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吉大的年轻校长已被免职,副部级也被免了,真的吗
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谁来接任
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21日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5月1日起施行。
本人就《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行初步的学习解读。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一)领导重视、亲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4年8月28日《法制日报》报道,湛江市一些市县政府在处理集体土地、林地纠纷时,居然以“双方均无权属证明”为由,违法将集体性质的土地、林地收归国有,近年来引发多起纠纷。
省委《值班要情专报》第225期对此转载。
省委主要领导作出“要及时研究,依法依规,提出指导意见”的批示精神,建议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归纳梳理全省不同山林土地纠纷的类型,并由省林业厅牵头,联合起草《全省土地山林纠纷调解处理适用法律规范》,由省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分类指导各地准确适用法律规章。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果断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条例》补充列入了2015年年的立法计划,明确由省人大主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安排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条例》的起草,省人大黄龙云主任亲自部署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时任省人大肖志恒副主任带队调研、多次提出起草重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林业厅领导亲自主持调处部门《条例》研讨会,出席、列席条例起草评估会等,对有些条款作出具体修改意见的批示。
(二)现行调处规章不规范,不适应新常态对调处工作的需求。
一是原《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滞后于形势的需要。
目前,已实施了八年的省政府规章《调解处理办法》局限性显而易见,该《办法》存在没有规定政府处理期限,对政府确权行为的责权利、对当事人争山抢林的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模糊等问题,造成许多纠纷久调不决、成为历史积案,矛盾不可调和,引发不少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5年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完善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尤其强调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建设。
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属行政确权的范畴,是政府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在实践中各地调处部门普遍反映,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原则,必须对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予以修订,并独立升格为地方性法规,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通过明确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约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三是部门规章存在适用范围不清问题。
对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确权案件,有部分市、县相关裁决机关认为,只有土地、林地权属证书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但实例中部分规章又存在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补充规定》等。
事实上,在处理山从山林权属争议时,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林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不能依照国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如混淆使用,属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因此,出台《条例》,才有利于在调处实践和参与诉讼实践中,不易造成处理林地纠纷适用了处理土地纠纷的相关法规的矛盾,有利于在行政诉讼中获得“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有利于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林木林地权属变迁的复杂性需要有健全法规来规范保障。
从山林土地权属确权的历史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山林土地权属历经了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化时期、六十年代初的“四固定”时期、八十年代初的林业“三定”时期等多次变革调整,在分分合合中,存在大量山林土地历次改革均没有确权发证,已确权发证的又大量存在界址不清、权属不明、权属凭证缺失等问题,长期以来积存了大量的山林土地纠纷。
若没有健全完善而且具有强制约束的法规保障,就会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偏差,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三)严格立法程序,科学严谨起草《条例》。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6月3日,成立了由省人大农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林业厅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全面启动起草工作。
二是密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条例》起草小组通过省内外的实地调研、召开林权争议案件审判法官专题等10多场座谈会,理清立法思路,突出重点,在现行的政府规章《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不下10次,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泛全面征求意见建议。
多次向省编办、省法制办、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法院、检察院等1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由省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征求了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处机构的意见,向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实务工作者、社会人士征求意见,通过省人大公众网平台向全省社会开放征求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条例》出台前共征求意见达到上万条之多,起草组认真研究吸收其好的制度设计和规定内容,将主要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吸收。
三是开展重点制度规定的试点工作。
本《条例》立法项目是实操作性很强的程序性、实体性立法。
为检验《条例》是否接地气、有实效,实践是最有效的检验手段。
先后在选择在林情不同、山林纠纷案情不一、管理体制各异的连山、仁化、五华三县开展《条例》试点工作。
着重在试行公开聘请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及按照调处依据、调处程序和调处时限等规定试行调处。
通过为期三个月试行,为《条例》的完善制度创设提供了实践依据。
四是严格遵守立法规定,立法程序科学严谨。
《条例》是严格通过立法的程序要求,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条例》草案经过吸收了中山大学等9所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省法学会等4个地方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66位立法咨询专家等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经过了6次专题论证会、表决前评估会等,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共三次会议审议后,最终于2016年1月22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因此,《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省委主要领导以民为本、爱民之心、为民之要,凝聚了省人大领导敢于直面问题、为民当家作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凝聚了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积极参与立法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群众利益高度关注并极力维护,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全力以赴推进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体现了全社会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责任与担当,将进一步推动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有六章五十七条,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原则、调处依据、管辖与受理、调处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
