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把乡镇人大规范化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基础,基础不牢,就会地动山摇。
”湖南省东安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感触,一语道破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五级人大中,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也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
探讨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境,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对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1、法律地位软化。
现行地方组织法对闭会期间如何落实人代会决议决定、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和财政预决算调整审查等事项的运行操作,都没有具体地规定,导致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不是法定的常设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乡镇人大权力机关的位置、工作重要性往往只体现在法律认知上,现实中其地位被软化,工作被边缘化。
一些乡镇主要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心存不屑,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对人大监督和民主政治心存抵触。
不少地方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他们的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和党建工作方面,人大工作成了“搭头”,人大主席也是“徒有虚名”;乡镇工作重实绩,看效果。
专职人大副主席大都分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承担了招商引资、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分片包村等具体工作,因为目标任务考核,导致专职副主席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党政工作上,导致“专职不专”,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2、决策权力虚化。
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权力,简单地说就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
但实际上,除了联系代表等一些常规性的工作外,乡镇人大很难组织行使其他权力。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但是在权力运行中,人大很难发挥作为权力机关的作用。
乡镇的重大决策从法律角度讲应提请人代会讨论,做出决议决定后组织实施,把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意志。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实权”大于“法权”。
现行体制下,普遍存在权力机关在党内决策层的实际地位低于行政机关的现实状况。
乡镇的重大工作一般由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策,偶尔经过人大,也只是照本宣科走过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基本上无法履行。
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所需的人财物来源于党委政府,党委政府不点头,人大监督就无法开展,行使监督权被搁置、被制约的现实普遍存在。
3、代表素质弱化。
乡镇人大代表普遍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差、法律意识弱,有的代表“本质很好”却“素质一般”,有的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审议、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审议报告不置可否,表决投票随大流,所提意见、建议一般化,多反映局部小问题,忽视全局大事;有的将当选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称号,缺乏履职意识,很少关注社情民情;有的代表把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看作是“例行公事”,参会前不做任何准备,履职意识不强;有的代表平时不注意联系选民,不及时反映民意,对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在闭会期间很少参加或不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有的代表认为决策重大事项是领导干部的事,自己“人微言轻”,或不发表意见,或人云亦云,看领导的脸色附和,会议表决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对参政议政缺乏政治热情,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
4、会议活动简化。
对于乡镇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大型会议,一般乡镇有正式代表100人左右,按惯例要将七站八所的负责人和非代表的乡镇企业负责人邀请列席,差不多要超过150人,如果租用会场,安排中晚餐,会议成本较高,因此尽量将时间压缩在一天内,除去格式化法定程序的议程外,真正留给代表审议讨论的时间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会议质量的提高。
据近年相关统计,在全国3万多个乡镇人大中,1年举行1次会议的占91.9%,1年举行两次及两次以上会议的约占7.2%,1年内没有举行会议的约占0.9%。
在议程安排上,有的乡镇为了省时省事省钱,明显“缩水”,把党务、经济工作也一同纳入,成了“大杂烩”,而会议议程一简再简。
在部分人大代表的心目中形成了“开一天会、发一次言、画一个圈、吃一餐饭”的程式化印象。
5、监督工作淡化。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
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存在淡化的现象。
一是不便监督。
不少地方乡镇党委政府合署办公,联合行文,统一行动,这导致乡镇人大监督工作难以开展,与加强党的领导原则形成冲突,造成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深不得,浅不得,重不得,轻不得”,处境十分尴尬。
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管党政工作现象较为普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一般都属于党政班子成员。
致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裁判员”与“运动员”身份混淆,人大监督政府的行为变成了自己监督自己,最终导致监督缺乏实效。
二是难以监督。
目前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的党内职务普遍低于政府主要领导,监督工作难以开展。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的组织细胞,其素质偏低也直接影响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
大部分乡镇人大代表都是农民,受教育程度差异很大,对法律法规学习不足,对依法监督的业务不熟,导致既没有监督意识也缺乏监督能力。
三是不会监督。
目前大多数乡镇人大在监督方式上主要采用听取汇报、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常规方式,对于法律赋予的询问、质询、约见部门领导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还没有普遍运用。
二、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思考乡镇是我国传统治理模式的重要层级。
乡镇人大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最基础地位,是宪法规定设立的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直接的国家权力机关,其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政权的稳固和人民民主的实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考察时把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要求,为乡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解决乡镇人大软化、虚化、弱化、简化和淡化的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具体说来,就是在“一加强”、“两明确”、“三个有”、“四监督”和“五规范五提升”上下好功夫。
“一加强”就是:就是要加强党委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
乡镇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责、有权。
乡镇党委中心学习组坚持把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每年的学习计划,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统筹安排人大工作。
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大工作办公会议,坚持每年印发一份党委文件,对人大的工作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集中听取上级人大会议精神的汇报,并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安排部署;坚持人大的重要活动集体研究,统筹安排;坚持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通报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注重为人大工作创造办公环境,树立人大的地位,听从和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党委班子成员还要带头参加人代会和人大组织的视察、议政、述职、评议等活动,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推进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两明确”就是:一是明确乡镇人大工作职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是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人代会期间,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权,做好人代会的各项工作。
闭会期间,主席团要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由主席团制定,经乡镇党委同意后报上级人大,下发至各代表小组和相关部门。
开好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乡镇人大主席主持,代表小组组长列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经主席团成员3人提议,经镇人大主席同意后,可临时举行。
组织代表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对政府专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到位。
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
受乡镇人代会委托,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组织视察调研。
