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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主持词

时间:2018-07-16 01:45

齐越节《审判》朗诵稿跪求

X:谢林;Y:杨冠宇。

Y:谢林。

X:你看都没看,怎么知道是我

Y:你的味道,你走路的声音,你我相处这么多年,我了解你。

X:老师,其实你一点儿都不了解我,你看,我现在也抽烟斗啦

没想到吧

Y:你还喝咖啡。

你一天可以做四例成功的手术,你现在是伤兵医院的谢院长。

X:你杨冠宇能做的事儿我谢林都能做

你告诉我老师,我到底哪点儿比不上你

你都知道了吧,都是我干的

是我,让陆严发任命你为大药房的总经理;是我,利用大药房贩卖毒品然后嫁祸给你。

但是有一点儿我不大明白,你既然已经知道了,干嘛不来找我

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等你。

Y:我不想问。

我对你,已经失去信心了。

X:信心

有人对我有过那东西吗

你杨冠宇是我老师,是神医是圣人

在别人眼里我永远是你屁股后面的小跟班儿,没有人觉得我能超过你。

所有的医生,所有的患者。

还有方书晴。

方书晴她凭什么不爱我,她凭什么

我再也不做你的影子了,我再也不做你的小跟班儿了。

我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我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能够得到,没有人能够阻拦我

Y: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心里很难过。

谢林啊,你变成这样,我是有责任的。

X:说的真好,真真诚,真让人感动

哎,别说是方书晴啦,我要是个女人,我都会爱上你的

哎你怎么做到的啊

永远地高高在上,用一副哲人的目光看这世界,看看那些愚蠢的老百姓,他们居然原谅了你。

你都已经承认你是贩毒的主使,他们还是原谅了你

Y: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X:因为他们愚蠢

因为在他们心里你是神

你是这个肮脏人间唯一的希望。

你真高大,你就像是一座山,一座高山

让我看不到远方见不到前处。

我做你这么多年学生,我怎么就迈不过你这座山呢

为什么永远要被笼罩在你的阴影之下,为什么

Y:你说的都不对,是人格。

X:什么玩意儿

它在哪儿

Y:在每个人的身上,每个有良知的人的身上都有人格。

谢林,你现在很可怜,连人最基本的人格都丧失了你的心里只有仇恨,没有爱。

X:你说完啦

都是屁话

冠冕堂皇,光明磊落。

你永远正确永远有力量,你永远是神医,我受够啦

去蹲你的监狱吧,你会死在那儿的。

Y:你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医生。

X:说什么

Y:我说你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医生。

因为你贩卖毒品给玉城的老百姓。

X:我一直是一个好医生,我贩卖毒品的原因不是已经和你说清楚了嘛。

Y:就是为了陷害我

X:对啊,而且我已经做到了

Y:如果你只是为了陷害我,就可以置玉城县老百姓的生死于不顾,那你就跟医生这个称号,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了。

X:又来。

Y:你过来。

X:啊

Y:过来,看着我。

你敢看着我吗

X:我为什么不敢

我一直是一个好医生,我还是伤兵医院的院长呢

Y:那你还记得希伯克拉底誓言吗

就是你当医生的第一天,我让你背诵的,还记得吧

如果你还是个医生的话,医生是不应该忘记自己的誓言的,背吧。

X:“医神阿波罗及天地诸神为证,鄙人敬己宣誓,愿以余之能力与判断力之所及,遵守医家一切之信条,我不得将…不得将…”Y:“不得将危害**给予他人,并不做此项之指导,虽然人请求亦必不予之”,你做到了吗X:你住口

Y:你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为了达到你的私欲居然贩卖毒品,让人上瘾,造成死亡,多少家庭都陷入了家破人亡的困境。

这些人都是无辜的我的谢医生

X:你给我闭嘴

Y:“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你检点过吗

X:不要再说了,不要说了。

Y:你在做着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的时候,就没有停下来想一想,你是一个医生吗

X:我求你不要再说啦。

Y:“倘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只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

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共疾之。

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共疾之,共疾之

”X:老师,不要啊

Y:我宣布,你不再是医生了。

X:不

山东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徐胜利在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文件中几个政策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文件中几个政策问题的复函 196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3〕东法民字第1156号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中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已收阅。