与原《办法》相比,增强新内容、创设了新亮点,突出“事要解决”的原则,着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林区的平安边界建设,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氛围。
(一)重在调解,特别对民间调解制度作了设计。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目的是明晰产权、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先通过调解方式来处理,而且通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条例》将做好调解工作作为重点,放在制度设计的首要环节,力求通过调解解决大部分的林权争议。
一是在林权争议受理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先行组织调解;二是林权争议受理后,调处机构调解正式介入前,先由社会调解力量组织一次公正公开的民间调解;三是规定调处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多次调解,只要有需要或者调解有可能解决争议,就应当组织调解;四是调处机构应当组织一次有利于增加公信力的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技术人员、有关社会组织和双方亲友代表参与,见证调解。
(二)强化责任,特别对限定调处期限作了突破。
为体现社会民众立法意愿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条例》从几个方面强化了调处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责任:一是为强化调处具体工作的责任,规定了受理、调查、勘验、使用、处理、公告、送达、建档等各个时机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完成时限等;二是为强化管辖的责任,规定林权争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行调解、就地处理的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管辖权进行受理,依法调处并作出决定;三是为强化提高自身能力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调处技能等培训;四是设置了法律责任,明确不作为将受到严惩。
(三)明确依据,特别对各类权属凭证作了规定。
为解决林权争议双方各持一词,证据界定困难的突出问题,《条例》将现有的各类林权凭证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进行了梳理,力求调处依据更加明确和清晰,通过凭证效力认定等工作解决大量类似的林权争议。
一是对法定林权凭证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有关材料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权属来源证据;二是在规定不同时期权属凭证应当追溯权源依据的同时,又规定同一时期合法权属凭证处理的原则;三是在规定当事人凭证与所在地其他持证人属同一情形的予以认定的同时,又规定与发证机关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不一致的,以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为准;四是对鉴定凭证本身真伪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权属凭证所载实地四至范围的确定办法。
五是对登记发放、撤销、变更林权证作出指引性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不能作为林权依据的情况。
(四)分类调处,特别对常见争议调处作了区分。
《条例》归纳分析了当前林权争议的不同种类,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调处作了原则性、选择性规定,力求解决几类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解决某类争议共同的焦点问题,促成全省林权争议的批量解决。
在规定确认林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的基础上,对以下六类争议的调处作了规定:一是仅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二是因历史原因当事人对争议的林地均无法提出权属凭证,在不同历史时期又有不同的经营使用事实的;三是可以按照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分离的原则进行调处的;四是国有单位与乡镇、村农村集体发生林权争议的;五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真伪。
六是跨行政区域发生林权争议的等。
关于限定调处工作期限,《条例》有所突破。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已经立法的兄弟省市只有福建设置了办理期限。
但从我省山林纠纷调处现实来看,必须对大量积存的林权争议及时调处,并争取通过制度保障来批量解决,决不能延办。
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包括:受理期限、审查期限、调解期限、处理和重新处理期限、公告期限,以及有关特殊情况下延长的期限和当事人配合有关调处工作的期限。
(五)完善程序,特别对调处关键环节作了细化。
林权争议调处工作需要一定的自主性、灵活性,《条例》对相关主体在几个关键环节应当遵循的调处程序进行了细化,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既体现《条例》要结合调处实际赋予适度自由裁量权,又要体现出法规的刚性约束及执行严肃。
一方面,细化当事人在申请环节的配合义务:一是规定当事人申请林权争议调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二是规定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推选参加调处的代表并予以授权委托;三是规定行政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应当全程参加调处活动;四是规定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
另外,对当事人维护林权争议现状和依法参加、配合调处工作等管理重点作了规定。
另一方面,细化调处机构在调处环节的工作规范:一是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细化,规定通知勘验人、当事人、见证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并制作调查勘验笔录;二是规定签订《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应有的附件和手续;三是规定作出《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后,送达、公开、归档等工作均应规范办理;四是规定一般只有五种情形才能中止调处;五是林权争议调处期间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调处机构可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终止调处;六是规定对争议林地林木必要的管理措施以及补偿提存发放措施等。
三、《条例》创设的主要特色亮点《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系列指示,从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搞好制度创新和设计,规范相关行为,落实有关主体责任,调整相关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林权争议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引导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治途径解决林权争议问题,为我省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出台的《条例》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五有”:(一)林权争议“有人受理”,解决了当事人“出路”问题。
《条例》降低了门槛、放宽了山林纠纷调处申请条件,凡是当事人认为有权属争议并能提供证据材料的,向当地调处部门提出申请,政府调处部门必须先接受,经审查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林木林地所在地予以公告。
这一宽进制度设计,解决了群众诉求有人理、申请有人管的问题,畅通了渠道,方便了群众,体现了政府要“以民为本、主动服务”的行政工作要求。
(二)林权争议“有人调解”,解决了权属争议“源头治理”问题。
引入民间调解,是《条例》制度设计的首创,“多元调解、民间参与”也是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治的力量。
一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熟悉林权历史和现实情况,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士作为民间调解员,组织专门的履职培训,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充实调处力量。
另一方面规定,民间调解员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政府不强加给当事人,尊重了公民自由选择权。
还规定民间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交通劳务费由调处机构支付。
这一创设条款,既充分尊重民意,传承中华民族“和为贵”理念,又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从源头上突出主动治理,减少了政府的因行政裁决的行政成本,达到了权属争议的“案结事了”、“案清人和”。
