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一些主持词:关于保护环境的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的生产计划、规划,提出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参加实施;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解决生产或科研中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并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较好效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引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肥料测试、土壤改良与利用、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土壤环保、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境质量检测、管理与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农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5.参加当地1种以上作物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参加当地优化农业生态体系内资源合理利用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的开发、研究与推广。
8.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9.参加1种作物较大面积的优质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参加县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境检测站、种子质量检测站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承担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及种子质量检测。
11.参加2种作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2.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业务技术工作。
13.参与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二)从事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6.主持1种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1项有价值的复混(合)肥料的配方建议。
7.参加当地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
5.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无害化病虫草鼠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参加当地植物检疫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参加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8.参加推广2种以上防治病、虫、草、鼠害新技术的应用,或参加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1项以上的改进。
9.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的防治。
11.参加农药质量监测或农药生物测定或作物、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1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参加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参与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起草市级以上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
4.参与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参加选育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参与引进的1个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审定通过或登记,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审认定为优质或名牌产品。
6.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或合同指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7.参与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产品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
8.参与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10%、20%、30%、40%以上。
9.承担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与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体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市级以上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开发的肥料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4.参加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后,土壤肥力等级较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农作物产量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6.承担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的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参加研究开发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参与开发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8.参加的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市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植保、植检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的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事故,准确率在市内平均水平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认证通过,并在应用中发挥作用。
