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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大会主持词

时间:2019-08-01 14:43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职务属于公务员吗

听证会是怎样开的,能否说说具体的程序、步骤

  LLHH321 | 07-01-20  好评回答  1255039305 | 07-01-20  关于听证会的含义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

听证会有几层意思,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

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

第二,听证会听什么

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第三,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听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 1、听证机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没有规定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

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

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担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

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

为节省立法资源,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可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2、听证参加人 目前各地对听证参加人的称谓不统一,示范稿进行了规范。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

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

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

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

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

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

国外称为证人。

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3、关于听证的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

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

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

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

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4、关于听证的原则 示范稿规定了进行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

这实际上是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是听证机构)的要求。

一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如实提供情况和如实报道原则。

这是对听证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

二、关于听证准备 听证准备是开好听证好的最重要的环节,是示范稿中条文最多的一章。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

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

美国的情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

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关于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示范稿规定的用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

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

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

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

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4、关于听证义务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不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定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

一是保密的责任。

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

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会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听证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但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用。

6、旁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

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三、关于听证会的举行 1、关于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听证会举行的目的,听证人通过听取听证陈述人提供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为达到这一目的,示范稿规定了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一是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先由提出法律法规案及其支持方的陈述人发言,然后由反方或持有其他意见的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

二是持有相同意见的听证陈述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发言。

如果同一意见的陈述人数量较多,主持人可以要求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

示范稿强调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都应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2、听证辩论 “真理愈辩愈明”,本着这一精神,示范稿规定了听证辩论的程序。

各方听证陈述人发言并回答听证人所提问题后,经主持人同意,一方陈述人可以再次发言反驳对方陈述人的观点。

陈述人之间还可以互相提问。

3、关于听证记录 关于听证记录,是对听证会进程所作的原始的、未经归纳、整理的记录。

听证记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存。

鉴于听证会是公开举行的,因此,听证记录也应可以在政府刊物上公布,供公众、学者查阅、研究之用。

4、关于听证会上的言论保护 示范稿第三十六条规定,听证人和陈述人在听证会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不应受到任何追究。

这一规定是为保障听证人和陈述人,尤其是陈述人可以充分反映情况。

陈述人由于客观条件或自身认识能力所限,可能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或有偏差。

只要不是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便不应受到追究。

四、关于听证报告 1、关于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强调,听证报告应当将听证陈述人提的主要事实、观点意见及其依据作出充分的、客观的报告。

(我认为第一章中的客观原则应当是对听证报告的要求。

对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应当是真实,且这种真实只能限于信息来源或渠道的真实,而不可能是客观真实,因为什么是客观真实在某种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知的。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也只能是媒体的自律性要求,有的媒体的生存目的就是要为某一方摇旗呐喊。

因此,客观原则不应当是听证的基本原则。

) 2、关于听证报告的公开 听证报告应当公开,这也是对听证机构的一种监督。

听证报告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公布后可供公民查阅或学者研究之用。

3、关于听证报告的作用 示范稿最后对听证报告的作用作出规定。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这一规定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

参考资料: 收起

年度重要活动

文秘部门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文秘工作大到覆盖单位组织的方方面面面,小到涉及部门人员的点点滴滴。

作为机关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就要求文秘工作事无巨细,都能收放自如。

放,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宏观上控制到位,相互衔接。

收,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微观上不丢不落,见微知著。

收放自如,要求文秘人员能把纷繁复杂的工作分门别类,并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统筹解决。

从某种意义说,办文、办会和办事的能力是文秘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功,是工作能力的重要表现。

总体要求:办文、办会、办事的总体要求就是“快、准、细、严、实”五个字。

快,就是要快行动,要快说、快干、快完,讲求效率,要有时效性,说了算,定了干,看轻重缓急,谋先后主次,要有预见性,时时想在先,事事干在前。

准,就是要准到位,要准确及时,讲求筹划,对上路子,吃透上面精神,摸清领导意图,准确传达指示,正确处理事项。

细,就是要细到家,要细致、细腻、细心,讲求质量,有明察秋毫的眼力,有解剖麻雀的手力,统筹谋划,深入考虑,全面权衡。

严,就是要严要求,要严格、严谨、严密,讲求态度,一丝不苟,坚持严格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工作有序。

