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主持词 > 妇联婚姻家庭讲座主持词

妇联婚姻家庭讲座主持词

时间:2015-08-27 17:50

有关主持家庭教育的讲座主持人的开场白

这个按自己感觉写,别人写的,到时你没感觉。

真实感受自己先找到再去讲,否则都是没有说服力的。

还不如不去。

离开真实,失去意义。

教师节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主要经历怎么写

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剩女

我从来不认为结婚是每个人必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是不需要也不适合结婚的,但是我很肯定的认为每个人此生都需要恋爱,都需要学会爱和被爱。

跟媒体上鼓吹的剩女定义不同,我指的剩女是有爱的意愿,可是因为消极等待的态度、不良的家庭教育、狭隘自相矛盾的择偶条件,与爱无缘的恨嫁女。

来参加剩女讲座的听众里面,不乏30岁还没开始初恋的女人

在我身边也有若干个这样的女性,单从外表上看她们一切正常,但是当我深入她们的内心之后,我发现所有被剩的女人,都是有原因的。

1、消极等待的态度找男人是你目前的头等大事吗

(50% yes)除了不做违法道德法律的事情,你愿意使用一切手段找男人吗

(nearly 0% yes)你愿意为了找男人投入不要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吗

(2% yes)剩女们嘴上都会说我非常想找男人,但是面对这三个问题,她们大部分都是回答NO的。

可见,她们并没有真正把找男人当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来对待。

她们不想主动地去做任何事情,借口是爱情是需要缘分的。

什么是缘分呢

如果你以为的缘分是你在地铁里被一男踩痛脚,抬头一看哇,就是他

(电视剧常有的情节),那你恐怕要永远地剩下去了。

我理解的缘分是,上天给了你一个机会,而你及时看到了他,抓住了他。

有很多嘴上嚎叫着要男人的剩女,眼里根本看不见男人。

我在一个女人居多的公司给剩女做培训的时候,我说我一进门就看到了三个还不错的男人,你们居然都说公司里没有男人。

她们很好奇地问,在哪里啊

我告诉她们,是她们的IT人员。

她们恍然大悟说,啊,他们是男人啊

她们从来不把男同事当男人。

当我告诉一个行政经理,其实公司里就属她接触的男人最多,她怎么都不肯相信。

我说,你的各种供应尚啊维护电脑的、来装修的、家具公司的、物业、快递公司都是男的。

她惊呼,是啊,他们是男人啊。

她从来不把供应商当男人。

男人在哪里

剩女们总在问。

我到处都看到男人,而她们怎么都看不到男人。

在北京日坛公园的悠季瑜加做讲座时,我在第一时间看到了一个外国帅哥,穿着白色瑜加服飘过去。

要不是我在主持讲座,我早就跟过去了

我跟剩女们说,海,看,有帅哥,她们大部分都没看见。

我在机场候机的时候,不看报纸,我看身边的人,看到好看的男人就多看他几眼,也有就因此搭上话的,换个名片。

我工作的商务楼里很多公司,我常在电梯里看到不错的男人,我跟剩女同事报告了这个发现,建议她们以联谊的名义去认识他们,从交朋友开始做起。

她们觉得这个主意很棒,可是没有一个人主动去做,都等着别人先去做,她们享受现成的。

还有,原来跟别人约好要去参加一个社交活动的,仅仅因为下雨了、有点累了就懒得去了。

永远有借口原谅自己不行动。

最好用的借口当然是工作忙,加班。

但是根据我的观察,剩女加班多正是因为没男朋友下班后没事做没地方可去,而越加班当然也就越没男朋友,恶性循环。

ATTITUDEISEVERYTHING。

我看到一个单身女的态度,我就能知道她在未来多久就能找到意中人。

我一个女朋友以前28岁单身的时候很着急,但是她很积极,什么办法都愿意尝试。

她跟我一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当大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她说我是XXX,28岁,未婚。

大家都笑了。

大家也都认识她了。

我看到有男人过来跟她搭话。

几个星期以后,她跟朋友去打羽毛球,在那里碰上了她今天的老公。

她并不很能打羽毛球,但是只要是能认识新人的地方她都去。

我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过很多次的单身聚会,发现很多单身女去了等于白去。

她们都很会打扮,但是态度很恶劣

要么是双手抱在胸口,站在一边当壁花,跟谁都不主动说话,要么就是几个女生挤在一起,嘁嚓批评在场的男人,好象生怕他们听不见似的。

2、不良的家庭教育,迟迟不能断奶之前我在BLOG上写过父母家太温暖,找男人没动力。

有相当部分的剩女是这样的,只要没结婚,哪怕30岁,35岁,40岁,还跟父母住在一起,永远住在一起

她们被父母照顾得无微不至,她们在家里的身份永远是女儿,而非一个独立的单身女人。

所以我说,她们在法律上是单身,但是在生活方式上不是,她们已经跟她们的父母结婚了

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单身女人,就要从自己独立居住开始,不需要买房,租房甚至是跟人合租都好。