5.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承担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承担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未出现质量事故,监测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8.参加制定1种作物无害化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规划、实施6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2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10万株规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承担生产一代杂交种累计8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300吨以上。
6.参与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3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3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乡(镇)以上范围内或1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蚕田面积、蚕茧产量有较大增长,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10.参加总结1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作为作者之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
(五)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报农艺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急求一份项目经济可行性报告 !!!!
说两句,尽量客观点,对于这二人我都没有太多的主观倾向,因为不甚了解,所以不轻易给定位。
一、针对转基因食品一事,辩证分析二人态度。
方舟子:想要推进天朝转基因食品实验研究以及后续发展,原因不外有三(最多有三)1、真心觉得有必要2、扩大自己影响力3、从中得利缺陷在于,过于听信所谓专家和世界权威机构,我并不是想像崔永元那样想说这二者都是小广告才用的手段。
之所以能达到世界权威机构这样的级别,就几乎是科学性、代表性、权威性。
但是关键在于,这事关系重大,牵扯到数以亿计的人未来的生命健康,所以,过于听信,是一种不够负责的态度。
而且谈到孩子用油的问题时,有些过,造成志愿者集体不满,因为这个问题尚且有争议,又关系到人的安全,所以一个强硬的推进态度势必遭到反抗。
崔永元:想要减缓天朝转基因食品实验研究以及后续发展,原因很简单,他认为这事不靠谱,至少在目前阶段来说,不靠谱。
崔持着谨慎的态度,代表了他对于此事的重视,亲自跑到美国调查美国居民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使用和认可情况。
诚然,包括我在内的JRs基本上都不懂得这里边真正的科学原理,正因如此,我们也必须抱一个谨慎的态度,不能盲目。
这一点来说,崔是很明智而坚定的。
缺陷在于,作为一名主持人,的确在这方面的知识上有硬伤。
从很多地方可以看得出来,举个栗子,有一段说到转基因技术增产的问题,崔无可反驳,说出了旱涝之类天灾造成颗粒无收的情况,明显是硬撑了。
不过看得出来,崔也在努力地充实自己的空白。
二、既然LZ标题想说的是辩论,那么我想说,抛开问题本身来看就辩论而言,崔其实是败给了方。
1、崔提出了质疑,也提及过一些二人口中的“谣言”,但自己却在此次辩论否认自己造谣,而当方拿出了证据时,开始转移话题。
2、崔对语言与逻辑大做文章,实际上是偏离了辩论的主线,而且在他说方舟子喜欢给人扣帽子的同时,他也给李约瑟加上了一个科普大家的帽子,当然了,扣帽子是什么概念我们都清楚,这里不妨换一个词叫“下定义”,无论定义好坏,我们都不应该轻易地下。
人们在很多时候会陷入误区,对好定义的争论要远远少于坏定义,这也是崔自己没有意识到的地方。
3、崔习惯于若即若离的方式与方辩论,有的时候对于方提出的攻击不予回答和反击,一方面我们可以理解成为崔的飘逸和潇洒,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崔在此次辩论中有一些难以招架,转而在形式上用“晚安”此类略显戏谑的词语造成一种胸有成竹的假象。
但是这种假象,往往可以有效的麻痹网民。
4、崔提出了一系列方的举动,试图说明方的行为和目的的不轨。
但往往由于证据不足,而在关键环节脑补,用一些看似比较犀利的词来加重网民对于方的举动的不满,转移重点。
但每次在方一针见血的指出关键环节时,崔有些无言以对,或者以无聊之类的话来草草结尾。
但是,在此我也想队崔在此次辩论中的亮点夸几句,1、后期的目的性之强,令人赞叹,包括像说方是骗子啊,说加工食品和食品的差异性啊,都让方措手不及,甚至让方承认了自己的不严谨,只能力图弱化矛盾,缩小错误。
2、抓住了重要的论据,比如宠物店的喵星人和汪星人吃了之后生病,姑且不论其真假,但从这一招说出来,就让方无法还嘴。
方用了一种很酸的嘴脸应对,什么得诺贝尔奖啊之类的,说实在的,很可笑。
3、 科学实验可以成功可以失败,但是工程不可以失败,特别是涉及人民生命的工程。
崔举了关于三峡大坝的例子,用以说明这句话,必须表扬,这句话说的很到位。
让方在回答中偷换概念,把涉及人民生命的工程换成了涉及人民生命“但却失败了”的工程,因为崔要强调的是要慎重,三峡大坝的成功正是来源于这样慎重的态度,而到了方那里,却成了在美国建三峡大坝就要祸国殃民,明显是急了而且无可反驳。
方就不仔细说了,二人的攻防在我对崔的阐述中做了一点点小结。
现在终于可以以我自身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了,我更支持崔的观点态度,更认可方的辩论能力。
申报林业工程师的条件有那些,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职称吗
你好·首先业工程师属于特评中级的,不能作为考的中级职称来。
那么特评中级职称的条件是: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七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
2、大学专业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九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
3、35岁以上含35岁,具备中专学历。
从事本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四年以上。
其次、对于你想报考土建中级职称考试,那么就需要看你文凭的专业是否符合相关报考专业,譬如你的专业是园林相关的,那么就可以报考(风景园林)的中级职称。
这里要强调一点,纯考的中级职称不能作为特评的,相反特评的也不能作为纯考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厦门大学的以前或厦门大学的历史
1919-1921 筹办与立校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被同志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综合性私立大学。
校主陈嘉庚先生,独资创办厦门大学,并财政上资助厦门大学达 16 年之久。
面对经济不景气的艰难境遇时,陈嘉庚仍说:“宁可变卖大厦,也要支持厦大”。
校旨、校歌、校徽、校训均阐明“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之理念。
校歌由郑贞文写出歌词,著名音乐家赵元任谱曲;校徽由陈嘉庚先生亲自确定,并沿用至今;校训为“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1919年8月,在上海聘任全国教育界名流蔡元培、黄炎培、汪精卫、余日章、郭秉文、胡敦复、黄琬、叶渊、邓萃英等10人为筹备员。