实,就是要实打实,要实心、实意、实干,讲求末端,一抓到底。

实,包涵了方方面面,思想求实、作风务实、学习扎实、工作落实、生活朴实、身体结实等。

第一部分 规范办文办文主要是围绕文书、文件、文字材料3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3方面的工作又可以分为3项事务。

第一项就是文字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信函和新闻稿件的撰写工作,以及领导同志需要的各种文字材料的准备和起草工作。

第二项就是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办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文书的打印、制作,收发、运转、传递工作,立卷、归档工作。

第三项就是围绕文书文件要办理的事务。

主要指因文书文件产生的、而且需要文秘部门承办的事务。

比如一份文件要迅速复制多份下发,有的文书要发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及时登录电子政务网络下载或上传有关文件。

一、发文办理1.起草:县委办公室公文的起草实行主任负责,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对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对方面性公文,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有关部门起草;对县委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产生的《会议纪要》、《批复》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

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公文,属于办公室直接起草的,由县委办、政府办安排人员共同起草;属于县委部门或群团组织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委办审核后,再送县政府办审核;属于政府部门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政府办审核后,再由县委办审核。

2.审签:县委办公室各类公文须经主任审核后,方可送有关领导审签。

以县委名义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主要领导签发;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县委办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由主任审核,县委分管领导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送县委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

公文须经领导签发后方可挂号印制,需要及时发出的紧急公文,如果签发领导不在,可由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请示签发领导,授权审核后挂号印制。

3.登记、印制、盖章:领导审签后的公文,属办公室负责起草的由承办秘书校核,属于部门负责起草的由部门校核,经校核无误后,打印文件清样,交由办公室收发员审查和格式把关后,方可登记挂号,交付印制。

印制的文件须经办公室相关文秘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校核把关,分管副主任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4.分送:办公室公文的分送范围由收发员根据公文所规定的发送范围拟定,经分管副主任审定后安排分送。

公文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分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到位,并实行签字制度,紧急公文在规定时限内送出,普发的一般性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送出。

分送后剩余公文交收发员保存。

办公室产生的所有非密级公文加盖印章后,都必须由政务专网文档管理人员负责在电子政务专网上同步发送,并督促收文单位及时签收。

5.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其它材料的起草、审定参照上述规范办理。

注:按照两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文处理规定,按照行文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不得要求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

牵涉多个部门的,由主要部门牵头协商,协商一致后由部门联合发文。

需经县委、县政府审批的事项,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乡镇、部门因工作原因需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按业务归口由各责任乡镇或部门按公文规范要求负责拟稿,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发文依据,稿面应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稿纸,并按要求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报抄送单位、附件、拟文时间、缓急和密级等内容,签署拟稿人姓名,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后呈相关领导签发。

二、来文处理遵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执行,实行限时办结制。

1.签收:收发员(或文书)在收到公文核对清楚后,在对方的送文登记簿上签字(或在电子文档签收清单中签收)。

签收中如发现收文份数不符或其它问题的,要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拆封:公文由收发员(或文书)拆封,其他人员未经安排不得擅自拆封。

标明领导“亲收”的公文、信函,直接送交领导本人,不得拆封。

3.登记:收发员(或文书)要设立专门的收文登记簿,对上级机关公文按收文的登记范围和收文处理的内容要求,逐件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填写《文件处理意见单》,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对下级机关送来的周知性文件材料,直接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

收发员收到公文后要分类立卷及时送阅,紧急公文要单卷及时送阅,非紧急性公文须在1个工作日内送阅。

4.拟办:负责收文处理的领导在接到收发员送来的文件后,应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业务分工提出明确具体的拟办意见,处理公文要分清急缓先后,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办,一般来文要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