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每年选择3至4个有代表性的事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
开展执法检查。
对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
组织工作评议。
组织代表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也可以组织本乡镇各级代表评议驻地有关直属部门的工作,一届任期内对所有部门至少评议一次。
积极探索对镇人大选举干部开展述职评议,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加大建议办理力度,规范建议办理流程,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公示制度,不断提高办成率。
“三个有”就是:有人管事。
乡镇人大应设有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秘书,配设专门编制、专门机构。
有场所议事。
按标准化要求建好“人大代表之家”,用于代表活动;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用于接待选民。
使之真正成为代表活动的场所、学习培训的园地、联系群众的桥梁、议政督政的平台。
有钱办事。
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监督”就是:一是抓住全局性的问题搞好监督。
凡涉及到乡、镇的大事,都应交乡镇人大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进行审议。
二是抓住依法治乡(镇)的重点进行监督。
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各项事业纳入法制轨道,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依法治理,推动本乡镇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是抓住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大事开展监督。
要从群众反响强烈、影响大、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和社会“热点”抓起。
四是抓住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认真监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规范、五提升”就是:规范主席团设置,提升组织机构。
乡镇人大应作为一套班子,在机构设置和干部编制上必须健全,才能有利于开展工作。
为了避免乡镇人大主席团沦为“空架子”,必须加强乡镇人大机构设置,增设人大办公室和人大干部专职编制。
主席团成员一般应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副主席,共青妇等群众团体,以及有关代表小组组长组成。
乡镇人大在设立主席的同时,至少设一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和一名专职人大工作人员,保证每个乡镇人大至少有三名专职干部,并确保人大干部定岗、定编和定责,专心于人大工作。
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考虑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和提拔,加大人大干部与党政部门之间的交流力度。
要促进人大干部年轻化,年龄结构上形成老中青梯次。
县级财政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会议召开,提升会议质量。
在人代会会议的时间、次数、参会人员、议程等方面做到依法依规。
乡镇人代会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届第一次会议不少于2天,每年例会不少于1天,有选举任务的例会不少于1天半。
每届乡镇人代会原则上至少形成一件代表议案,并督促办理到位。
探索询问等监督方式,提高审议质量。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代会会议议程应作出严格要求和详细规定。
规范代表选举,提升代表素养。
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作用,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
代表有缺额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组织补选。
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履职实绩,提出连任代表初步建议人选,确保连任代表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名额。
对需人大会议选举的干部要按党组织要求,根据地方组织法做好选举工作。
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对代表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连续两次缺席人代会的,按照法律规定视为代表资格终止,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和影响代表声誉的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规范代表履职,提升主体活力。
建立履职公示、奖惩等相应机制,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活动要明确主题,确保成效。
在乡镇人大代表小组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年形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走访1次选区,提出1条建议,组织1次代表向选民述职。
一是督促代表认真履职。
提高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的参会率、发言率、建议率,鼓励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是要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
充分运用代表联络工作站、网络工作平台,开展经常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每年组织好上级人大开展的代表大走访活动,听取群众呼声,帮助解决群众困难。
三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在选区内公开代表信息,便于选民与代表联系。
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要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做好述职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初步建议人选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规范制度建设,提升顶层设计。
制定和完善《乡镇人代会会议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则》《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办法》;制定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乡镇人大主席职责》《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乡镇人大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和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做好台账记录,建立乡镇人大工作“六簿三册”,即《会议记录簿》《代表先进事迹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主席团收发文登记簿》《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和《代表履职登记册》《代表花名册》《代表联系接待选民花名册》。
加强对人大各项工作书面材料或电子稿、照片的整理保存,每年度归档一次,确保有据可查。
(作者系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党员发展对象转预备表决会会议总结与评价
应当是“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记录”。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记录应当用专门的支部大会记录本进行记录。
一是要记清开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与会的人数(与会人员要一个一个写清姓名)、记录人。
以上有填充式的表格,可按表格详细填写。
二是记录该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的思想汇报(因其有书面材料,可记录概要的内容)。
三是如实记录支委会对中请人的审查情况。
四是记录入党介绍人对该申请人的培养情况、本人表现以及对是否接收其入党的意见。
五是记录党员群众座谈内容。
要对每个人的评价和意见记得尽量详实。
六是记录申请人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七是记录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必须是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记清应到和实到会人数)要分别记清同意、反对和弃权的人数。
八是记录主持人对支部大会的总结。
记录人应当熟知支部党员大会的程序。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人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7)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8)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
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写明应到、实到党员人数,票决情况等,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将其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自传、思想汇报等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1.你的转正申请需要自己写,另附思想汇报一份; 2.《关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考察报告》是由你所被编入的党支部来写。
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史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
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
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
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
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
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
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
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
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
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
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
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
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
