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党的程序
党大会转正主持词主持人:支部书XXX同志们,在去年XX月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上,XXX同志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现在预备期已满。
XXX月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经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对XXX同志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进行酝酿讨论和大会表决。
XXX党支部目前共有正式党员X名,预备党员X名。
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实到党员X名,全部到齐,符合规定人数,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现在,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大会的主要程序:(一)XXX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书》,并就自己一年来的预备党员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向大会汇报;(二)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XXX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及意见;(三)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发表是否按期转正意见;(四)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五)预备党员表态发言;(六)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七)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现在进行第一项:请XXX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书》,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第二项:请入党介绍人XXX同志和XXX同志介绍对XXX同志一年来的表现。
并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首先请入党介绍人XXX介绍XXX同志在预备期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下面请入党介绍人XXX介绍XXX同志在预备期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第三项:酝酿讨论,发表意见现在,请与会全体党员酝酿讨论,并分别就XXX同志在预
十七大以来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XX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总结 XX镇党委下辖32个党支部,目前共有914名党员。
其中农村党员598名,社区27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249名,其它党员40名。
2007年以来,每年的“七一”前我镇都要对党员开展党性分和析民主评议工作。
现将这四年来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深化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
坚持把学习培训贯穿整个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的始终,组织好党员学习。
一是坚持按时近要求做好“三会一课”,做到雷打不动。
二是结合远程教育,做好党员的集中培训。
各支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
集体学习时间每个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学习形式以组织宣讲、座谈讨论、观看电教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为主。
三是突出学习重点。
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围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广大党员提高对党的执政能力问题的认识。
同时,根据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学习镇党委关于民主评议、评优评先通知,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处置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等,使党员在思想上先立起先进性标准的尺子,为搞好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共产党员党性分析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情况。
把党员党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具体化,让每个党员真正能“对号入座”,为开展民主评议提供标尺和依据,是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关键。
为此,镇党委成立了三个调研组,分别召开机关党员、企业党员、农村党员、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及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经过上下反复讨论修改,分别制定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企业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机关、企事业单位流动党员不合格的主要表现;对农村党员,则区分中青年党员、老党员和外出务工党员三个层次,分别制定了农村党员先进性标准和农村党员不合格的主要表现。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全。
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员党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意见,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全。
一是自己查。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党员党性标准,自己查找自己在哪些方面具备了党员先进性要求,对照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查找自己存在哪些问题,在查摆自身问题的同时,对党支部如何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互相找。
各党支部向党员及部分职工、群众、服务对象代表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互相查找其它党员在哪些方面具备了党员先进性要求;对照不合格党员表现,互相查找个人存在哪些问题。
三是组织点。
镇党委协调纪检、组织、计生等执法执纪部门,摸清近几年党员违法、违纪的名单和基本事实,反馈给各党支部;同时,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表现和支部平常掌握的情况,查找本支部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群众提。
各党支部采取设立党员先进性教育征求意见箱、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镇组织办设立了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
通过以上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把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找了出来。
据统计,四年来各党支部共发放党性对照检查卡片、征求意见表2650份,召开座谈会125次,登门走访了418户,共查找出党员个人存在问题161条,征求对党支部工作意见、建议18个方面208条。
(四)严格审查把关,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引导党员针对自查和互相对照检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每个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必须有“四方面内容”,达到“四个要求”,坚持“四不过关”。
即:每份党性分析材料要有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下步工作打算和努力方向等;要求自我认定要写实,问题要找准,原因要讲透,努力方向要摆明;问题找的不全不准不过关,思想剖析不深不透不过关,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没有吸收进去不过关,整改方向不明不过关。
实行层层审核把关制度,明确规定: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县委组织部把关审查;基层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的党性分析材料提交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审查,并由督导组长审阅把关签字;党员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签字。
对平常掌握有问题剖析不出来或群众提出问题自己却摆不出来的,由支部书记与其谈话后退回给本人,重新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保证了党性分析材料真正触及问题、触及思想。
(五)搞好自我评价和总结,深刻进行思想剖析。
党员个人自我评价和总结,作为民主评议前的一个基础步骤,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我们把这项工作从民主评议的操作程序中剥离出来,抽出专门时间提前进行。
第二天搞民主评议的,头一天搞自我评价总结。
具体操作中,我们召集全体党员大会,会上先由支部书记带头进行自我评价总结,再由党员逐人进行总结,个人总结结束后再由与会党员、群众逐一进行口头评议,让每个党员都有自我剖析的机会。
与会党员都能敞开思想,放下包袱,踊跃发言,认真查找问题。
每个党支部个人自我评价和总结都进行了一天时间,每个人的问题都找得非常深刻透彻。
(六)严格标准程序,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
我们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民主评议工作程序,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标准、方法、步骤等都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并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为了开好民主评议动员会,我们还专门起草了民主评议动员会主持词和动员讲话,由民主评议指导组长亲自动员。
具体工作中,一是明确评议方法和评议内容。
我们采取定性评议为主的方式,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党员评议等次的重要依据。
定性评议主要是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党员定性,有不合格党员表现的,说明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评议结果作为确认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