在讲座上有个女孩子听到我这一观点,睁大了眼睛问:父母有房子还要自己花钱住出来,这不是浪费钱吗

我苦笑说,人生不是这么算的,人生需要很多必要的浪费,有很多节约会导致灾难性的结果。

还有个女生,家和公司之间的交通要两个小时,为什么不在离公司近的地方自己租房呢

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上下班路上呢

如果你家还住在偏远的地方,离市中心很远,周末恐怕你也没什么兴致出门了,也就宅在家里了。

男人在哪里

男人可能在任何地方,但是绝对不会在一个地方你家里,你和你父母的家里

所以,剩女们一定要走出家门。

想想吧,你跟父母住,到了晚上十点他们就不停地来电催你回家了,就更不要说某个心仪的男人送你到家门口,可以请他上楼喝一杯,甚至一起过夜了。

人跟动物一样,在求偶期就要发出自己的气味,眼神里要充满对异性的渴望,这样异性才能接收到你的求偶信息,才会来接近你,这就是招蜂惹蝶。

那些长期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剩女,脸上无不洋溢着安详的神情,因为被照顾得太好了,也不寂寞,眼睛里没有渴望,所以常常被男人误读为已婚妇女

我就曾把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单身女同事误读为孩妈。

因为她真的很象啊,她的气质,她的气场,真的很象。

很多剩女都是从小听父母话的乖乖女(尤其以上海为重灾区),大学不让恋爱,毕业工作的头两年也不让恋爱,有个男同学塞个条子,父母都会兴师动众。

可是一到了女儿25,26了,父母就急了,就要问她你怎么还没有男朋友

就要张罗介绍相亲了。

在他们眼里,谈恋爱是不用学习的,是象开水龙头一样,要关就关要开就开。

而且,他们的观念里谈恋爱都是要一次成功,不然就没有必要谈。

所以,中国剩女的青春特别短,22岁还开不了,一到26岁,就被剩了剩女们的消极态度,也是跟父母的不良教育有关的,在她们父母年轻的年代(70-80年代),是很难被剩下的,因为政府不会让你们剩下

你看,每个单位都有工会,妇联,团委,他们的一大工作重点就是帮助单身男女找对象钢铁厂和纺织厂联谊。

居委会的干部们也都兼红娘,哪家哪户有单身的,他们都不会放过。

所以,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子只要乖乖呆在家里,自然有人会来提亲。

而且,在那个政治高压的年代,个人没有什么自由,今天80后的父母们,大都没有经历什么象样的恋爱,无非是为结婚而结婚,凑合过,婚后不好也忍着不离。

婚前性行为就更少了。

那时,男人只要老实,女人只要贤惠就一定能结婚。

反正大家都一样的穷,没什么好挑的。

可是今天呢

如果时光倒流,让80后的父母们变成年轻人,我相信他们面对如今这么复杂的社会环境非晕菜了不可

今天,男男女女都有了很多选择,很多自由,可就是因为选择太多,更需要你自己有判断力和做决定的能力。

不要再以为你们的父母能指导你们怎么谈恋爱,怎么结婚,怎么过日子,他们能给的主意都是馊主意,都是只能在他们那个年代使用的规则,对你是一点帮助都没有。

想一想吧,你的父母这辈子经历过几个男人\\\/女人

90%也就一个。

就象他们今天不能指导你的职业规划一样,他们早就无能为力了。

3、狭隘的自相矛盾的择偶条件之前我写过你对男人的要求是否自相矛盾的贴了。

每次讲座中让剩女写下她们的择偶条件,都能写满一大面墙,所有对人类的美好形容词都用上了。

如果完全符合的话,那这个男人一定是上帝

我常让剩女们好好分析下她们开出的条件,是否可能在一个男人上同时具备,地球上是否存在这样的物种,比如:一个男人要浪漫、幽默、性感,有魅力,同时又要对我之外的其他女人完全绝缘一个男人要事业有成占据高位,同时又不能太忙常常在家陪我看电视一个男人要听话、恋家、会做家务,同时又要有远见卓识、有魄力、能被依赖如此这般的自相矛盾还有很多很多。