5.传阅:收发员(或文书)要随时掌握领导活动情况,及时送阅文件,紧急重要的文件应及时提醒领导阅示。

6.交办:收发员(或文书)要对领导批示进行认真登记。

对需要转交有关部门或人员承办的文件,登记后及时送有关部门或人员阅办,并由签收人员签字。

7.催办:领导批转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的文件、电报或其他事项,要适时催办督办,督促承办部门或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8.归档:办结的文电要注明办结时间,并及时整理入柜,次年3月底前立卷归档。

注:通过机要密码通信系统接收的各类明密电报,收发员(或文书)要严格收文办理程序,根据情况严格控制阅读范围,办结后及时归档或送回原收文单位。

通过政务专网接收的各类文件电报,收发员要定时查看,当遇政务专网故障时,要及时和上级部门衔接,避免出现遗漏。

今后,正常上班时间通过政务专网发送的各类文电,两办将不再进行电话催收。

三、公文处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发文办理主要是把好“五关”: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格式关、语言关。

1.把好政治关。

公文是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力的,不能出现政治错误。

①不能违反或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公文里面如果出现领导,不能出现姓名、职务、排序上的错误。

③注意公文涉及到的权限的问题。

比如说我们发一个通知,这里面要求县级领导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讲话,这是部门安排权限的问题。

领导看了这个通知,他就问谁定的

我怎么不知道

里面有权限的问题就不是简单的问题了,这也是政治。

2.把好政策关。

政策必须前后一致,左右一致,需要调整的,必须说明前一条是需要废弃的,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3.把好事实关。

事实包括数字、引文、人名、地名,还有公文涉及的一些事情的事实,都必须要把好关,不能出任何差错。

4.把好格式关。

公文的格式是规范的,有统一的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来处理。

①文种不能混用,请示就是请示,报告就是报告。

不能叫请示报告,不能把请示写成报告。

②上行文主送机关必须是一个。

比如我报一个请示,只能给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报一份请示,不能每一个领导都送,那就会出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就是不同领导的批示可能不一致,最后执行谁的

造成了领导之间的不协调,给上级机关造成了矛盾,最后你自己无所适从,哪个领导的指示你能不执行

不能说合我意的执行,不合我意的不执行。

③发文日期必须是最后一位领导签发的日期,不是我们在起草公文的时候就把日期写上了。

格式里面有很多要求,我讲的这3点都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请大家把握好。

5.把好语言关。

公文语言要求准确、简洁,不啰嗦,这一点在公文起草时候大家要注意,把握好这一点。

要注意用词规范,比如说截止、截至,后面的截至是及物动词,截止是不及物动词,比如截至到某月某日,这比较准确的,截止某月某日是不对的。

还有制订(言丁的订)、制定(确定的定)也是有区别的,前一个制订是在制订方案、制订计划方面的用的比较多,后一个制定主要是用在法律规章方面。

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1.凡是送县委、县政府的公文,均统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收发室或机要局签收、分发,原则上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或其它科室,未签收、登记的公文,原则上不办理。

2.对越级上报、多头请示、文种混用、体例格式等不规范的;对明显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则的;对明显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对已正式答复再次报文又没有新增内容的;对没有与有关部门协商,简单将矛盾上交县委、县政府的来文,一律作退文处理。

对上报公文涉及到相关政策依据的,应在来文后附上相关政策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作退文处理。

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市驻灵各单位报送县委、县政府的请示件、报告件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注明签发人。

对不符合报送规定的公文不予收文。

4.转乡镇、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重要公文1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

意见返回后如有不同意见,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乡镇、部门领导协调会,由会议作出办理意见。

第二部分 规范办会所谓办会,就是承办会议事务性的工作。

文秘人员办会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会议效果,关系到领导的意图能否得到圆满实现。

会议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有组织有领导的商议事情的集会,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委会、厂长办公室等;二是指一种经常商议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

我们这里讲的是指前一种。

它至少包含四个要素,即有组织、有领导、商议事情、集会,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一、会议的类型会议的类型繁多。