我院拟定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修正稿)”业经中央政法小组指示发至全国试行,在试行中还须不断总结经验,修改补充。

你院根据这个文件和过去审判实践经验,提出的买卖婚姻彩礼、五保户遗产继承和房屋典价折算等问题的处理办法,可请示党委后试行,并请你们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报告我院。

此复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中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我院9月份召开了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在学习“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修正稿)”时,对其中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情况,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以下执行意见,报请核示。

一、买卖婚姻问题。

文件中规定“用于买卖婚姻的财物,是否没收,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方案,报请省委决定”。

讨论中认为,当前婚姻纠纷牵扯的财物面很广,情况复杂,对区分买卖婚姻及用于买卖婚姻的财物处理问题,我们正派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然后提出方案报省委核批执行。

当前各地处理此类案件,其财物是否没收,可暂采取请示县委并报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级法院认为,不便决定的,应报请地委审查批准,有的还可以报省审查。

二、五保户遗产纠纷问题。

会上各地都反映存在这类纠纷,且不好处理,要求有个处理原则,以资遵循,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法研字第52号“关于处理农村合作化后,所发生的土地、继承纠纷的复函第三条”享受“五保”待遇的社员死亡后,其遗产应如何继承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审判实践提出如下意见:“五保户”死后,其出嫁女儿依法有继承权,但在继承财产时,应扣除被继承人生养、死葬和医药费用;如有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继承全部遗产,不扣除“五保”期间的费用;“五保户”虽无合法继承人,但生前亲属对其有过照顾的,亦可酌情分给部分财产作为报酬。

三、房屋典价折算纠纷。

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如因典价折算发生纠纷时,原则上应按国家规定牌价为准,但是要考虑到双方当事的人经济情况,回赎目的和住房等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讨论中联系我省过去各级人民法院在调解(主要是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所主持的调解)处理此类案件中,积累的一些具体做法,如:原则上按牌价计算,回赎一方如有实际可能,可拿出部分实物;以高于牌价低于市价计算;参照历史习惯,按房屋现值半价回赎等方法,与文件规定不相违背。

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可继续使用,并在实践中继续总结这方面的经验。

以上意见,当否请审核指示。

有关九一八的主持词

祷告全1.我们在高天之爱我们的天父啊

祢是创造宇宙万真神

感谢赞美祢着祢的大能和大爱,蒙您的旨意,我们又走过了在世的一年路程2.耶和华我们的父神,今天,你的孩子在这里静默,祷告,是存着感谢赞美的心,要数算祢这一年中,从祢高天宝座上浇灌给我们丰丰富富的恩膏。

3.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为了背负我们的罪孽,是祢,为我们披戴荆棘冠冕,是祢,被轻视,被讥笑,被辱骂,被鞭打

为我们,被高挂在那十字架上

你是大能的主,却在各个他山上,静默无声,任凭人辱,作了我们代罪的羔羊。

祢只对父说:“成了

”。

三天后你复活了

十字架便不再是耻辱,十字架便成了我们仰望的救赎,成了主和我们的荣耀

4.感谢主,是祢的死,你的复活,让我们得以重生。

是祢十字架上流出的宝血,遮盖了我们一切的罪过。

使我们能够脱离撒旦对我们一切过犯的控告。

耶和华圣洁的父神,便不再按我们的过犯责罚我们,使我们得以在荣耀的天父座前欢喜相聚,赞美飞扬。

凡有血气的,都当赞美祢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5.感谢天父,是因着爱,祢赐下祢的独生子——耶稣