(三)林权争议“有限期结案”,解决了权属争议“久拖不决”的问题。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
但是,广泛存在的林权争议不能因此延办,否则以后更加难办。
尤其是对目的全省积存着已受理未办结的案件达7841宗,因山林纠纷引发的信访量仍居高不下,这些矛盾纠纷、权属争议就象是埋在林区“地雷”,若不及时排除,将成为影响林区和谐稳定的老大难问题。
因此,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法律约束及行政高效原则,从原来没有时间限制到现每宗案件必须在15.5月时间内限期办结案件,否则将受到行政问责或承担法律责任,这从制度设计上防止了政府不作为情形,避免了争议案件从原来的只受理没期限解决处理规定,造成了当事人想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都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减少或者杜绝出现案件的“堰塞湖”现象,保障了争议案件解决有出路。
(四)林权争议“有规范程序”,解决了权属争议调处程序问题。
调处林权争议是政府法定行政行为,属于程序和实体的裁决,既要充分依据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实体的裁决,又要严格依照调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将因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被撤诉。
从调处实例中,就有不少案例因程序问题被法院撤诉,需要政府重新作出的处理决定。
因此,《条例》在制定时已充分考虑、作了周全安排,严谨了调处程序、细化了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环节内容,同时条例颁布施行后,将对调处工作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尽可能减少因程序出错被法院撤诉的风险。
(五)林权争议调处“有问责追究”,解决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未按照规定时限调解和处理林权争议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了调处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期限,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没有在规定期限结案,不仅调处具体工作人员、而且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解决了调处人员及地方政府应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行政的要求,减少或杜绝了机关工作人员懒政、不作为现象出现,压实了责任,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实现了林木林地争议“定纷止争、案清人和”调处目的,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了我省平安林区建设。
当然,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体现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将更好地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机关工作人员的“有为则奖、无为就罚”管理措施。
08年的9月~10月份时政
一、国内部分: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9月1日,出席中央党校2008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并发表重要讲话。
他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也开启了党的建设历史新时期。
30年来,我们党坚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结合,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仅为伟大事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党自身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壮大、发展和提高。
2、9月2日,第四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简称东北亚博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正式拉开帷幕,来自国内外的上万名客商云集于此进行交流洽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博览会开幕。
3、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9月3日8时,四川攀枝花—会理地震已造成38人死亡,受灾人口达120万人。
房屋破坏总面积达1700万平方米,其中有300万平方米的房屋不具有修复价值。
破坏最为严重的是农村土木结构房屋,毁坏比例约15%。
4、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这对于落实从严治军要求、推动依法管家理财、提高经费物资保障效益、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
6、9月4日上午,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汶川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1.4亿元,其中四川的损失占到总损失的91.3%,甘肃占5.8,陕西占2.9%,其他各省的损失之和不到20亿元。
文物损失、档案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等间接损失未入统计。
7、9月4日9时许,辽宁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第八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井下当班41人中有14人自行逃生脱险,27人死亡。
至4日17时,救援人员在井下找到最后3具遇难矿工遗体。
8、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9、5日8时20分许,象征着和谐、友谊、关爱的残奥会“中华文明线”圣火和“时代风采线”圣火回到北京,汇集在中华世纪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点燃第一支火炬,并交给第一棒火炬手、先后9次打破世界纪录的肢残运动员汪涓,残奥会圣火北京传递正式开始。
10、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9月5日举行2008年秋季开学典礼。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开学典礼上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
11、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可以避免直接对二级市场形成冲击,缓解限售股集中大规模上市对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对发债主体来说也可避免直接抛售大量股票造成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以及不能变现的风险。
北京2008年残奥会开幕式6日晚在国家体育场隆重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北京残奥会开幕。
来自147个国家和地区的残疾人运动员,同全场9万多名观众共同分享这一期盼已久的盛会。
22时59分,第七棒火炬手、曾连续3次获得残奥会跳高金牌的侯斌在祥云台上接过火炬。
在现场观众的注目下,坐在轮椅上的侯斌用自己的双手,用力拉着绳子向上攀升,一直升到39米高的火炬燃点,点燃了北京残奥会主火炬塔。
12、6日中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宴会,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欢迎前来出席北京2008年残奥会的国际贵宾。
胡锦涛在祝酒词中指出,通过参与残奥会,各国残疾人运动员展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感受欢乐、友谊、梦想、成功,实现挑战自我、追求生命价值的目标。
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激励着残疾人和健全人在世界大家庭中相互交融,共享社会权利,共建和谐世界。
13、在女子10米气步枪立射SH1(下肢残疾)项目的比赛中,斯洛伐克“黑马”瓦多维乔娃夺冠,这是北京残奥会的首枚金牌。
14、9月7日,中国选手杜剑平在男子100米自由泳S3级决赛中打破世界纪录并获得中国代表团在北京残奥会上的首枚金牌。
15、银监会发言人7日表示,下半年以来各家商业银行根据宏观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加大了贷款投放力度,重点支持“三农”、小企业和“节能减排”项目的有效需求和科学发展。
除此之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四川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和冰雪灾害地区恢复生产生活。
16、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受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委托,8日在成都举行仪式,向四川、甘肃、陕西地震受灾严重地区转交台湾同胞的2.7亿元人民币捐款。
17、规模创历届之最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8日上午在厦门拉开帷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出席开馆式。
18、9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8位来自基层的中小学教师,参观中南海,并进行座谈。