从会议的性质看,有党的会议、行政会议。

从会议规模看,有大型会议、中型会议、小型会议。

从会议议题看,有综合性会议、专业性会议、专题性会议。

从会议的形式看,有例会、临时性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还有多种多样的现场会。

从会议的功用看,有商讨、决策性会议,如常委会、党委会、办公会等;有部署工作性会议,如党委扩大会议;有交流表彰性会议,如经验交流会等;有报告、动员性会议,如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报告会、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汇报会等;有调查研究性会议,如就某些问题所举行的汇报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有选举性会议,如党代会、人代会等。

二、会务工作会议从筹备到善后,有一系列会议秘书工作(也叫会务工作),会务工作做得好坏,是影响会议质量和会议效果的重要因素。

会务工作包括秘书工作和事务工作两部分,重要会议还包括安全保卫工作。

会务工作一般包括3个步骤,即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

1.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筹备方案。

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出席领导、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座次安排、安全保卫、文件资料、典型发言、颁奖、经费预算、新闻报道、会场布置、筹备分工等。

‚会议方案审批。

a.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席会议,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筹备方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呈送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b.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主办部门填报《会议审批呈报单》,并附会议筹备方案及相关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前5天报送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会议的初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

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呈送有关领导审批。

c.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临时召开的各种紧急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报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责任单位全力以赴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ƒ制发会议通知。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会议内容、参会人员、相关要求等。

通知范围包括:出席领导、列席人员、相关新闻媒体记者。

④文件材料准备。

主要包括:领导讲话、相关文件、主持词等。

⑤会场准备。

根据会议性质在主席台背景处布置党徽或红旗,悬挂会标,摆放花卉,摆放桌椅,清扫卫生。

大型会议印制座席表或摆放桌签,小型会议摆放桌签。

会场内音响、话筒、灯光等设备应提前进行调试,确保使用正常。

会场应于会前两小时准备到位,特殊情况下最迟应于会前半小时准备到位。

⑥食宿安排。

大型会议和有基层代表参加的会议要考虑到住宿和就餐安排。

⑦信访接待及安全保卫。

⑧新闻报道。

根据会议需要,安排县委报道组、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派记者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⑨人员落实。

准确收集与会人员名单,重点是参会领导名单拟制出席人员报名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⑩会议报到和签到。

大型会议,会前半天,在会议食宿接待的宾馆安排人员进行会议报到。

小型会议,会前30分钟,在会场门前签到。

报到(签到)结束后,应及时汇总参会人数,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2.会中服务工作根据会议规模,在会场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清点参会人数、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办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维持会场秩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安排服务人员在会场倒水,服务人员着装要整洁,做到庄重大方、规范用语。

ƒ县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增删、改动,对于一些重要的会议或领导脱稿讲话的会议,需要录音的做好会议录音。

④会议的保密。

对需要收回的会议文件资料,由工作人员负责在会议结束前及时如数收回。

对于涉密的重要会议,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不得记录,更不得对外泄露涉密内容。

3.会后总结工作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检查会场,查看有无遗留物品、资料。

‚对需要产生会议纪要的,由参会工作人员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领导审定后,按规定范围发放;已录音的会议及时对录音进行整理。

ƒ大型会议结束后,对会议经费进行结算,并按程序报批。

根据会议的不同类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有关环节。

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的会务流程是:根据领导安排—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梳理参会人员并制作通知单—电话通知—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准备会议室—会议组织—会务服务。

三、承办会务的基本要求1.市级领导调研督查全县性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有关乡镇、部门协办。

市上分管领导调研检查方面性活动或局级以下领导调研督查活动,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的各项会务工作,由相对应的办公室予以协助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承办。

2.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

3.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承办,负责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提前3天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做好会议通知分送、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组织等各项会务工作,必要时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4.部门召开系统内部的各类会议,均由部门负责通知,并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5.国家、省、市召开的方面性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有县上领导参加的,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做好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

6.全县综合性会议费用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担,方面性会议费用由相关部门(单位)负担。

四、会议纪律1.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

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

参会人员因外出学习、参加上级会议、考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经批准可由其他人顶替的,会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尽快贯彻落实。

