。

七者流转世间。

常不在於黑闇之处。

八者具大福报。

九者命终生天。

十者速证涅槃。

是名奉施灯明得十种功德------若有众生。

恭敬合掌。

得十种功德。

一者得胜福报。

二者生於上族。

三者得胜妙色。

四者得胜妙声。

五者得胜妙盖。

六者得胜妙辩。

七者得胜妙信。

八者得胜妙戒。

九者得胜妙多闻。

十者得胜妙智。

是名恭敬合掌得十种功德------南无阿弥陀佛。

祝大家吉祥如意(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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