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当事人的责任能力或年龄吗
还包括精神状况健康正常。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18周岁以上。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18周岁是我国自然人成年的界限。
对于16周岁以上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条还对“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认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
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
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18周岁以上,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在因过错侵害他人权利而须负民事责任时,能不能自负其责,不仅取决于其意识能力,还与责任能力有关,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自己行为加害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也是有民事责任能力人,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有责任能力的,而不是限制责任能力。
责任人是否有相应责任能力是一切法律认定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对吗
责任人是否有相应责任能力是一切法律认定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对吗
责任人是否有相应责任能力是一切法律认定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对的。
有哪些情形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哪些情形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心和工作能保证工作成绩的两个基本条件。
责任心是指个人对自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
责任心与自尊心、自信心、进取心、雄心、恒心、事业心、孝心、关心、慈悲心、同情心、怜悯心、善心相比,是“群心”灿烂中的核心。
工作能力是指一个人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具备的个性心理特征,包括这个个体具有的技能、知识、经验等。
工作能力是一个人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唯一条件。
责任心与工作能力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对完成工作都非常重要,但责任心却重于能力。
有的人,工作能力强,但他的责任心不强,他不能将自己的能力正确运用在工作上,工作肯定是出不了成绩;有的人,工作能力稍弱,但工作责任心强,始终把工作挂在心上,将自己全部融入在工作之中,这样的人,工作照样出成绩。
所以,我认为,责任重于能力。
我们经常说:干不干是态度问题,干好干坏是能力问题。
一个人,如果没有工作责任心,就像一辆行驶在高速路上却没有方向盘的汽车,速度虽快,但免不了要翻车。
形容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的诗句或词语
一退六二五 原是法口诀。
推卸干净。
委罪于人 委:推委。
把罪责推卸给别人。
指回避重的责任,只拣轻的来承担。
也指回避要点,只谈无关紧要的事情。
塞责:搪塞责任。
指工作不认真负责,表面应付了事。
互相推诿 诿:也作“委”,推辞;推诿:把责任推给别彼此之间互相推托,谁也不愿承担责任。
问诸水滨 滨:水边。
比喻不承担责任或两者不相干。
避重逐轻 指避开较重的责任,拣轻的承担。
指李推张 指相互推委,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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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中的“相应补充责任”怎么适用?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了、安保义务人和学校的。
所谓是指在违反的侵权行为中,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观点)。
的核心是补充,既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补充,也包括实体意义上的补充。
(1)程序意义上的补充是指顺位的补充,即直接责任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第一顺序的责任。
补充责任中顺序的规定至关重要,其目的是赋予补充责任人一种。
若赔偿权利人单独起诉补充责任人,则补充责任人可以要求追加直接责任人为,从而完全排除了将补充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连带的可能。
(2)实体意义上的补充是指补充责任的赔偿数额是补充性的,其赔偿数额的大小,取决于直接责任人承担的数额的大小以及补充责任人的过错程度。
若补充责任人的过错程度足以涵盖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而直接责任人无力承担任何责任,则补充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若补充责任人的过错程度不足以涵盖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则不管直接责任人有无能力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补充责任人仅就在与自己过错相当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至于受害人能否获得全部赔偿与之无关,即负有限补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