如经请假但会议有特殊要求不得换人的,会后由主办单位向请假人员补发有关会议文件材料。

2.全县性会议需着正装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时注明,参会人员自觉遵守。

要切实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其设置为振动、静音状态,并不得接打电话;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早退。

第三部分 规范办事办事主要指以办公室日常工作为主的事务办理。

文秘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除了“办文、”“办会”以外,其他都可以归于“办事”。

一、办事的特点按政策要求办,遵规守矩,不变通、不走样;按工作程序办,逐级请示报告,有始有终;按职责权限办,不推诿、不争揽,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办事的基本流程办事有它一般规律,我这里谈的办事三阶段,也是从对办事的一般规律的认识来说的。

(一)办事之前的工作阶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一事当前,必须注意把握好四个重要环节:调查、策划(预案)、协调、请示。

1.调查。

就是调查研究,就是一事当前,我们首先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背景材料搞清楚。

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客观、全面、深入。

客观,即如实反映客观实际。

全面,即全面地了解情况。

倾听各方意见,“兼听则明”。

深入,即深入群众,联系实际。

2.策划。

就是筹划、谋划办事的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事情的大小、虚实、时限、规模等因素提出2-3个办事方案。

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最佳方案或者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候选方案等。

一般来说,我们在办事之前,至少要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方案。

设计方案时,要做到周密、严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预计在办事中可能发生的以及不可预计的问题,假如这些问题一旦发生,我们该怎么办。

3.协调。

就是解决办事中里里外外的矛盾,抹平方方面面的疙瘩,理顺条条块块的关系,使各种关系达到和谐。

协调是一种行为过程,协调工作就是使协调者与被协调者之间或多个被协调者之间和谐统一,步调一致,去完成某项任务,达到某个目标分方式和方法。

协调工作不仅在事前要进行,在办事中仍然要进行。

那么,我为什么在办事前就提出这个协调问题呢

因为,往往一事当前,我们事先进行协调,后来办起事来就顺利很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从某种意义上说,事先的协调比事中的协调更管用,见效更快。

4.请示。

就是把调查的来的情况,提出的方案,协调中遇到的问题,在办事前向领导请示,听取领导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取得办事的确认权、行动权。

调查、策划、协调、请示这四个环节不是截然分开,也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二)办事期间的工作阶段在办事期间必须抓好四个重要环节:实施、督办、报告(阶段性)、调整(操作方案的调整)。

1.实施。

就是按照最佳方案也是既定方案去实行,去操作,一丝不苟地去办事。

2.督办。

就是催办,就是对所办的事进行查询督促和办理。

做好催办工作,不仅可以提醒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把事情办完,而且可以使领导及时了解办事的进展情况。

3.阶段性报告。

就是我们在办事还没有完结的时候,向领导报告工作的进度,或者及时向领导报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个环节也是很重要的,往往工作方案的进一步调整、工作方式的进一步改进,就是在进行了阶段性报告之后产生的。

4.调整方案。

就是当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了或者发生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原来的方案已经不适用了,及时改进方案,使工作方案与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政策相适应,保证任务顺利完成,事情能够办好。

这四个环节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三)办事之后的工作阶段事情办了,但工作还没完。

我们有的同志往往事情一办完,就撒手不管,这样是很难提高的。

一件事办完后,不管成功与否,都要做好善后工作。

善后也有四个环节:总结、材料、汇报、归档。

就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领导提出意见。

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作为成功的范例的就作为成功的范例发扬光大,该吸取教训的就吸取教训作为前车之鉴,最后还一定记得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三、机关日常事务处理规范1.亲朋来访型事务。

问清来访者姓名、单位、与领导的关系或经何人介绍、来访事由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在核实其真实身份的基础上,按照领导意见进行接待办理;未经领导同意,不能允许来访者进入领导办公室。

2.咨询求助型事务。

首先要弄清当事人咨询求助的具体事项,按规定允许公布的,给予热情答复;暂时不宜公布的,委婉作以解释。

对具体情况不了解、要求不现实或不属本质工作权限的,要耐心告知原委,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介绍其到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对求助要求不合理且不听劝告,滞留不走的当事人,在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的同时,可请信访、公安及有关部门配合,将其带离机关。

