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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法律讲座主持词

时间:2019-06-21 16:54

优生学的奠基人高尔顿是谁

一、跌倒被扶反讹赖“见义勇为”是我们的美德,是应该得到社会的赞扬和被救助人的感谢。

可这几年竟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跌倒老人讹诈好心的救扶人,使得伸出援手的人寒心,使得社会诚信得到破坏,很多人遇到此情况不敢伸手,或是先取证才施以援手悲哀

这其中有“坏人变老”,也有“老人变坏”,还有“人老变糊涂”的。

二、买房买车欠巨债这些年的生活压力这么大 ,但是人们还是要想办法贷巨款买房、买车,仿佛没有房就没有家,没有车就矮人三分,至此欠下了要几十年才能还完的巨额债务,生活质量没有了保障,成了房子和车辆的奴隶。

没有自己产权的房子就是没有家吗

有车子真的就算有面子吗

都没有真正去算账

三、中小学生谈恋爱男女恋爱本来是青年以上人的事情,可现在恋爱的人群越来越年轻化,竟然中小学生也谈起了恋爱。

这么小就爱,不该找爱情的年龄,更是不会爱的年龄,不但使得学业荒废,使得自己的一生就此注定失败,小女孩也因为流产而把自己的身体毁坏。

看图中的男女学生,真是无知地痛快了一时,彻底损坏了一生。

四、不男不女超人赛打开电视,除了动物世界以外,在大部分的节目中几乎都能看到像男人的女人女汉子,像女人的男人伪娘,就连很多的节目男主持人都是伪娘状。

特别是什么超男、超女,简直就是性格的反串比赛一样:叫一个女生是什么“哥”正常吗

这些人通常的说法是“追求个性”,个性难道是好坏、美丑、黑白的颠倒吗

五、党员干部求神拜党的干部是唯物主义者,可是当今很多的干部奉行迷信,算命、求神拜佛。

自己贪的天翻地覆,心中完全没有了百姓的安稳和社会的稳定,做着与国法党规不容的罪恶,一边再去求佛拜神。

如果真的有神灵,难道神灵会去保佑这些无恶不作、丧尽天良的家伙们平安

上坡踩着油门同时踩着刹车能行吗

六、独生子女娇惯坏独生子女现在和小皇帝成了同义词,整体素质差、自我为中心、吃不得苦、骄横自私、蛮不讲理、不懂礼貌,这是社会的悲哀,是民族的悲哀。

其实这里面的问题除了与社会有关以外,与孩子的父母关系不太大,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娘们是培养这些小皇帝的老师和学校。

“惯子如杀子”成了“惯孙如杀孙”的现实。

七、扎堆出游找无奈长假扎堆旅游,搞得各景点人满为患,观景成了管人海,并没有获得旅游的真正目的,真是“人人去挤,人人无奈”。

可是人们不在长假期间出去,平时哪有时间

在长假期间去挤的人里面有官员吗

官员们平时是随便能走的,去旅游就是工作和休假,而普通人是休假去旅游。

因为普通人多,所以长假旅游的人多。

八、电视电台把药卖打开广播,听到的几乎都是卖药的或健康讲座的;打开电视,60个频道保证随时都能看到卖药的节目,有时候同时有十几个频道都在卖药。

怨不得老人家上当的多,电视台把这些老人们给忽悠的相信了,所以很容易就上当。

电视台一边是宣传“3.15”打假,另一面又在帮着卖假药,挣人家的钱,再回头打人家。

九、有权有钱移国外有权的人移民了,成了“裸官”;有钱的人移民了,成了外国人。

这些人的移民不单是“移民”的问题,关键是官员移民后还在中国捞钱,而后转到到外国去花;名人和富豪在挣着中国人的钱,而后拿到外国花。

这些人在中国还太平的时候使劲榨中国老百姓的钱,要是一旦中国出现动乱的时候,马上就到外国避难享福了。

十、越来越多龙钟态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大街上、公园里老态龙钟的人越来越多。

不说人老了没有人来照顾的话,只说人口结构就够吓人了:四十多年前,是4口人2个家庭平均有8个子女,8个子女能组成4个家庭,能有16个孙辈人。

可现在是4口人2子女,1个孙辈人。

照这样下去30年后7个人死掉4个,50年后7个人还剩1个,中国还有人吗

十一、坐车没有骑车快堵车已经是城市和高速路上的家常便饭了,要是出门不堵车倒是很稀奇的。

基础设施没有跟上去,可是大量地汽车仍在销售,不堵才怪。

骑自行车每小时能走10多公里,可堵车有时候是没有时间控制的,这样骑车就比坐车快多了,而且是时间上有把握。

怪不得很多车辆的后面都备有水和食品,因为说不准啥时就在路上动不了。

十二、花钱就把人民代这些年来我们谁参加过选举(机关工作的除外)

