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表官职升迁任命的词有哪些
一、表“授官、做官”的词语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任以官职。
如①《晋书·谢安传》: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
②《宋史·辛弃疾传》:辟江东安抚司参议官,留守叶衡雅重之。
2.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
如①李密《陈情表》:寻蒙国恩,除臣冼马。
②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
③《南史·虞愿传》:除太常丞,尚书祠部郎,通直散骑侍郎。
3.察:考察后予以推荐、选举。
如《三国志·吴主传》:郡察孝廉,州举茂才。
4.荐: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①《宋史·侯可传》:韩琦镇长安,荐知泾阳县。
②《汉书·平帝纪》:诸有藏及内恶未发而荐举者。
③《谭嗣同》:公以学士徐公致荐,被征。
5.举: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如①《左传·宣三十年》:举不失德,赏不失劳。
②《文选·陈情表》: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③范晔《后汉书·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
④《左传??襄公三年》:举其偏,不为党。
6.授:授予官职。
如①《汉书·翟方进传》:遣使者持黄金印,赫发继,朱轮车,即军中拜授。
②《宋史·辛弃疾传》:召见,嘉纳之,授承务郎、天平节度掌书记。
7.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
如《史记·李将军列传》:李陵既壮,选为建章监,监诸骑。
8.起:重新启用,任以官职。
如①《元史·贾鲁传》:鲁居丧服阕,起为太医院都事。
②《战国策》:起樗里子于国。
9.复:恢复原职务。
如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
《后汉书·张衡传》10.征:由朝廷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
征召,特指君招臣。
如①《后汉书·王涣列传》:岁余,征拜侍御史。
②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③梁启超《谭嗣同传》: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被征。
11.仕:做官。
如《论语·子张》:学而优则仕。
12.仕宦:做官,任官职。
如《孔雀东南飞》: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
13.仕进:进身为官。
如《晋书·许迈传》:迈少恬静,不慕仕进。
14.任:担负、担任。
如《史记??蒙恬传》:恬任外事,而毅常为内谋。
二、表“调动、补任”的词语。
1.改:改任官职。
如《宋史·范仲淹传》:(范仲淹)改集庆军节度推官,始还姓,更其名。
2.调、徙、转:调动官职(特定语境下可以表示升职或降职)。
如①《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调为陇西都尉。
②《史记·淮阴侯列传》:徙齐王信为楚王。
③范晔《后汉书·张衡传》: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
④《史记·高祖本纪》:徙韩王信太原。
⑤《隋史·徐文宝传》:文宝处法平允,考绩连最,转大理正。
⑥《宋史·理宗纪》:程大元、李和以下将士六百一十三人补转官资有差。
⑦《张衡传》:再转,复为太史令。
3.迁:调动改派。
一般情况下,“转迁”“迁调”表示调职;“右迁”“迁除”表示升职;“左迁”“迁谪”表示削职降等。
如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
又如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史记·太史公自序》4.累迁:表示多次调动。
如范晔《后汉书·赵咨传》:累迁敦煌太守。
5.放:京官调任地方官。
如梁启超《谭嗣同》:既而胡即放宁夏知府。
6.出:京官外放,与“放”意思相近。
如范晔《后汉书·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
7.补:补任空缺官职。
如①《汉书·萧望之传》:迁补太守卒史,举贤良为大司农丞。
②《汉书·萧望之传》: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以望之为平原太守。
③《汉书·王尊传》:太守察王尊廉,补辽西盐官长。
8.荫补:靠先人的业绩补缺做某官。
如①《新唐书??李德裕传》:以荫补校书郎。
②《梅圣俞诗集序》:予友梅圣俞,少以荫补为吏,累举进士。
三、表“升官、加封”的词语。
1.拜:按一定礼节授予(任命)官职,一般用于升任高官。
如①《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拜亮为丞相。
②《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
③《史记·淮阴后列传》:至拜大将,乃韩信也,一军皆惊。
④《指南录后序》:于是辞相印不拜。
2.晋、进:晋升官职,提高职位或级别。
如成语“加官晋爵”。
3.加:加封,即在原来官衔上增加某种荣衔,一般可以享受一些特权。
如《宋史·辛弃疾传》:平剧盗赖文政有功,加秘阁修撰。
4.超迁:越级升迁。
如①《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孝文帝说之,超迁。
一岁中至太中大夫。
②《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
5.擢:在原官职上提拔官职。
如①《南史·何远传》:武帝闻其能,擢为宣城太守。
②《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6.超擢:破格提拔。
如梁启超《谭嗣同》:奏对称旨,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