3.商务型事务。

通过查验相关证件、电话查询等方式,辨明真伪,然后汇报领导决定。

4.宣传报道型事务。

弄清其真实身份和意图,对其所属媒体具有一定影响,宣传报道或举办活动确有积极作用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以有偿宣传为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新闻媒体,一律婉言谢绝;对以反面曝光为目的,要求采访有关领导或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的,要迅速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做出相应安排。

5.上级指示型事务。

分别不同情况处理:①来电要求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并确认其身份真实者,应热情答复;对其身份一时无法确认的,让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由领导亲自同当事人联系。

②若当事人以上级领导身份来电对本级领导做出指示的,无论其身份真实与否,工作人员都要详细记录,并请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③接到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及会议决定的各类事项后,要及时认真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时,要及时上级部门或领导书面报告,说明情况,以免贻误工作。

6.突发型事件。

处理时要注意做到:①工作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详细了解并认真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当事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应对。

②对匿名报告,无法辩明真伪的,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处理。

③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恶性案件等情况紧急,又无法立即同领导取得联系的突发事件,报告分管领导后,可打破一般工作程序,先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待同领导取得联系后再详细汇报说明,根据领导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处置方案。

关于对团代会和团委的认识的资料。

急、

团代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并讨论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

团代会是按照团章规定从团中央到各级行政区域的各级地方团委、各具体基层单位团委团总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召开的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

  一、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等规定的总和。

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总则,团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都是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

  二、团的代表大会制度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

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内选举规则根据团章规定,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代表构成与产生办法,召集会议方式及召开会议的报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的总和就成了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它是团内重要的组织制度。

  团章规定,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

这是因为,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团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他们集中反映了全国或该地区广大团员的意志。

团的代表大会,不但要听取和审查同级团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有关团的工作的重大问题,而且要选举团的同级领导机构。

但是,由于团的代表大会几年才召开一次,不可能成为团组织的日常领导机关,因此,在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只能由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作为全国或该地区的领导机关。

这样,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就成为团的各级领导机关。

  三、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指导思想  制定两个选举规则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团的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两个选举规则的各项条款中。

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团内选举必须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

这是从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出发,健全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立足点。

选举规则规定,团的各级组织拟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候选人人选及其选举办达等重要问题,在报告上一级团组织的同时,必须报请同级党组织批准,取得党组织的领导。

  (2)团内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选举规则规定了团员女团内选举各环节中享有的民主权利。

同时规定,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酝酿讨论;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3)团内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

它较之于等额选举为团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代表和领导人,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余地,它是团内选举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始于团十二大通过的《团章部分条文修正案》,成为团内民主选举的一项基本要求。

选举规则规定了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并根据团的地方和基层组织的不同的特点规定了实行差额选举的具体方式。

  (4)团内选举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民主程序。

  一、议程  1、预备会议。

(团代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委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  (1)听取筹备工作报告;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团长、团代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会代表。

)  (4)通过大会议程。

  2、正式会议。

(由团代会主席团主持)  (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2)致开幕词  (3)少先队员代表献词  (4)领导致词;  (5)作工作报告;  (6)主席团向大会推荐新一届团委委员初步候选人;  (7)代表团分组讨论:A工作报告;B酝酿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  (8)主席团会议:A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B确定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9)投票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  (10)公布选举结果;  (11)召开新一届团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及进行委员分工;  (12)通过工作报告决议;  (13)致闭幕词;  (14)宣布大会闭幕,奏《代团歌》。

  二、团代会选举的一般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4.宣布经酝酿确定的新一届团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出席市团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分发选票;  7.代表投票;  8.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  9.计票;  10.宣布计票结果;  11.宣布选举结果。

  学校团代会参会须知  一、发扬共青团、学生代表的优良传统,以饱满的政治热忱,严肃认真的态度,紧张活泼的会风,朝气蓬勃、团结一致地开好大会。

  二、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大会各项制度,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

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都应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告大会秘书处。