那么人民代表是怎么来的

花钱买的

凡是有钱的老板基本都是各级政府的人大代表,凡是当上代表的都是花钱的。

小老板当乡镇级的代表,钱再多点当县区的代表,钱再多的就是市代表、省代表了。

我们老百姓谁让你来代表了

你们只是有钱人的代表,只是官员们的代表。

十三、当官基本都腐败网上披露:处级以上的好官不多了

其实说的还是很宽松的,因为处级以上的好官不是“不多了”,而是基本没有了,连有权的科级干部好的也不多了。

过去把“领导”与“公仆”列为同义词,现在是“领导”与“腐败”是同义词了。

现在不是谁腐败抓谁,而是抓住一个就是腐败的,那么说明了基本都腐败了。

十四、富豪多妻法不在我们老百姓遵照“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一是必须要守法,二是给你老婆多了能养起吗

可是富豪们既能养的起,也能摆平法律,“有钱能使鬼推磨”嘛

看以上的两个,一都证明是有钱,二都证明有钱就能有社会地位,有了社会地位就不用守法遵法。

官员养多情人,富豪们养多老婆,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现在是“刑不上官员和富豪”。

十五、水陆天空都公害江河污染、湖海污染、天空污染、粮菜污染,到处是污染,到处是公害,人还能生存多久

害人的“鸡地屁”,肥了官员,肥了富豪,他们把钱挣足了移民到外国,把这公害留给了国人。

这不是简单发横财,而是丧尽天良、断子绝孙的勾当。

可是这些人还要“代表”人民去制定大事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的普法宣传

【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但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也使我国社会呈现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

尤其是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多样化、群体化、对抗性、敏感性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大。

新形势提出新挑战,新问题产生新任务。

如何服务于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如何提高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构建 完善 纠纷解决机制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应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

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诉讼的方式,一类是诉讼以外的方式,也即所谓的ADR。

ADR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其意为“替代性(或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最初是指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

目前,在各国司法实践中广为使用的不经过正式的审判程序而解决纠纷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仲裁、调解、谈判、案件评估(case valuation)、法院微型审判(mini-trial)、早期中立评估(early neutral evaluation)、由法官主持的和解会议(judge hosted settlement conference)等。

这一概念既可以根据字面意义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亦可根据其实质意义译为译为“审判外(诉讼外或判决外) 纠纷解决方式”或“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等。

[1]当代国际比较法学家将ADR 的共同性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第一,程序上的非正式性(简易性和灵活性);第二,纠纷解决基准上的非法律化。

即无需严格适用实体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框架内,可以有较大的灵活运用和交易的空间;第三,从纠纷解决主体角度,ADR 具有非职业化特征,可以使纠纷解决脱离职业法律家的垄断;第四,形式的民间化或多样化,其中民间性ADR 占据了绝大多数;第五,从纠纷解决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看,包括仲裁在内的ADR 的构造是水平式(horizontal) 的或平等的。

中立第三人并不是行使司法职权的裁判者(法官) ,当事人的处分权和合意较之诉讼具有更重要的决定意义,因而被称之为更彻底的新当事人主义;第六,纠纷解决过程和结果的互利性和平和性(非对抗性)。

[2]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人民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都符合这些基本特征,可以被涵盖在ADR 的范畴之内,尽管它们都保持着各自的特殊性。

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体体现为以诉讼为核心,各种非诉讼方式为补充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3]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类方式,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二、构建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人民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及时有力弘扬的社会。

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当前,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对抗程度不同,解决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格局。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确保各项事业有新格局、新水平、新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

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有些矛盾纠纷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突发性强,发现和控制难度大,靠单一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司法干预社会矛盾纠纷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对某些矛盾纠纷不是最佳的手段,因为司法的职能是裁判争端,不具有直接分配社会资源的职能,许多利益调整的矛盾纠纷需要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方法实施综合调控,不易进入司法程序。

同时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如果群众遇到纠纷都走诉讼这一独木桥,必然会导致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平和方式解决的矛盾更趋对立,最终影响社会和谐。

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协调运作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综合利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高调处效能,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符合保障民生、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目标。

人民法院将有限的审判资源用于解决重大疑难的社会矛盾纠纷,对一般的民间纠纷倡导采取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外,是缓解审判压力、成功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基础,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使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处分权得到更多的尊重,可以更好地维系家庭温情、邻里礼让、交易诚信,可以更多地增强社会宽容和社会责任。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和协调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法院判决所不能替代的。