1919年10月召开私立厦门大学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拟订《厦门大学组织大纲》,会议推举邓萃英为厦门大学首任校长、郑贞文为教务长、何公敢为总务长。
1921年4月6日,私立厦门大学假集美学校举行开学仪式,中国第一所由海外华侨传办的大学宣告成立。
初创时,学校设有师范、商学两部,师范部下分文、理两科,学制预科两年、本科四年。
1921-1937 私立与初创 1921年7月4日,林文庆接受陈嘉庚先生邀请继任厦门大学校长。
在林文庆校长掌校期间,初步建成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至1930年6月,全校共设 5 学院、21 学系。
学校在林文庆校长的主持下,以“自强不息,止于至善”为校训,致力于行政与学科建设,重金礼聘知名教授学者,一时群贤毕至、名流云集,如:文学家、国学大师:沈兼士、林语堂、鲁迅哲学家:张颐(1927年11月-1929年7月任副校长) 语文学家:台静农、陈衍历史学家:薛永黍 、郑德坤人类学家:史禄国(俄籍)社会学家:徐金声数学家:姜立夫物理学家:胡刚复、朱志涤、孙贵定、雷通辞、钟鲁斋法学家:黄开宗、区兆荣政治学家:王世富、丁作韶会计学家:郑世禄、陈德恒银行学家:冯定璋、朱保训 1922年2月,私立厦门大学董事会正式成立,陈嘉庚为永久董事,陈敬贤(陈嘉庚胞弟)为董事,林文庆为当然董事。
1935年5月10日,重新组建校董会,陈嘉庚仍为永久董事,林文庆为当然董事,汪精卫、孙科、宋子文、王世杰、孔祥熙、黄奕柱、曾江水为名誉董事,陈延谦、李俊承、黄廷元、黄伯权、洪朝焕为校董事。
1937-1945 国立与抗战迁汀 1937年7月1日经陈嘉庚函请,南京国民政府同意将私立厦门大学改为国立。
1937年7月6日,著名物理学家、清华大学教授萨本栋博士任厦门大学校长。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为保证教学不致中断,厦门大学经教育部批准迁往闽西山城长汀。
1938年1月17日,学校在长汀复课,时为在校生数仅为198人。
在长汀办学八年中,学校延聘许多良师学者,厦大学生一方面积极参加抗日救国运动,组织成立“国立厦门大学学生救国服务团”等团体,投入反对日本侵略者的斗争;一方面勤勉学习,发奋攻读,务期求得真正学问,在校生达1044人。
1940年8月至1941年国民政府教育部举行首届和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学业竞试,厦门大学均名列第一,蝉联冠军。
国民政府教育部全国通令嘉奖,厦大由此被誉为“南方之强”。
1944年春,英国纽凯索大学教授雷立克,美国地质地理学家葛德石,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剑桥大学生物化学教授李约瑟博士等先后来校考察和学术访问,称赞“厦大为加尔各答以东之第一个大学”。
当时的国民政府教育部称之为“东南最高学府”、“国内最完备大学之一”。
厦门大学在长汀办学期间成绩卓著,获得当时社会各界一致赞扬,学校迁返厦门时,长汀社会各界送大匾额誉为“南方之强”。
1940年4月6日(国外定为5月6日),厦门大学校友总会宣告成立。
1945-1949 复员厦门 1945年9月19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任命汪德耀博士为国立厦门大学校长。
1946年4月6日,汪德耀校长发表《25周年校庆致校友书》,提出“兼容并包”及“学术思想自由”的办学主张,表明厦大的办学已具有开放性的特征。
1946年,学校增设海洋学系,1947年赠设国际贸易学系,1948年7月将机电工程学系分设机械、电机2个系,理学院也因之分设理学院和工学院,至此,全校扩展到5个学院18个学系,学校形成了学科比较齐全,具有文、理、工的综合性大学。
1949-1966 建设新厦大 1949年10月17日,厦门解放,厦门市军管会于10月20日委派军代表吴强、肖枫接管厦门大学,组建新的厦大党支部。
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经济学家王亚南教授为厦门大学校长。
王亚南校长学术造诣深厚,知识渊博,是传播马克思主义、翻译《资本论》的第一人。
他能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关系,重视提高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和年青一代,善于发现人才,培育人才,被誉为“懂得人的价值”的教育家,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当年就是他发现并加以关心培养的。
建国初期,国家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对高校院系进行了调整。
厦大也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一系列教学和体制改革。
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成为文理综合性大学。
1958年7月,厦门大学下放归福建省管理。
1963年9月,经中央批准,厦门大学改为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1966-1976 十年动乱,谋求发展 1969年12月6日,教育部军管组等四单位通知,将厦大下放福建省管理。
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宣告“文化大革命”历史结束。
同时,厦大也将翻开厦门大学历史的新一页,厦大人也将谱写新的历史篇章。
1977-2006 改革开放,重振雄风 1977年曾鸣同志被任命为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书记,而后兼任校长。
学校1977-1981年历任党政领导成员名单:校党委书记:曾鸣(1977-1984)校党委副书记:司守行、赵源、谢白秋校长:曾鸣(1978年4月-1982年2月) 副校长:司守行(兼)、蔡启瑞、赵源(兼)、未力工、潘懋元、唐仲璋、傅家麟 1978年2月,厦门大学恢复为教育部部属全国重点大学。
1995 年7月,厦门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 ”建设行列。
1996年,厦门大学成为首批获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
1997年4月,厦门大学“211工程”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家审定立项建设,有8个学科项目被列为“九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2001年2月,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一期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2001年4月6日,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奠基兴建。
2001年7月,厦门大学“九五”“ 211 工程 ”建设项目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 验收。
2002年10月,厦门大学“ 十五 ”“211工程”建设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立项审核。
2003年9月,厦门大学漳州校区正式启用。
2004年,厦门大学被列入国家“ 985工程 ”二期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2004年7月,厦门大学被增列为中管高校。
2005年11月,在教育组织的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取得“优”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