19、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和伤员救治,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至10日,临汾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已造成死亡128人,伤35人。
由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全面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20、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1、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此间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透露,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3.96%,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2.48%,约束性指标的效果开始显现。
22、正当北京2008年残奥会进行期间,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于9月11日晚在北京保利剧院演出大型音乐舞蹈《我的梦》作品五。
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贺国强、周永康等,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国际奥委会终身名誉主席萨马兰奇等观看了演出。
2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会议9月11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
24、2008年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今天在京开幕。
本次残疾人、老年人用品用具博览会是北京残奥会期间的重要活动之一,是迄今为止在我国举办的同领域规模最大、参展企业最多、参展辅助器具品种最为丰富的博览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参观了博览会。
25、11日上午,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的6000余名听众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由中宣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机关工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委联合举行,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杜丽、郭晶晶、刘春红、刘子歌、孟关良、杨威、仲满、周苏红、马弋博等运动员以及张传良、刘国梁等教练分别作了报告。
26、中国证监会12日公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了原有的保荐制度。
完善后的保荐制度对保荐机构、保荐人以及中介机构提出强化要求,细化了对不尽责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27、据悉,石家庄市政府调查组初步认定,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是在原奶收购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
据了解,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作为添加剂,可以使原奶在掺入清水后,仍然符合收购标准,所以被不法分子用来掺杂使假,增加交奶量以图利。
石家庄警方表示,目前已传唤78人。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题做出部署。
一是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成立由卫生部牵头、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参加的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
二是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对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
三是全面开展奶粉市场治理整顿,由质检总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上所有婴幼儿奶粉进行全面检验检查,对不合格奶粉立即实施下架。
四是尽快查明婴幼儿奶粉污染原因,组织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婴幼儿奶粉生产和奶牛养殖、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等各环节开展检查。
五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和相关责任人。
六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质量监管机制,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28、记者从山西襄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抢险指挥部了解到,记者从襄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抢险救援新闻中心了解到,截至9月13日19时,事故现场搜寻到遇难者252人,受伤36人,其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此次事故共遇难254人。
254个遇难者中,已确认身份128人。
29、深圳地铁一号线(续建)首列车辆13日在中国南车集团湖南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下线,这是首个由中国企业自主投标、自主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型地铁车辆项目,标志着我国成功实现了世界最高端地铁车辆技术的产业化。
这种A型地铁车辆宽达3.1米,最大载客量可达2502人。
30、第十七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13日在大连落下帷幕。
第二十九届大众电影百花奖的各大奖项名花有主,电影《集结号》一举捧得4项大奖。
陈强、袁乃晨两位老电影艺术家被授予金鸡奖终身成就奖。
31、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
鉴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同志、副省长张建民同志对上述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同志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免去张建民同志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
对此次事故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由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彻底查清违法行为,依法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2、中国篮坛第一巨人穆铁柱于14日上午因心脏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59岁。
穆铁柱1949年出生在山东省东明县,身高2米28,1972年参军,先是在济南军区部队队,1973年进入八一队。
1977年他入选国家队,到1987年退役时已经38岁。
退役之后穆铁柱成为八一队教练,2000年正式退休。
他生前取得的成绩包括1977年亚锦赛冠军,1978年亚运会冠军和世锦赛第十一名。
1999年,他被中国篮协授予“新中国篮球运动杰出贡献奖”。
33、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部署,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结构优化的原则,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央行决定,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按照短期多调、长期少调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
这是2004年10月29日以来的首次降息。
34、9月15日,中国国际钱江(海宁)观潮节在浙江嘉兴盐官镇开幕,受台风“森拉克”影响,时值大潮汛的钱塘江“风暴(雨)潮”三碰头,钱江大潮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游客。
图为游客在观潮胜地钱塘江北岸盐官观赏天下奇观海宁潮。
35、9月15日,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目前,涉嫌向三鹿公司原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19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中两人被依法逮捕。
36、中国央行2008年9月15日宣布,自9月25日起,下调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六家银行外的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而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下调2个百分点。
此外,从9月16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按照短期多调、长期少调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
企业学习科学实践发展观