对于当事人来讲,有事就打官司不是法律意识强的表现;对于法院来讲,不是受理的案件越多越体现政绩。

发挥多元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符合人民利益至上的具体要求。

  三是有利于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不断发展。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发挥社会控制作用,共同构筑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转高效的社会矛盾解决体系,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不断创新调解理念、调解手段和调解方法,推动完善以“以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组织联动、法院积极主导、诉求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疏导、分流社会矛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利于及时消除各种影响社会发展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特别是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有助于协调统一各方利益,加强团结合作,把人心凝聚到谋发展、干事业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充分发挥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基本思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一个趋于和谐的社会、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国家应当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纠纷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占有自己的位置, 发挥各自的作用,并且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每一个具体的矛盾纠纷, 都应当有不同的诉求表达渠道和化解方式。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要明确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既充分发挥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和优势,又能够相互衔接配合、相互补充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的作用,基础在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建立和加强,根本在于诉调一体化对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中心,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民间调解发扬光大,把行政调解发挥到位,把法院调解贯彻始终,最大限度地将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实现调解效果的最大化。

  (一)加强人民调解,打牢基础建设。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是基础,是第一道防线,必须在加强人民调解上下功夫,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要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矛盾纠纷预防、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在各单位、各社区(乡镇)、各行政村都建立起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及时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优化民调组织结构。

基层法院应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配备调解经验丰富、审判理论水平较高的法官,同时聘请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的街道司法所长、街道社区推荐的司法协理员为特邀调解员,还应从司法所长、发挥作用好的司法协理员中聘请司法联络员,协助法院调解案件,或受法院委托独立主持调解法院所受理的案件。

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并将经济补贴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在“四位一体”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协作,结合具体案件,通过系统授课、专题讲座、答疑释惑、协助调解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强化行政调解,调配救济资源。

  要强化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职责。

目前的社会矛盾纠纷有相当数量是行政性纠纷,行政机关也承担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解决纠纷的职责。

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中具有专业性、综合性、高效性的特有优势,同时,行政机关掌握着其他纠纷解决主体不具备的行政裁量权和社会资源,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可以通过不同的资源调配,实现纠纷有效解决。

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救济是指当权利的实现出现障碍时,需要对其提供一种救济和帮助。

救济包括公力救济、社会救济和私力救济。

就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而言,政府部门的公力救济和行业协会等的社会救济,都是十分重要的,但现实情况却是有差距的,还有很大的实践探索和改革发展的空间。

必须更新观念,树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理念,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纠纷解决规则和工作职责,及时处理相关纠纷。

在行政调解中积极倡导“以和为贵”、合作、自治等价值理念,引导采用平和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纠纷的对抗程度,避免纠纷的升级,增加社会的和谐度。

  (三)建立联席制度,搞好诉调对接。

  建立“三项制度”,搭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一体化的平台。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要建立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参加,组织特邀调解员代表、民事调解指导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例会,相互通报纠纷发生、解决情况,交流、研究化解纠纷的办法。

二是建立考评管理制度。

各基层司法所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日常工作的考评和管理,规范人民调解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比,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法院要与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部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建立“裁判案例资源共享”机制,全面发挥惩治、教育、保护、预防的司法职能。

司法行政机关要将每月纳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纠纷的数量、类型、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统计报表,抄送法院,法院应将每月受理的经过人民调解的案件情况、发生法定事由被确定为无效或变更、撤销的调解协议情况形成统计报表,反馈给司法行政机关。

  四、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措施。

  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其相互协调,又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是一项需要多方协作、不断完善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坚持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地位,加强联系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构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新格局。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推动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把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坚持与深化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强对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制度配套、措施具体、成绩显著,各综治部门积极主动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尤其要超前处置好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防止矛盾上交或外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调查研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和研判,围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社会管理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凝聚多元合力。

  畅通诉求渠道是推动和完善多元解决纠纷的前提。

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纳入到社会控制的大系统中发挥作用,构成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各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要根据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职责,坚持做到既不越位、不错位、又不推诿、不回避,充分发挥主动高效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将人民调解融入诉讼渠道。

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维护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

要努力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协会工作的新途径,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逐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有效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依法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制度,做好民间纠纷的预测和防范,加大调处工作力度,能调则调、宜调则调,使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为法院审判工作“减压”。

努力消除人民调解工作的盲区和死角,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民调解组织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的作用,挖掘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资源。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又熟悉社情民俗、贴近人民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调解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