究其原因,首先剩女们经历过的男人不多,最厉害的是30多岁还从来没有恋爱过呢,男人是什么,从生理结构到心理结构都不知道,只有自己瞎想了。

还有,不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不懂HR找员工和女人找男人有什么不同。

不是在找相爱的合适的人,而是在找成功者,但是我相信成功者对剩女是没什么兴趣的,现实就是如此残忍。

我对剩女们的总结发言就是,打破一切条条框框,挖掘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而不是泛社会化的成功论,撒更大的网,不拘一格降老公。

4、苍白保守的生活方式有很多剩女从学生时代开始就是两点一线的生活方式,大学也是走读每天回家,好象是在上高四高五高六。

工作了还是两点一线,只不过把学校换成了工作单位。

朋友就是中学大学的小猫几只,出了校门好象就丧失了交朋友的能力了。

“母亲节”活动策划

找女孩子聊天我倒是找过,找人开家长会,我就没有搞过。

应该差不多吧,你把要求写清楚,多给点佣金,然后就会有人联系你,你找个样子像的,先应付一下吧,我以前也是不敢叫家长去家长会,可惜那个时候没有极时间。

中国社会转型给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哪些要求

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但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也使我国社会呈现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

尤其是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多样化、群体化、对抗性、敏感性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大。

新形势提出新挑战,新问题产生新任务。

如何服务于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如何提高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构建 完善 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应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

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诉讼的方式,一类是诉讼以外的方式,也即所谓的ADR。

ADR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其意为“替代性(或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最初是指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

目前,在各国司法实践中广为使用的不经过正式的审判程序而解决纠纷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仲裁、调解、谈判、案件评估(case valuation)、法院微型审判(mini-trial)、早期中立评估(early neutral evaluation)、由法官主持的和解会议(judge hosted settlement conference)等。

这一概念既可以根据字面意义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亦可根据其实质意义译为译为“审判外(诉讼外或判决外) 纠纷解决方式”或“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等。

[1]当代国际比较法学家将ADR 的共同性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第一,程序上的非正式性(简易性和灵活性);第二,纠纷解决基准上的非法律化。

即无需严格适用实体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框架内,可以有较大的灵活运用和交易的空间;第三,从纠纷解决主体角度,ADR 具有非职业化特征,可以使纠纷解决脱离职业法律家的垄断;第四,形式的民间化或多样化,其中民间性ADR 占据了绝大多数;第五,从纠纷解决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看,包括仲裁在内的ADR 的构造是水平式(horizontal) 的或平等的。

中立第三人并不是行使司法职权的裁判者(法官) ,当事人的处分权和合意较之诉讼具有更重要的决定意义,因而被称之为更彻底的新当事人主义;第六,纠纷解决过程和结果的互利性和平和性(非对抗性)。

[2]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人民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都符合这些基本特征,可以被涵盖在ADR 的范畴之内,尽管它们都保持着各自的特殊性。

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体体现为以诉讼为核心,各种非诉讼方式为补充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3]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类方式,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二、构建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人民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及时有力弘扬的社会。

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当前,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对抗程度不同,解决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格局。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确保各项事业有新格局、新水平、新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

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有些矛盾纠纷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突发性强,发现和控制难度大,靠单一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司法干预社会矛盾纠纷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对某些矛盾纠纷不是最佳的手段,因为司法的职能是裁判争端,不具有直接分配社会资源的职能,许多利益调整的矛盾纠纷需要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方法实施综合调控,不易进入司法程序。

同时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如果群众遇到纠纷都走诉讼这一独木桥,必然会导致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平和方式解决的矛盾更趋对立,最终影响社会和谐。

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协调运作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综合利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高调处效能,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符合保障民生、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目标。

人民法院将有限的审判资源用于解决重大疑难的社会矛盾纠纷,对一般的民间纠纷倡导采取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外,是缓解审判压力、成功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基础,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使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处分权得到更多的尊重,可以更好地维系家庭温情、邻里礼让、交易诚信,可以更多地增强社会宽容和社会责任。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和协调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法院判决所不能替代的。