  三、大会期间,代表应佩戴“出席证”和团微,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大会会务组;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整队进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坐;遵守会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进场时各代表团团长要负责组好本团人员,清点人数并将到会情况报告主席团。

  四、大会期间,请注意保密。

对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勿外传、复制。

代表、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议文件,防止丢失。

凡规定会收回的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遵守大会日程安排,会议期间不得外出,不会客;开会时,请自觉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认真开会  六、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注意安全。

  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是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五、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

  六、负责全县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县青联、县学联、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团县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省委、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检举  首先明确校团委是团员组织,负责团员的自身建设和团组织建设;  其次,学生会是学生组织,二者在工作对象上有重叠,负责学生管理;  三是团委组织分为组织部、宣传部等;学生会分为学习部、纪律部等等。

  四是学校团委机构设置、组织分工及干部岗位职责  团委机构设置及组织分工  团委书记:团委干事:  团总支书记:信息管理部团总支书记:综合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秘书部部长:  组织部部长:副部长: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文艺艺术部部长:副部长:  职责:  1、根据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起草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总支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布置、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研讨各团总支共青团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积极开展对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的工作动态,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方面工作。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作好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抓好年度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表彰工作,推动全院形成倡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维护和代表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搞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指导和帮助校团总支开展各项工作。

努力做好青年教职工团员的工作。

  6、抓好每学期团校培训班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团校。

  7、配合党校组织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的入党工作。

  8、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团内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9、做好学校党团之窗的橱窗、教室板报、校报等校园文化的各项工作,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指导以及落实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团委干部岗位职责  一、 团总支职责  1、在团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规章制度,结合本部实际,充分发挥团结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和服务团员的核心作用。

  2、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加强广大团员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制教育和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增强团结互助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3、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了解掌握青年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反映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定期向校党支部和校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根据工作计划,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学期总结汇报。

  5、做好团员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和上交工作;对团员进行党性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发展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他们参加党校、团校学习。

  6、根据团员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诸如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等,不断丰富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7、要深入学生,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方面的咨询与辅导。

  8、建立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奖惩、管理和超龄离团工作。

  9、完成校党支部、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团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团委会议,传达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研究确定团的工作任务。

  3、负责团工作的计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总结工作,经常向学校、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团员青年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并积极地、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学习、掌握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方法,了解团史,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开展好工作。

  7、参与学校党政有关青年学生问题的研究。

  8、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情。

  三、 团委干事职责  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具体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3、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 秘书部职责  1、负责团委、团的上级组织及有关部门文件、通知、简报等的收集、整理、存档;负责团委各种数据资料保管存档(需要存档的资料包括: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党委、行政及其他部门的文件、通知、简报、团委的文件、通知、简报及其他数据资料、会议记录、各种名单、交流材料)。

  2、负责团委信件的收发、处理;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会议的通知、记录考勤。

  3、负责团委各种文件、通知、简报、材料的撰写、打印及下发。

  4、负责团委各种物品及办公室用品管理,团的经费财务管理;团委办公室内务、内勤工作。

  5、负责团委对内对外联络,建立对内对外联络簿。

  6、负责团委各种例会记录。

  7、负责“团委大事记”的记载。

  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管理发展团员,监督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及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2、负责组织制定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执行。

  3、负责统计并掌握团组织的基本数据资料。

包括:青年数、团支部数、团干部数,团员、团干部受团内奖励人数,办理超龄离团手续人数,团员中男女比例等。

  4、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设想和建议,负责做好团内奖励工作,协助抓好团校的培训工作。

  5、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归档、立卷和保管发行工作。

  六、宣传部职责  1、及时反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宣传团的先进典型。

  2、积极收集、撰写有关教育资料,为基层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参考。

  3、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及时向有关单位(团的上级领导和部门、新闻机构等)提供材料,扩大影响,赢得广泛的了解和支持。

  4、负责收集、保管有关活动的录音及文字资料(报刊、杂志报道);负责校团委各种图书、报刊、杂志及其他各种内部刊物的管理及宣传设备的保管。

  5、负责学校广播室、记者协会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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