高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县委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 根据高台县县委发[2009]11号“关于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高学组发[2009]2号“高台县机关事业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工业园区办公室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结束。
为扎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县委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园区办公室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二、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
党员干部受教育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规划未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核心。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领导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实践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努力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
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
1、思想认识显著提高。
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水平,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着力解决本单位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本单位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科学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坚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注重实践、科学管用”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富有时代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相互衔接配套、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努力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科学发展扎实推进。
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措施办法、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行动,努力推进科学发展,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初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突出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等重点环节,大体为半年时间。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10日至4月30日)。
开展“科学发展在身边”主题活动,围绕真学、真思、真议,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做到真学。
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保证计划、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
在学习内容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县委十三届六次、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和省委常委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党中央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要把市上编印的《科学发展重在实践》作为辅助材料,积极组织学习。
在学习形式上,要结合本单位党员的特点,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理论对谈、研讨交流、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四有”:有一项学习制度,有一个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习笔记;结合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第二阶段分析检查,分二期做好“十个一”活动:进行一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活动,进行一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活动,进行一次革命传统教育,进行一次理论测试活动,进行一次城乡1+1支部互联送温暖活动,进行一次园区观摩活动,进行一次征集“金点子”活动,进行一次我为园区献一策活动,进行一次园区科学发展找差距活动,开展一次班子及党员干部谈心活动。
在学习要求上,要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集体研讨交流不少于3次,参学对象每人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联系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3篇以上。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在本单位至少作一次学习报告。
要严格学习纪律,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制度,达不到学习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真思。
要从园区工作实际出发,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抢机遇、抓投资,快增长、促发展,重民生、保和谐”的各项任务,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领导和科学发展水平等方面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开展“一人一题”集中调研活动。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带头深入基层,广泛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开展实际案例分析,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要认真对科学发展的先进事例和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具体现象进行总结剖析,努力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增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开展“科学发展金点子”意见征集活动。
单位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话、网上开设“我为科学发展献一策”专栏、个别走访和集体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好建议、好点子、好想法,分门别类地进行汇总梳理,查找出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开展“问计于民、开门纳谏”活动。
结合城乡党组织“1+1”结对互帮活动,要深入结对村,开展社会调查,收集村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掌握基层实情,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征求基层党员群众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科学发展观知识,共同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
同时,结合当前春耕备耕生产,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计划,集中开展一次助耕帮种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党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围绕科学发展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做到真议。
积极参加县上“七大工程”领导小组围绕“如何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等专题的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清发展形势,查找问题不足,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快“七大工程”实施。
同时,要根据工作实际,立足单位特点,结合理论学习收获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围绕“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等专题开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达到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既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空谈;又要坚持领导带头,创新思路,力求在事关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进行再思考、形成新共识。
在学习调研阶段,单位主要领导要在认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向党员干部至少作一次专题学习辅导报告。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1日至6月30日)。
