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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词代理商

时间:2018-09-09 23:35

红十字会管理制度

红十字会各项规章制度会议制度一、每2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参加对象:会员代表。

二、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根据需要选举会长,增补、更换理事;制定工作规划;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参加对象:全体理事成员。

三、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总结经验;参加对象:常务理事。

会员登记制度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二、单位红十字会审批三、报上级红十字会备案四、进行必要的相关知识培训五、举行入会宣誓仪式六、登记造册,发给会员证七、按时收缴会费八、及时给予办理会员转会手续会费管理制度一、根据《厦门市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并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二、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个人会费的20%缴纳上一级红十字会,80%留本级红十字会。

团体会员会费全数上缴上级红十字会。

三、个人会员的会费标准:成人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10元;青少年会员年度会费一般为2元。

四、团体会员的会费标准按《厦门市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上交上一级红十字会。

五、个人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并视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六、个人会员会费由个人负担。

团体会员会费,从单位管理费或自有资金中开支。

七、会费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八、会费使用须经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集体研究决定。

九、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

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十、主动接受上级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

学习培训制度一、每届理事会的理事在任期内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红十字运动的知识学习和培训。

二、新会员入会时必须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三、具体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秘书长或专干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学习和培训。

四、学校的救护组织成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五、学校要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者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六、学生每学年应接受不少于10个小时的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培养自救互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学习和培训,达到了解红十字会的性质,增强自我保护和关心他人、关爱生命意识的目的。

社会服务制度一、学校红十字会积极发动会员参与社会服务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二、广泛宣传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的目地、意义,培养学生会员树立乐于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使会员自觉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要有针对性,可以结合各种纪念日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四、组织活动要严密,要有计划有部署有小结,保证效果。

档案管理制度一、红十字工作的各种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及时按时间顺序保存并分类归案,指定专人负责。

二、档案的借阅、使用应登记。

三、要有专用的档案柜,要防火、防潮、防虫蛀。

四、变动时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宣传制度一、学校红十字会应广泛宣传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二、每年至少一次对全体会员进行知识宣传,让每个会员对红十字运动有初步的了解。

三、利用国旗下讲话、小广播、宣传栏、板报、卫生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远离烟草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学校要有专门的红十字知识宣传栏,每月出一期宣传报。

五、积极向市红十字会投稿,每学期不少于二篇。

评优制度一、学校红十字会要结合学校每年的总结进行一次评优活动。

二、个人一次捐款超过500元者,应报上级红十字会进行表彰。

三、班级红十字活动搞得好,有特色,成效突出的可评为先进小组。

四、对红十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各项红十字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可评为先进工作者。

五、理事会健全、领导重视、工作主动、红十字活动气氛浓,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要求的可推荐上报评选先进单位。

经营管理部是做什么的

现在管理理论该员主要四人事经营、合同成本经营、物资经营、财营。

国内说的经营管理专业普遍认为是合同成本经营。

合同成本经营主要的工作内容有:招投标、预决算、合同谈判、进步报表、配合财务审计等。

经营管理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一、 目的:明确经营部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层层管理、级级负责,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公司产品销售业绩,并做为经营部各职员的工作职权及工作业绩考核依据。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客户服务过程中所有销售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

三、 经营部组织机构工作范围及执行文件:3.1经营部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由主管领导考核经营部的工作业绩。

3.2经营部由销售总监负责实施全面工作,实行销售总监负责制。

3.3经营部下设市场销售部、市场部、企划部、公司直属专卖部。

3.4经营部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开发公司营销产品市场、产品销售、市场调查、产品售后服务及量体订制服务,广告企划,专卖店形象的设计和推广,专卖店货架、配件外加工成品,成品仓库、公司专卖店(展厅)的管理。

3.5经营部执行文件:《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市场管理工作程序》;《发货管理工作程序》;《售后服务管理程序》;《企划管理工作程序》;《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成品仓库管理程序》;《公司直属专卖店展厅管理工作程序》;《团体订制服务工作程序》。