感谢我主基督,祢用喜乐的灵,再次充满了我们的心

感谢天父,在我们人生旅途中,给我们力量,让我们刚强

求祢保佑我们的心怀意念,使我们能够遵行祢的旨意。

求祢用祢的话语,在我们心中,作行路的光,作脚前的灯,坚固我们的信心,让我们一生学祢的样式,行祢所喜悦的道路。

6.主啊,祢曾降生马槽,降世为人子三十三年。

因此祢深知道,我们仍会软弱,有时,甚至会跌倒。

主啊,求祢用祢牧人慈爱的杖,亲手扶持我们,领我们向前行。

我们虽不知明天的道路,但我们深知,祢管着明天,祢牵我手。

7.感谢主,因着祢背负的十字架,我们得了蒙恩的福分。

我们仰望十字架,祢是道路、真理、生命

8.感谢主,一年之前,我们欢喜颂赞,有那么多圣灵初结的果子赐给我们,让我们主内兄弟姐妹彼此团聚。

今天,我们虽经历苦难,但蒙祢大能大爱的保守,又平平安安地,来到这感恩赞美之地,数算这些年日中,祢倾倒在我们福杯里,丰盛的福分。

我们要用我们的见证和歌声,作坛上的祭,高声赞美,颂扬我主我神。

求祢圣灵再次动善工,让更多来到祢面前的慕道友,脱离撒旦的辖制,归入祢的名下,同享祢的救恩

好让我们欢欢喜喜,一同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9.天父,您是伟大的神,是配得称颂赞美的神,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您要以我的赞美为您的宝座;当我赞美您时,您就与我同在(默想感谢)。

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说,当我赞美您时,您要除去我一切罪的捆绑,使我在您面前有满足的平安喜乐,您要除去我一切的疾病,使我有一个健康的身心灵;您要除去我一切的邪恶之念,使我在属灵争战中成为一个得胜者。

10.亲爱的父神,我愿与您同在,我愿与您同心,与您同行,我也愿意在您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健康的身心灵,成为属灵争战的得胜者。

11.亲爱的父神,我愿意凡事谢恩、感谢、赞美您,求您的圣灵帮助我来赞美您,帮助我用心灵与诚实赞美您,求父神您的灵在我里面帮助我,使我常常默想您的慈爱、恩典,您的荣耀作为,帮助我从我内心深处,发出至诚的感谢,赞美。

12.主耶和华我赞美您,您是荣耀的神,是创造天地的主。

诸天述说您的荣耀,穹苍传场您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您的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您的知识,您的量带通遍天下,您的言语传到地极。

您从阁楼中浇灌山岭,因您作为的功效,地就丰足。

天父,您所造的何其多,都是您用智慧造成,遍地满了您的丰富。

13.天父,我感谢您,您将万有和您自己都白白的赐给了我。

天父我感谢您,我是您手所做的工,我谢谢您按著您的形象造了我,又将生气吹进我里面成了我的灵,我感谢您,您的灵在我里面,您藉著您的灵与我同在,我感谢您,您籍著您的灵赐福赐恩与我,您藉著您的灵来更新我,改变我,教导我,使我成为您荣耀的儿女,能承受您一切的丰富,使我能荣耀您,见证您,在您面前蒙您全备的恩典与祝福,使我也能成为别人的祝福。

14.天父,我赞美您,您是我们的神,在人不能,在您凡事都能。

您说有就有,您命立就立,您的能力充满了宇宙,天地。

天父我感谢您,软弱的,您加能力;疲乏的,您加力量;凡等候您的,必重新得力;天父我感谢您,您藉著您的圣灵将您的能力天天充满浇灌在我里面,使我如鹰展翅上腾,行走您的道也不疲乏,奔跑您的路也不困倦。