开展“科学发展找差距”主题活动,围绕真查、真谈、真找、真评,分析检查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
1、找准突出问题,做到真查。
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本着“不怕亮丑,敢于揭短”的态度,通过召开恳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分类梳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五查”活动,即:查思想理念是否更新,查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查落实措施是否得力,查推行机制是否科学,查工作成效是否明显。
2、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真谈。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单位的发展实践,认真检查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扣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政绩观、责任感、事业心、宗旨意识、组织观念等入手,深入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充分沟通思想,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和个人发言材料,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发言材料要报县委指导检查组审查,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要由主要领导审查。
民主生活会上,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并进行个人分析检查,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分析检查。
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点在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共识上下功夫。
专题民主生活会可扩大列席人员范围,邀请纪检、组织部门和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领导派人列席指导。
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3、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做到真找。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要概述取得的主要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
要认真总结党员干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上形成的共识,梳理提炼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
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两个环节,防止“三多三少”(找客观原因多,主观原因少;找工作方面多,思想方面少;找一般问题多,突出问题少),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
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提高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报县委指导检查组审查把关,形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
4、组织群众评议,做到真评。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又要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特别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人员等参加评议。
参加评议人员要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合理意见要认真吸收,在分析报告中予以充分体现。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正式稿形成后,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1日至8月31日)。
开展“科学发展有作为”主题活动,围绕真抓、真改、真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做到真抓。
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广泛开展“一人一策”献计活动,要求每位党员围绕本单位科学发展提出一条以上有建设性的建议,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一条推进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具体对策措施,由各单位进行归纳整理,为形成整改落实方案提供参考。
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要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并经县委指导检查组审查把关后,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
整改落实方案要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
抓好整改落实方案的实施,切实兑现向群众做出的承诺。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做到真改。
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议边改,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
要注意研究推进职能转变、加强效能建设的措施,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科学发展。
要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新形势下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还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解决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条件比较成熟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力争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解决几个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成几件群众迫切希望的实事;对通过努力有可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进行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分步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与牵头单位,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加快解决进度。
解决突出问题要务求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
3、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做到真干。
要充分认识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要求高、周期长的特点,尽早谋划,从活动一开始就着手进行这项工作。
要在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学习调研成果、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体制机制创新的内容和重点,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的措施办法和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
同时要完善落实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该完善的积极完善,该坚持的认真坚持,需要新建的按照“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抓紧建立,努力形成一批重要的制度成果,将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
在此基础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
要制定周密的测评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和范围,使之既有一定代表性,又做到规模适中,力求测评程序简便易行,测评结果客观真实。
要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使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四、工作措施 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扎实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1、落实领导责任。
单位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破解难题,带头推动创新,带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2、坚持分类指导。
单位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坚持在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确保全体党员全员参与、全程参加。