要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发挥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处理社会纠纷的经验的优势,积极探索律师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激励机制,促使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自治解决。

  工会、妇联等组织既要依职权主动解决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又要积极协助法院做好疏导工作,劳动、国土、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履行自身调处纠纷职能的同时,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符合专业特点的参考意见,为和谐解决矛盾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是提升司法权威,增强司法水平。

  司法是最规范、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手段,司法审判是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关口,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最主要力量,要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践,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职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立案及时、裁判公正、执行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优势,最大可能地减轻当事人讼累,最低成本地实现司法公正。

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大范畴内,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在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全过程,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纷争,平衡利益冲突,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目的,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各相关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社会改变“解决纠纷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的观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释放群众情绪,理顺社会矛盾,防止出现因纠纷而结“世仇”的现象。

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民调、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共产党宣言》主要组成部分

无产阶级革命理论被称作什么

恩格斯选择了怎样的一条生活之路

如何让看待

季羡林百科名片  季羡林季羡林(1911年8月6日-2009年7月11日),字希逋,又字齐奘。

中国著名文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翻译家,散文家,精通12国语言。

曾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科院南亚研究所所长。

2009年7月11日北京时间8点50分,国学大师季羡林在北京301医院病逝,享年98岁。

  中文名: 季羡林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山东临清  出生日期: 1911年8月6日  逝世日期: 2009年7月11日  职业: 著名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作家  毕业院校: 清华大学  代表作品: 《中印文化关系史论集》;《印度简史》;《佛教与中印文化交流》  目录[隐藏]  个人履历  家庭成员  学术成就学术研究内容  重要学术论文  学术思想  学术任职  个人著作出版书目  主要著作  散文随笔  主要译著  收入小学语文课本的文章  个人奖项  人物评价  经典语录个人履历  家庭成员  学术成就 学术研究内容  重要学术论文  学术思想  学术任职  个人著作 出版书目  主要著作  散文随笔  主要译著  收入小学语文课本的文章  个人奖项  人物评价  经典语录  个人履历  季羡林1911年8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临清市)康庄镇,祖父季老苔,父季嗣廉,母赵氏,农民。

叔季嗣诚。

幼时随马景恭识字。

6岁,到济南,投奔叔父季嗣诚。

入私塾读书。

7岁后,在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附设新育小学读书。

10岁,开始学英文。

12 岁,考入正谊中学,半年后转入山东大学附设高中。

在高中开始学德文,并对外国文学发生兴趣。

18岁,转入省立济南高中,国文老师是董秋芳,他又是翻译家。

我之所以五六十年来舞笔弄墨不辍,至今将过耄耋之年,仍然不能放下笔,全出于董老师之赐,我毕生难忘。

  青年季羡林  1930年,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专业方向德文。

从师吴宓、叶公超学东西诗比较、英文、梵文,并选修陈寅恪教授的佛经翻译文学、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俞平伯的唐宋诗词、朱自清的陶渊明诗。

与同学吴组缃、林庚、李长之结为好友,称为四剑客”。

同学中还有胡乔木。

喜欢纯诗,如法国魏尔兰、马拉梅。

比利时维尔哈伦,以及六朝骈文,李义山、姜白石的作品。

曾翻译德莱塞、屠格涅夫的作品。

大学期间,以成绩优异,获得家乡清平县政府所颁奖学金。

  1935年9月,根据清华大学文学院与德国交换研究生协定,清华招收赴德研究生,为期3年 。

季羡林被录取,随即到德国。

在柏林和美国与乔冠华同游。

10月,抵达哥廷根,结识留学生章用、田德望等。

入哥廷根大学,我梦想,我在哥廷根,……我能读一点书,读点古代有过光荣而这光荣将永远不会消灭的文字。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捉住这个梦。

”[1]  1936年春,季羡林选择了梵文。

他认为“中国文化受印度文化的影响太大了,我要对中印文化关系彻底研究一下,或许能有所发现”。

因此,“非读梵文不行”。

“我毕生要走的道路终于找到了,我沿着这一条道路一走走了半个多世纪,一直走到现在,而且还要走下去。

”“命运允许我坚定了我的信念。

”[1] 季羡林在哥廷根大学梵文研究所主修印度学,学梵文、巴利文。

选英国语言学、斯拉夫语言学为副系,并加学南斯拉夫文。

季羡林师从梵文讲座主持人、著名梵文学者瓦尔德施米特教授,成为他唯一的听课者。

一个学期 40多堂课,季羡林学习异常勤奋。

佛典《大事》厚厚3大册,是用混合梵文写成的,他争分夺秒,致力于读和写,开电灯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