15.天父,我赞美您,您是信实的神,您的信实极其广大,您的信实直到万代,永恒不变。

天父,我感谢您,您永远坚守您向我立的约,您藉著您的圣灵,将您的允许都成就在我的身上。

16.天父我赞美您,您是圣洁的神,您厌恶邪恶,您喜爱善良,在您只有光明没有黑暗。

我感谢您,天天藉著您的圣灵,主耶稣的宝血,您的话来洁净我,使我与您的性情有分,使我能承受您一切的丰富,来荣耀您,见证您。

17.天父,我赞美您,您是至尊至大的神,您以尊荣威严为衣服,您披亮光如披外袍,您铺张穹苍如铺幔子。

天父我感谢您,您荣耀的光常照在我的里面,也照在我的前面的道路,引导我前行。

18.天父,我赞美您,您是满有怜悯的神,压伤的芦苇您不折断,将残的灯火您不吹灭。

天父我感谢您,您能体恤我的软弱,您卸去我一切的重担,您照著我的本相接纳我。

19.天父我感谢您,您是我的力量,我的帮助,您能使我的软弱变为刚强,在什么地方软弱就在什么地方使我刚强起来。

20.天父,我赞美您,您是公义的神,您按公义审判世界,您按正直审判万民,人种的是什么,您让人收的也是什么,顺从圣灵种的您使他收永生,顺著情欲撒种的您使他收败坏。

天父我感谢您,您也是为我伸冤的神。

求新鲜的法律小故事300-500字,用于演讲,谢谢 急急急。

1、天理人情  传说中,戈涅是一个小,她有一个哥哥,在反对国王争中死亡了。

国王克里奥颁布法令:将叛军阵亡者暴尸城下,谁也不准哀悼、不准殓,任凭乌鸦野兽啄食他们。

  但安提戈涅却不听这一套,她勇敢地推开一众卫兵的阻挡,来到兄长的尸体面前,按照古老的习惯,拜祭和安葬了她的哥哥。

  看守的士兵大概对国王的不人道的“恶法”也心怀不满,没有阻拦她,只是职责所在,还是把她带到国王的面前。

  当国王咆哮着问:“你知道你犯了法吗

”安提戈涅却反驳说;“你的说话也能算是法律吗

宇斯并未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从未定下过这样的法律要人们遵守,因此我也不认为你的说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法律是什么

对这个简单问题的答案,全人类已寻找了几千年,而安提戈涅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此的简单——法律即是天理与人情

而不是统治者个人的喜怒和随意的咆哮。

在安提戈涅看来,尊敬和爱护兄长,是做弟妹的首要任务;而人死了就要埋葬,这也是人之常情。

即使是叛国者,死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不准安葬就是显失公平;掩埋死尸,是对人的一种尊重和保护,是天理,是神制定的自然法则。

而国王制定的人的法律,如果不符合自然天理,违反人性公理,那就是不好的法律。

不好的法律就不是法律。

  尽管安提戈涅最后仍是被处死了,但“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的自然法学思想,以及”恶法非法“的念头,却在希腊人、罗马人以及整个欧洲人的意识里面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2、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  某一天,我们故事的主角--萝卜降临到了世界上,可是,世界上却有两个人甲和乙都看上了这个萝卜,于是故事开始了......  第一种版本:甲和乙争执不下,都说这个萝卜是自己的,这时候,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这个萝卜是自己的,并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的证据。

这个时候,甲和乙之间发生的诉讼,就是民事诉讼,这种案件叫民事案件,我们老百姓常说的打官司就是指这种案子。

这种案件发生在两个平等的主体之间,甲和乙是没有高低之分的,无论甲是公司CEO还是政府部门的局长,他在这个案件中,同乙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不因为自己的身份获得法律上的特殊照顾。

在这里,甲如果想胜诉,想让法院判决这个萝卜归他,就必须向法院提交证明萝卜是他自己的证据,如果他的证据不足,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第二种版本:甲向行政机关(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或“政府部门”,但又有所区别)申请了行政确权,行政机关经过调查,作出了行政确认,确认萝卜是甲的,乙不服。

这时候乙该怎么办呢

他应该以作出行政确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确权,然后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萝卜是自己的。

这个过程中,乙起诉行政机关的诉讼就是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告官”案件。

  第三种版本:假如,甲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萝卜属于自己,乙不服气,这时候,乙采取了极端措施,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头戴丝袜、手持尖刀、脚踏风火轮,跑到甲的家里,在甲正在无限深情的观赏自己的萝卜时,突然从窗户里跳了进去,用一把生了锈的、缺了口的、卷了刃的、异常锋利的、吹毛断发的屠龙宝刀威逼着甲,抢走了那个伟大的萝卜。

甲对失去这个伟大的萝卜十分伤心,当即拨打110报警,警察以讯雷不及掩耳盗钤儿响叮当之势将乙抓获,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后报请检察院批捕,并检察院依法对甲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乙有期徒刑三年。

以上发生的就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法院对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一种诉讼活动。

  萝卜的上面三种经历,向我们解释了三种诉讼的基本形态,至于抽象的法律概念,这里就不说了,因为这不是本文的任务,大家通过这个故事,先有个形象的认识吧。

  3、性别鉴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但在基层农村,由于存在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不生儿子不罢休之风日盛,超生现象屡禁不止,最近更有上升趋势。