对于当事人来讲,有事就打官司不是法律意识强的表现;对于法院来讲,不是受理的案件越多越体现政绩。

发挥多元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符合人民利益至上的具体要求。

三是有利于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不断发展。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发挥社会控制作用,共同构筑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转高效的社会矛盾解决体系,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不断创新调解理念、调解手段和调解方法,推动完善以“以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组织联动、法院积极主导、诉求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疏导、分流社会矛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利于及时消除各种影响社会发展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特别是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有助于协调统一各方利益,加强团结合作,把人心凝聚到谋发展、干事业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充分发挥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基本思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一个趋于和谐的社会、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国家应当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纠纷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占有自己的位置, 发挥各自的作用,并且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每一个具体的矛盾纠纷, 都应当有不同的诉求表达渠道和化解方式。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要明确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既充分发挥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和优势,又能够相互衔接配合、相互补充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的作用,基础在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建立和加强,根本在于诉调一体化对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中心,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民间调解发扬光大,把行政调解发挥到位,把法院调解贯彻始终,最大限度地将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实现调解效果的最大化。

(一)加强人民调解,打牢基础建设。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是基础,是第一道防线,必须在加强人民调解上下功夫,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要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矛盾纠纷预防、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在各单位、各社区(乡镇)、各行政村都建立起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及时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优化民调组织结构。

基层法院应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配备调解经验丰富、审判理论水平较高的法官,同时聘请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的街道司法所长、街道社区推荐的司法协理员为特邀调解员,还应从司法所长、发挥作用好的司法协理员中聘请司法联络员,协助法院调解案件,或受法院委托独立主持调解法院所受理的案件。

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并将经济补贴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在“四位一体”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协作,结合具体案件,通过系统授课、专题讲座、答疑释惑、协助调解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强化行政调解,调配救济资源。

要强化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职责。

目前的社会矛盾纠纷有相当数量是行政性纠纷,行政机关也承担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解决纠纷的职责。

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中具有专业性、综合性、高效性的特有优势,同时,行政机关掌握着其他纠纷解决主体不具备的行政裁量权和社会资源,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可以通过不同的资源调配,实现纠纷有效解决。

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救济是指当权利的实现出现障碍时,需要对其提供一种救济和帮助。

救济包括公力救济、社会救济和私力救济。

就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而言,政府部门的公力救济和行业协会等的社会救济,都是十分重要的,但现实情况却是有差距的,还有很大的实践探索和改革发展的空间。

必须更新观念,树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理念,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纠纷解决规则和工作职责,及时处理相关纠纷。

在行政调解中积极倡导“以和为贵”、合作、自治等价值理念,引导采用平和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纠纷的对抗程度,避免纠纷的升级,增加社会的和谐度。

(三)建立联席制度,搞好诉调对接。

建立“三项制度”,搭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一体化的平台。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要建立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参加,组织特邀调解员代表、民事调解指导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例会,相互通报纠纷发生、解决情况,交流、研究化解纠纷的办法。

二是建立考评管理制度。

各基层司法所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日常工作的考评和管理,规范人民调解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比,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法院要与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部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建立“裁判案例资源共享”机制,全面发挥惩治、教育、保护、预防的司法职能。

司法行政机关要将每月纳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纠纷的数量、类型、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统计报表,抄送法院,法院应将每月受理的经过人民调解的案件情况、发生法定事由被确定为无效或变更、撤销的调解协议情况形成统计报表,反馈给司法行政机关。

四、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措施。

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其相互协调,又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是一项需要多方协作、不断完善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坚持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地位,加强联系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构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新格局。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推动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把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坚持与深化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强对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制度配套、措施具体、成绩显著,各综治部门积极主动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尤其要超前处置好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防止矛盾上交或外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调查研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和研判,围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社会管理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凝聚多元合力。

畅通诉求渠道是推动和完善多元解决纠纷的前提。

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纳入到社会控制的大系统中发挥作用,构成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各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要根据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职责,坚持做到既不越位、不错位、又不推诿、不回避,充分发挥主动高效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将人民调解融入诉讼渠道。

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维护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

要努力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协会工作的新途径,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逐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有效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依法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制度,做好民间纠纷的预测和防范,加大调处工作力度,能调则调、宜调则调,使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为法院审判工作“减压”。

努力消除人民调解工作的盲区和死角,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民调解组织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的作用,挖掘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资源。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又熟悉社情民俗、贴近人民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调解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

要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发挥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处理社会纠纷的经验的优势,积极探索律师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激励机制,促使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自治解决。