四、 职责与权限4.1销售总监职责:4.1.1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经营部机构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4.1.2负责制订本部门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循环体系。

4.1.3负责本部门职员的工作考核,业绩评定及请假、考勤、任免建议。

4.1.4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和分析,制定公司本年度销售计划和确定销售策略。

4.1.5负责管理和监督货款的到位,及时催收应收货款。

4.1.6代理销售合同的评审和签订,督促合同的正确履行。

4.1.7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及信用程度,收集并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

4.1.8了解竞争对手,掌握公司产品销售及代理商专卖店信息反馈的分析和总结。

4.1.9负责规范和管理产品销售市场、控制处理窜货的发生。

4.1.10发货、调换货的管理和控制。

4.1.11根据市场销售状况确定合理的广告投入和正确的促销手段。

4.1.12每月提交部门月工作计划及月总结报告。

4.1.13每月主持召开经营管理机构工作的例会,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2市场部区域主管职责与权限4.2.1负责对市场专卖网络的发展与规范,对客户的要货及时做出处理。

4.2.2负责规范管理专卖店整体形象、店堂布置、服饰陈列、销售管理、服务标准、零售价格、广告宣传、顾客档案、销售反馈。

4.2.3客户销售款的催收工作。

4.2.4收集各代理商的销售信息和库存信息,对代理商、专卖店的销售业绩进行比较,每3天向销售总监汇报。

4.2.5收集市场新开业专卖店的档案,每月汇报销售总监。

4.2.6保持与代理商,专卖店的思想沟通和交流,妥善处理、及时记录客户的有关建议并反馈销售总监及主管领导。

4.2.7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3售后服务科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3.1配合相关部门负责所有客户的调退货处理。

4.3.2负责处理顾客投诉,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填写《顾客投诉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重大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3.3收集产品售后信息,汇总后交销售部经理及销售总监。

4.3.4协助配合其他销售人员的工作。

4.3.5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4团体订制科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4.1负责团体定制合同的评审签订。

4.4.2负责安排量体人员进行量体服务。

4.4.3负责与团体订制客户的沟通及跟单和发货。

4.4.4负责团体订制产品的返工、返修。

4.4.5负责团体订制客户的货款回收。

4.4.6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5企划部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5.1负责公司专卖店的平面设计和形象设计。

4.5.2公司广告资料的设计(产品画册、加盟手册、VCD片、企业专刊、POP、彩旗、喷绘等)及有关公司形象标识的设计。

4.5.3策划专卖店的统一促销活动。

4.5.4负责组织编辑《专卖店管理手册》。

4.5.5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6专卖店设备管理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6.1负责对客户所要求的店面设计、货架喷绘进行下单制作,监督质量和交货限期,及时发货。

4.6.2收集客户对喷绘、店面设计方案、货架的反馈信息,包括质量、形象等。

4.6.3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7销售统计职责与权限4.7.1负责电脑录入《汇总发货单》,确保统计帐目的准确性。

4.7.2配合销售总监和销售人员查询销售情况。

4.7.3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8助理及信息管理员职责与权限4.8.1负责审核公司西服厂发货单的价格。

4.8.2负责传真省外《汇总发货单》予客户。

4.8.3协助销售总监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机构属下各部门完成每天或每阶段的工作,并把具体情况成文后及时反馈给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

4.8.4参与制定及督促执行机构内的完善的工作流程。

4.8.5管理好客户档案及物流档案,整理信息材料并及时反馈给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

4.8.6负责经营部文件的打印、复印;妥善保存管理好经营部各种文件。

4.8.7负责整理并起草月工作总结。

4.8.8当销售总监不在岗位时,代理执行其工作,并把每天工作情况作好相应的记录,及时与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保持工作的协调及延续性。

4.8.9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9仓库主管职责:4.9.1全面负责统筹安排仓库工作,保证仓库正常运转。

4.9.2负责管理成品出入过程。

4.9.3熟悉仓库产品储存,及时向公司及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反映产品储量。

4.9.4负责仓库人员具体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4.9.5负责仓库的环境卫生、物资安全。