7.陟:提升官职。
如诸葛亮《出师表》: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8.升:提升。
如梁启超《谭嗣同》:旋升宁夏道。
9.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如①《汉书·赵充国传》:拔之为后将军。
②《文选·陈情表》:过蒙拔擢,宠命优渥。
10.提:提拔。
如《北史·魏收传》:提奖后辈,以名行为先。
四、表“贬官、免官”的词语。
1.贬:①降低官职,降级。
②降职并外放。
如①《三国志·诸葛亮传》:请自贬三等,以督厥咎。
②《新唐书·柳宗元传》:贬邵州剌史,不半道,贬永州司马。
③《旧唐书·刘禹锡传》:贬连州刺史。
2.窜:放逐、贬官。
如韩愈《进学解》:暂为御使,遂窜南夷。
3.放:一般指由京官改任地方官。
如梁启超《谭嗣同传》:既而胡即放宁夏道。
4.谪:降职,封建时代把高级官吏降职并调到边远地方做官。
如范仲淹《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5.左迁:降职贬官,特指贬官在外。
如柳宗元《送李渭赴京师序》:过洞庭,上湘江,非有罪左迁者罕至。
6.左除、左降、左转:降职。
如《新唐书·裴延龄传》:帝怒,乃罢(陆)贽宰相,左除 (张)滂等官。
7.出:离开京城外调,一般指贬官(与“入”相对,古人一般以入京任官为荣),有时也指平调。
如①《晋书卷二十八》:韦仁约弹右仆射褚遂良出为同州刺史。
②《后汉书·张衡传》:永和初,出为何间相。
③《晋书卷二十八》:迁侍中,以出为征虏将军。
8.出宰:京官外放出任地方官。
如《后汉书·明帝纪》: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
9.黜、绌:废掉官职。
如①《国语·晋语一》:(晋献)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②《司马迁〈屈原列传〉》:屈平既绌。
③高启《书博鸡者事》: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
10.免:罢免官职。
如《史记·吕后本纪》:王陵遂病免归。
11.夺:削去,罢免。
如高启《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五、表“辞官”的词语。
1.告老:官员年老辞职。
如蔡邕《陈太丘碑文》:时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悬车告老。
2.解官:辞去官职。
如《宋史·包拯传》: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
3.请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养老。
如《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
4.乞身:古时认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称请求退职为“乞身”。
如《后汉书·李通传》:时天下略定,通思欲避荣宠,以病上书乞身。
5.乞骸骨:古代官吏请求退职,意思是使骸骨归葬故乡。
如①《后汉书·王龚传》:龚在位五年,以老病乞骸骨。
②《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6.移病:上书称病,为居官者请求退职的委婉语。
如《汉书·疏广传》:即日父子俱移病,满三月赐告。
7.谢病:托病引退或谢绝宾客。
如《战国策·秦策三》:应候因谢病,请归相印。
8.致仕:交还官职,即退休。
如《新唐书·白居易传》:以刑部尚书致仕。
六、表“兼职、代理”的词语。
1.假:临时的、代理的。
如①《史记·项羽本纪》:乃相与共立羽为假上将军。
②《汉书·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
2.兼:兼任,同时监管。
如①《宋史·李纲传》:积官至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
②《旧五代史·甘荷余传》:未几,移镇青州,就加兼中书令。
3.领:兼任(较为低级的官职)。
如①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郐州。
②《南史·虞愿传》:迁中书郎,领东观祭酒。
4.判:高位兼任低职或以京官出任地方官。
如《宋史·韩琦传》: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5.权:暂时代理官职。
如①胡仔《苕溪渔隐丛话》:韩愈吏部权京兆。
②《宋史·李纲传》:积官至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
③《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以京官权知,三年一易。
6.摄:暂代官职。
如《新唐书·杜如晦传》:俄检校侍中,摄吏部尚书。
7.署:暂任、代理官职。
如《三国志·诸葛亮传》: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
8.守:代理官职。
如《三国志·王修传》: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以为主簿,守高密令。
9.行:代理官职。
如①《三国志·武帝纪》:太祖行奋武将军。
②《泷冈阡表》: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
七、与“官员任职相关”的词语。
1.知:主持。
如①《宋史·黄庭坚传》:知舒州。
②《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子产其将知政矣。
2.典:主持;主管。
如《书·尧典》:命汝典乐。
《三国志·吴仪传》:专典机密。
3.主:主持,掌管。
如①《世说新语·政事》: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
②方苞《狱中杂记》:主缚者亦然,不如何欲,缚时既先折筋骨。
4.视事:官吏到职开始工作;在任。
如范晔《后汉书·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5.下车:新官到任。
如衡下车,治威严,整法度,阴知奸党名姓,一时收禽,上下肃然,称为政理。