工会、妇联等组织既要依职权主动解决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又要积极协助法院做好疏导工作,劳动、国土、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履行自身调处纠纷职能的同时,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符合专业特点的参考意见,为和谐解决矛盾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是提升司法权威,增强司法水平。

司法是最规范、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手段,司法审判是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关口,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最主要力量,要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践,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职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立案及时、裁判公正、执行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优势,最大可能地减轻当事人讼累,最低成本地实现司法公正。

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大范畴内,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在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全过程,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纷争,平衡利益冲突,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目的,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各相关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社会改变“解决纠纷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的观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释放群众情绪,理顺社会矛盾,防止出现因纠纷而结“世仇”的现象。

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民调、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张海迪,桑兰,霍金,邰丽华,胡一舟……

张海迪5岁时因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

她因此没有进过学校,童年时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

张海迪15岁时随父母下放聊城莘县的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但她没有惧怕艰苦的生活,而是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奉献自己的青春。

在那里给村里小学的孩子们教书,并且克服种种困难学习医学知识,热心地为乡亲们针灸治病,在莘县期间,她无偿地为人们治病一万多次,受到人们的热情赞誉。

她很坚强

  1983 年,海迪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她以顽强的毅力克服疾病和困难,精益求精地进行创作,执着地为文学而战。

张海迪学习非常刻苦,曾经自己翻译过一本10万多字的外语小说。

  至今已出版的作品有:长篇小说《美丽的英语》《轮椅上的梦》《绝顶》。

散文集《鸿雁快快飞》《向天空敞开的窗口》《生命的追问》。

翻译作品《海边诊所》《丽贝卡在新学校》《小米勒旅行记》《莫多克----一头大象的真实故事》等。

她的作品在社会上在青少年中引起了很强的反响,长篇小说《轮椅上的梦》已经在日本、韩国出版。

  2008年11月13日,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为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

  桑兰凭借自己顽强、乐观、坚强、勇敢的心态,用她自己的行动和事迹感染着整个世界

她是最富奥运精神的女性榜样

桑兰曾在中国体操队享有跳马冠军的美誉,并获得过多项荣誉,但她却意外的在98年的体操练习中失手,于几秒间由矫健身手变成了瘫痪,然而坚强的她没有选择沮丧,而是坦然地接受了命运的挑战,始终坚持以自己的方式实现着自己的奥运梦想。

  史蒂芬·霍金 1963年被诊断患了“卢伽雷病”(运动神经元疾病),不久就完全瘫痪,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

1985年,霍金又因患肺炎进行了穿气管手术,此后,他完全不能说话,只能依靠安装在轮椅上的一个小对话机和语言合成器与他人进行交谈,而看书必须依赖一种翻书页的机器。

在这种一般人难以置信的艰难中,霍金成为世界公认的引力物理科学巨人,提出了著名的“黑洞理论”。

1974年他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最年轻的会员,1979年任剑桥大学卢卡逊讲座教授———这是牛顿曾经担任过的职位。

  霍金是随着他的名著《时间简史》走近中国读者的。

这本“关于宇宙本性最前沿认识”的科普巨著被翻译成了40种文字,销售2500万册,把理论物理科学迁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不久前,他的新著《果壳中的宇宙》问世并获得了“安万特科学图书奖”。

  邰丽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舞蹈演员,中国特殊艺术协会副主席。

这位两耳失聪的女孩,用生命演绎的舞蹈感动了国人。

  家住湖北宜昌的邰丽华,小时因高烧注射链霉素而失去了听力,从此进入了一个无声的世界。

律动课上,老师踏响木地板的震动,启蒙了她对音乐的痴迷,而被她称作“看得到的音乐”的舞蹈也从此成为她生命的亮色——她赖以表达内心世界的语言。

... >>  舟舟—愚人节出生的孩子。

1978年4月1日,舟舟出生在中国的武汉,这一天正是愚人节。

舟舟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

医生告之,因患有第21对染色体综合症,这是个先天愚型儿。

正常人的智商最低70,舟舟只有30,属于重度弱智,也就是说终其一生,智力只相当于四五岁的孩子。

爱,使舟舟的父母决定:自己背负十字架,让孩子活下去。

截止到目前,仅几年的时间,舟舟的重要演出就有几十场。

甚至还出现过两地邀请时间冲突,无法取舍的情况。

? 除了在北京、上海、杭州、西安、武汉、深圳等地演出外,2000年5月,国际特奥会邀来好莱坞大牌名星阿诺德施瓦辛格为中国特奥助阵。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特奥世纪 行活动”的慈 ...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