  季羡林在德国[1]  1940年12月至1941年2月,季羡林在论文答辩和印度学、斯拉夫语言、英文考试中得到4个优,获得博士学位。

因战事方殷,归国无路,只得留滞哥城。

10月,在哥廷根大学汉学研究所担任教员,同时继续研究佛教混合梵语,在《哥廷根科学院院刊》发表多篇重要论文。

这是我毕生学术生活的黄金时期,从那以后再没有过了。

博士后的岁月,正是法西斯崩溃前夜,德国本土物质匮乏,外国人季羡林也难免在饥饿地狱中挣扎,和德国老百姓一样经受着战祸之苦。

而作为海外游子,故园情深,尤觉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祖国之思和亲情之思日夕 索绕,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

[2]  1941年获哥廷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后曾师从语言学家E.西克研究吐火罗语。

  1945年10月,二战终结不久,即匆匆束装上道,经瑞士东归,宛如一场春梦,十年就飞过去了。

离开哥廷根35年后的1980年,季羡林率中国社会科学代表团重访哥市,再谒83岁高龄的瓦尔德施米特恩师,相见如梦。

后来作感人至深的名文《重返哥廷根》。

  1946年5月,抵达上海,旋赴南京,与李长之重逢,经李介绍,结识散文家梁实秋、诗人臧克家。

在南京拜谒清华时期的恩师陈寅恪,陈推荐他去北京大学任教,遂又拜见正在南京的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傅斯年。

秋,回到北平,拜会北大文学院院长汤用彤。

  1946~1983年,被北京大学聘为东方语言文学系教授、系主任,在北大创建该系。

同事中有阿拉伯语言学家马坚、印度学家金克木等。

解放后,继续担任北大东语系教授兼系主任,从事系务、科研和翻译工作。

  1956年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

1954年、1959年、1964年当选为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并以中国文化使者的身份先后出访印度、缅甸、东德、前苏联、伊拉克、埃及、叙利亚等国家。

文革中受到四人帮及其北大爪牙的残酷迫害。

  1978年继续担任北京大学东语系系主任,并被任命为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南亚研究所所长。

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其著作已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

  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

  温家宝看望季羡林  1988年,任中国文化书院 院务委员会主席。

并曾以学者身份先后出访德国、日本、泰国。

  2009年07月11日八时五十分季羡林在北京301医院因突发心脏病病逝。

季老生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5次前往北京301医院看望他。

这五次探望的时间分别是2008年8月2日、2007年8月3日、2006年8月6日、2005年7月29日、2003年9月9日[3]。

  2010年4月5日,清明,季羡林的骨灰在他的家乡—山东省临清市康庄镇官庄村安葬。

至此,季羡林先生实现了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季羡林先生生前遗愿将骨灰分为三部分安放:一部分在北京;还有一部分骨灰安放在河北,因为季老生前跟好友约好要安葬在一起,“谈一谈生前不能谈的问题”;而另外一部分,则由季承和家人一同带回老家山东临清,与季老的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

  家庭成员  1929年,季羡林与彭德华结为夫妻。

他们的结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彭德华她自幼丧母,只有小  季羡林夫人学水平,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一生没有跟任何人发过脾气。

上对公婆,她真正尽了孝道。

下对子女,她真正做到了慈母。

中对丈夫,她绝对忠诚,绝对服从,绝对爱护。

季老的婚姻可谓中国封建婚姻包办的悲剧,但是他后来的独居也使得他内心平静安心的专研在他的学术研究中,正如梅兰芳的寂寞成就了他一样。

  1933年季羡林有了女儿,取名季婉如,后毕业天津大学,成为核工业部的高级工程师,已病故。

  1935年,季羡林又有了儿子延宗,即是季承。

但作为“国学大师”季羡林的儿子,季承自小却很少得到父亲的教诲,父子关系一向冷淡,并曾被父亲“赶出家门”。

  同年,季羡林在经济濒于破产时获得一个到德国去留学的机会。

季羡林这一走就是十一年。

这十一年当中,季羡林的老祖(季羡林的婶母)苦苦挣扎,摆过小摊,卖过破烂,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