大学生村官李晓英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时,给大家讲述了一个怀孕女子做性别鉴定的案例——  已生一女孩的周某于2008年3月再度怀孕,她通过关系找人做B超,发现所怀又是女胎,遂到镇计生办以计划外怀孕为由引产。

为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其做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行为罚款5000元。

周某不服,在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周某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

  结合这个案例,李晓英告诉广大农民朋友:在我国,由于之前一度放任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女胎流产率极大提高,造成社会人口结构非正常发展。

因此,我国明令禁止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擅自进行或介绍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均属违法行为。

  4、承包期内,村里无权单方收回果园  近几年来,随着农民外出打工和进城做生意,溧水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矛盾十分突出。

  2005年,甲村王某与村委会签约承包本村果园,承包期为15年,每亩每年承包费为100元。

后来王某做木材生意,于2008年搬到城里居住,根本无暇顾及果园。

在这种情况下,王某于2008年12月以每亩每年260元的价格将果园转包给同村李某,转包期以果园剩余承包期为限。

后来,村委会以果园属集体所有、王某无权转包谋利为由,将果园强行收回并转包他人。

王某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遂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裁决村委会有权收回王某的果园。

王某不服,又向县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返还果园并赔偿损失。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娅一边讲故事一边讲法律: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自行和解,也可请村委会、乡(镇)政府等调解。

调解不成或不愿和解、调解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二年。

不服仲裁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这个案子中,法院认为:在约定的承包期内,王某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村里无权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也不能阻碍进城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判决村委会败诉,返还强行收回的果园,并赔偿因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

  不少村民收听广播后,放弃了因土地流转而无理取闹的念头。

“大学生法制讲坛”给农村带来一份和谐。

  5、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帮你申张正义的。

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这个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爷爷,他姓张,大家都叫他张老汉。

  张老汉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无女,便去领养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

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之后,整天跑东跑西,忙里忙外去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张老汉这么苦为了什么呢

还不是为了能让他的孩子上好学,过好日子,将来能养他的老。

  小的时候,张老汉的养子经常欺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张老汉不管,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或是错,他都惯着他,他养子有什么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当养子高中毕业后,张老汉又托人帮他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后来,张老汉又借债帮助他娶了一个蛮漂亮的老婆。

当张老汉的养子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的时候,养子竟把张老汉一脚踢出门外,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这几句话,气得张老汉差点晕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处诉苦,三番两次去找儿子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轰出门外,有好心人劝张老汉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所以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张老汉不是把儿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儿子,缠着儿子要赡养费,那么张老汉会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呢

  6、审判者的地位  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这样一个的情节。

铁掌帮帮主裘千仞作恶多端,终于被几大高手围于华山绝顶,眼看就要恶贯满盈了。

情急生智,于是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法学命题。

你们今天要打我杀我,说我罪该万死,可是作为审判者的你们,难道就没做过什么该死的事吗

如果做过,还好意思来审判我吗

于是那些正派高手一时都傻了眼。

  前面我们讲的都是被裁判者的故事,这里说的却是裁判者的事。

西方法理有云: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

意思是裁判者应该保持中立。

与双方利益无涉。

说到底,是一个裁判者地位的问题。

  在我们中国,裁判者可以是各种人,包括路过的路人、村里的神汉巫婆、庙里的观音菩萨……都可以被找来“主持公道”。

当然,最常用的裁判方法,是让村子里德高望重的长辈来评评理——大家都不愿惹上国家机关。

为什么,因为国家的裁判者,常常要站在国家的一边。

他们甚至可以因此不考虑小民的生计。

  有这么一个案例,说得是两个少女,因受骗参与了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最后的审判结果——死刑,而且立即执行

后来的事,是那些法学家、法官、学者、警察在荧幕面前撒了很多眼泪,说这两个花季女孩“糊涂”,直为她们“感到可惜”。

但是,从他们那坚决的判决上来看,我们却很难看到任何他们感到“可惜”的迹象,据我国刑法规定。

运送毒品法定数量之上,可判处的刑罚有三种,一是15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无期徒刑,三是死刑。

死刑里还可以判做死缓和立即执行,而这几位悲天悯人的法官,却直接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可以说,他们利用法律直接剥夺了两个“花季少女”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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