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贝类自己不动,却巴在轮船底下做免费的长途旅行。
(仿写句子)
有些鸟类自己不去找食,却待在犀牛角上等待免费的食物。
还有些贝类自动不动,却能巴在轮船地下做免费的长途旅行。
说说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自己也仿照写一写
你好写法:这是把贝类当做人来写,用了拟人的手法。
因为人类才有长途旅行。
好处:把对悄无声息的贝类巴在轮船底下做免费长途旅行写得生动逼真,充满情趣。
写一写:讨厌鬼“小强(蟑螂)”藏匿在水果箱里。
(拟人手法)
翻译句子:在这次长途旅行中,皮特被证明是最有趣的导游。
In the long journey, Peter proved to be the most interesting tour guide
形容长途旅行快乐的词语
一饱眼福、大开眼界、望梅止渴、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刻骨铭心、身临其境、睹物思人、过目不忘、耳闻目睹、活灵活现、载歌载舞、手舞足蹈、
坐长途汽车旅行了。
大家来说说
在前 面一两排,靠窗户的位置,不易晕车。
车上的厕所都在车的中后部,所以前面也不会什么味道。
我不知道你从哪里走,莆田的北京车比较烂些,卫生不行。
福州与宁德的车还行。
价格可以砍,现在是淡季,价格一般400多就谈下来了,不要去窗口买,直接与车主司机或跟车的联系。
长途旅行的意思
就是 到外地旅游的意思,路途比较遥远
有些贝类巴在轮船底下做免费的长途旅行是什么类型的句子?
拟人句。
长途旅行时描写人类行动的。
把贝类巴在船底的行为当成人来写。
《长途旅行》主要讲了什么
《长途旅行丹麦作家扬森于1908~1922年完散文史诗。
人类还历史记载候,生活在今天欧洲大陆北部的人们,既惧怕严酷的大自然,也惧怕丛林里的野兽,他们过着群居的生活。
一天,有个叫菲尔的少年好奇地爬上了暂时停息的古龙阿皮火山。
他在山坡上游荡,不久就发现用火山口喷出的火可以取暖,还可以烧烤食物。
于是他把火作为自己崇拜的神,在那里住了下来。
一些女人被他的歌声吸引,从森林走出,汇聚到他身边。
又来了些男人,他们尊他为头领。
菲尔教他们使用火,还教他们使用石块、木棒制成的工具,他们的生活有了改善,在那里繁殖了子孙。
可是有一天,人们觉得神在发怒,为了谢罪,他们把给人带来了火的菲尔扔进火里当作祭品。
菲尔烤熟后被人们吞食了,但是菲尔的智慧和发明却留传到了后代。
又过了许多年,地球北部的冰块逐渐向南移动。
在这片大陆上,热带的丛林慢慢变得寒冷起来,以游猎为生的人类也随着野兽向南迁移。
他们派人昼夜不停地看守着篝火,可是有一次,轮到猎手卡尔看守篝火时,他不小心让火熄灭了,于是他被逐出了部落,只得独自向北方走去。
他把兽皮裹在身上取暖,又用石块砌成御寒的小屋。
他来到从前菲尔登上的火山,向下瞭望,只见火山已经熄灭,冰雪覆盖了大地,四周一片沉寂。
一只狗向他走来,成了他的伴侣。
几个冬天过去了,卡尔学会了贮存食物,搭起御寒的住所来度过冬天。
在狩猎时,他有时也遇到和他一样的人,都被他猎取来作为食物了。
有一次他向南方走去,在海边捉到一个女人,名叫玛姆,就成了他的妻子。
玛姆不但给他生儿育女,还教给他采集植物,改变了他肉食的习惯,玛姆还教给他过定居的生活。
卡尔记得他以前看守过篝火。
他就捡来许多石块,互相撞击,终于打出了火。
卡尔的后代还学会了制作陶器。
他们就用它来煮食物。
在卡尔后代的一个部落里出了一个桀骜不驯的反叛者“白熊”。
部落首领拒绝让他娶一个他想要的女人,他就杀了首领,带着他的女人逃出了部落。