季羡  季羡林与他的猫林他婶母出身中医世家,从小学会了一套治病的手段。

因自幼丧母,没人替她操心,耽误了出嫁的黄金时刻,成了“老姑娘”。

年近四十才嫁给季羡林的叔父做续弦。

  1995年,季羡林父子之间的矛盾开始表面化了,并最终决裂,13年不曾相见。

13年后,双方终于冰释前嫌。

2002年,季老住进301医院前,他想见季老很方便。

在2002年后,他再想见季老时,确实受到了“某些人”的阻挠。

终于在2008年,季承见到了已经97岁的父亲,并一直陪在父亲左右。

  季羡林的家庭成员,除了的人以外,还有几只猫。

季家所养的第一只猫,名叫虎子。

虎子的脾气像老虎般暴烈,但是对季家三口人却十分温顺,晚上经常睡在季羡林的被子上。

  学术成就  学术研究内容  季羡林的学术研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

综合北京大学东方学系张光麟教授和令恪先生所述,季羡林的学术成就大略包括在以下10个方面:  1、印度古代语言研究:博士论文《〈大事〉渴陀中限定动词的变化》、《中世印度语言中语尾-am,向-o和-u的转化》、《使用不定过去式作为确定佛典的年代与来源的标准》等论文,在当时该研究领域内有开拓性贡献。

  2、佛教史研究:他是国内外为数很少的真正能运用原始佛典进行研究的佛教学学者,把研究印度中世语言的变化规律和研究佛教历史结合起来,寻出主要佛教经典的产生、演变、流传过程,借以确定佛教重要派别的产生、流传过程。

  3、吐火罗语研究:早期代表作《〈福力太子因缘经〉吐火罗语诸本诸平行译本》,为吐火罗语的语意研究开创了一个成功的方法,1948年起即对新疆博物馆藏吐火罗剧本《弥勒会见记》进行译释,1980年又就70年代新疆吐鲁番地区新发现的吐火罗语《弥勒会见记》发表研究论文多篇,打破了“吐火罗文发现在中国,而研究在国外”的欺人之谈。

  4、中印文化交流史研究:《中国纸和造纸法输入印度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中国蚕丝输入印度问题的初步研究》等文,以及《西游记》有些成分来源于印度的论证,说明中印文化“互相学习,各有创新,交光互影,相互渗透”。

  5、中外文化交流史研究:80年代主编《大唐西域记校注》、《大唐西域记今译》,并撰10万字的《校注前言》,是国内数十年来西域史研究的重要成果,而1996年完成的《糖史》更展示了古代中国、印度、波斯、阿拉伯、埃及、东南亚,以及欧、美、非三洲和这些地区文化交流的历史画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6、翻译介绍印度文学作品及印度文学研究:《罗摩衍那》是即度两大古代史诗之一,2万余颂,译成汉语有9万余行,季羡林经过10年坚韧不拔的努力终于译毕,是我国翻译史上的空前盛事。

  7、比较文学研究:80年代初,首先倡导恢复比较文学研究,号召建立比较文学的中国学派,为我国比较文学的复兴,作出了巨大贡献。

  8、东方文化研究:从80年代后期开始,极力倡导东方文化研究,主编大型文化丛书《东方文化集成》,约500余,800余册,预计15年完成。

  9、保存和抢救祖国古代典籍:90年代,担任《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传世藏书》两部巨型丛书的总编纂。

  10、散文创作:从17岁写散文起,几十年笔耕不辍,已有80余万字之多,钟敬文在庆贺季羡林88岁米寿时说:“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

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

”“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

”[4]  重要学术论文  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结束,季羡林就辗转取道回到阔别10年的祖国怀抱。

同年秋,经陈寅恪推荐,季羡林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创建东方语文系。

季羡林回国后,着重研究佛教史和中印文化关系史,发表了一系列富有学术创见的论文。

  季羡林读书  《浮屠与佛》(1947),揭示梵语Buddha(佛陀)一词在早期汉译佛经中译作“浮屠”是源自一种古代俗语,译作“佛”则是源自吐火罗语,从而纠正了长期流行的错误看法,即认为佛是梵语Buddha(佛陀)一词的音译略称。

这里顺便指出,季羡林在1989年又写了《再论浮屠与佛》,进一步论证汉文音译“浮屠”源自大夏语。

  《论梵文··td的音译》(1948),揭示汉译佛经中用来母字译梵文的顶音·t和·d是经过了·l一个阶段,而t··>·d>l这种语音转变现象不属于梵文,而属于俗语。