3、鼓励探索创新。
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
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精心设计每个阶段和环节的“自选动作”,形成自身特色,把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4、做到统筹兼顾。
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
既要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又要抓好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
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全面实施“七大工程”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与园区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抄报: 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园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11
大将粟裕简介
团代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并讨论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
团代会是按照团章规定从团中央到各级行政区域的各级地方团委、各具体基层单位团委团总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召开的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
一、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等规定的总和。
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总则,团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都是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
二、团的代表大会制度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
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内选举规则根据团章规定,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代表构成与产生办法,召集会议方式及召开会议的报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的总和就成了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它是团内重要的组织制度。
团章规定,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
这是因为,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团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他们集中反映了全国或该地区广大团员的意志。
团的代表大会,不但要听取和审查同级团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有关团的工作的重大问题,而且要选举团的同级领导机构。
但是,由于团的代表大会几年才召开一次,不可能成为团组织的日常领导机关,因此,在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只能由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作为全国或该地区的领导机关。
这样,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就成为团的各级领导机关。
三、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指导思想 制定两个选举规则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团的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两个选举规则的各项条款中。
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团内选举必须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
这是从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出发,健全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立足点。
选举规则规定,团的各级组织拟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候选人人选及其选举办达等重要问题,在报告上一级团组织的同时,必须报请同级党组织批准,取得党组织的领导。
(2)团内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选举规则规定了团员女团内选举各环节中享有的民主权利。
同时规定,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酝酿讨论;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3)团内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
它较之于等额选举为团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代表和领导人,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余地,它是团内选举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始于团十二大通过的《团章部分条文修正案》,成为团内民主选举的一项基本要求。
选举规则规定了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并根据团的地方和基层组织的不同的特点规定了实行差额选举的具体方式。
(4)团内选举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民主程序。
一、议程 1、预备会议。
(团代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委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 (1)听取筹备工作报告;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团长、团代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会代表。
) (4)通过大会议程。
2、正式会议。
(由团代会主席团主持) (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2)致开幕词 (3)少先队员代表献词 (4)领导致词; (5)作工作报告; (6)主席团向大会推荐新一届团委委员初步候选人; (7)代表团分组讨论:A工作报告;B酝酿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 (8)主席团会议:A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B确定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9)投票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 (10)公布选举结果; (11)召开新一届团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及进行委员分工; (12)通过工作报告决议; (13)致闭幕词; (14)宣布大会闭幕,奏《代团歌》。
二、团代会选举的一般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4.宣布经酝酿确定的新一届团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出席市团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分发选票; 7.代表投票; 8.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 9.计票; 10.宣布计票结果; 11.宣布选举结果。
学校团代会参会须知 一、发扬共青团、学生代表的优良传统,以饱满的政治热忱,严肃认真的态度,紧张活泼的会风,朝气蓬勃、团结一致地开好大会。
二、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大会各项制度,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
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都应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告大会秘书处。
三、大会期间,代表应佩戴“出席证”和团微,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大会会务组;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整队进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坐;遵守会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进场时各代表团团长要负责组好本团人员,清点人数并将到会情况报告主席团。
四、大会期间,请注意保密。
对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勿外传、复制。
代表、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议文件,防止丢失。
凡规定会收回的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遵守大会日程安排,会议期间不得外出,不会客;开会时,请自觉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认真开会 六、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注意安全。