《后汉书·张衡传》6.坐:因犯……罪或错误。
如《汉书》:群臣坐陷王于恶不道,皆诛死者二百余人。
7.封:指帝王将爵位或土地赐给臣子。
如《新唐书·魏微传》:拜谏议大夫,封巨鹿县男。
8.秩满:官吏任期届满。
前后所居官,未尝至秩满,裁朞月,便自求解退。
《南史·虞寄传》其年秩满,解尹,加散骑常侍,将军、尚书竝如故。
《陈书·袁枢传》9.行部:巡行部属(汉制,刺史常于八月巡视部署,考察刑政,称为行部。
)汉,郭伋字细侯,茂陵人,为并州守。
素结恩德。
后行部至西河。
(补充)【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
官职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词语:(1)拜。
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
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2)除。
拜官授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3)擢。
提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文言文网“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 (4)迁。
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
为易于区分,人们常在“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5)谪。
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
《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的“谪”就是贬官。
(6)黜。
“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
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7)去。
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
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8)乞骸骨。
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
文言文中表示调动官职的词有哪些
古代表示官职任免调动言词语归纳表“授官、做官”的词语1:由中央官署征聘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2.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
如①李密《陈情表》:寻蒙国恩,除臣冼马。
3.察:考察后予以推荐、选举。
4.荐: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5.举: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文选•陈情表》: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6.授:授予官职。
7.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
8.起:重新启用,任以官职。
9.复:恢复原职务。
如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
10.征:由朝廷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
征召,特指君招臣。
11.仕:做官。
如《论语•子张》:学而优则仕。
12.仕宦:做官,任官职。
如《孔雀东南飞》: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
13.仕进:进身为官。
14.任:担负、担任。
二、表“调动、补任”的词语。
1.改:改任官职。
2.调、徙、转:调动官职(特定语境下可以表示升职或降职)。
3.迁:调动改派。
一般情况下,“转迁”“迁调”表示调职;“右迁”“迁除”表示升职;“左迁”“迁谪”表示削职降等。
4.累迁:表示多次调动。
5.放:京官调任地方官。
6.出:京官外放,与“放”意思相近。
7.补:补任空缺官职。
8.荫补:靠先人的业绩补缺做某官。
三、表“升官、加封”的词语。
1.拜:按一定礼节授予(任命)官职,一般用于升任高官。
如①《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拜亮为丞相。
2.晋、进:晋升官职,提高职位或级别。
如成语“加官晋爵”。
3.加:加封,即在原来官衔上增加某种荣衔,一般可以享受一些特权。
4.超迁:越级升迁。
5.擢:在原官职上提拔官职。
6.超擢:破格提拔。
7.陟:提升官职。
如诸葛亮《出师表》: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8.升:提升。
9.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如《文选•陈情表》:过蒙拔擢,宠命优渥。
10.提:提拔。
四、表“贬官、免官”的词语。
1.贬:①降低官职,降级。
②降职并外放。
2.窜:放逐、贬官。
3.放:一般指由京官改任地方官。
4.谪:降职,封建时代把高级官吏降职并调到边远地方做官。
如范仲淹《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5.左迁:降职贬官,特指贬官在外。
6.左除、左降、左转:降职。
7.出:离开京城外调,一般指贬官(与“入”相对,古人一般以入京任官为荣),有时也指平调。
8.出宰:京官外放出任地方官。
9.黜、绌:废掉官职。
如《司马迁〈屈原列传〉》:屈平既绌。
10.免:罢免官职。
11.夺:削去,罢免。
五、表“辞官”的词语。
1.告老:官员年老辞职。
2.解官:辞去官职。
3.请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养老。
4.乞身:古时认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称请求退职为“乞身”。