因此,依据汉译佛经中梵文··td的音译情况,可以将汉译佛经分为汉至南北朝、南北朝至隋和隋以后三个时期。

前期汉译佛经的原文大半不是梵文,而是俗语或混合梵文;中期的原文也有很多是俗语和混合梵文,但梵文化程度有所进步;后期的原文是纯粹的梵文。

  季羡林的这两篇论文在中国佛教史研究领域中别开生面,用比较语言研究方法,令人信服地证明汉译佛经最初并不是直接译自梵文,而是转译自西域古代语言。

季羡林也据此提醒国内运用音译梵字研究中国古音的音韵学家,在进行“华梵对勘”时,一定要注意原文是不是梵文这个大前提。

  在中印文化关系史研究方面,以往国内外学者大多偏重研究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甚至有论者据此认为中印文化关系是“单向贸易” (one-way-traffic)。

季羡林认为这种看法不符合文化交流的历史实际。

因此,季羡林在研究中,一方面重视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着力探讨为前人所忽视的中国文化输入印度的问题。

他先后写成《中国纸和造纸法输入印度的时间和地点问题》(1954)、《中国蚕丝输入印度问题的初步研究》(1955)和《中国纸和造纸法最初是否是由海路传到印度去的

》(1957)等论文,以翔实的史料,考证了中国纸张、造纸法和蚕丝传入印度的过程。

[5]  学术思想  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季羡林对文化、中国文化、东西方文化体系、东西方文化交流,以及21世纪的人类文化等重要问题,在文章和演讲中提出了许多个人见解和论断,在国内外引起普遍关注。

季羡林认为,“文化交流是人类进步的主要动力之一。

人类必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才能不断前进,而人类进步的最终目标必然是某一种形式的大同之域”。

其实,季羡林近10年来积极参与国内东西方文化问题的讨论,也贯彻着这一思想。

季羡林将人类文化分为四个体系:中国文化体系。

印度文化体系,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体系,自古希腊、罗马至今的欧美文化体系,而前三者共同组成东方文化体系,后一者为西方文化体系。

季羡林为东方民族的振兴和东方文化的复兴呐喊,提出东西方文化的变迁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

季羡林表达的是一种历史的、宏观的看法,也是对长期以来统治世界的“欧洲中心主义”的积极反拨。

  学术任职  季羡林先生学术任职广泛,曾任中国外国文学会副会长(1978年)、中国南亚学会会长(1979年)、中国民族古文字学会名誉会长( 1980年)、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1981年)、中国语言学会会长(1983年)、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副会长(1983年)、中国史学会常务理事(1984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1984年)、中国作家学会理事(1985 年)、中国比较文学会名誉会长( 1985年)、中国亚非学会会长( 1990年)等。

  个人著作  出版书目  书目名称 类别 出版年份 出版社  《中印文化关系史论丛》 论文集 1957年 人民出版社  《<罗摩衍那>初探》 理论 1979年 外国文学出版社  《天竺心影》 散文集 1980年 百花出版社  《季羡林选集》 散文集 1980年 香港文学研究社  《朗润集》 散文集 1981年 上海文艺出版社  《季羡林散文集》 散文集 1986年 北京大学出版社  《牛棚杂忆》 散文集 1998年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主要著作  《〈大事〉偈颂中限定动词的变位》(1941年,系统总结了小乘佛教律典《大事》偈颂所用混合梵语中动词的各种形态调整)、《中世印度语言中语尾-am向-o和-u的转化》(1944年,发现并证明了语尾-am向-o和-u的转化是中世印度西北方言健陀罗语的特点之一)、《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1985年)(论证了原始佛典的存在、阐明了原始佛教的语言政策、考证了佛教混合梵语的历史起源和特点等)、《〈福力太子因缘经〉的吐火罗语本的诸异本》(1943年)(开创了一种成功的语义研究方法)、《印度古代语言论集》 (1982年)、《吐火罗文A中的三十二相》 、《敦煌吐鲁番吐火罗语研究导论》 、《文化交流的轨迹:中华蔗糖史》 、《东方文学史》、《东方文化研究》、《禅与东方文化》 、《东西文化议论集》、《世界文化史知识》 等。

  散文随笔  《清塘荷韵》、《赋得永久的悔》、《留德十年》、《万泉集》、《清华园日记》、《牛棚杂忆》、《朗润园随笔》、《季羡林散文选集》、《泰戈尔名作欣赏》、《人生絮语》、《天竺心影》、《季羡林谈读书治学》、《季羡林谈师友》、《季羡林谈人生》、《病塌杂记》、《忆往述怀》、《新纪元文存》 等。

  主要译著  《沙恭达罗》(1956年)、《五卷书》(1959年)、《优哩婆湿》(1959年)、《罗摩衍那》(7卷,1980~1984年)、《安娜·西格斯短篇小说集》等。