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是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五、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
六、负责全县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县青联、县学联、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团县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省委、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检举 首先明确校团委是团员组织,负责团员的自身建设和团组织建设; 其次,学生会是学生组织,二者在工作对象上有重叠,负责学生管理; 三是团委组织分为组织部、宣传部等;学生会分为学习部、纪律部等等。
四是学校团委机构设置、组织分工及干部岗位职责 团委机构设置及组织分工 团委书记:团委干事: 团总支书记:信息管理部团总支书记:综合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秘书部部长: 组织部部长:副部长: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文艺艺术部部长:副部长: 职责: 1、根据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起草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总支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布置、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研讨各团总支共青团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积极开展对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的工作动态,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方面工作。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作好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抓好年度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表彰工作,推动全院形成倡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维护和代表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搞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指导和帮助校团总支开展各项工作。
努力做好青年教职工团员的工作。
6、抓好每学期团校培训班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团校。
7、配合党校组织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的入党工作。
8、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团内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9、做好学校党团之窗的橱窗、教室板报、校报等校园文化的各项工作,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指导以及落实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团委干部岗位职责 一、 团总支职责 1、在团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规章制度,结合本部实际,充分发挥团结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和服务团员的核心作用。
2、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加强广大团员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制教育和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增强团结互助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3、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了解掌握青年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反映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定期向校党支部和校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根据工作计划,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学期总结汇报。
5、做好团员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和上交工作;对团员进行党性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发展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他们参加党校、团校学习。
6、根据团员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诸如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等,不断丰富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7、要深入学生,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方面的咨询与辅导。
8、建立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奖惩、管理和超龄离团工作。
9、完成校党支部、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团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团委会议,传达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研究确定团的工作任务。
3、负责团工作的计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总结工作,经常向学校、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团员青年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并积极地、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学习、掌握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方法,了解团史,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开展好工作。
7、参与学校党政有关青年学生问题的研究。
8、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情。
三、 团委干事职责 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具体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3、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 秘书部职责 1、负责团委、团的上级组织及有关部门文件、通知、简报等的收集、整理、存档;负责团委各种数据资料保管存档(需要存档的资料包括: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党委、行政及其他部门的文件、通知、简报、团委的文件、通知、简报及其他数据资料、会议记录、各种名单、交流材料)。
2、负责团委信件的收发、处理;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会议的通知、记录考勤。
3、负责团委各种文件、通知、简报、材料的撰写、打印及下发。
4、负责团委各种物品及办公室用品管理,团的经费财务管理;团委办公室内务、内勤工作。
5、负责团委对内对外联络,建立对内对外联络簿。
6、负责团委各种例会记录。
7、负责“团委大事记”的记载。
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管理发展团员,监督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及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2、负责组织制定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执行。
3、负责统计并掌握团组织的基本数据资料。
包括:青年数、团支部数、团干部数,团员、团干部受团内奖励人数,办理超龄离团手续人数,团员中男女比例等。
4、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设想和建议,负责做好团内奖励工作,协助抓好团校的培训工作。
5、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归档、立卷和保管发行工作。
六、宣传部职责 1、及时反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宣传团的先进典型。
2、积极收集、撰写有关教育资料,为基层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参考。
3、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及时向有关单位(团的上级领导和部门、新闻机构等)提供材料,扩大影响,赢得广泛的了解和支持。
4、负责收集、保管有关活动的录音及文字资料(报刊、杂志报道);负责校团委各种图书、报刊、杂志及其他各种内部刊物的管理及宣传设备的保管。
5、负责学校广播室、记者协会的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