《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
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
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
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
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
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
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
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
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
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
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
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
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
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
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
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
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 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
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
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
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
摒弃“模式”,复归“传统”。
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
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
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
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
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
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
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
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
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
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
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
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
”[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
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
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
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
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
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
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
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
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
…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
”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
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
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
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
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
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
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
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
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
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
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
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
”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
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
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
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
”[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
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
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
1922年,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
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
”[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
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
”在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
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
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
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
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
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
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
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
”[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
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
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
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
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
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
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
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
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
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
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
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
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
”[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
应该说,较之1957年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
考虑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
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
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
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
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
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
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
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
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
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4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 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在主持征求积极分子入党的党员座谈会上的主持词
最后一句改成同意某某转正就行了XX:XX同志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同志,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较强,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生活艰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工作态度,比较负责也比较积极,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做人方面,都有好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我比较了解XX同志,因为他上高中就跟我在一起,他上高中一直到现在都是品学兼优,同时我也认为比较虚心好学,在思想上和工作上进步都比较快,能积极向组织靠拢,刚上大学就写了入党申请书,无论从事什么都认真负责。
另外他还比较乐于助人,寝室卫生从来都是他干的最多,从没喊过苦脏累,。
从这些看,我认为XX同志已经具备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 XX同志思想积极进取,生活朴素,品行端正,为人随和,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做事稳重,积极参加班级各项工作,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学习努力认真,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诚实善良,待人忠厚,学习刻苦认真,思想上积极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够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美中不足的是与人沟通不多,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在学习中认真踏实,勤于思考,成绩优异,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关心时事,有较高的觉悟,在担任团支书期间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给我最深的印象是比较忠厚老实,尽职尽责,在思想上进步很快,在第一年上班就写了入党申请书,我个人同意吸收为发展对象XX:XX同志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觉悟和素质,集体荣誉感强,积极配合班级工作,学习上积极进取,思想先进,生活中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学习勤奋刻苦,老实善良,思想进步,对同志热情真诚,热爱集体,能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但该同志不太爱说话,沟通能力有待加强,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诚实老实,待人忠厚,学习踏实,能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参与班级各类活动,生活中热情诚恳,有理想,有抱负,积极向上,努力进取,学习上认真刻苦,脚踏实地,思想觉悟高,乐于助人,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生活朴素,乐于助人,为人踏实,有责任心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思想乐观向上,积极进取,但希望该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力的锻炼,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与班级同志相处很好,生活简朴,能国认真学习党基本知识,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为人随和,待人诚恳,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思想上积极进取,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党靠拢,生活简朴,如果该同志能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能力,会在班级发挥更好的作用,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在学习上刻苦认真,善于思考,成绩优异,生活上艰苦朴素,与班级同志能够很好的相处,热爱集体,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各类活动,思想觉悟高,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 我认为XX素质比较高,工作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平时思想上积极向组织靠拢,我从没见他说过什么抱怨和消极的话,我认为XX是一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主持人总结:参考同学对同志的评价,经综合考虑,认为XX同志表现非常优秀,完全符合入党条件,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竞聘成功后发言稿
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讲话稿尊敬的镇党委x书记、x镇长、组织科x科长、各位同志:大家好
我没有什么准备,随便说说,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请大家谅解。
一、下面我先作个自我介绍:我叫xx,xx人,大学文化,x年x月从xx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到xx市人民法院工作, x年x在组建地级xx市的时候被选调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在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正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二、下面我把这次到村任职的过程介绍一下:2012年8月22日中共xx市委出台了《xx市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文件,我在第一时间向组织递交了报名表,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讨论,决定将我作为中级法院后备干部推荐给市委,经过组织遴选考察、健康检查、确定任职等程序,9月17日xx市委组织部确定包括我在内的98名市、区两级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其中xx市直机关30名,各市区68名,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17名,科级以下干部80名,这次选派到泰兴市的xx市直机关干部5名,泰兴市选派了15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
9月18日,xx市举行欢送大会,市委书记张雷、副书记杨锋、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何榕及市人大、市政协的相关领导及市级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出席了欢送大会。
xx市委要求选派干部要于9月28日前到村任职,泰兴市委组织部通知我们9月19日到泰兴市委组织部报到,钱娟部长要求选派干部在9月24日到村,昨天上午我按时到广陵镇报到,并由镇领导送任到村,昨天下午与吴书记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个别交谈,对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面临的困境广泛交换了意见,在很多方面取得了一致认识,了解了我村的一些情况,对我村的整体状况有了个初步印象。
三、下面我谈谈我为什么到村任职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民朋友有着与生俱来的感情,我的很多亲戚仍生活在农村;我有在农村工作的经历,1991年4月---1992年4月在xx市x乡长x挂职锻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1992年4月----1996年12月在xx法院x人民法庭工作,长期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就是我们广陵镇的,到中级法院工作后也多次处理过我们广陵的案件,因此,我对农村并不陌生、对广陵并不陌生。
可以说,我现在是老兵归队,老农回乡。
二十年一个轮回,好像是有点宿命,我用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换来了从村委会主任助理到村书记的“升迁”。
不管怎么说还是进步了。
这些年来,我走遍了我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很多城市和乡村,看到了祖国各地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
正是那在农村工作的一年,让我时刻关注有关农村、农业、农民方面的信息,深深了解农村的实际、农民的艰辛和农业的落后(相对于工业发展的进程和速度),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惠农政策,公粮国税全免、农村两金一费摊派的取消、粮食直补、农药化肥的补贴、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惠农政策让农民摆脱了沉重的生活负担,但并不能让他们真正致富。
二十年过去了,农村很多方面仍未改变,停滞不前,有些方面甚至是历史的倒退,分田到户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了全国80%以上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时至今日,却制约了农业大规模生产和机械化耕作,农民仍然很苦。
小打小敲无法发展,也只能解决温饱问题。
农村必须集约经营,走机械化耕作的道路,让农民真正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农业必须搞高效规模种植和养殖,只有这样才是现代农业,才能让农民真正富裕起来。
四、下一步打算近期内我将尽己所能,发挥各方面的人脉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社会相关人士和旧朋好友介绍我村的现状,让他们对我村的实际情况和我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主观认识和直观印象,请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快速发挥输血功能,努力改善村两委的办公环境和会议室的基本设施,也请在座的各位班子成员配合做好一些必要接待工作,发扬我村班子团结有力的优良传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守阵地,尽心尽职地干好本职工作,维护好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作为一名选派干部,我肩负着上级党委的重托,承受着包括在座各位村干部、全村68名党员和近3000村民的期盼。
我深深地知道,我非神人,没有三头六臂,有的只有一颗对农民群众火热的心,有的只有一副不能挑担的肩、一双不能提篮的手。
在下面的三个月里,我将迅速转换角色,沉下身子,和广大村民生活在一起,我将走访干部群众,深入村民,针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的现象,白天找不到人,晚上找;平时找不到人,节假日找,多了解村情和村民的愿望,尽可能地多做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纵观全局,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村三年发展规划,同时作为我的任职目标,请在座的各位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经镇党委批准,并报泰兴市、xx市委组织部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备案,作为我任职期间的考核依据。
古人云,“与人鱼不如与人渔”,说的是与其送鱼给人吃,不如教人捕鱼的本领。
我们不仅要埋头做事,更要学会抬头看路,因此我工作的重点不仅仅是出去拉拉赞助,满足于解决村干部的工资问题,解决我们的日常经费问题,更主要的是要围绕如何改变农村的现状、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如何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我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寻项目,谋发展,逐步培养我村的造血功能,让我村自我发展、自我壮大。
我们的规划制定出来以后,将逐年实施,稳步推进,逐步解决村民迫切想解决的问题,办村民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真正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良好愿望,不求流芳百世,但求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也不枉这三年时光。
我坚信,有镇党委政府的英明领导、有镇各职能部门的正确指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我们xx村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以上是我两天来的随感而发,时间仓促,没有准备,不到之处,请x书记、x镇长、x科长和在座的各位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