民主评议大会要求党员的参评率要达到100%以上,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对外出不能回来的,安排专人用电话征求意见或采取邮寄评议票的方式进行。
三是精心组织指导。
组建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一般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的民主评议指导组。
民主评议由指导组亲自靠上,逐个村、逐个单位、逐个党支部进行。
党委每年都抽调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镇干部组成4一5个评议工作组,平均每个指导组负责3一4个支部,逐个支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支部成员监督下,由指导组人员统一汇总。
2007年我镇评出优秀党员79人,合格党员775人,2008年我镇评出优秀党员85人,合格党员797人,2009年我镇评出优秀党员82人,合格党员807人,2010年我镇评出优秀党员82人,合格党员812人。
四年以来,全镇共评议出优秀党员328人次,合格党员3191人次,不合格党员(初步对象) 0人。
二、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领导带头,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影响带动党员群众。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主体是党员,但能不能搞扎实、见成效,重点在干部,关键看书记。
活动中,我们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决定性因素,要求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先干一步,始终走在一般党员的前头,真正摆进来、深下去,既发挥“亲自抓”的领导作用,又发挥“亲自带”的示范作用。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都做到了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自己、带头整改问题。
在党员干部的带动下,不论是学习,还是党性分析,每个党员都能全身心投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把民主评议重心前移,提前把“重点对象”排查出来。
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以事实为根本依据,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仅仅是确定不合格党员的参考。
为此,我们从活动一开始,就采取多种形式,想方设法把存在实际问题的党员底子托出来。
一是由镇党委统一协调纪检、组织、计生等部门,根据各部门的业务范围,查找有关资料,把党员违纪、六个月不交党费、党员个人或直系亲属违法超生、党员参与集访、违法占地、欠交集体承包费、国家税费等底子托出来,并掌握原始证据资料。
同时,由党委书记逐一与党支部书记谈话,个别了解存在实际问题的党员情况,进一步排查重点对象。
对自查和互查出问题比较多的党员,也进行重点排查。
二是坚持自我认定,有问题查摆不出“不过关”。
对经排查有实际问题的党员,对照检查及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委督导组长亲自审查把关,自己不能查找和认定存在问题、做出深刻检查的“不过关”,防止个别人对评议和处置结果不认账或无端提出异议。
三是适当引导,评议不操纵但不失控。
为保证评议结果基本上与党员个人实际表现一致,民主评议前由党支部书记分别与党员个人谈心,有策略的进行引导。
对排查的重点对象由党委政府成员与其谈心,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批评,让他们认识到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把人“一棍子打死”,主要是督促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从而放下包袱,以正确心态对待民主评议。
由于前期排查得准、引导得好,评议结果与党员个人日常表现完全一致,与组织分析排查情况完全一致,四年来评出的不合格党员为零。
(三)坚持思想政治工作领先,多做说服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党员顺心服气。
针对个别党员特别是个别支部书记在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上,存在的“先进单位没有不合格党员”、“评出不合格党员会影响单位形象”、“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自找麻烦、添乱子”等不正确的认识。
镇党委书记逐一与镇各部门、村居党支书谈话,与他们交流思想,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
特别是针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思想压力大、工作难做的实际问题,镇党委专门制定相关办法措施,要求各党支部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评议前后重点帮助不合格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性质,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具体工作中把握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是采取一般教育与重点帮教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开展全面教育的基础上,各党支部有重点的对个别对象进行重点帮教,摸准对象的个性、了解其生活情况及家庭成员的关系,通过具体的帮教行为融洽感情,解除其包袱。
二是采取以支部教育为主,个别说服教育为辅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党支部在开展工作时,主要以促膝谈心为主,帮助对象解除疙瘩、转变思想。
其他人员看准时机,旁敲侧击,帮助理顺情绪。
三是采用善意批评教育与关心爱护解决问题的办法,本着真心帮助的原则,耐心劝说、细心疏导,帮助对象指出问题,并热心指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通过各层面、多次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绝大多数有问题的党员都做到了心态端正、心平气和,没有出现不稳定因素,达到了“本人服气、群众认可、组织放心”的目的。
(四)坚持因人而异,区别不同情况,搞好分类施教。
为切实搞好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活动中我们既提出统一要求,又区分不同层面,坚持分类指导,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
在制定党员党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时,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不同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中青年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具体情况也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进行自我评价总结、组织民主评议等工作中,对外出务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卧床不起党员、不识字党员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同时,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边试点边完善。
如在民主评议的程序方面,在具体操作时,民主生活会主题从查找问题转到如何整改和明确努力方向上。
(五)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效果。
加强督导是确保教育活动质量的重要环节。
镇党委成立了4-5个督导组,采取“听、看、促、改”的办法,实行面对面督导帮促,确保了活动效果。
听,即听取支部书记关于教育活动情况汇报;看,即查看各个环节的原始记录;促,即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程序,按步骤搞好每一个环节;改,即对活动中流于形式、走了过场的支部,责令改正或推倒重来。
(六)坚持立说立行,边查边改,真正让党员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
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以来,我们就要求各支部、全体党员自觉贴紧中心工作,边查边改,以整改促工作。
自开展活动以来,各支部及党员个人对查找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也都提出整改时限,创造条件尽快解决。
如各学校党支部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充分吸收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了教师道德行为规范。
镇卫生院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实行了党员值班日制度, 三、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建议 前段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单位之间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民主评议过程中,党员自我批评的多,相互批评的少。
三是个别支部边整边改的力度不够大等。
建议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和提高工作。
各党支部每年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后,都要对“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不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支部进行了“教育转化、整改提高”,为做好下一次的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着重引导党员克服松劲、畏难发愁情绪,善始善终地把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工作搞好,力求今后每年的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对下出成果,对上出经验。
二是慎重稳妥地做好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整个教育活动的难点和焦点。
围绕让“本人服气、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目标,坚持无情认定与有情处置相结合。
认定不合格党员不卡数字、不定比例,以事实依据,把“必须有确凿的事实和证据”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一条铁的纪律。
同时,坚持先教育转化,后组织处置,认定的每一名不合格党员,都由党委政府成员和支部书记靠上,帮助分析问题,认识危害,理顺情绪,引导党员虚心接受评议结果,诚恳接受组织处置,党组织视党员的主要问题和本人的态度、一贯表现,分别予以处置,让党员心服口服,达到处置少数、教育警示多数的目的。
三是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党委把群众反映集中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列出单子,建立整改问题“台帐”,定期通报各支部整改情况,认真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是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制定《关于建立保持农村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党员的纳新机制、教育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纯洁机制。