他造了一只小船。
从此他和儿子出海捕鱼,他的女人带着女儿在家耕种和照料牲畜,“白熊”还驯养野马,让它们拉车。
他的儿子胆子更大,学会了骑马奔驰。
有一个儿子叫“狼”,特别爱马,他骑着马离开了家园,到处游牧,成了逐水草而居的牧人。
又过了许多年,这块土地上的人已经生活在母系氏族社会里。
女族长格罗生了个儿子,名叫诺尔纳·盖斯特,从小就富于冒险精神,他和一个小女孩坐上自己造的木船漂洋过海,到北方的一块陌生的陆地,也就是今天的瑞典去探险。
盖斯特有一根神奇的蜡烛,只燃点过一半,拥有这根蜡烛的人可以长生不老。
盖斯特后来长大了,和那个小女孩成了夫妻,他们学会使用帆和桨,还带上同伴航海,多次到达北方的瑞典,又过了许多年,盖斯特的妻子和同伴死去了,盖斯特生活的地方成了“海之国”,这时人类已经进入阶级社会,这里的人有的是贵族,有的是奴隶。
盖斯特娶了一个挤奶的女奴隶,受到人们的嘲笑,他气愤地带着妻子去到瑞典,还带去了冶炼金属的技术,他还驯养了马、牛、羊等家畜。
后来,他的妻子死了。
从此盖斯特走遍欧洲大陆,到处游荡,最后回到故乡,成了吟唱诗人。
有一次,盖斯特来到“朱特国”,应神庙的祭司托勒的请求,运用他高超的冶金术把一具木偶像铸进一座巨大的铜牛里。
在盛大的迎春节,铜牛铸成了,许多奴隶被作为牺牲献给朱特国的神。
节日结束后,盖斯特又开始了漫游的生活。
“朱特国”地势低凹,经常受到海浪侵袭,年轻的一代人决定离乡背井,寻找一块更安全的土地。
整个部族带着铜牛在欧洲的中部、南部不断地迁徙,只有老托勒留在家乡。
他们后来来到了罗马帝国的地盘上,罗马人命令他们离开。
他们就和北方另一些部落结成同盟,向罗马帝国进攻。
起初他们打了一些胜仗,但他们就此骄傲起来,放松了防备,不久就被富于韬略的罗马将军打得大败,有的人战死,有的做了俘虏,成为罗马人的奴隶,他们的血统逐渐和罗马征服者的血统融合在一起。
盖斯特是这一切变化的目睹者。
最后他预感自己的末日就要来临,于是乘坐小船离开罗马,在大海里点燃了象征生命的蜡烛,把它燃到了尽头。
罗马帝国灭亡后,北方的蛮族逐渐成为基督徒。
在他们的后裔中出生了一个名叫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人,他注定要带领人类穿过大洋继续长途旅行,进入一块当时人们从来没有想到的大陆,而他们的祖先却曾经在这块大陆上游荡。
不过哥伦布只给人类指明了道路,真正到达新大陆的还是后来的征服者皮萨罗和柯尔特斯。
他们一开始就面对着数量悬殊的当地居民——蒙台祖马的部下和印加人的子孙。
这些居民还停留在人类文化的早期发展阶段,他们崇拜火山的神灵,用活人作祭品。
野蛮人刚开始时还把白皮肤的人奉为神的后裔,但很快就失去了对白人的敬畏,许多欧洲征服者死在他们的祭坛上。
争夺新大陆的斗争在墨西哥展开得最激烈。
欧洲文化的长途旅行在这里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两种不同的文化的冲突就像鹰和蛇一样,柯尔特斯和他的士兵像老鹰扑向以蛇为部族标志的阿兹台克人。
由于一个女叛徒的帮助,柯尔特斯取得了暂时的胜利。
他占据了阿兹台克人的庙宇,扳倒了他们的神像。
可是他不久就陷入重围,不得不在被当作祭品杀死的西班牙人的惨叫声中杀出一条血路,逃出那块地方。
又过了许多年,在皇家“猎兔犬号”轮船上有一个名叫达尔文的年轻生物学家,成了人类向未来旅行的新象征。
船上的人认为他们看见了那艘被称为“飞行的荷兰人”的幽灵船。
那个被命运注定永远在海上漂泊的船长也许将要成为人类今后继续进行长途旅行的象征。
不过,长途旅行也许就要结束了。
谁知道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