  收入小学语文课本的文章  《自己的花是给别人看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小学语文五年级下册)  《怀念母亲》(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小学语文六年级上册)  《夹竹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江苏国标版小学六年级下册第19课)  个人奖项  1986年论文集《印度古代语言论集》获北京大学首届科学研究成果奖。

  1987年论文集《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优秀成果荣誉奖。

  1989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授予“从事语言文字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

  1990年论文集《中印文化关系史论文集》获全国首届比较文学图书评奖活动“著作荣誉奖”。

  1992年主编的《大唐西域记校注》获全国首届古籍整理图书奖。

  1992年,印度瓦拉纳西梵文大学授予最高荣誉奖“褒扬状”。

  1997年主编的《东方语言学史》获第三届国家图书奖。

  1997年主编《印度古代文学史》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999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专著二等奖。

  1998年德黑兰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1999年《季羡林文集》(24卷)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

  2000年专著《文化交流的轨迹——中华蔗糖史》获长江读书奖“专家著作奖”。

  2000年获得德国哥廷根大学博士学位金质证书。

  2006年9月26日,在中国译协庆祝国际翻译日•资深翻译家表彰大会上,季羡林被授予“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  人物评价  季羡林在大陆被许多人尊重,并被一些人奉为中国大陆的“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

对此,季羡林在他的《病榻杂记》中力辞这三顶“桂冠”:“我对哪一部古典,哪一个作家都没有下过死工夫,因为我从来没想成为一个国学家。

除了尚能背诵几百首诗词和几十篇古文外;除了尚能在最大的宏观上谈一些与国学有关的自谓是大而有当的问题比如天人合一外,自己的国学知识并没有增加。

环顾左右,朋友中国学基础胜于自己者,大有人在。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竟独占'国学大师'的尊号,岂不折煞老身

我连'国学小师'都不够,遑论'大师'

”“我一直担任行政工作,想要做出什么成绩,岂不戛戛乎难矣哉

我这个“泰斗”从哪里讲起呢

”“三顶桂冠一摘,还了我一个自由自在身。

身上的泡沫洗掉了,露出了真面目,皆大欢喜。

”  国学大师季羡林(2002年)  季羡林曾被授予2006年“感动中国”人物。

颁奖词中称:“智者永,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

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

学问铸成大地的风景,他把心汇入传统,把心留在东方。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

……他的书,不仅是个人一生的写照,也是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历程的反映。

”  温家宝曾五次看望季羡林。

他称:“您最大的特点就是一生笔耕不辍,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您写的作品,如行云流水,叙事真实,传承精神,非常耐读。

”“您写的几本书,不仅是个人一生的写照,也是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历程的反映。

……您在最困难的时候,包括在‘牛棚’挨整的时候,也没有丢掉自己的信仰。

”“您一生坎坷,敢说真话,直抒己见,这是值得人们学习的。

”[6]  经典语录  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该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

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

忍者,相互容忍也。

  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

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

  好多年来,我曾有过一个“良好”的愿望:我对每个人都好,也希望每个人都对我好。

只望有誉,不能有毁。

最近我恍然大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时光流失,一转眼,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活得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算。

有人说,长寿是福,我看也不尽然。

人活得太久,对众生的相,看得透透彻彻,反而鼓舞时少,叹息时多。

  走运时,要想到倒霉,不要得意得过了头;倒霉时,要想到走运,不必垂头丧气。

心态始终保持平衡,情绪始终保持稳定,此亦长寿之道。

  自己生存,也让别的动物生存,这就是善。

只考虑自己生存不考虑别人生存,这就是恶。

  “要说真话,不讲假话。

假话全不讲,真话不全讲。

”  “就是不一定把所有的话都说出来,但说出来的话一定是真话。

”  “我快一百岁了,活这么久值得。

因为尽管国家有这样那样不可避免的问题,但现在总的是人和政通、海晏河清。

”  季羡林日常生活  “我的家乡在山东。

泰山的精神实际上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

”  “最后两句话是——‘国之魂魄,民之肝胆,屹立东方,亿万斯年’。

人民的灵魂,百姓的脊梁,中华民族大有前途。

”  每个人都争取一个完满的人生。

然而,自古及今,海内海外,一个百分之百完满的人生是没有的。

所以我说,不完满才是人生。

  西方采取的是强硬的手段,要“征服自然”,而东方则主张采用和平友好的手段,也就是天人合一。

要先于自然做朋友,然后再伸手向自然索取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

宋代大哲学家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  你们的生命只有和民族的命运融合在一起才有价值,离开民族大业的个人追求,总是渺小的。

  做人要老实,学外语也要老实。

学外语没有什么万能的窍门。

俗语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这就是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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