在镇直机关中开展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四型机关活动,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创“学习标兵、服务标兵、创新标兵、廉洁标兵”四型标兵活动。
在全镇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中开展“党群手拉手,共奔小康路”活动,每个中青年党员与1-2名贫困群众结成对子,为贫困党员帮资金、帮技术、帮信息,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五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继续做好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
在对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客观地评价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的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完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做法及所有文件、资料、表格等汇编成册,为全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
同时,组织人员分别对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党员队伍现状进行调研,摸清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队伍的现状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为下步全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0年9月20日
请问助理政工师是企业自己评定的吗
一般是什么时候评定呀
皖宣字〔2011〕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市党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省属企业: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7月4日主题词:职称 思想政治工作 评定 规定 通知抄送: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广大政工人员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政工人员队伍,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使我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工专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办发〔1990〕8号)和全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企事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经常化以来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严格、认真、审慎地进行。
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定工作。
第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特殊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经同意后可推迟评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评审。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申报的各级政工人员。
按照本规定通过相应级别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政工专业任职资格人员,由相应的政工职评主管部门行文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资格公布。
第五条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取得各相应级别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合格者由相应的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颁发统一印制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章 范围和对象第六条 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参评。
具体包括:(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研究、统战、工会、共青团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在精神文明、宣传教育、行政监察、武装保卫、计划生育、人民调解、信访、老干部、人事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转岗到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对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组织考核,符合相应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评定与原专业技术资格同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因各种原因,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2年的;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申报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个别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四)年度(任期)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人员(对于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申报)。
第三章 标准条件第八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名称和级别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其中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九条 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十条 政工员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三)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本职岗位中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经验。
(三)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二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三)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开展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述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
(四)大学专科、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获得双学位或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三) 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取得中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不少于3篇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2年。
第十四条 政工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不得提前申报晋升或越级申报晋升。
对于个别任职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以及外语水平的限制,破格评定政工师或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具体破格条件:(一) 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全国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二) 破格评定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5、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第十五条 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实行考核定职。
即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拟确定的专业职务级别,报经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部门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其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四)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四章 评委会组织管理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应由政治理论和专业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
高、中、初三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由省、市、县(市、区)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和管理。
各级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
第十八条 省直厅局、省属大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直委局、市属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条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11至13人组成,委员应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对全省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