4.9.6配合和处理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4.10仓库保管员职责:4.10.1负责保管仓库所有物资。

4.10.2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鼠工作。

4.10.3负责整体规划仓库物品堆放区域,充分利用有限库容,使原材料及产成品摆放整齐有序和通风干燥,做到标识明确,分区分类。

4.10.4配合售后服务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及顾客退货的管理。

4.11公司直属专卖店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11.1负责专卖店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规范店员的服务标准、服务用语和店员请假的审批)。

4.11.2负责直属专卖店上货(补货)流程管理及监督专卖店货品盘点。

4.11.3专卖店销售情况的管理,每月把当月专卖店销售情况予以分析、总结、报予上级领导。

4.11.4负责调配仓库,保证专卖店的货源供货。

4.11.5专卖店的整体形象和服饰的监督和管理。

好的管理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是用来防范问题的发生。

遵循这一管理原则,我们设立这一管理框架后,仅仅是完成了工作的基础,真正让这一柜架在整个销售市场的管理中发挥作用,就在于如何运用和实施这一管理体系,这就需要公司遵守严谨的市场销售行为,要求经营部所有人遵守工作业务流程,让流程来管理一切市场销售活动,让我们柒牌公司销售管理达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最终目的。

…………

招投标流程

项目程序及标段划分情况说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项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1、确定招标方式  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国家计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的规定,国家计委确定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经批准,下列情形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标段的划分  招标项目是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

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

但是,对于大型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将大大降低招标的竞争性,因为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太少。

这样就应当将招标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

但也不能将标段划分得太小,太小的标段将失去对实力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

如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一般可以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标段的划分是招标活动中较为复杂的的一项工作,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  如果招标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接近,则该项目可以考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如果该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相距甚远,则应当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标段分别招标。

如对于一个项目中的土建和设备安装两部分内容就应当分别招标。

  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  有时一个项目的各部分内容相互之间干扰不大,方便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这时就可以考虑对各部分内容分别进行招标。

反之,如果各个独立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管理是十分困难的,则应当考虑将整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由该承包商进行分包后统一进行协调管理。

  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标段划分对工程投资也有一定的影响。

这种影响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但直接影是由管理费的变化引起的。

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承包商需要进行分包,分包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不如直接发包的价格低;但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有利于承包商的统一管理,人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可以统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费用。

因此,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在划分标段时还应当考虑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时间和空间的衔接。

应当避免产生平面或者立面的交接、工作责任的不清。

如果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的衔接、交叉和配合少,责任清楚,则可考虑分别发包;反之,则应考虑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一个承包商,因为,此时由一个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容易做好衔接工作。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

招标公告的目的是使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具有公平的投标竞争的机会。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必须通过一定的媒介进行传播。

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对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2)对招标人的要求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3)对指定媒介的要求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

指定报纸和网络应当在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应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经双方确调认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

指定媒介应当采取快捷的发行渠道,及时向订户或用户传递。

  4)注意事项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4)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文本不一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重新发布。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在资格预审中被认定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

资格预审的程序是:  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资格预审通告是指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参加资格预审的广泛邀请。

就建设项目招标而言,可以考虑由招标人在一家全国或者国际发行的报刊和国务院为此目的指定的这类刊物上发表邀请资格预审的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交货期或者交工期;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发放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提交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以及评价申请书的时间表;资格预审文件送交地点、送交的份数以及使用的文字等。

  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后,招标人向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或者出售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

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的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

  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的重点是专业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2)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为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资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发布的。

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为许多不同种类,每个种类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

  2、招标文件的发售与修改  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其他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打人该成本。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

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2)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勘察现场  (1)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投标人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侯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召开投标预备会一般应注意:  ①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

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

  ②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③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④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⑤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⑥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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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物业招投标,物业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招投标是一常重要的市场活动,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程要求。

通常来说,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方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

10、开标。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12、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

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

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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