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的主要内容请各位告诉我下.
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前言: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此次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启了个税领域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税制,并对税法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
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公布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减免的又一新政,将惠及更多民计民生。
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后都有哪些新的变化吧。
变化一:调整征税项目•此次个税改革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
同时不再保留“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改革前,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11项内容。
此次改革,应税个人所得项目已从原来的11项减至9项。
•变化二:提高个用扣除标准•在改革之前,费
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个人所得税修改案
立法权。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一共改革了几次
1、1950年华人民共和国政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已列有薪给所得税。
由于中期实行低工资制,且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单一,因而这种税一直未开征。
2、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月费用扣除标准,即习惯所称的起征点规定为800元),既适用于外籍居民,也适用于本国公民。
但是,由于这个税法主要是针对外籍人员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制定的,一些征税办法不完全适应中国公民的实际情况。
3、1987年1月1日起国家向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开始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4、1994年1月1日起,取消个人收入调节税,本国公民和外籍公民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5、2006年1月1日起,月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2000元。
6、2011年9月1日起,月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谈个税改革起点或在一万元 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今年,多个组织及人大代表发出提升个税起征点的建议。
全国工商联的提案建议,将个税免征额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3%-45%降至3%-30%以下。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2018年3月5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一万。
严格说来,“3500元”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现今舆论多有误用,两者概念实际不同 :起征点 是指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不征税,达到后即对全部征税对象征税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免征额 是指在征税对象中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给予免税,只就征税对象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
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
两者也有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我国现在实行的个税起征点是2011年定下的3500元,此后连续7年没有进行过调整了。
这几年,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高,最低生活保障有的地方已经提到2000块了,而房价、物价上涨,支出增大,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呼声也越来越响亮。
一方面,税收的作用就是经济杠杆,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减轻中低收入的负担,从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而目前个税的起征点,覆盖面太广,很多中低收入人群也在纳税,不符合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律,也失去了杠杆作用。
这是提高免征额的主要原因。
个税起征点(免征额)到底调到多少才合理,这需要权衡很多因素。
当然,免征额到底是多少,还要看相关政策的正式出台。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修改幅度由什么部门确定呢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还是
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