第二十条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至11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其中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要负责对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评定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以及对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一条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7至9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工员及助理政工师任职人员的资格评审和对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二条 不具备成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其申报评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就近委托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进行评审,也可委托高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代评。
第二十三条 组建评委会时,原则上还应设立评委库,人数为评委会规定人数的2至3倍。
不具备相应专业职务资格的以及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第二十四条 评委库成员人选由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负责征求推荐和遴选(有关单位在本系统内推荐后,报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评委库成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3年,每届作适当调整,每次调整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二十六条 设立评委库的,在评审会议召开前,由相应政工职评部门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
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委会组成人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上级政工职评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视情停止评委会工作,取消相关评委资格,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或收回评审权。
第五章 申报和评审第二十七条 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本专业级别规定的申报条件,由个人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见省政工职评办印发的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确认(需加盖公章)、组织群众评议、考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提交相应的政工职评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可通知呈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办。
凡有下列情形的,可不予受理:(一)未按本规定出具委托评审函的;(二)非政工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要求的;(四)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五)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
第三十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对申报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严格控制参评范围,不准降低政治标准,不准放宽评审条件。
对虚报资历、假冒岗位、伪造学历、剽窃成果等不正当做法,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任职资格),且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
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报送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应根据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召开评委会,出席委员不得少于规定的人数。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并在正式开会前,先组织出席评委学习有关评审政策、程序、纪律等。
评审时,由政工职评部门报告有关评审材料的审查情况,各位评委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评委会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方为通过。
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公布。
评审通过的人员,其资格取得时间,即从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第三十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各级政工职评工作部门,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积极向广大政工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把申报和评审的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政策标准公开、申报人员及其条件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增强职评工作的透明度。
第六章 工作机构第三十四条 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解释有关政策;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高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市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省直厅局和省属大型企业设在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中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本级以下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主管局的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负责对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申报材料的初审;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精神。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岗位。
事业单位设岗还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报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进行。
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一般不设高级专业职务,个别需要评聘高级专业职务的,应报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第三十八条 聘任。
实行聘任制单位取得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其专业职务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设岗方案限额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主聘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决定聘任,聘期一般为1至3年。
各单位应与受聘的各级政工专业人员签订聘约,明确其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聘期。
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及皖发〔2000〕7号文件规定的“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的精神办理。
第三十九条 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符合申报相应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比照同等同类人员,三年内可直接申报(初评)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且职称外语可免试。
第四十条 政工专业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办法。
(一)政工人员的专业年限可按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总年限累积计算至评审当年年底,满12个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1、转入政工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2、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其原在科级、部队连职以上岗位的履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3、曾担任过乡镇党委委员、妇联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等职务的,可作为政工专业年限累加计算。
(二)政工专业人员的任职年限从受聘专业职务之月起计至申报晋升的当年年底,满12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对于转岗前后均评聘了专业职务的人员,申报晋升时,其原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可与政工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合并计算。
第四十一条 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要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要求执行。
第四十二条 关于论文、著作问题,须在含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申报高级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申报中级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出版有标准书号(ISBN)的专著(合著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字)。
不含副刊、增刊、论文集等。
作者要求为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
申报提供的论文不得在同一年度集中发表。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它未尽事宜,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在大学要入党吗
入党有什么好处
如果你今后发展的道路是企事业单位的话,最好可以在大学就入党,对你今后在单位是有一定的好处的!比如:优先有学习或培训的机会、职务晋升也会优先考虑、特殊任务的委派、会得到重点岗位的锻炼等。
但是在私企或外企就没什么明显好处,但是你是在中国,还是会有点好处的
嘿嘿
不过要看你如的是什么党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