5.乞骸骨:古代官吏请求退职,意思是使骸骨归葬故乡。
6.移病:上书称病,为居官者请求退职的委婉语。
7.谢病:托病引退或谢绝宾客。
8.致仕:交还官职,即退休。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
双规与批捕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双规是党内的一种纪律行为,而批捕是司法系统的一种法律行为。
关于双规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双规在处理党纪、政纪范围内的事项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一旦纪委所查处的案件涉嫌犯罪就要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
双规是什么含义您知道双规这种特殊的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的来由吗
双规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威力
党和政府对双规有哪些规范
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规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
这一手段,是长久实施,还是过渡性的
它究竟会保留多长时间
一直主张制度反腐的著名学者李永忠为您--揭开双规的朦胧面纱双规是怎么诞生的记者:在中国反腐大业中,恐怕没有什么手段比双规更令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了。
当然,准确提法是两规,在监察部门叫两指。
很多普通人都好奇,这种反腐败的特殊手段是如何在中国应运而生的呢
李永忠(下称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腐败现象呈易发、多发态势。
纪检监察机关临危受命,承担着查处严重腐败案件的重任。
虽重任在肩,手段却只有一张嘴、一支笔。
在此尴尬情况下,一些能够突破的大案要案活生生地煮成夹生饭;一些本该绳之以法的腐败分子,眼睁睁地逃脱惩处。
在反腐斗争形势严重的特殊时期,一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所亟须的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两规、两指应运而生。
两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察法》中,两指代替了原行政监察条例中的两规,成为突破要案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
双规的威力来自何处记者:据我们所知,很多腐败分子都是在两规期间交代出犯罪事实的,您前边提到两规是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其中特殊是何含义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威力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来自一些基本证据的掌握。
被调查对象都明白,凡是被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掌握了相当部分证据。
二是来自被调查对象权力的暂停行使。
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中,不仅是谋利的工具,而且是掩盖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在两规、两指时段,一些知情者、受害者,不再受被调查对象权力的威慑,而大胆向组织揭发控告;一些涉案人员也失去了保护伞的庇护。
两规、两指措施能有效地使被调查对象的屁股离开马桶,从而产生人所尽知的、臭味迅即出来的马桶效应。
三是来自信息的不对称。
两规、两指期间,被调查对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与外界联系。
这也是外界感到神秘与特殊之处。
被调查对象不了解在此期间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哪些已东窗事发,哪些已反戈一击,哪些已后院起火,哪些已铁板钉钉
信息的不对称会使其处于一种必然的劣势地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就会利用这种优势,从证据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设计,从中查找其弱点和破绽,予以突破。
双规的生活很可怕
记者:听说您在地方纪委当过6年案件检查室主任,也曾对调查对象实施过双规,不少人想像双规的生活非常可怕,是这样吗
李:应当说,双规下的生活和非典隔离有类似之处。
被调查对象与调查组人员同吃同住,惟一不同的是双规人员与外界的联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由于对查办案件中的两规、两指措施的宣传远不及对非典隔离措施的宣传,因此一些人对此产生不理解乃至误解。
其实,两规、两指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如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被两规后,情绪紧张,夜间心律最低每分钟31次,由于他曾患有心衰、房颤和高血压等病,调查组及时安排他住院治疗,医院为其安装了最好的心脏起搏器。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王乐毅身体恢复正常。
春节前,组织安排他与远在家乡的老父母通了电话;过生日,给他买了蛋糕;生活上,根据其饮食习惯安排饭菜。
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铁的事实面前,王乐毅交代了收受赖昌星以及海关系统有关人员所送的巨额钱款等问题。
两规的限制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对采取两规、两指措施有无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有哪些限制性条件
李:1998年6月到2001年9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相继出台了四个规范性文件,对两规、两指措施做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双规和法律的关系记者:作为一种非常规手段,两规、两指与现实的法律、法规的运行难免会发生冲突。
比如广州市一国企总经理双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双规。
怎样处理双规措施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李:由政策而法规,由法规而法律,是解决两规与现行的法律冲突的正确途径。
这方面香港的成功做法可资借鉴。
1971年港英政府颁布了全新的《防止贿赂法案》,该法案扩大了犯罪概念的范畴和惩治范围,加重了刑罚。
1974年2月,香港廉政公署成立。
到1977年10月,廉署在反贪污行动中逮捕了260名警官,引起警务人员强烈不满,数千警务人员游行示威,廉署总部遭到袭击。
在此压力下,总督颁布了部分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
这种让步反而助长了部分警察的嚣张气焰,甚至提出解散廉署。
总督不得不召开立法局紧急会议,通过了《警务条例》修正案,规定任何警官如果拒绝执行命令,即被开除,并不许上诉。
当年的港英总督用法制手段平息警廉冲突的做法,应该为今天我们规范两规、两指所参照。
香港廉署依法对公务员的生活及消费水平调查,高于官职收入水平而不能做出合法解释的,即可立案调查。
而我们目前在这方面立法还比较欠缺。
两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情况,一方面说明两规不限制其政治权利的享有;另一方面,也说明办案单位与组织部门联系的渠道不够顺畅,舆论监督不到位,才使他的问题不为群众所知,因而当选人大代表。
至于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两规,则说明两规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批准前某官员的行动没有丝毫受限。
从某种意义上讲,两规、两指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体制拾遗补缺的过渡办法,需要逐步法制化。
12年来,如果不是坚决而大胆地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一些严重腐败案件很难突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也很难增强。
两规、两指措施,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产生的负作用,现阶段明显低于正作用。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因此,评价两规、两指措施,当以利一而害百,君子不趋其利;害一而利百,君子不辞共害为借鉴。
切忌以偏概全,感情用事;切忌臆想当然,超越阶段。
双规的局限性记者: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两规、两指是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有,这种局限性表现在哪里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手段与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与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以及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政治地位不相符;二是这种手段的缺乏强制力与被调查对象已严重违法乱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不相符。
世间任一事物,外延的扩大,必然是内涵的缩小,这些年来,为应对反腐败斗争之急,纪检监察机关在增加两规、两指调查手段的同时,办案职能凸现了,监督职能却明显缩小了。
宋朝名臣王安石曾以令人无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的诗句,赞誉了商鞅变法。
从商鞅变法到王安石变法,当时和后来的非议一直没断过,而改革往往是在争议和非议中前行。
套用王安石的诗说:令人无可非两规,两指能使腐者败。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也将从以办案为主逐步转到以监督为主,从而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
记者:您预计,这种权宜之计大概会保留到什么时候呢
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前一段播出的电视剧《绝对控制》。
刑警薛冰在常规手段难以对付唐子杰那样的腐败分子的情况下,不得不舍生取义,采取非常规手段去侦破此案。
如果要使更多反腐斗士避免薛冰式的自我牺牲,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和两规两指措施的改进,就必须加快步伐。
我以为,从现在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前,随着体制改革和措施改进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不仅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适用范围对象也会越来越小,适用频率会越来越低。
同时,我也认为,在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前,在司法机关侦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尚未获得更为独立的权力前,两规、两指措施可能会延用相当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